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博罗县园洲瑞景化纤博罗县园洲瑞景化纤园洲镇田头工业区报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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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博罗县园洲瑞景化纤博罗县园洲瑞景化纤园洲镇田头工业区报环评报告.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博罗县园洲瑞景化纤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博罗县园洲瑞景化纤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钱庙江联系人徐小姐通讯地址博罗县园洲镇田头工业区联系电话18928389718传 真邮政编码516123建设地点博罗县园洲镇田头工业区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建 技改 补办行业类别及代码N22 塑料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78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6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5%投产日期2015年1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概况博罗县园洲瑞景化纤有限公司位于博罗县园洲镇田头工业区(坐标:E114°01.470,N23°07.220,详见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图1),东面是马路、安达利厂和登科塑胶有限公司,南面是空地,西面是216县道,北面是德威厂(详见建设项目四置图图2和项目现场勘查图图3)。博罗县园洲瑞景化纤有限公司总投资600万元,租用王树芬、王树东、谢久奴和谢柱森位于博罗县园洲镇田头管理区田头村的1栋3F的厂房和1栋2F的宿舍楼,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还租用梁积伟的2栋3F的宿舍楼,占地面积分别为120平方米,建筑面积分别为360平方米,租用陈佛全的2栋3F的宿舍楼,占地面积分别为120平方米,建筑面积分别为360平方米,因此,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7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520平方米,总共建筑物有6栋,分别为1栋3F的厂房、1栋2F的宿舍楼、4栋3F的宿舍楼,其中,3F厂房的的1楼为生产车间和仓库、2楼为生产车间和办公室,3楼为生产车间(详见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图4)。博罗县园洲瑞景化纤有限公司主要从事PP纱线的生产,年产量为1800吨,年总产值约1200万元,年利润约300万元。2、工艺流程本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所示:上油聚丙烯新料搅拌吸料热熔挤出计量喷出拉伸卷绕检验包装入库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对上述生产工艺的详述如下所示:聚丙烯新料虽然来源相同,但由于实际生产工艺的不同,每批聚丙烯新料的熔融温度会略有不同,因此需要进行聚丙烯新料的搅拌,从而让不同批次的聚丙烯新料混合均匀,有利于后期热熔温度的统一控制;该搅拌不会发生任何反应,只是单纯的物理搅拌;聚丙烯是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 吸料工序是采用吸料机将荧光增白剂或色母粒加入到搅拌后的聚丙烯新料中;根据最终产品要求的不同,荧光增白剂和色母粒二者只选其一加入;热熔挤出是采用挤压机,热熔温度为240300;热熔挤出后的冷却是由冷却系统提供的风冷,也就是风机吹风使之冷却;计量喷出工序是采用纺丝机,纺丝机里设有喷丝板和计量泵;热熔挤出后的熔体进入纺丝机,纺丝机内的计量泵在准确计量的同时给熔体一定的压力,使熔体更好地从喷丝孔内挤出;喷丝板在使用过程中会粘附一定量的熔体杂质,因此需要定期对喷丝板进行清洁,清洁过程是将喷丝板取出,送至真空炉内,先330使得熔体杂质溶解滴落下来进入收集装置内,然后再升温至476,同时抽真空,则熔体杂质分解为气体物质排出,从而实现了喷丝板的清洁;每次真空炉对喷丝板的清洁时间为9个小时;真空炉采用电能源;上油是给计量喷出的丝体上加纺丝油剂,上油的作用是防止丝体起毛,而且有利于丝体的拉伸;纺丝油剂使用的时候是先将纺丝油剂与水在配置槽内按照1:8的体积比进行稀释配制,配制好的油剂送至纺丝上油区域的油剂槽内; 拉伸工序是采用牵伸机,拉伸过程需要的温度为110120。 3、原、辅材料及其年用量聚丙烯新料 1800吨/年、色母粒 24吨/年、荧光增白剂 240公斤/年、纺丝油剂 2吨/年、纸箱 60000个/年。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纺丝油剂的配方中主要成分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阴阳离子表面活性剂。4、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 4台、料斗 7台、吸料机 2套、纺丝机 8台、冷却系统 7套、牵伸机 7台、卷绕机 7台、挤压机 7台、真空炉 1台。5、人员、用电和其它本项目有员工30人,一般情况下,全年生产天数为336天,工作为12小时2班制。本项目用电全部由市政供电网提供,变压器2台,功率为250KVA,项目用电量为50000度/月。项目运行期间无生产废水排放,有废气、噪音和固体废物产生。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1、本项目主要环境问题:根据博罗县环境保护监测站资料,项目附近的空气质量和声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下水道排入中心排洪渠再排入沙河。目前,园洲镇中心排洪渠水体主要受有机类污染物、营养性污染物等化学性污染,中心排洪渠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沙河已受到一定污染,其水质不能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的要求。2、主要敏感点:无。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形、地貌、地质项目所在地位于博罗县,该地区原始地貌为冲积平原(一般标高68米),以第四系东江沉积的中细沙和沙质淤泥为主,一般10米深左右,有红石岩,地势平坦,北部稍高,南部稍低。据历史资料记载,博罗曾发生6级以上地震,按广东省地震烈度区域图划分为六度区。2.气候、气象博罗县位于珠江三角洲东北部,东江中下游北岸,经纬度(23°035023°4320N,113°4950114°4550E),大部分地区处于北回归线以南,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冬半年主要受大陆季风的影响,盛行东北风,天气干燥少雨,而夏半年主要受西南和东南季风的影响,盛行东南风,天气高温多雨。主要气候特征:夏长冬短,夏无酷热,冬无严寒;雨量充沛且雨热同季,但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光热条件优越,热量丰富,无霜期长。博罗县地形复杂,濒临南海,季风明显,常有台风、暴雨、干旱、雷电、大风等自然灾害出现。台风每年的次数不多,博罗位于珠江口的东北端,从珠江口登陆的台风较少经过经过县内,而从粤东登陆的台风西行,受沿海莲花山脉阻拦,当波及影响到县内时,风力也会减弱很多。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博罗气候特征已发生明显变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增多趋势。 年平均气温22.3,最冷月平均气温14.1,最热月平均气温28.7,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9.0,历年极端最低气温-0.1;年平均降雨量1923.4毫米,最多月平均降雨量388.3毫米,最少月平均降雨量28.2毫米;年平均雨日144.3天,年平均风速1.4米/秒;年平均日照时数1860.8小时,年平均雷暴日数75.9天。3.水文中心排洪渠主要接纳园洲镇镇区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枯水期平均流量为0.23m3/s,平均水深0.1米,平均流速0.1m/s,平均河宽20米。沙河发源于象头山和神山地区,上游称为响水河,湖镇河段以下称为沙河。沙河从东北向西南流入东江,距东江干流约15公里。沙河虽属小河,但由于有显岗水库水量调节,常年能保持一定的流量,有利于水污染物的稀释和自净作用。沙河河道窄小狭长,沿程迂回曲折,河宽小且向下游沿程逐渐增大,河宽一般在75米以下,水深很浅。枯水期实测最大断面平均水深0.43米,丰水期平均水深1.15米,常年保持一定的流量,枯水期可达12.8m3。沙河全长89公里,集水面积为1235平方公里,平均坡降为0.638%,90%保证率月流量为26.3m3/s。沙河现状功能为饮用、养殖、农田灌溉、纳污等。4.生物多样性该区植被主要以常绿阔叶林为主,木本植物的优势种主要是壳斗科、山茶科、大戟科、樟科、淘金娘科、梧桐科和茜草科。农作物主要有水稻、蔬菜、荔枝、龙眼等。项目所在地的原始植被早被破坏,现有植被主要是人工种植的树种、灌草丛等。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园洲镇地处东江下游的北岸,东经112°50',北纬23°03',东与博罗县龙溪镇相连,南与东莞市企石、石排两镇隔江相望,西与东莞市 石龙镇相通,北与博罗县石湾镇相依。园洲镇距广汕公路仅5公里,到深圳、广州、惠州均不到70公里,南经东江石洲大桥直达东莞、深圳;北经沙河大桥直通广汕公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园洲镇下辖马嘶、上南、下南、李屋等27个村委会和2个居委会,2012年末总人口约67806人。园洲镇建镇以来,工农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投资环境使其成为博罗县西部经济发展的中心之一,是博罗县通向东莞、深圳的门户,其经济地位在博罗县举足轻重。 据2012年统计,园洲镇工业总产值607443万元,农业总产值47131万元。园洲镇已成为东江河畔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根据博罗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博)环境监测(环)字(2012)第00117号的监测资料显示,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良好, PM10、NO2、SO2等指标的一小时平均和日平均浓度值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详见表1,大气监测采样位置为阵村任屋)。表1 大气监测数据(检测点位是阵村任屋)采样时间监测项目二氧化硫(mg/m3)二氧化氮(mg/m3)PM10(mg/m3)2012.11.140.0160.0300.1012012.11.150.0190.0210.1032012.11.160.0180.0250.1072012.11.170.0170.0330.1012012.11.180.0180.0260.1092012.11.190.0170.0350.1072012.11.200.0170.0290.107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污管排入中心排洪渠再排入沙河。中心排洪渠和沙河水环境质量分别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和类。根据博罗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博)环境监测(环)字(2012)第00044号的监测资料显示,中心排洪渠水质因受有机类污染,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沙河水质因受有机类污染,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详见表2)。表2 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单位 毫克/升 pH值除外)采样日期采样点监测项目(日平均值)PH氨氮CODcrBOD5DO2012.11.14支流中心排渠陈村水闸下7.318.34425.84.3和安大道沙河大桥下6.858.88304.52.02012.11.15支流中心排渠陈村水闸下7.198.49395.44.6和安大道沙河大桥下6.928.05294.42.42012.11.16支流中心排渠陈村水闸下7.188.23335.65.3和安大道沙河大桥下7.048.51274.53.23、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本项目四周噪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四周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1、水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纳污水体不受本项目排放水污染物的明显影响,控制本项目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BOD5、NH3-N的排放浓度。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按照惠州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处区域属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必须保护此区域环境空气不受本项目污染,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标准要求。3、声环境保护目标项 项目所处区域属2类声环境功能区,必须保护该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标准选用原则,环境质量执行如下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标准见表3。表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项目浓度限值 µg/m3年平均日平均小时平均TSP200300 PM1070150 PM2.53575SO260150500NO240802002、声环境质量:项目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详见表4。表4 环境噪声标准 (Leq: dB(A)类 别昼 间夜 间2类6050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心排洪渠和沙河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和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5。表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pH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CODcrBOD5氨氮类标准值6910 mg/L3 mg/L30 mg/L6 mg/L1.5 mg/L类标准值696 mg/L5 mg/L20 mg/L4 mg/L1.0 mg/L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选用原则,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如下标准:1、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指标见表6。表6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污染物CODcrBOD5SSNH3-N排放限值 (mg/L)902060102、废气排放: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主要污染物指标见表7和表8。表7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 m二级三级监控点浓度mg/m3非甲烷总烃120158.41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2014213044704084120表8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规 模小型中型大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75853、噪声排放:营运期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9。表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Leq:dB(A)类 别昼 间夜 间26050总量控制指标生活污水排放量0.164万立方米/年CODcr排放量0.15吨/年NH3-N排放量0.016吨/年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油雾废气废料、噪声噪声上油聚丙烯新料搅拌吸料热熔挤出计量喷出拉伸卷绕检验包装入库包装废料有机废气、噪声注: 本项目热熔挤出工序有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产生,挤压机会产生70-85 dB(A)的噪声;计量喷出工序所用纺丝机会产生70-85dB(A)的噪声;计量喷出工序所用喷丝板定期需进入真空炉内进行清洁,清洁是采用两段性高温,第一阶段为330、第二阶段为476并抽真空,最终喷丝板上的熔体杂质以废气的形式排出,根据类比调查,该废气的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 上油过程中使用的油剂,分为如下三个去向:1)部分进入产品,由于产品上油剂的量极少,因此不会影响产品的品质,无需对产品上的油剂进行去除处理;2)部分滴漏至回收装置中直接回用于生产;3)其余部分以油雾废气的形式挥发损耗;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纺丝油剂的主要成分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阴阳离子表面活性剂,而通过查阅相关资料,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阴阳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沸点均高达200以上,因此在上油过程中不会有大量的油雾废气产生,仅有极少量油雾废气产生;根据类比调查,油雾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非甲烷总烃标准;拉伸过程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牵伸机会产生75-85dB(A)的噪声;卷绕过程会产生断丝等纤维废料,卷绕机会产生75-85dB(A)的噪声;包装工序会产生废纸筒、废纸箱等包装废料。主要污染工序:根据厂方提供的生产原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分析,营运期的主要污染工序有: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来自员工宿舍和厨房,项目有员工30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5立方米/天。2、废气:本项目在热熔挤出工序、喷丝板清洁工序和拉伸工序有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产生;在上油工序有油雾废气产生(油雾废气执行非甲烷总烃标准);厨房产生一定量的燃烧废气、烹调过程也产生一定量油烟。3、噪声:本项目生产车间中挤压机、纺丝机、牵伸机、搅拌机、卷绕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会产生一定强度的噪声。4、固体废物:来源于聚丙烯新料包装袋、色母粒包装袋、荧光增白剂包装袋、卷绕工序产生的纤维废料、包装工序产生的废纸箱和废纸管等包装废料、装纺丝油剂的废弃桶、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生产设备维护和运行所产生的油渣和废矿物油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办公垃圾。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主要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挤压机真空炉牵伸机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纺丝油剂厨房燃烧废气、油烟少量少量水污染物生活污水(4.5立方米/天)CODcr 250 mg/L 1.13kg/d90 mg/L 0.41kg/d SS150 mg/L 0.68kg/d60mg/L 0.27kg/d NH3-N 30mg/L 0.14kg/d10mg/L 0.045kg/d固体废物生产车间聚丙烯新料包装袋色母粒包装袋荧光增白剂包装袋纤维废料纺丝油剂废弃桶油渣废矿物油包装废料少量不排放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少量不排放宿舍、办公室生活、办公垃圾20.1kg/d不排放噪声生产车间生产车间的各种生产设备运作时产生较大的噪声,其声级范围为70-85dB(A)。其他主要生态影响项目所在地无环境敏感点,只要业主认真处理好生产过程的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对生活污水进行适当处理,其生态影响应该是不明显。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和宿舍,不存在施工期影响。运营期对生态不会产生大的影响,采取绿化及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对周围生态环境起到一定的补偿作用。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和宿舍,因此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营运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一、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则源于员工宿舍和厨房,本项目有员工30人,生活污水按每人每天0.15吨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5吨/天,预计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鉴于中心排洪渠水体已经受到污染,没有足够的容量接纳本项目生活污水,因此建议项目所在地政府加快修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将本项目生活污水纳入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管网收集范围内,从而减轻对中心排洪渠水质的影响。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1.1 有组织排放本项目在热熔挤出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在真空炉清洗喷丝板时,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在拉伸工序有少量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产生;如直接排放势必对生产工人身体健康产生影响和污染周边环境。 根据同类项目的类比监测结果推算,有机废气的产生量为原料的0.022%,则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的产生量为0.396吨/年,排放速率为0.0491kg/h。本报告表要求业主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修建废气处理设施,将废气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预计达标后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建议业主采用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工艺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将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尾气排放口拟设置一个,建议业主设置在生产车间的南面(详见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图4)。1.2 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在上油工序,因纺丝油剂的挥发会产生极少量的油雾废气,根据同类项目的类比监测结果推算,本项目油雾废气的产生量为0.02吨/年,排放速率为2.48×10-9 kg/h。由于油雾废气产生量极少,可通过车间换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厨房油烟废气影响分析对厨房燃烧废气可用专管抽至高空;对厨房油烟废气,应采用烟罩收集,经处理达标后可用专管抽至高空,专管高度应高于附近50米内建筑物1米高。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保护区域。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具体计算是由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进行,其计算参数及计算结果如表9所示:表9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参数项目面源有效高度面源宽度面源长度污染物排放速率评价标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非甲烷总烃3.2米14.05米56.72米2.48×10-9kg/h2mg/m3无超标点注:非甲烷总烃的的小时评价标准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的2mg/m3。计算结果没有出现超标点,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4、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进入呼吸带大气层时,其浓度如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则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单元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其浓度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且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东面是马路、安达利厂和登科塑胶有限公司,南面是空地,西面是216县道,北面是德威厂,均无敏感点,因此,本项目不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三、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产车间的各种生产设备运作时产生较大的噪声,其声级范围为70-85 dB(A),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因此,本报告表建议业主必须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减振处理等,将厂界四周噪声控制在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之内,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报告表建议业主可采用如下措施进行噪声防治:(1)从声源降低噪声,购买设备时尽量选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振、消声设施,采用带阻尼层、吸声层的隔声罩对噪声源设置进行隔声处理;(2)合理安排开工作业时间,减少或不在夜间开工;(3)主要强噪声源应相对集中(厂区、车间内),宜低位布置、充分利用地形隔挡噪声;(4)对经常性接触高噪声源的劳动人员、值班人员或检修人员应加强个体防护,配戴防噪耳塞、耳罩等劳保用品;(5)主要噪声源周围布置对噪声较不敏感的绿化带及高大建、构筑物,用以隔挡对噪声敏感区、低噪声区的影响。若按上述措施处理,保证本项目噪声达标排放,则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员工的工作环境亦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四、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固体废物需分类处理:聚丙烯新料包装袋、色母粒包装袋、荧光增白剂包装袋、卷绕工序产生的纤维废料、包装工序产生的废纸箱和废纸管等包装废料委托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装纺丝油剂的废弃桶属于危险废物HW4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修订)文件,企业不能擅自处理,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油渣、废矿物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设备本身传动件的润滑以及机械设备性能检测等过程中使用矿物油产生的废矿物油、油渣属于危废“HW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修订)文件,企业不能擅自处理,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由活性炭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办公垃圾要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并进行相应的卫生填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如按此要求处理,则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五、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内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产业项目。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国发【2006】11号)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等相关政策,本项目工艺装备及产品均不属于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抵触。六、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博罗县园洲镇田头工业区,租用王树芬、王树东、谢久奴和谢柱森位于博罗县园洲镇田头管理区田头村的1栋3F的厂房和1栋2F的宿舍楼,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根据业主提供的博集建92第190201063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该用地类型为厂房;本项目还租用梁积伟的2栋3F的宿舍楼,占地面积分别为120平方米,根据业主提供的博罗县国土局用地证明材料,该用地类型为住宅;本项目还租用陈佛全的2栋3F的宿舍楼,占地面积分别为120平方米,根据业主提供的博罗县国土局用地证明材料,该用地类型为住宅;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当地政府的土地利用及发展规划。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东面是马路、安达利厂和登科塑胶有限公司,南面是空地,西面是216县道,北面是德威厂,四面均无环境敏感点。本项目地块地形较开阔,无不良地质情况,场地的地质条件及水文条件可以满足建厂需要。厂址周围评价范围内无特殊保护的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和特殊环境制约因素。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可行的。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挤压机真空炉牵伸机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将废气收集经处理达标后沿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纺丝油剂厨房燃烧废气、油烟经处理达标后可用专管抽至高空排放减轻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水污染物员工宿舍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污管道进入中心排洪渠减轻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厨房厨房污水固体废物生产车间纺丝油剂废弃桶油渣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聚丙烯新料包装袋色母粒包装袋荧光增白剂包装袋纤维废料包装废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活性炭供应商回收生活、办公区生活、办公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噪声生产车间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减振处理等,使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在厂区空地及厂界四周进行绿化,绿化后将起到吸声减噪、美化、净化环境的作用,改善周围生态环境。 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项目概况博罗县园洲瑞景化纤有限公司位于博罗县园洲镇田头工业区,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为17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520平方米,建筑物有6栋,分别为1栋3F的厂房、1栋2F的宿舍楼、4栋3F的宿舍楼,其中,3F厂房的的1楼为生产车间和仓库、2楼为生产车间和办公室,3楼为生产车间。博罗县园洲瑞景化纤有限公司主要从事PP纱线的生产,年产量为1800吨,年总产值约1200万元,年利润约300万元。2、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博罗县环境保护监测站资料,项目附近的空气质量和声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下水道排入中心排洪渠再排入沙河。目前,园洲镇中心排洪渠水体主要受有机类污染物、营养性污染物等化学性污染,中心排洪渠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沙河已受到一定污染,其水质不能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的要求。3、污染物排放情况及防治措施(1)废水情况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则源于员工宿舍和厨房,本项目有员工30人,生活污水按每人每天0.15吨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5吨/天,预计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鉴于中心排洪渠水体已经受到污染,没有足够的容量接纳本项目生活污水,因此建议项目所在地政府加快修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将本项目生活污水纳入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管网收集范围内,从而减轻对中心排洪渠水质的影响。(2)废气情况1、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1.1 有组织排放本项目在热熔挤出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在真空炉清洗喷丝板时,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在拉伸工序有少量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产生;如直接排放势必对生产工人身体健康产生影响和污染周边环境。 根据同类项目的类比监测结果推算,有机废气的产生量为原料的0.022%,则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的产生量为0.396吨/年,排放速率为0.0491kg/h。本报告表要求业主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修建废气处理设施,将废气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预计达标后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建议业主采用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工艺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将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尾气排放口拟设置一个,建议业主设置在生产车间的南面(详见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图4)。1.2 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在上油工序,因纺丝油剂的挥发会产生极少量的油雾废气,根据同类项目的类比监测结果推算,本项目油雾废气的产生量为0.02吨/年,排放速率为2.48×10-9 kg/h。由于油雾废气产生量极少,可通过车间换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厨房油烟废气影响分析对厨房燃烧废气可用专管抽至高空;对厨房油烟废气,应采用烟罩收集,经处理达标后可用专管抽至高空,专管高度应高于附近50米内建筑物1米高。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保护区域。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具体计算是由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进行,其计算参数及计算结果如表9所示:表9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参数项目面源有效高度面源宽度面源长度污染物排放速率评价标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非甲烷总烃3.2米14.05米56.72米2.48×10-9kg/h2mg/m3无超标点注:非甲烷总烃的的小时评价标准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的2mg/m3。计算结果没有出现超标点,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4、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进入呼吸带大气层时,其浓度如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则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单元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其浓度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且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东面是马路、安达利厂和登科塑胶有限公司,南面是空地,西面是216县道,北面是德威厂,均无敏感点,因此,本项目不设置卫生防护距离。(3)噪声情况本项目生产车间的各种生产设备运作时产生较大的噪声,其声级范围为70-85 dB(A),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因此,本报告表建议业主必须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减振处理等,将厂界四周噪声控制在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