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的历史作用课件.ppt
第 3 课,王安石变法的历史作用,角色体验:假如你是北宋时期的一位农民、商人、财政官员、士兵,王安石变法会给你的生活带来什么变化?,商 人,假如你是个农民王安石变法的哪些措施给你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哪些变化?,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种子,粮食,免受高利贷盘剥开垦荒地,粮食增收务农时间赋税减轻,豪强地主利益受损,农业生产得到保障,王安石变法的哪些内容与你的利益有直接关系?为什么?,假如你是个大商人-,青苗法免役法事易法方田均税法,高利贷收入减少缴纳免役钱不能操控市场按土地数量如实缴纳赋税,豪强地主利益受损,国家财政收入增加,假如你是一名财政官员-,说一说王安石变法对政府财政收支有何影响?为什么?,青苗法免役法事易法方田均税法均输法保甲法保马法,获农民“青苗息钱”获“免役钱”收购滞销,贱买贵卖收取逃避的赋税节省宫廷开资节省军费节省养马费用,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一、积贫局面的改善,水利工程广为修建,保证了灌溉;耕地面积增加,农业生产发展,政府税收增加。,打破了大商人对市场的垄断;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清丈出大量隐瞒土地,增加了政府收入;部分农民免除赋税,得到实惠。,大大增加了政府收入;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生产发展;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政府财政收入增加,国库充裕(可供20年),积贫的局面大大改变.,历史作用,有些措施却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假如你是一名士兵-,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军器监,训练有素,战马勇猛,武器给力,战斗力增强,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更戍法中兵将分离的局面,提高了军队战斗力。,加强了封建统治秩序,维护了社会治安;既实现了兵农合一,又为精简军队创造了条件。,提高了马匹的质量和数量,政府节省开支。,武器产量增加,质量改善,二、积弱局面的改善,探究:王安石变法利国利民,最终的结局如何?为什么会有这种结局?,三、变法的命运,探究问题一:王安石变法中,存在哪些力量的斗争?各自有何表现?最终结局如何?,守旧派大官僚大地主,改革派王安石,皇帝宋神宗,1085年宋神宗死后,司马光任宰相,最终废除新法.,守旧派:激烈反对,百般阻挠,思考:大地主、大官僚为什么反对新法?王安石变法中的哪些法令触犯了他们的利益?,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取士之法。,新法一出台就遭到司马光等大官僚贵族和守旧势力的激烈反对。,在执行过程中,各地保守派纷纷变着法儿抵制新法。,偏偏又碰上连年大旱等自然灾害,保守派趁机大做文章。,太皇太后、皇太后也跑来哭诉:“王安石是要用新法搞得天下大乱。”,在激烈的斗争中,王安石顽强的推行者一项项改革措施。即使面临挫折也不放弃希望,显示了他过人的胆识、智慧和勇气!,1074被迫辞职,1075年复相继续改革!,王安石:高举“三不足”,智勇挽狂澜,天变不足惧 人言不足恤 祖宗之法不足守,祖宗之法也有弊端,朕大力支持改革!(前提是不会动摇我的统治哦),太皇太后、皇太后、众位大臣几乎都反对王安石变法,看来朕也不能支持他变法了,还是朕的江山要紧!,支持变法,态度动摇力度变小,宋神宗(10481085),变法取得一定成效,神宗去世后,新法被废除,三、变法的命运,1.结果,2.性质,王安石变法是在不触动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前提下,对生产关系进行的局部调整,是社会改良性质的改革。,3.失败原因,触犯大地主、大官僚利益,遭激烈反对。(阻力大),变法后期宋神宗的动摇和去世,保守派重新得势。,推行新法操之过急。,执行过程中用人不当,出现一些危害百姓的现象,引起不满。,材料:1074年,王安石被迫辞职,1076年,再次被迫辞职,此后,王安石退居江宁至死。1085年,宋神宗死去,司马光做了宰相,废除新法。,(1)局限性,变法没有触动大地主土地所有制,因此,不能从根本上摆 脱封建统治的危机。(积贫积弱),变法以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为出发点,农民的处境没有根本 的改变,负担依然沉重。,(2)现实原因,“我对王安石是怀抱着一种崇敬的念头的,实际上他是一位大政治家,在中国历史上很难找到和他比配的人。他有政见、有魄力,而难得的是他是比较以人民为本位的人。他在历史上出现的太早了,孤立无辅,形成了一个屈原以来的历史上的大悲剧”郭沫若,敢于斗争,面对困境毫不动摇的精神,不拘泥于传统,大胆创新的精神,忧国爱民,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比较商鞅变法和王安石变法的异同点,相同点:1)直接目的2)改革条件3)改革实质4)改革进程,富国强兵国君或皇帝的支持确立或维护封建统治曲折,旧势力强烈反对,社会大变革时期,封建社会中期面临统治危机,确立地主阶级统治,挽救封建统治危机,新兴地阶封建化改革,地阶自救改革(生产关系局部调整),成 功,失 败,王安石变法,背景,内容,作用,社会危机积贫积弱庆历新政,富国之法强兵之法取士之法,积贫局面的改善积弱局面的改善,对王安石变法的认识,背景目的性质作用局限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