公司资本制度课件.ppt
,商法学教学课件,第三编 公司法,说明: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设立、活动、解散以及其它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本编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掌握公司法律专业知识,培养专业技能,开拓专业视野。本编教学重点:应放在公司与公司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上,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上,运用案例教学,提高学生理解法律与适用法律的能力。本编建议学时:46学时。,第六章 公司资本制度,第一节 公司资本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 公司资本原则与资本形成制度第三节 最低资本额制度第四节 公司资本募集与股份发行第五节 增加资本与减少资本,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对公司的资本制度有全面、系统的理解和把握。本章教学要求:简单介绍公司资本与相关法律概念的关系,系统、深入地分析公司资本原则、资本形成制度、最低资本额制度,对公司资本募集和股份发行以及公司的增资减资给予全面的介绍,使学生能够准确的理解和认识公司资本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我国公司法的出资分期缴纳制度与授权资本制的区别,对公司资本原则和资本形成制度以及最低资本额制度有清晰、透彻的掌握,并对资本募集方式和股份发行的分类、原则、公开发行的条件以及增资减资的程序有基本的了解和掌握。,本章教学提示:,本章教学重点:公司资本与相关法律概念的关系、公司资本原则与资本形成制度、最低资本额制度、股份发行的分类及公开发行的条件、增资与减资的条件和程序。本章教学难点:资本、资产、净资产与股东权益的含义和区别、我国公司法的出资分期缴纳制度与授权资本制的区别、公司增资中的股东利益冲突及保护。,本章教学提示:,第一节公司资本的概念和意义,一、公司资本的概念 公司资本(Capital),又称股本或股份资本,是公司成立时章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总额。资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资本是公司自有的独立财产 2、资本是一个抽象的财产金额 3、资本来源于股东的出资 4、资本是在公司成立时由章程予以规定的 5、资本是一个确定不变的财产数额,二、公司资本的不同含义和形式 1、注册资本(Registered Capital),又称额面资本或核定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注册登记的资本总额。2、授权资本(Authorized Capital),又称名义资本(Nominal Capital)。指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授权可发行的全部资本。3、发行资本(Issued Capital),又称已发行资本,是指公司一次或分期发行股份时,已经发行的资本总额。,4、实缴资本(Paid-up Capital),亦称已缴资本、实收资本,指股东已经向公司缴纳的资本。资本已经发行不等于股东已经实际缴纳。5、待缴资本(Uncalled Capital),又称催缴资本,指公司已发行、股东已认购但尚未缴纳的资本。6、保留资本(Reserve Capital),又称储备资本,是指在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发行和待缴资本中不得向股东催缴的部分,对于待缴资本,只有在公司破产时才可催缴,是为保留资本。,资本的不同含义和形式,对资本不同含义和形式的理解(图示)实收(实缴)发行(认购)注册资本 待收(待缴)(*名义)待发行(待认购),三、公司资本与资产、净资产、股东权益、投资总额(一)资本与资产(二)资本与净资产(三)资本与股东权益(四)资本与投资总额,四、公司资本的法律意义(一)资本是公司成立的基本条件(二)资本是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基本物质条件(三)资本是公司承担财产责任的基本保障(四)资本是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界限,第二节 公司资本原则与资本形成制度,一、公司资本原则(一)资本确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公司在设立时,须在章程中对资本总额作出明确规定,并须全部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二)资本维持原则 又称资本的充实原则,它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三)资本不变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即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减,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二、公司资本形成制度(一)法定资本制 法定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并一次性发行、全部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不得成立的资本制度。,法定资本制的主要内容为:1、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资本总额。2、公司设立时,必须将资本或股份一次性全部发行并募足,由发起人或股东全部认足。3、资本或股份经认足或募足后,各认股人应根据发行的规定缴纳股款。4、公司成立后,因经营或财务上的需要而增加资本,必须经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的新股发行程序。,(二)授权资本制 授权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虽然应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资本总额,但公司不必发行资本的全部,只要认足或缴足资本总额的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其余部分,授权董事会在认为必要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或募集。,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授权资本制的主要内容为:1、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载明资本总额,此点与法定资本制相同。但同时章程亦应载明公司首次发行资本的数额。2、公司章程所定的资本总额不必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而只需认足或募足其中的一部分。3、公司成立后,如因经营或财务上的需要欲增加资本,仅须在授权资本数额内,由董事会决议发行新股,而无须股东会议变更公司章程。,(三)折中资本制 折中资本制,是在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基础上衍生和演变而成的资本制度,具体又分为许可资本制和折中授权资本制两种类型。1、许可资本制。亦称认许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并一次性发行、全部认足或募足。2、折中授权资本制,是指公司设立时,也要在章程中载明资本总额,并只需发行和认足部分资本或股份,公司即可成立,未发行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发行,但授权发行的部分不得超过公司资本的一定比例。,第三节 最低资本额制度,一、最低资本额制度的意义 为平衡股东和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和风险,并作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条件,法律对公司资本规定了最低的要求,以对市场经营活动的准入设定必要的门槛,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提供最低限度的担保。,二、我国公司的最低资本额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最终确立了我国系统、完备的最低资本额制度。新公司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公司法第81条第3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对我国最低资本额制度评价,第四节 公司资本募集与股份发行,一、公司资本的募集 公司资本的募集,亦称资本的发行,是指以一定的条件向投资者发行资本,由投资者出资认购并取得股权或股份,公司获得相应的资产。,(一)资本募集的方式 1、发起人募集与认股人募集 2、公开募集与不公开募集 3、一次募集与分次募集 4、内部募集与外部募集,(二)资本募集的法律程序 1、签订发起人协议或公司设立协议 2、签订认股协议 3、签署公司章程 4、招股与认股,二、股份发行分类(一)设立发行与新股发行(二)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三)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四)增资发行与非增资发行(五)通常发行与特别发行(六)平价发行、折价发行与溢价发行(七)其他发行分类,三、股份发行原则(一)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发行公司必须依照法定要求将与其发行股份相关的一切重要的信息和情况公之于众。(二)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股份发行对所有投资者应给予平等的对待,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三)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对股份发行活动的监管和对股份发行争议或纠纷的处理应正确适用法律,对当事人公正对待,处理结果客观公正。,四、股份公开发行的条件(一)设立发行的条件(二)改组设立发行的条件(三)新股发行的条件(四)定向募集公司新股发行条件,五、股份发行程序(一)发行决议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1、新股种类及数额;2、新股发行价格;3、新股发行的截止日期;4、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二)审查核准 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决议后,由董事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相关文件,提出公开发行新股的申请。(三)公告文件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四)签订证券承销协议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五)登记和公告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第五节 增加资本与减少资本,一、增加资本(一)增资的目的和意义 增加资本,简称增资,是指公司基于筹集资金,扩大经营等目的,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增加公司的资本总额。,公司增资通常具有下述目的和意义:1、筹集经营资金,开拓新的投资项目或投资领域,扩大现有经营规模。2、保持现有运营资金,减少股东收益分配。3、调整现有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改变公司管理机构的组成。4、公司吸收合并。5、增强公司实力,提高公司信用。,(二)增资的方式 1、内部增资与外部增资 2、同比增资与不同比增资 3、追加性增资与分配性增资 4、增加股份数额与增加股份金额 5、配股增资与送股增资 6、公司债转换增资与债转股增资(三)增资的条件和程序,二、减少资本(一)减资的目的和意义 减少资本,简称减资,是指公司基于某种情况或需要,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减少公司的资本总额。根据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不得随意减少,但并非绝对不可改变,而是可以通过法定的程序减资。,减资的目的和意义在于:1、缩小经营规模,或停止经营项目。2、减少资本过剩,提高财产效用。3、实现股利分配,保证股东利益。4、缩小资本与净资产差距,真实反映公司资本信用状况。5、公司分立。,(二)减资的方式 1、同比减资与不同比减资 2、返还出资的减资、免除出资义务的减资与销除股权或股份的减资 3、减少股份数额与减少股份金额(三)减资的条件和程序,案例讨论:本案应如何处理?,【案情】1996年5月,中方甲、乙、丙三公司与外方丁公司在中国注册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金800万人民币。甲出资200万元,乙、丙各出资120万元,丁出资480万元。公司成立后为扩大生产,需增加资金投入,丁提出公司增加资本的方案,将注册资金从800万元提高到1500万元,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乙、丙也认为丁的建议不错。,为此,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讨论表决,股东甲委派的董事提出甲方已无力再出资,不同意增资,但其它董事认为不增资则公司的发展速度会上不去,建议吸收公司外部其它投资人出资,补充应由甲增加的出资,对于这一建议,甲方委派的董事认为,此方案实施将降低甲的持股比例,也表示不赞同。最后董事会表决作出增资扩股的决议。随后,公司与公司外部人李某签订了出资协议书,重新制作了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书,对股东及其出资金额、持股比例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甲方认为,董事会在甲方派出董事反对的情况下,仍作出增资决议,违反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遂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该决议无效。【问题】本案应如何处理?注:本案例节选自徐晓松主编、陈丽苹副主编:公司法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版,第95页。,本章前沿问题:,1、关于资本信用与资产信用2、我国法定资本制的改革3、公司增资中的股东利益冲突与保护,本章思考题:,1.简述公司资本的法律意义。2.资本、资产与净资产的区别及各自的法律意义。3.简述公司法上的资本确定原则。4.资本维持原则的要求及其在公司法制度中的体现。5.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的比较与取舍。6.我国公司法上的出资分期缴纳制度及其法律意义。7.股份公开发行的特点、作用与条件是什么?8.试述资本变动中的股东保护与债权人保护。,法定资本与授权资本制度形成原因对比:,商法学教学课件,第三编 公司法,说明: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设立、活动、解散以及其它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本编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掌握公司法律专业知识,培养专业技能,开拓专业视野。本编教学重点:应放在公司与公司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上,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上,运用案例教学,提高学生理解法律与适用法律的能力。本编建议学时:46学时。,第四章 公司章程,第一节 公司章程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 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第三节 公司章程的效力,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对公司章程有一个全面、完整的理解和掌握。本章教学要求:简要阐释公司章程的概念,深入地分析和讲解公司章程的特征、性质、内容和效力,对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给予一般性的介绍,使学生对公司章程的特征、性质、内容和效力有清晰、准确的掌握,对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有基本的了解。本章教学重点:公司章程的特征和性质、公司章程的内容、公司章程的效力。本章教学难点:公司章程与设立协议的区别、公司章程的制定和效力、公司法与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协调。,本章教学提示:,第一节公司章程的概念和特征,一、公司章程的概念 公司章程是由设立公司的股东制定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二、公司章程的性质(一)公司章程性质的一般认识 1、契约说 2、自治法说(二)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区别 1、设立协议是任意性文件,章程是必备性文件。2、设立协议是不要式法律文件,章程是要式法律文件。3、设立协议与章程的效力不同。,三、公司章程的特征(一)法定性 1、制定的法定性。2、内容的法定性。3、效力的法定性。4、修改权限和程序的法定性。5、公司章程须经登记。,(二)自治性。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则,表现为公司不同则章程也有所不同。(三)公开性 1、公司章程须经登记。2、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3、公司章程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时必须披露的文件之一。,第二节 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一、公司章程的制定(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制定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制定 1、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二、公司章程的内容(一)公司章程内容的分类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记载事项的规定,依据其效力不同,可分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3、任意记载事项,(二)我国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 1、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2、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1、修改公司章程的权限专属于公司的权力机构 2、修改公司章程须以特别决议为之,第三节 公司章程的效力,一、公司章程的时间效力(一)公司章程的生效 一种观点认为,章程自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签字时生效;另一种观点认为,章程自公司成立时生效。(二)公司章程的失效 因此,公司章程于公司终止时失效。(三)设立公司过程中的章程约束力及其保障机制,二、公司章程的对人效力 公司章程的对人效力是指公司章程可以对哪些人产生约束力。(一)章程对公司的效力(二)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三)章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效力,案例讨论:请为王先生提供法律意见,【案情】2001年3月,原告王先生与其他四家单位和两个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王先生占有的出资比例为7.25%。2002年1月,王先生离开中国赴澳大利亚留学。在同年8月26日王先生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申请时,公司要求王先生必须转让将其所持出资份额的80%。经了解,在王先生到澳大利亚之后,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了该公司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当时人在澳大利亚的王先生未获通知参加会议。,这一在股东会上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增加规定了如下内容:股东辞去管理职务或被公司辞退时,除非无人认购,否则须转让其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有有限购买权。但公司设立时的自然人股东可保留其所持有出资份额的20%,转让价格以转让当月的账面净资产值计算。【问题】现王先生准备诉至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请为王先生提供法律意见。,本章前沿问题:,1、公司章程的公示效力与第三人的审查义务2、公司法与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协调,本章思考题:,1公司章程的主要法律特征 2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比较 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制定 4公司法与公司章程:两种不同但应协调配合的治理机制,本章思考题:,5公司章程的生效时间6设立公司过程中的章程约束力及其保障机制7章程对公司的效力8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再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