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高架桥监理实施细则.docx
高速公路高架桥监理实施细则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北段监理实施细则湖北华捷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北段JL1-2驻地办日期:二一七年七月目 录监理实施细则1第一节 项目概况1第三节 编制依据3第四节 监理原则4第五节 监理目标4第二章 施工监理机构与职责5第一节 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5第二节 监理机构的职责分工5第三节 监理人员签字用语与权限规定11第三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13第一节 监理机构自身的准备工作13第二节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14第四章 工程质量监理20第一节 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的主要内容20第二节 质量监理的内容26第三节 施工测量监理工作要点27第四节 试验监理工作要点31第五节 质量缺陷处理35第六节 路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要点35第七节 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要点39第八节 桥涵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要点441、墩(台)身施工监理控制要点762、 墩台身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763、墩(台)身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784、检查标准805、旁站监理内容及重点81第九节 涵洞、通道施工监理工作要点102第十节 现场监理旁站104第十一节 监理工程师在质量监理中应注意的问题107第五章 工程进度监理110第一节 工程进度监理的流程、内容及资源配置要求110第二节 进度监理的办法112第三节 进度计划的检查落实与调整113第四节 关键线路、控制性工程、节点工程进度控制要点113第六章 工地会议113第一节 工地会议的形式、目的及记录113第二节 第一次工地会议114第三节 工 地 例 会115第四节 专题工地会议116第七章 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117第一节 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的类型117第二节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121第八章 工程信息管理123第一节 工程信息管理的内容123第二节 信息发布126第三节 信息存储126第四节 信息系统应用的注意事项126第九章 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127第一节 安全监理细则的编制依据127第二节 安全监理范围127第三节 安全监理工作目标127第四节 安全监理方法和措施127第五节 涉及安全施工内容128第七节 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31第八节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134第九节 安全监理要点137第十章 文明施工管理152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监理153第一节 环境监理的依据和范围153第二节 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154第三节 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理157第四节 路基工程环境监理要点158第五节 路面工程环境监理要点159第六节 桥涵工程环境监理要点162第七节 其它工程环境监理要点163第八节 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的内容165第九节 监理工程师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165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北段JL1-2驻地办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法泗镇长虹村与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三湾村分界处(起点桩号为K34+015), 并与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武汉段对接;本项目嘉鱼北段的起点即武汉段的终点。本项目终点位于嘉鱼县新街镇境三昄村附近,衔接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于嘉鱼长江大桥南岸接线、并对接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至通城段。其中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嘉鱼长江大桥南岸接线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由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设计),路线方案稳定;对接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至通城段完成施工图设计,路线方案稳定,本项目终点处嘉鱼枢纽互通设计分别由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北段、嘉通段项目完成,分界桩号 K54+660.258=K1+975.733。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武汉市江夏区与咸宁市交界处金水河附近进入嘉鱼境内(K34+015), 沿斧头湖西侧向南展线经四邑村、肖家州村,路线继续南行,在潘家湾镇与省道咸合线(S329)相交,设渡普互通,经潘家湾村七组、潘家湾村组后,路线跨越余码河,经砖厂东侧、新余村二组东侧、新街镇沙湖岭村东侧后,进入本项目终点(K54+660.258) , 位于嘉鱼县新街镇三眅村附近接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并对接武深高速嘉鱼至通城段,设嘉鱼枢纽互通。项目经过主要县市及乡镇:嘉鱼县:潘家湾镇 新街镇。本项目主要控制点:起点(潘家湾镇三湾村)、潘家湾镇肖家洲村(救生通道)、潘家湾镇潘家湾村(渡普互通、潘家湾安全区围堤)、新街镇余码头村(余码河大桥、救生通道)、新街镇三贩村(终点、嘉鱼枢纽互通)。本项目监理设两个驻地办,我驻地办为JL1-2驻地办,负责K46+515至K54+660.258段第3、4、5合同段的监理工作。1、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本驻地办服务的范围为K46+515至K54+660.258,全长8.145KM,负责合同段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的监理服务。公路等级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为120km/h,路基宽度34.5m。桥梁总长8145m/5座,均为特大桥;涵洞1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填土(石)20.678万方。一般互通匝道路面结构如下(总厚度70cm):上面层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下面层为6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封层为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不计厚度);基层为20cm水泥稳定碎石(45%);底基层为20cm水泥稳定碎石(45%);垫层为20cm水泥稳定碎石(34%)。桥面沥青铺装层(总厚度10cm):上面层为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下面层为6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收费广场路面结构:面层为28cm水泥混凝土;封层为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不计厚度);基层为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20cm水泥稳定碎石。2、沿线自然地理概况本项目勘察区地处湖北东南部,属冲湖积平原地貌单元,地面高程在1924米之间,地势低缓,平坦、开阔,沟渠纵横,相对高差小于3米。第四系覆盖层厚度一般2541m之间,主要由第四系全新统冲湖积粉质粘土、黏土及淤泥质土及砂类土组成。3、地质条件勘察区地处湖北东南部,属冲湖积平原地貌单元,工程地质岩类以松散土类为主。本次主要依据岩性特征及地形地貌特征将调查区划分为,冲湖积平原第四系松散岩类工程地质分区。沿线地面高程在1924米之间,地势低缓,平坦、开阔,地下水埋藏浅,水量丰富。第四系覆盖层厚度在2541m左右,由第四系全新统冲湖积、冲积及残积成因的粉质黏土、黏土及淤泥质土、软土、砂类土、卵砾石土等组成。下伏基岩地层主要为志留系中统至上统砂质页岩, 二叠系栖霞组白云质灰岩,侁罗系下统武昌群及中统泥质互层状泥质粉砂岩、砂质泥岩,砂岩。区内软土极为发育,软土层厚度大,下伏基岩以极软岩为主,主要工程问题为软土引起的 路基不均匀沉降及局部路段的隐伏岩溶。4、水文条件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北段所在区域属长江流域,沿线西依长江、金水河、后石湖、神山湖;东临斧头湖、野湖, 区内水系发达, 沟渠纵横。长江汛期多在 510 月, 7、8 月份水位最高,武汉地区长江最郓洪水水位为 27 .13m (江汉关水文站),最低枯水位 8.87m, 水位升降幅度 18.26m;1998 年簰洲湾最彻洪水达 31.78m,超保证水位 1.23m, 且持续时间较长, 导致内堤溃口。5、地震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01) 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010, 沿线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05g, 特征周期 0.35S, 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 6 度, 沿线构造物可按 7 度采取设防措施。6、气象拟建项目所经区域属华中地区亚热带气候, 主要具大陆气候特色, 温暖湿润, 雨优充沛,日照时间长, 光、温、水配合协调。 四季分明, 无霜期长, 一般年平均气温在 16.7"C17. 0c, 最冷月份为 1 月, 平均气温 3.84.1, 极端最低气温-12.4-15.3, 最热月份为 7 月, 平均气温29.029.5, 极端最高气温 40.3。历年平均降雨量 13501700mm, 39 月份为雨季,其雨量占全年的 65%以上。 每年 10月至次年3月初为干旱季节, 降雨量小于蒸发量。本地区全年均可施工, 但雨季对施工存在一定的影响, 特别是路基土的晾晒处理。第二节 编制目的为了进一步明确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北段施工监理的监理组织形式、工作任务与监理职责,按合同的规定顺利完成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施工安全、工程环保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的规定,并结合驻地办管辖范围内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三节 编制依据监理细则由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编制,明确监理的重点、难点、具体措施及方法步骤,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在特殊季节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技术方案,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编制的主要依据如下:1、监理合同;2、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3、施工图纸及说明; 4、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5、监理计划;6、业主批准的本工程监理实施方案、监理管理办法及业主编制的工程项目管理手册;7、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8、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9、国家、交通部、湖北省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等;10、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第四节 监理原则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严格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原则进行监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第五节 监理目标一、质量目标工程严格按监理服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现行技术规范以及经审批的设计文件实施监理,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检查验收,保证所辖施工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施工过程中不出现重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二、进度目标以本项目施工合同的合同协议及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进度控制目标,并实现项目建设各阶段工期目标。三、费用目标严格审查计日工、附加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当承包人要求额外补偿索赔时,做好各种证据、资料的记录、整理,及时上报总监办审核,为业主把好费用关,控制好工程费用,力争使工程费用不超过合同总价,不因监理的责任造成发包人的额外支付。四、安全目标零事故、零伤亡、零隐患。五、廉政目标不出现违反廉政合同的事件。六、环保目标1、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来源、排放量、水质指标、处理设施的建设过程和处理效果达到批准的排放标准;2、保持工程所在现场清洁整齐;3、大气污染源要求达标排放,施工区及其影响区应达到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4、对产生强烈噪声或振动的污染源,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治,使施工区及其影响区的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噪声监理重点是靠近生活营地和居民区施工的单位;5、各项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得到落实。第二章 施工监理机构与职责第一节 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驻地办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计划合同部、测量专监办公室、质量专监办公室、安全专监办公室、环保专监办公室、工地试验室。驻地办设驻地监理工程师1名(以下简称“驻地”)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1名(以下简称“副驻地”)、合约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地质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试验检测工程师2名、试验员6名、监理员8人。第二节 监理机构的职责分工施工监理划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准备、施工、交工及缺陷责任阶段监理。一、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 主持编制监理细则,报总监办审批;2) 主持召开工地会议;3) 审批月进度计划,审查一般原材料和混合料;4) 审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签发分部分项工程停工令及复工令;5)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报总监办审批;6) 核查施工单位测量、施工放线成果并进行复测;7) 采取巡视、旁站、抽检和验收等方式,检查施工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情况;8) 组织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质量检验评定,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9) 核算工程量清单,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10) 组织填写监理日志,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归集监理资料;11) 检查承包人建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12) 参与承包人进场人员、设备的验收,向总监办提交审查意见;13) 参加总监办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交底会;14) 协调各承包人之间的工作和合同段内的施工活动。2、施工阶段监理1) 审批一般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2) 审批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一般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审查技术复杂或采用“四新”工程的施工方案和主要工艺;3) 审批施工测量放线;4) 审批单位工程的开工申请;5) 审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和人员配备;审批分项(部)工程的开工申请;6) 日常巡视、旁站、抽检,并做好记录;7)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报总监办审批;8) 建立计量与支付台帐;9) 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支付申请,报总监办;负责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计量;10) 督促承包人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11)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年度、月、旬进度计划,报总监办,审核、审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进度调整计划,报总监办;12) 组织隐蔽工程变更的现场确认,按施工合同规定下达变更令;13) 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延期及费用索赔申请、价格调整和计日工,报总监办审批;14) 签发分项和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报备总监办、建设单位,审查单位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15) 审查承包人的劳务分包合同、计划,报总监办审批;16) 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专题工地会议;参加总监办主持召开的月、季度调度会;17) 按合同规定,考核和评价承包人的施工行为,报总监办;18) 督促执行竣工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19) 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3、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1) 审查竣工验收申请,评定本合同段工程质量,编制监理工作报告,报总监办;2) 参加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工程移交工作;3) 审查竣工结算证书,报总监办;4) 审查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编制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报告,报总监办;5) 审查最后支付证书,报总监办;6) 完成缺陷修复以及合同规定的遗留工程等监理服务工作;二、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1) 根据监理合同要求,确定驻地办的组织机构设置,审定各级监理人员的任免,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组织考核监理人员的业绩,决定人事调动与奖罚。2) 主持驻地办的日常工作,组织、领导各个职能部门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计量、支付、合同管理等实施有效监理。3) 组织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总体施工组织计划、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等。4) 主持驻地办例会,研究和处理监理工作和施工中的各种重要问题。5) 签发停工令和复工令、支付证书、上报资料、文件等。6) 组织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人员资质、用款计划,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实现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目标。7) 主持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组织参加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8) 组织协助业主处理延期、索赔、工程分包、工程变更等问题。9) 组织交工验收和督促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审查交工验收报告和缺陷责任终止证书。10) 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1) 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授权。2) 驻地监理工程师缺席时,由其授权的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行使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四、路基、路面监理工程师职责1) 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合同段路基、路面工程的监理工作。2) 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和监理细则,严格按要求对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控制。3) 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图、变更设计图等,并提出审查意见。4) 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严把开工关、中间检查关和交工验收关。分部工程开工前,认真审核人、料、机、施工组织计划、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试验资料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只有在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做好时才建议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施工中深入工地,狠抓承包人的现场管理和自检到位以及旁站监理的隐蔽工程记录和监理日志,发现问题随时整改或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5) 主持路基、路面工程施工质量的中间检查和交工验收,签认承包人的中间质检报告和交工申请。6) 配合合同工程师审核工程计量,建立计量台帐。7) 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分包、工程变更、质量安全事故、合同纠纷、违约、延期、索赔等监理事务。8) 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五、桥梁结构监理工程师职责1) 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完成分管的监理工作。2) 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和监理细则,严格按要求对桥涵结构物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控制。3) 认真复核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发现遗漏和错误,及时提出修正意见。4) 审查承包人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重要施工方案、重要分项开工报告等,审查工程变更、工程分包检查、督促各项计划的实施。5) 检查、指导驻地办的工程质量控制和技术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承包人质量自检工作,及时处理质量与技术问题,重大问题应将有关情况和本人意见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6) 主持桥涵工程施工质量的中间检查和交工验收,签认承包人的中间质检报告和交工申请。7) 参加竣工文件编制的监督工作和缺陷责任的鉴定工作。8) 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六、测量监理工程师职责1) 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测量监理工作。2) 熟悉和掌握全线导线点、水准点、路线中桩、桥轴线桩位等,随时进行检测校对,并督促承包人对控制点、水准点和红线桩采取切实可靠的保护措施,保证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遭到毁坏。3) 复核设计图纸中路线和桥涵桩位放样坐标数据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4) 参与承包人的施工复测工作,审核承包人的测量成果,发现疑点令其复测,或组织联测。5) 对各项工程的施工放样进行检查,参加己完工程的位置、尺寸、标高验收。6) 经常校核测量仪器。7) 组建测量档案。8) 参与交工验收中测量检验工作。9) 做好测量仪器的维修保养及检定工作。10) 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七、计量合同监理工程师职责1) 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完成分管的工作;2) 认真复核合同文件,指出其中的遗漏,并加以补充。3) 检查、指导驻地办的合同管理工作。4) 配合监理组,审核承包人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工程分包、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检查、督促计划的实施。5) 对承包人上报的月度进度计划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6) 督促承包人和驻地办及时、准确报送工程进度报表和监理月报,并及时审核、汇总上报。7) 审查中期支付证书、中期支付月报、最终支付申请,办理竣工结算。8) 参加处理合同争端、违约、延期、索赔等工作。9) 配合业主做好合同的解释与执行检查工作,督促承包人履行合同。 10) 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八、环保监理工程师职责1) 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合同段所有有关环境保护的监理工作。2) 审核开工报告中的环保方案,并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3) 负责培训环保监理人员及对施工单位环保人员资质的审查。4) 主持环保施工质量的中间检查和交工验收,签认承包人的中间质检报告和交工申请。5) 参与业主及总监办举办的各种环保活动。6) 对工程环境污染程度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7) 配合业主和环境监测单位做好环境监测工作。8) 参与业主组织的环保工程验收。9) 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九、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 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理业务工作。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3)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报告驻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报备顾问公司及业主。4)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整改;5)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审核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路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6) 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布置及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挂牌情况,安全设施不到位,施工机械未通过安全验收不得施工。十、地质监理工程师职责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合同段所有有关地质监理工作。2)审核开工报告中的地质方案,并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3)参与业主及总监办举办的各种地质工作活动。4)参与业主组织的地质工程验收。5)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一、监理员职责1) 负责所在施工路段的施工监理工作,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2) 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分部(项)工程开工报告相符合。3) 坚持每天巡视工地,随时掌握和了解其施工范围内各个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完成情况。4) 检查各种集料的组成、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5) 检查施工方法和工艺,对低劣的产品及时报请驻地办发出监理指令。6) 施工程序实行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监督,现场检查,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应报驻地办要求承包人返工和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7) 负责核实承包人每月计量支付报表中申报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并认真做好每天的监理记录。8) 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及时报告。9) 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二、专职资料管理员职责1) 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内业资料管理及整理工作。2) 熟悉本工程项目的资料编制要求、归档、管理办法。3) 编制资料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复制、散发资料。4) 及时收集整理齐全工程的各种监理抽检资料,使其分类有序、系统、完整、妥善存放和保管。5) 监督、检查、指导各监理资料的整理工作,使资料内容完整、填写认真、审批意见和签认齐全。6) 资料归档与保存的要求应符合国家及部、省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7) 对各类资料的分类管理应科学,以便于资料的查询,组织编制竣工验收资料。8) 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节 监理人员签字用语与权限规定一、监理人员权限规定和签字用语为了加强工程管理,督促承包人及时、如实地记录、填报工程资料,规范监理人员的签字行为,对监理人员签字权限及时限进行界定。这一规定,对监理人员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违反本规定的签字视为无效。二、一般原则1)、分级原则根据监理组织机构划分的情况,逐级进行相应职务的人员签字,越级签字无效。2)、专业原则承包人申报的工程资料,必须由相应专业(道路、结构、路面、交通工程、测量、试验、环保、安全、合同管理等)的监理人员签名方为有效。特殊情况,由于工作需要,上一级监理可以指定其他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人员代行其职能并签字。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仍需上一级监理加签确认方为有效。3)、充分原则当一种工程资料按规定需两名及两名以上现场监理人员签名(例如现场工程数量的确认等)时,一人签名无效;当一种工程资料需要几级监理或几方签名(例如变更文件、计量文件等)时,缺级或缺方签字无效。4)、亲历性原则各种现场资料的认可,应由亲自参加者签认;没有亲历者签字视为无效,但总监办组织现场核实者除外。5)、时效原则承包人应按规定时限申报工程资料,各级监理人员应及时进行核实、签认。若承包人不按规定时限申报资料(例如延期申报、索赔申报、变更申报、计量申报等)造成工程质量或数量无法确认,监理人员此后可以拒签,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监理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既不指出问题,又不进行签认,承包人可以向上级监理机构及业主投诉,监理机构视情节对当事人作相应处理。6)、特殊情况的处理原则当事人已离职,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由上一级监理集体研究,指定专人组成核查组,进行核实,按实签认,并经上级监理加以签认方为有效。三、签认权限与时限各种资料表格的签认权限将在后续章节中加以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对已发生的工作内容,实事求是的进行签认。诸如测量、试验资料,施工原始记录资料都应在检测结束后及时草签,测量、试验资料、工序检查,分项工程检验,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资料应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及时予以签认,施工单位应在2日内将原始资料进行汇集整理交监理工程师签认,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应在2日内予以签认。各级监理人员必须在项目管理大纲、监理计划或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时限内完成签认工作,否则按监理人员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四、推荐使用的监理用语(1)同意变更数量为; (2)已完成工序达到设计要求,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3)情况属实;(4)已核、属实;(5)同意该方案;(6)同意在XX工程使用。五、杜绝使用的不规范用语(1)可变更、可挖除、应变更、可行;(2)请XXX批示;(3)已阅;(4)同意上报;(5)请承包人自检后,进入下一道工序;(6)施工无异常情况。第三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第一节 监理机构自身的准备工作一、监理人员进场监理单位应在监理合同协议规定的日期派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其进场人员及人员更换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二、配备监理试验室设备驻地办试验室应按监理合同要求配备现场抽查常用的试验检测设备,组建的驻地办试验室应能及时通过省质监局的验收。三、熟悉合同文件监理人员应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应查证清楚,提出合理处理方法,报建设单位。熟悉和复核工程设计文件、图纸的主要内容包括:(1) 设计图纸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2) 图纸有无遗漏、差错或相互矛盾之处;(3) 地质和水文等基础资料是否充分可靠;(4) 设计文件所提供的材料来源是否满足要求;(5) 所提出的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四、现场复查驻地办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合同文件中提供的图纸和定线数据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查核对,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于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性问题,应提出报告报建设单位。五、施工环境调查驻地办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用地范围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它障碍物、施工前不能按时交接的工程用地及有争议的工程用地进行调查,并应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措施报建设单位。第二节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一、组织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和会审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参加设计交底,掌握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和要点;熟悉对材料与工艺的要求,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对施工安全、环保工作的要求等;澄清有关问题,收集资料并记录。在参加设计交底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设计文件,对发现的设计问题,应书面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检查承包人履约情况对施工单位进场人员、机械设备、驻地建设等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的资格及质量、安全、环保人员的履约情况。施工单位进场人员应满足施工合同的规定,并按要求及时到合同部门办理岗位登记。施工人员的变更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要求办理手续,须得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合同部门备案。人员变更后,应及时到合同部门补办岗位登记。监督、检查和批准施工单位装备自己的工地试验室,其建筑面积、试验设备及人员配备应能满足本工程各项试验的需要;驻地办试验室派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所有试验仪器都必须经检验合格并按期进行标定。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过业务培训和考核的上岗证书,必须严格执行试验规范和操作规程;驻地办配合总监办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对承包人进行履约检查。三、设计交桩及测量成果的批复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和平行复测。当双方复测结果一致并满足规范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批复。其主要工作如下:1、对施工图纸提供的原始资料进行复核或校正,重大问题报告总监办,由总监办要求设计单位澄清,确保数据无误;2、发现基准点损坏或丢失,当丢失控制点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通过总监办要求原设计单位补定,一个点失控时,由施工单位补定,驻地办复核认定;3、当双方复测结果不一致或不能满足有关规范要求时,应指令施工单位重新复测。当发现勘测设计单位测量有误时,应通过总监办要求原勘测设计单位复测;4、对加密控制点、定线和施工放样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复核认定。5、审批施工单位对所有测量控制点进行保护的方案,并检查是否对其进行了有效的保护,直至交工验收结束。四、审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人员、设备和试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主要审查以下内容:1、施工单位配备的工地试验室的建筑面积、试验环境、试验设备及人员应能满足本工程各项试验的需要;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过业务培训或考核的上岗证书;2、工地试验室的所有试验仪器应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并依法检定合格,其母体试验室应有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合法资质;3、工地试验室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制定管理制定、岗位职责、抽样检测频率、时间和方法以及各项试验操作规程。五、审查承包人的保证体系承包人要建立的保证体系有质量、安全、环保、廉政保证体系。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环保和廉政保证体系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排、是否按工作目标、施工规模健全内部保证体系,使保证体系在工作项目中能够有效的有序运转。 (一)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包括:1、质量检查组织机构: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负责人和质检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形成行政上支持,技术上把关的良性循环,负责工程总体需求量控制。2)由施工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及质检员,成立质量自检小组,形成第一级自检体系。3)配备强有力的质检技术力量,以质检部为龙头,组织试验室、测量组实施各工序的管理和数据检测,形成第二级自检体系。4)质检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被授予事前介入权、事中验收权、质量否决权,项目部质检部直接对项目经理部负责,不受任何人,任何事干扰。5)专职质检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具有一定资质和现场施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能担任。2、工序质量检查程序:作业班(组)在每一道工序过程完成后,由各班(组)的质量检查小组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经理部的质检部进行复检。项目经理部质检部确认自检组的检查有效并签字后进行复检。经质检部复查合格后,质检工程师签字后将检查表格报送监理工程师,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计量支付。3、承包人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要求选配技术水平高、质量意识强、整体素质好、遵章守纪的项目经理部班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应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对合同允许劳务合作应加强管理,劳务合作方式必须坚决纠正由包工头包揽生产、生活管理的做法; 2)承包人必须重视质量通病的研究和治理,对高填土下沉、软土地基超限沉陷、沥青路面早期破损、桥梁伸缩缝和桥头跳车、防护工程和小型结构物表面粗糙、预应力结构管道压浆不实等质量通病必须制定预控措施;努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对工程的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要有质量控制和复检制度; 3)做好导线控制桩、结构物定位桩、水准基点等复测工作,确保施工放线的准确性,同时应加强测量仪器的维修养护及标定工作; 4)建立和完善工地试验室设施,配齐各种试验仪器(设备)及合格的试验人员,建立健全试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各项标准试验和现场质量检测试验,确保各种试验数据真实可靠。 5)对所有外购材料如钢材、钢绞线、水泥、沥青、桥梁支座、伸缩缝等,在签订订货合同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拟采购材料样品,并提供有关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和产品质量检验单,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外购计划,要妥善保管所有进场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构件,使之在安装施工时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6)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质量自检及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工程技术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树立质量高于一切的意识;加强技术交底制度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书面交底,使质量责任落到实处、落到每个施工人员身上;严格执行技术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做到每个正在进行施工的工点的施工均有持证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施工管理。 7)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以安全、环境、爱民为主要内容,全面贯彻执行本项目有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文明施工的责任与义务,实现场地布置合理化,维护设施标准化,场地道路硬地化、宿舍办公规范化,脚手架安全美观化,施工场地整洁化; 8)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对地形、地貌、土壤的保护工作,防止对江、河、湖、水库造成影响和破坏,借土场、弃土场在确定水土保持方案后方可开工,让本项目建设可能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在工程建设的同时,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使环境与工程有机协调地结合; 9)工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按规定向监理单位、业主及有关部门报告,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尽量保护现场原貌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