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采矿权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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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采矿权评估报告.doc
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采矿权评估报告儒林矿评字2011第117号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评估报告使用范围声明 本评估报告是应委托方要求,为本报告所列明之目的而作。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实施该评估目的经济情形所涉及的当事人以及呈送矿业权评估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使用,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使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本评估机构书面同意,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均不得公诸于任何公开媒体。本评估报告的复印件不具法律效力。超出本声明使用范围使用本评估报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提供者和使用者承担。 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采矿权评估报告儒林矿评字2011第117号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附件使用范围声明 本评估报告附件(含附图)仅供委托方实施该评估目的经济情形所涉及的当事人以及呈送矿业权评估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使用,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使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本评估机构书面同意,本评估报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均不得公诸于任何公开媒体。本评估报告附件的复印件不具法律效力。超出本声明使用范围使用本评估报告附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提供者和使用者承担。 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评估报告目录 一、评估机构1二、评估委托方2三、采矿权人概况及采矿权历史沿革2四、采矿权评估史及价款缴纳情况5五、评估目的5六、评估对象和范围5七、评估基准日6八、评估依据6九、矿产资源概况及其开发概况8十、评估实施过程17十一、现场核实考察和市场调查情况17十二、评估方法18十三、评估参数的确定19十四、评估假设 23十五、评估结论 24十六、特别事项说明 24十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25十八、矿业权评估报告日 26十九、评估责任人员 26 附表目录 附表1、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采矿权评估结果计算表;附表2、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采矿权评估可采储量及服务年限估算表。 附件目录 附件1、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采矿权评估委托书;附件2、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附件3、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附件4、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附件5、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附件6、芦溪县工商管理局宣风分局证明;附件7、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采矿许可证;附件8、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 附件9、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件10、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六地质队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资源储量地质报告;附件11、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资源储量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赣国土资储备字2009051号); 附件12、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赣工信投资200982号); 附件13、江西省煤矿设计院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建工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有关部分; 附件14、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专家组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建工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附件15、周边煤矿2011年收款收据;附件16、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承诺函; 附件目录 附件17、评估机构及矿业权评估师承诺书;附件18、评估人员自述材料;附件19、附图。(1)江西省芦溪县复胜煤矿地形地质及井上井下对照图; (2)芦溪县复胜煤矿B4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估算图; (3)芦溪县复胜煤矿B5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估算图;(4)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建工程井田开拓方式平面图(方案一)。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儒林矿评字2011第117号 评估委托方: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出让机关: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评估对象: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采矿权评估机构: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目的: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以“赣采复字20080023号”同意扩界出让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采矿权,于2010年5月换发了采矿许可证,并委托其下属单位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负责出让工作。故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委托我所对该矿采矿权进行评估,通过评估,显化采矿权价值,为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出让该采矿权、收取采矿权价款提供参考意见。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评估日期: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8月22日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采矿权评估委托书委托的矿区范围及该范围内与该采矿权相对应的截止2006年9月30日未进行有偿处置的保有资源储量。评估主要参数:评估区面积为0.2838平方公里,截止2008年12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122b+332+333)错误!链接无效。万吨;截止2006年9月30日未进行有偿处置的保有资源储量错误!链接无效。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错误!链接无效。万吨,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可采储量错误!链接无效。万吨,生产规模6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错误!链接无效。年,评估计算年限约为5年零2个月。产品方案为原煤,煤类为无烟煤,产品销售价格错误!链接无效。元/吨(坑口不含税);采矿权权益系数错误!链接无效。;折现率8%。评估结论: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采矿权于2011年6月30日的采矿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错误!链接无效。万元,大写:人民币错误!链接无效。圆整。评估有关事项说明: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从2011年6月30日2012年6月29日内使用有效。超过此有效期使用本评估结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产生的其他后果,本评估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本评估报告是应委托方要求,为本报告所列明之目的而作。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实施该评估目的经济情形所涉及的当事人以及呈送矿业权评估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使用,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使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本评估机构书面同意,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均不得公诸于任何公开媒体。本评估报告的复印件不具法律效力。重要提示:以上内容均摘自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采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全文。执行合伙人:中国矿业权评估师:评估项目负责人: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采矿权评估报告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于2011年7月18日,在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开选择矿业权价款评估机构现场会上,取得了“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采矿权”的评估项目,受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委托(附件1),依据矿业权管理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我所对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采矿权进行了评估。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项目进行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在合理的假设条件下,按该地区平均会社生产力水平和遵循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最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和最佳用途开发的原则,确定有关经济、技术、管理参数。现将评估项目的基本情况,评估方法及相关参数选择与计算,评估运作全过程和评估结论报告如下:一、评估机构名 称: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主要经营场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3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毋建宁合伙企业类型:普通合伙企业中国矿业权评估师:毋建宁 卫三保(附件2)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附件3)编 号:矿权评资1999003号发证机关:国土资源部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附件4)注 册 号:140106261000012 1-1登记机关: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迎泽分局二、评估委托方评估委托方: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出让机关: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为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属事业单位。三、采矿权人概况及采矿权历史沿革1、采矿权人: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1)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360000310002031 1/1(附件5)企业名称: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投资人姓名:傅开云企业住所:萍乡市芦溪县银河镇紫溪村经营范围及方式:原煤开采(有效期至2008年7月4日)。由于正在进行改扩建,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在年检之中(附件6),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待改扩建完成后方可办理。(2)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0002009061120020952(附件7)采矿权人: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矿山名称: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经济类型:私营独资企业开采矿种:煤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6.00万吨/年矿区面积:0.2838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贰年 自2010年5月13日至2012年5月13日(3)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203603230432(附件8)煤矿(井)名称: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工业广场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银河镇开采煤层:B4开拓方式:斜井开拓提升方式:串车运输方式:矿车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采煤工艺:炮采生产能力:3万吨/年设计采区回采率:75%有效期限:2007年8月13日至2016年12月31日(4)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MK安许证字20050258(附件9)单位名称: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主要负责人:付开云单位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银河镇紫溪村经济类型:个人独资企业许可范围:煤炭开采有效期:2005年7月4日至2008年7月4日2、采矿权概况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原名河下煤矿,1970年建成投产,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改制为个人合伙企业,设计生产能力1万吨/年,2006年经萍乡市煤矿技术服务中心核定煤矿生产能力2万吨/年,2007年核定为3万吨/年。建矿以来矿井一直在源南不对称向斜两翼开采。以斜井开拓方式,采用伪顶倾斜切采煤方法,按水平分阶段开采,爆破落煤、人工装煤,全冒落顶板管理。目前正在进行生产能力6万吨/年的扩建改造。3、采矿权历史沿革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1970年建成投产。采矿权历史沿革如下:2007年7月,领取采矿许可证,证号:3600000730063,开采矿种:煤,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00万吨/年,矿区面积:0.1758km2,开采标高:17070m,有效期限自2007年3月至2008年3月。2008年4月,换领采矿许可证,证号:3600000830090,开采矿种:煤,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00万吨/年,矿区面积:0.1758km2,开采标高:17070m,有效期限自2008年4月至2009年4月。2008年10月10日,经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对预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扩界,扩界后由6个拐点坐标组成,规划生产能力:6万吨/年,矿区面积:0.2838km2,开采标高:170-100m。2010年1月8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对上述预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延期一年,预留期至2010年10月底。2009年6月,换领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0002009061120020952,开采矿种:煤,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00万吨/年,矿区面积:0.1758km2,开采标高:17070m,有效期限自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2010年5月13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对该矿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0002009061120020952,生产规模:6万吨/年,由6个拐点坐标组成,矿区面积:0.2838km2,开采标高:170-100m,有效期:2010年5月13日2012年5月13日。四、采矿权评估史及价款缴纳情况据调研,截止评估基准日,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采矿权未进行过评估,亦未缴纳过价款。五、评估目的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以“赣采复字20080023号”同意扩界出让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采矿权,于2010年5月换发了采矿许可证,并委托其下属单位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负责出让工作。故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委托我所对该矿采矿权进行评估,通过评估,显化采矿权价值,为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出让该采矿权、收取采矿权价款提供参考意见。六、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对象为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采矿权。本次评估范围为采矿权评估委托书委托的矿区范围及该范围内与该采矿权相对应的截止2006年9月30日未进行有偿处置的保有煤炭资源储量。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西安80坐标系),各拐点坐标如下:1、X=3067334.00, Y=38506932.00;2、X=3067559.00, Y=38507514.00;3、X=3067642.00, Y=38507727.00;4、X=3067381.00, Y=38507805.00;5、X=3067131.00, Y=38507368.00;6、X=3066977.00, Y=38507015.00。矿区面积:0.2838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70m-100m。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以划定矿区范围批复(赣采复字20080023号)划定了矿区范围,并于2010年5月换发了采矿许可证,本次评估范围即为上述划定及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七、评估基准日根据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有关确定评估基准日的要求,本项目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1年6月30日,评估所利用的资源储量为截止2006年9月30日保有的资源储量。八、评估依据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采矿权评估工作,以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资料为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2、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3、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5、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6、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7、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号);8、国土资源部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9、国土资源部<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实施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740号);10、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GB503992006);11、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财建200977号); 12、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成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建2009150号);13、国土资源部矿业权评估指南(2004年);14、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2006年18号);15、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2008年第6号);16、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年、2010年);17、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2008年);18、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采矿权评估委托书;19、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20、芦溪县工商管理局宣风分局证明;21、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采矿许可证;22、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 23、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4、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六地质队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资源储量地质报告;25、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资源储量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赣国土资储备字2009051号); 26、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赣工信投资200982号); 27、江西省煤矿设计院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建工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有关部分; 28、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专家组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建工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29、煤矿销售收款收据;30、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承诺函;31、本所收集、调查的其它有关资料。九、矿产资源概况及其开发概况(一)矿产资源概况依据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六地质队2009年12月提交的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资源储量地质报告(以下简称“储量地质报告”)(附件10),将矿产资源概况介绍如下:1、矿区位置及交通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位于萍乡市区北东方向,方位70°,距萍乡市区直线距离约29.3km,属芦溪县银河镇管辖,所在矿区为思古塘矿区。矿区范围的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7°4318,东经114°0427。矿区位于芦溪县银河镇紫溪村境内,距银河镇4.5km,煤矿井口有简易公路与320国道相接,往东经宣风、宜春至南昌,往西经芦溪、萍乡至湖南株洲,至芦溪县公里里程约12km,至浙赣县芦溪火车站公里里程11km,区内乡村公路四通八达,交通方便。2、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矿区地处丘陵地带,矿区范围位于思古塘矿区10线蛤蟆陂北侧,矿区内最高点位于矿区西南部,海拔高程197.3m,最低点位于B线东侧冲沟,海拔标高约142m,最大相对高差55.3m,矿区范围内呈现南西较高,北东低的特点,为低丘间冲沟地貌,区内植被茂盛,多为次生灌木林。矿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具有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等特点。年均降水量1600mm,多集中在46月,年均降水日约180天,年均蒸发量约1200mm,年平均气温17.2 oC,温度极限-8 oC40.1 oC,年平均风速1.6m/s,大气稳定速度以中性D类为主。矿区地表无河流,矿区中部及东端主要发育有两条冲沟及小水塘,大气降水经冲沟流入袁水,经宜春、新余汇入赣江。矿区范围内人烟稀少,土地以林地为主,少量旱地,林地多为次生灌木林和竹木混生林,当地经济以农林为主。矿区地震烈度小于度,地震动参数<0.05g,区域稳定性良好。3、以往地质勘查工作矿区主要地质工作如下:1970年前后,原湘赣煤田地质会战指挥部114队在本区进行1:2.5万地质测量工作,施工钻孔4个,未发现有值得进一步工作的可采煤层。1977年8月1981年12月,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六地质队开展思古塘矿区全面普查工作,施工钻孔44个,提交了萍乡市宣风普查区思古塘矿区普查找煤地质总结,估算D级储量838.49万吨。2003年10月,江西省地勘局赣西地质调查大队六队提交了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报告,估算基础储量(122b)30.41千吨,其地质工作研究程度低,未经评审备案。2009年7月,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六地质队在对该区进行实地勘查、收集以往地质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次评估利用的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资源储量地质报告,江西省金林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其进行了评审,2009年9月,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合规性审查后以“赣国土资储备字2009051号”(附件11)予以备案。4、矿区地质(1)地层矿区内出露地层有:第四系、二叠系下统茅口组、二叠系上统龙潭组官山段、老山段地层,从老到新分述如下: 二叠系下统茅口组分布于井田西北侧,呈北东南西向展布,上部为硅质页岩和硅质灰岩,厚层状石灰岩,其中含不规则状燧石条带和结核,下部为薄层状灰色浅灰色、深灰色泥岩、泥灰岩夹灰岩透镜体,泥灰岩和泥岩,风化强烈成粘土岩,厚度大于250m。 二叠系上统龙潭组官山段分布于矿区10线以西之北部边缘地带及矿区中南部西段F3断层南侧,是区内分布最广的地层之一,主要岩性为灰深灰色中厚层状长石石英砂岩、粗粉砂岩和泥岩,夹炭质页岩。含煤13层,局部可采12层,呈60°方向展布,地层厚度90100m。 二叠系上统龙潭组老山下亚段主要分布于矿区中部,源南向斜两翼,岩性为深灰至灰黑色薄至中厚层状粉砂岩、泥岩细粒石英砂岩,含煤23层,可采2层,即B4、B5煤层,其中B4煤层间接顶板为硅质胶结的细砂岩,是良好的标志层。地层厚度3550m,一般40m左右。 二叠系上统龙潭组老山中亚段主要分布于矿区中部,源南向斜轴部,呈北东60°方向延伸,至矿区的B线附近被白垩系红层覆盖。岩性以深灰色薄层至叶片状泥岩夹泥灰岩及透镜状灰岩,产丰富的菊石化石,地层厚度约7080m。 白垩系上统南雄组主要分布于矿区东段及外围东南部的广大地区,出露范围广,其岩性上部为紫红色含砾粉砂岩,粉砂岩夹杂色砾岩,下部以夹杂色砾岩为主,砾石成分为灰岩、燧石、砂岩,底部夹灰岩透镜体,地层厚度150508m,平均240m,向北东方逐渐增厚。 第四系主要分布于冲沟及坡麓地带,为残坡积层,主要由粘土、砂土、碎石等组成,地层厚度015m,一般35m。(2)构造矿区位于萍乡乐平拗陷带西端,袁水复式向斜之内的源南向斜,源南向斜为一不对称的向斜,其轴向为N60°E,北西翼地层倾角在5080°,南翼西段浅部地层由于受断层影响而直立至倒转。F3、F4两条走向逆断层纵贯全矿区,区内未见岩浆岩侵入含煤地层及煤层,构造程度为复杂。5、煤层(1)含煤性矿区内的含煤地层为二叠系上统龙潭组老山下亚段、官山段地层,含煤46层,其中老山下亚段B4、B5煤层较为稳定,为矿区主要可采煤层。官山段煤层不稳定,一般不可采。老山下亚段地层总厚43m,煤层总厚3.09m,含煤系数7%,本区段含煤性较好,煤层较稳定。(2)可采煤层矿区内可采煤层为二叠系上统龙潭组老山下亚段B4、B5煤层,现分述如下: B4煤层位于老山下亚段下部,井田内煤层厚度0.822.10m,平均1.47m,煤层较稳定,全区基本可采,煤层结构简单。一般为单一煤层,顶底板为深灰色泥岩, 10线以西煤层发育较好,煤厚一般1.62.0m,10线以东,煤厚0.821.71m。 B5煤层位于老山下亚段上部,井田内煤层厚度0.322.40m,平均1.62m,煤层较稳定,全区基本可采,煤层结构较简单。有时有二个分层,煤层顶板为灰黑色水平层理泥岩,底板为深灰色细粉砂岩,矿区内10线以东煤层变薄,10线以西煤层有增厚的趋势。(3)煤质 物理性质及煤岩特征B4煤层:钢灰至深灰色,似金属光泽,宏观煤岩组分以亮煤为主,少量暗煤、镜煤,宏观煤岩类型为光亮型。以块煤为主。B5煤层:深灰至灰黑色,具似金属光泽,条痕深灰色,以粉煤为主,少量块煤,参差状断口,宏观煤岩类型为半亮型。 化学性质本矿所在区域的B4煤层原煤灰分19.84%,全硫含量1.15%,发热量26.55MJ/kg,精煤挥发分3.25%;B5煤层原煤灰分19.28%,全硫含量1.23%,发热量26.54MJ/kg,精煤挥发分3.41%。B4、B5煤层同属低中灰分、低中硫分、高热值无烟煤。 煤的工业用途矿区煤类属无烟煤,工业用途可作为烧水泥等,也是优质民用燃料,块煤可以作为合成氮肥原料。6、矿床开采技术条件(1)水文地质条件涌水量小,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为顶板裂隙,孔隙直接充水型矿床,属简单类型。矿区内含煤地层的含水性总体微弱。矿区南东部有冲沟发育,冲沟内第四系覆盖层厚度较大,含较丰富孔隙裂隙水,有泉井出露,可供当地生活饮用水,也可供矿山工业用水。(2)工程地质条件矿井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无不良地质现象,主要煤层的直接顶板多为砂岩,夹有0.10.3m的泥岩或粉砂岩伪顶,顶底板岩石坚硬,未见片帮垮落和底板鼓起现象。B4煤层直接顶板为泥岩夹粉砂岩,厚35m,岩体质量等级为;老顶为细砂岩,为中等稳定型,厚48m,底板、直接底板为粉砂岩,厚度15m,岩体质量等级为。B5煤层直接顶板为泥岩夹粉砂岩,厚4m,岩体质量等级为;老顶为粉砂岩,为中等稳定型,厚20m,底板、直接底板为粉砂岩,厚度78m,岩体质量等级为。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3)环境地质条件区域稳定型良好,地表出露的皆为砂岩、粉砂岩,较致密、坚硬,力学性质良好,未发现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由于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赋存形态为急倾斜,开采时采空范围较小,对地表的破坏影响不大。(4)其它开采技术条件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属低瓦斯矿井,其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 573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6.44m3/t,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14.65m3/t。据江西省 煤矿安全检测中心的煤尘爆炸性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成果,该矿无煤层爆炸危险性,自燃倾向等级属类,不易自燃煤层。综上所述,本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属中等。7、煤炭资源储量(1)资源储量估算范围: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预划定矿区范围批复(赣采复字20080023号)划定的范围。(2)资源储量估算对象:主采煤层B4和B5煤层。(3)估算基准日期:2008年12月31日。(4)估算方法:立面投影估算法。(5)资源储量估算结果:截止2008年12月31日,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保有煤资源储量(122b+332+333)72.418万吨,其中(122b)0.348万吨,(332)30.68万吨,(333)41.39万吨。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自1970年至2008年12月底,累计动用资源储量84.848万吨,生产原煤64.29万吨,损失煤量20.558万吨。“储量地质报告”储量估算范围与本次评估范围内的保有、累计查明的资源储量一致。8、“储量地质报告”评述(1)“储量地质报告”由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六地质队于2009年7月编制,该单位具有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符合编制地质报告的要求。(2)“储量地质报告”基本查明了矿区范围内的地层、构造和含煤地层基本特征、可采煤层的层数、厚度及其分布范围,论述了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对矿山开采经济效益作了简要分析。(3)“储量地质报告”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参数选择、块段划分合理,可采范围圈定正确,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基本可靠。(4)“储量地质报告”由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以“赣国土资储备字2009051号”备案,“储量地质报告”相关内容及参数可供评估利用。(二)矿产资源开发概况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原名河下煤矿,1970年建成投产,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改制为个人合伙企业,设计生产能力1万吨/年,2006年经萍乡市煤矿技术服务中心核定煤矿生产能力2万吨/年,2007年核定为3万吨/年。建矿以来一直在源南不对称向斜两翼开采。以斜井开拓方式,采用伪顶倾斜切采煤方法,按水平分阶段开采,爆破落煤、人工装煤,全冒落顶板管理。根据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赣工信投资200982号)(附件12),同意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实施扩建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生产能力6万吨/年的扩建改造。现根据江西省煤矿设计院2009年10月编写的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建工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附件13),对评估项目开发概况简介如下:1、可采储量矿区范围保有资源储量72.418万吨,333类资源量按0.73的可信度系数折减,矿井工业储量61.243万吨,矿井设计资源/储量57.943万吨,可采储量38.834万吨。2、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建设规模为6万吨/年,储量备用系数1.5,正常服务年限4.3年。3、产品方案产品方案为销售原煤。4、井田开拓采用斜井开拓,在原主井西北+150m标高处施工斜井作副斜井,井筒倾角28°,半圆拱形断面,净断面5.5m2,提升矸石及上下人员,并兼做安全出口;主斜井利用并延深至+42m标高;风井利用。矿井划分为一个水平,水平标高-26m。副斜井井底标高-26m,在-26m标高施工井底车场、水仓及轨道、回风上山与主斜井及风井沟通形成生产系统。矿井投产B5煤层+70+42m区段工作面。主井担负提煤、通风,铺设管线等;副井担负提矸石、提人、下放材料、通风、铺设管线等;风井担负矿井回风、安全出口。5、水平划分及采区划分矿井划分为一个水平上、下山开采,水平标高-26m;回风水平+77m。矿井不划分采区,煤层自上而下开采,回采工作面向上(下)山方向后退式开采。6、开采顺序及首采区布置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划分为一个水平上、下山开采,运输水平标高-26m。回采面布置在主井东翼B5煤层+42+70m区段。从主井底揭露B5煤层处布置运输顺槽及回风上山+70m标高甩石门布置煤层回风顺槽。通过开切眼沟通后形成生产系统。7、采煤方法与回采工艺采用俯伪斜走向长壁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工作面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打眼放炮落煤,自溜运输,人工辅助扒煤。8、运输平巷人力推车运输,当平巷运输距离超过500m时,采用蓄电池电机车牵引。9、提升主斜井配备JTP-1.2×1000/24型绞车提升,提升煤、物料;副斜井配备JTP-1.2×1000/24型绞车提升,提升矸石、物料及人员。10、通风矿井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机械抽出式通风方式,风井选用2台FBCZ-4-NO13B型防爆轴流式风机电动机功率22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11、排水初期采用一级排水,在排水井-26m主排水泵房安装3台D46-30×8型多级离心泵,功率55kW。12、技术经济指标建设项目总资金1146.07万元,矿井原煤生产总成本为176.1元/吨,原煤销售价格260元/吨,年利润总额295.7万元,所得税73.9万元,税后利润221.8万元。11、对“开发利用方案”的评述(1)“开发利用方案”由江西省煤矿设计院编制,该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甲级资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2)“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可采储量确定基本合理,矿井建设规模、开拓方案基本合理,通风系统基本完善。(3)“开发利用方案”经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意见(附件14)。(4)“开发利用方案”主要建设方案及有关技术指标可供评估参考利用。十、评估实施过程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采矿权评估工作,从2011年7月18日开始至2010年8月22日结束,评估工作全过程如下:2011年7月18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我所承担了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扩界)采矿权评估项目。2011年7月19日24日,委托方提供资料,评估人员熟悉资料。2011年7月25日28日,本所评估人员卢文丽、邹红红赴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现场核查和市场调查。2011年7月29日8月1日,评估小组按分工熟悉评估资料;根据地质勘查程度和煤炭资源可信度分析、研究,确定评估方法。2011年8月2日10日,选择相关参数,进行评估运算,拟编评估报告。2011年8月1122日,评估组讨论评估报告;评估项目负责人修改、补充评估报告,复核人复核,所长审查定稿,交付制印。十一、现场核实考察和市场调查情况2010年7月26日28日,我所评估人员卢文丽、邹红红在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王家其、王加林的陪同下,对评估对象进行核查和市场调查,根据评估要求,收集了评估所需的资料。通过现场核查,了解了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的交通状况、采矿权历史沿革、评估史、矿井建设、采矿权价款缴纳等情况,了解了该地区的煤炭销售情况。通过资料收集,相关资料基本齐全可靠;经现场调查,矿山实际情况与“储量地质报告”、“开发利用方案”所反映的情况基本符合,采矿权权属无争议。十二、评估方法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以“赣采复字20080023号”同意扩界出让萍乡市芦溪县复胜煤矿采矿权,于2010年换发了采矿许可证,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评估范围内保有煤炭资源储量(122b+332+333)72.418万吨,拟定生产规模6万吨/年,经评估组讨论,认为:1、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