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对华反倾销的新趋势和对策.doc
国外对华反倾销的新趋势和对策黎友焕,王凯* 黎友焕,广东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凯,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世界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摘要:随着我国出口贸易额的快速增长,遭遇的反倾销数量大幅增加,反倾销逐渐演变为贸易保护的手段,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愈加明显。本文研究国外对华反倾销的新趋势:近年来国外对华反倾销的趋势不降反升、对华反倾销的国家不断增多和反倾销的税率不断攀升等。本文同时研究了反倾销对我国产生的各种消极影响,以及我国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应采取的对策。关键词:反倾销 新趋势 对策The new trend and countermeasure of anti-dumping for our countryAbstract: As the fast development of Chinas export, the quantity of anti-dumping also increases quickly. The anti-dumping have become an important way for foreign countries to protect their trade, which have brought great negative effect to our economic growth. This paper studies the new trend of the anti-dumping for China, such as the quantity of the anti-dumping increasing fast and the anti-dumping tax rate remain rising. This paper also studies the negative influence for our country caused by anti-dumping, and the countermeasure to solve the problem.Keywords: Anti-dumping, new trend, countermeasure随着我国对外贸易高速增长和对外投资步伐加快,一些贸易伙伴频繁地对我国设置各种贸易和投资壁垒保护其国内产业和市场,我国遭遇的反倾销数量大幅增加。据WTO统计,从1995年至今,我国已经连续11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始终是全世界遥遥领先的反倾销头号目标国,在各类贸易壁垒中,反倾销是我国遭遇最早、对我国影响最大的措施。据商务部统计,截止到2006年10月,我国遭受国外贸易保护调查案件815起,涉案金额约230亿美元,发起国家地区38个,其中反倾销712起,金额172亿美元,反补贴4起,金额5000万美元,保障措施74起,金额21.5亿美元,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措施25起,金额36亿美元。一、国外对华反倾销的新趋势(一)近年来国外对华的反倾销数量不断攀升自1995年以来,我国一直是遭受国外反倾销最多的国家,从1995年到2006年,国外对华反倾销立案及在全球案件总数的所占的比例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如图1所示)。根据WTO的统计,1995年至2006年上半年,我国遭受其他WTO成员反倾销立案次数高达500起,2001年53起,2002年51起,2003年52起,2004年49起,2005年57起,2006年上半年32起;依国别排序,遭受印度调查86起,美国调查61起,欧盟调查60起,阿根廷调查47起,土耳其调查37起,南非调查25起,澳大利亚调查21起,墨西哥调查19起,加拿大和秘鲁调查各17起,巴西调查15起。我国占WTO成员反倾销总量的17%;遭受最终反倾销措施353起,占WTO成员反倾销总量的19%,而同期我国出口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则低得多,2005年也不到8%。这表明我国出口受到国外反倾销损害的频率大大高于一般国家,与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非常不相称。随着其他国家(地区)遭遇反倾销调查数量的减少,我国并没有出现同样的趋势,与世界反倾销的总体变化趋势相反,我国遭遇的反倾销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持续增多。全球针对我国的反倾销立案持续增长,尤其是在近两年内更加突出。但是,全球针对欧盟的反倾销案件却呈下降趋势。自从世贸组织成立以来,欧盟及其成员国曾经是其他国家实施反倾销措施的重点地区之一(如图3所示)。欧盟的反倾销立案数量减少与欧盟在争端和贸易保护案件的解决上所持的积极立场有跟很大的关系。图1 19952006年全球对华发起的反倾销案所占比例图2 全球针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情况图3 19952006年全球针对我国和欧盟的反倾销立案情况(二)2006年我国仍为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2006年上半年,我国遭到32起新发起反倾销调查,比位居第二的泰国和我国台北(6起)多4.3倍(如表3所示),比2005年同期(23起)增加了9起,增幅高达39%,占世界的比重进一步上升至37%(如图1所示)。根据对发展趋势预测和有关数据显示,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针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件还将继续增加并有越演越烈的势头。表3 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的前10名的国家(地区)时间2006年16月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的前10名的国家(地区)1995年1月2005年6月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的前10名的国家(地区)国家案件数国家案件数1我国32我国4692台湾6韩国2183泰国6美国1624美国5台湾1605巴西4日本1256印度4印度尼亚西1217韩国4印度1208马来西亚4泰国1119日本3俄罗斯9710俄罗斯3巴西84(三)对华反倾销的国家不断增加,少数发展中大国对华反倾销立案数量增长迅速自 1979 年第一例对华反倾销案开始后的十年中,只有美国、欧共体、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几个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我实施反倾销。而进入90年代,除了欧盟、美国仍然保持对华反倾销最高比例外,发展中国家对我国的反倾销也在显著增多,如墨西哥、阿根廷、智利、秘鲁、委内瑞拉、哥伦比亚等国也加入到对我反倾销的队伍中,成为对我国反倾销的另一支新生力量。根据WTO统计,1995年至2006年上半年,发展中国家对我国的反倾销立案数量为321起,占我国遭受反倾销立案总量的64%。其中,印度居第1位,占我国遭受国外反倾销总量的19%,明显高于居第2、3位的欧盟(13%)和美国(12%)。其他对我国实施反倾销较多的发展我国家还有阿根廷(9%)、土耳其(8%)和南非(5%)等国,上述三国分别居于对我国实施反倾销国家的第46位。截至2006年底,土耳其对我国正在实施措施的反倾销案件41起,保障措施5起,特别保障措施1起。东盟对我国正在实施措施的反倾销案件5起,保障措施案件6起。南非对我国产品仍在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案件14起。印度对我国产品仍在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案件76起。(四)对华反倾销的税率不断攀升国外对我国反倾销裁定征收的反倾销税率直线上升,在如此高的反倾销税率下,我国被诉产品很难再出口了。20世纪80年代对我国反倾销案件的简单平均加权的反倾销税率最高不超过63%,而到了90年代除个别年份外,这一税率多在80%,最高的达到了209.6%,远远超出了禁止出口的税率。在1993年4月15日,墨西哥对我国十大类4500种商品征收最高达1105%的反倾销税,堪称迄今世界贸易史上最高的反倾销税率。在2006年4月27日,印度反倾销调查局作出初裁,否定了我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申请,确定五家被抽样企业的倾销幅度在57.42%115.74%之间,12家未抽样企业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107.91%。2006年5月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宣布,对我国复合木地板征收30%反倾销税。2006年6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我国和我国台湾的弹簧垫圈日落复审案作出肯定裁决,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根据投票结果,对我国企业征收69.88%128.33%的反倾销税;对我国台湾地区的企业征收31.93%的反倾销税。2006年9月14日,土耳其对我国花岗岩反倾销案作出终裁,决定自即日起对自我国进口上述涉案产品征收每吨90美元的反倾销税。2006年10月5日,欧盟委员会对我国和越南产皮鞋正式启用反倾销措施,从7日起分别对两国皮鞋征收为期两年的16.5和10的反倾销税。印度还拟对中、泰轮胎征收反倾销税,拟对来自我国和泰国的一些卡车和公交车轮胎开征临时反倾销税,该税率可能高达71,并从2006年9月份开始实施轮胎进口新价格。二、国外对我国反倾销的消极影响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日益激励和不断升级,反倾销逐渐演变为贸易保护的手段,反倾销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愈加明显,主要表现在如下的几个方面。(一)挤压出口市场在此起彼伏的反倾销浪潮中,我国一些颇具国际市场竞争实力的产品惨遭封杀,许多拳头产品被完全逐出进口国市场;大量产品屡遭反倾销调查,也严重挫伤了国外企业对我国投资的积极性,一些新兴电子产品刚开始出口就遭到反倾销。对我产品的大量反倾销,事实上已成为我国出口的“拦路虎”,而且随着出口规模的逐年扩大,这一问题将长期地困扰我国。如在2006年10月19日,美国商务部对反倾销调查规则作出调整,规定我国企业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其使用的原料在市场经济国家的采购量超过其原料总量的33%,才能避免美国对该产品使用替代国价格来确定成本,进而依据这一成本来进行反倾销与反倾税率的判定。这一规则的修改将使得我国出口产品在美国被认定为倾销的机率大大增加。(二)反倾销很容易产生连锁反应国外对我国反倾销很容易产生连锁反应。第一,产品反倾销连锁反应,当一种涉案产品被一国征收反倾销税无法进入该市场时,企业会蜂拥转向另一个市场进行销售,结果会导致新一宗反倾销诉讼,如我国的彩电、纺织品等多种出口产品都曾在多个国外市场先后遭到反倾销调查后引起了连锁反应,极大地影响了这些产品正常出口。第二,国家反倾销连锁反应,这是指我国的某一产品在一国遭到反倾销后,很可能导致其他国家也对同一产品提起反倾销,在某些情况下,其他国家对我国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是出于防止出现“贸易转移”的考虑,即担心一旦我国产品被某国反倾销,就有可能大量转移到本国市场,冲击本国产业。第三,上下游企业生产经营和行业发展连锁反应,一个企业和行业的受损,必将影响其上下游企业的经营与效益,最终影响到上下游行业的发展。 (三)影响相关产业发展 俗语说“牵一发而动全身”,对我国反倾销不仅造成涉案产品出口的萎缩,也影响到了与其相关的其产业的发展。一种产品尤其是最终消费品的生产会牵涉到各种相关的上游产业产品的生产,如其零部件、附属产品、原材料,等等。如果该产品因对我反倾销失去市场,导致企业受到重创,而不得不减少产量,或是企业从此一撅不振,那么必然对该企业的上游产品生产造成影响,使其生产规模的相应减小。当一种产品遭受反倾销之后,还有可能进而向该产品的零部件扩散,从而影响到这些产品的出口和这些产业的发展。 (四)冲击国内市场外国对我反倾销势必使我国众多出口产品受阻于国门,只能转向本已相对饱和的国内市场,直接冲击国内同类产品,这样一来,国内同类产业的整体架构就会受到冲击。但是,国内市场基本处于一种稳定或者饱和的状态,产品的市场需求在短时间内不可能急剧增加,所以这些返销的出口品必然导致国内市场供求关系的不平衡,打乱正常的价格体系,使市场出现非常波动。如在1998年底欧盟对我国50余家彩电企业征收了44.6%的反倾销税,出口市场日益萎缩,进而转向国内市场,这也是我国国内彩电企业大演价格战的外因。三、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对策面对国外对我反倾销的新趋势,我国应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的能动作用,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反倾销形势。 (一)政府在应对国外对我国反倾销应采取的对策1完善我国原产地规则我国遭遇过多反倾销诉讼,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原产地规则过于简单、原产地标准过低、对国外原产地规则研究不够。由于世界产业结构发生变化,我国正成为“世界工厂”,特别是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原来过低的原产地规则已不适应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针对这种情况,政府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抓紧建立和完善我国原产地规则,制定服务于我国贸易政策的原产地标准,形成规范化管理。对我国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优势或生产能力相对较强的出口产品,要及时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较高”的原产地标准,并尽量与国际通用的标准接轨,防止外国产品利用在我国装配、加工,而作为我国产品出口并因此提起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诉讼。在规范我国原产地规则的同时,还应进一步研究主要贸易伙伴的原产地规则,熟悉其原产地规则在国家贸易中对反倾销的影响。对我国出口产品不利的原产地规则,应借鉴国际上的做法,采取相应的措施,使我国出口商在国外的反倾销调查中处于有利地位,以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2建立健全反倾销应诉机制为有效应对来自国外的反倾销,把反倾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必须建立反倾销应诉机制。第一,要引导企业积极应诉,保住被诉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作为反倾销应对土作的直接目标,把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作为反倾销应诉的终极目的。第二,培育应诉与受益的关联机制,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通过鼓励企业参与应诉,提高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不应诉的企业,则采取处罚性措施,并对以后的出口进行限制,从而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第四,积极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的作用,按照国际惯例,反倾销官司一般都由行业协会出面统一应诉。商业及行业协会在沟通政府与出口企业的关系上有着承上启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反倾销调查中具有政府及企业不可替代的规范和协调作用;通过规范本行业企业行为,尽可能减少国外反倾销调查案件的发生;通过组织本行业涉案企业应诉,尽可能减少国外反倾销调查案件的发生。3进一步加快市场经济的建设步伐,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待遇根据WTO的有关规定,反倾销主要是针对按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国外进行销售的产品。而对生产成本的认定主要有两种标准:对市场经济国家按其国内价格来认定生产成本: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由于存在价格扭曲,因此其生产成本不按其国内的市场价格来认定,而是选取某一第三国相同产品的生产成本认定。而在这一操作过程中就出现了很大的随意性和不可比性,这对非市场经济国家极为不利。目前,WTO成员国中,除欧盟等少数几个国家外,大多数国家仍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是我国企业应诉反倾销败诉率奇高的最主要原因,极大地制约着我国产品的出口,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由政府出面,通过双边谈判使更多的国家将我国从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排除。(二)企业应对国外对我国反倾销的对策1完善反倾销预警机制出口产品“倾销”预警包括出口产品“出口量”预警和“出口价格”预警。通过这两方面的预警,出口企业预先减少出口量和提高价格,尽早调整被认为“倾销”的出口行为,维持出口市场的稳定。第一,出口量预警。按照反倾销协议规定,如来自某一国的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被查明少于进口成员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3%,则该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通常应被视为可忽略不计,也就是说3%的标准就是进口国实施反倾销调查的警戒线。所以出口企业在可能出现有反倾销的苗头时,对某一产品的出口数量就要好好控制3%这个门槛。要做到预警防御,出口企业应通过了解进口国的进口情况,包括进口总量、进口国别、进口构成等,再通过主要出口企业间的协商或商会、行会协调,适当控制商品的出口规模及增长速度,以减少被反倾销的机会。第二,出口价格预警。根据反倾销协议,规定如倾销幅度按出口价格的百分比表示小于2%,则该幅度应视为微量,可忽略不计。换言之,如果进口国确定倾销幅度超过2%,则可能会实施反倾销调查。出口价格大大低于进口国同类产品的价格是引发国外反倾销的“导火线”,它不但诱发出口国产品出口量的急剧增加,而且可能作为进口国裁定倾销幅度的决定性因素。出口企业通过价格预警,一方面直接通过密切关注国际市场的价格行情和进口国的同类产品价格作出适当的调整,另一方面,通过出口量预警间接接收价格讯号,争取做到预防国外反倾销的“双保险”,有利于稳固和发展国外市场。2被诉企业要积极应诉如果出口产品被最终裁定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对于出口企业来说,这种影响很可能是灾难性的。我国企业必须认识到当面对国外反倾销起诉时要积极应诉。被列入反倾销“黑名单”的企业有的是希望别人应诉而自己搭便车,或者认为胜诉希望不大还要承担不菲的应诉费用,这些都是对世贸规则的误解。目前,世贸成员国已经比较普遍地采取了给予我国应诉企业分别裁决待遇的做法。3增强国际营销观念,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出口企业应尽快转换现有的竞争战略及策略,变“以廉取胜”为“以质取胜”。企业应学会运用非价格竞争手段,在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创汇率下工夫,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力争以质量、价格的双重优越占领市场。企业要真正懂得一个企业的低价出口不仅仅会招致该企业遭受反倾销,也不仅仅是该企业失去一个国家市场的问题,而可能是我国的一个行业失去一大片国家的市场。我国同一产品在几个或十几个国家和地区连续遭受反倾销并被逐出市场的事件,已是足以引起我们重视的惨痛教训。因此,企业不能着眼于因低价销售而换来的一时微利,要树立长期利益的观念,改变营销方式,采取非价格竞争策略。4采取迂回战术,绕开反倾销壁垒对反倾销反规避的有关规定,既要遵守,更要会用,我国企业要认识到反倾销、反规避是经营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企业要及时了解进口国的法规,依法行事,才能将贸易摩擦减少到最少程度。企业可以通过在进口国投资生产,就地销售,绕过反倾销壁垒。此外,改变产品结构,实施产品替代战略也不失为一种反倾销规避方式。当一种产品遭到反倾销时,企业迅速更新产品种类,用替代产品继续向贸易对象国出口。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应诉反倾销成本庞大,可以尝试一些避免直接冲突的方式,比如成立海外离岸公司,在当地注册国外品牌与外国商家进行业务往来,但产品仍在我国生产。等等。参考文献:周启良:“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特点、发展趋势及我国企业的应对策略”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李月芬:“我国何以成为世界头号反倾销目标”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6,(4)范宏宇:“国外对我国反倾销的特点及原因”J,经济纵横,2004,(8)黎友焕编著:国际贸易,中国商务出版社2003年11月黎友焕编著:国际金融,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年6月黎友焕编著:网络经济,西北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原文来源于广东商学院学报杂志2007年第4期)我的大学爱情观1、什么是大学爱情:大学是一个相对宽松,时间自由,自己支配的环境,也正因为这样,培植爱情之花最肥沃的土地。大学生恋爱一直是大学校园的热门话题,恋爱和学业也就自然成为了大学生在校期间面对的两个主要问题。恋爱关系处理得好、正确,健康,可以成为学习和事业的催化剂,使人学习努力、成绩上升;恋爱关系处理的不当,不健康,可能分散精力、浪费时间、情绪波动、成绩下降。因此,大学生的恋爱观必须树立在健康之上,并且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是十分有必要的。因此我从下面几方面谈谈自己的对大学爱情观。2、什么是健康的爱情:1) 尊重对方,不显示对爱情的占有欲,不把爱情放第一位,不痴情过分;2) 理解对方,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鼓励,并以对方的幸福为自己的满足; 3) 是彼此独立的前提下结合;3、什么是不健康的爱情:1)盲目的约会,忽视了学业;2)过于痴情,一味地要求对方表露爱的情怀,这种爱情常有病态的夸张;3)缺乏体贴怜爱之心,只表现自己强烈的占有欲;4)偏重于外表的追求;4、大学生处理两人的在爱情观需要三思:1. 不影响学习:大学恋爱可以说是一种必要的经历,学习是大学的基本和主要任务,这两者之间有错综复杂的关系,有的学生因为爱情,过分的忽视了学习,把感情放在第一位;学习的时候就认真的去学,不要去想爱情中的事,谈恋爱的时候用心去谈,也可以交流下学习,互相鼓励,共同进步。2. 有足够的精力:大学生活,说忙也会很忙,但说轻松也是相对会轻松的!大学生恋爱必须合理安排自身的精力,忙于学习的同时不能因为感情的事情分心,不能在学习期间,放弃学习而去谈感情,把握合理的精力,分配好学习和感情。3、 有合理的时间;大学时间可以分为学习和生活时间,合理把握好学习时间和生活时间的“度”很重要;学习的时候,不能分配学习时间去安排两人的在一起的事情,应该以学习为第一;生活时间,两人可以相互谈谈恋爱,用心去谈,也可以交流下学习,互相鼓励,共同进步。5、大学生对爱情需要认识与理解,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一) 明确学生的主要任务“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大学时代是吸纳知识、增长才干的时期。作为当代大学生,要认识到现在的任务是学习学习做人、学习知识、学习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校大学生要集中精力,投入到学习和社会实践中,而不是因把过多的精力、时间用于谈情说爱浪费宝贵的青春年华。因此,明确自己的目标,规划自己的学习道路,合理分配好学习和恋爱的地位。(二) 树林正确的恋爱观提倡志同道合、有默契、相互喜欢的爱情:在恋人的选择上最重要的条件应该是志同道合,思想品德、事业理想和生活情趣等大体一致。摆正爱情与学习、事业的关系:大学生应该把学习、事业放在首位,摆正爱情与学习、事业的关系,不能把宝贵的大学时间,锻炼自身的时间都用于谈情说有爱而放松了学习。 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是一份责任和奉献。爱情是奉献而不时索取,是拥有而不是占有。身边的人与事时刻为我们敲响警钟,不再让悲剧重演。生命只有一次,不会重来,大学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爱情观。(三) 发展健康的恋爱行为 在当今大学校园,情侣成双入对已司空见惯。抑制大学生恋爱是不实际的,大学生一定要发展健康的恋爱行为。与恋人多谈谈学习与工作,把恋爱行为限制在社会规范内,不致越轨,要使爱情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在我看来,真正的爱情是表现在恋人对他的偶像采取含蓄、谦恭甚至羞涩的态度,而绝不是表现在随意流露热情和过早的亲昵。”(四) 爱情不是一件跟风的事儿。很多大学生的爱情实际上是跟风的结果,是看到别人有了爱情,看到别人幸福的样子(注意,只是看上去很美),产生了羊群心理,也就花了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爱情(五) 距离才是保持爱情之花常开不败的法宝。爱情到底需要花多少时间,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有的大学生爱情失败,不是因为男女双方在一起的时间太少,而是因为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多。相反,很多大学生恋爱成功,不是因为男女双方在一起的时间太少,而是因为他们准确地把握了在一起的时间的多少程度。(六) 爱情不是自我封闭的二人世界。很多人过分的活在两人世界,对身边的同学,身边好友渐渐的失去联系,失去了对话,生活中只有彼此两人;班级活动也不参加,社外活动也不参加,每天除了对方还是对方,这样不利于大学生健康发展,不仅影响学习,影响了自身交际和合作能力。总结:男女之间面对恋爱,首先要摆正好自己的心态,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重应有的品格,千万不要盲目地追求爱,也不宜过急追求爱,要分清自己的条件是否成熟。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明确大学的目的,以学习为第一;规划好大学计划,在不影响学习的条件下,要对恋爱认真,专一,相互鼓励,相互学习,共同进步;认真对待恋爱观,做健康的恋爱;总之,我们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念,让大学的爱情成为青春记忆里最美的风景,而不是终身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