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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革及毛皮加工可行技术指南编制说明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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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革及毛皮加工可行技术指南编制说明doc.doc

    附件3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环 境 保 护 部 项目名称: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项目统一编号:11.3.1编制单位及成员: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丁志文、庞晓燕、陈永芳、程正平、刘娜 华南理工大学 陈元彩、罗汉金、王立世 项目管理负责单位及负责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何连生 技术处项目负责人:许丹宇目 录1任务来源42制定的必要性42.1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技术保障42.2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43指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技术依据43.1编制原则43.2编制方法53.3编制依据53.4指南的使用63.4.1法律定位63.4.2适用范围64主要编制工作过程74.1 资料查阅和调研74.2 指南初稿的完成74.3 征求意见稿的完成75国内外相关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研究概况75.1国外相关环境技术管理体系75.2国内相关环境技术管理体系85.2.1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85.2.2相关清洁生产标准96行业技术现状调研情况96.1皮革、毛皮行业概况96.2工艺技术水平96.3 能源、资源和原料消耗水平116.3.1 能源消耗116.3.2 水资源利用率126.3.3 原料皮资源利用率137可行技术的确定原则和评估、筛选方法137.1 评估原则137.2 评估指标体系建立137.2.1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的方法137.2.2评估体系的构成137.3评估程序157.3.1技术初筛阶段157.3.2技术评估阶段157.4可行技术评估方法158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198.1生产过程污染预防技术198.2加工末端污染治理技术248.2.1 水污染分质预处理技术248.2.2 制革废水综合处理技术268.2.3 固废治理及资源化技术348.2.4 大气污染物净化技术378.2.5 噪声治理技术408.4可行技术408.4.1皮革及毛皮加工过程污染预防技术408.4.2废水治理可行性技术418.4.4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可行性技术438.4.5大气污染物治理可行性技术448.4.6噪声治理可行性技术449可行技术指南实施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技术分析449.1环境效益449.2技术经济分析459.2.1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经济分析459.2.2废水治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经济分析459.2.3固体废弃物利用与治理可行技术4510.实施建议451任务来源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引导污染防治技术发展,确保环境管理目标的技术可达性和增强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等系列技术指导文件。本指南是系列技术指导文件的一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2007 年提出编制任务,主要编制单位包括: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2制定的必要性2.1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技术保障2009年12月3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制革行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提出制革企业和接受制革废水的各类公共污水处理单位,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基本实现安全处置。中国皮革行业“十二五”规划中,将“推进节能减排,建设低碳产业;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为我国由皮革大国跨入皮革强国行列夯实基础”作为重要指导思想。在行业目标中,明确提出:废水排放比“十一五”末期减少10%,主要污染物CODcr排放减少10%,氨氮排放减少20%,实现固废无害化处理。编制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指导企业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和工艺、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对于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和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2.2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环境污染,实现环保目标,一是要保证污染治理的技术科学、先进、高效;二是要保证治理后的污染源长期、稳定、可靠达标排放。要实现这两个目的,必须切实解决目前无技术可用、有技术不用、技术含量不高、污染治理设施低水平重复建设、企业排污不能稳定达标等突出问题,其核心是要改变目前环境管理缺乏技术支撑的现状,建立符合我国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的环境保护形势和环境管理各环节相配套的技术管理体系,使企业、环保部门能够方便、快捷地从公开渠道了解污染防治的技术状况、适用范围、效果、环境及经济效益等,正确选择、使用先进、高效的技术或装备。编制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不但可以完善我国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而且可以为环境管理、技术部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监督执法、环境标准编制等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总之,编制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对于实现环境保护目标,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履行国际公约,完善环境管理技术体系,都有积极的意义;同时对于指导行业突破发展的环境技术瓶颈,促进行业整体又好又快发展也有重要意义。3指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技术依据3.1编制原则(1)立足我国现状,与国际接轨。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美国、欧盟)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生产工艺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发展现状,编制适合我国国情的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2)全过程管理及综合防治原则。始终体现全过程控制和管理的原则,根据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理念,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环境污染治理应尽量从源头控制,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施全过程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3)因地制宜的原则。应考虑区域特性、经济水平以及环境特征,综合考虑技术可行性、成本有效性、可接受的环境风险水平、可操作性、社会可接受性、可持续性、生态友好性等,确定切实可行的可行技术标准和选择依据。(4)坚持技术筛选和技术应用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多技术介绍、规范化评估和分类别筛选,为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选择和应用提供标准和依据。针对特定技术的应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应用保障措施。3.2编制方法根据指南内容,编制工作计划及编制大纲,在国内外资料调研的基础上,完成典型皮革和毛皮加工厂污染防治技术现场考察和书面调研,依据皮革行业专家对调研情况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调研数据、收集资料、筛选和评估可行技术,进而编制指南初稿;根据专家意见和征求意见回馈内容进一步完善补充相关内容,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最后形成报批稿。具体工作步骤为:1)国外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调研。编制组首先调研、分析了发达国家(欧盟、美国)标准体系及有关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系统学习了欧盟大型皮革和毛皮加工厂可行技术参考文件,了解了美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体系。2)典型单位书面调研。编制组组织开展国内皮革和毛皮加工厂的书面调研工作,书面调研内容包括向主要的皮革和毛皮加工厂发放多份调研表。3)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座谈研讨;4)典型皮革和毛皮加工厂的现场调研。在综合考虑皮革、毛皮加工技术、地域差别、控制技术等因素的基础上,项目组选择了个皮革和毛皮加工厂进行了现场调研,调研内容包括皮革和毛皮制品加工工艺清洁生产水平(生产工艺与设备水平、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污染物末端治理技术现状(大气、污水、噪声、固废)及其投资和运行成本。5)对调研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分析,依靠系统科学的分析方法筛选确定皮革和毛皮加工工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并提出了可行技术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及其污染物排放水平。6)对指南初稿进行反复论证后提出最终研究报告并报批。3.3编制依据对调研和实地调查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整理,根据皮革、毛皮不同工序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情况及其危害程度,考虑多数企业污染防治技术使用现状,在广泛参阅国内外现有政策、规范、标准和有关污染防治技术资料,对主要问题和疑难问题进行了反复的研讨和论证等综合因素的前提下,确定了皮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备选技术。本指南是根据下列有关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标准等制订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9)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10)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1)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GB 9078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3)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4)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5)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6)GB 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标准(17)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18)HJ/T 127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行业(猪轻革)(19)HJ 448 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牛轻革)(20)HJ 560 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羊革)(21)制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6第38号)(22)QB_T_2262 皮革工业术语3.4指南的使用3.4.1法律定位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是指导性文件,是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物处置和管理达到国家政策要求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更高的环境管理要求。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具有明显的时限特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需要定期更新。3.4.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我国以原皮(牛皮、羊皮、猪皮、水貂)为原料,采用铬鞣剂鞣制工艺的制革、毛皮加工企业和集中加工区,采用其他鞣剂和鞣制工艺的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和集中加工区的污染防治技术可参照执行。4主要编制工作过程4.1 资料查阅和调研(1)收集国内外有关指南编制的资料;检索国内外最新发布的相关技术指南,对有关的内容进行翻译学习,消化吸收;对编制的指南及内容进行研究,确定指南编写大纲。(2)2011年5月至2012年9月,编制组开展国内皮革、毛皮加工企业的书面调研和现场调研工作。调研对象的选择是在综合原辅材料(猪皮革、羊皮革、牛皮革)、工艺过程(原皮保藏、脱毛、脱脂、鞣质等)、地域差别(南方、北方、沿海城市)、清洁生产技术(毛皮回收、少硫和无硫脱毛、无石灰脱灰等)、污染控制技术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调研采取现场考察、座谈、发调查表相结合方式。调研内容包括皮革与毛皮加工工艺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末端治理技术现状及其投资和运行成本等。(3)每次实地调研均由指南编制小组成员及1-2名行业专家参加,对调研的数据进行质疑、筛选和核定后,作为指南编制的依据。4.2 指南初稿的完成(1)在对调研资料、文献资料、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要求,于2012年7月编制完成了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讨论稿)。(2)2012年7月-2013年4月,项目编制组通过咨询与讨论会、电话、邮件等咨询方式向环保部门、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行业技术专家征询了意见,根据有关专家对指南讨论稿的意见,修改形成了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初稿)。4.3 征求意见稿的完成(1)2013年5月-2013年9月,由北京环科院组织专家对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初稿)进行了审查,专家对指南(初稿)的格式、技术内容、相关数据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2)2013年10月,依据有关专家意见,进行重点案例调研,修改初稿,编制起草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修改形成了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5国内外相关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研究概况5.1国外相关环境技术管理体系最佳可行技术是发达国家核心环境管理制度的技术依据,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环境管理产生实质成效的技术保障。美国的环境管理体系由环境法规、技术政策及环境标准三个部分组成。环境技术政策是美国环境技术管理的核心,对成熟的、经济可行的、经过示范验证的环境技术以环境技术政策的形式发布,指导污染治理企业的技术应用。至今已制定了121种法规,涉及水、气、渣、声、有毒物、自然保护等,形成了一个严格的全方位防污染法规。美国已制定56个行业(涵盖450个子行业)基于最佳可行技术的污染物排放指南。欧盟BAT体系覆盖范围广,目前欧盟已制定30多个行业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欧盟BAT参考文件包含能源、金属加工制造、矿石、化工、废物管理、纺织、造纸和食品工业等部门,其中包括皮革行业BAT参考文件。欧盟分别在2003年和2009年发布了皮革行业的综合污染预防及控制(IPPC)文件,文件详细描述了各类工业生产的工艺,存在的环境问题,问题产生的环节,原因及控制措施,除一般的技术控制措施外,特别给出了在目前条件下不同工艺,不同控制技术下的最佳可行技术,并且给出通过应用这种技术可能达到的污染物排放量和资源消耗量水平。对比2003年前和2009年IPPC文件,产生1t原料皮所产生的污染物总量发现,CODCr、BOD5、铬、氮和挥发性有机物(VOC)均有大幅度的下降。欧盟最佳可行技术指南中也提出宜采用分类处理的要求,即将含硫化物和含铬废水单独预处理后,再与其它废水混合后集中处理。在欧洲国家,制革厂通常将污水排至大的污水处理厂,这些污水处理厂由市政部门经营或者由几家制革厂联合经营,很少有制革厂将生产污水直接排放至地表水的水系中,大多数制革厂先将生产污水进行预处理和生化处理后再排入下水道中。制革过程产生的特征污染物Cr和S2-对活性污泥有毒性作用,会影响后续综合废水处理效果,增加处理难度。为此,在欧洲,大多数制革及毛皮加工厂使用的三价铬被循环利用,剩余部分进入铬鞣废水单独处理,经过碱化沉淀形成氢氧化铬,作为废水废料残渣掩埋掉。对皮革等行业中有害物质的限用,欧盟也发布了的一系列的法规,如76/769/EEC 指令、RoHS 指令和REACH法规。76/769/EEC 指令是欧共体(欧盟前身)于1976 年颁布的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禁止危险材料及制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理事会指令,该指令是所涉范围最广的物质限用政策,每年都进行修订,同时衍生出许多修正案及其它限于特定工业或特定用途的物质限用指令。欧盟立法制定的关于限制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REACH法规是指研究化学物质及其安全使用的新共同体条例(EC 1907/2006)。它涉及化学物质的登记、评价、授权与限制等内容。该法律于2007年6月1日生效。它要求化学品制造商与进口商收集能达到安全使用目的的物质相关性质的资料,并在由赫尔辛基地区的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管理的中央数据库中登记。2007年起,REACH条款将在11年内被逐步采用。2009年IPPC文件新增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法规(REACH法规)。该法规要求化学品制造商和出口商整合他们所持有化学物质的信息,并将这些关于化学品及其安全使用的信息提供给皮革业者。由于REACH法规对化学品不仅有应用性能方面的严格要求,也包含毒性、诱变、致癌、遗传、神经、过敏和免疫等方面的严格要求,这就要求制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者必须树立起绿色生产、绿色营销的思想,使制革化学品及其中间体的生产更精细化,生产的化学品更绿色化。REACH法规的实施会促使制革企业进行技术改革和产业调整,从而加快清洁化制革的脚步。5.2国内相关环境技术管理体系5.2.1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原国家环保总局曾在1983年和1988年先后颁布了制革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3549-1983)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皮革工业)(GB8978-1988)。这两个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指标相对宽松。1996年,由全国统一的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代替了GB3549-1983和GB8978-1988。制革毛皮加工行业污染物有CODcr、BOD5、氨氮、铬、硫化物、悬浮物、色度等,具有较强的行业特殊性,但GB8978-1996是综合排放标准,对行业特点考虑不尽全面,不利于行业的污染控制管理。2005年4月,由中国皮革协会牵头负责、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参与合作共同制订了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1年4月,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二次征求意见,该标准预计在2014年开始实施。5.2.2相关清洁生产标准从2003年开始,环境保护部相继颁布了HJ/T127-2003制革行业(猪轻革)清洁生产标准、HJ448-2008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牛轻革)、HJ560-2010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羊革)标准,对皮革行业清洁生产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6行业技术现状调研情况6.1皮革、毛皮行业概况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统计,我国皮革产量一直处于快速增长,尤其是进入2000年以后,2001年皮革产量1.62亿张, 2010年规模以上企业轻革(猪牛羊革)产量为7.5亿平方米(折合牛皮2.2亿标准张),占世界总产量的20%以上,居世界第一位。与我国制革行业相类似,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毛皮加工交易中心之一,毛皮加工量逐年增加,特别是从2001年以后,增长迅速。2003年皮革产量为968万张(折羊毛皮),2009年全国规模以上毛皮产量为1994万张,比2003年增加了106%。 从企业规模上看,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目前皮革主体行业有3万家企业(其中制鞋1.8万家,制革2900家),毛皮及制品企业514家。我国制革行业以生产轻革为主,约占全国鞣制皮革总产量的90%以上。所生产的皮革35%是用于制鞋的,20%是用于服装革,21%是用于汽车, 9%是用于其它方面,重革占34%。我们的牛、羊轻革占世界的20%左右,猪轻革占了世界总产量的90%。猪轻革产量和羊轻革产量居世界第一,牛轻革产量居世界第三。当前制革行业年废水排放量约1.2亿吨,水重复利用率仅为5%左右。皮革行业“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到“十二五”末期,制革单位耗水量比目前降低10%以上,水循环利用率提高1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比“十一五”末期减少10%,氨氮排放比“十一五”末期减少20%,实现固废无害化处理。目前制革企业正积极从生产布局、规模工艺与设备、资源与能源消耗状况、环境保护等多方面进行改造,促使企业走集中制革、集中治理的模式,提升制革行业的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6.2工艺技术水平近年来,由于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各国政府对污水排放也制定了愈来愈严格的标准。中性盐使土壤盐化、淡水严重咸化,尤其是水的电解质改变严重地影响环境中的动植物和微生物的正常代谢。但目前对制革和毛皮加工企业来说,没有有效可行的处理氯离子的方法。欧洲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已有控制废水中Cl-的排放标准。制革企业对中性盐污染防治技术的需求日益迫切。常规灰碱法脱毛中约有40%的硫化物没有反应而随制革废水排放,在实际调查中发现,采用灰碱法脱毛工艺的制革厂的废水中,硫化物含量远远高于国家标准,通过末端治理的方法成本较高。目前在该工序大多使用废液循环利用技术,但由于直接循环会影响到产品质量,大部分企业采用末端污水治理技术。铵态氮的污染主要是来自脱灰工序。另外,大量的皮蛋白将被水解到废水中,随着废水中蛋白质的氨化,废水氨氮浓度迅速升高,废水中氨氮浓度达到300600mg/L,有时候甚至出现废水越处理氨氮浓度越高的现象。污水处理厂要除去铵盐非常困难,费用也很高。大部分企业未对该污染源进行处理。铬鞣是铬排放的主要来源,由于铬的吸收和固定率较低,排入废水中的铬较多,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因此按要求需要对铬主鞣废水进行单独处理,并对其排放量有严格要求。目前对铬液的处理,有一部分企业已经采用铬液循环利用;但大部分企业是将铬鞣废液经碱沉淀后得到铬泥,铬泥填埋处理。这造成了铬的潜在危害和铬资源的极大浪费。皮革加工是以动物皮的高投入、低产出为特征的传统工业。我国是制革大国,据项目调研,1吨盐湿皮在被生产出250kg左右的成品革的同时产生600800kg左右的固体废弃物。这些废弃物包括毛、肉渣、原料皮的边角料、灰皮片、削匀皮屑和蓝湿皮修边削匀产生的革屑。我国每年约产生140多万吨的皮革边角废弃物。这些废弃物的排放,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弃之不用,将是资源严重浪费。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对制革固体废弃物加以回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不仅能显著减少制革工业对环境的污染,又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制革、毛皮加工行业为高耗水行业,目前制革用水量约为原料皮重的50100倍,为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配合国家节能减排目标,实现对资源的最大化合理利用,实现制革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采用制革、毛皮加工经处理的终端废水循环利用技术非常必要。表1 水污染物排放国内平均水平能源消耗指标类型单位消耗水平国内平均水平废水产生量指标猪皮t/t盐湿皮72牛皮t/m2成品革0.43羊皮t/m2成品革0.33CODCr指标猪皮kg/t盐湿皮170牛皮g/m2成品革1020羊皮g/m2成品革480氨氮指标猪皮g/m2成品革84牛皮g/m2成品革87羊皮g/m2成品革72总铬指标猪皮g/m2成品革7.2牛皮g/m2成品革8.7羊皮g/m2成品革0.8注:依据和数据来源:项目调研表2 水污染物排放清洁生产水平能源消耗指标类型单位消耗水平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清洁生产标准废水产生量指标猪皮t/t盐湿皮605045牛皮t/m2成品革0.360.320.28羊皮t/m2成品革0.270.200.12清洁生产标准CODCr指标猪皮kg/t盐湿皮14010060牛皮g/m2成品革850740630羊皮g/m2成品革400300150清洁生产标准氨氮指标猪皮g/m2成品革706060牛皮g/m2成品革725845羊皮g/m2成品革604030清洁生产标准总铬指标猪皮g/m2成品革6.05.35.3牛皮g/m2成品革7.24.83.5羊皮g/m2成品革0.60.50.3注:依据和数据来源:HJ/T 127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行业(猪轻革)、HJ 448 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牛轻革)、HJ 560 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羊革)、项目调研皮类固体废物排放国内平均水平见表3,皮类固体废物排放清洁生产水平见表4。表3 皮类固体废物排放国内平均水平能源消耗指标类型单位消耗水平国内平均水平皮类固体废物产生量指标猪皮kg/m2成品革0.84牛皮kg/m2成品革0.9羊皮kg/m2成品革1.0注:依据和数据来源:项目调研表4 皮类固体废物排放清洁生产水平能源消耗指标类型单位消耗水平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清洁生产标准皮类固体废物产生量指标猪皮kg/m2成品革0.70.580.58牛皮kg/m2成品革0.70.60.5羊皮kg/m2成品革0.80.60.4注:依据和数据来源:HJ/T 127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行业(猪轻革)、HJ 448 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牛轻革)、HJ 560 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羊革)、项目调研6.3 能源、资源和原料消耗水平 6.3.1 能源消耗制革生产中用到的主要能源为电能,现阶段我国各类制革产品平方米产品能源消耗水平见表5。因为猪、牛、羊皮革的性能、用途、厚度、得革率等不同,因此单位面积的成品革耗能有差别。生产相同面积的皮革,猪皮能耗相对最少。由于皮革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目前世界范围内采用的制革设备耗能相当,相同产品的工艺也基本没有差别,因此我国皮革行业耗能与其他国家相当。目前国外先进平均水平为13千瓦时/平方米成品革,我国平均水平为13-16千瓦时/平方米,两者相差不大。表5 我国制革企业能耗表原料主要产品能耗(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产品)生皮羊皮鞋面革2.0-2.2生皮牛皮鞋面革2.3-2.5生皮猪皮鞋里革0.6生皮牛皮沙发1.5生皮牛皮箱包革2.3-2.5生皮牛皮沙发革2.2-2.4生皮牛皮沙发革1.2-1.5绵羊皮服装革2.5-2.9牛皮沙发革2.1羊皮服装革2.1-2.2猪皮服装革1.65-1.86二层兰湿鞋面革1.89牛皮汽车坐垫1猪皮鞋里革1.26.3.2 水资源利用率制革大多数工序是在有水的条件下进行的,新鲜水消耗量的多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衡量制革工艺的先进性,而且新鲜水消耗量越少,制革成本会有一定降低,环境成本也降低,其耗水量及排水量见表6。表6 不同种类皮革加工的吨原皮耗水量和排水量 单位:m3/t生皮皮革种类牛皮猪皮山羊绵羊从生皮到成品革耗水量70907012055704570排水量60756010047604060从生皮到蓝湿革耗水量4050406532483245排水量3645366029452940从蓝湿革到成品革耗水量2040355532403040排水量1735325029362736毛皮因带毛加工,为了防止毛打结,因此一般在划槽中加工,液比也比较大,因此毛皮加工用水量较大。不同种类毛皮加工的吨原皮耗水量和排水量调研值见表7。表7 不同种类毛皮加工的吨原皮耗水量和排水量单位: m3/t生皮毛皮种类 羊剪绒 水貂 狐狸、貉子猾子 兔皮 耗水量,m3/t生毛皮 80160 70100 140180 90110 90120 排水量,m3/t生毛皮 70140 6090 125160 80100 80105 发达国家制革工业耗水量为(3060)m3/吨盐湿皮,我国制革工业耗水量一般为(6080)m3/吨盐湿皮,有的制革企业可达到(4050)m3/吨盐湿皮。由于污水处理后的水中含有一定量的中性盐,会影响制革特别是鞣制、染色、甲酯等主要工序的效果,对皮革的质量会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我国制革企业总的水循环利用率还普遍较低。6.3.3 原料皮资源利用率由于去肉、削匀、磨革等工序产生了大量的制革废弃物,为了最大化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减轻对环境的影响,需要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铬鞣之前的废弃物不含铬,基本能够全部回收利用;铬鞣后的废弃物含有铬,回收利用相对有难度。不能回收利用的要分别按照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危险固体废物处理方法进行处理。7可行技术的确定原则和评估、筛选方法7.1 评估原则(1) 皮革、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技术筛选方法及指标评价体系应贯彻污染综合防治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2) 皮革、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技术筛选方法及指标评价体系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正、独立的原则,采取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价人员与评价专家相结合,工艺技术人员与行业管理人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3)在技术筛选方法及指标体系的制定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受人为因素和主观因素的影响。(4)在技术筛选方法及指标体系工作启动之前,应制定明确的技术筛选方法及指标体系编制工作程序,并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制定工作。(5) 技术筛选方法及指标体系应体现技术的动态发展,随着污染防治技术的不断更新,纳入合理的筛选方法及评价指标,促进污染防治技术筛选的创新发展、持续改进与推广应用。7.2 评估指标体系建立7.2.1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的方法本评估指标体系综合采用调查研究及专家咨询法和目标分解法。调查研究及专家咨询法是指通过调查研究,在广泛收集有关指标的基础上,利用比较归纳法进行归类,并根据评估目标设计出评估指标体系,再以问卷的形式把所设计的评估指标体系,寄给有关专家征求意见的方法。目标分解法是通过对研究主体的目标或任务具体分析来建构评估指标体系。对研究对象进行分解,一般是从总目标出发,按照研究内容的构成进行逐次分解,直到分解出来的指标达到可测的要求。其中指标体系整体框架的搭建采用目标分解法,具体指标的选取综合采用目标分解法和专家咨询法。评估指标体系分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生产过程评价指标体系和末端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各指标下分若干二级指标,其中部分二级指标根据情况进一步细化为三级评估指标。7.2.2评估体系的构成在对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生产现状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广泛搜集资料信息,包括生产规模、产量质量、工艺流程、技术装备、能耗物耗、产污排污、控制措施、运行管理等,通过对技术特点、经济效益、环境效果、资源综合利用能力等的全面分析和专家评价的基础上,形成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评估筛选体系。制革行业可行技术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生产工艺指标体系和末端处理指标体系。其中生产工艺指标体系(含固体废弃物染防治技术筛选指标体系)根据制革行业生产战略,要考虑产品的生命周期,同时还要体现污染预防思想。根据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本指标评估体系分为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两大部分。定性评估指标主要通过专家打分,用于定性考核污染防治技术的先进性与否。定量评估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污染防治技术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估体系模式。本指标体系分为一级评价指标和二级评价指标两个层次。一级评价指标是具有普适性、概括性的指标,二级评价指标是一级评价指标之下,代表污染防治技术特点的、具体的、可操作的、可验证的若干指标。污染防治技术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见图1。末端处理指标体系包括五个二级指标,即:污染物控制指标、二次污染指标、运行指标、经济性能指标、运行操作性能指标,见图2。图1 皮革、毛皮加工工业生产过程可行技术指标体系 图2 皮革、毛皮加工工业末端处理可行技术7.3评估程序7.3.1技术初筛阶段本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列出所有技术、确定参选技术、成立评估专家组、确定可行技术等工作环节。评估机构在对被评估技术背景资料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列出该行业当前实际应用的所有技术,形成所有技术清单,并按照生产过程和末端治理技术进行分类,并对所有技术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参选技术。从本行业中聘请十名或以上专家成立评估专家组,采用基于专家经验判断的定性评估方法,从参选技术中筛选出可行技术。7.3.2技术评估阶段本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确定评估指标、综合评估(权重分析和定性打分、定量)、确定可行技术等工作环节。根据专家组意见确定可行技术的评估指标,采用目标分解法对各指标分级,依据专家对各指标重要性的权重分析及污染防治技术的评估,对可行技术进行综合评估,经过比较和筛选确定可行技术。7.4可行技术评估方法可行技术的提出,是通过研究国内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工艺技术,同时对全国多家制革企业进行调研,在全面掌握制革及毛皮加工行业污染防治技术的基础上,比较分析各种清洁生产工艺和末端污染治理技术及其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并经行业专家讨论后初步筛选出满足条件的工艺。然后采用多指标的模糊综合评判法+层次分析法综合性评价法,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环境、性能等多方面的影响因素,用系统的、科学的、定量指标判断与综合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对特定对象所进行的系统分析,通过指标与对照值的定量化比较,给出各项指标得分, 最后综合计算各项指标得分,给出综合指数,根据指数大小评判该技术是否是可行技术。采用层次分析模糊综合评判法综合性评价制革企业可行技术多目标筛选方法,其步骤包括:(1) 通过专家及资料调研确定可行技术评价指标集和待评方案;(2) 对评估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建立多因素、多层次综合排序的指标评价体系结构;将制革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是生产全过程的控制,其中生产工艺评价指标总目标层 A 下设 5 个准则层 B 指标,包括生产技术特征指标、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社会经济效益指标。准则层 B 指标包括 26 个因素层 C 指标。末端处理技术评价指标总目标层 A 下设 3 个准则层 B,包括生产技术特征指标、污染物控制指标、社会经济效益指标。准则层 B 指标包括 26 个因素层 C 指标。形成目标层、准则层和因素层 3 层的层次结构。(3) 采用专家咨询评价获得可行技术在各个指标下的定性评价结果,进行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因素的权重;在对制革行业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利用德尔菲法,根据研究专家的意见,得出制革行业可行技术评价指标体系 B 层因素和 C 层因素的的同一层次之间,依照规定的标度定量化后的两两判断矩阵进行标度评判,以 1-9 数字表示相对重要性。然后计算出各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及特征向量,以确定各相邻两层之间的、体现各因素相对重要性的优先级权重,进行层次单排序、层次总排序,并进行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其计算步骤如下:a专家组对各个因素的重要性按 1-9 比率标度表进行标度评判,通过专家咨询, 分别考查 B 层因素和 C 层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得出 A-B、B-C 重要性判断矩阵。B=(bij)n×n(i,j =1,2,n)bij 表示因素 i 比因素 j 相对上一层次某属性相比较的重要性,n 为矩阵 的阶数。表 3 判断矩阵标度及其含义标度含义1表示因素 bi 与 bj 比较,具有同等重要性3表示因素 bi 与 bj 比较,具有稍微重要性5表示因素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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