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团内部权力运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毕业论文.doc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 目:大学生社团内部权力运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 以南京某高校学生社团招新活动为例 姓 名: XXX 学 院: XXX 专 业: XXX 班 级: XXX 学 号: XXX 指导教师: XXX 职称: XXX 2011年5月20日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制目 录摘要1关键词1Abstract1Key words1引言2一、文献回顾2(一)国外研究状况2(二)国内研究状况2二、研究设计3(一)核心概念的界定3(二)研究对象选取4(三)资料收集和处理方法4(四)资料分析方法5三、社团的权力结构及运作模式5(一)社团内部组织架构及权力结构5(二)招新活动中权力规范运作模式7四、社团内部权力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9(一)管理制度缺乏或不完善,失职问题难以避免9(二)权力主体缺乏自律,越权现象时有发生9(三)社团缺乏民主的文化建设,滥权现象普遍存在10(四)隐权力广泛存在,正式权力行使受限制11五、规范大学生社团内部权力运作的对策11(一)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结合社团实际情况,加强社团制度建设11(二)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素质培训,强化权力主体的道德控制12(三)加强社团民主文化建设,提高社团成员民主意识12(四)以学生活动为平台加强社团成员广泛交流,限制消除隐权力12致谢13参考文献13附录A 访谈提纲14附录B 访谈资料16大学生社团内部权力运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以南京某高校学生社团招新活动为例 摘要:社团内部权力的规范运作是社团科学发展的基础和必要条件,但是目前高校学生社团中内部权力运作不规范的问题普遍存在,集中表现在权力主体失职、越权、滥权和存在以“小团体”为载体的隐权力。社团内部权力不规范运作的最根本原因是制度不完善,尤其是缺乏明确和限制权力范围的制度,社团的组织结构、权力结构、权力主体的综合素质、成员的责任意识、社团的民主文化等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因此,社团要想使内部权力规范运作必须加强社团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强化对权力主体的道德控制,通过广泛的交流打破“小团体”从而限制、消除隐权力,还应加强社团民主文化建设提高所有成员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关键词:社团;权力;规范运作Studies on the Formal Operation of Power within the Student Societies in Universities Taking the recruiting activity of student society in Nanjing G University as an example Student majoring in sociology XXXTutor XXX Abstract: Formal operation of power within the student society is a fundamental necessity for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student groups. But the phenomenon of informal operation of internal power within student groups which concentrates on malpractice, power abusing and factions widely exists. The most fundamental reason for informal operation of internal power is imperfect regulations especially power-limiting regulations. And other inferior factors resulting in such phenomenon include inappropriate organization structure, responsibility counciousness and democratic atmosphere within the group. So if we want the internal power run formally we should on the one hand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regulations within the group and on the other hand increase the power holders' democratic sense. At the same time limiting the growth of factions by constant communication and nurturing the members' democratic consciousness. Key words: Student Society; Power; Formal Operation引言我国高校大学生社团组织众多,每个社团能够吸纳几十甚至上百名学生。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自由选择社团,在这个大舞台上不断地完善自我,提高素质。参加社团的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因此高校学生社团是名副其实的第二课堂。高校学生社团加强自身建设、管理和服务,对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高校的构建,将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国内高校大学生社团在内部权力运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社团的科学发展和成员素质的提高,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大学生社团招新活动的事例来研究社团内部权力的运作,发现问题并探讨对策或建议,对社团科学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同时为我国高校社团管理者提供参考,也希望能丰富大学生社团组织的相关研究。一、文献回顾国内外关于权力以及权力运作的研究文献浩如烟海,但是学者们基于不同的理论基础对权力以及权力规范运作有着不同的认识。国外学者侧重理论研究,而国内学者则重视权力运作的实践研究,多是在相关理论的支撑下结合权力规范运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一)国外研究状况 爱默森交换网络理论中关于权力及权力运作的解释为:行动者的权力严格依赖于其他行动者对其资源的依赖性,这种依赖性就成为了行动者支配其他行动者的基础,从而形成了行动者的权力。权力运作就是将其他行动者对资源的依赖性无限扩大的途径和方式,从而使行动这对其他行动者进行有效的支配。1 从科层制组织的角度出发研究权力与权力运作的学者克罗齐埃认为:在科层制组织中,制度、职权赋予了行动者在一种特定情境下促使他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行事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是权力,行动者会围绕权力展开策略性的行动实现自身利益。谈及权力规范运作概念时,她认为,权力规范运作就是权力拥有者在运用权力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方式、步骤、顺序及时限等,体现权力运作的规律。2克罗齐埃从科层组织权力拥有者的角度对权力运作进行定义,而罗曼则是从科层组织本身的角度出发认为组织中权力运作实际上是平衡组织的冲突与合作,使组织得以长期存在。组织的权力争夺是围绕着一些不确定因素组织起来,权力运作的关键是控制与不确定性因素相关的信息,使其成为交换的筹码同时向其他群体施压的力量。因而,一个组织为了维持其完整性,就需要设立一个能够包容群体间和个人间斗争的等级结构,此外还需要拥有一种整体上的社会控制,以阻止每个成员在各自位置上谋得所有可能的好处,只有这样才能使每个成员不得不与其他群体达成某种合作与共识,以维护组织的稳定和长期发展。3福柯侧重微观权力的研究,并且对权力运作的机制、原则、方式也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福柯的生命权力观和规训技术将身体控制、空间编排、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等方面完整地融于一体,形成一种权力运作机制来实施统治。他还提出了一种可见但又无法确知的权力运作理论全景敞视主义(Panopticism)。在全景敞视主义中,权力直接位于该结构之中,却不是掌握于设计者和占有者的手中。这种监视权力的运作无需语言,而是以高压的精神威逼取代语言的权威,消除了监视者和被监视者之间出现直接身体对抗的可能性,更加重要的是它使被监视者在被监控的同时也在自我控制。4 (二)国内研究状况国内学者对权利及运作的研究通常是从如何规范权力运作以及影响权力运作因素的角度出发,来探讨如何更好的运作权力更加注重实践研究。国内学者苏昭祥关于社团内部规范权力运作,强调一方面必须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另一方面必须正确处理好授权与监管、监督的关系,形成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监督网络,切实防止领导干部滥用权力。5学者吴钩在隐权力与权力运作关系中谈到“一个正式、合理的科层制权力结构应该是这样在纵向上规定权力的层级,但权力在运作时却时有反常:权力等级上层的领导有时会受制于权力等级下端的下属,为了办好某件事,领导甚至要讨好下属。在其位的领导却不能谋其政,不在其位的人却能够借助某种隐蔽的权利通道而越俎代庖。”6这说明隐权力在权力运作中有着重要作用。部分学者在研究权力运作时关注到了相关影响因素,宋晶晶认为:群体中个体权力的获得,不仅有赖于其他成员对其资源的依赖性,还在于个体拥有的亲密关系、组成派系的能力。7王燕认为:亲密关系的拥有不仅有利于成员权力性获得而且具有规避群体内交往风险的作用,但是这种亲密关系必须是实质意义上的,若是表面“亲密”、实质“松散”关系,一旦遇到外界成员或事物干扰,不仅不能起到规避风险作用,而且关系很可能断裂,原“亲密关系”成员成为孤立点,因此成员间的关系是影响权力运用的关键因素。8因此研究权力运作必须要研究影响权力的有关因素,这是保证权力有效运作的途径。综上所述,国内外关于权力及权力规范运作的研究涉及的范围已经很广,这些研究大都集中在科层制组织中的权力及权力运作,也有如福柯一样的学者关注微观层面的权力。该领域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国外的学者关于权力的理论体系不断完善,国内学者也在不断学习国外学者的相关理论,重点研究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及各类组织中权力的运作现状,探求解决对策。但是关于大学生社团组织内部权力及权力规范运作的研究至今还很匮乏,本文旨在通过对大学生社团组织招新活动为例来研究其内部权力及权力规范运作的相关问题,丰富该领域的研究。二、研究设计 (一)核心概念界定 1.权力马克思韦伯对权力进行了定义,他认为权力是一个人或一些人在社会行为中,甚至不顾参与的其他人的反抗而实现自己意愿的机会。这里讲的反抗明确的把权力视为施加惩罚,或强制的能力。韦伯说,一切可以想象的个人品质和环境组合,都可能使他有条件在给定的情况下强制实行他的意志,这就说明存在多种多样的基础,这种基础包括声望的考虑,说服、操纵、责任感、习惯、性爱和个人魅力以及对肉体上或经济上惩罚的恐惧。9阿伦特在洞察政治和权力本质的敏锐、深刻的指出权力相当于个人能力,但权力绝不是个人财产,它属于集体,只要集体保持一致权力就一直存在。在这里阿伦特认为权力是依附于集体或组织而存在,集体或组织的规章、制度赋予了行动者不顾他人反对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力,也就是说其他人基于服从他的职责而产生的自愿服从。10因此本文涉及到的权力的定义是:由于集体或组织的规章、制度规定了行动者的职责,其他人基于服从的职责而产生自愿服从,此时行动者不顾其他人的反抗而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力。也就是说,这里的权力是一种职权或制度化的权力。 2.权力运作权力的拥有者(统治者)为显示自己的意志(命令),对权力进行有效的掌控而采取的一切手段。 3.权力规范运作权力规范运作就是权力拥有者在运用权力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方式、步骤、顺序及时限等,体现权力运作的规律。4.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是指在校大学生在趣缘关系上自发组织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其目标是开展思想交流、学术研究、文体娱乐等活动。 (二)研究对象选取 本文选取南京市G大学学生社团相关负责人作为调查对象。G大学共有三个校区,该校本部有14个学院,每个学院设有一个关于本科生的学生会组织,则共有14个本科生学生会组织,其发展历史均长达10年之久;63个学生自己组织的社团,其中社团历史长达6年的有4个。笔者根据研究需要,分别从文科类学院、理工科类学院各选取一个学生会,学生自发组织的社团中选取两个发展历史长、规章制度健全的社团组织,对社团的总负责人和三个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选取的四个社团组织具备社团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健全、成员较多,在G大学的学生当中有着较高的影响力。所选取的访谈对象在社团工作时间均在2年以上,十分了解社团的具体状况,并且对社团内部权力的运作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通过对他们的访谈能够较为全面的了解权力运作现状。 (三)资料的收集和处理方法本文采用了结构化访谈的方法来获得研究资料。在G大学的调查中,一共选择了16位访谈对象。访谈时,围绕访谈提纲对其进行了深入详实的谈话,本人也做好了访谈的记录工作。 1.个案的选取及基本情况此次访谈共选取了16名访谈对象,其中四名社团总负责人,十二位部门负责人。下表反映了访谈对象的职位、性别、工作年限、管理幅度等信息。表1 访谈对象的基本情况个案编号职位性别工作年限管理幅度(人)1学生会主席男三年1172部门负责人女两年63部门负责人男两年104部门负责人男两年95学生会主席女三年956部门负责人男两年67部门负责人女两年98部门负责人男两年89会长男三年7610部门负责人男两年511部门负责人男两年812部门负责人男两年613会长女三年8314部门负责人男两年615部门负责人男两年916部门负责人男两年7 2.访谈资料的整理采用开放式编码法对个案访谈资料进行编码,具体方法如下:A编码记号:任职情况编码:该编码表示被访者所在社团任职情况,社团总负责人用“Z”表示,部门负责人用“B”表示。个案编码:用“个案”一词的英文单词“CASE”的第一个字母“C”和个案排列顺序的序数组成,如个案1为“C1”。话题编码:每个问题分别用Q1、Q3、Q5、Q7等表示。B编码方法:第一组为任职情况编码,第二组为个案编码,第三组为话题的编码,比如“Z-C2-Q2”表示:社团总负责人(Z)个案2(C2)对问题2(Q2)的回答。 (四)资料分析方法笔者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比较分析,采用一致性比较法和差异性比较法。首先在一致性比较中,比较不同个案的不同特征,笔者先确定一些个案具有某种共同结果,比较那些可能是原因但又不被所有个案所共同具有的特征逐步剔除掉,进而将最终剩下来的特征确定为共同原因。其次,在差异性比较中,受到关注的是两组个案之间因果关系特征的差异性。笔者先考察许多特性都相同,但在少数特征上不相同的两个(多个)个案。然后笔者再找出其他的个案,与之前的个案进行比较寻找其差异性特征。最后,笔者需要进一步结合该社团招新活动具体流程进行分析,并结合相关理论进行整合。三、社团权力结构及运作模式社团内部的组织架构是权力运作的载体,是研究权力规范运作的基础和先决条件。社团内部组织架构影响着社团权力结构的形成,而权力结构同样也影响着组织架构,两者在制度的基础上相互作用,共同支撑着权力的运作。社团内部权力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是通过权力运作的现状与权力规范运作模式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的,而社团内部权力规范运作模式又是由社团制度决定的。因此,社团内部权力运作的研究必须对社团内部的组织结构、权力结构以及权力规范运作的模式进行深入的了解。 (一)社团内部组织架构及权力结构 调查中,社团负责人(ZC1Q2)谈到:“在招新过程中,我们主席团负责所有的事情,我召集主席团成员集体讨论招新计划和分配任务,然后让办公室通知部门负责人开会,按照各部门传统的工作内容分工,部门内部关于分配的工作再分工。例如主席团把招新整个过程的社团形象的海报、网站宣传、新闻采访等工作分给宣传部,宣传部下面有美工组负责海报、宣传板制作,新闻组负责采访、新闻编辑等工作”。从调查结果来看,大学生社团从组织形式上看属于比较典型的科层组织机构,所谓科层制,即等级制,通过一层一层的从属关系,遵照行政命令来完成组织的既定目标。社团内部组织架构如下图: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主席团职能部门职能小组职能小组其他小组职能小组职能小组其他小组职能小组职能小组其他小组职能小组职能小组其他小组 代表省略(若干)代表隶属关系 从社团内部组织架构的纵向关系上来看存在着严格的等级秩序,主席团位于组织架构的最顶端,下面有各个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下面设有各个职能小组。它们之间是一种从属关系即职能小组从属于职能部门,职能小组和职能部门都从属于主席团,从而形成了金字塔式的行政控制关系。而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和职能小组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但是会在相同上级部门的协调下统一行动。这种合理的组织管理体系,能发挥巨大作用,使复杂的大规模组织有效地达到目的。权力结构是指各种权力及其主体之间相对稳定的、反复重现的、模式化的关系形式,是一种事物的基本构造方式。基于科层制组织模式,社团内部的权力由低到高逐步集中,部门负责人(BC3Q4)谈到:“之前规定好了我们组织部只负责自己部门新成员的招募、后期档案的整理两方面内容,但是后来主席说宣传部工作太忙人手不够就直接安排分管我们的副主席带领我们做宣传部的部分工作,我们只有服从的份”。在谈到主席团内部权力主体之间关系的时候,社团总负责人(ZC4Q6)说:“我们社团招新的时间、地点、任务安排、口号这些复杂重大的事情我一个人考虑不全面,跟其他副主席商量一下,但是以我的意见为主。还有一些突发事件或者不是十分重大的事情我就直接作出决定,安排他们做就行了”。通过上述的调查,可知社团内部权力结构如下图:部门成员部门成员部门成员部门成员部门成员主 席副主席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副主席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部门成员部门成员部门成员部门成员 代表省略(若干)代表隶属关系 在上述权力结构图中,权力在层级之间由下而上层层集中,最终集中到最高权力中心。最高的权力中心享有无限权威,能够做出一切决定,发布一切命令,而一切下级权力主体和所有社团成员,都必须无条件服从最高权力中心的意志。主席作为社团的总负责人具有对社团所有事情的绝对权力,当然所谓的绝对权力一定要在规章和制度的约束之下行使。主席下面存在若干副主席,他们在职责范围之内行使权力,部长及以下成员都要服从副主席的管理。同理,部长、职能组长、干事也都要遵循上述的权力关系。此外,所有的社团都存在以下特点:(1)根据合理的规章制度进行对社团进行管理,根据社团性质、目标、职能规定的固定的正式管辖范围;(2)权限上存在等级制,根据规章制度明文规定职务的上下等级(3)根据专业知识和能力自由选择工作人员和采用晋级制(4)职务的专门化等特征,一切为了达到组织目的而必需的正常活动由固定分配的职务来执行,为了达到组织目的所必需的命令、权力和强制手段都由规章制度作出规定。 (二)招新活动中权力规范运作的模式社团招新活动是社团发展新成员、扩大社团规模的重要内容,社团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通过集体讨论制定招新计划以此来规定招新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内容。在招新计划的安排下社团通过系列的活动和规范的程序让社团成员以外的学生加入社团。权力运作的主体是掌权者,实现权力的运作最终要落实到掌权者在权限范围内根据既有目标实现自己的意愿,掌权者所采取的一切手段以及遵循的规律和原则都是权力运作过程中的重要影响因素。社团负责人(ZC92)说:“招新活动大致是一个招新计划制定、实施和评估的过程,其中实施是关键”。部门负责人(BC14Q3)在被问及对招新活动是怎样的一个过程时,回答说:“我们就是按照之前的制定好的计划和安排做,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在做的过程中麻烦点”。他的回答肯定了招新活动中包含招新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但是缺少了评估的环节,完整的招新活动应当包含招新计划评估的环节。在社团已经形成的组织架构和权力结构的基础上,研究招新活动中权力规范运作的模式我们可以把整个招新活动分成招新计划的制定、招新计划的实施、招新计划的评估三个阶段,然后研究每个阶段权力规范运作模式。 1.招新计划的制定招新计划是贯穿于整个招新活动的指导纲领和最高效力的规范文件,它的制定过程中可以作为研究权力运作规范性的重要内容。在已有的社团制度规定,主席团是社团的最高机构,理所应当的成为主导招新计划制定的机构,各部门是社团组织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当参与招新计划的制定。根据社团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范围由大到小,各权力主体依次是主席、副主席、部门负责人,那么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权力规范运作的模式应该是:首先,主席召集各位副主席根据社团具体情况与发展的实际环境讨论、拟定招新计划的草案,在制定草案过程中主席各成员必须参加不得缺席且根据自己的职权范围进行相应的提案。假设副主席A对副主席B提案有意见,必须是副主席A必须上报主席,由主席负责督促副主席B改正完善,各位副主席之间不得互相干预、越位行使他人职权。主席团内部对争议的处理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主席也不可以否决过半数人的意见,不同意见持平的状态下由主席决定,此外副主席之间也不得私下串通共同抵制主席的正确意见。拟定草案后召集所有成员开会对草案进行审议,部门负责人在会上可以直接提出意见和建议,由各分管主席负责收集整理。部门负责人对草案的反对意见必须报请分管副主席或者主席同意,然后由副主席或主席在主席团会议上提出,不得直接向其他副主席反映,最后主席团再召开主席团会议整理所有成员意见完善草案,制定并颁布计划。 2.招新计划的实施招新计划的实施实际上就是各个权力主体按照招新计划的安排具体操作,在该阶段权力的规范运作主要体现在不同权力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上符合招新计划与社团制度的要求。权利主体之间的关系包括:主席与副主席之间的权力关系、主席与部门负责人之间的权力关系、副主席之间的关系、副主席于自己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关系、副主席与非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关系、各部门负责人之间关系。(1) 主席与副主席之间的权力关系、主席与部门负责人之间的权力关系和副主席与自己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关系都是一种从属关系及下级在制度、招新计划规定范围内服从上级的命令,上级不得超出自己的职权而要求下级服从自己的命令。(2) 副主席之间的关系、副主席与非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关系和各部门负责人之间关系没有从属关系,彼此之间要想互相影响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副主席之间、各部门负责人之间等同级权力主体之间可以相互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可以采纳或不采纳不受强制干预。副主席之间关于工作上发生冲突可以根据招新计划相互协调,协调不成功或者招新计划没有安排则报请主席决定;部门负责人之间在工作上发生冲突可以相互协商并将结果汇报给自己分管副主席和主席,如协商未果则上报自己分管副主席按照副主席之间工作冲突处理办法解决;副主席不得直接干预不是自己分管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但是如发现明显错误或者部门负责人明显超出招新计划的规定,副主席可以予以纠正并且告知主席和该部门负责人分管副主席。此外,各个权力主体不得利用个人的权力上下级之间的从属关系命令下级为自己做私事,权力主体之间也不得互相串通对抗上级的命令。 3.招新计划的评估招新计划的评估是在招新活动结束后,部门负责人结合资本部门在招新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向自己的分管副主席进行汇报;分管副主席要根据自己分管部门的汇报进行工作总结,进而在主席团会议上向主席和其他副主席汇报;主席团成员根据汇报总结招新工作的得失与工作经验。四、社团内部权力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访谈资料的整理与分析并结合被访谈对象关于社团内部权力规范运作模式的认识,社团内部权力运作中所形成的积弊及其对社团科学发展、科学决策的阻碍,在当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制度缺乏或不完善,失职问题难以避免 所谓失职指的是权力主体不行使应该行使的权力或不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责,这也是造成社团内部上下级之间、成员间交流不畅、产生误解的重要原因,致使权力的影响范围极大的缩小,应有的效力降低。在招新活动中,通常体现在:(1)信息传达不到位。部门负责人(BC15Q5)说:“招新的时候,主席团开会变动工作,这种变动本来该副主席通知我但是他找人通知我,我没有收到,通知我的人说已经通知到了,最后事情没办好副主席怪我办事不力”。社团信息发布的正式渠道是通过秘书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向所有人传达信息,非正式渠道则是信息的发布者向信息的接收者采用的除正式渠道以外的其他手段和方式,但非正式渠道却是最常用、最实用的。(2)相关责任人不作为、办事拖沓。社团负责人(ZC9Q4)谈到:“在招新活动中,每个部门甚至每个人都有负责的事情,例如主席团负责制定社团招新计划,结合各部门的需要确定社团招新规模和人数、经费预算;宣传部负责社团招新计划和社团文化的宣传以及本部门的招新人数和标准等等”。事实上,很多社团存在即便已经明确了权力范围和工作内容,但是部分人仍旧无视责任,不作为或者拖沓延误等问题。(3)因私废公。部门负责人(BC11Q8)谈到:“我们部门负责人很难做,因为分管我们的副主席或者主席要求我们负责任,不能在工作时间做自己的私事。他们在面试干事的时候迟到,有时候不来也不通知我们,回头就跟我们将自己忙之类的”。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最高权威性。首先,信息传达不到位问题根本上是由于社团制度缺乏在信息发布的非正式渠道中权力主体如何规范行使权力,存在制度空白使权力主体行使权力存在随意性,权力主体把属于自己的传递信息的职责凭借自己的权力命令下级去履行。其次,部分权力主体不作为、办事拖沓,主要因为社团权力的强制性是比较弱的,主要基于成员对社团制度的的自愿服从,进而产生对制度规定的职权的服从,那么制度的权威性与权力的有效性就成正比关系,制度的权威性差则权力主体就会不作为、拖沓。最后,因私废公问题在社团中是很常见的,主要发生在主席团成员身上,因为他们处于权力结构的上游下级要服从他们的命令,从而导致他们在行使权力时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制约。 (二)权力主体缺乏自律,越权现象时有发生 即权力主体超越了社团规章、制度授予的权限,或者是干涉其他权力主体行使权力,实施了自己无权实施的行为。权力主体的越权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不详细,存在真空地带,权力主体超出制度对自身权力范围的限制而行使权力,是一种非主观行为;二是权力主体无视规章制度的存在将个人意志凌驾于制度之上的主观行为,越权现象的主体通常是处在中层的各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这些权力主体既要服从上级(主席团)的权力,又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力对下级施加影响,有时他们还会僭越上级的部分权力。例如社团主席(ZC5Q6)说:“在招新活动中,有的部门负责人对招新对象难以取舍,不经主席团集体讨论私自扩大招新规模、增加招新名额、改变招新标准,造成社团在招新工作处在被动的地位”。此外,在其他权力主体未授权的情况下行使别人权力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类问题会导致“政出多门”,如果多个权力主体对同一问题做出相同的决策则不会出现矛盾,但是多个权力主体作出不同的决策、发布不同的命令则会导致命令的执行者无所适从,也会导致该权力真正的拥有者所作出的决策命令缺乏效力。权力主体如果超越自己的权限范围去干涉他人权力,还容易导致社团内部权力混乱、重叠、不明确,进而使社团制度中关于权限划分的规定缺乏效力大大降低制度在成员心中的威信力,助长随心所欲不按制度办事的不良风气,久而久之由制度赋予的职权也将形同虚设不再具有效力。越权现象的产生主要因为社团由于缺乏细化到方方面面的的规章、细则,那么对权力的约束以及范围的明确,就会出现“真空”,从而权力主体行使权力时就会更加随意,出现问题时容易推诿扯皮。11社团是由学生组成,学生理论基础薄弱与实践经验欠缺的现状决定了社团不可能出现十分详细的制度和细则,因此防止权力主体将个人意志凌驾于社团制度之上成为促进权力规范运作的重要内容。部门负责人(BC14Q8)说:“我们在招新面试新干事的时候,分管不到我们副主席和其他部门负责人也会对我们的工作进行干扰,说这个好那个不好之类的话,分管我的副主席不在时,其他副主席替他做决定我也不能说什么”。社团负责人(ZC5Q4)也谈到:“我了解过一些部门负责人,他们有时候反映说不分管他们的副主席有时候会干预他们的事情,并且很容易造成与分管自己的副主席意见有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权力是否能够规范运作更多的依赖权力主体个人综合素质的高低。但是社团的权力主体各有不同,素质参差不齐,对权力规范运作的认识不足从而行使权力时就会缺乏自我约束力,随意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对他人的职权进行干预和影响。 (三)社团缺乏民主的文化建设,滥权现象普遍存在 即权力主体行使职权背离了社团规章、制度的目的和真实用意,形式上貌似合情合理,内容却与总目标和主导精神相去甚远。滥权与越权同样都存在超越权限范围的问题,越权主要针对的是不同权力主体之间超出了自己的权力范围和限制,侵犯了其他权力主体;而滥权则是单一权力主体超出了职权的范围与限制,通常表现在公权私用。公权私用在社团日常工作当中是极为普遍的现象,也被社团成员所诟病。部门负责人(BC2Q6)说:“我们社团是与X社团的一起在学校规定的地点招新的,分管我的副主席与X社团的负责人关系好。X社团在布置场地时人没到齐,副主席就喊我们过去帮忙,大家对他都非常不满,因为毕竟不是我们社团自己的事情,只是帮他做人情”。所谓公权私用就是权力主体在制度赋予职权的前提下,以个人名义向下级施加影响从而实现个人的利益。从社团当前现状来看,公权私用不单单以职权为基础,权力主体的个人魅力与威信也是十分重要的影响因素,后者更多的会影响下级办事的情绪。权力主体的个人魅力强与威信高,下级办事时的积极性、主动性、自愿性强,反之则弱。部门负责人(BC7Q8)谈到公权私用是说:“在招新活动中最常见的就是“打招呼”,这种事主要在面试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其他部门负责人为了使自己熟悉的朋友、同学顺利加入社团会跟我们说说,优先考虑。”。当我问到该负责人为什么自己不反对这种做法时,他说:“我反映了有什么用,别人都不说自己说了就会得罪人,以后还得一起工作。再说这种事情靠说是没用的,得靠自觉和大家监督。如果大家做事情都公开透明,社团做事也能公平、民主的话这种现象就不会存在了”。 公权私用这种现象本身就是对社团制度、规定的蔑视,与公平、公正的精神相背离。滥权现象的产生有着诸多影响因素,最根本的应该是制度不完善,缺乏最高的权威性。此外,社团的文化建设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社团权力主体不同程度的受到当前社会“官僚思想”“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机械的效仿,并且很多社团都存在官僚作风。12在社团文化建设方面,科学管理、决策和民主、自由的内容缺失,而独断、武断、专制现象普遍存在。权力主体个人道德素质也是重要因素,个别权力主体一心为自己谋取利益,而没有以社团发展和广大成员利益着想,也就不敢奢望权力能够规范运作了。 (四)隐权力广泛存在,正式权力行使受限制所谓隐权力而是由社会关系网络创造出来的而非科层组织结构设定,它自成体系有自己的权力地盘和传递渠道,并且与正式权力系统相互嵌接。权力主体所拥有的实际权力不仅是正式授权的权力,社会关系网络所创造的隐权力在其中也占有很大的比重。因为社会关系网络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权力源,权力主体可以在其中调动各种资源不断扩大充实自己的实际权力值。13当然社会关系网络不是“隐权力”唯一的源泉,个人威望、社会动员力、私自窃取的造福与加害能力等也可以形成“隐权力”。在权力运作不规范的组织内,隐权力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现象,而且权力越是不受制约,它所衍生出来的“隐权力”现象就越多,最终侵蚀正式权力系统本身,造成纲纪松弛直至正式权力系统崩溃。14部门负责人(BC2Q2)说:“我比较喜欢跟X副主席一起宣传我们社团,因为他人不错容易相处,挺幽默的能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