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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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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docx

    小学内部控制操作手册前 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单位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合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符合有关业务、预算管理、财政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内控制度建设,是对原有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流程再造,补充完善,使其规则化、程序化、系统化、信息化。单位职责分工、岗位目标管理,人事管理、公务管理、党务管理、廉政建设、预算管理、财政国库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会计管理、合同管理、债务管理,这些方面,原来都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前都是分散的,各成体系的。建设内控制度,就是把原有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归纳到一起,系统化、规范化。第一条 为了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减少和消除财政管理风险,保护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和规范运行,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小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二条 实施本制度的目标:保证学校财务业务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账务信息真实准确、提高财政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第三条 本制度应遵循的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信息化原则第四条 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制度一、岗位分工:党支部书记、校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负责主持学校党务及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负责校园校舍、人身安全工作,组织实施依法治校工作。负责安全教育,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校园校舍建设、财务管理及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教学副校长:负责学校教学工作,教师的培训、教科研、学籍管理等,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总务主任: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校园校舍建设,财务管理及校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工会主席:主抓工会工作。具体负责行评、关工委、女工委、精神文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信息公开、民主理财。教导主任:负责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班主任工作、教育科研、师资培训、继续教育、毕业班工作、学籍管理、常规检查、教学督导、校本培训、业务学习工作。 会计:具体负责学校财务、公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学校财产的登记和管理、财务收支、票据审核、预算决算等工作。出纳员:负责现金支出和票据检验付款,财政支付系统管理工作。二、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工作机制为规范学校“一把手”权力运行和决策行为,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根据津政发20156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及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意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策保障。“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因此,认真落实和执行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执政能力,建立起“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确保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三、议事决策机制 是指应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对本单位工作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事项做出的决策。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等方面重大事项;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单位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及预算调整;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单位职称评聘事项;单位债权债务和国有资产处置、产权重大变更事项;涉及教育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和重大事故处理以及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意见等;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单位需要集体决策的其它重大事项。四、重大经济事项认定标准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是指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资金使用安排。主要包括:单位各项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单位单笔项目支出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安排;应由单位集体决策的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安排。五、重大经济事项议事决策机制重大项目安排是指对单位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单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单位购置大宗设备、物资等项目安排;单位文化、体育、节庆等重大活动项目安排;单位应由集体决策的其他重大项目安排。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单位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过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议题。由单位主要领导直接提出,或由相关处室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提出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并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列为议题。(2)调研论证。“重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决策项目由单位分管领导召集有关处室进行初步审核、评估,形成初步意见和备选方案。重大物资采购、基建工程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应履行上报论证审批程序,必要时应征求教职工意见。(3)集体决策。在充分沟通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依照单位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相关规定做出决策。“重大”事项的讨论,形成会议记录,存档备查。六、关键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制度。单位领导班子的分工、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执行情况等,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健全和完善民主议事、财务管理、干部教师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等相关制度,明确各分管领导的权限、职责和运作程序;分管领导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按规章制度的要求和程序办事。“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单位要确定一名副职领导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规定执行,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大额资金的开支使用及处置。要定期向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报告单位财务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财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单位要确定一名副职领导负责工程建设及招投标组织工作,并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规定执行。“一把手”不得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竞价承包的方法、程序、结果要及时向班子和教职工公开,接受监督。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单位要确定一名副职领导负责物资采购。其中,教育技术装备采购严格按照天津市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执行。“一把手”不得直接决定和从事任何大宗物资采购事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会议;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工作细则。二、各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廉政岗位职责;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机制;按照上级党委和纪委要求,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三、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干部经常性管理机制,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四、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五、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依法推进权力运行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六、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纪检工作提供保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支持案件查办工作。七、领导班子主要责任人要认真按照规定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本单位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本级责任目标,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监管责任。八、党支部主要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督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会计岗位职责1、根据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或年度预算,及时编制年度月份经费收支计划。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区分资金渠道,认真做好各类资金以及各类资产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坚持做到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3、严格加强会计核算,定期检查、有计划地使用资金。及时向领导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4、严格划清资金渠道和各项支出性质,认真进行会计监督。通过对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逐笔审核,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规范行为。建立健全资产档案,按规定及时审查和处理财产物资的添置、计价、调拨、报损、报废等事宜。及时清理和结算本局各类债权债务,及时催收各种上交款项。5、负责按期编制、汇总和报送本级、本单位各种会计报表。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详实的会计资料和分析报告。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及其他各种财务、会计资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各种会计资料。7、按印章、票据管理规定保管好印章和凭证。出纳岗位职责1、严格区分资金渠道,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坚决执行规定的预算报批程序和经费报销程序。2、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4、根据合规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5、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核对现金余额。6、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结算各种暂付款项,逾期不结算追究其责任。7、按印章、空白凭证管理规定认真保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收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8、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9、承办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仪器设备验收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制订验收方案和验收流程。2、熟练掌握各种教学仪器和设备、图书的质量标准、技术标准、使用方法。3、现场验收时要严格按照订货数量、包装情况、整机完整性、型号、质量标准、技术参数、配套材料、零配件数量、使用说明书、图纸、有关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等进行验收,并填好验收记录。4、根据验收情况起草验收报告,如实反映验收情况。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编制学校校园校舍建设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规划。2、编制每年维修改造校舍的建设计划。3、按上级要求协调政府、发改、土地、住建、环保、消防、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建设审批、环评报告、立项、规划、图纸设计及审查,项目投资预算、决算工程最后验收工作;4、建立学校校园、校舍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合法利益;5、每年对学校校园、校舍进行检查,对新发现的危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组织维修或翻建;6、负责学校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并抓好校园校舍档案建设和管理。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熟练掌握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2、落实谁使用谁保管的责任,督促使用人按要求使用、检修、维护资产并做好使用情况记录,确保资产的寿命和使用效率。3、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帐物相符。4、对超过使用期限、无使用价值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处置的资产,应及时告知主管领导,提出资产处置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资产处置手续。5、合理配置与调配机关的实物资产,提高利用率,避免资源浪费。对在实物资产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6、负责实物资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设立实物资产台账,协助办公室和计财科做好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及时办理调出、离退人员领用物品的归还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档案法以及党、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热爱档案事业,做到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搞好档案的使用管理。、认真做好档案入库的接受、保管、统计工作,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及检索工具,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并注意搜集档案利用效果。、做好库房的防水、防火、防虫、防晒、防盗工作,及时检查档案安全情况,发现破损和变质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补、复制。、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自觉遵守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5、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搞好档案目录和有关档案的微机录入,提高档案管理和利用的科技水平。6、及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材料的完整性。7、档案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做好交接手续,不准泄密。8、积极、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1、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2、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1000元以内的由主管领导审批,1000元及以上的由主管领导和校长联批。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3、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领导审批财务报销。学校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实施办法为规范学校大宗物品的采购行为,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天津市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采购范围和原则第一条 凡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一律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第二条 学校自行采购大宗物品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原则,以公开三方招标的方式,确定全市学校大宗物品采购供货单位和供应价格。二采购计划的制定、申报和审批第三条 学校的采购计划,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科学编制,经领导班子通过后方可上报。第四条 办公教学设备等大宗物品采购项目,采购数量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物品的主要技术指标等要求由学校总务处组织项目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其他物品的种类、数量及技术指标等由学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确定。第五条 采购计划由学校在每年年初填写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审批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新区技术装备站审批。 第六条 学校上报的采购计划要严格把关,审核物品的采购数量、质量要求是否符合学校实际需要。并由学校教代会讨论,记录备查。第七条 教育局审批后,学校应将采购物品的预算资金及时汇入采购办账户。第八条 年初没有制定采购计划,未经教育局审批的,学校不得擅自采购。物品使用过程中,按实际需求确需增加采购量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上级部门研究审批后,方可按程序采购。三采购招投标第九条 学校大宗物品的集中采购,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委托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公开招标。学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全程参与监督项目招标。第十条 招标工作结束后,学校总务处根据中标结果组织采购学校在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四货物验收及资金结算第十一条 采购合同签订后,供货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按时供货。学校总务处负责做好接收、验收等有关事宜。第十二条 学校要完善大宗物品采购验收制度,要成立以责任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总务主任、接收人员、使用部门的教师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具体负责货物的质量检验和数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加盖公章。第十三条 凡采购学校认为采购的货物存在质量、数量问题的,一律不得接收。第十四条 所有采购项目在学校履行完程序后,学校按相关程序支付采购物品资金。五责任追究第十五条 各采购学校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的规定,并自觉接受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凡未经批准自行采购或将大宗物品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的,一经查出,将追究校长责任。第十六条 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大宗物品采购过程的监管,严厉查处采购过程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责任,由当事人按价赔付损失,数额较大的追究法律责任。 收费管理制度1、学校在收费前向学生发放收费通知单,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和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各项收费必须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由出纳员一人负责管理,严禁多人管钱。坚决取缔“小金库”。收入不入帐,按私设“小金库”处理,资金全额没收。凡是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私设“小金库”的单位,一经查实,追究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2、收费必须给交款人出具财政规定的票据,票据要填写项目、标准、金额,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收款人名章。3、已开具的收费票据存根,按财政部门的要求妥善保管或上交财政部门。4、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财务室负责使用。在使用中,要严格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使用票据,严禁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收费票据使用。报销票据管理制度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5、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会议培训费管理制度1、各科室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等。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5、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货币资金存款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财务印章、票据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 一、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是在银行开立帐户用于备案的印鉴,其使用范围仅限于在财务部门内办理资金收付业务。二、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管理部门为计财科,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财务主管保管,在对所有结算票据进行复核后,方可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三、财务印章管理人应认真履行保管职责,不得随意放置,下班前将财务印章放入保险柜或妥善的地方。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将财务印章交给他人保管和使用。四、严禁财务印章外携使用,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外携使用,应由主管领导批准。五、空白支票必须明确指定专人妥善保管,要贯彻票、印分管的原则,空白支票和印章不得由一人负责保管。要严格控制携带空白支票外出采购。对事先不能确定采购物资的单价、金额的,经领导批准,可将填明收款人名称和签发日期的支票交采购人员,明确用途和款项限额,使用支票人员回单位后必须及时向财务部门结算。 六、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计财科和办公室共同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并登记固定资产账簿。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科室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三、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计财科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四、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对擅自处置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五、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相关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六、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关规定进行处理。七、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学校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八、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学校校舍管理办法第一条 校园系指教学、活动、绿化、生活、学习等教育用地。校舍系指教学、行政办公、生活用房等教育用房。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校舍的管理。第三条学校校长是校园校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务主任负责具体做好校园校舍管理工作。第四条 要高度重视校园校舍的管理,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确保校园校舍安全,正常服务于教育教学。第五条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协调土地、住建等部门办理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校舍产权证;绘制校园总平面图和校园规划图;建立符合标准的校园校舍档案。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校舍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完好。校舍出现险情,学校须及时向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报告,由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进行鉴定,经鉴定确属危房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尽快修复、拆除或重建。因学校监管不到位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追究法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七条学校不得擅自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确需改变原校舍使用功能的,学校应向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建筑设计部门审核设计后方可实施。第八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校园校舍出卖、转让、抵押、兑换、出租等,确需改变使用性质或转变产权关系的,应由学校向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校舍进行办厂、经商等一切非教育活动。第十条因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而拆除原校舍的,应由学校向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党委审批后,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实施。第十一条学校应根据绿化的有关标准搞好校园的美化和绿化。第十二条学校周围各种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的建(构)筑物,不得影响学校教室、操场的采光、通风。第十三条学校周围不得设立精神病院、传染病院,不准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准开办有污染学校环境的企业。学校门前200米,围墙外100米以内不得设置网吧、台球厅、电子游艺厅。不得在学校周围50米内设置市场或停车场,摆摊叫卖、堆放垃圾、污物。第十四条各种车辆和行人不得从校园内穿行。在校园内不得新架(铺)设煤气、下水、化工等地上、地下主干管线,确保教学活动的安全。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依傍学校围墙或建(构)筑物墙体修建各种永久性、临时性建(构)筑物、堆放物品及张贴或涂写广告、启事、海报等。第十六条学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争取多方面的支持,严厉打击破坏校园及周边环境的行为。 第十七条 学校总务处要加强对学校校园校舍的安全管理,定期对学校的校园校舍管理进行检查。对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力的失职和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对违反本办法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提升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水平,使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与学习生活环境。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1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勤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是保证学校安全与稳定的重要环节。加强后勤管理是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是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途径。2学校后勤工作关系到学生学习条件的改善和成长环境的优化,关系到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良好思想品德的培养,对学生身心健康影响很大。学校后勤管理在实现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3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实要求。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后勤服务设施建设明显加强,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也逐渐加大,对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责任越来越大。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建立有效的后勤管理运行机制,有利于提高学校综合办学水平,实现学校后勤管理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学校后勤工作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满足师生学习生活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二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1指导思想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学习生活服务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保学校安全稳定,保教学正常运转,保学生健康成长的中心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作贡献。2工作原则抓好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服务;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学校后勤工作。3工作目标建立一支管理机构健全、工作关系顺畅、管理职责明确、制度规范完善、服务措施得力的学校后勤工作管理服务队伍,逐步建立起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满足师生学习生活需求的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三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任务与要求 1校园校舍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校园总体规划要做到统筹兼顾。要努力创造条件使学校校舍、运动场等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满足师生学习生活的需求,充分发挥学校后勤服务育人的功能。2加强和完善校园、校舍的基础设施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为师生营造文明、优美、平安、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升学校的环境育人水平。3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学校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参与监督采购招投标,严把质量和数量验收关,并建立健全学校物资管理使用制度,规范运行程。4固定资产管理使用。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学校所有固定资产要清理登记、建账立卡,新增和减损固定资产要手续规范、及时入账。维护好学校各种基础设施,保证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5规范学生校服的采购行为。做到“三不”,即不超出规定的套数,不超出规定价格,不低于规定的质量要求。学生校服的征订,要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征订之前,学校要充分征求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6校园风险防范与转移。学校要规范管理使用好校方责任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处理学校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要了解掌握校方责任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赔付程序,解除学校、家长的后顾之忧,减轻学校办学负担,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四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领导与管理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建立由责任校长主管,分管领导负责,总务处具体实施,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的后勤管理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后勤管理的组织领导。2加强队伍建设。学校要配齐配足后勤工作人员,选派懂经营、会管理、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后勤管理工作,要关心学校后勤工作从业人员,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后勤人员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业务娴熟,技能过硬。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制度。学校要制定和完善后勤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后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制度具体到岗、责任落实到人,使后勤工作,依章办事,有章可循。4加强督导考评。学校要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把学校后勤管理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报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5强化责任追究。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施行问责制,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承担后勤管理工作具体责任,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关键岗位轮岗机构(学校不具备关键岗位轮岗条件)专项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因我校不具备关键岗位轮岗条件,特制定我校专项审计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和事业发展规划,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经济和业务活动运行流程、制约措施等进行专项审计,通过内部控制建设专项审计,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约束权力使用,规范办事流程,促进学校内部控制关键岗位的正常运转。二、审计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建设贯穿于学校各个层级,全面覆盖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通过审计综合评价我校内部控制基础性建设水平。(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审计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三)问题导向原则。在审计过程中,针对学校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明确我校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建设审计立足于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学校实际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以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进行审计。三、审计范围学校各关键岗位内部控制制度和具体工作实施情况。四、审计依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17101号)文件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五、审计实施为保证学校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专项审计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和按期完成,分为六个阶段开展工作:1、准备启动阶段2、动员指导阶段3、资料准备阶段4、专项审计阶段5、报告报送阶段6、总结整改阶段六、会计机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法规,结合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收费文件执行,严格按照规定项目、标准收费。超项目、超标准收费一经查出,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第二条 各项收费必须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由出纳员一人负责管理,严禁多人管钱。坚决取缔“小金库”。 第三条 收费必须给交款人出具财政规定的票据,票据要填写项目、标准、金额,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收款人名章。第四条 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各学校在收费前向学生发放收费通知单,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和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 严格执行财经支出、严格履行财经审批手续。每笔支出,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财务主管、单位主管签批后方可支出和入帐。一次性超过10000元以上的支出,需教代会讨论后执行。第六条 严格执行票据审核手续。支出票据会计要认真审核票据的合法性,并签字确认,出纳员方可受理付款。第七条 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认真执行经费预算,合理开支,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禁止发放奖金补贴和实物。第八条 实行校务公开,财务公开,依法理财,增加财务支出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第九条 我校购买固定资产必须及时入库、入帐;年末必须认真清点固定资产,对破损、丢失的设备履行账目减少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建立健全资产、设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集体固定资产不准外借或个人占用。财务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财务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全市我校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职责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财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校长要加强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要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依法、依规管理学校财务。会计、出纳员是学校财务收支的直接经办人,需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基础工作。学校要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参与学校重大经济事项的管理,监督我校的财务活动。全体教职工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学校重大经济事项的管理和决策,监督学校的财务活动。二建立内控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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