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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项目进度控制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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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项目进度控制办法.doc

    咸审发201167号咸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咸阳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进度控制办法等6项办法、规定、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处各业务科:为落实国家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结合省审计厅有关进度控制等办法,市审计局制定了咸阳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进度控制办法、咸阳市审计局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办法、咸阳市审计局审计组组长、主审管理办法、咸阳市审计局审计组现场协调和例会规定、咸阳市审计局审计前学习培训制度、咸阳市审计局审计组现场总结会及审计组成员成果登记办法等6项办法、规定、制度,已经局处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主题词:审计 制度 通知 咸阳市审计局秘书科 2011年6月22日印发咸阳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进度控制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了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强化审计项目计划执行过程控制,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成本,根据陕西省审计厅审计项目计划进度控制及考核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审计(含审计调查,下同)项目进度控制是指对完成审计项目规定时限的控制与考核。对审计项目从审计调查、现场审计到出具审计报告实行全过程进度控制。审计项目进度控制分为审计项目实施进度控制和审计报告进度控制。第三条 法规科具体负责对审计项目进度进行日常登记、检查、通报和考核。第四条 审计业务科建立本科审计项目进度台账,及时登记实施的审计项目进度情况。第五条 法规科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应当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及审计项目核定的任务,明确各审计项目完成时限。第六条 审计项目现场实施时限,应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一般审计项目审计组现场审计时间不得超过25个工作日(指有效工作日,下同),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集团公司审计和其他重大事项的现场审计时间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5个工作日。对于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以及上级审计机关授权项目,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规定时限完成。第七条 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完成时限,明确审计项目进点、现场审计实施结束、提交审计报告和汇总审计报告的具体时间。第八条 审计组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通过协调、例会、AOOA交互等,加强审计组现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第九条 审计组应根据计划确定的时间要求和核定工作量,保证质量,按期完成。因审计实施情况变化,确需延长现场审计工作时间的,审计业务科应填写审计项目延长时限审批表,经分管领导、总审计师同意,局长批准后送法规科。第十条 审计组应当在现场审计结束后及时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起草、审核工作,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草拟征求意见稿的时间一般为:大型审计项目15个工作日;中型审计项目10个工作日;小型审计项目5个工作日。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应当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遇有特殊情况最多可顺延5个工作日。第十一条 审计组应当在收到被审计单位书面回复意见之日起,大型审计项目10个工作日,中型审计项目7个工作日,小型审计项目4个工作日内,研究、核实被审计单位意见,修改审计报告并提交法规科审理。审理后,如有需要重新取证核实的问题,提交审计报告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第十二条 上述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现场审计结束之日至审计组所在业务科向法规科提交审计结果类文书时限,最长的不得超过2个月。第十三条 法规科审理业务科出具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发现其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未全部完成或重要问题未在报告反映等问题需要业务科补正的,应及时通知业务科限期补正,补正工作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法规科应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理意见书。第十四条 法规科提出审理意见后,业务科应及时完善审计报告和其他资料,并向局审计会议提交审计报告,同时填写审计会议审批表,经各领导审批后送法规科,法规科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求,商主持审计会议的局领导确定审计会议时间。第十五条 审计报告经局审计会议审定后,业务科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送法规科复核,如审计会议需要进一步查证的审计项目,查证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规科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代拟稿的复核工作。第十六条 业务科应将审计项目进度台账经科长审核签字后,随月季度统计报表报法规科。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第十七条 审计组应当及时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向法规科报送检查结果。第十八条 法规科对审计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审计报告进度情况两个月通报一次,按季度通报考核情况。第十九条 法规科运用计算机技术手段,结合AOOA交互等措施,对审计项目实施进度管理与控制,对未按计划进度的审计项目,应及时进行提示和督办。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咸阳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进度控制办法(咸审发200463号)同时废止。审计项目延长时限审批表 科室 业务科负责人被审计单位(项目)审计实施起始日期审计报告起始日期实施(报告)延长起止日期 延时 理 由 分管领导总审计师 局 长备 注咸阳市审计局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实施方案编制行为,提高审计实施方案编制质量,增加审计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根据国家审计准则和陕西省审计厅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审计组实施审计(含审计调查,下同)项目,应当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第三条 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定程序:(一)审计实施方案由审计组组长负责编制,对审计机关已经下达审计工作方案的,审计组应当依照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二)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三)收集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等相关资料;(四)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五)小型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当经审计业务科长审定,中型及中型以上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应经业务科讨论,并报分管局领导审定。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应报局长或局处长办公会议审定。第四条 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性质、组织结构; (二)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业务活动及其目标; (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四)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和业务管理体制; (五)适用的业绩指标体系以及业绩评价情况; (六)相关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 (七)相关信息系统及其电子数据情况; (八)经济环境、行业状况及其他外部因素; (九)以往接受审计和监管及其整改情况; (十)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第五条 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的方法包括:(一)书面或口头询问被审计单位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二)检查有关文件、报告、内部管理手册、信息系统的技术文档和操作手册;(三)观察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场所、设施和有关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四)追踪有关业务的处理过程;(五)分析相关数据。调查了解上述情况后,应做出相应的书面纪录。第六条 审计组应根据调查情况,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应对措施。第七条 审计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目标; (二)审计范围; (三)审计内容、重点及审计措施,包括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措施; (四)审计工作要求,包括项目审计进度安排、审计组内部重要管理事项及职责分工等。 采取跟踪审计方式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对整个跟踪审计作出统筹安排。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列明专项审计调查的要求。第八条 根据不同审计类型和审计项目确定审计目标,一般应包括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确定审计目标时,应当参考下列因素:(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相关政策;(二)政府、审计机关、有关部门对审计项目的要求;(三)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四)审计组人员的业务能力、审计经验;(五)审计的时间;(六)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第九条  审计范围包括:(一) 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所属的会计期间:(二) 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三)需要延伸审计的单位;(四)有关审计事项。 第十条 审计内容包括实现审计目标所需实施的具体审计事项以及要达到的具体审计目标。审计事项一般按照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业务活动或者会计报表项目划分。第十一条 确定审计重点的依据包括:(一)上级机关的部署和领导的要求;(二)本行业存在的典型性、代表性、普遍性问题;(三)审计组对审前调查所取得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性复核,关注资料间的异常关系和异常变动,分析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和线索,确定审计重点。第十二条 审计应对措施包括: (一)评估对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确定是否及如何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评估对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确定是否及如何检查相关信息系统的有效性、安全性; (三)确定主要审计步骤和方法; (四)确定审计时间; (五)确定执行的审计人员;(六)其他必要措施。第十三条 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应当确定审计的步骤和方法。第十四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计组应当及时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方案发生变化的; (二)审计目标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重要审计事项发生变化的; (四)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审计组人员及其分工发生重大变化的;(六)需要调整的其他因素。第十五条 审计组调整审计实施方案中的下列事项,应当报经分管局领导批准: (一)审计目标; (二)审计组组长; (三)审计重点;(四)现场审计结束时间;(五)其他特殊事项。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咸阳市审计局审计组组长、主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了加强审计业务管理,明确审计组组长和主审的职责,提高审计质量,根据陕西省审计厅审计组组长、主审管理办(试行),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审计组组长一般由业务科长担任,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组组长由局处领导指定或兼任。第三条 业务科科长、副科长参加审计组时,应完成审计实施方案中分配的工作,指导、监督审计组的工作,支持审计组组长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四条 审计组组长工作职责:(一)组织开展审计前培训工作;(二)编制或审定审计实施方案;(三)承担相应的审计查证业务工作;(四)组织实施审计工作; (五)督导审计组成员的工作; (六)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七)配置和管理审计组审计资源; (八)负责审计现场协调,组织召集审计例会和审计组现场总结会;(九)负责计算机技术方法在审计中的应用,组织上传审计组数据包;(十)负责起草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审计建议书、专题报告、审计信息;(十一)组织填写咸阳市审计局审计组成员成果登记表和咸阳市审计局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登记表; (十二)负责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落实;(十三)其他工作。第五条 审计组进点前,审计组组长应组织审计组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确定审计应对措施,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殊情况下,审计组进点后由审计组组长组织审计组开展调查了解和编制实施方案。第六条 审计组组长应按照法定程序和审计实施方案组织审计组开展现场审计工作。第七条 审计组组长应开展现场协调工作。组织召开审计组现场例会,及时了解、沟通审计情况,统筹、安排审计工作。第八条 根据审计实施情况,审计组可对审计实施方案予以调整。对审计目标、审计组长、审计重点等作出调整的,按原审计实施方案审定程序报批。第九条 审计组起草审计报告前,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组成员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审核,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第十条 审计组组长应当从下列方面督导审计组成员工作:(一)向审计组成员安排布置审计事项和审计措施;(二)检查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进展,评估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质量,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给予审计组成员必要的工作培训和指导。第十一条 审计组起草审计报告前,审计组组长应组织审计组讨论确定下列事项:(一)评价审计目标的实现情况;(二)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完成情况;(三)评价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四)提出审计评价意见;(五)评估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要性;(六)提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意见;(七)其他有关事项。审计组对讨论情况及其结果进行记录,在此基础上,形成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第十二条 审计组组长应向所在科室报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等,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局长汇报。第十三条 审计组组长要及时向审计管理系统上传审计数据包。第十四条 审计组组长应科学合理安排审计时间,督促审计组成员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要求完成审计任务。需延长审计现场时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第十五条 审计组组长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 (一)因审计实施方案编制或者组织实施不当,造成审计目标未能实现或者重要问题未被发现的; (二)审核未发现或者未纠正审计证据不适当、不充分问题的; (三)审核未发现或者未纠正审计工作底稿不真实、不完整问题的; (四)得出的审计结论不正确的; (五)审计组起草的审计文书和审计信息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的; (六)提出的审计处理处罚意见或者移送处理意见不正确的; (七)对审计组发现的重要问题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的;(八)违反法定审计程序的。第十六条 审计组组长对第十五条所列事项承担责任的认定和追究,按照咸阳市审计机关审计执法责任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中型和中型以上审计项目审计组可以设立主审。主审根据审计分工和审计组组长的委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收集开展审计前培训的相关资料;(二)起草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文书和审计信息; (三)对主要审计事项进行审计查证; (四)协助组织实施审计; (五)督导审计组成员工作; (六)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七)负责计算机技术、方法在审计过程中的应用,协调上传审计组数据包;(八)协助组长召集审计例会和审计组现场总结会;(九)组织填写咸阳市审计局审计组成员成果登记表和咸阳市审计局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登记表; (十)协助负责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落实; (十一)组织审计项目归档工作;(十二)完成审计组组长委托的其他工作。第十八条 审计组组长将其工作职责委托给主审或者审计组其他成员的,应在审计实施方案中明确。审计组组长仍应当对委托事项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成员在受托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咸阳市审计局审计组现场协调和例会规定(试行)第一条 为加强审计现场管理,提高审计质量,根据陕西省审计厅审计组现场协调和例会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审计组实行现场协调和例会制度。审计组组长负责审计组现场协调和召集审计组例会。审计组成员参加审计组现场例会。第三条 审计现场协调的主要内容:(一)了解审计组成员的工作情况;(二) 衔接审计组成员之间的工作,指导调整、安排解决日常业务问题,避免发生重复检查和漏查的事项;(三)纠正审计查证事项发生偏差; (四)协调与被审计单位、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事项;(五)协调与局处相关科室的事项。第四条 审计组现场例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有书面会议记录。第五条 审计组现场例会的主要内容: (一)沟通审计情况。审计组成员要及时汇报本周审计进展情况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组长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审计组成员审计情况和工作进度;(二)完善审计方案。审计组成员对审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要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审计实施方案;(三)安排审计任务。在分析审计情况和完善审计实施方案基础上,研究安排下周审计任务。第六条 审计组现场协调和例会制度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咸阳市审计局审计组现场协调和例会记录科室:审计项目审计组长及成员现场协调和例会时间 例会内容咸阳市审计局审计前学习培训制度(试行)第一条 为了加强审计业务管理,提高审计质量,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审计组进点审计前(以下简称“审前”),应进行审前学习培训。第三条 审前学习培训由审计组组长负责组织,审计组全体成员参加。第四条 审计组组长(或主审)应做好审前学习培训的学习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第五条 审前学习培训内容:(一)被审计单位和行业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以及普遍存在的问题;(二)被审计单位和行业执行的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及行业特殊规定,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和业务管理体制;(三)结合以前年度审计情况,了解被审计单位常见审计风险点;(四)学习讨论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目标、审计重点,研究审计方法;(五)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重点专业、理论知识;(六)绩效审计适用的业绩评价指标;(七)开展计算机审计相关的要求;(八)审计纪律、廉政规定。第六条 审前学习培训内容要形成会议记录,存入审计档案。第七条 审前学习培训应达到的目的:(一)熟悉被审计单位和行业的基本情况,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二)掌握审计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审计分工、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步骤;(三)了解掌握审计对象所属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相关财政、金融知识和基本理论知识。(四)掌握业绩的评价指标和计算机审计相关的要求。第八条 审前学习培训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咸阳市审计局审计组审前学习培训记录科室:审计项目审计组长及成员审前学习培训时间 审前学习培训内容咸阳市审计局审计组现场总结会及审计组成员成果登记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改进审计管理,创新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根据陕西省审计厅审计组现场总结会及审计组成员成果登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审计组现场总结会,是指审计业务科审计(含审计调查,下同)现场实施阶段结束时,召开总结会对审计实施过程和审计结果进行总结和讲评。审计组成员成果登记,是指对每个审计组成员审计发现问题、撰写信息情况及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登记。第三条审计项目均实行审计组现场总结会制度;跟踪审计项目在年终进行。审计组成员(不含局领导)参加的每个审计项目均应进行审计组成员成果登记。第四条审计组现场总结会由实施审计项目的审计组组长负责组织,审计组成员参加。业务科长应参加本科所有项目的总结会,大型审计项目现场总结会分管局处领导参加。第五条审计组现场总结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方案执行。审计实施过程是否依据审计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组织方式及人员分工的合理性、有效性,实施方案的调整及执行情况等。(二)审计质量。审计过程各个环节质量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审计发现问题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补救措施的制定、实施情况等。(三)审计成果。归纳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包括信息利用、案件线索、综合报告资料等。研究需要进一步分析、提炼的思路和要点。绩效审计开展情况。(四)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审计和其他审计软件的运用情况,数据包报送情况。(五)审计纪律。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遵守审计纪律和廉政纪律情况。(六)改进措施。分析审计组在审计现场实施中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审计人员的收获与不足,努力的方向及改进措施。第六条审计组现场总结会应有书面会议记录,设立专门记录本,并形成书面总结。第七条审计组成员成果登记由审计组成员个人填报审计组成员成果登记表、审计成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在现场总结时对审计发现问题、撰写信息情况及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登记;属两人以上合作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分清主次,明确记载。咸阳市审计局审计组成员成果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别送交法规科和装入审计档案中。咸阳市审计局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送交监察室和装入审计档案中。第八条 审计组现场总结会及审计组成员成果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考核。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附件: 1. 咸阳市审计局审计组成员成果登记表 2. 咸阳市审计局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登记表 咸阳市审计局审计组现场总结会记录科室:审计项目审计起止日期审计组长及审计组成员现场总结会时间总结会内容 下面是赠送的保安部制度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谢谢!保安部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津法规,按照#年度目标的要求,做好#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全体人员和公私财物的安全,保持#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工作秩 序。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意识和防火知识,配备、配齐#各个楼层的消防器材,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确保#各通道畅 通,严防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三、严格贯彻值班、巡检制度,按时上岗、到岗,加经对重要设备和重点部位的管理,防止和打击盗窃等各种犯罪活动,确保#内外安全。四、加强保安队部建设,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认真贯彻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保安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勤奋工作,秉公执法,建设一支思想作风过硬和业务素质精良的保安队伍。11、保持监控室和值班室的清洁干净,天天打扫,窗明地净。12、服从领导安排,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5、积极扑救。火警初起阶段,要全力自救。防止蔓延,尽快扑灭,要正确使用灭火器,电器,应先切断电源。6、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维护火场秩序,保证进出道路畅通。看管抢救重要物资,疏散危险区域人员。  九、协同本部门或其他部门所进行的各项工作进行记录。   保安员值班操作及要求 一、交接岗1、每日上午9时和下午 19时 为交接岗。2、交接岗时将当班所接纳物品清点清楚,以及夜班所发生的情况未得到解决的需>面汇报。检查值班室内外的卫生状况,地面无纸屑,桌面无杂物,整齐清洁。二、执勤1、7:50 8:10、13:50 14:10立岗迎接上班人员;12:00 12:20 、18:00 18:20立岗送下班人员。2、值勤时做到遇见领导立岗,检查物品立岗,外来人员进出立岗。3、门卫室值勤时,应做到坐姿端正,注视监视器的动态,做好接待工作,值勤期间不看书报电视,听收音机。不与无关人员聊天,劝阻无关人员不要在门卫室寄存物品或打电话,禁止打瞌睡。4、维持门口秩序,使之保持畅通。5、熟记消防,报警,救护及内部联系电话。三、巡逻巡逻是防盗及发现#有不安全因素的重要措施。1、每天按照巡检制度定时轮流巡逻。2、巡逻时思想集中,保持高度警惕,不吸烟,不与无关人员闲聊,并将每一点所发生情况记录清楚,巡逻时做到勤走动,勤思考,勤观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白天加强对观众区、办公区及楼道的巡逻,夜晚以机房为重点进行检查,每晚零点之后巡查不少于两次。四、防火工作1、严格门卫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2、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电源和火种,应予以切断和熄灭,应报告#领导采取相关措施。3、值勤时发现物质储存,保管不符合防火要求,消防器材移作他用及非正常使用灭火器,应及时阻止,并报告,提请有关部门整改。4、发生火灾先拨打 119 向消防部队报警,并立即报告#领导。报警时简要讲清#地址,电话号码及火情,同时派人在门口接应,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向消防人员介绍水源,总电闸部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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