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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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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doc

    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二一年三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机构、职责和人员3一、卫生行政部门3(一)卫生部3(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3(三)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4(四)县级卫生行政部门4二、疾控机构4(一)职责4(二)人员配置参考标准51、人员配置参考52、人员资格6三、专病防治机构6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一)职责7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72、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8(二)人员配置参考标准8五、医院8(一)职责9(二)人员配置参考标准9第二章 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10一、目标10二、内容和方法10(一)工作计划10(二)实施方案11三、任务11(一)疾控机构11(二)专病防治机构11(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四)医院12四、工作流程和步骤12五、过程质量控制14六、工作考核和评价15第三章 监测与调查16一、死因监测16(一)目标16(二)内容和方法161、完善死因监测工作规范162、建立和完善工作网络163、开展死因监测常规工作174、培训与督导175、漏报调查176、资料的管理与利用17(三)任务181、疾控机构18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3、医院20(四)工作流程和步骤21(五)过程质量控制22(六)工作考核和评价23二、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24(一)目标24(二)内容和方法241、制定和完善各级监测方案242、现场调查前准备253、培训254、现场调查与督导255、数据清理、分析与反馈256、监测结果发布和利用25(三)任务25(四)工作流程和步骤27(五)过程质量控制28(六)工作考核和评价29三、肿瘤登记30(一)目标30(二)内容和方法301、制定肿瘤登记方案,组织培训302、登记资料的收集303、登记资料的验收和编码304、死亡补充发病和剔除重复卡305、肿瘤病例的随访316、肿瘤登记工作的质量与审核督导317、登记资料的保存与利用31(三) 工作流程和步骤31(四)各级任务321、国家癌症中心322、省级负责机构333、县级负责机构33(五)质量控制331、数据评价332、过程质量控制34(六)工作考核和评价35四、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报告37(一)目标37(二)内容和方法38(三)工作流程和步骤38(四)任务391、疾控机构39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93、医院39(五)过程质量控制40(六)工作考核和评价40五、专题调查40第四章 干预与管理41一、危险因素控制41(一)目标41(二)内容和方法41(三)任务43(四)工作流程和步骤44(五)过程质量控制45(六)工作考核和评价45二、高危人群的早期发现与管理47(一)目标47(二)内容和方法47(三)任务491、疾控机构49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93、医院50(四)工作流程和步骤50(五)过程质量控制50(六)工作考核和评价50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52(一)目标52(二)内容和方法52(三)任务531、疾控机构532、专病防治机构53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34、医院54(四)工作流程和步骤54(五)过程质量控制54(六)工作考核和评价55四、重点癌症的早诊早治56(一)目标56(二)内容和方法56(三)任务57(四)工作流程和步骤58(五)质量控制58(六)考核和评估58第五章 综合评估60一、目标60二、内容和方法60(一)评估内容60(二)评估指标61(三)采集信息62(四)数据分析62(五)完成慢性病评估报告62三、任务63(一) 国家级疾控机构63(二)省级疾控机构63(三)市级疾控机构63(四) 县级疾控机构63四、工作流程和步骤64五、过程质量控制64六、工作考核和评价65第六章 信息管理66一、目标66二、内容和方法66(一)慢性病信息内容66(二)信息来源66(三)慢性病信息管理与利用66三、任务67(一)疾控机构67(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9(三)医院69四、工作流程和步骤69五、过程质量控制70六、工作考核和评价70第七章 能力建设71一、目标71二、内容和方法71(一)开展能力评估71(二) 优化资源配置72(三) 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72三、任务73(一) 疾控机构73(二)专病防治机构74(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5(四)医院76四、工作流程和步骤77五、过程质量控制77六、工作考核和评价78(一)工作指标78(二)效果指标78附件1:术语81前 言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既是一组发病率、致残率和死亡率高、严重耗费社会资源,危害劳动力人口健康的疾病,也是可预防、可控制的疾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医改意见”)中关于“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慢性病等疾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的要求,为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疾控机构”)、专病防治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等在慢性病预防控制(以下简称“慢性病防控”)中的作用,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内容,规范慢性病防控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提高慢性病防控效果,特制订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重点围绕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等4类疾病,对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专病防治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等开展的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规范。疾控机构、专病防治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在慢性病防控中均负有重要的责任。疾控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执行辖区慢性病预防控制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慢性病有关的监测与调查工作,实施以人群为基础的一级预防,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二、三级预防,综合评估辖区内慢性病工作和效果,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促进政策出台及多部门合作。专病防治机构针对专病开发和推广防控适宜技术,开展有关登记与调查工作,开展科学研究、制订专业指南,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开展高危人群的早期发现和规范化管理以及常见慢性病患者的诊疗和随访管理,开展对一般人群的健康教育和知识宣传及对个体的健康咨询活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慢性病信息进行登记报告,促进病人康复和提供转诊等服务。医院重点提供慢性病危重急症病人的诊疗和临床预防性服务,对慢性病信息进行登记报告,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二、三级预防,开展慢性病预防控制的有关培训和指导及科学研究,提供转诊服务等。本规范只是对有关卫生、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控的职责、任务、流程等提出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其他慢性病相关规范和指南密切联系,将慢性病防控工作作为一个整体,有效衔接预防、治疗、康复等各环节,分工协作,各负其责,最大程度提高慢性病的防控效果。慢性病的发生是各种危险因素长期积累的结果,与社会环境、经济、个体生活方式和生理心理因素以及医疗保健服务等关系密切,涉及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需要采取政策和技术相结合的综合措施,卫生部门与政府其它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密切协作,共同采取行动,才能有效遏制慢性病快速增长的趋势。第一章 机构、职责和人员根据医改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国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专病防治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在预防与控制慢性病工作中应设立相应的机构、配备足够人员,积极履行慢性病防控工作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 (一)卫生部负责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 1、制订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规划纲要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制订全国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有关的公共政策。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4、积极争取慢性病防控的国家重大专项,对国家重大慢性病防控项目进行监督管理。5、建设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网络。 6、组织全国慢性病防控工作的经验交流,推广成熟的慢性病防治技术措施。7、组织开展全国慢性病防控督导、绩效考核、评价。(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省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 1、制订本省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2、制订本省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有关的公共政策。3、加强省内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4、对本省参与的重大慢性病防控项目进行监督管理。5、建设本省慢性病预防控制网络。 6、组织本省慢性病防控工作的经验交流,推广成熟的慢性病防治技术措施。7、组织开展本省慢性病防控督导、绩效考核、评价。(三)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 1、根据省级工作计划,制订区域内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2、制订区域内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有关的公共政策。3、加强区域内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4、对区域参与的重大慢性病防控项目进行监督管理。5、建设区域内慢性病预防控制网络。 6、组织开展区域内慢性病防控督导、绩效考核、评价。(四)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 1、制订区域内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2、制订区域内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有关的公共政策。3、加强区域内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4、对区域参与的重大慢性病防控项目进行监督管理。5、建设区域内慢性病预防控制网络。 6、组织开展区域内慢性病防控督导、绩效考核、评价。二、疾控机构(一)职责1、负责执行慢性病防控规划和方案,发挥业务技术指导和协调作用,为制定和发展政策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慢性病防控规划。2、负责制订本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3、承担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等的监测与调查工作,定期发布信息,预测我国慢性病发病和死亡、疾病负担、危险因素流行和发展趋势。4、针对慢性病发生的危险因素,组织开展以人群为基础的慢性病防控的健康促进活动。5、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开展的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6、对下级疾控机构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7、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的业务信息管理与综合评估。8、开展慢性病防控相关的科学研究。9、承担慢性病防控有关技术规范、指南、标准的制订及推广应用。各级疾控机构在上述9个方面的职责各有所侧重。国家级疾控机构重点获得国家代表性的慢性病监测、干预和能力的相关信息,评估全国慢性病和相关危险因素的流行情况与变化趋势、防控能力与应对、防控效果等。开展政策策略研究,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持,促进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和改进。开展科学研究,研发干预的适宜技术和工具,制定和推广技术规范和指南。省级疾控机构和地市级疾控机构重点获得辖区代表性的监测数据,完成辖区的慢性病综合评估报告,促进辖区相关政策的出台和改进;组织辖区以人群为基础的和以基层为基础的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的干预控制工作,开展常规督导和评价;结合辖区特点开展科学研究;推广技术规范和技指南,对辖区的慢性病防控队伍进行培训,提高辖区慢性病监测和干预的工作质量等。县级疾控机构重点获得县区的监测数据,完成县区的慢性病综合评估报告;制定县区慢性病干预的活动计划,按照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和指南,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开展以人群为基础的干预活动,促进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并对其进行管理和考核;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慢性病登记报告等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促进县区监测数据质量的提高。(二)人员配置参考标准1、人员配置参考各级疾控机构依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结合慢性病监测、干预和管理三大核心岗位,合理配置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从事慢性病防控工作。以下是省、市、县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人员配置参考标准:(1)省级机构至少应配置20名专业技术人员。(2)地市级机构至少应配置6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慢性病监测2人、干预2人、综合与内部管理2人。(3)县级机构至少应配置3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慢性病监测1人、干预1人、综合管理1人。各地可以结合本地行政区划、所在地域服务人口、本地慢性病流行情况、服务半径、服务内容、交通状况等情况,在上述参考标准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2、人员资格各省、地市和县级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公共卫生、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或卫生检验等专业资质,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或卫生检验等考试,并经过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专病防治机构国家设立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国家癌症中心和全国脑血管病防治办公室及其他专病防治机构,承担专病防治工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各级专病防治机构或是指定专科/综合医院承担本地区慢性病的预防、治疗与康复以及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专病防治机构的具体职责如下:1、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和执行全国专病防治规划,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制订相关指南、技术规范和标准。2、负责制订机构专病防控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3、负责在全人群中专病知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大力推行专病一级预防工作。4、建立国家专病人群监测和随访信息系统,定期发布信息,预测我国专病发病和死亡、疾病负担、危险因素流行和发展趋势。5、负责开展重点地区和人群的专病早期的诊断和筛查工作。6、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开展的专病防控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7、负责对下级专病防治机构开展专病防控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8、开展专病基础科学研究和研究成果转化,示范、推广适宜有效的防治技术和措施。9、开展心血管病基础、临床、预防及管理的培训活动,推动学术交流,开展国际合作。国家级专病防治机构重点掌握全国的专病防治基本状况,及时为国家提供专病防控的可靠数据。确定国家专病研究的发展方向,发展专病防治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协助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国专病防控政策和计划,推广适宜有效的防治技术,指导全国专病防治工作。建立专病防治的教育和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专病防治专门人才,推动国内、外专病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省级专病防治机构和地市级专病防治机构重点掌握省、地区防治基本状况,发布专病防控信息,提高公众的专病防控意识。确定本辖区专病研究的发展方向,制定并组织落实当地的专病防控政策和计划,推广适宜有效的防治技术,建立教育和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专门人才,加强标准化的专病预防和诊治的实施。县级专病防治机构重点是开展本县区专病的发病死亡生存以及危险因素的信息收集,通过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的专病防控知晓率,推广适宜有效的防治技术,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广标准化的专病预防、诊断和治疗。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慢性病防控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职责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1)承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登记和随访管理工作。(2)承担慢性病高危人群的发现、登记、干预指导和管理工作。(3)提供临床预防性服务,包括超重和肥胖筛查、血压、血糖测定等,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包括体重秤、BMI尺、腰围尺、血糖仪、血压计等。(4)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5)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开设健康课堂,配合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6)承担辖区居民慢性病及其所致后遗症和残疾的康复工作,包括康复指导、随访、治疗、护理等服务。(7)开展死亡登记和死因调查、恶性肿瘤发病登记、新发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报告等。2、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1)承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登记和随访管理工作。(2)承担慢性病高危人群的发现、登记、干预指导和管理工作。(3)提供临床预防性服务,包括超重和肥胖筛查、血压、血糖测定等,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包括体重秤、BMI尺、腰围尺、血糖仪、血压计等。(4)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开设健康课堂,配合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5)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6)承担辖区居民慢性病及其所致后遗症和残疾的康复工作,包括康复指导、随访、治疗、护理等服务。(7)开展死亡登记和死因调查、恶性肿瘤发病登记、新发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报告等。(8)农村乡镇卫生院承担对村卫生室慢性病防控的指导和管理。(二)人员配置参考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组成包括公卫、临床、护理专业人员服务团队提供服务,并在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指定1名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该机构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要求人员具有执业医师或护理资格,并接受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防治技术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村卫生室也应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五、医院医院包括医改意见中提及的城市医院和县级医院。(一)职责1、落实35岁以上患者首诊测血压制度。2、对有关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和报告,包括死亡登记、恶性肿瘤发病登记、新发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报告等。3、开展健康教育和知识宣传,包括院内板报和宣传画张贴、宣传日活动、健康课堂、诊疗过程中的咨询、教育等。4、承担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培训和防治指导。5、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6、开展慢性病有关的健康咨询,包括开设专门的咨询门诊和咨询热线。(二)人员配置参考标准指定至少1名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医院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要求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接受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防治技术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了术了了术供业务术供业务了术供业务了术供业务供业务了术供业务了术了了术供业务术供业务了术供业务了术供业务供业务了术供业务第二章 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疾控机构、专病防治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履行着不同的慢性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职责和任务,应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一、目标按照各级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疾控机构、专病防治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制订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目标、重点内容、预期成果与时间安排,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各类机构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和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有序开展。二、内容和方法(一)工作计划根据上级或本级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方针政策、慢性病防控规划、工作重点、机构职责,结合辖区特点,以自身机构职责和工作范围为基础,确定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重点,制定一段时间(通常为“年度”)的具体工作计划与实施步骤。内容一般包括:1、背景与依据:工作计划制定的现实意义与政策依据。2、工作目标与指标:工作计划期望达到的效果与阶段性指标。3、主要任务:为达到工作目标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4、具体措施:为完成主要工作任务需要采取的措施。5、保障措施: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与保障。6、时间进度:各项具体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7、考核与评价:明确考核与评价的执行部门、主要内容和方法等。(二)实施方案根据工作计划,针对特定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措施与办法,提高工作可操作性和执行性。内容一般包括:1、工作目标:工作期望达到的具体效果和阶段性目标及指标。2、工作内容与方法:具体需要完成的各项工作、方法及要求。3、实施步骤:工作执行的关键环节、时间进度等。4、组织落实:保证实施的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与保障。5、质量控制:对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进行控制的方法。6、时间进度:完成工作的时间安排。7、评估:对工作开展的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评估。三、任务(一)疾控机构1、各级疾控机构根据本级工作职责,于每年年初制订本年度慢性病防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各级疾控机构根据工作任务和职责,制订对自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开展相关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执行情况的考核与评价计划。3、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4、指导下一级疾控机构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5、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二)专病防治机构1、各级专业防治根据本级工作职责,于每年年初制订本年度慢性病防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3、各级专病防治机构根据工作任务和职责,制订对自身和下级机构开展相关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执行情况的考核与评价计划。4、指导下一级专病防治机构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医院制定相关的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根据自身职责,于每年年初制订本年度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制订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3、将需要与疾控机构和医院协作开展工作的有关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通报相关部门备案。4、对自身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予以考核与评价。5、接受和配合疾控机构对有关工作开展考核与评价。(四)医院1、根据自身职责,于每年年初制订本年度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制订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3、将需要与疾控机构和基层协作开展工作的有关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通报相关部门备案。4、对自身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予以考核与评价。5、接受和配合疾控机构对有关工作开展考核与评价。四、工作流程和步骤(一)成立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起草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起草工作。组长由该机构分管慢性病防控工作的领导担任,相关业务科室的工作人员参与起草,可邀请系统内外有关行政领导和专家参加。(二)收集有关政策和技术资料,结合辖区慢性病流行形势,分析辖区慢性病防控现状,明确本年度慢性病防控工作目标和重点。(三)完成制订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四)根据工作计划,对各项具体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制订工作计划的流程图如下。成立工作组机构职责慢性病有关文件上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本辖区慢性病防控形势工作计划草稿工作计划定稿专家论证与咨询机构论证、征求意见图2-1 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制订流程图五、过程质量控制具体内容见下表。表2-1 过程质量控制表关 键 步 骤关 键 点质 控 指 标成立工作组工作组的成员要求由分管领导及熟悉慢性病预防控制和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确定计划和方案的目标收集资料资料收集应全面,内容应真实、完整,分析应准确,特别是辖区资料开展调查研究对未掌握又必需掌握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确定计划的主要任务任务的内容主要任务是否能完成计划目标确定方案的实施步骤实施步骤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制定过程中须经过专家反复论证 确定计划和方案的保障措施人、财、物等方面的组织管理与保障机构和人员责任是否明确六、工作考核和评价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订的考核与评价要点包括:资料收集的完整性与全面性,流程制定的规范性,策略和措施的可行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目标的科学性、措施可行性、时间安排合理性、保障措施可及性。根据考核结果、上级督导检查的结论以及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各方面的反映,对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考核结果可以作为绩效考核和绩效支付的依据。第三章 监测与调查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是动态掌握我国居民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的流行状况和变化趋势,确定慢性病预防控制优先领域,制定政策和评价干预措施效果的重要基础。我国慢性病有关监测的框架包括:死因监测、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发病和患病登记、居民营养监测、国民体质监测、特定人群(孕产妇、儿童、青少年)营养或行为监测、人口和出生资料的收集等内容。监测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纳入大的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维护。本章重点对死因监测、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登记等工作进行规范。一、死因监测(一)目标建立和完善各级死因监测系统,了解居民死亡情况,确定主要死因分布及其变化趋势,为确定慢性病预防控制优先领域,制定政策和评价干预效果提供科学依据。(二)内容和方法1、完善死因监测工作规范根据死因监测技术要求和当前死因监测工作现状,结合相关领域最新进展,不断完善死因监测工作规范。2、建立和完善工作网络建立从中国疾控中心、到省、地市、县区级疾控中心,覆盖所有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死因监测工作网络。并开展与公安、民政、妇幼和计生部门的合作。对于院外死亡的病例,应建立村(居委会)、乡(街道)、县(区)逐级死因数据报告网络,确保死因判定的准确性。3、开展死因监测常规工作各级各类医院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死因监测工作的责任报告单位。对于院内死亡,由临床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由专人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填报死亡个案信息。对于院外死亡,应建立村(居委会)、乡(街道)、县(区)逐级死因数据报告网络,由村医生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向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人员报告死亡数,防保人员和临床医生负责开展死因流行病学调查,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填报死亡个案信息。县级疾控机构检查死亡医学证明书和死因诊断书的填写质量,根据审核结果,定期向乡一级反馈数据质量,并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工作。县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疾控中心按规范要求审核死亡卡片信息,并避免重复报告卡片。4、培训与督导编写和更新死因监测、漏报调查、督导检查等的标准培训教材,包括教程、试卷等,定期对监测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监测队伍工作能力。制定死因监测工作督导方案和统一的工作流程,组织人员对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等单位的死因监测工作进行督导与检查。完成督导检查报告并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提高监测工作质量。5、漏报调查漏报调查既包括了解数据的完整性,也包括复查死因诊断的准确性。需要制定漏报调查实施方案,定期抽取样本,开展漏报调查工作;对漏报情况进行评估,合理使用漏报调查结果对常规监测数据进行校正,评价死因监测工作的质量。6、资料的管理与利用定期备份监测数据,并按照数据管理要求长期保存;制订数据分析方案;分析监测数据,定期完成常规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和反馈信息。建立数据共享和使用的机制,制定相关制度,按照规定使用数据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三)任务1、疾控机构(1) 国家级疾控机构l 中国疾控中心负责建立和完善死因监测系统,制定和完善死因监测工作规范和技术方案。l 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死因监测工作的省级师资培训和对国家疾病监测点监测人员的培训。l 对省级和监测点死因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开展现场督导检查,了解死因监测现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l 及时审核网络报告数据,定期(月、季度、半年、年)对死亡数据、人口资料进行质量评价,编制质量分析报告,促进提高死因网络报告数据质量。l 定期对国家疾病监测点死因监测工作进行漏报调查,对全国死因监测漏报情况进行评估,校正监测结果。l 负责全国死因监测点死因数据的收集、管理和分析,按照月、季和年度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并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及时反馈给各省及数据报告地区。l 负责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系统的维护,备份国家数据,确保数据安全;制作数据集,实现数据共享。l 开展国际合作和应用性科学研究,促进死因监测技术的发展。(2) 省级疾控机构l 按照上级死因监测方案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辖区内国家疾病监测点的死因监测工作。l 参照国家监测方案,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建立代表本省的死因监测系统。l 制定和完善省级死因监测工作规范和技术方案,提供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l 开展现场督导,确保本省死因监测的工作质量。l 开展定期(月、季度、半年、年)的死因报告信息质量评价。l 制定死因漏报调查工作方案,定期对全省死因监测工作进行漏报调查,开展评价,校正监测结果。l 负责本省死因数据的收集、管理和分析,按照月、季和年度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并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及时反馈给各市及数据报告地区。l 负责本省死因登记信息系统的维护,备份辖区数据,确保数据安全;制作数据集,实现数据共享。(3) 市级疾控机构l 按照上级死因监测工作规范和技术方案的要求,完成辖区内疾病监测点的死因监测工作。l 参照上级监测方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建立代表本市的死因监测系统。l 提供针对性的技术培训和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开展现场督导,确保本市死因监测各环节工作质量。l 开展定期(月、季度、半年、年)的死因报告信息质量评价。l 制定死因漏报调查工作方案,定期对全市死因监测工作进行漏报调查,开展评价,校正监测结果。l 负责本市死因数据的收集、管理和分析,按照月、季和年度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并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及时反馈给各县。l 负责本市死因登记信息系统的维护,备份辖区数据,确保数据安全;制作数据集,实现数据共享。(4) 县级疾控机构l 按照上级死因监测工作规范和技术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县死因监测工作方案,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开展本县死因监测常规工作。l 开展辖区内死因监测工作的业务管理,对医疗机构和其它责任报告单位开展有关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l 及时审核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死因个案信息。承担辖区内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死因个案信息的网络报告。l 对本县各医疗机构和责任报告单位的死因报告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撰写督导报告并及时反馈。l 定期将本县上一年度分年龄和性别的人口等资料上报上级疾控机构。l 负责本辖区死因个案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动态监视本辖区不明原因死亡病例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同时向下级机构反馈相关信息。l 负责本辖区死因登记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备份辖区数据,确保数据安全。l 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本辖区死因监测漏报调查。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所辖街道的死因监测常规和管理工作;收集所辖服务站的死因登记信息,统一上报;对死因明确的个案直接网报;对死亡原因不明的个案,开展死因推断并进行网络直报;接到县区级疾控机构反馈的有关死亡原因不明的个案,应给予及时复核。定期将所辖各街道上一年度分年龄和性别的人口等资料上报区疾控机构。(2)农村乡镇卫生院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所辖乡镇的死因监测常规和管理工作;收集所辖村卫生室的死因登记信息,统一上报;对死因明确的个案直接网络直报;对死亡原因不清的个案,开展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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