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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亨切亥尔石灰岩矿2号矿体开发利用项目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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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亨切亥尔石灰岩矿2号矿体开发利用项目简本.doc

    新疆博乐市博亨切亥尔矿区石灰岩矿2号矿体矿产资源(水泥用)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新疆博乐市博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一四年六月目 录项目概况1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背景1项目建设地点1项目建设背景1工程概况2建设内容2生产工艺3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3总投资及来源4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4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5选址合理性分析6项目周围环境概况10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10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0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10声环境质量现状10土壤环境质量现状10生态环境质量现状11项目评价范围1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11水环境评价范围11声环境评价范围11生态环境评价范围11环境风险评价范围12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与效果13污染源分析13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14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评价15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评价15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评价17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23施工期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23运营期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23社会影响分析25清洁生产分析26环境风险分析26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6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27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28环境管理28环境管理机构设置28环境管理规章制度29环境管理措施30环境监测30公众参与32公众参与途径与方法32公众参与调查对象、范围及内容34调查对象、范围34调查内容34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及分析3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实施具体意见及要求和建议35公众意见合理性分析36公众参与结论3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7结论37建议37联系方式38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背景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博乐市南部(178°方位)距博乐市直线距离16km处、205省道西侧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2°0431、北纬44°4445,东侧距离约500m处为205省道,南侧距离约1km处为精河县博海水泥有限公司、距离约2km处为精河县昆仑水泥有限公司,西侧距离约1km处为西域福乐矿业有限公司、博雪钙业有限公司和西部矿业有限公司、距离约1.5km处为华宝钙业有限公司,北侧距离约500m处为中博水泥厂。项目建设背景近年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新疆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对水泥的需求逐年增长,这不仅为新疆水泥工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使新疆水泥企业对石灰岩矿石原料的需求逐年增长,为石灰岩矿石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博乐市石灰岩矿石资源丰富,凭借便利的交通和地理优势,博乐市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等积极鼓励开办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的石灰岩矿石开采和深加工企业,并且鼓励其走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率的发展模式,以便在增加当地税收和就业机会及满足当地对石灰岩矿石资源需求的同时使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和谐共存。新疆博乐市博亨切亥尔矿区石灰岩矿2号矿体位于博乐市南部(178°方位)、博乐市与精河县交界处博乐市一侧、205省道(S205线)西侧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内,至博乐市直线距离16km,经205省道至博乐市公路运距20km,行政区划隶属于博乐市管辖;矿山隶属于新疆博乐市博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其直属石灰岩矿石原料矿山,其开采的石灰岩矿石全部供给本公司水泥厂(中博水泥厂)作为生产原料,可确保本项目产品销售市场。鉴于上述背景,新疆博乐市博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719.71万元对在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内的新疆博乐市博亨切亥尔矿区石灰岩矿2号矿体进行开采,新建年产水泥用石灰岩矿石110万t项目。本项目采用潜孔钻机钻凿中深孔、三角形大区多排孔微差挤压对角线或者V型起爆爆破、液压碎石机破碎、液压挖掘机采装、自卸汽车运输的开采生产工艺,最终获得水泥用石灰岩矿石。工程概况建设内容项目区总占地面积为0.408km2,其中:采矿场占地面积0.3081km2,废石场占地面积0.0837km2,运输道路占地面积0.0162km2;项目区没有新建建筑设施,本项目施工期间仅对新设废石场场区进行前期建设工程以及对已建成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工程,而办公生活建筑设施全部依托距离项目区采矿场东侧约500m处中博水泥厂厂区办公生活建筑设施。表1 建设规模及组成内容一览表项目单位指标备注占地面积km20.408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为其他土地中裸地(裸岩石砾地),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类型为工矿建设用地,为国有土地,隶属博乐市管辖。其中:采矿场km20.30811个,局部已经开采,开采标高从696m至552m,自上而下分为6个台段依次开采,672m台段随开采降段消失,最终保有台段标高为648m、624m、600m、576m和552m,最终台段坡面角为65°,最终帮坡角为55°。 废石场km20.08371个,拟建,顶部平台标高为570m,设计最大堆高30m,设计容积118万m3;其位于距离采矿场西侧约200m处低洼地内,地形坡度6°,场地岩性为第四系砂砾石,植被不发育。 运输道路km20.0162已经全部建成但未硬化,已通达584m标高,设计上山公路起点标高为576m,终点标高为最高基建水平的684m;上山公路全长1800m,采用矿山三级公路,泥结碎石路面,双车道,路基宽9m,路面宽7m,最小转弯半径15m,平均纵坡6%,最大纵坡8%。生产工艺(1)开采方式根据矿体赋存条件以及地形条件设计采用山坡露天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开采方式。采用露天潜孔钻机钻凿中深孔、三角形大区多排孔微差挤压对角线V型起爆爆破、液压碎石机破碎、液压挖掘机采装、自卸汽车运输的采剥工艺。矿石装入自卸汽车外运,废石装入自卸汽车运至废石场。(2)开拓运输方式根据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以及外部道路情况,设计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在开采境界内沿山坡布置上山公路及各水平支线,从支线进入各水平工作面。运输沿线无居民分布。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1)矿产资源量评审通过矿区范围保有石灰岩矿石资源量为3395.81万t,其中:探明内蕴经济资源量(331)为956.38万t,控制内蕴经济资源量(332)为483.74万t,推断内蕴经济资源量(333)为1955.69万t。项目区圈为1个开采境界,设计损失率0.97%,开采境界内石灰岩矿石资源量(331+332+333)为3362.87万t,矿石比重2.68t/m3,剥采比取0.072:1t/t,岩石量242.13万t。(2)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本项目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为年产水泥用石灰岩矿石(矿石块度500mm)110万t,全部供给新疆博乐市博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用作生产原料。矿石化学组分为CaO平均值52.93%,烧失量平均值42.03%。矿石中各化学组分均能满足规范中水泥用石灰岩矿石一般工业指标中级品质量要求。(3)生产能力及服务年限本项目生产能力为年开采矿石115.79万t,矿山服务年限为29年1个月(29.04年)。总投资及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1719.7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14.64万元(原有投资1004.00万元,本次新增投资510.64万元),流动资金205.07万元,全部由新疆博乐市博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自筹。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近年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新疆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对水泥的需求逐年增长,这不仅为新疆水泥工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使新疆水泥企业对石灰岩矿石原料的需求逐年增长,为石灰岩矿石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博乐市石灰岩矿石资源丰富,凭借便利的交通和地理优势,博乐市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等积极鼓励开办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的石灰岩矿石开采和深加工企业,并且鼓励其走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率的发展模式,以便在增加当地税收和就业机会及满足当地对石灰岩矿石资源需求的同时使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和谐共存。本项目为山坡露天石灰岩矿石开采项目,经检索本项目及所采用工艺和设备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中允许类项目,并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对本项目划定矿区范围做出批复(新国土资采划2013017号)。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实施符合市场发展需求,符合国家、自治区及地方当前产业政策及产业发展规划,同时也符合建设单位战略发展需要,其产品适销对路,发展前景广阔。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博乐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新疆博乐市博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按博乐市城市建设向南扩展总体要求,于2013年经博乐市发改委、博州发改委及自治区发改委核准批复在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内迁建1条日产4000t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关停原厂区原有1条日产2000t新型干法水泥孰料生产线,而地处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资源区的新疆博乐市博亨切亥尔矿区石灰岩矿2号矿体作为新疆博乐市博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直属的石灰质原料矿山进行开发利用,可满足新疆博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对水泥生产原料不断增长需求,对推动新疆博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快速发展壮大起到巨大保障作用,而新疆博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的发展正符合博乐市城市总体规划中“集中发展工业组团,发展产业簇群,形成规模经济;避免无序竞争和重复建设,实现工业区的合理分工,相对集中,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博乐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2)与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水泥用石灰岩矿石开采项目;项目区占地面积为0.408km2,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为其它土地中裸地(裸岩石砾地),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类型为工矿建设用地,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隶属博乐市管辖;根据博州五台工业园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区用地全部位于博州五台工业园区资源区内;本项目符合规划环保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总体规划的要求。(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材料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依托博乐市丰富的石灰石资源,发展水泥等其下游产业,是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材料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发展理念及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因此本项目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材料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选址合理性分析(1)建设条件适宜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资源区内,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和博乐市矿产资源规划要求;项目区东侧距离约0.5km处为205省道,经205省道至博乐市运距20km,沿205省道至博乐市火车站运距65km,交通便利,原辅料和产品运输有保障;项目区及周边区域内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电、水供应充足,道路、通讯等设施基本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建设场地相对稳定,选址范围内无不良地质现象,无珍稀动植物和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水源地等敏感区域,适宜本项目建设。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建设条件较好,适宜本项目投资建设。(2)从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选址合理性大气各监测点位PM10、TSP、SO2、NO2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含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一般;地下水各监测及评价项目污染指数均<1,监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土壤中各项监测项目监测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三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为其它土地中的裸地(裸岩石砾地),项目区内土壤类型主要为灰棕漠土,据调查,采矿场表层没有土体分布,均为岩体,废石场、运输道路等表层覆盖土体厚度在1-5m之间,为第四系全新统冲积-洪积(Q4apl)砾石、砂及沙土单层土体;项目区内植被较不发育,植被种类较单一,植被稀疏,覆盖率低,没有国家级及自治区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分布,采矿场内没有植被覆盖,废石场、运输道路等植被覆盖率<5%,以灌木、半灌木和草本组成耐旱荒漠植被为主,没有乔木分布,主要分布有白茎盐生草、角果藜、盐穗木、猪毛菜、碱蓬、驼绒藜等;项目区内动物主要有草兔、麻雀、壁虎、昆虫等,无国家级及自治区级珍稀濒危保护动物分布;项目区内无地质公园、自然和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分布。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目前的环境质量尚可,适宜本项目投资建设。(3)从环境功能区划分析选址合理性项目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为类水体,声环境功能区划为3类区,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各种污染物通过采取相应防治处置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发生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类别的影响,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4)从卫生防护距离分析选址合理性确定本项目面源无组织排放凿岩钻孔粉尘、爆破废气、采装运输扬尘、燃油废气等卫生防护距离均为50m。据现场调查结果,项目区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在距项目区边界1km范围外,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5)项目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区内各功能区相邻但相对隔离,布置集中紧凑,不仅最大限度利用通用资源,减少各种管线投资,减少各种物料能源输送过程中损耗,利于清洁生产,而且利于原辅料、产品及能源、固废运输,使运输车辆装载后可以直接从出入口进出,减少运输成本同时避免运输过程对办公生活区环境及人群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项目区平面布置采用区块布置方式,各区块功能分工明确,由项目区道路相互连接,便于生产管理及运输;项目区内建筑设施空间利用和布局集中紧凑,占地面积较少,土地利用率较高,满足工艺流程及安全消防要求,出入口、道路等功能规划明确,并在总图布置中考虑环保要求,因此项目区平面布置是合理的。(6)废石场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拟设1个废石场位于项目区西侧低洼地内,场地地形坡度为6°,较平缓;场地地质构造简单,岩性为第四系砂砾石,地基承载力较好,也无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存在;场地占地现状类型为裸岩石砾地,占地规划类型为工矿建设用地,未压占农田、林地等;场地内地表植被不发育,汇水面积较小;场地东距采矿场200m,废石运输距离较短,周边500m范围内没有居民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目标,且位于当地年主导风向侧下风向处;根据本项目剥离岩石总量(242.13万t(90.35万m3),并考虑岩土松散、下沉及一定富余容量,设计采矿场容积为118万m3,顶部平台标高570m,设计废石最大堆高30m,可满足本项目排弃废石需要。因此,本项目拟设废石场选址可行。(7)与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石灰岩矿石开采项目,位于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资源区内,在博乐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红线3km外,符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及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因此,本项目与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具有一定相符性。(8)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资源区内,项目区及周边邻近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地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采区域;项目区东侧直线距离约0.5km处为205省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开发利用方案,本项目不对在205省道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矿山东侧进行露天开采,且本项目闭矿后将采取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恢复措施、土地复垦措施、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等以恢复本项目所在区域景观;项目区不属地质灾害危险区,项目区未占用基本农田、林地、办公居住用地、公共用地等,也未压覆矿藏、墓葬、文物古迹等。因此,本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具有一定相符性。(9)与周边环境功能协调相容性分析项目区未占基本农田、林地、办公居住用地、公共用地等,也未压覆矿藏、墓葬、文物古迹等,周边除分布有其他工矿企业、道路外,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和文化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型集中办公居民区、文物保护单位、军事基地等环境敏感区;项目区及周边邻近区域植被覆盖率低且群落单一,动物数量少且种类单一,无国家和自治区级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项目区及周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尚可,由此可见本项目外环境关系单纯,没有明显外环境制约因素,与区域环境具有一定协调相容性。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从建设条件适宜性、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环境质量现状、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区平面布局合理性、废石场选址合理性、与相关政策相符性、与周边环境功能协调相容性等方面均是适宜、符合、合理的,区位优势明显,故本项目选址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是合理的。项目周围环境概况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各大气监测点位PM10、TSP、SO2、NO2的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含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其中:PM10最大值占标准值58%,TSP最大值占标准值96%,SO2最大值占标准值2%,NO2最大值占标准值4%;其中TSP最大值占标准值96%,非常接近二级标准限值,分析原因为当地气候干燥,园区已入驻企业对园区大气环境已造成一定粉尘污染及园区各企业露天堆放物料造成无组织扬尘污染,因此项目区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一般。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地下水各监测及评价项目污染指数均<1,监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内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各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的环境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项目区内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土壤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土壤中各项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三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生态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为其它土地中裸地(裸岩石砾地),项目区内土壤类型主要为灰棕漠土,据调查,采矿场表层没有土体分布,均为岩体,废石场、运输道路等表层覆盖土体厚度在1-5m之间,为第四系全新统冲积-洪积(Q4apl)砾石、砂及沙土单层土体;项目区内植被较不发育,植被种类较单一,植被稀疏,覆盖率低,无国家级及自治区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分布,采矿场内没有植被覆盖,废石场、运输道路等植被覆盖率<5%,以灌木、半灌木和草本组成耐旱荒漠植被为主,没有乔木分布,主要分布有白茎盐生草、角果藜、盐穗木、猪毛菜、碱蓬、驼绒藜等;项目区内动物主要有草兔、麻雀、壁虎、昆虫等,无国家级及自治区级珍稀濒危保护动物分布;项目区内无地质公园、自然和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分布。项目评价范围大气环境评价范围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采矿场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水环境评价范围确定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区占地区域。声环境评价范围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区边界外100m的范围内。生态环境评价范围确定本项目生态评价范围为项目区占地区域及项目区边界外1km的范围内。环境风险评价范围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以采矿场为中心、边长为3km的矩形区域。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与效果污染源分析(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施工扬尘、燃油施工设备和车辆运行时排放废气、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设备机械性和空气动力性噪声、车辆交通噪声、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及占地、植被和土壤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均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本项目施工期间污染源随施工阶段不同略有差异,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均为阶段性排放,除部分永久性占地为持续性影响外,其余影响仅会在施工期间存在,并且影响范围小、时间短。(2)运营期污染源分析本项目运营期间凿岩钻孔工序产生无组织粉尘,破碎工序产生有组织粉尘,爆破工序产生爆破废气,采装运输过程产生扬尘,燃油设备和车辆运行产生燃油废气;职工日常办公生活过程产生生活污水;各类设备运行产生机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爆破工序产生爆破噪声,各类车辆行驶及停开过程产生交通噪声;破碎除尘过程产生粉尘灰,开采过程产生废石,职工日常办公生活过程产生生活垃圾,以及改变地形地貌、破坏植被和土壤、引发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均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本项目运营期间污染源随工序不同而不同,其中: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在未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直接外排情况下将会对周边环境和人群产生一定影响,生态影响在未采取相应减缓、恢复、补偿等措施下将对周边生态产生较大影响。(3)污染源汇总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见表2。表2 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一览表 内容类型污染源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废气凿岩钻孔无组织粉尘颗粒物TSP1.24t/a1.24t/a破碎有组织粉尘(4320万m3/a)颗粒物TSP144mg/m3 6.21t/a1.5mg/m3 0.06t/a无组织爆破废气NO20.46t/a0.46t/aCO2.28t/a2.28t/a粉尘4.36t/a4.36t/a采装运输无组织扬尘颗粒物TSP8t/a8t/a燃油设备和车辆无组织燃油废气SO22.11t/a2.11t/aNO21.75t/a1.75t/aCO1.04t/a1.04t/aCnHm0.81t/a0.81t/a烟尘0.37t/a0.37t/a废水生活污水5.4m3/d(1458m3/a)SS200mg/L 0.292t/a150mg/L 0.219t/aCOD300mg/L 0.437t/a150mg/L 0.219t/aBOD5120mg/L 0.175t/a30mg/L 0.044t/aNH3-N30mg/L 0.044t/a25mg/L 0.036t/a动植物油20mg/L 0.029t/a15mg/L 0.022t/aLAS15mg/L 0.022t/a10mg/L 0.015t/a噪声各类设备机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85-120dB(A)55-65dB(A)爆破噪声各类车辆交通噪声固废粉尘灰6.15t/a综合利用废石83400t/a填埋压实生活垃圾17t/a卫生填埋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实地调查结果,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具体见表3。表3 主要环境保护对象与目标序号环境敏感点与项目区相对位置环境特征环境保护目标1精河县博海水泥有限公司办公生活区南侧,1km人群办公居住区(GB3095-1996,含修改单)中二级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2精河县昆仑水泥有限公司办公生活区南侧,2km3西域福乐矿业有限公司办公生活区西侧,1km4博雪钙业有限公司办公生活区5西部矿业有限公司办公生活区6华宝矿业有限公司办公生活区西侧,1.5km7中博水泥厂办公生活区北侧,0.5km8项目区占地区域地下水/地下水体(GB/T14848-1993)中类标准根据项目区环境特征及本项目污染源特征,确定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1)保证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不受影响,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含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2)保证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不受影响,地下水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类标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严禁将未经处理污水直接外排。(3)保护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不受影响,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确保评价范围内人群不因本项目施工和运营受到影响。(4)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卫生和景观,确保本项目产生固废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5)保护项目所在区域原有地表植被和土壤及动物,确保项目所在区域内生态不受影响。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扬尘是施工期间一个重要污染源,其产生量及其对周边环境及人群产生影响程度和范围与施工现场的土质和天气、施工设备机械化程度、施工作业方式、施工管理水平、施工季节、土石方量、路面状况、运输方式等因素密切相关,其排放呈间歇、不定量、无组织排放,其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TSP)。施工扬尘污染源多为分散排放源,其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低,其排放将会在施工区域及周边附近区域形成局部污染,若其未经充分扩散稀释就进入地面呼吸层就会对现场施工人员工作环境和健康产生一定影响。各种燃油施工设备和车辆运行时产生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SO2、NO2、CO、CnHm等,其产生量与设备和车辆选型、使用频率、使用燃料种类和用量等因素有关。各种燃油施工设备和车辆运行时产生废气呈间歇、流动、不定量、无组织排放,产排量较小,主要是对施工作业点周边及道路沿线两侧局部范围大气环境及人群产生一定影响。(2)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现场和道路清扫、施工设备和车辆冲洗等过程,废水量不大,属于无机废水,除含大量泥砂和少量油污外不含任何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其中主要污染因子为SS、石油类等,一般经物料吸收、自然蒸发等过程后基本无废水外排,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日常的办公生活过程,主要包括洗手废水、清扫废水、粪便污水等,其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SS、COD、BOD5、NH3-N等。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0.85m3/d,经中博水泥厂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中博水泥厂厂区绿化,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评价经预测,各种施工设备和车辆产生的噪声值均较高,昼间噪声值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况出现在距噪声源20m范围内,夜间噪声值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况出现在距噪声源150m范围内。在上述预测噪声影响范围内,据现场调查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主要为本项目施工人员,施工期间产生噪声将对其产生较大影响。(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施工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建筑垃圾、剩余建筑材料等,其中: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当地城建、环卫等部门指定施工垃圾处置场填埋,剩余建筑材料回收利用,对周边环境卫生和景观及人群产生影响较小。生活垃圾主要是施工人员日常办公生活过程产生的废纸、废塑料袋、废瓶罐等。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为10kg/d,先集中收集至中博水泥厂厂区垃圾池内,后统一交由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环卫部门负责运至博乐市垃圾场卫生填埋,对周边环境卫生和景观及人群产生影响较小。(5)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间占地、施工活动造成的地表扰动和植被土壤破坏以及引发的扬尘污染和水土流失等方面,只要施工完毕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平整工作,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生态产生影响将是轻微、暂时、可逆的。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评价经预测,本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中凿岩钻孔粉尘(TSP)、采装运输扬尘(TSP)、燃油废气(SO2、NO2、CO、CnHm、烟尘等)、爆破废气(NO2、CO、粉尘等)、破碎粉尘(TSP)等下风向预测浓度及占标率均较小,其中最大值是呈面源无组织排放采装运输扬尘(TSP),预测其最大地面浓度值为0.08852mg/m3,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含修改单)中TSP 0.90mg/m3(取日平均值的3倍值)的二级标准限值,预测其占标率为9.84%,小于10%,最大值出现在距其源中心下风向306m处,而根据现场调查在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等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运营期间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经预测,本项目发生非正常排放时所排大气污染物破碎粉尘(TSP)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不超出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占标率小于10%,预测其最大地面浓度值为0.02423mg/m3,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含修改单)中TSP 0.90mg/m3(取日平均值3倍值)二级标准限值,预测其占标率为2.69%,小于10%,最大值出现在距离源中心下风向99m处,而根据现场调查在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等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故本项目运营期间非正常排放时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也较小;但根据前述对本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源分析结果,非正常排放时破碎粉尘(TSP)排放浓度(即碎石机加装集尘罩+袋式除尘器发生故障,除尘效率为零)144mg/m3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120mg/m3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尽量减少事故排放。经计算,本项目各面源无组织排放废气均无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各面源无组织排放废气卫生防护距离均为50m。根据现场调查结果,项目区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均分布在距离项目区边界50m范围外,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因此本项目各面源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较小。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人群。综上所述,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均能达到相应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要求,并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确定项目区边界外50m范围内不应有长期居住人群,根据现场调查结果,项目区边界外50m范围内没有长期居住人群,因此在采取本项目及本环评提出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产生主要大气污染物均能确保达标排放,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会造成明显不利影响。(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其产生量为5.4m3/d(1458m3/a),其中主要污染因子为SS、COD、BOD5、NH3-N、动植物油、LAS等,经过中博水泥厂厂区内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灌溉期全部用于中博水泥厂厂区绿化,非灌溉期全部排入中博水泥厂厂区内集水池储存;同时,项目区内没有天然地表水体,距项目区最近天然地表水体为七一水库(位于项目区北侧直线距离约为13km处)既不是本项目供水水源,也不是本项目排水纳污水体;项目区包气带防污性为中等,含水层易污染特征为不易,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污水排放量为少量,排放污水性质为简单,故通过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提出各项废(污)水治理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废(污)水对区域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评价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源主要是项目区钻机、凿岩机、挖掘机、碎石机、装载机、移动柴油空压机、车床、刨床、钻床、电焊机、砂轮机等设备运行产生机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爆破产生爆破噪声及各类车辆行驶及停开产生交通噪声,据调查上述噪声源源强在85-120dB(A)间。经预测,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产排噪声对项目区边界处声环境及人群产生影响贡献值在49.5-54.2dB(A)间,迭加背景值后,项目区边界处噪声预测值昼间在54.2-56.3dB(A)间,夜间在51.6-54.7dB(A)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的要求,对项目区边界处声环境及人群产生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采矿场超规格石灰岩矿石破碎过程中集除尘时产生的粉尘灰,采矿场石灰岩矿石开采过程产生的废石,以及职工日常办公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均属一般固废,其中:粉尘灰产生量为6.15t/a,主要成分为石灰岩矿石,集中收集后用自卸汽车密闭中博水泥厂用作生产原料;废石产生量为83400t/a,集中收集后用自卸汽车密闭运至废石场填埋压实;生活垃圾量17t/a,先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中博水泥厂厂区垃圾池,杜绝乱堆乱放,后每天统一交由园区环卫部门负责运至博乐市垃圾场卫生填埋。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环境卫生、景观和人群产生影响较小。(5)生态影响分析占地影响分析本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占用和破坏一定数量土地。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0.408km2,其中:道路永久占地0.0162km2,采矿场永久占地0.3081km2,废石场永久占地0.0837km2。对土壤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开采过程会对地表进行剥离,扰动地表土层,破坏表层土壤结构,使土壤生产能力下降;本项目各种设备和车辆泄漏油品下渗进入土壤会造成局部土壤污染;各种设备和车辆对地面碾压以及人员踩踏会造成土壤板结,降低土壤生产能力;开采、爆破、破碎、采装、运输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及扬尘沉降在土壤表面会改变土壤理化性质,使土壤生产能力下降。据现场调查,项目区采矿场表层没有土体分布,均为岩体,主要为下石炭统维宪阶(C1v)中厚-巨厚层状灰色、深灰色泥晶灰岩岩组;项目区废石场、运输道路等覆盖土体厚度在1-5m间,为第四系全新统冲积-洪积(Q4apl)砾石、砂及沙土单层土体。因此,本项目采矿场开采过程对采矿场土壤产生影响较小,主要是废石场地基处理过程及废石堆存过程对废石场土壤产生一定不利影响;还有是车辆在运输道路上行驶时碾压路面对运输道路土壤造成不利影响。对植被的影响分析本项目开采过程以及废石场前期地基处理过程和运输道路硬化过程将会对项目区内植被造成一定破坏;此外,因项目区内已经全部建成的道路为还未硬化路面的简易道路,因此矿石产品及粉尘灰、废石等固废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产生道路扬尘也会对周边地表植物生长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据调查,项目区内植被不发育,植被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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