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浪琴海置业有限公司银盛泰浪琴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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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浪琴海置业有限公司银盛泰浪琴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doc
环评证书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15号环评编号:LG 青岛浪琴海置业有限公司银盛泰·浪琴海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 青岛浪琴海置业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青岛理工大学2015年1月1.建设项目概括31.1项目背景与评价任务的由来31.2项目概括41.2.1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41.2.2结构形式81.2.3工程投资81.2.4实施进度81.3项目选址可行性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81.3.1产业政策复合型分析81.3.2项目规划复合型分析91.3.3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91.3.4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符合性分析9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02.1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0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0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113.1建设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分析11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分布123.3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123.3.1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123.3.2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33.3.3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43.3.4环境风险评价153.3.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163.3.6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63.3.7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163.3.8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184.公众参与194.1公众参与形式194.2公众参与调查统计结果与分析194.3公告公示结果与分析204.4公众参总结20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06联系方式211. 建设项目概括1.1项目背景与评价任务的由来银盛泰·浪琴海项目位于青岛黄岛区隐珠街道奥润·馨海国际城以西,泰山路以南,保利·海上罗兰以东,滨海大道以北地块内。随着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发展规划的出台,未来几年青岛将重点打造西海岸,秉持“陆海统筹、东西统筹、城乡统筹”,新区着力构建 “一核、两港、五区”总体发展格局,依托一个新生核心区以及六大经济功能区将西海岸打造成一个新青岛。浪琴海项目位于西海岸核心区域,地理位置和配套资源优越,紧邻轻轨R3线北京站点,是银盛泰集团在西海岸区域战略布局的中高端项目,将被开发成为集纯粹法式风情别墅与高层住宅为一体,演绎优雅、浪漫、极致生活,缔造灵山湾畔生态宜居典范。项目总投资约5.4亿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约65902.8 m2,总建筑面积151554.70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31805.60 m2(住宅建筑面积130287.08 m2,网点建筑面积957.08 m2,配套设施建筑面积561.44 m2),地下建筑面积为19749.10 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3800.00 m2,地下储藏建筑面积5486.30 m2,物业面积462.80 m2)。住宅设计总户数1343户,停车位1356个,其中地上停车位726个,地下车库停车位630个,容积率2.0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90平米以下户型所占比例为53.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的要求,青岛浪琴海置业有限公司委托青岛理工大学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实施,承接任务后,环评单位进行了项目场址踏勘,收集了有关资料,开展了现场监测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1.2项目概括1.2.1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1、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4亿元人民币,项目拟建成集多层、高层宅、公用建筑、商业网点为一体的现代化社区。总占地面积约65902.8 m2,总建筑面积151554.70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31805.60 m2(住宅建筑面积130287.08 m2,网点建筑面积957.08 m2,配套设施建筑面积561.44 m2),地下建筑面积为19749.10 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3800.00 m2,地下储藏建筑面积5486.30 m2,物业面积462.80 m2)。住宅设计总户数1343户,停车位1356个,其中地上停车位726个,地下车库停车位630个,容积率2.0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90平米以下户型所占比例为53.43%。商业部分为一般商业,不设餐饮。项目总经济技术指标如表2-1所示:表2-1 项目总经济技术指标项 目建 筑 面 积单 位总用地面积65902.8m2总建筑面积151554.70m2地上总建筑面积131805.6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0287.08m2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17729.06m2多层住宅建筑面积12558.02m2网点建筑面积957.08m2物业308.09m2公厕34.82m2换热站158.53m2水箱间60m2地下总建筑面积19749.10m2 其中地下车库13800.00m2地下储藏5486.30m2物业462.80m2总停车数1356个其中地上停车数726个地下停车数630个其中住宅停车数1343商业停车数13容 积 率2.0建筑密度20%绿 地 率35%住宅总户数1343户90平米以下户型面积比例53.43%停车比住宅1辆/户配套及商业1辆/100m22、建设内容项目建成为居住功能为主的现代化小区,拟建20个楼座,分南区和北区建设,中间隔一条规划道路。南区包括13栋3层联排别墅(1#13#楼),均为住宅;北区包括7栋高层(14#20#),14#楼为20层住宅,15#楼为22层住宅,16#为24层住宅,17#楼为23层住宅,18#楼为33层住宅,19#和20#楼均为32+1层(32层住宅,1层网点)。项目规划建设地下车库(一层,位于14#18#楼座地下)。考虑到周围环境及交通,南区在滨海大道设置一个次出入口,在北侧规划道路设置一个主出入口;北区在南侧规划道路设置一个主出入口,在泰山路设置一个次出入口。3、项目公建及配套设施项目有关配套设施统计见表2-2 。项目内设有4个垃圾收集点,分别位于N2楼座西侧、N5楼座南侧、N15楼座南侧及N20楼座东侧,小区内不设置卫生服务站。 表2-2 部分配套公建设施一览表项 目建筑面积单位数量(处)位 置物业管理用房地上(办公)308.09m23位于17#、19#、20#楼 地下(库房等)462.80m21位于18#楼换热站158.53m21位于18#楼东侧(地上)公共厕所34.82m21位于20#楼水箱间60.00m21位于19#楼小区变电站480m22一处位于18#楼东侧地下车库,一处位于18#和16#楼之间地下车库物业变电站166m21位于16#楼北侧地下车库生活水泵房(地下车库)m2未定未定消防水泵房(地下车库)m2未定未定燃气调压站1位于15#楼北侧绿化带内1.2.2结构形式项目包括多层、高层及网点房、公共建筑。主体结构采用全剪力墙结构形式;多层为砖混结构;高层采用混凝土结构。1.2.3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5.4亿元人民币,由建设单位筹集解决。环保投资约540万元。1.2.4实施进度项目计划于2015年1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18年1月竣工。工程建设周期共36个月。1.3项目选址可行性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3.1产业政策复合型分析(1)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2010年9月,国土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明确规定,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项目建筑容积率为2.0,符合相关要求。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政策。1.3.2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根据青岛市环境功能区划规定,评价区大气环境属于二类功能区,区域环境噪声属2类功能区,两河地表水属III类。根据银盛泰星海城A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大气现状监测数据,评价地块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的小时平均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PM10日平均浓度存在超标现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项目周边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引起的。根据青岛京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监测数据,项目区域地块内昼间和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临泰山路和滨海大道一侧昼间和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根据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井冈山路-大珠山段)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地表水现状监测数据,除石油类超出标准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类标准的要求。地下水,电磁环境区域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商住功能要求。1.3.3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中对扩改项目“禁批”和“限批”的规定,本项目建设不违反文中对“企业限批”、“局部禁批或限批”和“区域限批”的有关规定。 综上,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良好,环境功能区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持肯定态度,符合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相关规定,符合李沧区规划局规划。目前场区内配套设施未完善,因此,在项目投入使用时小区内管网已铺设完成的前提下,该项目从城市发展规划和自身发展的方面考虑,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项目位置: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奥润馨海国际城以西,保利海上罗兰以东,滨海大道以北,泰山路以南地块内。(2)用地现状:本项目原为空地,场区现地形整体较平缓。(3)周围环境情况:项目北侧临泰山路,项目用地红线与道路中心线距离为45.5 m,隔路为凭海临风小区,小区内建筑距离项目用地红线最近为80 m,与项目建筑控制线最近距离为90 m。项目东侧临奥润·馨海国际城小区,小区内建筑距离项目用地红线最近为8 m,与项目建筑控制线最近距离为14 m。项目西侧临规划路,隔规划路为保利·海上罗兰,小区内建筑距离项目用地红线最近为115 m,与项目建筑控制线最近距离为123 m。项目南侧临滨海大道,项目用地红线与道路中心线距离为75 m,隔滨海大道为海边。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项目建设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及建设项目自身产生和排放废气(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地上停车场地及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等),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有限。根据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中的规定,并结合项目自身大气污染因素,确定以项目边界各外延500m范围内的区域进行评价。(2)声环境评价范围本次噪声评价主要评价该项目对周边环境以及其自身造成的影响。项目施工期的噪声和营运期的换热站、变配电室、排风机房等设备以及周边道路交通噪声是主要的噪声源,因此,施工期的声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施工工地场界外敏感目标处;营运期的声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地块规划范围。(3)水环境评价范围项目投入使用后所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公建及商业办公污水,污水可经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岛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因此,确定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区内污水管道与市政污水管道接口处,并对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的可行性以及海清污水处理厂接纳本项目污水的可行性进行分析。(4)地下水水环境评价范围 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地下水评价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半径为1km的区域内。(5)电磁环境评价范围本地块为居住用地,沿泰山路有110kV、35kV和10kV高压线,本次评价主要对项目临高压线一侧电磁辐射环境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进行评价,以判断是否满足功能要求。因此,评价范围确定为本项目用地范围内。 (6)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地块内水土流失、改变景观格局等方面;营运期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利用、水土保持、城市景观和社会经济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因此,确定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用地范围内。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建设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分析本项目建成营运后,生活污水年产生量约为142715 t/a,各主要污染物年产生量分别为CODCr 64.22 t/a、氨氮4.28 t/a。经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按照CODCr和氨氮分别为60mg/L和8mg/L计算,最终排放量分别为8.56 t/a、1.14 t/a。 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最终排放量SO2、NO2和HC分别为48 kg/a、432.3kg/a和12.37 kg/a。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分布根据项目周围现状及规划建设情况,并结合本项目建设及使用功能的特点,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有关环境保护敏感点的情况如表3-2所示。表3-2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敏感点名称性质相对位置距用地红线距离m距建筑控制线m施工期凭海临风商住N8088奥润·馨海国际城商住E814保利·海上罗兰商住W115123两河类水体W806-营运期项目本身人居、办公-凭海临风商住N8088奥润·馨海国际城商住E814保利·海上罗兰商住W115123两河类水体W806-3.3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3.3.1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1)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根据银盛泰星海城A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大气现状监测数据。评价地块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的小时平均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PM10日平均浓度存在超标现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项目周边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引起的。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商住要求。(2)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区域地块内声环境昼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临泰山路和滨海大道一侧超出2类标准要求,昼间和夜间分别最高超标2.6dB和5.4dB。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基本满足商住功能要求。(3)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根据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井冈山路-大珠山段)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地表水现状监测数据。除石油类超出标准外,pH、COD、BOD5、氨氮、溶解氧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类标准的要求。(4)电磁辐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在项目北侧电场强度和电磁感应强度均远低于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公众曝露标准限值,电磁辐射环境能够达到以上规范要求。3.3.2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土石方开挖产生的粉尘和运输过程产生的二次扬尘,在采取了围挡、洒水等控制措施之后,施工扬尘的污染范围均控制在100m范围内。因此,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所造成的污染影响将降至最低。 (2)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夜间不施工的情况下:基础工程阶段各场界都有一定噪声超标,施工机械产生噪声经围挡后衰减至场界不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夜间不施工的情况下,土石方工程和基础工程阶段施工噪声衰减至奥润·馨海国际城小区,与背景值叠加后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最高超出标准9.1dB。各阶段施工噪声衰减至保利·海上罗兰小区,与背景值叠加后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施工阶段落实好本报告书第十章相关减噪措施后,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也会随之消失。因此,项目施工过程中务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及各敏感目标的影响。 (3)施工污水影响分析结论施工生活污水排入金晖路市政污水管道,其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的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海清污水处理厂;施工期工程用水对项目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降雨时,施工场地和土石方堆放场地做好排水沟,雨水均经收集沉淀后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污水对周围的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4)地下水影响分析结论枯水期施工,地下水位较低,施工期污水对地下水影响较小,雨季施工时,应做好地表水疏排,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基坑开挖中的少量地下水采用明沟导水,集水井排水。另外,项目施工期不随意排放含污废水,因此项目施工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 (5)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施工过程中,开挖回填后的剩余土石方量,外运至城管相关部门指定的合法堆放场地;施工过程产生的,定期外运至城市垃圾场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城市垃圾场处理。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3.3.3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居民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以及小区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由于使用的是清洁能源,各污染物排放量均较小。居民炊事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专用排烟风道于楼顶排放;汽车尾气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因此,项目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2)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营运期主要为小区进出车辆噪声、配套设备噪声以及车库排风口噪声等对本项目的影响。换热站噪声在夜间对相邻楼座有一定影响,其它噪声较大的配套设备均位于地下车库设备间内或位于地上单独设备间内,且与主体楼座错位分布,因此,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降噪、隔声、减震等措施,对本项目及周围敏感目标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生活污水与商业废水一同排放,其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的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海清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的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海清污水处理厂。废水的收集和排放全部通过管道,不直接和地表联系,不会通过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力联系而进入地下水从而引起地下水水质的变化。 (5)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居民和物业商业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网点产生的商业垃圾。上述固废分类收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要求实现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3.3.4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施工期的建筑材料为常规建筑材料,不存在环境风险。本项目建成后为集商业办公与居住一体的城区,不使用或存放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的危险化学物品,不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不会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都不存在潜在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无重大风险源。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区周围没有环境风险。3.3.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用的环保措施以及本评价所建议的各项环保措施均切实可行,且广泛应用于类似工程项目中,已取得良好的防污效果。项目建设过程中,在落实上述措施情况下,则由项目带来的各种污染影响,将降低到最低程度。3.3.6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项目建成后采取大量的绿化措施,加强了绿化带的建设与保护,基本能达到生态补偿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和提高区域生态系统功能。项目绿地覆盖率约为30%,使小区的布置组合更趋于科学、合理,使生态环境有所改善。项目建成后,废水排放量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增加。废水的排放将会增加黄岛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荷及废水的总排放量,使环境纳污量增加。综上所述,项目开发建设有利有弊,但有利的影响是主要的,不利的影响已控制在人们可以接受的程度范围内。3.3.7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施工期间,各建设开发公司应设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执行施工期有关环保方面的规定,接受黄岛区环保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搞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的环境管理工作是:(1)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产尘部位的洒水,保持清洁;大风天气有专人负责遮盖散状建筑材料;(2)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要设专人清扫运输车辆车轮带下的泥土;施工中进出入的沙石、泥土等应用遮盖物覆盖或袋装清运,防止运输过程中散落。(3)施工现场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要进行分类堆放,充分利用其中可再利用部分,其他的定期外运至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填埋处理,严禁随意抛撒。(4)在施工期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夜间禁止施工,昼间施工时也应尽量调整各种机械和车辆的噪声高峰值,将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因特殊需要要在夜间施工的,要向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营运期环境管理计划项目投入使用后,由物业管理机构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环保工作,接受黄岛区环保局的指导和检查监督,搞好该区域的环保工作。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性质,在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管理,内容如下:1、绿化管理项目建成后加强绿化带的建设与保护,平均绿地率达到30%,选择适合本地区的树种和花草,且与周围的人文景观建设相匹配,确保绿化的有效性。园林绿化应由35人专门负责。定期浇水、施肥、除虫、剪枝等,精心维护花草树木,以营造优雅的环境。同时应制定园林绿化管理规定,规范项目用户的行为,提高他们的爱绿护绿意识。规定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园林绿地,禁止破坏绿地的地形、地貌和植被; (2)场区内所有花草、盆景、园林建筑小品及绿化设施,都应严加保护,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挪动、损坏; (3)在园林绿地内禁止丢弃垃圾、倾倒污水等。 2、环境卫生管理 (1)场区内环境卫生应由专人负责,每天清扫1次。清扫的垃圾及时送至垃圾点,不得随地堆放。 (2)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输送到青岛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将有毒有害或可燃液体倒入下水道,不得在无下水道处冲洗车辆或其它污物。 (3)进入场区的各种车辆,不得鸣笛,必须限速行驶,以确保场区的安静和交通安全。 (4)为了防止火灾,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可由治安保卫科兼做。消防供水、供电系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外接和切断。消防器件周围不得有任何物体和建筑物妨碍。 (5)同时项目对公建商业部门等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商业操作、营业时间以及货运路线,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3.3.8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1、验收范围(1)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污染防治和保护环境建成的或配套的设施、装置、监测手段和各项生态保护设施等。(2)本报告书和有关文件采取的其他各项环保措施。2、验收清单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及时向项目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进行验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览表见表3-2。表3-2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类别针对对象措施内容位置预期效果废水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海清污水处理厂项目内污水管网衔接处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要求噪声水泵房与居民楼错位布置、隔振喉、柔性固定装置未定对环境影响较小风机房消声器、柔性固定装置、消声百叶未定换热站采用低噪声高质量水泵,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相应设置隔振降噪装置,管道穿墙和穿楼板处应采取防固体传声材料。位于18#楼东侧地上对居民影响较小排风口等排风口设置消声百叶,设置于地面的排风口达与居民楼的间距不应小于10m的规定。地面或侧墙废气居民油烟废气通过专用烟道由居民楼楼顶排放,排烟口高出楼顶1.5m高于楼顶1.5m对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各个楼座生活垃圾妥善处置商业办公垃圾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商业部分商业办公垃圾得到妥善处置4. 公众参与4.1公众参与形式本项目采用两种公众参与方式,并且是针对项目地块进行的公众调查。一是采用定量式社会调查的方法,向调查对象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并介绍项目的概况。为保证调查的有效性和代表性,将调查表发放地点选在建设项目施工地点附近。二是采用在青岛市环保局网站上公示项目相关内容的方式。三是通过在项目所在地附近小区宣传栏张贴公告的方式。广泛征集公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最后对公众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处理、分类汇总,得出公众参与调查结论。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青岛市李沧区规划;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均能够满足居住要求;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项目建设与投入使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环境对项目影响较小。在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具有环境可行性。6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青岛浪琴海置业有限公司地址:青岛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922联系人:肖玉洁 电话:15863079863环评单位:青岛理工大学地址:青岛市四方区抚顺路11号; 邮编:266033联系人:张焕云 联系电话: 13356893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