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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运操作全套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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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运操作全套资料.doc

    空 运 操 作1:航空运输中的承运人责任航空运输是以航空器作为运输工具,实现旅客、行李、货物、邮件在区域间的位置转移的活动。按照华沙公约对航空运输所下的定义,航空运输是指以航空器作为运输工具,运送人员、行李或者货物而收取报酬的或以航空器履行的免费的运输方式的统称。它是基于承运人与旅客或货主之间所签订的航空运输合同而产生的法律行为,在这一合同的基础上,承运人与空运服务的相对人之间产生了一系列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承运人责任就是承运人基于航空运输合同而对空运服务相对人所担负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一、承运人责任的提出 与铁路、公路等其他运输方式相比较,航空运输是风险较大的一种运输方式。这是由于在飞行过程中,航空器往往会受到天气、机械或电子设备的故障、驾驶员操作的失误及航空器本身所存在的产品设计、制造上的缺陷等不可预知的原因的影响,导致无法避免的飞行事故的发生,造成机毁人亡的严重后果,从而使得航空运输服务的相对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极大的损害。对于向承运人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并且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旅客和货主来说,让他们承担这种损失是不符合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的价值要求的。因此,作为受害人,旅客和货主的利益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他们的损失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而承运人民事责任制度的设立,根本的目的就在于维持航空运输合同主体间的利益关系的平衡,它通过赔偿损失这一财产责任形式,使被破坏了的承运人与旅客、货主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恢复,使其重新回复到平衡的状态。 二、承运人责任的法律规定 有关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是由1929年10月12日在波兰的华沙签署的华沙公约(全称为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确立下来的。目前,已加入该公约的有130个国家和地区,我国也于1958年7月20日加入。华沙公约最重要的贡献在于,它统一了国际航空运输的规则和条件,为解决国际航空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侵权损害赔偿问题,提供了国际统一的标准和条件,该公约是国际私法领域制定国际统一规则的最成功的范例,对承运人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是该公约最主要的实体性法律成果,公约明确规定了承运人应对因其行为所造成的旅客、货主的人身、财产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公约第十七条规定:“一、对于因旅客死亡或者身体伤害而产生的损失,只要造成死亡或者伤害的事故是在航空器上或者在上、下航空器的任何操作过程中发生的,承运人就应当承担责任。”“二、对于因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者损坏而产生的损失,只要造成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事件是在航空器上或者在托运行李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任何期间内发生的,承运人就应当承担责任。”公约第十八条规定:“对于因货物毁灭、遗失或者损坏而产生的损失,只要造成损失的事件是在航空运输期间发生的,承运人就应当承担责任。”由于华沙公约在国际民用航空运输方面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各国在其国内的民用航空法律规定中都沿用了公约的规定,作出了符合本国实际情况的承运人赔偿责任。例如,我国民用航空法在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 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 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第一百二十五条对行李和货物也做了类似的规定:“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随身携 带物品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货物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由于航空运输活动的具体特点,华沙公约在对承运人的责任问题上采取了限制责任的原则,即给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定了一个最高的数额,承运人只在这个范围内对旅客和货主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华沙公约规定:“在旅客运输中,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责任以12.5万法郎(约8300美元)为限。根据案件受理法院地的法律,可以用分期付款方式赔偿损失的,赔偿的本金总额不得超过此限额。但是,旅客可以通过其同承运人的特别协议,约定一个较高的责任限额。”“在托运行李和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对行李或者货物的责任以每公斤250法郎为限,除非旅客或托运人在交运包件时,特别声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并在必要时支付附加费。在后种情况下,承运人应当偿付到声明的金额,除非承运人证明声明的金额高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旅客或托运人的实际利益。”“关于旅客自己照管的物件,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责任,以5000法郎为限。”继华沙公约之后的一系列航空运输公约,都承袭了对承运人的限制责任原则,它们与华沙公约的区别只在于顺应了社会经济条件的发展变化,将赔偿额做了适度的调整。 对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采取限制责任的原则是有其客观原因的。由于飞机本身价值昂贵,其在飞行中的风险也很大,因此,承运人在经营航空运输过程中的经营成本很高,一旦发生航空事故,航空公司就面临着巨额的财产损失,如果对承运人实行无限制的赔偿责任,那么,高额的赔偿金就足以使众多的航空公司面临破产,从而无法维持经营,同时,这一规定,也必然妨碍到投资者对航空运输业的投资兴趣,不利于航空运输业的长远发展。而采取限制责任原则,则既有利于保护承运人的利益,保护承运人从事航空运输业的积极性,反过来,也有利于保护旅客和货主的长远利益。 三、承运人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最早的时候采取的是加害责任原则,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损害责任不以主观上有无过错为必要条件,而仅以是否造成了损害后果为标准,“有损害就有责任”是当时承担民事责任的普遍准则,从实质上来讲,它属于客观归责原则,即强调损害的客观性。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害责任原则逐渐为过错责任原则所取代,“无过错即无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成为了资本主义民法的基本原则。这是因为,资产阶级法制原则要求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在主观上必须尽到注意的义务,违背这种义务就应当为自己的行为结果承担责任,而过错责任正好体现了资产阶级法制原则的精神。到了十九世纪以后,随着社会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因工业灾害、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产品瑕疵造成的损害日益增加,采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已无法判定加害人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很多损害的造成,加害人在主观上并无过错。在这种情形下,受害人的利益越来越无法通过法律得到保护。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无过错责任就被引入到了上述诸领域,不论加害人是否有过失,都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在航空运输领域,华沙公约对承运人责任采取了传统的以过错为责任前提的归责原则,即对航空运输造成的损害赔偿,仍然以承运人是否有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条件,但在具体归责的时候,采用了过错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的办法。所谓过错推定,是指当受害人受到侵害时,由法律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承担民事责任,免除了原告的举证责任,从而实现了举证责任的倒置-由加害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采用过错推定原则的原因在于,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由于受害人所处的弱势地位,他很难就加害人的过失进行举证,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法律就推定加害人有过失,从而将举证责任倒置于加害人身上。法律对“过错推定”的规定是对现代工业事故等侵权受害人扩大法律救济的一种法律措施,对于事故的损害,只须证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在加害人操纵之下做出的,就足以推定加害人的过失责任,而加害人必须对其行为无故意或过失的事实以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无因果关系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华沙公约在其第十七条规定:“因发生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死亡、受伤或者其他任何身体伤害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托运的行李或货物毁灭、遗失或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行李损失是由于行李的固有缺陷、质量或者瑕疵造成的,在此范围内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关于非托运行李,包括个人物件,承运人对因其过错或者其受雇人或者代理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公约第十八条规定:“一、对于因货物毁灭、遗失或者损坏而产生的损失,只要造成损失的事件是在航空运输期间发生的,承运人就应当承担责任。二、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一个或者几个原因造成的,在此范围内承运人不承担责任:(1)货物的固有缺陷、质量或者瑕疵;(2)承运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以外的人包装货物的,货物包装不良;(3)战争行为或者武装冲突;(4)公共当局实施的与货物入境、出境或者过境有关的行为。”这些规定表明,当发生旅客人身伤亡或行李、货物损毁、灭失时,法律首先推定承运人是有过错的,应当承担对旅客、货主的赔偿责任,但公约在第二十、二十一条又规定:“承运人证明本人及其受雇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在货物和行李运输中,承运人证明损失的发生是由于领航上、航空器的操作上或导航上的过失,而在其他一切方面本人及其受雇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避免损失的,不承担责任。”“承运人证明损失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或者促成的,法院可以按照它的法律规定,免除或者减轻承运人的责任。” 航空运输采用过错推定原则的原因在于,航空运输的风险很大,作为承运人,很难保证自己在运输过程不出现安全事故,而一旦发生航空事故,其结果往往是机毁人亡,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已经失去了其对承运人的过错进行举证的可能,而采用过错推定的原则,由承运人承担举证的责任,则弥补了这一缺憾,对于旅客、货主的利益起到了保护的作用。 承运人责任是航空运输活动中的一个重要法律问题,它既关系到承运人利益的实现,又关系到对航空运输服务相对人利益的保护,过错推定原则和限制责任原则在这一问题上的运用,既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承运人的合法利益,又有效地实现了对航空运输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救济,由此从根本上维护了航空运输活动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平衡。因此,对承运人责任问题的研究,对于保护航空运输活动当事人的利益,促进整个航空运输事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2:特种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特种货物运输,除应当符合普通货物运输的规定外,应当同时遵守下列相应的特殊要求:托运人要求急运的货物,经承运人同意,可以办理急件运输,并按规定收取急件运费。凡对人体、动植物有害的菌种、带菌培养基等微生物制品,非经民航总局特殊批准不得承运。    凡经人工制造、提炼,进行无菌处理的疫苗、菌苗、抗菌素、血清等生物制品,如托运人提供无菌、无毒证明可按普货承运。微生物及有害生物制品的仓储、运输应当远离食品。植物和植物产品运输须凭托运人所在地县级(含)以上的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有效“植物检疫证书”。  骨灰应当装在封闭的塑料袋或其它密封容器内,外加木盒,最外层用布包装。灵柩托运的条件:(一)托运人应当凭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准运证明,并事先与承运人联系约定;   (二)尸体无传染性;   (三)尸体经过防腐处理,并在防腐期限以内;   (四)尸体以铁质棺材或木质棺材为内包装,外加铁皮箱和便于装卸的环扣。棺内敷设木屑或木炭等吸附材料,棺材应当无漏缝并经过钉牢或焊封,确保气味及液体不致外溢;   (五)在办理托运时,托运人须提供殡葬部门出具的入殓证明。第三十二条危险货物的运输必须遵守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有关危险货物航空安全运输的管理规定。动物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出具当地县级(含)以上检疫部门的免疫注射证明和检疫证明书;托运属于国家保护的动物,还需出具有关部门准运证明;托运属于市场管理范围的动物要有市场管理部门的证明。托运人托运动物,应当事先与承运人联系并定妥舱位。办理托运手续时,须填写活体动物运输托运申明书。需专门护理和喂养或者批量大的动物,应当派人押运。动物的包装,既要便于装卸又需适合动物特性和空运的要求,能防止动物破坏、逃逸和接触外界,底部有防止粪便外溢的措施,保证通风,防止动物窒息。动物的外包装上应当标明照料和运输的注意事项。托运人和收货人应当在机场交运和提取动物,并负责动物在运输前和到达后的保管。有特殊要求的动物装舱,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说明注意事项或在现场进行指导。承运人应当将动物装在适合载运动物的飞机舱内。动物在运输过程中死亡,除承运人的过错外,承运人不承担责任。0601中国民用航空法律法规汇编.托运人托运鲜活易腐物品,应当提供最长允许运输时限和运输注意事项,定妥舱位,按约定时间送机场办理托运手续。政府规定需要进行检疫的鲜活易腐物品,应当出具有关部门的检疫证明。   包装要适合鲜活易腐物品的特性,不致污染、损坏飞机和其它货物。客运班机不得装载有不良气味的鲜活易腐物品。要特殊照料的鲜活易腐物品,应由托运人自备必要的设施,必要时由托运人派人押运。  鲜活易腐物品在运输、仓储过程中,承运人因采取防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  贵重物品包括:黄金、白金、铱、铑、钯等稀贵金属及其制品;各类宝石、玉器、钻石、珍珠及其制品;珍贵文物(包括书、画、古玩等);现钞、有价证券以及毛重每公斤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物品等。贵重物品应当用坚固、严密的包装箱包装,外加字型铁箍,接缝处必须有封志。枪支、警械(简称枪械)是特种管制物品;弹药是特种管制的危险物品。托运时应当出具下列证明:(一)托运人托运各类枪械、弹药必须出具出发地或运往县、市公安局核发的准运证或国家主管部委出具的许可证明;   (二)进出境各类枪支、弹药的国内运输必须出具边防检查站核发的携运证;枪械、弹药包装应当是出厂原包装,非出厂的原包装应当保证坚固、严密、有封志。枪械和弹药要分开包装。枪械、弹药运输的全过程要严格交接手续。 根据货物的性质,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专人照料、监护的货物,托运人应当派人押运,否则,承运人有权不予承运。押运货物需预先订妥舱位。押运员应当履行承运人对押运货物的要求并对货物的安全运输负责。押运员应当购买客票和办理乘机手续。托运人派人押运的货物损失,除证明是承运人的过失造成的以外,承运人不承担责任。经证明是由于承运人的过失造成的,按本规则第四十五条的有关条款赔偿。   承运人应当协助押运员完成押运任务,并在押运货物包装上加贴“押运”标贴。在货运单储运注意事项栏内注明“押运”字样并写明押运的日期和航班号。3:航空货物托运注意事项货物托运 - 因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填写货物托运书,向承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包装 - 货物的包装应该符合民航运输的要求,不得使用草袋包装或者用草绳捆扎。每件货物外包装上应写明收、发货人的详细地址和名称。禁运货物 - 货物包装内不得夹带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现钞和证券。根据货物性质或运输条件不能在一起运输的货物,应分别填写托运单。 重量、体积 - 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体积一般不得超过40×60×100厘米每件货物的最小体积长、宽、高合计不小于40厘米。货物每公斤的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的为轻泡货物,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为公斤计算。最低运费 - 国内运输每一张货运单最低运费为人民币30元。托运国际货物 - 应先交海关等联检单位查验后,并符合货物运输过程中出入境和过境国家的关规定,待货物运到目的地后,由当地民航部门通知收货人提取货物。主要要点一、 托运手续国内货物1、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填写国内货物托运书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向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货运部门或其代理人办理托运手续。如果国航货运部门或其代理人要求托运人出具单位介绍信或其它有效证明时,托运人也应予提供。2、 托运人托运鲜活易腐物品、活体动物、紧急物品及有时间限制要求的货物时,应事先向国航货运部门订妥航班、日期、吨位,并按约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托运手续。3、 托运人托运政府限制运输以及需经公安、检疫等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手续的货物,应当随附有效证明文件。4、 托运人应对所填货物托运书中各项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5、 托运人托运运输条件不同或因货物性质不能在一起运输的货物,应分别填写货物托运书。 国际货物 1、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填写国际货物托运书,并提供与运输有关的资料和文件。2、 托运人应对所填货物托运书中各项内容和所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3、 托运人所托运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始发、中转和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规定以及国航和有关航空公司的一切运输规章。4、 托运人在托运货物前,必须自行办妥始发地海关、卫生检疫等各项手续。5、 托运人托运鲜活易腐物品、活体动物、贵重物品、危险物品、有时间限制要求及大批量货物时,应事先向国航货运部门订妥航班、日期、吨位,并按约定的时间在机场国航货物收运部门办理托运手续。 二、 包装与标志 1、 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者其它物品。货物的包装要坚固完好、轻便,符合全程运输要求。2、 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的外包装上详细注明收货人和托运人的单位、姓名、详细地址和储运要求。3、 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的外包装上粘贴或者拴挂承运人的货物运输标签。4、 托运人使用旧包装时,必须清除原包装上的残留标记和标签。5、 活体动物、鲜活易腐物品、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等特种货物的包装应符合承运人对该种货物的特定要求。 三、 重要与包装尺寸 国内货物 1、 承运人可依据该航线使用的机型以及始发站、中转站、目的站机场的装卸设备、装卸能力确定可以收运的货物的最大重量和包装尺寸。2、 每件货物的外包装长、宽、高尺寸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3、 货物毛重的计量单位为千克,毛重不足1千克的尾数四舍五入。4、 每份航空货运单的货物毛重不足1千克时,按1千克计算。贵重物品毛重的计量单位为0.1千克,计费重量以0.5千克为单位。5、 轻泡货物按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计算。 国际货物1、 承运人可依据该航线使用的具体机型以及始发站、中转站、目的站机场的装卸设备、装卸能力确定可以收运的货物的最大重量和包装尺寸。2、 每件货物的外包装长、宽、高尺寸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3、 货物毛重的计量单位为0.1千克,计费重量单位以0.5千克计算,不足0.5千克的按0.5千克计算,超过0.5千克不足1千克的按1千克计算。4、 轻泡货物按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计算。 四、 押运货物(仅限国内货物) 1、 根据货物的性质,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专人护理、监护,托运人应当派人押运,否则,承运人有权不予承运。2、 托运人应事先与国航机场货运部门联系,定妥运输的航班、日期、吨位,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将押运货物送国航机场货运部门办理托运手段。押运员自行购买机票办理乘机手续。3、 押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损坏或遗失,除证明是由于国航的过失造成的,均由押运员负责。 4:航空运输的进出口手续一进口手续: 进出口公司将合同副本或订单一份寄交当地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 2货物到达后,中国民航通知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从民航机场或营业处取回运单。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根据进出口公司提供的合同资料或订货单,与运单实货进行核对,对合同号唛头标记品名数量收货人或通知人等核对无误后,缮制进口货物申报单进行报关。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在机场或营业处提取货物时,发现货物短少破损等情况时向民航取得商务事故记录,交收货人与民航交涉索赔,也可接受委托,办理索赔。如包装完好,内部货物有质量或数量问题,收货人直接向商品检验局申请商检,并向订货公司联系对外索赔。 二出口手续: 进出口公司将出口合同副本一份或空运出口货物委托书一份,寄送有关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由运输公司办理提货报关托运等工作。 货物备妥后,进出口公司向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提出有关出口单证。运输公司安排从仓库至民航营业处或机场的市内运输。 进出口公司凭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的分运单或民航的运单办理结汇。 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短少破损等事故,属于航空公司责任的,由民航直接向进出口公司赔偿,属于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责任的,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负责联系赔偿。 三航空运单(AIRWAYBILL,简称AWB)是承托运双方缔结的运输合同,也是货物收据,但它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不能转让也不凭以提货。收货人提货凭航空公司发出的通知单。航空运单正本1式3份,分3种不同颜色:蓝色的交托运人,绿色的承运人留存,粉红色的随货同行,在目的地交收货人。副本至少六份,有需要还可增加份数,分别发给代理人,目的港,第一二三 承运人和用作提货收据。副本除提货收据为黄色,其余均为白色。 一般货物进出口程序 定义指一般贸易除特殊物品外的货物。 运作程序 1.货物称重1.调航空随机运单 2.预录报关单2.清关预入/商检 3.安、卫检3.报关 4.报关4.出税费单 5.入库5.交关税 6.装机6.验货 7.核销退税7.回关放行 8.交仓储、卫检等杂费 9.提货 10.送货 11.付款 12.七日后回海关贴关单防伪签 所需文件 1.运输委托书1.报关委托书 2.报关委托书2.形式发票 3.形式发票3.箱单 4.箱单4.运单 5.核销单5.收货方介绍信 6.报关单 关键注意问题 1.此类货物中部分商品另需其他报关单据。如:商检证明、配额、许可证、产地证等。 2.货物木制包装须有熏蒸证明。进口机电产品须机电产品审批证明。5:绝对禁止航空运输的危险物品(1) 在温度摄氏75度、48小时内能够自燃或分解的爆炸品; (2) 既含氯酸盐又含铵盐的爆炸品; (3) 含有氯酸盐与磷的混合物的爆炸品 (4) 对机械振动极为敏感的固体爆炸品;  (5) 对机械振动比较敏感的液体爆炸品; (6) 在正常航空运输条件下易产生危险的热量或气体的任何物品; (7) 经测验证明,具有爆炸性的易燃固体和有机过氧化物,即按  危险品分类程序要求其包装件用爆炸品标签,以作为次要危险性标签的易燃固体和有机过氧化物。6:如何办理危险货物的托运1.危险货物的托运订舱必须按各类不同危险特性分别缮制托运单办理订舱配船,以便船方按各种不同特性的危险货物按照国际海运危规的隔离要求分别堆装陨运输,以利安全。例如一份信用证和合同中同时出运氧化剂、易燃液体和腐蚀品三种不同性质的货物,托运时必须按三种不同性质危险货物分别缮制三份托运单,切不能一份托运单同时托运三种性质互不相容的危险货物;否则,船方就会将三种互不相容的危险货物装在一起,三种不同性质、互不相容的货物极容易互相接触,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造成事故。如是集装箱运输,切忌互不相容的危险货物同装一集装箱内。2. 托运单的缮制. 除一般普通货物共同需要的内容(如:目的港、唛头、收货人、通知人、品名、重量、尺码、件数等等)以外,危险货物的托运单还需增加下述七项内容:A.货物名称必须用正确的化学学名或技术名称,不能使用人们不熟悉的商品俗名。例如:“漂白粉或漂粉精”不能用BLEACHING POWDER,而应使用“三氧化二砷”。B.必须注明危险货物DANGEROUS CARGO字样,以引起船方和船代理的重视。C.必须注明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类别。例如:氧化剂(OXIDIZING AGENT)和第5.1类(CLASS 5.1)字样,或易燃液体(INFLAMMABLE LIQUID)和第3.2类(CLASS 3.2)。D.必须注明联合国危险编号,例如:磷酸为U N NO.1805。E.必须注明国际海运危规页码,例如:硝酸钾为IMDG CODE PAGE 5171。F.易燃液体必须注明闪点,例如:FLASH PIONT 20摄氏度。G.另外,需在积载时有特殊要求的,也必须在托运单上注明,供船舶配载时参考。例如:必须装舱面的货物,需注明DECK SHIPMENT ONLY;需远离火源和热源的货物,应注明FAR AWAY FROM FIRE AND HEAT!等等。7:如何防误收危险品的风险民航管理局发现多起货运代理公司误收危险品的事件,严重危害航空安全。虽然这些事件被及时妥善处理,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但是其潜在的安全隐患却非常严重。货运公司作为托运人,常常因此受到航空公司和民航局极为严厉的处罚,诸如罚款、停单,严重者还被追究刑事责任。众所周知,危险品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因气压、温度变化,或受震动、空间限制等,可能发生爆炸、自燃、有毒气体泄露等等,对飞机、生命、货物造成伤害。国家有关部门对危险品的生产、仓储、运输、装卸都有严格的规定,无论是操作主体、操作方法还是操作费用都有不同的要求。但是偏偏有一些客户出于种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将危险品瞒报,货运公司如果稍不当心,就会被卷入涉嫌隐瞒危险品的漩涡,使公司的信誉、经济及业务受到极为恶劣的影响。因此,货运公司若要健康长远发展,就必须加强对危险品、一般化工产品运输的风险防范管理。据分析,客户将危险品以普通化工品出运主要有疏忽型、故意型、恶意型三种类型。疏忽型:客户申报的品名是普通化工品,发货时错把危险品当作普通货物发送。有的是整批发错货、有的是少数发错货、还有的是个别危险品混杂其中。对于错发的危险品,货运公司如果能做到细致、认真核查单、货的统一性,是可以发现异常之处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属于无意中错发货物,货物包装上的危险品品名、标志、唛头与单证上的品名、标志、唛头肯定对应不上,只要货运公司的收货员仔细将货物包装上的标签、唛头与单证加以核对,就能及时发现单货不符,避免将危险品交运,而且为了防范个别危险品混杂其中,更要做到逐件审查、逐箱审查、无一疏漏。故意型:客户为了逃避危险品运输繁琐的审查手续和高昂的费用,有意以普通化工品品名申报。此时客户随附的检验报告必定是有关检测机构针对该申报的普通化工品所作的无危险性的结论意见,如果有关部门要求重新做技术鉴定时,客户就将提前准备好的样品送去检验,于是危险品便以普通化工产品的身份堂而皇之地出运了。恶意型:在当前国际恐怖主义活动仍频的局势下,货运公司对恐怖势力利用航空货物运输实施犯罪的可能性也不得不防。1988年的洛克比空难、2001年的911事件,都是国际恐怖主义的典型案例,后果都极其惨重。运输企业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恐怖分子利用我们审查上的不严、交接上的疏漏实施恐怖犯罪。那么货运公司应如何规范操作,才能有效地识别危险品、防范误收危险品的风险呢?笔者认为,货运公司只有全员加强对危险品运输的风险防范意识,从人员培训上、管理上、操作上和法律上共同努力、合力防范,才能收到良好效果。货运公司首先应从人事培训的角度要加强岗位培训,以增强对危险品危害性的认识和对危险品的识别能力。聘请安全员对公司所有销售、操作人员进行危险品运输的危害性和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使公司上下都能从思想上认识到危险品运输对国家的危害、对公司的危害以及个人应为此承担的责任。聘请专家对接单员、仓库保管员进行化工产品知识和药品等特殊产品标识、特性等基本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特殊货物的辨别和识别能力。对仓库的接货人员进行英文字母基本识别能力的培训,使其能正确分辨出单证和货物包装上品名、唛头的差异。货运公司还要从管理角度,制定一系列的严禁接收危险品的规章制度,以明确各专业岗位的职责以及对违反职责的处理办法。对销售员的规定,内容应涵盖如果销售人员恶意串通客户瞒报危险品的,要处以开除、追究经济、刑事责任的处罚等;对操作员的规定,内容应涵盖如果操作人员违背操作规程,漏检危险品的,要处以警告、罚款、调岗等处罚;对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应涵盖对化工品操作的每一环节、每一环节的责任人的确定等等。此外,货运公司还要从操作角度对接单、接货、送检进行全面检查,以加强对操作流程是否规范执行的有力监控。检查接单人员是否对客户提交的报关委托书、装箱单、贸易合同、发票与唛头进行仔细核对;检查接货人员是否仔细核查货物包装上的唛头、标记,尤其是对产品的标志核查、产品品名的核查是否严密;对于无法判断的化工产品是否要求客户提供权威部门的技术鉴定,送检样品是否为从托运货物实物当中所提取。对于因化工产品的包装问题等无法从实物当中取样的,是否告知客户自行办理交运。货运公司从法律角度出发,对委托运输化工产品的客户,要客户出具正本担保函,或者是同客户签署托运化工品的协议书,以书面形式设定对客户追究相应责任的法律依据。客户在保函或协议书中必须涵盖如果因客户所托运的化工产品属未经申报的危险品,由此给货运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负责赔偿等内容。综上所述,针对化工产品的运输业务,货运公司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从思想上重视危险品的危害,从制度上规定对化工品运输的规则,从操作上监督化工品运输的流程、从法律上设置对客户的约束,全方位地防范误收危险品的风险,使货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持久地发展。8:航空运输货物保险保险公司承保通过航空运输的货物,保险责任是以飞机作为主体来加以规 定的。航空运输货物保险也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两种。航空运输一切险除包括上述航空运输的丽任个,对被呆险货物在运输中由 于外来原因造成的包括被偷窃、短少等全部中分损失也负赔偿之责。但是,在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情况下,除外责任与前节所述的海洋运输货 物保险的除外责任相同。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责任起讫期限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起运地 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生效。在正常运输过程中继续有效,直至该项货 物抵运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交到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呆险人用作分配、 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存处所为止。如保险货物款到达是述仓库或储存 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货地卸离飞机后30天为止。与上述陆运货 物保险一样,被保险货物在投保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后,还可经 协商加保稚空运输货物战争险等附加险。9:国际航空货物运输运费的计算-航空附加费一、声明价值费(Valuation Charges)与海运或铁路运输的承运人相似,航空承运人也要求将自己对货方的责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限制经营风险。华沙公约中对由于承运人自身的疏忽或故意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规定了最高赔偿责任限额,这一金额一般被理解为每公斤20美元或每磅9.07英镑或其他等值货币。如果货物的价值超过了上述值,即增加了承运人的责任,承运人要收取声明价值费。否则即使出现更多的损失,承运人对超出的部分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货物的声明价值是针对整件货物而言,不允许对货物的某部份声明价值。声明价值费的收取依据货物的实际毛重,计算公式为:声明价值费=(货物价值-货物毛重×20美元/公斤)×声明价值费费率 声明价值费的费率通常为0.5。大多数的航空公司在规定声明价值费率的同时还要规定声明价值费的最低收费标准。如果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来的声明价值费低于航空公司的最低标准,则托运人要按照航空公司的最低标准缴纳声明价值费。二、其他附加费其他附加费包括制单费、货到付款附加费、提货费等等,一般只有在承运人或航空货运代理人或集中托运人提供服务时才收取。 10:空运进出口手续及单据一进口手续: 1进出口公司将合同副本或订单一份寄交当地中国对外贸易运 输分公司。         2货物到达后,中国民航通知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从民航 机场或营业处取回运单。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根据进出口公司提供的合同资料或 订货单,与运单实货进行核对,对合同号唛头标记品名数量收货人或 通知人等核对无误后,缮制"进口货物申报单"进行报关。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在机场或营业处提取货物时,发现 货物短少破损等情况时向民航取得商务事故记录,交收货人与民航交 涉索赔,也可接受委托,办理索赔。如包装完好,内部货物有质量或 数量问题,收货人直接向商品检验局申请商检,并向订货公司联系对 外索赔。二出口手续: 进出口公司将出口合同副本一份或空运出口货物委托书一份, 寄送有关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由运输公司办理提货报关托运等工 作。 货物备妥后,进出口公司向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提出有关 出口单证。运输公司安排从仓库至民航营业处或机场的市内运输。 进出口公司凭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的分运单或民航的运 单办理结汇。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短少破损等事故,属于航空公司责任的, 由民航直接向进出口公司赔偿,属于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责任的,由中 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负责联系赔偿。 三航空运单(AIRWAYBILL,简称AWB ) 是承托运双方缔结的运输合同,也是货物收据,但它不具有物权 凭证的性质,不能转让也不凭以提货。收货人提货凭航空公司发出的 通知单。航空运单正本1式3份,分3种不同颜色:蓝色的交托运人, 绿色的承运人留存,粉红色的随货同行,在目的地交收货人。副本至 少六份,有需要还可增加份数,分别发给代理人,目的港,第一二三 承运人和用作提货收据。副本除提货收据为黄色,其余均为白色。 一般货物进出口程序定义指一般贸易除特殊物品外的货物。运 作 程 序1.货物称重1.调航空随机运单2.预录报关单2.清关预入/商检3.安、卫检3.报关4.报关4.出税费单5.入库5.交关税6.装机6.验货7.核销退税7.回关放行8.交仓储、卫检等杂费9.提货10.送货11.付款12.七日后回海关贴关单防伪签所 需 文 件 1.运输委托书1.报关委托书2.报关委托书2.形式发票3.形式发票3.箱单4.箱单4.运单5.核销单5.收货方介绍信6.报关单关键注意问题1.此类货物中部分商品另需其他报关单据。如:商检证明、配额、许可证、产地证等。2.货物木制包装须有熏蒸证明。进口机电产品须机电产品审批证明。11:航空货运的要求航空货运包装应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 损坏、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和其它物 品,发货人应根据货物特性,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 和形式,如纸箱、木箱等,妥善包装。精密、易碎、怕震、怕压,不可倒置的货物, 必须育相适应的防止货物损坏的包装措施。凡是有国家运输保证标准的货物,应按国家 标准包装。严禁使用草袋包装或草绳捆扎。不准在货物包装内夹带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 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现钞、证券、保密文件和资料。 12:对空运货物重量/尺寸的限制1、 根据航班机型及始发站、中转站和目的站机场的设备条件、装卸能力确定可收运货物的最大重量和尺寸。2、 非宽体飞机,单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千克,尺寸以不超过航线机型的货舱门尺寸为宜。3、 货物的最小尺寸除可直接随附货运单的文件、信函类货物外,其它货物的长、宽、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低于以上标准者,由托运人加大包装。13: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注意事项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向承运人填交货物托运单,并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随附必要的有效证明文件。托运人应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托运人填交的货物托运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运单后,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要求包用飞机运输货物,应填交包机申请书,经承运人同意接受并签订包机运输协议书后,航空包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均应遵守民航主管机关有关包机运输的规定。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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