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质量管理制度.doc
项目法人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质量管理有关文件,组建相应的建设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开发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 项目法人是开发项目质量的全权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质量管理工作。 2、项目法人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项目施工招投标制度、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等制度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项目法人要组织制定开发项目的质量模板和质量计划。把质量目标、质量计划进行层层分解,按质量计划和实施步骤层层落实,一直落实到末端。每一层次职责、权限、资源分配以及保证质量的措施都予以明确。质量管理计划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 4、项目法人要建立开发项目工作成果的质量评审制度。建立评审制度是保证和提高开发项目管理成果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对下属及合作单位的奖惩依据。项目直接主管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1、项目质量主管负责人是项目质量主管直接责任人,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组建项目质量管理班子。 2、项目主管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小组会议,将每一项质量管理工作直接划分到责任人,确保各分部分项质量合格。 3、组织项目全体人员制定质量策划,制定项目质量目标,执行质量体系文件,负责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各种质量文件的审查。 4、负责指导和监督对不合格报告、各种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5、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在项目上的实施和推广应用,及时作出科学的总结。 6、加强公司内外协调,加强甲供材料、设备的供给,保证工期和质量要求,满足合同需要。 7、制定战略性计划,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工期关键目标的实现。 8、完善内部基础管理,指导下属员工工作,分配合理,奖优罚劣。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施工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 一、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1 施工单位企业领导及项目经理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领导和工程部经理、监理单位人员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现场住宿、现场道路、运输设备,在技术、质量、进度、协调进行管理。 3施工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力量,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分工,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只要现场存在事故隐患,一经查出就要求将工作先停下来,分析事故隐患的性质,研究采取整改措施,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同时,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促进他们主动管好施工现场,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在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同时,我公司对安全施工特别重视,工地所有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人身设备事故,有力地保证了整个工程进度。 二、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委托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法律法规授予监理的权利,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以建设单位的管理为主,监理单位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控制负责。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并给予肯定或否定。有条件的编制驻工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建设单位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当月表现进行评比、考核。 三、 工作流程规定 施工现场监理例会1、 施工现场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 现场施工工程例会每周一上午9点举行,特殊情况举行专题协调会议(质量、安全等);涉及的相关单位必须参加。 3、 现场施工例会规定参加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等。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专业工程师及其它相关分包单位; 4、 现场施工监理例会内容:听取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关于上周现场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完成情况、下一周工作安排计划及施工存在问题的汇报;总监理工程师总结评价,指出施工单位施工中的不足和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程项目的工作要点和要求;建设单位听取全面意见和要求,并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做出答复。 5、 现场施工监理例会在会后的24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有各承包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签字认可。监理单位对签字认可的例会纪要下发给与会单位,并签收。 四、 现场经济签证1、 办理经济签证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一般性修改或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减少或变更等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均应办理现场经济签证; 2、 办理现场经济签证程序:(1)由施工单位提出现场经济签证内容,(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3)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字,(4)由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对现场签证再次确认; 3、 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实测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两份(一份自留、一份送审)、监理单位一份(进度结算用)、乙方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签字(或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签证原则上只签认工程量,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4、 签证的效力:施工单位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证的,均属无效。施工单位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施工单位方承担。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应如实填写签证单,经查实不符合实际的,监理和建设单位有权拒签。 5、 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必须附有设计修改或变更图纸、技术要求、施工措施、施工计划等书面资料,相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规程规范的要求及合同的约定; 五、 现场技术核定单1、 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的变更均应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 2、 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程序:由施工单位提出现场技术核定单内容,并事前经设计同意,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部相关负责人共同现场核定确认; 3、 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4、 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的时效性: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在事发前现场核定; 六、施工图纸自审和会审 1、 施工图纸自审: (1)、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承包商进场前或单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商应自行主持施工图纸自审,写出施工图纸自审记录; (2)、施工单位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报送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 (3)、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安排图纸会审时间; 2、 施工图纸会审: (1)、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共同参加; (2)、施工图纸会审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记录汇总整理工作; (3)、施工图纸会审记录经建设单位工程部批准; (4)、形成施工图纸会审纪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会签并加盖公章,作为指导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依据;安全管理责任制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基建事故,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稳步提高,根据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业主项目部、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第二章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第三条 根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依据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核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开工条件及落实情况。 第五条 分阶段审批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计划单,并委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验收,各种验收记录存档。 第六条 审批施工单位“两措”费用分阶段使用申报表,审批意见必须明确,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措施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两费”不进入主合同,此项费用由业主项目部管理使用)。 第七条 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罚款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第八条 组织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在现场的实施情况,确保“二次策划”内容得到有效落实。 第九条 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完善、不断改进,使项目达到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及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达标工地评审要求。第十条 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参加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等有关竞赛活动,按要求进行竞赛申报;组织参建单位落实竞赛活动的有关要求,准备参赛材料,对照竞赛标准开展自查整改,提高项日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使项目达到竞赛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时,检查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是否及时修整和恢复;并及时收集、归档施工过程安全及环境方面资料(原貌和修整后的影像资料)。 第十二条 定期开展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议。第三章监理单位职责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需认真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和上级有关规定,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策划与施工监理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在监理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监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作为监理应承担的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监理责任。 第十四条 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督。配备资质和能力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监理人员应有有效的资格证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监理单位应配备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安全监理依据性资料。 第十五条 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如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度和重大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制度等等)和工作程序,制定工程监理安全控制工作计划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将项目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目标和文明施工策划要求分解到各责任主体。 第十六条 应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分包工程的范围;大中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查;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施工顺序是否合理。 第十七条 对各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培训教育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十八条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审定方案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九条 对危及安全施工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协调解决。 第二十条 及时发现并制止现场违章,杜绝重复发生严重违章。 第二十一条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商进行整改或要求暂时停止施工;对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工程部。 第二十二条 严格控制重要工序交接应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执行开工审查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有效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第二十四条 对重大、危险、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第二十五条 按规定召开安全例会并负责记录和发出会议纪要。 第二十六条 按时发出工程简报并包含安全内容。 第二十七条 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和隐患处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复查并记录。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健康环境自评,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笫二十八条 按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重大事故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事故;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第二十九条 按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考核奖罚。 第三十条 按合同催交并及时提供设计图纸、设备材料,以保证不影响施工安全。 第三十一条 对施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台账,做好安全监理日志记录工作。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员的权力: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仲裁施工单位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或拒不进行隐患整改的施工单位,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或建议终止工程承包合同;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工程部;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第四章施工单位职责 第三十四条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政策和法规等。 第三十五条 服从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建设单位、监理有关工程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 第三十六条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参建人员(包括民工)均应纳入安全管理网络;按照合同要求明确提出工程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制订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转。 第三十七条 确保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费用切实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监理监督。 第三十八条 对现场的安全施工负责;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时,承包商负直接责任;对分包商的安全工作负监督和指导、教育责任,必须将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十九条 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确保实施到位。推行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安全工作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 第四十条 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作业指导书等必须包括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并严格履行报审程序;实施中务必落实到位,使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十一条 负责经常性的内部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内部安全检查工作,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四十二条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如实上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 配备合格的施工用机具,加强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仪器、仪表的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有效完好状态,并建立日常保养、维护制度和台帐。 第四十四条 管理好现场物资,特别是对危险品的管理,存放、使用应符合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规程要求。 第四十五条 创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第五章业主项目部经理职责 第四十六条 业主项目经理是落实业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第四十七条 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施工的各项规程、制度、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纠正,并严格考核。 第四十八条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对生产、施工中急需解决的技术、经费、物资等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生产施工的的安全。 第四十九条 根据生产、施工的需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程、制度和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施工。 第五十条 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强条实施计划等安全文明施工策划、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审批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二次策划或实施细则。 。 第五十一条 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的总体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业主项目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 第五十二条 担任项目现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协助安委会主任(建设管理单位负责人)落实安全文明管理委员会责任,定期组织安委会活动。 第五十三条 参加上级组织的定期或随机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示范工地的创建工作;参加工程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调查。 第五十四条 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积极采取措施,促使施工单位做到安全施工。 第五十五条 施工中出现安全问题,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措施。第六章 业主项目部安全专责职责 第五十六条 协助业主项目部经理解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上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负有监察责任。 第五十七条 监督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及时反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见。 第五十八条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参加安委会,落实安委会会议有关工作安排。 第五十九条 制定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示范工地的创建工作;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二次策划)、两费用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六十条 负责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工程危险点进行分析,制订预控措施,检查项目危险点辨识、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加强风险管理。督促参建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分阶段组织项目应急预案演练,检查参建单位执行情况。 第六十一条 参加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参建各方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第六十二条 监督、检查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在工程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日常安全巡视,定期组织安全例行检查活动,跟踪检查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情况;参加定期或随机的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第六十三条 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申请,审查分包队伍资质,监督分包招标,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第六十四条 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十五条 参加项目达标投产自检、复检工作。 第六十六条 配合对工程承包方的资信评价。 第六十七条 负责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信息的上报、传递和发布;上级文件传达;项目完成后编写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小结。质量检查制度一、开工前检查内容有:1.图纸会审是否满足施工需要。2.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测量和放样计算复核、按规定进行交接等是否完成。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已进行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是否掌握应用4.施工准备是否具备开工条件。5.创优目标、质量措施是否制定。6.原材料实验是否完成,并且合格。二、施工过程中检查的内容有:1.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质量标准保证措施等要求组织实施。2.施工测量:放样是否经过复核无误。是否进行换手复核,以确保工程的可靠性,保证管段在施工中的准确性3.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以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施工规范,验收规定,抽查质量评定表格和工程实际是否相符。4.原始记录是否完善,记载是否详实。5.是否按规定进行材料实验和检验,其结果是够满足实际要求,合格证件是否齐全。6.是否按工艺设计及规范、规程要求组织施工。7.配料计量是否准确。8.全面质量管理推行情况,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是否正常开展。9.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有效地运行。10对违反规定的施工操作方法,要求施工技术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指导纠正后施工。11.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检查值班情况,核实值班记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有效控制。三、定期质量检查制度1.每旬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检查,每月组织一次综合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活动,由项目法人主持,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参加,采取分组检查或共同检查的方法。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冷静分析,找准主要原因及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2.质量检查以检查实物工程量为主,同时检查内部资料、施工方法、现场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情况。3.质量检查的结果,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款挂钩,实行优质优价,提高其质量参与意识及参与质量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四、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验评定工作是实行施工质量控制、考核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方面的成绩、查找问题、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的手段。1.施工单位主要领导,技术人员均应熟悉掌握相关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2.检验评定工作的具体分工:作业工班自检出原始记录,施工单位把关检查出检查评定表等有关资料,并进行抽检复查。3.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按规定及时填写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作为完成工作量,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的凭证,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五、竣工质量检查制度。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领导及时组织竣工检查,检查内容有:1.进行竣工测量,核对各部尺寸、标高以及完成工程数量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验标要求。2.各种施工记录、资料收集和整理情况。3.复查评定记录,核定质量等级。4.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质量文件审批制度一、目的 为规范建设单位质量管理文件审核流程,建立系统的文件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单位项目部各类质量文件、资料的审核、审批。三、职责 1. 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现场代表对质量文件的进行审查;2. 现场代表负责审查相关内容的技术可靠性、工艺性进行审查并签字; 3.对规模较大、结构复杂或属性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部应在审查相关技术文件后,报送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四、 工作内容 1.需经建设单位项目部核查、审核或审批的质量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细则、质量检测,以及施工图纸、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与安全应急预案等。 2.建设单位项目部对已经核查、审查或批准的质量文件,应签署意见。未经项目部核查、审核或批准的质量文件,不能作为监理及施工的依据。3. 建设单位项目部应按相关规范、规定,对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审查。 4. 技术资料应按专业、分类收集整理,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归档文件严禁用复写纸或用铅笔、圆珠笔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质量控制机构 现场工程部作为法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专门机构,应认真作好质量控制工作。在评审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注意有关质量和现场配合的条文的审核,确立明确的质量目标。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规定和规范的要求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严格履约实现质量目标。2、事前控制2.1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目标编制工程指导书,对容易出现投诉的质量问题,要编制有效预防措施。2.2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目标、监理合同以及有关法规,严格审查监理规划,以便监督监理质量管理行为。2.3根据合同要求,现场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有关质量保证措施进行审核。2.4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验资料,严把施工单位材料进场关,确保无不合格材料进场。3、过程监控 3.1测量及定位放线的监控3.2重要材料、设备的质量监控3.3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和关键工序的监控3.4在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分部工程完工后,工程管理部按照有关施工中间验收控制程序的规定核查质量并组织验收。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工程管理部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控制程序的规定核查质量并组织验收。4、事后控制 4.1对于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防渗漏的有关工序,在完工后交工前要督促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在移交给物业公司时,针对各分部分项要再次与运行管理、监理、施工单位联合检查。4.2对于质量问题投诉的维修要有记录和统计、分析。4.3对于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部要结合设计、施工控制和管理检查措施写出专题总结报告,报项目经理。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 总 则1、为加强合同管理,规避风险,科学完善地签订合同,制定本办法。2、除工程合同外,其余合同管理由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另制定实施细则。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合同管理。3、“工程合同”是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订货等与工程相关的一系列合同。4、项目法人负责招标代理咨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订货、合同的评审和签订、审查其它工程合同中有关造价条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5、合同签订实行评审制度。评审采用集中会议评审和分散评审两种方式。6、所有工程合同一式陆份,正本两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一正两副。7、项目法人是工程设计合同的主办部门,控制工程资金的合理运用,审查和监督工程资金的使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对施工、监理、工程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考察,审查其它工程合同中有关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等条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现场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的检查和监督。资金部要对所有工程的合同内容,或标的物,进行审查,财务部要对合同中款项的支付办法等有关财务条款认真审查,且要符合财务的管理规定。第二条 合同签订1、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施工监理合同由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依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起草合同,合同预算部初审后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评审,并与对方主体及合同各项条款进行议定,根据议定结果修改、补充、完善合同条款内容,经有关部门和领导评审签署意见后,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2、合同评审采用书面的形式,填写合同会签单,各部门必须对涉及本部门业务的专项条款,如工程部对工期、质量、安全、施工负责,财务部对合同付款条款的合理性、合法性负责,签署书面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及修改意见,和其它合同条款存在的问题。各主办部门根据评审意见完善合同条款后再签订合同。 第三条 合同履行1、业务部门是本部门主办合同执行的监督部门。合同签订后,为保证全面履行合同,防止出现违约合同。业务部门应严格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全面地、有效地工作。对执行合同要有前瞻性,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主办部门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尽量协商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必要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将处理意见报有关领导审批后执行。2、合同变更、解除、终止需要变更的合同,先由业务部门提出变更意见,并填写合同变更审批表(见附表1),经与合同对方协商一致并经领导审批后,填写变更通知书(见附表2),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3、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各类工程合同均有保密义务和责任,未经许可不得将已签署的合同文本外借或提供给没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工程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统一各项目的文件归档, 便于文件检索及工作交接,明确项目工程档案内容,完善文件责任制度。2. 范围适用于本工程建设项目。3. 职责项目法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该管理规范的编制、修订和解释,监督管理项目工程实施。4. 内容4.1文件的归档分类: 第一册:工程立项批复及建议书文件第二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报告第三册: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材料第四册:工程设计招标、中标通知书、合同第五册:初步设计批复及报告第六册: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第七册:工程监理招投标、中标通知书、合同第八册:工程施工招投标、中标通知书、合同第九册:项目法人内设机构及相关制度第十册:相关上级部门下发各种文件第十一册:设计单位相关资料文件第十二册:监理单位相关资料文件第十三册:施工单位前期报审资料第十四册:施工质量评定资料第十五册:工程验收资料第十六册:工程影像资料第十七册:其他文件上述文件分类方法仅列明各卷文件分类方法及所含文件大致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含文件再进行更细致的分类。如按上述分类方法,文件可能有二个或以上存档方法时,应以主报、主送或主发单位为存档目标。4.2 文件索引目录项目工程部文件按上述方法进行分类,每个文件夹须有文件卷目总索引、文件卷索引表、文件目录表此三级索引表,以便对归档文件进行检索。文件卷目总索引表列明归档文件各卷目编号及名称,贴于文件夹外,以便于检索,文件卷索引表列明本卷归档文件的分类及名目,文件目录表作为质量记录、文件的最终目录,在文件归档时进行登录,须列明文件的编号、主题及归档时间。4.3 文件夹标签 文件须以文件夹分类存放,文件夹侧面以标签进行标识。标签上须标明项目名称、卷目名称及卷目编号。各文件夹按卷目编号进行排放。4.4移交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需将完整的施工档案移交法人档案管理员处。项目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第一章 总 则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加强质量管理是工程参与者的每一个人的职责,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责任,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在受控状态下运行。 第二章 项目质量控制概述1、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检查和验收制度,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2、质量管理要牢固建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要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上,进行技术监督、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项目法人组织参建单位开展各种质量检查活动,使工程的质量水平不断提高。3、法人应要求监理单位严格审核承包商工程质量规划和施工方案,专业施工方案需经专家组评审,落实承包商三级交底制度,检查规划与方案的实施过程,抓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广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品牌,工程关键部位,项目法人应进行现场抽检。 4、坚持“抓生产必须抓质量”的要求,要求承包商在落实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计划,要坚持做到上道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得交付下道工序施工,始终以严格的管理和合理的施工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确保运行管理单位满意。 5、严格要求监理单位严格审查承包商材料部门供应的材料要符合材料质量标准,要严格材料采购、验收检测和使用管理制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所需不同材料和新材料的规格、性能以及应用要求的情况。 6、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要求承包商质量检查人员持证上岗,要求承包商挑选工作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7、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8、项目质量控制应实行样板制。施工过程中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9、承包人应对质量保修工作向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质量应由分包人向总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项目管理质量奖惩原则1、严格按图施工,不得违反,不得随意更改图纸,违者一切后果责任单位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2、所有进场材料均要有合格证,按规定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指定材料须待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在检查过程中,凡是发现未按照质量验收规范或设计图纸施工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情节轻重,对该部位主管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书面检查、降职使用、调离本岗位的处分,如果处理重大质量事故,给予施工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进行通报批评并书面致函其公司,根据实际情节轻重,要求施工单位调离其岗位。 4、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不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检查验收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书面检查、降职使用、调离本岗位的处分。 5、设备材料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以次充好,及时给予退货处理,根据相关合同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6、建设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如果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降低验收标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书面检查、降职使用、调离本岗位的处分。 7、凡是在参与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给予书面表彰,对表现较好的同志,给予特殊奖励。8、法人现场代表在本项目管理过程中,表现优异的,给予嘉奖、特殊奖励、升职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