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电视暴力对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影响.doc
文史类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0201届 )题目 电视暴力对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影响 The Effects of TV Violence on Children Aggressive Behavior 专业学院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学号班级0201班02950132作者姓名指导老师 袁慧婕 刘黔敏完稿时间 200551成绩 电视暴力对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影响摘要:儿童攻击性行为是儿童在其社会化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不良社会行为。影响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因素是多方面,多渠道的。本文所重点探讨的是作为大众传媒之一的电视媒体中的暴力内容对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影响。本论文首先介绍了电视暴力对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影响的研究背景,意义和研究方法;然后通过分析目前电视节目中暴力节目的比例、种类和内容等方面的现状,结合相关研究成果,探讨这种现状可能对儿童攻击性行为所产生的影响。最后,在此基础上,谋求解决之道,为预防电视暴力带来的不良影响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关键词:电视暴力,攻击性行为 The Effects of TV Violence on Childrens Aggressive BehaviorYuan Huijie Director:Liu Qianmin(Pre-education Department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Abstract:Aggressive behavior is a common bad behavior of children on their sociallization process.The factors affecting childrens aggressive behavior is various.The main discussion in paper is the effects of tv violence on childrens aggressive behavior.First,to introduce the research background ,significance and research methods.Then probing the liable effects will be shown on children through analysing the proportion,category and content of tv voilence nowdays ,coupled with related researches.Finally,put forward some feasible suggestion to prevent the bad effects from tv violence.Key Words:TV Violence ,Aggressive Behavior 目录:一引言(一)研究背景(二)研究的目的(三)关键概念的界定二电视暴力节目的现状(一)从比例上(二)从内容上(三)从种类上三电视暴力对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影响及原因分析(一)电视暴力对儿童攻击性行为产生的影响1.使儿童在观念上形成对攻击行为的不良认识2.在言语和行为上模仿那些带攻击性的词汇和动作3.运用暴力解决社交问题 (二)电视暴力影响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原因1.通过影响儿童的认知而产生2.通过直接影响儿童的行为模式而产生四如何避免电视暴力对儿童的影响(一)首先从暴力电视节目的输出端电视媒体的角度上1.树立广大电视制作者的责任意识2.在管理机制上,尽早出台和落实分级制度(二)其次从家长的角度上1.利用现代科技加强对电视节目的分类管理2.帮助孩子选择适宜的电视节目3.家长要教儿童学会宣泄自己的感情4.多与孩子进行沟通(三)最后要通过营造一种积极、健康的社会文化趋向,使得电视节目朝着有益于儿童的方向发展。五 总结一.引言(一) 研究背景儿童在成长的过程中学习语言,观察周遭,并以其一点一滴累积的思想来描述世界,与他人产生互动。在这一过程中,对儿童有着深刻影响的一种学习机制就是观察学习。由于经济增长带来的巨大社会化的变革,电视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成为不可或缺的物质。作为主流媒体之一:电视,无疑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电视改变着我们对现实的认知,改变和影响着我们的人生价值观。随着电视的普及,儿童对电视的依赖日益加深。传统社会中,儿童的社会学习和教育基本上是由家庭和学校来完成,而在现代社会,电视对这一过程的参与度越来越深,儿童在社会学习的过程中也越来越受到电视的影响。于是电视节目,尤其是以卡通为代表的儿童节目成了儿童学习观察的主要对象之一。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充实了儿童的业余活动,电视使孩子们增长见识、开阔视野,有促于他们形成独立的个人特性。毋庸置疑,以世纪之交为界,十年前的儿童和十年后的儿童的大脑库存的知识量有着天壤之别,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科技的进步,这种知识的数量叠加的速度会随之增长。但是它也是一把双刃剑。出于商业需要,电视节目中往往充斥着大量的暴力镜头,由于父母在儿童观看电视时并没有参与或是没有讨论,使得儿童没有选择性的将电视节目中传达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整合到自己的行为和思想认识中,以致影响到儿童对世界对人对事的看法,而产生持续的效果。出于这样的考虑,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电视暴力对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影响是极其重要。(二) 研究的目的本文通过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结合对有关图表数据、调查问卷的分析,期望达到以下目的:1. 探讨电视节目对儿童的社会意义儿童在看到卡通节目中的暴力画面有何感受。例如,在观看七龙珠后,是学到了坚持不懈的武术精神,还是助长了认为暴力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想法。2. 结合现有的调查和研究成果,分析电视暴力对儿童攻击性行为可能产生哪些影响借由儿童所观看的电视节目中的暴力镜头剖析儿童如何解读这些行为,可能习得哪些攻击性行为,以及是否会在实际的生活中实施。3. 谋求问题的解决之道,为预防电视暴力的影响提供一些可行的建议(三)关键概念的界定1.电视暴力:60年代以来,许多研究者对电视暴力进行了界定。其中以传播学家格伯纳的经典研究暴力与媒介中对电视暴力的定义最具代表性。他将电视暴力定义为"有意伤害或杀害的公然武力表现"。这个定义较严格,没有包括口语威胁等内容,只限制在"有意"和"武力"的范围,即:只要是有意采用武力手段去伤害人,就是暴力。1本文所采用的即是这一定义。2.攻击性行为:关于儿童的攻击性行为虽深为心理学家所重视且研究历时较长,但迄今为止尚无统一定义。20 世纪20年代,“攻击性行为”被看作是“避免痛苦与寻求快乐的行为遭受挫折时的基本反应”;30-70年代人们通过大量研究后,较多的心理学家赞同“以直接伤害他人为目的的任何行为序列”的定义。2我国的心理工作者认为,攻击性行为就是“伤害他人的身体行为或语言行为”3,“是有意伤害别人且不为社会规范所许可的行为”4。其中,伤害意图、伤害行动与社会评价,是攻击性行为概念的三个要素,攻击者具有伤害他人的主观意图,目的是直接造成被攻击者的伤害或通过唤起被攻击者的恐惧而达到其目的。本文所探讨的主要是儿童的攻击性行为,即分析儿童在长期观看电视暴力后是否产生伤害攻击他人的意图以及是否有实际的攻击行为产生,因此笔者主要采纳了我国心理工作者对攻击性行为所做的界定。二.电视暴力节目的现状20世纪以来,随着电视的普及,儿童对电视的依赖日深。在幼小的时候,儿童就对电视产生了兴趣。在我国,电视从80年代开始普及,就一般情况而言,儿童看电视的兴趣已明显超过其他媒介。据2002年的一项社会调查显示,北京市的家庭里,表示“天天看电视”的儿童有64.2%,“经常看电视”(每周3-6天)的有19.5%,“偶尔看电视”(每周2天以下)的有14.5%,“不看电视”的只有1%。5在儿童观看电视的过程中,大量的暴力镜头也一览无遗的暴露在儿童面前。(一)从其比例看,电视节目中的暴力内容所占的比例是非常高的。美国一个由家长组成的媒体监察组织发现,占据儿童电视世界的一些节目十分暴力,比起在黄金时段播出的成人电视节目,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根据一项调查,以5岁至10岁小观众为对象,播放时间超过440个小时的娱乐节目中,暴力画面竟占了3488个,平均每小时就有7.9个。6我国学者龙耘,张国良等人通过实证研究,对2001年11 月、12 月两个月内34 个卫星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的电视剧根据内容进行分类。其次,选出同期全国及北京、兰州、上海当地收视率最高的四部电视剧,进行内容分析和文本分析,深入考察暴力在电视剧中的具体表现形态。分析显示,在2001 年11月、12 月期间,全国34家卫星电视黄金时段播出的382 部(集)电影、电视剧中,有153部(集)为武打片、警匪片和战争片,占整个播出量的41%。各地方电视台“武打”片的播出量远远高于中央电视台,“警匪”及“通俗情感”类电视剧播出量也高于中央电视台。在这一研究所做内容分析中抽取的四部:康熙王朝、黑洞、永不放弃、少年包青天共28 集电视剧中,共计有57 个暴力场景。每一暴力场景的平均持续时间为1分零16 秒。暴力镜头的播出时间占整个电视剧播出时间的5.4%, 。以目前每集电视剧规定时长47 分钟而言,平均每集电视剧中所含暴力镜头总时长约为2 分30秒。平均每一小时中,暴力动作出现的次数约为六十五次。所有暴力事件中,涉及10人以上和9人以下规模的暴力场景出现次数分别为11次和45次,各占暴力场景总数的19.3% 和79%, 。运用较多的是“刀剑”、“武功”和“一般的拳打脚踢”。在电视剧常见人物中,平均每4人中即有1人被卷入暴力。暴力行为的组织、计划性。61.4% 的暴力事件属于有组织、有预谋的行为。7(二)从其种类上看,可大体分为成人节目和儿童节目,再进一步可把成人节目分为犯罪类、喜剧类和情感类,而儿童节目主要是以卡通为代表。研究者通过测量美国1967年和1968年黄金时段的电视节目,结果发现:大约80以上的节目包含一次或一次以上的暴力事件。其中犯罪型节目是包含暴力最多的节目,达96.6。卡通的暴力内容比例也相当高,为93.5,即发生一次或一次以上暴力事件的卡通片占所有卡通片的93.5。1而在我国 ,以伯格纳对电视暴力的定义为标准,国产影视作品中的侦探片、武打片、战争片等有较多的暴力事件,是典型的暴力节目。儿童节目中国产动画片如西游记、哪吒闹海等含有暴力行为。国外进口的卡通节目如变形金刚、圣斗士、蜡笔小新、七龙珠等均含有大量的暴力内容。(三)从其内容上看,暴力内容包括暴力镜头和暴力情节。成人节目的制作者在制作过程中为了追求收视率,往往在节目中加入大量的色情、暴力镜头,而未考虑儿童也作为观看者可能受到的影响。卡通节目一般而言充满想象,夸大表现,富有动感,其情节则大部分富有创意,提供儿童日常生活中未曾遭遇的人和事,满足其自由想象的空间,因此卡通节目也是有其一定的正面效应的。但是制作方为了追求市场价值,在动作与行为表现上,添加暴力或其他负面成分;在观念和价值取向上,则添加英雄色彩和超强膨胀的自我,以更加强烈的吸引儿童的观看兴趣。在这样的情况下,儿童很可能把这些内容所倡导的行为表现和价值观念纳入自己的意识体系,从而对儿童的行为产生极大的影响。三电视暴力对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影响及原因分析(一)电视暴力对儿童攻击性行为产生的影响电视暴力并非影响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唯一因素。它的影响因素是多渠道,多方面的。包括生理上遗传方面的原因,父母的教养方式,环境因素等。因此,电视暴力对儿童的影响也要受到其他影响因素的干扰。电视暴力对儿童攻击行为的影响可以是短暂的,也可以是长期的。学前和低学龄阶段的儿童主要是受卡通节目中暴力内容的影响。 因为很多家长往往认为卡通节目大多是正面,积极的,所以放心让孩子去看,也很少陪同孩子观看并且很少发表对卡通节目的看法。这些儿童在观看这些节目后,形成一些错误的观念,表现出一些攻击行为,这类行为在家长发现后可能后得到及时的纠正。同时,随着学校教育的介入,这些儿童也会逐渐形成正确的道德认识,因此,电视暴力对他们的影响往往是短暂的。而另一方面,也尤其不能忽视电视暴力的长期影响。如果缺少家长和学校的有效干预,儿童把长期在电视暴力中接触到的内容当成自己的行为准则,那对他攻击性行为的形成将产生极大的影响。1.具体来说,受到电视暴力的影响儿童往往会对攻击行为形成不良的认识或者是产生种种误解。.学前儿童在接触卡通的过程中,往往把卡通节目中塑造的英雄当作他们崇拜和模仿的对象或是权威。并且把卡通节目当中表现出的是非判断的标准当作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准则。卡通节目中往往通过暴力描述来塑造英雄。如超人,圣斗士,七龙珠等,还包括国产动画片如哪吒闹海,西游记等。儿童感到,如果他们模仿罪犯,他们就会成为英雄。犯了罪的英雄得到美化,使儿童把罪犯当作强有力的角色模式。恶行不受惩罚。在多数的包含暴力内容的电视节目中,受害者并未受到什么伤害,在卡通片中尤其是如此。卡通人物往往通过相互攻击,产生滑稽的效果。典型例子如猫和老鼠,兔八哥等。在卡通片和儿童节目中,有73 %的罪犯在暴力场面中没有受到惩罚。这使得儿童认为犯罪没有什么关系,因为罪犯和暴力行动不会受到惩罚,同时这也使得儿童认为暴力并不会真正伤害他人。同时,电视降低了生命的价值。当某个卡通人物被杀死时,其他人物并不在意,甚至会笑。这一集卡通人物被杀死了,再下一集中又会出现。电视使得暴力和死亡成为好玩的、不真实的事情。暴力电视使他们变得麻木不仁,他们不知道应该尊重生命。2.在言语和行为上模仿那些带攻击性的词汇和动作攻击性言语也是儿童模仿的重点。这类模仿往往表现在口头上而未能引起家长的足够重视,长此以往也会影响儿童的语言表达。产生这类影响的原因在于这些词汇往往是出自儿童喜爱的英雄人物之口。儿童出于对英雄人物的喜爱,想获得与他们同样的体验,就模仿他们的言语在生活中或同伴交往中使用。如在一些犯罪影片或是英雄故事中,经常会出现“我要杀了你”,“你的死期到了”等带有强烈攻击意味的言语。儿童对攻击性行为的模仿往往是因为想在现实中获得与电视中人物的同等体验。他们认为电视是在告诉他们真实的生活。攻击性动作的模仿在幼儿园中都可以看到。如幼儿非常喜欢模仿奥特曼的双手十字交叉的动作,那是他攻击前的一个先兆。幼儿在与同伴发生争斗时很多都使用这一动作,然后发动攻击。对于成人节目中的动作模仿也主要是出于对节目中自己喜爱的人物的认同。如儿童模仿周润发在英雄本色中扮演的小马哥的拔枪动作等。这些言语和动作上的模仿在初期可能家长和学校并不太重视,但时间一长可能就会对儿童的语言表达和行为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也需要引起各方的重视。3.运用暴力解决交往问题把暴力当成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长期接触电视暴力使儿童在同伴交往中缺乏问题解决的策略。儿童看多了暴力电视镜头,常常会误以为暴力情况反应社会现实,以为暴力是解决冲突或达到一般手段不易获得的目的的直接方式,当成问题的唯一解决方式。暴力镜头对儿童有暗示作用,儿童长期耳濡目染后,比较容易在类似的生活情境中表现攻击行为。在幼儿园中,儿童往往通过攻击或争斗性行为解决交往问题。如争夺玩具,保护自己的物品,为受欺负的同伴出气等情境下,采取攻击的方式。张文新等在关于学前儿童在园攻击性行为的研究中对济南市的三所幼儿园共242名幼儿进行了观察研究。在攻击行为的起因方面,研究者儿童攻击行为的起因分为8种类型。包括1)获取他人物品(如玩具、实物、图片等),2)保护自己的物品,3)争夺空间(座位、活动场所等),4)帮助好朋友或受人指使,5)游戏或其他活动的纠纷,6)他人违反纪律和行为规则,7)无故挑衅、欺侮他人,8)报复还击(在受到他人的伤害干扰后对他人进行攻击)。研究结果显示,由物品和空间的争夺引起的攻击行为占35.3%,排第一位。受到他人的干扰、伤害或目标受阻后对对方进行报复、还击引发的攻击行为占28。3%,在儿童攻击行为的起因占第二位。8(二)电视暴力影响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原因1.通过影响儿童的认知而产生道德发展是儿童社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道德发展,是指在社会化过程中,个体随着年龄的增加,逐渐学到是非判断标准,以及按该标准去表现道德行为的历程。这里的道德含有两种含义,一是属于“知”的道德,即对是非善恶事理的判断,二是属于“行”的道德,即对道德理念的具体实践。心理学家一般偏重于对道德的认知发展的研究。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的研究,始终贯穿着发展的观点,他把儿童道德的发展看成儿童认知发展的一部分。他通过观察实验方法研究儿童的道德认知发展提出了二期论,即在儿童的道德发展上,他将其分为两个时期。一是他律期,此时期大约出现于58岁,以学前儿童居多。此时期儿童对道德的看法是遵守规则,服从权威者就是对的,正如皮亚杰所说“幼童的道德在本质上始终是受外界支配的,即服从于外在意志的,即他所尊重的人或父母的意志的。”9他们对行为对错的判断,只重视行为的后果,不考虑行为的意向。二是自律期,此时期始于8.9岁以后,此时期的儿童,不再盲目服从权威。他们开始认识到道德规范的相对性。同样的行为,是对是错,除看行为后果之外,也要考虑行为人的动机。柯尔伯格是继皮亚杰之后又一继续采用认知发展取向研究道德发展的心理学家,他提出了道德认知理论。柯尔伯格依据儿童对遵从规则还是服从需要的行为选择,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划分为三种水平、六个阶段。水平一,称为“前习俗水平”,行为受逃避惩罚和获得奖赏的需要驱使,儿童主要着眼于自身的具体结果,还没有发生社会规范的内化。水平二,称为“习俗水平”,儿童认同于父母,并遵从父母的道德判断标准,儿童主要满足社会期望,这时社会规范已开始内化。水平三,称为“后习俗水平”,儿童主要履行自己选择的道德准则。此时社会规范已完成内化。9结合皮亚杰和柯尔伯格的理论可以发现,儿童在其道德认知发展的过程中,受社会外界因素的支配和影响是非常大的,加上儿童本身的逻辑思维的能力比较弱,因此他们很容易对事物形成机械的因果联系。而电视暴力所传达的信息就容易使儿童形成不良的思维方式。学前儿童和小学阶段的儿童所接触的主要电视节目是儿童电视节目,其中以卡通为主。多数家长存在一种误解,认为少儿的卡通节目应该是正面的,积极的。因此在儿童观看卡通时很少陪同或是参与自己的意见。其实,西方学者早已研究指出,电视卡通片上的暴力镜头,远超过一般成人观看的电视片。有好多以暴力对付坏人,假维护正义之名、行暴力血腥之实的卡通节目,以及借暴力的英雄式描述来促销广告主的暴力。儿童在观看卡通的过程中,受其潜移默化的影响,将卡通所宣传的种种不良观念纳入自己的认知体系中,这对于儿童的道德认知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2.通过直接影响儿童的行为模式而产生电视对儿童的直接影响可能表现在儿童的行为模式上。儿童会模仿他们从电视中看到的行为。这一影响与儿童爱模仿的天性有关。儿童在认知和行为发展的过程中,观察学习起了很大的作用。以班杜拉为代表的社会学习理论者认为,攻击可以通过观察学习来获得,不仅直接的观察学习可以使儿童学习到攻击行为,而且通过大众媒介实现的间接学习,也可以使儿童接受到同样的影响。班杜拉以幼儿园儿童当实验分别以各种情境做记录,得出这样的结果。而有些观看过暴力电视节目的儿童并未受到影响,是因为多数电视节目中暴力通常会受到报复和惩罚,因而在表现攻击行为时有较高的忧虑,从而抑制其攻击的冲动。大众传播学借鉴了班都拉的模仿理论,认为儿童通过观察媒介内容,与其中某些角色或行为认同,并意识到在某些情境下模仿会有有益结果,那么当这种情境出现时,儿童会发生模仿行为。这种模仿行为可以通过媒介不断强化,形成长期行为。同时从影响传播效果的因素上分析,受众的年龄性别、智力程度、思维特点等都会影响传播的效果。现在的儿童接触电视的时间非常早,频率相当高,同时儿童本身对现实和虚拟的分辨能力差,想象力丰富,对周围的事物比较敏感,容易接受新事物,容易受别人的劝服、接受影响,模仿能力强,这些特点使得儿童极其容易且极其可能对电视中的暴力内容发生模仿行为,并且有可能成为长期的行为,在他今后的生活中表现出来,即产生对他人的攻击行为。现代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也越来越快。很多家长忙于工作,很少有时间照顾孩子,于是往往打开电视吸引孩子,免得孩子打扰自己或是到处惹麻烦。于是,电视就成了孩子的“电子保姆”。电视成为了儿童观察学习的主要来源。学前及学龄阶段的儿童在对电视暴力进行模仿时往往带有很强的认同性。有研究指出,对儿童最有毒害作用的暴力电影和电视并不都是那些大人和评论家认为最具暴力的。儿童最容易模仿的是那些他们所认同的暴力始作俑者。卡通节目中的暴力内容是儿童模仿的主要对象,而成人认为的那些犯罪片枪战片警匪片中的暴力镜头反而不是最儿童最具影响的。在一些卡通节目里,卡通人物间往往不断地相互攻击,从而制造出滑稽好笑的效果。而卡通人物并不会因此而受伤。儿童在观看这些节目时,往往把这类的攻击行为当成是有趣的动作表演而进行模仿。这种模仿并无具体明确的动机,表现出来的攻击性并不强。幼儿园里也经常有幼儿相互之间你打我闹的。因为儿童生理上的特点,他们往往力气比较小,同时主观上并无大的攻击性,一般表现为推攘、冲撞等。另一类的卡通节目往往是以英雄主义为主题的,而这也是儿童非常喜爱的一类节目,如超人,奥特曼等。这些节目很多都是借对付坏人,维护正义之名,行暴力血腥之实,倡导把暴力当成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儿童往往是因为喜爱这类英雄人物,进而接受传播内容,承认其合理性,并且模仿他们的行为。幼儿园里也有很多帮助受欺负的同伴,而去攻击那个欺负别人的人的情形,这就是儿童在看电视后“英雄主义”的体现。儿童对于上述内容的模仿可能攻击性并不高,但并不是说就可以忽视这种模仿行为。长期进行这类模仿的潜在影响可能会在儿童成年后体现出来。密歇根大学的心理学家们对儿童成年后是否有攻击行为与暴力性电视节目的关系了跟踪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557名610岁儿童中,童年时看暴力电视节目多的男性,犯罪率是其他男性犯罪率的3倍。他们对配偶有更多的推、拽、撞等行为,被人冒犯后常以推人作为回应,犯罪和驾车违章的可能性也更大。女性则有更多的扔东西行为,当被惹怒时,她们经常会推搡、冲撞、打人甚至掐人脖子,其推搡、冲撞、打人、掐人的记录是其他女性的4倍。10而在成人认为最具毒害性的那些成人暴力节目中,低年龄儿童的模仿行为并不多。第一,因为儿童的理解能力有限,成人暴力节目往往比较复杂。第二,儿童生理上的限制,他们也不太可能对那些使用器械的暴力行为进行模仿。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长期接触暴力的儿童是有可能从攻击的低倾向性向高倾向性发展的。在这一结论的实证研究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究行为模式的精神病学家杰夫里·约翰逊教授领导的研究小组完成了一项长达17年之久的研究项目:对受试者看电视的时间进行详细的统计。其研究成果发表在美国科学杂志上,可以说是迄今为止最具有说服力的一份研究报告。研究发现,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每天看电视的时间如果超过1小时,其成年后产生暴力倾向的可能性将增加1倍。这一研究刚开始时,受试只有110岁,当他们长到16岁是,平均每天看电视在1小时以内的5.7%的人有过激行为,而每天观看电视的时间在13小时的,有过激行为的人上升到28.8%。同时杰夫里指出60%的电视节目都带有暴力内容。这也就是说,儿童每天在面对电视的过程中直到他们成年,至少目睹了数万桩暴力。10青少年犯罪目前也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而长期接触暴力正是他们成年后走上犯罪道路的一大诱因。正如著名安全专家加文·德·贝克尔在自卫书中写道:“今天,小孩在18岁之前,从媒体上目睹的暴力行为有20万件。所以,他们也回报社会各种自杀、杀人、弑亲他们的命运,要如何改变?”11中国也发生了五花八门的青少年暴力现象,“少豹堂”、“七匹狼”这些青少年黑恶团伙无恶不作,孪生女孩毒杀对她们关爱备至的双亲,两少年蓝极速网吧纵火,“中国青少年研究会”报告中至少有1000万闲散未成年人进行各种犯罪活动所以,我们不仅要看到电视传播的显性效果,更要考虑到其长期的、隐性的效果。姑且不论是否每一个儿童都会模仿电视中的行为并将它付诸于现实生活,但是即使是一小部分,那么都将构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同时对这一部分人的社会化发展都将是极大的不利。 四如何避免电视暴力对儿童的影响电视暴力对儿童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在引发和增强儿童的攻击行为方面。电视暴力对儿童社会化的健康发展有着严重的影响,并且可能是一种长期的、潜在的影响。其引发的后果可能是青少年犯罪。这在许多实验研究中都已得到初步的证实。并且,社会上犯罪分子的低龄化趋势也日益扩大。这必须要引起全社会的重视。那么,如何避免电视暴力对儿童的影响呢?(一)首先从暴力电视节目的输出端电视媒体的角度上:1.树立广大电视制作者的责任意识目前,电视节目中的暴力镜头和暴力情节泛滥,很大程度是因为许多电视节目的制作者片面追求市场效益,迎合人们的猎奇心理。甚至在某些儿童节目当中,也忽视了儿童才是儿童电视节目的主体。今天,市场逻辑已经成为电视的主宰,为了追求收视率,可能不择手段,制造出那些所谓“不健康”的产品。在美国,人们普遍认为媒体应对传播不良意念和诱导人们的劣行负责,并认为以电视为主的媒体使孩子们相信通过暴力或物质上的好处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因此对于这些电视暴力给儿童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电视制作者的责任是显而易见的。要避免这些影响,首先就是要广大电视制作者树立责任意识。2.在管理机制上,尽早出台和落实分级制度针对这一问题,国际社会很早就开始关注,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并通过法律来确保儿童的权益。1995年3月,71个国家的代表在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召开了电视史上第一次“电视与儿童”世界高层会议。这次会议制定了少儿电视宪章,对少儿节目提出了7条原则性,要求少儿节目优质、去商业化、增强对环境和自我的信心、有利于学习语言和文化、摒弃暴力和性、定时等等,强调儿童通过电视学习本国本民族文化的必要性。目前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儿童电视准则,包括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斯堪的纳维亚等。中国一向致力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传媒在这项工程中的措施和影响极其引人瞩目。有关责任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如扩大播出动画片时段比例,专为少年儿童电影创作生产设立的少年儿童电影发展专项资金等。应广大家长观众的要求,广电总局近期还将下发通知,禁止全国所有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放渲染凶杀暴力的涉案影视剧,同时要求克服影视片中出现的低俗风、奢华风等不良倾向。而尽快出台电视分级制度,严格限制暴力、色情、血腥镜头进入儿童的视线也是极为紧迫的。目前面向儿童的电视节目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我国尚未制定出对电视进行分级的相关制度。即使在电影方面有些年龄上的限制措施,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因此,从管理机制上落实才能有效的防止电视暴力对儿童的侵害。(二)其次从家长的角度上:1.利用现代科技加强对电视节目的分类管理。对于某些成人节目家长可以通过特殊的付费频道收看,也可以利用锁码的方式限制儿童收看。这在目前的技术上,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在美国,电信法规定电视机都必须装备一种“V芯片技术”。“V芯片技术”可以使父母限制孩子收看他们认为“儿童不宜”的电视节目或登录互联网站点。通过这样一种技术,可以有效地控制儿童接触到电视暴力。而在中国,由于国情不同且受发展条件的制约,在目前要是实现对所有电视进行有效地控制是比较难做到的。随着科技的发展,相信我国在这一方面的措施也会越来越完善。2.帮助孩子选择适宜的电视节目。如果从技术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那么作为家长就必须人为地控制子女看电视的时间以及对电视内容进行一定的筛选。儿童长期沉迷于电视,往往缺乏跟外界交流的能力。家长要通过培养儿童多方面的兴趣,丰富儿童的课余生活,如可以让儿童参与体育活动,兴趣小组,多进行同伴间的交往,阅读有益的儿童书籍等,从而转移对电视的注意力,减少儿童接触电视的时间。3.家长要教儿童学会宣泄自己的感情。烦恼、攻击、挫折这些侵犯性情感,对于自控力弱的儿童来说,是点燃侵犯行为的导火索。这种情感积聚的越多,发生攻击行为的可能性就越大。所以教会儿童如何宣泄自己的情感是必要的。比如鼓励孩子向家长倾诉自己的心事,把受到欺负或不愉快的事情说出来;引导儿童在适当场合大哭或大笑,以宣泄他们的种种愤怒、悲伤情绪;也可以通过运动,如踢足球等方法,让儿童的情绪得到转移,而不能让他在持续的暴力镜头刺激下,使不良情绪得到助长,最终演变成攻击行为。4.多与孩子进行沟通。现在的家长工作都比较忙,很少有时间与孩子进行交流。在家中,电视有时充当了电子保姆的角色。家长没有预见到电视对儿童的潜在影响力。因而多花时间与孩子相处,不仅能增进父母与子女间的感情,也能让父母及时发现孩子的情绪变化,能够采取适当的措施解决。(三)最后要通过营造一种积极、健康的社会文化趋向,使得电视节目朝着有益于儿童的方向发展。电视节目确实存在种种的负面影响,但是它的积极效应也是不容抹杀的。适当利用电视,会有较好的社会学习意义。电视可以提供一些基本的知识和观念,即具有社会教育的功能。在学习社会或群体习惯的过程中,电视等大众媒介参与了对个体思想和行为的塑造。电视等传媒为孩子提供了一幅现实生活的图画,帮助孩子构筑成一个“现实”和“完整”的世界。电视等媒介还为孩子提供社会规范或规则,孩子从中观察、感受和学习到共同信仰、传统生活方式、语言和生活规则等等,从而明确社会规范、角色和等级的利害关系,理解自己的地位和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在大众媒介的影响下,青少年逐渐建立关于现实世界的概念和信仰。 电视节目中当然也有很多教育意义的卡通片与故事片,对儿童的社会学习具有积极的价值。这些利社会行为电视节目通常强调以下行为特质:接受规律、遵守秩序、与人合作;帮助他人,利他主义;主动对人表示友善,关心别人,能设身处地了解他人感受;热爱自然;勤劳节俭;孝顺父母等。 因此如何充分利用电视的正面效应,避免它的负面影响呢?这就需要开展媒介素质教育。媒介素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学生能独立地评判、接收并分析大众媒体多传递的信息。它对于成长中的儿童的意义在于(1) 建立对信息批判的反应模式(2) 发展关于媒介的思想(3) 提高对负面信息的警觉能力(4) 学会有效地利用大众传媒帮助自己成长(5) 在上述基础上,提高儿童电视参与的能力,即学会利用电视向社会自由、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以改善自己的生存状况。在中国,电视教育还是一种新概念。在大众媒介普及的今天,中国仍未能像西方发达国家如英、美等国、某些第三世界国家如印度等国那样发展电视教育或媒介教育,因此,儿童观看电视处于一种原始状态,电视资源未得到有效地利用;同时,儿童的电视参与也很少表现出主体化状态,相反,非主体化状态却占有相当份额。因此,我们不仅应当通过电视参与,更应当通过电视教育赋权儿童,使儿童真正成为儿童电视的主人。五总结 电视节目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正面效应也有负面效应。电视暴力对儿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它主要通过影响儿童的认知和行为模式而产生。长期接触电视暴力对儿童的社会化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但是,电视也有正面效应,它极大的丰富了儿童的知识存储,开阔了儿童的视野,对于帮助儿童形成独立的人格也有很大作用。电视是好是坏,是个难回答的问题。在父母老师的正确适当的指导下,孩子可以从中获益;反之,电视可能将孩子整个吞下。因此,正确选择儿童适宜的电视节目,避免电视暴力带来的不良影响,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注释:1 卜卫培养独生子女的健康人格第五章儿童与大众媒介2张倩 郭念锋 攻击行为儿童大脑半球某些认知特点的研究 心理学报 1999.13高桦 被攻击者的差异研究 社会心理科学 1997.44章志光 社会心理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5陈昌凤 电视媒体对未成年人之社会化的影响 电视研究04年第8期6.7张国良等 电视剧中电视暴力的扫描与分析 电视研究 03年88张文新 张福建 学前儿童在园攻击性行为的观察研究 心理发展与教育 1996 049王振宇 儿童心理学 第265270页10宁在兰 电视暴力影响孩子的为人 11(美)加文·德·贝克尔自卫书,转引自赵廷鹏,让孩子远离媒体暴力吧,中国青年报,20031028参考文献:智银利 刘丽 儿童攻击性行为研究综述 教育理论与实践 2003年07期智银利 刘丽 正确应对儿童的攻击性行为 教育理论与实践 2004.01蒋俊梅 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影响因素及矫正 教育探索2002年08期陈昌凤 电视媒体对未成年人之社会化的影响 电视研究04年第8期张广斌 郭秀红 朱新筱 儿童攻击性行为的成因探析及矫正教育 青少年研究山东省团校学报 2003 02魏晓娟 岳慧兰 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影响因素及预防和矫正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2 04魏晓娟 冯维 攻击性儿童的社会认知特点及教育干预 江西教育科研 2003.1.2张文新 张福建 学前儿童在园攻击性行为的观察研究 心理发展与教育 1996 04张广斌等 儿童攻击性行为的成因探析及其矫正教育 青少年研究 2003.02叶茂林 彭运石 内隐社会认知视野中的攻击性 心理学探新 2004.02李俊 39岁儿童的攻击性行为调查 心理发展与教育 1994年04期电视暴力的历史和影响 国外社会科学02年第6期但菲 电视对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影响 山东教育 02年6月李金珠 电视对少年儿童社会化的负效应 吉林师范学院学报 95年第3期张国良等 电视剧中电视暴力的扫描与分析 电视研究 03年8季诚均等 电视与儿童成长 新闻与传播研究卜卫 儿童电视:谁是主体? 新闻与传播研究曾凡林等 观看电视暴力对青少年攻击行为的影响 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04年第1期杨冶良 刘素珍 儿童攻击性行为社会认知的实验研究 心理科学 19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