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介:1象山宏顺水产发展有限公司南美白对虾大棚养殖精品园项目象山县茅洋乡台头村象山宏顺水产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附件2827.doc环评报告.doc
-
资源ID:3885647
资源大小:1.25MB
全文页数:50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介:1象山宏顺水产发展有限公司南美白对虾大棚养殖精品园项目象山县茅洋乡台头村象山宏顺水产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附件2827.doc环评报告.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象山县茅洋宏顺南美白对虾大棚养殖精品园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象山宏顺水产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5年9月象山县茅洋宏顺南美白对虾大棚养殖精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责 任 表项目编号:建设单位:象山宏顺水产发展有限公司评价机构:浙江工业大学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06号资质管理部门:浙江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所机构负责人:陈建孟(教授,环评岗证字第B20060001号)评价工作人员姓名职称资质证号职责签名吕伯昇教高B20060031000负责人方志丹工程师B20390002编制潘理黎教授B20060002审核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1项目由来11.2编制依据21.3工程内容及规模31.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8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92.1地理位置92.2自然环境概况92.3社会环境概况102.4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11三、环境质量状况173.1水环境173.2环境空气173.3声环境183.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8四、评价适用标准204.1环境质量标准204.2污染物排放标准204.3总量控制指标22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25.1建设期235.2营运期24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76.1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7七、环境影响分析287.1建设期环境影响分析287.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297.3清洁生产评价337.4风险评价33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358.1废水358.2废气368.3噪声368.4固废368.5环保投资378.6防治措施汇总及预期治理效果37九、结论与建议389.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389.2环境影响评价及防治对策结论389.3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409.4其他符合性分析419.5建议429.6总结论42附件:附件一 关于象山县高塘岛太空红紫菜精品园等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象农产业办201429号,象财农2014642号。附件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25000110563,象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04.14。附件三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四 茅洋乡台头塘里塘承包合同,曾青华,象山宏顺水产发展有限公司。附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象山县茅洋宏顺南美白对虾大棚养殖精品园项目建设单位象山宏顺水产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伟勇联系人林伟勇通讯地址象山县茅洋乡台头村联系电话15888161298传真/邮政编码315000建设地点象山县茅洋乡台头村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A0411海水养殖工程规模项目承包象山县蟹钳港水产有限公司位于茅洋乡台头村台头塘里塘及生产管理房等,用地面积约110亩,新建标准钢丝大棚、标准池塘等基础设施,组织实施象山县茅洋宏顺南美白对虾大棚养殖精品园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南美白对虾300吨的生产能力。用地面积(亩)110总投资(万元)909.26环保投资(万元)23总投资比例(%)2.51.1项目由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的断提高,对食品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虾、鱼等水产类的食品质量更加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因此,生产出安全、美味的水产类食品是必要的社会需求。鉴于良好的市场前景,象山宏顺水产发展有限公司承包象山县蟹钳港水产有限公司位于茅洋乡台头塘里塘及生产管理房等,从事南美白对虾的养殖。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0亩,新建标准钢丝大棚、标准池塘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南美白对虾300吨的生产能力,实现年销售收入550万元。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要求,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报告表。受象山宏顺水产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由我单位承担此工作任务。受托后,我单位即对项目拟建地进行现场踏勘与监测,并收集了有关资料,同时征求当地环保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与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编制此环境影响报告表。1.2编制依据1.2.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6.29;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1998.11.29;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2号令,2015.6.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9号,2013.2.16;1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12.3;1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7.3。1.2.2地方有关法规文件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2、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1.1;3、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12.19;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288号,2014.3.13;5、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216号令,2014.3.13;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57号,2008.9.26;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009.10.28;8、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12.28;9、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宁波市环境保护局,2007.6.13;10、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213号。1.2.3技术依据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7、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改版),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530号;8、关于印发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通知,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1242号;9、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18055-2012。1.3工程内容及规模1.3.1实施地址及周边环境概况项目实施地址位于象山县茅洋乡台头村,项目东侧为空地,往东100m外为朝天山脚;西南侧为空地,往西约200m外为台头村居民住宅;西北侧为空地,往北约200m外为小杨家居民住宅;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0亩。根据场区布置,项目由南到北依次为消毒蓄水池、标准钢丝大棚、生产管理房。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见图1-1,周边环境概况彩照见1-2,项目所在地总平面布置图见1-3。 朝天山脚台头村居民住宅小杨家居民住宅100m200m200m项目所在地图1-1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概况示意图 台头村居民住宅朝天山 项目东侧项目西南侧小杨家居民住宅项目西北侧图1-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彩照图1-3 项目所在地总平面布置图1.3.2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总投资909.26万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见表1-1。表1-1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一览表序号项目数量备注1总投资(万元)909.26政府补助271万元,自筹638.26万元2总用地面积(亩)110/其中消毒蓄水池(亩)32/标准化池塘(亩)70含42个养殖池,每个平均1.6亩尾水处理池(亩)6/生产管理房(m2)294/其他(m2)1039/3生产能力(t/a)300南美白对虾4年销售收入(万元)550/1.3.3主要原辅材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汇总见表1-2。表1-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汇总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消耗量1虾料300t/a2饲料330t/a3饲料添加剂3t/a4薄塑料膜8.5t/a5成型生物质燃料颗粒120t/a1.3.4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设备汇总见表1-3。表1-3 项目主要设备汇总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1增氧机132台2底增氧33组3水泵6台4生物质燃料锅炉1个1.3.5生产班次及劳动定员项目规划总定员12人,年工作日365天。1.3.6公用工程1、 项目养殖用水来自于大海,总用水量约40000m3/a;生活用水来自城镇自来水厂,用水量约438m3/a。2、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预计用电总量约30万kWh/a。3、项目场区内设员工食堂和宿舍。1.3.7环保规划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等清洁水收集后排入附近地表水体。项目产生的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生物滤池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扩改一级标准排入蟹钳港海域。2、项目规划对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通过“引风机+布袋除尘”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3、项目规划对设备进行合理放置,利用建筑物隔音、降噪;并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来达到降噪的效果。4、项目规划对各类固废进行分类收集,项目产生的废薄塑料膜回收给原薄膜生产厂家;项目每年产生的泥土量极少,当沉淀池的泥底累积到一定厚度的时候,统一装车外运;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1.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项目位于象山县茅洋乡台头村,承包象山县蟹钳港水产有限公司位于茅洋乡台头塘里塘及生产管理房等,项目所在地现状为天然池塘,本环评认为项目建设前基本无明显的污染源。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2.1地理位置象山县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中段,象山港与三门湾之间,地处北纬28°51¢18”29°39¢42”、东经121°34¢03”122°17¢30之间,由象山半岛及沿海诸岛礁组成,北临象山港,与奉化、鄞州隔港相望,东濒大目洋,东北方遥望舟山群岛,南滨猫头洋,与三门县在三门湾分界,西接宁海。象山县三面环海,一路穿陆,南北长约90公里,东西宽约70公里,总面积6525km2,其中陆地面积1175km2,海域面积5350km2。全县辖3个街道、10个镇、5个乡:丹东街道、丹西街道、爵溪街道;石浦镇、西周镇、鹤浦镇、贤庠镇、墙头镇、定塘镇、涂茨镇、大徐镇、新桥镇、泗洲头镇;东陈乡、晓塘乡、茅洋乡、黄避岙乡、高塘岛乡,并由三个街道办事处组成中心城区,县政府驻中心城区。全县共有43个居民委员会,490个行政村。2.2自然环境概况2.2.1气候特征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冬季盛行偏北季风,夏季盛行偏南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春季多东南风,冬季多西北风。一年四季均可能出现灾害天气,主要有霜冻、低温、风暴、冰、干旱、台风、暴雨、寒潮等,其中台风、暴雨、干旱、低温成灾比较频繁。主要气象条件有:多年平均气温:16.2历年最低气温:-7.5(1961年1月16日)最高气温:38.8(1971年8月20日)多年平均风速:5.5m/s多年最大降雨量:1956.2mm(1976年)多年最小降雨量:770.6mm(1967年)多年平均降雨量:1308mm年平均相对湿度:80%2.2.2水文特征象山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9.3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8.6亿m3,人均占有水资源为1700m3。全县河网总长度710km,河网密度为0.61km/km2。象山土壤包括低山丘陵和滨海平原两大分布区,主要分为5个土类、13个亚类、31个土属、52个土种,以红壤、黄攘、潮土、水稻土和涂粘土等为主。本项目河流水系:位于南大河河网流域,属独流入海的小河流。宁波海域水文要素的时空变化主要受控于太平洋潮波、台湾暖流和江浙沿岸流;台湾暖流和江浙沿岸流的影响范围又受长江径流的影响。本区年平均水温为17.6。8月份水温为最高,表层水温达25.930.6,平均28.1;2月份为最低,表层水温在8.711.2,平均9.6。盐度的空间分布总体趋势是南高北低,港湾区外高内低。潮波的传播方向由在外海的东南-西北向,变为沿各狭窄的水道或垂向岸线传播;潮波逐渐由前进波转为驻波。本区的潮波性质为正规半日潮。象山县东部的松兰山站落潮历时略大于涨潮历时,松兰山以涌浪为主的混合浪占绝对优势,松兰山以南地区的混合浪为ENE-ESE向。年平均波高和月平均波高(除冬季)南部略大于北部。最大波高松兰山为1.7米,波向ESE。2.3社会环境概况2.3.1象山县象山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中段,宁波市的东南部,在象山港与三门湾之间。其地理位置东经121°34'122°20',北纬28°45'29°49'。全县由象山半岛东部和沿海608个岛礁组成,总面积6510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17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5335平方公里。全县辖3个街道、10个镇、5个乡:丹东街道、丹西街道、爵溪街道;石浦镇、西周镇、鹤浦镇、贤庠镇、墙头镇、定塘镇、涂茨镇、大徐镇、新桥镇、泗洲头镇;东陈乡、晓塘乡、茅洋乡、黄避岙乡、高塘岛乡。据2006年统计数据,象山县总人口52.27万。2014年象山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8.7亿元,增长7%,完成年计划的96%。财政总收入54.8亿元,增长8.2%,完成年计划的100.2%。固定资产投资185.2亿元,增长15%,完成年计划的100.1%。对外贸易有效拓展,完成进出口总额25.4亿美元,增长5.8%,完成年计划的103.3%。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工业经济稳中有进,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40亿元,增长12%。转型升级加快,“四换三名”有力推进,完成“机器换人”项目21个,华翔集团成为省首批“三名”培育企业。建筑业完成施工产值1119亿元,增长12.1%,完成年计划的103.6%。农业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实现总产值107亿元,获评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居全市前列。滨海旅游形势喜人,接待游客1526万人次,旅游经济综合收入145亿元,分别增长19.2%、20%,被评为中国最美休闲度假旅游名县。金融运行总体稳健,年末存贷款余额分别增加42.5亿元和60亿元,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市0.5个百分点。新型业态层出不穷。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园,23家企业入驻。营销模式日益多元,建立象山微商城平台,筹建淘宝特色中国宁波馆象山分馆,依托微信、电商网站O2O运营实现线上线下多维营销。智慧旅游持续做大,象山天猫旗舰店、海滨假期旅行社等电子平台累计销售额突破2000万元。总部经济稳步推进,商会大厦、建筑大厦等总部经济平台建设顺利,天安集团、戴维公司等县总部企业培育力度加大,华翔集团、正业控股集团2家企业列入宁波市优势总部企业。成功引入奥特莱斯新型业态,预期打造购物、餐饮、服务于一体的品牌直销购物新模式。2.3.2茅洋乡象山县茅洋乡地处象山县中南部,三面环山,一面通海,东临荷花蕊山,南依五狮山,北靠大雷山,西南濒临蟹蚶港。乡域面积47平方公里,辖44个自然村,设21个行政村,拥有耕地面积9460亩,其中水田7678亩,旱地1782亩,山林4.6万亩,滩涂1800亩,共有4422户,14033人口,域内溪口水库供应县城生活用水,蓄水量1100万立方米。该乡依靠自身资源优势,不断调优农业产业结构,逐渐形成了茶叶、杨梅、花木、蚕桑、生猪五大产业体系,发展有苦丁茶1100亩、名优茶2500亩、杨梅3200亩、花木1200亩、蚕桑600亩、年出栏生猪1万头。不断挖掘产业特色,加强对特色农产品的技术投入与品牌建设,逐步发展了“茅洋”牌苦丁茶、“石浦港”牌鱼鲞、树根雕等多个名特优农产品。其中“茅洋”牌苦丁茶风味别致,先苦后甘,具有清咽利喉、清热解毒等功效,于2002年、2003年荣获浙江省农业博览会优质奖,2004年通过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2006年实施了QS认证标准;“石浦港”牌鱼鲞味美色鲜,是一种不可多得的旅游产品和家常食品,多次荣获省市农展会优质奖,深受消费者欢迎;树根雕通过不断创新与改进,实现了工艺品与家居用品的紧密结合,成为现代家庭装饰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产品畅销国内外各大市场。依靠产业优势,加强产业内协作和联合,发展了象山奇异古典家俱有限公司、象山茅洋苦丁茶专业合作社、象山坟山鱼鲞加工厂三家农业龙头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有象山茅洋银子洋花木园艺示范场、茅洋五狮山蚕业示范基地、南充村苦丁茶示范基地、小白岩名优茶生产示范基地、茅洋村杨梅示范基地等五大农业生产观光园区。其中花木园艺示范场种植有多种观赏与绿化苗木,园区面积达650亩;蚕业示范基地占地400亩,实行桑果生产与养蚕作茧;南充村苦丁茶示范基地面积350亩、小白岩名优茶生产示范基地面积300亩,均已认定为宁波市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茅洋村杨梅示范基地面积120亩,为县级优质杨梅生产示范基地。2.4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象山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象山县划分为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优化准入区四类,共划分为21个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其中禁止准入区6个,限制准入区5个,重点准入区7个,优化准入区3个;其面积分别为150.76平方公里、872.95平方公里、129.01平方公里、37.21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2.67%、73.36%、10.84%、3.13%。四类准入区的各功能小区基本情况汇总见表2-1,象山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图见2-1。本项目位置根据象山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地为限制准入区,属于“象山滨海水域保护、基本农田保护、湿地生态保护、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V1-20225B01)”,该功能区基本概况如下:(1)区域与面积:该生态功能小区包括西周、墙头、黄避岙、大徐、贤庠镇、涂茨、泗洲头、茅洋乡、爵溪、丹东、丹西街道、东陈、新桥、定塘、晓塘、石浦大部分陆域,面积为711.57km2。(2)基本概况该区境内多条溪流,水资源丰富;植被覆盖良好,林地面积较大。农业以水稻、棉花、水果、蔬菜等为主。工业以印染、化工、铸造为主。污染物排放现状:工业企业COD排放总量204.50t,氨氮排放总量23.47t,SO2排放量为210.06吨;城镇生活COD排放总量1820.72t,氨氮排放总量141.61t;规模畜禽养殖COD排放总量14800t,氨氮排放总量1480t。主要问题: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比重过低;风景旅游资源丰富,整体性开发程度不够,服务设施不足;部分地区水、林互养互补功能失衡,生物多样性维持和水源涵养功能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不完善;小水电建设、矿山开发缺乏总体规划,植被破坏严重。(3)生态环境敏感性土壤侵蚀高度敏感,地质灾害中度敏感,酸雨中度至高度敏感。(4)主要生态服务功能维持生物多样性、基本农田保护、滨海水域保护。(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目标:近期、远期大气、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均达到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生态保护目标:近期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0%以上;远期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5%以上。污染控制目标:近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为90%以上,化肥施用强度为小于260千克/公顷,秸杆综合利用率为80%以上。远期化肥施用强度为小于200千克/公顷。总量控制目标:近期工业COD、氨氮点源允许排放量为159.51t和18.31t。远期工业COD、氨氮点源允许排放量为108.03t和12.46t。(6)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产业准入要求:限制工业扩展,禁止发展新的三类合作社(主要包括造纸、电镀、印染、化工等)。对于污染严重的电镀、造纸、建材、石矿、化工等合作社,逐步改造、关停或搬迁。环保准入要求:适当发展废水排放量小的行业,允许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新建项目需增加排污总量的,须在同区或替代消减1.2倍以上的同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或经市环保局批准从其它区域调用总量。化工、医药、制革、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削减比例不得低于1:1.5。(7)污染控制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强化农业基地示范作用,建立生态效益农业,发展绿色农产品,提倡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比例,全面减少农业面源污染。(8)生态保护与建设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发展生态型特色农业。整合区内旅游资源,配套旅游服务建设,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保护水源涵养功能,建设水源涵养林,保持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搞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保护现存的山体植被和优美的森林自然景观;适度开发;科学围涂,依法审批、合理开发。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表2-1 象山县四类准入区的各功能小区基本情况汇总一览表(面积单位:km2)类别序号名称面积比例禁止准入区V1-20225A01隔溪张水库、溪口水库、仓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15.509.71V1-20225A02燕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6.380.54V1-20225A03岩头陈水库、南盘水库、九顷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0.490.88V1-20225A04大塘港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3.930.33V2-20225A05利民水库、三家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9.210.77V1-20225A06樊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5.250.44小计150.7612.67限制准入区V1-20225B01象山滨海水域保护、基本农田保护、湿地生态保护、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711.5759.80V1-20225B02大目湾沿岸-东部列岛风景旅游与自然生态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46.103.87V2-20225B03高塘岛基本农田保护与滨海水域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31.032.61V2-20225B04南田岛基本农田保护与滨海水域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70.875.96V2-20225B05花岙岛风景旅游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3.381.12小计872.9573.36重点准入区V1-20225C01象山港产业带经济发展与海岸带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51.484.33V1-20225C02白岩山经济发展与海岸带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1.180.94V1-20225C03大目湾工业经济发展与滨海水域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27.542.31V1-20225C04新桥-石浦濒海经济发展与滨海水域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0.350.87V1-20225C05石浦港产业带海洋经济发展与滨海水域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24.412.05V2-20225C06鹤浦镇濒海经济发展与滨海水域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450.12V1-20225C07象山乡镇工业集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2.600.22小计129.0110.84优化准入区V1-20225D01爵溪街道城区与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8.970.75V1-20225D02丹东-丹西城区城市与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5.221.28V1-20225D03石浦镇城区与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3.021.09小计37.213.13总计1189.93100三、环境质量状况3.1水环境项目附近海域为蟹钳港海域,根据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1242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通知,蟹钳港海域为二类区,水质保护目标为二类。蟹钳港海域环境质量现状参考象山县境监测中心2013年蟹钳港海水水质监测结果进行评价,详见表3-1。表3-1 2013年蟹钳港海域水质监测评价结果一览表监测类别2013年2013年水质评价结果pH测值范围8.038.06二类平均值8.04CODMn(mg/L)测值范围0.320.98一类平均值0.71石油类(mg/L)测值范围0.00390.0062一类平均值0.0050Hg(g/L)测值范围0.0020.006二类平均值0.004Cu(g/L)测值范围0.520.75二类平均值0.67Pb(g/L)测值范围0.020.16二类平均值0.10Cd(g/L)测值范围0.0370.045二类平均值0.041由表3-1监测及评价结果可知,蟹钳港海域水质能满足二类标准要求。3.2环境空气项目位于象山县茅洋乡台头村,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大气环境质量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为掌握项目所在地附近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环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参照象山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13年度)中象山县中心城区的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见表3-2。表3-2 2013年象山县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项目SO2(mg/m3)NO2(mg/m3)PM10(mg/m3)2013年平均值0.0120.0260.058二级标准(年平均)0.060.040.07标准指数0.200.650.83由表3-2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常规监测污染物SO2、NO2、PM10年平均浓度标准指数均能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规定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3.3声环境项目位于象山县茅洋乡台头村,声环境总体为2类功能区,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为了解拟建地块声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对项目所在地进行声环境质量监测,共设置4个监测点,分别位于项目场界四周,监测时间为2015年9月1日。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汇总见表3-3。表3-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汇总一览表监测点监测时间环境标准(dB)监测结果(dB)评价结果东侧厂界(1#)昼间2类(60)54.3达标夜间2类(50)45.6南侧厂界(2#)昼间2类(60)56.1达标夜间2类(50)46.8西侧厂界(3#)昼间2类(60)59.3达标夜间2类(50)48.4北侧厂界(4#)昼间2类(60)59.2达标夜间2类(50)48.9由表3-3可知,项目四周场界监测点噪声级均能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规定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3.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项目南侧海域为蟹钳港海域,保护级别为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第二类水质标准。2、项目西南侧约200m外的台头村居民住宅、西北侧约200m外的小杨家居民住宅,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级别为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保护级别为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项目评价区域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汇总见表3-4。表3-4 项目评价区域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汇总一览表序号保护目标主要特征方位与项目厂界的最近距离(m)1蟹钳港海域类水质S/2台头村居民住宅居住用地SW2003小杨家居民住宅居住用地NW200四、评价适用标准4.1环境质量标准1、水环境项目附近海域为蟹钳港,海域水质执行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第二类水质标准,见表4-1。表4-1 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第二类水质标准(单位:除pH外均为mg/L)项目pHBOD5CODMn石油类DOSS第二类标准7.8-8.5330.055102、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见表4-2。表4-2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单位:mg/Nm3)序号污染因子标准限值1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1SO20.500.150.062NO20.200.080.043TSP/0.300.204PM10/0.150.073、声环境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见表4-3。表4-3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单位:等效声级LAeqdB)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4.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项目进水来自蟹钳港海域,进水水质执行GB11607-89渔业水质标准,见表4-4;项目产生的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生物滤池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扩改一级标准排入蟹钳港海域,见表4-5。表4-4GB11607-89渔业水质标准(单位:除pH外均为mg/L)项目pHBOD5DOSS石油类总铜总锌标准值7.08.555100.050.010.1表4-5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扩改一级标准(单位:除pH外均为mg/L)污染因子pHCODCrBOD5NH3-NSS石油类总铜总锌一级标准6910020157050.52.02、废气项目废气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中燃煤锅炉的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要求,见表4-6。表4-6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mg/m3)污染物项目限值(燃煤锅炉)mg/m3颗粒物50SO2300NOx300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见表4-7;营运期项目场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见表4-8。表4-7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等效声级LeqdB(A)类别昼间夜间标准值7055表4-8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单位:等效声级Leq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4.3总量控制指标为控制环境污染的进一步加剧,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并把总量控制目标分配到省。根据“十二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对照国家有关总量控制指标规定,本项目外排污染物纳入国家总量控制指标的主要是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项目建成前后主要污染物产生、削减及排放情况汇总见表4-9。表4-9 项目污染物产生、削减及排放情况汇总一览表项目单位产生量削减量排放增减量排放总量废水量万m3/a0.040+0.040.04CODCrt/a0.150.11+0.040.04NH3-Nt/a0.010.006+0.0040.004SO2t/a0.020+0.020.02NOxt/a0.120+0.120.12项目养殖用水来自蟹钳港海域,养殖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流入海,因此项目主要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21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场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环评建议企业主要污染物CODCr、NH3-N、SO2、NOx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0.04t/a、0.004t/a、0.02t/a、0.12t/a,其中SO2和NOx由当地环保管理部门核实后,在象山县区域内通过调剂安排解决。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1建设期5.1.1废水建设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与施工废水。建设期不同阶段施工人数不等,产生的生活污水也不等。预计项目日均施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