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
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 1基本情况1.2 编制目的L3编制依据1.4 适用范围1. 5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2. 1.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2. 1.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2.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 3现场应急指挥部2.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5 镇、村委防汛抗旱指挥机构2.6 专家组3应急准备3. 1组织准备3.5 制度准备3.6 工程准备3.5 物资队伍准备3.6 转移安置准备3.7 资金准备3.8 防汛抗旱检查3.9 技术、宣传、培训与演练4防汛预防和预警机制3.10 防预警信息3.11 防预警行动3.12 警支持系统4. 4防汛预警级别4. 5防汛预警响应5防汛应急响应5.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5. 2IV级应急响应5.3 III级应急响应5.4 级应急响应5. 5I级应急响应5.6 不同灾害的应急防汛措施5.7 信息报送和处理5.8 指挥和调度5.9抢险救灾5. 11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6. 12信息发布7. 13应急结束6抗旱预防及预警机制7.1 预防预警信息及措施7.2 预警8. 3预警支持系统6. 4干旱预警级别7抗旱应急响应7.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7.2IV级应急响应7. 3III级应急响应7. 4II级应急响应7. 5I级应急响应9. 6应急抗旱措施7.7信息报送和处理7. 8指挥和调度8. 9抗旱救灾9. 10安全防护10. 11信息发布11. 12应急结束8应急保障12. 1通信与信息保障12.2 急支援与装备保障12.3 术保障12.4 传、培训和演习9善后工作13. 1灾后救助13.2 险物资补充13.3 毁工程修复13.4 后重建13.5 汛抗旱工作评价10附则14. 1名词术语定义14.2 预案管理与更新14.3 奖励与责任追究14.4 预案解释部门14.5 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 1基本情况XX镇,隶属于XX县,全镇辖51个行政村,总人口80647人。XX镇区域图从地质上来看,XX镇境主要处于XX断块凹陷区的地垒地段上,地质构造较复杂,褶皱和断层均很发育,出现许多大大小小的奥陶系、寒武系石灰岩、泥灰岩山丘和盐碱洼地。从地势上来看,XX镇地图大致像西北东南方向。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平均倾斜坡度为万分之一。XX镇境位于黄泛冲积平原的边缘,平原遍布全镇各乡(镇)。海拔一般在3540米之间。从气候来看,XX镇属暖温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春旱多风,夏热多雨,秋高气爽,冬季干冷,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4.2。在东亚季风影响和控制下,干湿季节分明,年降水量在季节分配上很不均匀。春季温度回暖快,气候多变,降雨稀少,多西南风。3-5月平均降水量107.5毫米,占年降水量的16队而蒸发量大,常形成春旱,夏季炎热多雨,高温高湿,降水集中,常有暴雨。6-8月份平均降水量413.5毫米,占年降水量的61%。由于降水集中,强度大,多形成洪涝灾害和旱涝相间发生。秋季气温急降,雨量减少,天多晴朗,9T1月平均降水量129.8毫米,占年降水量的19%,常发生秋早。冬季常为高压控制,气候干冷,雨雪稀少,12月-2月平均降水量28.8毫米,占年降水量的4虬L2编制目的防范与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保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L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镇辖区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1. 5工作原则1.4. 1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防灾减灾并重,努力实现从减少水旱灾害损失向降低水旱灾害风险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防抗救多项措施相结合,全面提高综合防范和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1.5. 2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放在首位,采取综合防范措施,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升公众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6. 3统一领导,协同行动。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协同,社会动员,军地联防,全民参与。强化信息共享,整合应急资源,形成工作合力。1.7.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性水旱灾害时,事发地政府应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水旱灾害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1. 4.5科学调度,依法防控。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兴利除害结合,强化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调度,优化配置,部门部利益服从全部门利益,科学应对水旱灾害,依法开展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镇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针对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可视情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职责设立相应的行业防汛指挥机构,按照“行业管、管行业”的原则,负责本行业、本单位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2.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2. 1.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镇政府设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镇防指组成如下:指挥长:镇长。副指挥长:分管副镇长,镇政府办公室、武装部、应急管理办公室、灾害发生镇主要负责人。成员: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委、工商所、派出所、财政所、水利站、建委、交管所、道路办、卫生院、文化站、林业站、农机站、消防救援队、供电所、移动营业厅、联通营业厅、电信营业厅主要负责人。镇政府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并可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增设若干工作组。2.L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镇防指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防指及镇委、镇政府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研究拟订全镇防汛抗旱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文件等,及时提出防汛抗旱工作部署,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实施镇内主要河湖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等,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组织指挥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工作,调度运用影响重大的防洪抗旱工程设施,监督落实重要工程和重点地区防汛抗旱责任人,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组织调配全镇防汛抗旱物资和队伍,负责县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和县防汛抗旱队伍建设,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2.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镇防指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兼任秘书长,镇应急部门和水利站各抽调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人员组成专班,在镇防指集中办公。在村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设立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并下设办公室。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指挥部同意,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知。主要职责:(1)承担镇防指指日常工作;(2)执行镇防指指令,负责向镇委、镇政府报告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汛情、灾情和工情,向镇防指领导提出防汛工作建议;(3)组织制(修)定镇级防汛预案;组织开展防汛督导检查,指导、监督XX镇和有关部门防汛抗旱工作;发布或授权相关单位发布雨情、旱情信息;(4)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提高全社会防洪抗旱减灾意识;(5)做好镇防指安排的其他工作。3. 3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的需要,镇防指可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11个应急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1)监测、预警小组:由水利站牵头,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治办负责配合。职责:党政办负责加强气象监测,及时通报气象变化,提供气象服务。水利站负责对水旱灾害、综治办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排查和监测,对已发生的灾情进行信息汇总,对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进行预警。(2)预警发布小组: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村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交管所、文化站、综合执法、工商所、经委、派出所、农机站、经济发展办公室、移动营业厅、联通营业厅、电信营业厅、XX镇道负责配合。职责:党政办负责发布气象变化情况。经委负责通知企业、村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建筑工地、工商所负责综合服务场所、交管所负责通知港口和作业船只、文化站负责通知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综合执法负责通知城区商户和户外广告杆牌所属单位视情做好停产停课、预防准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通知景区景点及指导电视台滚动播出预警信息,交管所负责通知火车站、汽车站、各类出租车等发布预警信息。综治办负责通知小区物业。镇移动、电信、联通负责短信形式发布预警。XX镇负责通知辖区群众做好防灾准备工作。(3)险情处置小组:由水利站牵头,专业灾情处置队伍、灾情发生地所属镇、专家负责配合。职责:水利站对现有险情及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险情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险情排解工作,灾害发生地所属镇协助配合。(4)抢险救灾小组:由灾情发生镇牵头,武装部、派出所、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救援队、部队负责配合。职责:灾害发生镇负责同村委一起负责组织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对受灾或受灾威胁的群众进行转移安置。武装部、派出所、消防救援队、部队、基干民兵、预备役人员负责生命搜救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视情衔接解放军参加救援工作。(5)卫生防疫小组:由卫生院牵头,工商所、经济发展办公室、畜牧站、红十字会等负责配合。职责:卫生院负责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灾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经济发展办公室和工商所负责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紧急调用。(6)生活保障小组: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经济发展办公室、交管所、工商所、经委、消防救援队、村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文化站、灾害发生地所属镇负责配合。职责: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分配本级和上级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接受、存储、调拨上级及本级救灾物资。交管所负责将救灾物资和器械运至灾区。文化站负责满足受灾群众就学需求。村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排查灾区住房。消防救援队负责向灾区饮水困难群众运送生活必需用水。工商所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灾害发生镇负责分发救灾物品,维持生活秩序,安抚灾区群众,抚慰失踪、死亡家属情绪。(7)治安、交通小组:由派出所牵头,交管所、道路办、社会事务办公室、部队负责配合。职责: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破坏公众设施、他人财物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灾情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必要时对相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救灾队伍、物资优先进入灾区。交管所负责抢险救灾人员、物资所需车辆、船只的安排调度。交管所、道路办负责及时组织修复中断道路桥梁,确保道路畅通。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处理灾情引发的各类群众矛盾。(8)通讯保障小组:由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供电所、移动营业厅、联通营业厅、电信营业厅、加油站负责配合。职责: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抗洪抢险期间的电力供应,确保防汛通信畅通,保障抢险现场通信。电力公司负责保障灾情电力供应,短期无法恢复时调配应急发电设备。镇移动、联通、电信负责通信畅通,必要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加油站负责油料供应。(9)信息报送小组: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农机站、水利站、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镇防震救灾事务中心、村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畜牧站、交管所、道路办、经委负责配合。职责:各部门、中心负责统计、核实本系统内灾情信息指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灾情会商会议,依法统一发布灾情。(10)新闻报道小组: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水利站、派出所、镇媒体负责配合。职责: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现场媒体记者采访的接待服务及镇内媒体新闻稿件把关,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适时组织水利站、应急管理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告灾情以及应急救援的动态信息,派出所负责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11)综合协调小组: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水利站、镇防指各成员单位负责配合。职责: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镇委、镇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连线上级或灾情现场,供本级或上级领导调度。(11)灾后重建小组:由事发地镇牵头,财政所、纪委、人社所、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机站、水利站、村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畜牧站、交管所、道路办、经委、经济发展办公室、保险公司等负责配合。职责:应急管理办公室、农机站、水利站、村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畜牧站、交管所、道路办、经委等根据各自职责对受灾群众住房、农业、水旱设施、畜牧业、道路损毁、工矿商贸等工程建筑毁损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落实扶持资金和物资,发放财产保险理赔资金,帮助灾区恢复生产和经营。财政所负责接收、分配上级资金。纪委负责审计工作,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人社所负责组织表彰、奖励在抗旱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保险公司做好受灾群众人身财产损失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和商业保险理赔工作。2.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和镇防指关于防汛抗旱工作部署,执行镇防指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指令,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全镇防汛抗旱工作。按照“行业管、管行业”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和隐患,落实防范措施,组织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指导、集训镇武装部组建的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民兵应急小分队,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协调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和武警力量参与转移群众、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重大抢险救灾任务等工作。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全镇防汛抗旱重大事件的协调等工作。交管所: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洪抗旱任务等工作。镇村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防汛抗旱防台风重大事件的督查等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根据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依据年度救灾物资储备计划下达的动用指令,按照程序组织调出储备救灾物资;负责做好全镇能源行业的防汛工作。指导编制和落实全镇能源行业制定雨季防洪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监督检查能源企业雨季防洪治水工作及防洪工程设施建设,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设施安全度汛;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期间煤电油供应等工作。教办:负责组织、指导全镇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学校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做好校内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维护;加强在校师生防汛抗旱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等工作。经委:负责组织工业企业增加相关救灾物资的应急生产,协调镇内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和应急通讯准备,负责指导和监督全镇工业企业和民爆行业汛期安全生产等工作。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城市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做好抢险救灾道路通行工作,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等工作。财政所:负责安排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预算资金;负责督促各国有企业做好防汛安全和抗洪抢险等工作。党政办: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助做好山洪诱发的重大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监督并提供技术支撑;负责指导、协调林区防汛及国有林场、苗圃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组织协调XX镇(村委)和有关部门做好清除河道行洪区内的阻水林木;紧急防汛期间,协助办理砍伐林木和林区土方采挖审批等工作。综治办: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汛期水环境污染的监督、预警监测,及时通报汛期水环境质量状况等工作。村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镇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防汛防台风的统筹协调、检查督导工作,指挥调度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防汛防台风预案有序进行各项救助工作;负责镇管强排泵站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镇直管区域内的道路、桥梁、绿地广场等汛期排水职责;负责指导建筑企业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各类施工设施安全度汛;负责做好市政工程施工和房屋拆迁工地的安全度汛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危旧房屋、棚户区、城镇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安全防汛工作;加强对城市供气、供热等单位行业的防汛指导,确保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等工作。关于河道:由建委和水利站按照各自的职责和要求,承担河道的汛期排水职责等工作。综治办:负责督促各产权单位做好城区内各类广告牌匾维修加固工作,依法拆除城区道路、沿河违章搭建的阻水建(构)筑物等工作。交管所: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做好公路(桥梁)、水路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影响行洪的障碍物和设施;协调组织运力,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负责对铁路防洪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清除铁路建设中的碍洪设施;监督检查铁路防洪设施的安全、维护、管理等工作。水利站:负责指导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承担汛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水利工程调度和防汛抢险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发布汛情旱情;组织编制所管辖重要河道、水库的防御洪水方案;负责落实全镇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指导全镇供水行业的防汛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汛期,负责组织河道、水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按照规定对水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抢早抢小,并及时向镇防指报告;当预报发生大洪水或突发险情时,组织防洪会商;负责本行业的防汛抗旱防台风等工作。农机站:负责全镇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指导洪涝旱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恢复本系统的防洪安全;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监测发布农业灾情;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田沟、渠等排涝设施的防汛防台风等工作。工商所:负责督导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区域的防汛工作;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和受灾群众的食品供应生活保障等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全镇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的防汛工作,做好防汛、防台风紧急情况下旅游景区内游客疏散、撤离、安置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各旅行社、饭店、旅游景区点加强汛期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并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等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抗旱宣传工作,及时报导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防灾抗灾知识等工作。卫生院:负责组织、指导水旱灾区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等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措施建议,组织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灾区,开展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等工作。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镇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镇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承担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镇委、镇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向镇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统筹防汛抗旱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及特大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度汛工作的督查和检查,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等工作。民政办: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收、调拨捐赠款物;负责养老院、敬老院等重点区域的防汛防台风等工作。道路办: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组织修复中断道路,确保道路畅通等工作。经管站:负责依法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镇供销联社:负责供销系统的防洪安全,保证有关防汛抗旱防台风物资的供应等工作。农机站:负责防汛抗旱防台风农业机械的调集,为灾后农业生产提供农机保障等工作。畜牧站:负责指导全镇灾区救灾过程中和灾后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救灾备荒饲草、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等工作。综治办:承担居民住宅地下停车场等汛期排水职责;负责督导各物业公司做好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等工作。消防救援队:负责主调主战全镇防汛抗旱防台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调度指挥应急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转移群众等救援工作及抗旱期间为群众应急运水送水等紧急任务。党政办: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和降水等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适时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预警和滚动预报,并向镇防指及有关单位成员提供气象信息等工作。交管所:负责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港口安全度汛工作,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船舶,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等工作。水利站:负责水文测报设施的建设、维护;做好雨情、水情测报工作,并及时对洪水进行预测预报等工作。供电所: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尤其是抢险现场的电力供应等工作。联通营业厅、移动营业厅、电信营业厅、镇铁塔公司: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确保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通信畅通;特殊时期,根据镇防指的统一安排,通过短信等形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等工作。2.5 镇、村委防汛抗旱指挥机构XX镇政府、村(居)委、社区等基层组织要结合实际设立或明确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职责。2.6 专家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建立健全防汛抗旱专家组。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建言献策,参加防汛抗旱工作会商,参与重大工程险情分析研究、方案制定和处置,协助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培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3应急准备3. 1组织准备防汛抗旱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落实并逐级公布防汛抗旱责任人。落实河道重要堤防、蓄滞洪区、水库、重点城市、重要设施防汛责任人,落实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的防汛责任。3.5 制度准备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防汛抗旱责任监督机制,加强防汛抗旱督察制度建设。加强责任制督察,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对因责任制不落实、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评估、修订、完善防汛抗旱管理办法、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不断推进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3.6 工程准备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镇政府有关规划推进各类防洪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水毁工程修复、病险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以及水利薄弱环节和涝灾严重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建设。指导和监督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各类工程设施的日常管理,在确保工程安全度汛的前提下,做好蓄水保水增水工作。有关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划和部署做好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和运用准备相关工作。3.7 预案准备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各类河道(湖泊)防洪预案、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蓄滞洪区运用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等各类防汛抗旱预案、方案和部门、行业防汛抗旱预案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审批,凡经依法审批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方案,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必须严格执行。3.8 物资队伍准备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期社会物资、运输工具、设施装备等的征用和补偿机制。镇政府应加强抢险救灾应急专业力量建设并建立完善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参与防汛抗旱联动协调机制,建立完善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加强对基层防汛抗旱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镇政府、村(居)委应当组织群众参加抗洪救灾。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需求,做好物资调运、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防汛抗旱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水旱灾害应急救援能力。3.9 转移安置准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组织落实应急避难场所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提前部署做好转移安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人员转移补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镇政府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水务、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卫生、教育、文化和旅游、能源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人员转移的相关工作。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人员转移工作。人员转移工作应当明确人员转移责任人,落实相应责任制。3.10 资金准备各级政府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所需经费。财政、应急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财政和审计部门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和评估。3.11 防汛抗旱检查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当地防汛抗旱实际,组织有关部门汛前开展防汛抗旱安全隐患、薄弱环节等风险源的排查梳理,分类施策,落实监控、巡查、清除等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并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检查。防汛抗旱检查实行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防汛抗旱工程、责任制落实、预案和物资队伍保障等方面为重点,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下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做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3.12 技术、宣传、培训与演练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不断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等平台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等新技术新方法运用,提高灾害信息获取、模拟仿真、预报预测、风险评估、应急通信与保障能力。统筹协调科技资源和力量,支撑服务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新闻单位应加强防汛抗旱救灾及避险知识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避险自救互救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统一组织或指导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培训。培训应结合当地防汛抗旱工作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加大对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培训力度。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不同类型的防汛抗旱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将本年度培训、演练计划和培训、演练后的总结报送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4防汛预防和预警机制4. 1预防预警信息各有关部门及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及时提供天气、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有关信息,作为防汛预警发布的依据。党政办负责提供实时雨情、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村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城区的实时积水范围、积水深度和内涝预警预报;党政办负责提供由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水利站负责提供主要河道、水库的实时水情和洪水预报;其他有行业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负责提供有关信息;XX镇或村委防指负责提供辖区内中小河道、小型水库的实时水情、洪水预报,各类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状态、险情,实时洪涝灾情及灾害预报预警(含山洪灾害预报)等信息。镇防指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汇总预警依据信息,分析防汛形势,提出预警等级初步建议。4. 1.1气象水文信息(1)水利站应加强对本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会商,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尽可能延长预报实效期,同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2)水利站应加强水文观测,做好洪水预报,及时提供水情。当发生洪水时,水利站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水文情报预报规范,加密监测频次,及时上报监测结果,为防汛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4.1.2工程信息(1)堤防工程信息当主要河湖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闸坝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在每日7时前将堤防、闸坝等工程设施的运行、出险和防守等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镇防指。发生重大险情时,镇或村委防汛指挥部应在险情发生后及时报镇防指,并在1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基本数据报到镇防指。当各类河道、湖泊的堤防和闸坝等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和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及提供抢险物资、抢险队伍支持。4.1.3洪涝灾情信息(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广播电视、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2)洪涝灾情发生后,主管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告镇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3)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4.2预防预警行动4.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组织建设。(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各类水闸、泵站做好汛前调试,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城镇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涉及河湖度汛安全的在建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河道、湖泊、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的洪水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和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河道、湖泊堤防险工险段及水库病险部位,还要制定工程抢险方案,并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批。(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镇级防汛常备物资逐年储备,逐步达到定额要求。XX镇或村委重点防洪工程及受洪水威胁单位的防洪物资储备定额,根据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的标准确定。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社会号料等多种储存方式。(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及时传递。(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湖泊、水库、滩涂、人工水道等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责令限期拆除;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4. 2.2河道、湖泊及水库洪水预警(1)当主要河湖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利站应按照水文情报预报规范要求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2)当主要河湖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镇防指向社会公布有关汛情、工情、灾情以及抢险情况等;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工程所在镇或村委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依法向社会公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在辖区内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等。(3)水利站应跟踪分析河湖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紧急情况下,水利站要每小时更新一次水情。5. 2.3渍涝灾害预警有关镇或村委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降雨情况和水情预报,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6. 2.4山洪灾害预警(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预警。(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群众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镇或村委、村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告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7. 2.5台风与温带风暴潮灾害预警(1)根据中央、省、市、镇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包括超强台风、强台风、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热带低压)信息,党政办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党政办应尽早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