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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减免收费项目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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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减免收费项目目录.doc

    一、取消减免收费项目目录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27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1247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7、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882号)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67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们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各地区和部门出台的收费项目与本通知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相类似的,一律予以取消。二、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和停止征收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核发证照所需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拨付。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其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2009年1月1日前有关收费资金余额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原规定渠道全部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认真落实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也不得以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各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停止征收收费项目的,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要全面清理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予以公布取消,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附件: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共92项)发展改革部门:      1.农业化学物质产偏行政保护费(已随职能调整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2.收费许可证工本费      3.煤炭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教育部门      4.义务教育杂费(已于2008年9月1日起停止征收)      5.义务教育借读费      6.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位及文凭认证费      7.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报名费和评审费      8.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费      9.学位证书工本费      10.高等学历文凭工本费      11.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工本费      12.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      13.高校保送生综合能力考试考务费  公安部门      14.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登陆证、船员住宿证、登轮证、停留许可证、搭靠外轮许可证、机动车辆出入境查验卡)      15.暂住证(卡)工本费      16.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民政部门      17.社会团体登记费      18.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和变更登记费  司法部门      19.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财政部门      2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21.珠算证书工本费      22.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工本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3.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工本费      2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25.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工本费      26.劳动合同鉴证费      27.劳动争议仲裁费      28.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29.外国人就业证工本费      30.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工本费      31:人才流动中心,收取的协调调出调入争议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3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      33.工程定额测定费      3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含工业、交通、民用、市政公用等工程和建筑构件)      35.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工本费      36.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印章工本费      37.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收取的协调调入调出争议费  铁道部门      38.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39.铁路工程质量监督费  交通运输部门      40.海员证(含加急)工本费      41.船员适任证书(含海船及内河船舶)工本费一      42.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工本费      43.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工本费      44.海员服务薄工本费      45.航海专业培养费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46.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工本费、  水利部门      47.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农业部门      48.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不含检疫费)      49.兽药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50.兽药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51.新饲料添加剂审批费      52.进口饲料添加剂注册审批费      53.农机服务费      54.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收取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和培训费  商务部门      55.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工本费      5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费      57.最终用户证明书费      58.技术引进合甩批准证书费几、      59.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证工本费  卫生部门      60.护士注册费、      61.执业医师注册费(含执业医师证书费)      62.消毒药械审批费      63.化妆品审批费      64.新资源食品申请审评费      65.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66.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      67.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及考核合格证工本费      68.医师资格证书工本费  科技部门      69.大型精密仪器协作共用费  中直管理局      7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中编办      71.事业单位登记费  海关部门      72.货物进出口证书工本费      73.单证收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74.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      75.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民航部门      76.民航从业人员执照工本费  新闻出版部门      77.出版物条形码胶片费      78.印刷产品质量委托检验费      79.新闻出版岗位培训费  安全监奋管理部门      80.职业、矿山安全卫生检验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1.医疗器械生产准许证审查费      8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83.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审评费  旅游部门      84.导游证IC卡工本费  国管局      8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      86.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  保监会      87.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工本费      88.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工本费      89.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工本费  证监会      90.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工本费  国家外国专家局      91.外国专家证书工本费      92.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教材工本费      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共8项)  水利部门      I.取水许可证费  农业部门      2.种子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3.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林业部门      4.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5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食品药品监替管理部门      6.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工本费      7.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工本费      8.制剂许可证工本费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国家档案局、司法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卫生部、文化部、海关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措施意见的分工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032号)的要求,我们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11年2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二、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相关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相关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其相关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本通知生效前有关收费资金余额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原规定渠道全部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单位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各级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项目的,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1月30日 附件: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教育部门1、中小学阅读图书评审费二、公安部门2、往来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收费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3、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四、交通运输部门 4、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5、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五、工业和信息化部门6、卫星转发器信道费六、农业部门7、农药改变剂型登记费8、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人工驯养、繁殖动物资源保护费)七、文化部门9、音像制品防伪标识费八、卫生部门10、疫情处理费11、卫生质量检验费 九、海关部门12、施封锁成本费十、税务部门13、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十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4、营业执照副本收费1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收费16、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收费17、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和年检收费18、私营公司分公司年检收费19、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变更登记费20、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21、分公司年检收费22、非公司制企业分支机构年检费2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费24、国际注册手续费(商标注册申请)25、国际注册手续费(续展注册申请)26、国际注册手续费(转让注册申请)27、国际注册手续费(变更注册申请)28、国际注册手续费(延展注册申请)29、国际注册手续费(商标申请基础翻译费)十二、林业部门30、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人工驯养、繁殖动物资源保护费)十三、档案部门31、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收费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贸促会、国土资源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现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二、上述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二)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三)海关部门收取的海关监管手续费。(四)商务部门收取的装船证费、手工制品证书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五)质检部门收取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六)贸促会收取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ATA单证册收费。(七)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八)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九)农业部门收取的农机监理费(含牌证工本费、安全技术检验费、驾驶许可考试费等)、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和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十)林业部门收取的林权证工本费。(十一)旅游部门收取的星级标牌(含星级证书)工本费、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工本费。(十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收取的清真食品认证费。(十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同级财政部门应统筹安排相关部门的经费预算,保证其正常履行职责。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收费单位认真落实本通知的规定,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使小型微型企业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本通知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六、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27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我们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取消部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253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此前,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规定取消的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有关地方仍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应一律取消。二、取消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三、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欠收入,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渠道全额上缴国库。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项目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五、切实加强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批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设立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的规定,分别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并在发布实施的文件中予以注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设立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未经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的,企业可以拒绝缴纳。附件: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 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253项)地区序号收费项目出台的文件河 北1海蜇资源费冀牧渔字1991262号、冀牧渔(管)字1991390号2临床检验质控成本费冀财综字199878号、冀价行费字1998210号、冀政办函200857号3著名商标评审费冀财综20007号、冀财综200751号山 西4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工本费晋财综200359号、晋价费2003238号、晋财预200747号5文物修筑维修、考古钻探工程监督收费晋财综1999175号、晋财预2009141号6城市消防设施配套费晋财综1995123号、晋财预20028号7地价评估费晋价涉字1992390号、晋财预20034号8土地使用管理费91晋土管(计)字第001号、晋财预200396号9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费晋国资综字199323号、晋财预20034号10矿区管理费晋政办发198941号、晋煤财字1989167号11企业管理费晋政办发198941号、晋煤财字1989167号12考古发掘费晋价涉字199261号、晋财预2009141号内蒙古13水上安全监督检查费内交港发1993243号14新型建筑材料登记证书工本费内财非税2005462号、内发改费字2006851号15新型建筑材料抽检费内财非税2005462号、内发改费字2006851号16新型建筑材料报刊公告费内财非税2005462号、内发改费字2006851号17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桥涵补偿费内交路发1998383号18征占用林地管理费内林政字1993127号19林木种苗检验费内价费字199724号20林木种苗仲裁检验费内价费字199724号吉 林21公路超限运输赔(补)偿费吉省价收字20018号、20045号、吉财非税2008186号、吉省价收联字200980号22草原使用管理费吉畜牧(草)联字1987第152号、吉农(畜)联字1994269号、吉财非税2008186号23嫩江堤坝维护费吉发改收管联函字2007110号,吉财非税2008186号24地面卫星设施管理费吉省价收函字1992第73号黑龙江25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黑政发200252号26土地证书年度确认登记费黑土199692号27城镇治安看护费省政府2002年第3号令28消防安全培训费黑公(通)字200245号29标准门牌工本费黑财综字2002118号30机动车驾驶员教练标志牌黑财综200645号31交通建设费黑财综2008110号32电工与电力承装施工单位培训费黑财综200232号33贷款抵押登记证工本费黑政发200186号、黑财综200443号34特种设备运行牌照(使用注册登记证费和发行费)黑价联字200878号35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工本费黑财综2003198号36房产档案出证费(产权咨询服务费、户籍证明费)黑价联字199814号37各级医院评审费黑卫财字199250号上 海38卫生资料查询及复印费沪价行1996221号39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计算机为单位提供人口资料查询服务)沪价费199478号江 苏 40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抗震设计审查费苏价服200426号、苏财综200411号、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41门(楼)牌收费苏价费1996402号、苏财综1996146号、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苏价费函200339号、苏财综200338号、苏价费20045号、苏财综20042号、苏价费2005159号、苏财综200536号、苏价费2005320号、苏财综200582号42设备中标服务费苏价费2000342号、苏财综2000188号、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43非农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苏价涉1994306号、苏财综1994183号、苏土计1994128号44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苏政发1997113号、苏价服2002328号、苏财综2002128号、苏价服函200310号、苏财综20035号、苏价服200991号、苏财综200910号45人防经费(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收取的)苏政办发2001140号、南京战区2002联字第1号、苏防办字200252号、苏财综2002107号、苏价服2002294号、苏地税发2002107号46标准现行性确认费(采用国际标准确认费)苏标发1992188号、苏价费字1992143号、苏财综1992122号47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检验收费苏财综1996155号、苏价费1996376号48矿山安全技术检测收费苏价涉字1991151号、苏财综1993198号、苏价费字1993216号49生猪定点屠宰收费苏政办发199693号、苏政办发19979号、苏政办发200211号、苏财综2004125号、苏价农2004485号、苏财综2004170号50云台山人防隧道工程有偿使用费苏价涉1994177号、苏财综1994112号、苏防办字199464号浙 江51船名牌工本费浙价费2007270号52医疗仪器质量检测费浙价费1997219号、浙价费199862号53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浙价费1999482号54棉花品级实物标准收费浙财综字200282号、浙价费2002195号安 徽55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费皖价行费字1996359号福 建56交通监理收费闽(政)198813号、闽财预200230号57门牌、幢牌工本费闽价费2005522号、闽价房2008343号58新项目新产品可行性论证费闽价费1996197号59进口废物风险评价费闽财综199710号、闽财预200230号、闽价费2008493号60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闽价费2001149号、闽交路政200210号61民兵预备役训练费闽委发19993号、闽价费2000248号、闽财综200046号江西62客运线路牌工本费赣计收费字2002567号63船舶登记薄工本费赣计收费字2002567号64船牌名及航行签证簿工本费赣计收费字2002567号65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工本费赣计收费字2002567号66瓶装液化气计量标识费赣价费字2001151号、赣财综200449号67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收费赣财综字199475号、赣价费字199431号68生猪肉品检验(疫)收费赣价费字1993066号、赣发改收费字20041181号69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费赣财综字200888号70考古勘查、发掘收费赣价费字199937号71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司法鉴定收费赣发改收费字2006163号72契证工本费赣财综字2000118号73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工本费赣发改收费字20041052号74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资格证书、标牌工本费赣价费字2001137号75楼、门牌安装工本费赣发改收费字200432号76计算机安全监察收费赣价费字2001104号、赣财综字200137号、赣计收费字2003819号77消防安全培训收费赣发改收费字20061569号78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赣财综字1996139号、赣价行字199678号79卫生服务费赣计收费字200272号80过渡费(含夜渡费)赣财综字200052号81超限运输赔(补)费赣计收费字2002555号82节能监测收费赣财综字199252号、赣价费字199256号83省外引进水产种苗检验检疫收费赣农渔字200004号84娱乐场所审核合格证工本费赣价费字2001123号85网络文化准营证工本费赣价费字2001100号86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培训收费赣发改收费字200718号87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收费赣发改收费字200613号、赣发改收费字20061170号88盐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赣价费字1990110号、赣财综字1990118号89体育经营许可证、体育经营登记证工本费赣财综字199963号、赣计收费字2003818号90政府大院单位垃圾清运费赣价费字200025号 91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收费赣价费字199983号山 东92浅海滩涂资源费1992年省政府第39号令93门楼牌工本费鲁财综字200042号、鲁价费发2000178号、鲁价费发2006223号94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费鲁财综200265号、鲁价费函2002135号95委托拆迁费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96落地原油管理费鲁政办发199644号97净化费鲁政办发199644号98净化统筹基金鲁政办发199644号99回收劳务费鲁政办发199644号100装车费鲁政办发199644号101清罐污油管理费鲁政办发199644号102油区内准运证工本费鲁政办发199644号、鲁政办发200277号103工农工作协调费鲁政办发199644号、鲁政办发200277号104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费鲁建发199844号、鲁价费发2001301号105堤坝桥闸养护费鲁财综200172号、200248号、200466号、鲁价费发20026号、228号、2004206号106水工程占用补偿费鲁财综20066号、鲁价费发2006192号、鲁财综200687号107人防工程建设费鲁价费发2006220号、鲁价费发200914号108石油勘探开发排污费鲁政办发199584号、鲁价涉发1995288号109油田物资运输检查费鲁政办发199644号、鲁政办发200277号110政府采购文件工本费鲁财综200692号、鲁价费发2007126号、鲁财综200842号河 南111纤维检验费豫价市1990148号112煤炭检验费豫价市198649号113地方煤矿救护费豫政办199440号、豫发改收费20072807号湖 北114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鄂财函2004305号115药品经营验收费鄂价轻字(88)第165号、鄂价费字1995136号116退役军人有偿转移安置费省政府第129号令、鄂财综发20072号、鄂价费200789号、鄂政发200958号117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费鄂价费字1992206号、鄂价房地字199583号、鄂价费字2001329号、鄂财综发20066号、200832号118饮食服务业经营资格证工本费鄂财综发1999610号119文物鉴定费鄂价费字1992220号120医院分级管理评审费鄂价费字199364号121医疗机构登记费鄂财综发200145号、鄂价费2002150号122医疗机构校验费鄂财综发200145号、鄂价费2002150号123采用国际标准认可证书工本费鄂价费字199320号124棉花品级实物标准收费鄂价费字2006269号125版权管理费鄂价费字2001329号(1)版权纠纷案件受理费(2)作品鉴定费126图书、报刊市场管理费鄂价费字1994210号(1)批发图书、报刊单位(2)零售、出租图书报刊的书店和摊点127药政管理收费鄂价轻字(88)第165号、鄂价费字1995136号(1)药厂生产验收费(2)医院制剂室审查验收费128专利纠纷调处费鄂价费字1994260号129档案登记证工本费鄂财规发20001113号130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工本费鄂财综发200617号、鄂价费2006158号湖 南131船舶安全航行证书费湘价费200544号132航标设置维护费湘财综200517号、湘价费2006167号133航道清障费湘财综200517号、湘价费2006167号134水上交通安全维护费湘价费2008198号135禁区通行证书费湘价费200863号136特种车辆使用证书费湘价费200863号137渔港管理收费湘价费2002323号138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费湘价费2001262号139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确认费湘价费2010117号140水上安全监督收费中的船名号牌收费与船舶进、出港签证文书收费湘价费200244号141铁路专用线运输管理费湘价费200583号142标准化收费湘价费2003121号、湘价费2006170号143医疗机构注册、发证工本费湘价费200344号144医疗机构管理费湘价费200344号145农业环境与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湘价费2002323号、湘价费200644号146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湘财综200323号、湘价费2003117号广东147疾病控制、卫生检验与技术服务收费粤价函2001264号148劳动年审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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