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评级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毕业论文.doc
个人信用评级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毕业论文 (2011届)毕业论文 题 目: 个人信用评级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姓 名: 专 业: 金 融 学 班 级: 学 号:指导教师: 导师学科: 导师职称: 诚 信 声 明 我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老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查证,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 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我承诺,论文中的所有内容均真实、可信。 论文作者签名: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授 权 声 明 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原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授权对论文进行处理,不得超越授权对论文进行任意处置。 论文作者签名: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摘 要 信用评级是融资机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完善不仅仅关系到我国个人信贷市场的发展,还关系到国家金融主权和金融话语权的根本性问题。本文在写作过程中,首先分析了我国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发展现状,接着对个人信用评级体系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描述,以此来说明完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重要性,最后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试图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构建,从而促使我国个人信贷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关键词:个人信用评级体系,信用评级业,政策建议 ABSTRACTCredit rating is financing mechanism indispensable constituent part. Personal credit rating system consummation not only relates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ividual consumer credit, but also related to national financial sovereignty and financial discourse right over the fundamental problems. This article is in the process of writing, first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of individual credit rating system for personal status quo, then credit rating system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reasons are described, it was showed that improve the importance of individual credit rating system, finally at the existing problems were also put forward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Trying to perfect suitable for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of personal credit rating system to facilitate the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s credit rating,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industry steadily Keywords: Personal credit rating system , Credit ratings ,policy recommendations目 录摘 要IABSTRACTII引 言1一、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基本概况2 (一)国外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基本内容2 (二)国内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基本内容及发展状况2二、个人信用评级体系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5 (一)信用评级机构自身市场化程度和成熟度较低5 (二)缺乏个人信用评级的基础数据及个人信用记录5 (三)缺乏专门的个人信用管理机构6 (四)个人信用评级方面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和监管体系。6 五 缺乏有效的个人信用评级机构6 六 缺乏科学的信用评级指标和方法7 七 专业人才匮乏、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体系缺失7三、完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政策建议7 (一)重视我国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发展7 (二)完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管理8 (三)建立专门的个人信用管理机构8 (四)健全个人信用评级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8 (五)培育扶持民族信用评级机构9 (六)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级指标和个人信用评级模型9 (七)加快培养信用评级人才10结束语10参考文献12致 谢14引 言 个人信用评级就是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依据信用评级标准,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在对个人信用进行全面了解、征集和分析的基础上,对其信用度进行评价,并以专用符号或文字形式来表达的活动。 在一个发达的市场经济里,信用是一个人的立足之本,也是涉足社会的“经济身份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个人为主的消费交易行为越来越多,个人信用也越发显得重要。个人信用评级是对个人在市场经济交往中履行能力和信誉程度的评估,是各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评价个人信用情况的方法。 近年来,各国的经济发展史证明,个人消费信贷是强大的消费需求助推器。目前,西方发达国家个人消费信贷总额一般占银行总贷款余额的30%以上,尤其是在欧洲、美国和日本等一些发达地区和国家,个人消费贷款规模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在银行的资产业务中,消费信贷是属于回报率较高的金融产品。 随着个人信贷市场的快速发展,我们国家信用缺失的问题普遍存在。很多问题还有待解决,比如银行贷款怎么解决,企业融资还有哪些道路,信用中介如何开展,个人资信该如何评估等,但阻碍个人信贷市场发展的主要瓶颈是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不完善。 个人信用评级作为融资机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个人贷款时的信用风险作出客观、独立的评价,有助于改善信用信息不对称状况,降低金融机构经营成本和信用风险,有利于加快信用信息的传播速度,促进信贷市场公平竞争。 因此,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以此作为贷款投放和管理的决策依据,能够极大降低我国金融机构操作成本,提高业务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信用风险,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基本概况 (一)国外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基本内容 发达国家经过近百年发展起来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以形成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运作机制,其基本内容包括: 1.个人信用档案等级制度。消费信用报告时金融业中最基本的IT应用之一,货币电子化为信用档案等级提供了极大地便利,个人收支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反映,从而使商业银行和资信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得及时可信的个人信用信息,完善的计算机网络使得个人信用档案的在线答复时间仅需数秒。另外,个人信用档案还包括其他社会职能部门(如司法部门)提供的个人基本资料及其社会活动特别记录,如居住情况、婚姻状况、犯罪记录等。所有的个人信用信息档案,由专门的管理机构个人信誉局负责管理。 2.信用评分模型和个人信用评级规范。20世纪80年代以来,电子技术被引进信用分析,如美国的信用评分模型,以各种信用评分模型为基础,通过对信用内容的量化评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个人信用评级规范。它主要针对两个方面进行考察,一是个人收入,二是个人现金流量。 3.发达规范的金融市场环境。美国许多公司向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信贷,其方式是与购买者和商家签订合同,融资公司提供贷款,购买者分期偿还。美国联邦住宅信贷银行为会员储蓄贷款协会提供贷款;全国抵押协会为住宅抵押债券二级市场融资;联邦住宅抵押公司为住宅抵押债券的二级市场买卖提供资金支持;储蓄贷款协会可以发行房地产定期存单,由商业房地产公司购买并由保险公司承担一定额度的保险。通过消费信用市场的规范运行,可以使信用消费方式既方便又灵活,同时也为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相应的市场基础。 4.完善的法律法规。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制度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对消费信贷的环境、授信及还款等方面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完善的个人信用法律体系。 (二)国内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基本内容及发展状况 在我国,信用评级作为一个经济名词被人日渐熟识,应归功于个人信贷市场的发展。为刺激居民消费需求,中国人民银行与1999年3月颁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指导意见,各商业银行以此为契机,积极组织筹划,向全社会大力推行消费信贷业务。 近年来,我国信贷市场发展越来越快,特别是个人消费信贷越来越普及,伴随着高速度的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对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个人信用评级体系正在逐渐被完善起来。目前,我国现有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该系统作为个人信用资料库是评级市场的基础,近年来,这一系统发展迅速,数据库收录人数不断增加。我国的信用评级行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2003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成立,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建设步伐大大加快。2006年1月,随着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推广使用,国内越来越多金融机构以业务对象的个人信用记录作为决策参考依据。截止2010年9月,该数据库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为7.1亿人,其中有消费信贷记录的有2.2亿人,系统累计提供了4亿多次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9月份单月,个人征信系统日均提供个人信用报告114.1万份,日查询峰值为154.6万份。现在,无论是贷款买房、买车、求学、创业,或者是申请信用卡,商业银行都会查看申请人的信用档案,了解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对申请人的信用等级进行各种方式的评估。 2.个人信用管理机构,目前我国个人信用评级主要由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对信用评级市场实行保护政策。政府设立专门机构作为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建立者、监督者和管理者,该部门负责登记整理、数据采集、掌控着消费者的个人信用记录,向需要个人信用状况的金融机构提供和所需信息。国务院法制办于2009年10月向社会公布了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明确了信用评级机构运作规范和评级工作有关标准。 3.个人信用法律和监管体系,法律和监管体系是否完善决定着我国个人信用评级能否有效进行。2010年,越来越多的政府及政府部门开始将信用评级机制建设的重点放在信用信息的公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收集起来的、占公共信息80%的信息资源向社会开发,它的有效实施将解决长期以来政府信用信息不开放的现状,将解决长期以来信用行业无法获得政府信用信息的现状,将大大地促进中国的社会诚信度。2010年是中国政府开放信用行业的第8年,信用评级公司的注册较2007年难度减少很多,民众基本获得了公平地参与信用行业竞争的机会。 4.个人信用评级机构,作为信用评级的执行机构,其专业程度直接影响着个人信用评级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目前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和从业人员越来越趋于专业化。个人资信评估工作逐渐展开,开始为银行贷款决策提供参考,各商业银行纷纷利用所掌握的个人资信资料开展个人信用评级,把个人信用水平引入到信贷管理中来。个人信用评级中介机构相继在上海、北京、深圳建立起来,个人联合征信开始起步,央行推行的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在北京、浙江、广东、 重庆、陕西、广西、四川和湖南8个省市实现联网。2010年,信用评级机构和从业人员专业化的力度在加大,评级机构从接受评级申请到出具个人信用报告都有一个固定的程序,所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必须真实可靠。评级机构中的从业人员都应持有从业资格证书,并根据经验及能力来评职称。同时,更多的信用评级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也认识到专业化的必要性,认识到信用评级行业的“公共利益优先”的特点,所以在各自的领域内开始勤奋耕耘,其专业化程度和公信力都在稳步提高。 5.个人信用评级指标和方法,它是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评级指标和方法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成本。目前我国普遍采用“5C和1S个人信用评级模型”和信用评分卡机制,以5C和1S信息作为个人消费信贷最重要的指标,构建个人信用评级体系,包括:Character特征,指借款者对信贷消费的喜好程度,可以通过其自开户以来的历史情况来反映;Capacity能力,指借款者支付到期债务的能力,可以通过申请人的收入、职业、负债情况和支出来衡量;Capital资本,指借款者的财务能力,主要由个人资产储备水平所决定;Collateral抵押担保,指借款者不能如约偿债时,可以用做抵押的资产的可提供性,主要以不动产、银行存款、股票等财产所有权作为衡量指标;Condition环境和条件,指借款者受经济环境影响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发生变化的情况,可以用行业、年龄、受教育程度等作为衡量指标;Stability稳定性,指借款者工作和居所的稳定性。此外,我国对定量的评级方法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如基于分类树和支持向量机的个人信用评级、基于神经网络的个人信用评级等。 6.所处的金融市场环境,健康有序的金融市场有助于个人信用评级的规范化。2010年个人信贷市场发展迅速,我国人均GDP已突破了3000美元的发展瓶颈,个人购买能力空前提高,飞速发展的个人消费信贷正悄悄地改变着居民的消费心理和消费方式,消费信贷已经成为新的商业利润增长点。据2010年中国消费信贷行业市场分析及发展趋势研究报告的发布数据显示,2009年6月末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余额达43891.64亿元人民币,其中,上半年累计新增个人消费信贷6508亿元,比2008年同期多增3920亿元。个人消费信贷余额已占金融机构信贷规模的11.3%。此外,信用卡业务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有数据显示,2003年年中,中国国内仅有300万张信用卡,截止2010年底中国信用卡发卡量达到2.3亿张,较上年末增加约4400万张,2007年至2010 年这四年间,信用卡发卡量保持了年均45%的增长速度。个人消费信贷和信用卡的发展体现了我国个人信贷市场的进步,这就加大了对个人信用评级的需求,为个人信用评级体系创造了更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二、个人信用评级体系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二十多年来,我国个人信用评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同时,由于历史短、发展不规范以及经济体制等多方面的因素,制约了我国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健康持续发展。相对于目前我国个人信贷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还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信用评级机构自身市场化程度和成熟度较低 我国信贷市场与信用评级机构自身市场化程度和成熟度较低。这些因素导致对信用评级的市场需求明显不足。一方面,从信用交易规模来看,目前美国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80%以上的企业交易是信用交易,面足我国信用交易额只占30%左右。需求规模有限但潜力与空间很大,另一方面,从信用评级业本身的发展来看.因法律法规和政策缺失、监管体制与机制缺位、个人信用资料不完全、技术水平不高,导致个人信用评级的功能与作用未能有效体现,对信用需求具有一定的限制或约的作用,第三,我国目前的评级机构小而杂、专业化程度低、信息分散,总体水平不高,难以形成行业权威,市场运作规范不足,一些评估机构通过不正当竞争抢夺市场,使评级结果成为一种可以买卖的商品,评级机构的自身也对信用评级需求制造了一定的障碍。 (二)缺乏个人信用评级的基础数据及个人信用记录 能否在一个地区开展个人信用评级服务,最基本的条件是信用评级机构能否快速、真实、完整、连续、合法、公开地取得当地个人信用资料,并能够合法向需求者提供对这些数据分析处理的结果。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居民能够提供的信用文件主要有: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个人存单凭证和实物资产。然而个人身份证和户籍不具备经济担保性质,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个人存单凭证和实物资产不能提供以往信用记录,因此这些数字并不能证明个人收入是多少、来源及可靠性,也不能据此计算个人及家庭的总资产。 个人信用一般是通过连续记录建立起来的,个人信用记录直接记载着个人信用行为的结果,没有记录就无法判别信用的好坏。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居民个人的信用记录普遍缺乏。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等没有对居民个人信用行为的系统记载。(三)缺乏专门的个人信用管理机构 我国目前缺少一个设置科学、管理方便的个人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全国的个人信息征信管理。具体实施信息征集、信息加工、提供征信产品、维护和完善系统等工作。在我国,由于一些拥有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的机构单位之间协调困难,导致个人信用数据很难收集,制约了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发展。而且,我国各地政府都在酝酿成立各自管辖区域内的信用评级机构,导致重复投资。另外,现有的信用中介机构凭借自己的力量又很难准确获得全面且真实的个人信用信息。 (四)个人信用评级方面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和监管体系。 从个人信用风险管理的法律环境来看,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涉及个人信用方面的规定较少,法律依据仅分布在与之相关的其他法规条例中,主要有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条例、贷款通则、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和证券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缺乏专门的统一基础性法律、法规来调整个人信用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少数相关的法律,与个人信用衔接不够,针对性不强。零散的法律条文使得法律空白点过多。缺乏信用评级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规范化经营、评级机构内部操作、评级市场竞争规则等方面的详细规范。现行监管体制存在多头监管,缺乏协调的问题。各监管部门分别从各自业务角度对评级机构提出要求,监管机构之间缺乏协调,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存在监管空白点,缺少统一的业务规范和从业要求。另外,对于个人失信行为也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惩罚力度和惩罚方式,失信者没有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惩罚,守信者没有从守信行为中得到好处。因此在遇到信用问题的时候就无法找到权威的法律解释和明晰的法律条款来保护信用机构的安全和个人信用的权益。 五缺乏有效的个人信用评级机构 根据中国诚信企业网信用工作委员会的统计,目前,我国各种信用评级机构有200多家,包括国有控股、民营、合资、外资企业,服务领域包含主权评级、组织评级、金融产品评级和个人信用评级。大多数个人信用评级中介机构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然而,“欣欣向荣”的背后,我国个人信用评级机构的规模普遍较小,经营分散,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所有从事这一行业的专业人员,加起来不足2000人,比不上美国三大信用评级公司中任何一家的人数。整体上看,我国个人信用评级机构的业务范围比较窄,评级标准和评级方法差异大、评级结果缺乏可比性和权威性。 六缺乏科学的信用评级指标和方法 目前在我国个人信用评级领域主要依靠授信机构的信贷人员的主观判断,没有统一的业务规范和评级内容,评级标砖也不统一、不全面,评级方法缺乏科学性,从而使得评级的结果缺乏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甚至有的评级结果的好坏不是根据被评定对象的实际情况,而是根据其支付费用的高低来决定。消费者个人的虚假信息牵涉到金融机构所承担的信用风险,没有规范的信用评级方法就不可能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 七 专业人才匮乏、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体系缺失 个人信用评级服务作为一个知识密集型的行业,服务水平的高低、产品质量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用从业人员的素质。个人信用评级是一项对人才素质要求很高的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评级人员既要有全局的宏观经济的观念,同时又要熟悉企业的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等情况,还要有很强的法律和政策观念。因此,在知识结构上要求多元化和专业化。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却与客观要求相距甚远,有的从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或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而且我国整个信用评级业的专业人才匮乏,评级市场的专业化人才和组织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据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今年组织对我省在人民银行行报备的14家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规范性检查中发现,机构人员规模在20人以上的仅有2家,大部分机构人员规模未超过10人,整个信用服务业人才匮乏,在相关专业领域更是专业人才奇缺。三、完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政策建议 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完善程度直接决定着我国个人信贷市场发展的快慢,影响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及完善,对市场经济的发展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信用评级工作本身需要有一套制度体系与其配合,共同发挥防范信用风险、稳定经济的作用。 (一)重视我国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发展 政府要在充分认识个人信用评级行业的作用基础上,对个人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给予足够重视,进一步明确其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以充分发挥信用评级业在防范信用风险、维护良好的信用秩序、降低全社会的信息成本和引导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我国,各信用评级机构都会受到证监会、中央银行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监管,它们对信用评级机构经营活动的干预都比较少。同时,多头监管实际上等于没有监管,导致我国的个人信用评级市场一直没有得到真正的培育。因此,要明确我国个人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管,积极研究由政府推动成立中央直观评级公司,吸引主要国有金融机构参股,通过构建现代化治理结构进行市场化运作,利用国有金融机构现有资源开展业务。 (二)完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管理 我们国家需要建立完善的个人资信档案登记机制,只有完善的个人资信档案,才能确保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健康发展。它应由中央银行牵头,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组建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可以网络互联,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完备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为评估方法的使用提供充足的数据源。中国人民银行启动了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虽然存在跨区域化障碍,目前这项工作已逐步完成。其参照税务系统“重点纳税人”这一实践的思想,将有信用交易记录和长期以后信用交易趋势的重点人群首先纳入数据库,着重完善这部分人的各项信用信息。如上海资信公司首先将保险代理人、上市公司高管个人信息纳入数据库。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通过建立个人信用记录,使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对未来新的信用活动产生影响,以制度约束个人养成重信用、守合同、遵守法律的行为准则和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目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集的个人信息主要包括三类,一是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二是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三是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完善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查证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减少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这就要求坚持从第一来源真实采集信息,同时充实信息内容、改变获取信息方式、核实存量信息并建立部分查证内容的有偿服务机制。 (三)建立专门的个人信用管理机构 从事个人信用评级工作就如同担任社会经济活动的裁判,评级结果公布后的影响具有社会几何效应。所以,评级产品以及评级过程本身的科学性、公平性、客观性如何,是需要外部进行管理的。因此专门设立一个信用管理机构是非常必要的。应由中央银行牵头,明确辅助部门和管理权限,设置业务岗位,对个人信用评级过程及结果进行管理,确保过程的合法性、专业性及结果的公正性、完整性。 (四)健全个人信用评级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 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发展的关键是建立独立、公正的形象,提高市场认可度。政府需要发挥规则制定和行业监管作用,避免参与评级机构运营,重点扶持全国性的本土评级机构。促进个人信用评级体系建设,立法必须先行。既充分借鉴和吸收先进国家的个人信用法律制度,又要切实考虑我国的评级业发展现状,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法律体系。目前,我国与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有10余条,如合同法、担保法、统计法、商业银行法、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但对个人信用表现的奖惩制度却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对信用缺失的消费者应受到惩罚,对信用良好的消费者应采用降低贷款利率等办法加以鼓励,因此我们需要能建立完整科学法律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促进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健康持续发展。明确监管制度和执业规范要求,加强人民银行作为信用评级监督管理单位的职能,做好不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制定评级机构的执业规范要求,严格防范评级机构互相关联评级。规范评级机构对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利益相关者的评级行为,维护评级机构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五)培育扶持民族信用评级机构 针对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诸多缺陷,相关监管部门应予以大力整合,在我国内地市场上仅留存3至5家。我国应将加快发展民族信用评级机构作为国策、并纳人国民经济与金融发展计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应明确评级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严格市场准人和日常监管标准。应选择一至二家有发展潜质的民族评级机构,给予重点扶持。应制定特殊的政策和措施,扶持民族信用评级机构成长壮大,使民族评级机构有能力参与国际金融活动。应坚持信用评级市场的对等开放原则,在批准外资进入我国信用评级市场的同时,应该要求其所在国政府承诺对我国评级机构的市场准人,以捍卫我国的金融主权和国家安全。 (六)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级指标和个人信用评级模型 目前各商业银行的信用评价办法自成体系,指标范围和指标权重不同,导致评估结果大相庭径,可比性不强,权威性不足。评级指标体系设计过于注重个人职业、收入状况、家庭财产等现实资料,对个人不稳定收入、隐性收入、未来的发展潜力等因素因不确定和无法量化而很少考虑。信用评级中过分看重抵押、担保、忽视借款人自身的还款能力。未将个人结算账户、信用卡账户和个人贷款账户的信息综合使用,无法动态地,全面地反映个人信用状况。建立起标准化、规范化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以个人支付能力和信用记录为核心,建立一套量化指标,以定性判断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评定个人信用等级。通过信用评估结果分为不同的信用档次,银行据此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以及还款方式等不仅能够提高个人信贷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而且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简化了贷款流程,控制贷款成本。运用先进的评估手段和技术,创新个人信用评级模型,科学化评估。以现代数据库管理和网络技术为基础,创新综合分析系统工具。充分利用全球经济及相关学科的发展成果,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级模型。如FICO评分模型、判别分析模型、Logistic回归模型、数字规划模型、贝叶斯决策模型、神经网络模型等等。 (七)加快培养信用评级人才 我国应建立资信评估师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成立自律性信用评级行业协会,信用评级机构也应主动、自行培养相关人才。同时,我国政府应鼓励高校设置相关课程,有针对性地培养信用评级人才,提高我国信用评级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我国应重视评级技术研究,加大科研投入,评级机构也可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开展评级技术研究,同时也应进行专业评级人才的培养。对从事评级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信用评级人员的素质。结束语 在成熟的个人信贷市场中,个人信用评级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金融中介服务,它在揭示评级主体风险、协助政府监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过去二十余年里,随着中国的以个人消费交易为主的信贷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个人信用评级体系也经历着起步、发展、竞争和整合的艰难历程。尽管从目前来看我国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还不够完善,评级业在信贷市场上缺乏应有的地位,但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特别是致力于打造民族品牌的评级机构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逐渐积累着宝贵的评级经验,成为我国以个人消费交易为主的信贷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参考文献1徐龙.我国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发展的思考J.商业经济,2010(2),40-422王红娜,乔冬灵,时凌云.论我国信用评级建设J.网络财富,2010(8),72-733 佟欣. 个人资信评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略析J.辽宁师专学报,201014 刘俊剑.谈我国信贷市场信用评级问题与对策J.浙江金融,200912,52-535王晓峰.试论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信用评级体系的构建J.广西金融研究,2007(5),31-336 刘慧.浅议我国个人信用体系J.经济师,2009(6),171-1727吴雨夏,刘婷婷.浅析我国个人信用评估体系J.金融观察,2009(20),91-928李颖.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思考J.金融理财,2009(16),131-1329高莉.基于分类树和支持向量机的个人信用评估方法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09(8),143-14410李婷.我国个人消费信贷连续型信用评估指标的量化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2009(8),36-3811王月然.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必要性J.大众商务,2009(8),5812 吴冲,王萤,郭英见.基于支持向量机的个人信用评估模型研究J.运筹与管理,2008(8)13岳改枝.我国个人信用评级指标的设计与评定J.河南财政税务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14段斌,马晓洁.我国信用评级业存在问题分析及政策建议J.现代管理科学,2009(12),33-3515 秦丽丽,杨晓红,刘昕晰,谢巧燕. 我国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研究综述J. 区域金融研究,20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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