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全应急预案.doc
附件2湛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湛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市政府网站)的总体安全,预防和遏制网站突发事件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政府网站安全应急预案。第二条 网站安全应急预案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信息安全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网站管理应急处理应坚持“积极预防,严格控制,防控并重”的原则,在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和监控的基础上,充分做好紧急情况下网站运作管理的应急准备,健全防控措施,完善处理机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在应急情况下作出迅速反应、果断处置、保障到位。第二章 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为加强市政府网站安全应急管理,保证应急情况下应急机制迅速启动和指挥顺畅,成立市政府网站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安全应急小组办公室。第四条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信息化的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市府办、市经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保密局、市供电局、电信湛江分公司、移动湛江分公司等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担任,是应急行动的组织指挥者;安全应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应急行动的具体执行者,办公室主任为市经信局分管领导,办公室成员由市经信局信息科人员组成。(一)市政府网站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应急行动期间的总体组织指挥。2.研究布置应急行动有关具体事宜。3.向上级汇报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4.负责与有关部门进行重大事项的工作协调。 5.负责应急行动其他的有关组织领导工作。(二)市政府网站安全应急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执行应急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2.负责应急行动物资器材的准备。 3.负责处理现场一切故障现象。 4.随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 5.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厂商和技术人员,获取技术支持。(三)应急联系电话:0759-3617320湛江市政府网站数据中心:0759-3617319。第三章 市政府网站安全应急制度第五条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站信息的日常监测、监控,强化安全管理,对可能引发的网站信息安全事件的有关信息,要认真收集、分析判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及时处理并逐级报告。第六条 要做好网站文件和数据库备份。备份采用完全备份策略与部分备份策略相结合,网站管理员负责每周对网站文件及数据库进行一次完整备份。第七条 在特殊时期(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要启动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值班制度。特殊时期进行24小时应急值班,对网络和信息加强保护,进行不间断监控。一旦发生信息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判定事件危害程度,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立即将情况逐级向上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属于重大事件或存在非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公安、保密机关报告。第八条 要与网站技术支持或网站虚拟主机服务商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确保在本网站应急处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问题能及时获得技术支援。第四章 应急响应流程第九条 网站应急响应流程主要分为:分析确认、启动应急预案,故障修复、恢复运行、详细备案。第五章 应急处置措施第十条 网页出现非法信息、内容被篡改的处置措施1、网站、网页的值班人员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做一每天早、中、晚三次不少于一小时。发现网页出现非法信息或内容被篡改时,当值人员立即通知网站管理员和主管领导,将非法信息或篡改内容所在服务器从网络中隔离出来或紧急删除。2、情况严重,保护现场,保存非法信息或篡改页面,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同时向安全领导组报告情况。3、待公安部门提取相关资料后,清理非法信息,修改篡改页面,并将网站重新投入运行。4、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及审计记录,追查非法信息来源。5、实施必要的安全加固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向市政府网站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第十一条 黑客攻击的处置措施1、当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首先应将详细情况作记录,同时向技术支持部门反馈攻击情况。2、网站管理员、技术支持人员立即进行被破坏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第十二条 病毒感染的处置措施1、当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后,应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出来。2、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3、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利用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4、如发现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时,应立即向领导报告。5、经网站管理员确认确实无法查杀该病毒后,应作好相关记录,同时立即向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报告,并迅速研究,解决问题。第十三条 数据库的安全处置措施1、各数据库系统至少要准备两个以上数据库备份,平时一份放在机房,另一份放在另一安全的建筑物中。2、一旦数据库崩溃,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报告,同时通知各单位暂缓报送数据。3、技术人员应对主机系统进行维修,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立即向上级单位或软硬件提供商请求支援。4、系统修复启动后,将第一个数据库备份取出,按照要求将其恢复到主机系统中。5、如因第一个备份损坏,导致数据库无法恢复,则应取出第二套数据库备份加以恢复。6、如果两个备份均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支援。第十四条 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1、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有多个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2、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技术人员、网络管理员报告,并将系统停止运行。3、网站维护员立即进行软件系统和数据的恢复。第十五条 设备的安全处置措施1、小型机、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当值人员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汇报。2、网络管理员应立即查明原因。3、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4、如果不能自行恢复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修人员前来维修。5、如果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应向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汇报,并告知各单位,暂缓上传报送数据。第十六条 人员疏散与机房灭火处置措施1、一旦机房发生火灾,应遵照下列原则:首先保人员安全;其次保关键设备及数据安全;三是保一般设备安全。2、人员疏散的程序是:当值人员立即按响火警警报,并通过119电话向公安消防请求支援,所有人员戴上防毒面具,所有不参与灭火的人员按照预先确定的线路,迅速从机房中撤出。3、机房灭火的程序是:首先切断所有电源,启动自动喷淋系统,灭火人员戴好防毒面具,从指定位置取出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第十七条 外电中断后的设备应急处置措施1、外电中断后,自动切换到UPS供电。2、当值人员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向上级领导汇报。3、如因机关内部线路故障,请相关部门迅速恢复。4、如果是供电局的原因,应立即与供电局联系,请供电局迅速恢复供电。5、如果供电局告知需长时间停电,应做如下安排:(1)预计停电4小时以内,由UPS供电。(2)预计停电24小时,关掉非关键设备,关键设备由UPS供电。(3)预计停电超过24小时,白天工作时间关键设备由UPS供电,晚上所有设备停电。(4)预计停电超过72小时,应联系小型发电机自行发电。第十八条 发生自然灾害后的安全应急处置措施1、平时应储备一套关键设备,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导致设备损坏,立即使用备用设备。2、备用设备重新,必须寻找安全可靠的地点,重新构建新的系统和网络,并将相关数据予以恢复。第十九条 关键人员不在岗的紧急处置措施1、对于关键岗位平时应做好人员储备,确保一项工作有两人能操作。2、一旦发生关键人员不在岗的情况,首先应向值班领导汇报情况。3、经值班领导批准后,由备用人员上岗操作。第六章 应急行动的基本措施第二十条 应急程序启动后,市政府网站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安排相关人员进行24小时在事故现场值班。 第二十一条 应急程序实施期间,所有人员在遇有重大情况和自身不能处理的事项应立即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第二十二条 应定期组织应急行动演练,日常情况下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行动的综合演练,遇有可预见的应急情况,应在事前组织演练,以提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检验物资器材的完好情况。第七章 后期处置 第二十三条 由市政府网站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查明事故原因、区分具体责任、核实财产损失等情况。第二十四条 依据原因及调查结果,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做出事故调查报告。第二十五条 根据调查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提交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报市政府网站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审核。第二十六条 根据审核结果,由市政府网站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文通报。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预案由市政府网站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