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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法规解读,交 通 运 输 部 公 路 局二 O 一 O 年 九 月,主要内容,一、信用管理法规体系的构成二、几个重要法规的解读(一)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二)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三)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一、信用管理法规体系的构成,(一)部级层面主要法规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单位信用评价办法,各省市均制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章制度总体进度评价范围内容深度两个文件发布后,多数省份已制定或正在制定实施性文件,(二)省级层面主要法规,(三)信用管理法规体系的框架,指导意见,各省实施办法或细则,二、几个重要法规的解读,(一)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 第一章 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原则,以信用管理为手段,以规范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为目的,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指导思想,用五年时间,建立比较完善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规范管理信息共享信用活动,建设目标,统筹规划、分级管理政府推动、各方参与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建设原则,推进步骤,第一阶段,研究论证规划,启动阶段,第二阶段,施工监理设计,展开阶段,第三阶段,信息准确完整信息互通共享优化惩罚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完善阶段,第二章 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平台建设奖罚机制,部负责制定信息征集管理制度,征集部市场监管工作方面的有关企业信息省厅负责建立本辖区信用信息征集制度细则,组织信息征集工作,并向部报送有关信息,信息征集,信用评价,评价主体和内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守法评价建设单位履约评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质量评价逐步发挥社会中介作用,评价等级划分AA(信用好)A(较好)B(一般)C(较差)D(差),评价标准各省市制定部制定全国统一标准,评价周期定期评价:每年12次即时评价:D级、降级情形,部级平台省级平台平台连接(数据标准和接口),平台建设,奖惩机制,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市场准入、招投标,及其他有关履约环节。对守法诚信单位予以奖励,对失信单位予以惩处,第三章 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舆论引导,倡导信用理念注重典型引路,实现稳步推进,(二)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总体性文件适用于所有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征集、更新、发布、管理核心:建立信息管理机制,建设运行全国联网共享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构筑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文件的主要内容,共六章(32条)总则管理职责信息内容征集更新发布管理附则,第一章 总则,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定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管理有关部门或单位、公路行业社团组织、司法机关履职过程中,以及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记录、归集的能够反映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市场表现等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信用信息管理遵循的原则客观公正信用信息确保真实、完整、及时、准确,第二章 管理职责,部、省两级管理交通运输部职责 制定全国信用信息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全国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部审核审批资质企业基本情况、奖惩记录、评价结果,及国家审批建设项目信息 指导省厅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制定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省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省管企业基本情况、奖惩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省管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向部报送有关信息,第三章 信用信息内容,从业单位基本信息 从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登记基本情况及组织机构代码 基本财务指标、在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帐户情况 资质、资格情况 主要经济、管理和工程技术从业人员的职称及执业资格基本状况 自有设备基本状况 近5年主要业绩及全部在建的公路项目情况,良好行为信息模范履约、诚信经营,受到市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公路建设有关的政府监督部门表彰或奖励的信息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价为最高信用等级的记录,不良行为信息从业单位在公路建设活动、信息填报中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受到市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公路建设有关的政府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及通报批评的信息司法机关、审计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信息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价为最低信用等级的记录,信用评价信息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按照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对从业单位从业行为状况的评价结果省级综合评价结果全国综合评价结果,项目信息项目概况项目承建情况企业履约情况,信息征集方式,企业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信用评价信息建设项目信息,信息更新程序,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在管理系统处于锁定状态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负责公布相应信息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更新申请其他信息随时报送、随时复核、随时更新,信息的审核,从业单位基本信息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业绩和项目信息工程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全部信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项目管理机构动态核查,第五章 信用信息发布与管理,发布范围发布期限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公布期限为长期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2年(行政处罚期未满的不良行为信息延长至行政处罚期满)信用评价信息公布期限1年,期满后转为系统档案信息,信用信息的监管,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企业基本信息虚假的,均可向负责公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实从业单位填报信息虚假,即列入不良行为信息,并按规则扣减信用评价得分从业单位认为公布信息与事实不符,可向负责公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告知结果。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变更企业信息。,信用信息的使用,从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业进入市场的基础资料资质动态管理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奖优罚劣其他信息参考资料,信用信息管理的其他要求,加强与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司法机关、金融机构的联系,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第六章 附则,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可参照执行发布之日起试行(2009.11.27),(三)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共25条,主要包括评价原则、评价周期、评价内容、评价程序、结果应用、监督管理等,具有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标准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计算公式两个附件,基本定义,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在公路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评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职责分工,交通运输部职责:制定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对部审核审批资质施工企业进行全国综合评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制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公路施工企业进行省级综合评价,评价时间,定期评价:每年一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月底部:3月底动态评价:直接定为D级部、省:即时评价,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AA级:95分X100分A级:85分X95分B级:75分X85分C级:60分X75分D级:X60分,评价依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质监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督查、检查结果或奖罚通报、决定招标人、项目法人管理工作中的正式文件举报、投诉或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司法机关做出的司法认定及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其他可以认定不良行为的有关资料,评价内容和主体,投标行为:招标人履约行为: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法人)其他行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价方法,初始分均为100分,实行累计扣分制评价程序:合同段评价:投标行为、履约行为省级综合评价: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其他行为全国综合评价: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其他行为,注意事项,联合体有不良行为的,各方均按相应标准扣分当年交工验收的项目,在交工验收时完成评价工作省级综合评价完成后进行公示、公告,附件1 信用行为评定标准,评定标准的组成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管理中共性问题,不良投标行为评定标准,共15项,代码从GLSG1-1到GLSG1-15直接定为D级的6项 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出借资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与招标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投标中有行贿行为 在禁止投标期内仍参与投标(D级延续半年),其他扣分行为(9项)资审材料或投标文件虚假骗取中标(扣40分)虚假投诉举报(扣20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扣20分)同一合同段递交多份资审申请或投标文件(扣5分)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扣6 分)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扣1分)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扣1分)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时间(扣2分),不良履约行为评定标准,严重不良行为(GLSG2-1,共9项)人员设备到位(GLSG2-2,共10项)质量进度管理(GLSG2-3,共26项)财务管理(GLSG2-4,共7项)安全生产(GLSG2-5,共32项)社会责任(GLSG2-6,共10项),严重不良行为,直接列为D级(4项)将中标合同转让 将合同段全部工作内容肢解后分别分包 发生重大质量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不合格,或施工管理综合评价为差扣分项(5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乱占土地,影响较大(扣20分)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扣20分)将承包工程违法分包(扣30分)承包人疏于管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扣20分)违反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扣30分),人员设备到位,不按承诺时间进场(2分/延迟十日)项目经理未到位或更换人员资格降低或未经批准更换(4分/人次)技术负责人未到位或更换人员资格降低或未经批准更(3分/人次)安全员或其他执业人员未按承诺到位或无理由更换(0.5分/人次)主要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到位(0.2分/人次)主要施工机械、试验检测设备未按承诺或需要到位(0.51分/台套)有关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1分/人次)未按规定签订劳务用工合同(2分/次),质量进度管理,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工作(8分/次)未对职工进行专项教育和培训(0.5分/人次)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保证措施不健全(3分)特殊季节施工预防措施不健全(2分/次)未建立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8分)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10分/次)不按设计图纸施工(8分/次)不按技术标准、规范施工(5分/次),未经监理签认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3分/次)未经监理签认将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3分/次)监理下达停工指令拒不执行(5分/次)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直接使用(5分/次)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5分/次)原材料堆放混乱对使用质量造成影响(3分/次),工程检查中抽测实体质量不合格(6分/次)因施工原因出现一般质量责任事故(15分/次)出现质量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5分/次)施工现场管理混乱(2分/次)内业资料不全或不规范(12分)工地试验室不符合要求(13分)试验检测数据或内业资料虚假(5分/次)因施工原因造成进度滞后(1分/延迟十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10分)不配合业主进行交工验收(3分/次)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10分),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5分/次)财务管理混乱,管理台帐不完备(5分/次)工程变更弄虚作假(6分/次)虚假计量(5分/次)流动资金不能满足工程建设(5分/次)挪用工程款,造成管理混乱、进度滞后不良影响(10分/次)因施工企业原因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未造成影响(10分/次),安全生产,因施工企业原因未签订安全生产合同(3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保证体系(13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3分/次)未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2分/次)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2分/次),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1分/次)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或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5分/次)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6分/次)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4分/次),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4分/次)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3分/次)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因自身原因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3分/次)储存、使用危险物品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内,或者与宿舍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施工现场和员工宿舍未设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施工现场或者员工宿舍出口(3分/次),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2分/次)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5分/次)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15分/次)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2分/次)每项工程实施前,未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2分/次)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1分/次),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3分/次)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2分/次)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2分/次)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2分/次)委托不具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10分/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15分/次),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5分/次)多次整改仍然存在安全问题;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但拒绝整改或者整改效果不明显(10分/次)在沿海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以及划定相应的安全作业区,未报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施工单位擅自扩大安全作业区范围(4分/次)施工现场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1分/次)未编制安全应急预案并落实人员、器材,组织演练(2分)发生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0分/次)未办理施工现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分/次),社会责任,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范围内取土、挖砂或者采石(8分/次)施工产生的废渣随意堆放或丢弃,废水随意排放(2分/次)施工中破坏生态环境(3分/次)施工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4分/次)生活区、办公区设置杂乱,卫生环境差(3分/次)项目出现突发事件,拒不执行应急或救援任务(10分/次)乱占土地、草场(3分/次)临时占用农田、林地等未及时复垦或恢复原状(5分/次)未按要求签订廉政合同(5分/次)违反廉政合同(5分/人次),其他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被司法机关认定有行贿、受贿行为,并构成犯罪(直接D级)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填报向社会公布信息,存在虚假(3分/次)信用评价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较高信用等级(4分/次)恶意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或因拖欠问题造成群体事件或不良社会影响(5分/次)拒绝参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抢险任务(2分/次)被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2分/次)被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3分/次)被部通报批评(5分/次),附件2 信用评价计算公式,(一)单项(合同段)信用评价投标行为评价得分:i为不良投标行为数量,Ai为不良投标行为对应扣分标准履约行为评价得分:i为不良履约行为数量,Bi为不良履约行为对应扣分标准 注意:履约行为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一种行为在同次检查中原则上不 重复扣分。检查结果以正式书面文件为准,(二)省级综合评价,投标行为评价得分:i为企业在不同合同段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得分次序,i=1、2、n,Ti为企业在某合同段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得分,且T1T2Tn履约行为评价得分:i为企业在不同合同段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得分次序,Li为施工企业在某合同段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得分值,i=1、2、n,且L1L2Ln,施工企业在从业省份综合评分:=aT+bL-Qi 企业投标行为评价得分为T,企业履约行为评价得分为L,Qi为其他行为对应扣分标准。a、b为评分系数,当评价周期内企业在某省只存在投标行为评价时,a=1,b=0;当企业在某省只存在履约行为评价时,a=0,b=1;当企业在某省同时存在投标行为评价和履约行为评价时,a=0.2,b=0.8。i为其他不良行为数量,i=1,2,n。,全国综合评价:Ti为企业在某省投标行为评分。Li为企业在某省份履约行为评分,且L1L2Ln。Qk为企业在某省其他行为评价的扣分分值。Fj为企业在该省份参与履约行为评价的项目数量。i、j、k分别为对企业进行投标信用评价、履约信用评价和其他行为评价的省份数量,G为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的全部省份数量。a、b为评分系数,当评价周期内企业只存在投标行为评价时,a=1,b=0;当企业只存在履约行为评价时,a=0,b=1;当企业同时存在投标行为评价和履约行为评价时,a=0.2,b=0.8。Qk为企业在某省全部不良行为所扣分数。Ti、Li、Qk、Fj由各省厅上报本省评价结果时报,特殊情况下信用等级的确定,被1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认定为D的企业,其全国综合评价直接定为C级被2个及以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认定为D级或被部行政处罚的企业,其全国综合评价直接定为D级企业资质升级,信用评价等级不变企业分立,按照新设立企业确定信用评价等级,但不得高于原评价等级,企业合并,按照合并前等级较低企业确定合并后企业信用等级 下一年度企业在某省无信用评价结果,其等级延续1年连续2年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照初次进入某省确定信用等级,但不得高于其在该省份原评价等级的上一等级,施工企业初次进入某省时,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确定。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一级以下施工企业初次进入某省时,参照注册所在地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确定。联合体参与投标,信用等级按照单个企业中等级最低的确定,评价结果应用,省级综合评价结果可应用于本省份公路建设项目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企业初次进入某省的情形;也可应用于企业在某省已有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的情形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细则中明确,对评价人的工作要求,招标人、项目法人应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台帐,及时、客观、公正评价。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设置市场壁垒,一经发现,将在全国通报批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对招标人、项目法人评价工作的考核、处罚机制,确保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工作监督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路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及评价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督查、检查活动,不定期对信用评价工作进行抽查,当招标人或项目法人对施工企业评价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责令招标人或项目法人重新评价或直接予以调整,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度层面:管理办法的严密性评价规则的科学性执行层面 评价标准理解应用的差异 项目法人多元化 地方保护 工作腐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