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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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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doc

    总 则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第四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第五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後,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第六条 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於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第七条 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专案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後,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第八条 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专案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後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後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於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第九条 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增置及登记第十条 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於增置验收後,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後,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第十一条 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第十二条 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後,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後,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第十三条 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关系企业财物保险事务处理程式"的规定办理保险。 移转、闲置及减损的处理第十四条 资产移转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後,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後,第三联由守卫暂存,於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於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後入厂,经点收後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後,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於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第十五条 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固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由守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会计部门,第四、五、六联交承运商运同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供做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於验收後转交会计部门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什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第十六条 出租或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会计部门後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後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五条流程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後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後,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三联依处理意见办理後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签收(盘亏部分免办缴库),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门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於拆移前,或拆移後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者由资材仓库保管处理,其无法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第十八条 本规则经呈决策会通过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等,其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购价在500元以上者。至于小型工具其耐用年限在两年以上,而价值在500元以下者,虽不必编号设卡,但必须设簿登记列入管理。 第三条 财务部为本公司固定资产总管理单位,负责统一编号、资产调配,并责成各企业部对其资产作妥当的管理。第四条 财务部除于总分类账设统驭科目外,并应设置固定资产分类账,记载各项资产的价值,企业部各级主管负责各该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二、编号第五条 固定资产编号目录由财务部编印分发各单位,新购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编号后填入“固定资产验收单”内。三、添置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请购由请购部门填请购单,先送财务部查核无法调配时,再按权责规定呈核后交采购人员实施采购。第七条 请购单上应详填中英文名称、规格、型别、性能、质量等资料,以备采购及验收的依据。第八条 各企业部除依年度经营计划编列扩充预算外,因特殊需要的添购,应说明其添购的效益。第九条 自制应先与制造部门议定价格,按权责规定呈核后制造,制造按成本转账,如有差价则作内部损益处理。第十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随时注意保养并善尽保管之责,至于改良其增加资产效能在二年以上者,应填“固定资产(改良)验收单”(格式及填单规定另订)并入原固定资产余额内计算。五、验收及保管第十一条 请购的固定资产到厂,或自制完工,由使用单位验收并填“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联送请财务部将该项固定资产编号后,第一联使用单位存,第二联连同发票及请购核准文件由财务部编制传票付款或转账后存查,第三联则由财务部送资料中心供电脑处理作业。第十二条 凡经验收合格及财务部编妥号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即以喷字或其他方式将编号印记于该项固定资产上。第十三条 各部门指定的固定资产负责人应妥为保管验收单的第三联,并在其背面记载资产的增减及调拨,并随时与财务部核对资料,保持资料的一致。六、调拨第十四条 各部门间固定资产的调拨,应填“固定资产调拨单”。第十五条 非经协理级以上主管的批准,固定资产不得外借。七、出售及报废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损耗无法修理,或修理不合经济原则,以及废弃不用的固定资产,应填“固定资产报废出售单”,拟具处理意见送财务部,经呈上级核准后,会同各部门指定的负责人及企管部门出售。第十七条 出售时应开具发票办理发货手续,并在第二联上附记栏注明报废单号,以便核对。第十八条 出售后的财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应将该项固定资产验收单,送财务部存查。第十九条 报废的资产无法出售时,应将其移交企管部门,由财务部依法说明具文,向税捐机关报备。八、盘点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应于每月底,依电脑资料定期盘点,并查对编号,如有错误,应即更正。 第二十一条 盘点如有数量差异,应追查责任,并拟具改进意见呈上级核示后改进。九、附则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账卡上金额以购入原价加改良金额为准与财务部核对,至于折旧额则由财务部按规定计算,每半年抄财产目录分送各单位。第二十三条 单位主管移交时,应会同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经经理会议研讨,并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总则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固定资产是公司从事经营业务和完成各项工作的主要劳动资料,凡是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通讯设备、以及其他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等,均作固定资产处理。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列为低值易耗品。临时简易工棚、办公房以及各类属于周转性的生产工具及设施,不论价值大小及使用期限,都不列为固定资产。(二)固定资产的计价1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应按其不同来源渠道分别确定。(1)购入新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和安装成本等作为原价,从国外进口设备的原价还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附加税。(2)购入旧的固定资产,按照售出单位的帐面原值,扣除原安装成本,加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作为原价。(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为原价。(4)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记帐。(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记帐。(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发票帐单金额加上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记帐,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物品的市价记帐。(7)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原有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记帐。(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9)因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和汇兑损益,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的,记入固定资产价值。2公司的固定资产应按原值入帐,入帐后固定资产价值不能随意变动,凡属下列情况者方可进行帐务调整:(1)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工程;(2)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3)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4)发现原有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5)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三)固定资产的折旧           公司的各项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月提取,计入成本、费用。(1)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         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等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2)下列固定资产要计提折旧:        房屋建筑物(30年);        在用的机械设备(5年)、仪器仪表(8年)、运输工具(8年);(3)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应在变更年度以前,由财务部提出申请,报经集团董事会及相关政府部门核准,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揭示。                         正常营业期间,当月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再补提折旧。(四)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固定资产的购置要纳入公司年度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审批手续。(1)          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2)          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时,经财务部审核,报相关部门审批。(3)          属于控购商品范围的要事前办妥控购商品批准手续。                    新增固定资产购置完毕(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由经办人填写“固定资产验收交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记帐(附购置、新建固定资产申请单),第三联由使用部门留存。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按公司制定的分类标准编号、粘贴标签后,由使用部门领取使用。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固定资产应按规定办理保险。                                       固定资产报废要符合下列情况: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设备陈旧、技术性能很低无改造价值;因事故和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修复价值;因新建、改扩建需拆除;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规定,强行报废。                                       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建议,由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出售申请表”(见附表6)。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即可报废。在办妥批准手续后,由财务部门将有关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此后方可开始固定资产的拆除清理。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报废、毁损、盘亏时,不论单位价值多少,都要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出售申请表”,按照审批权限由相关部门审批。                                       固定资产转让、报废、毁损、盘亏情况应在当年会计报表的财务状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转让或变卖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五)固定资产的移转、毁损和闲置1资产内部移转处理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内部移转单”,一式四联,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签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第一联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二联送财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移出部门留存。2资产送修处理    为了保证固定资产处于良好的状态,充分发挥其效能,各部门应做好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工作,一般不计提大修理基金。固定资产因故须送厂商修复时,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厂商进行交接和修复后的验收手续。支付修理费用时,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的验收手续核查,发生的经常性修理作为收益性支出处理,直接计入当月费用;如果修理费用数额较大或发生不够均衡,应当采用预提或待摊的办法,以便均衡各期的成本费用。     固定资产的改良是指支出较大而且改进固定资产的质量和功能,如将房屋的原有通风设备改成中央空调等。公司对自有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改良支出,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需填写“购置固定资产申请单”和“固定资产验收交接单”。3出租和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签财务部门后,呈执行副总裁核准后才能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财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税金、租金、运杂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原存放地点,应填写“固定资产验收交接单”。4毁损处理     固定资产因毁损而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毁损单”一式四联,注明毁损原因,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财务部门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毁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拆移前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5闲置固定资产处理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拟定处理意见,准备售让者,需按下列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出售申请表”按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流程办理。发货时,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经办人填写“固定资产验收交接单”,第一联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财务部门以凭核对,第三联使用部门留存。第四联由承购商验收后退回经办人,第五联承购商留存。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根据承购商验收后退回的“固定资产验收交接单”第四联,应立即填制“固定资产毁损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记帐,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财务部收到固定资产转让收入后,根据发票存根、“固定资产报废、出售申请表”、 “固定资产验收交接单”第二联和“固定资产毁损单” 第二联记帐。6抵押资产的毁损、出租、外借处理经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毁损、出租或外借时,财务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六)固定资产的盘点           年度终了前公司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应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依靠员工全面清点实物,以实物与帐、卡相对照,查清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技术状况,填制固定资产盘存表。           在清查过程中,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向相关部门报批。固定资产的非正常废弃、毁损、丢失以及非正常事故的过失者,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对盘点结果,财务部门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调整帐面结数。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净值扣除收到的残料变价净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筹建期间发生的与工程不直接有关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清理净损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开办费。(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1           负责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掌管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对固定资产的动态和资金渠道进行财务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确保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2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年度固定资产变动和修理计划资料,核编财务收支计划中有关固定资产的各项计划。3           参加固定资产的验收、移交、盘点、清查等工作,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  完达山股份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目 录第1章 总则第2章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分类第3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第4章 固定资产折旧第5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第6章 固定资产的购建和修理第7章 固定资产处置第8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报废第9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完达山股份公司所属企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正确核算,不流失,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并配合完达山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所属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上要基本做到:保护好固定资产;正确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配置合理。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完达山股份公司及下属各级公司。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分类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标准原则上按财政部颁发的规定执行。结合完达山股份公司所属企业具体状况和财政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列为固定资产管理:(一)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电、机械、运输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但企业购买增值税税控计算机按税务机关的管理办法,可一次性摊入管理费用)?缺文件号(二)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未达到以上标准的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第五条 固定资产按照使用情况分为:(一)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二)非生产经营有固定资产。(三)租出固定资产。(四)不需用固定资产。(五)未使用固定资产。(六)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七)企业筹建期间已经作价单独入帐或清产核资时确定已入帐的土地。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应根据取得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杂费、包装费、安装成本、保险费和缴纳的税金等作为原价;国外购入的还应包括购入过程中发生的关税、手续费、佣金等。(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净支出,或施工建设单位转来的竣工决算计价。(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以评估确认价值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或重置价值记帐。税务机关的认定?(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减去融资租金后的余额确定。同样?(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捐赠者提供的发票或有关凭证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捐赠方无发票和有关凭据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场价确定或评估价值确定。(六)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扩建发生的实际费用计价。(七)盘盈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确定。(八)已投入使用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值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第七条 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计价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用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未交付使用前或办理竣工手续前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及外币汇兑差额)即资本化利息,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应计入当期费用。(二)企业有偿调入旧的固定资产仍应按其原价,而不应按其净值入账。?(三) 因征用土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如因建设工程需要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计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不单独作为土地的价值。(四)企业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价值,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能任意变动:1根据国家规定固定资产重新评估价值。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第四章 固定资产折旧第八条 企业下列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一)房屋和建筑物峻工后不管是否使用都应提取折旧。(二)在用和不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三)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以及由于生产任务不足处于半停产企业的设备。(四)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五)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第九条 企业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一)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二) 已提足折旧尚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三)提前报废清理固定资产。(四)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五)对外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六)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第十条 企业应按月计提折旧。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第十一条 完达山股份公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是否加速折旧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第十二条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确定。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折旧率房屋建筑物253.880机器设备128.083仪器仪表128.083运输工具128.083电子办公设备519.40其他设备128.083第十四条 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由企业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由完达山股份公司财务部审核,并报董事会和主管财政机关批准。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第十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实行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负实物的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和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各部门职责如下:(一)使用部门1建立和贯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2建立台帐或卡片,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 帐(卡)、物一致。3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4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出盘点报告。(二)管理部门1建立健全分管固定资产的帐(卡),做到分管,使用、财务三帐一致,帐、卡、物一致,并按期填报有关的业务报表。2正确及时办理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3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4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提出盘点报告。5负责编制分管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6健全档案资料,组织编号钉牌。(三)财务部门1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账卡,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2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的财务手续及核算。3正确计提折旧。4组织并参与管理部门的清查盘点工作。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购建和修理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一)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主管技术部门依据可靠的可行性分析,提出申请,纳入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平衡计划,落实资金来源,并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由企业指定的购置部门据以组织订货、自制以及外包、自营,财务部门按计划筹款付款。(二)外购设备、工器具到货,由购置部门会同管理部门组织开箱验收,填制“设备开箱验收单”,对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器具,随即交付使用,填制“固定资产购制(安装)验收单”,经管理和使用部门验收后,送财务部门转帐。对需要安装的设备经安装后,由购置部门会同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组织调试,验收合格后,填制“固定资产购制(安装)验收单”办理设备移交手续。属随机附件和专用工具,由管理部门按装箱单清点。属设备附件的,移交操作人员负责保管;属工具类的,由工具部门登记备案;属设备备品配件,送备件库入库;随机技术文件应交技术档案室存档。并填制相应帐、物、卡。(三)自制、外包、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和自制设备完工时,应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由使用部门组织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后,填制“固定资产购制(安装)验收单”办理移交手续。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修理(一)企业对各类固定资产应实行计划检修制度。计划检修内容,包括定期检查、二级保养(小修)、中修、大修。大、中、小修理费用均应纳入企业年度经营计划(财务成本计划)。对大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较大的,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的办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实际情况(二)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大修理计划进行大修理工程时,在考虑负责大修部门工作量平衡和费用预算的前提下,可以选择自营和出包的方式,对出包的大修理工程项目,必须与承包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并经财务部门会签。自营的大修理工程项目应按设备大修理和土建大修理分类填发施工号,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三)通过大修理之后,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确认为改扩建支出:1使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延长。2使固定资产的生产能力增大。3使产品质量提高。4使企业生产成本降低。(四)固定资产改扩建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均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计算改扩建工程成本,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后按新值新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第七章 固定资产期间处置第十八条 企业由于生产需要,向其他单位租入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经营性租赁。由于产权属租出单位,由租出单位提取折旧,因此应另设设备查簿登记。管理部门应填制“固定资产租入通知单”。连同租用合同送财务部门据以登记和支付租金。租金支出列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二)融资性租赁。由于合同期满,所有权属租入单位,因此应当视同企业自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并计提折旧。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有偿转让(一)企业因产品结构和经营业务调整,对未使用、不需用等闲置和多余的固定资产(以及虽已办理报废手续,但仍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有偿转让和变卖,应填制“固定资产处置通知单”由管理部门提出,经财务部门会签后,报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对整体设备或数额超过5万元的设备需报股份公司批准及备案。(二)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变价净收入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作为营业外收支处理。(三)对可调出的闲置固定资产清单应每半年一次报股份公司,以便优先在股份公司内部企业中进行有偿调剂。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报废第二十条 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在编制年度决算报告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并形成制度,核实数量质量,做到帐物相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于盘点情况以及在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有负责保管和使用部门查明具体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企业负责人或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后及时进行处理,以不影响决算为前提。整体设备或数额超过5万元的,报股份公司审批及备案。第二十一条 企业在资产清查中发生的盘盈、盘亏,应按下列规定处理。(一)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累计折旧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帐务是这样?(二)盘亏及损毁、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积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三)管理部门应填制“固定资产处置通知单”,按管理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整体设备或数额超过5万元的报股份公司审批及备案)后,进行有关帐务处理。第二十二条 对已办理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实物,应分类处置。对仍有部分使用价值的应保留实物,单独列帐管理。第二十三条 企业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一)使用期满。固定资产已达到或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经鉴定确认不能进行修复和继续使用的,必须进行清理。(二)灾祸毁损。企业因火灾、风灾、水灾、震灾等不可抗拒力量以及交通事故等造成固定资产毁损的,必须进行清理。(三)由于设计、施工、制造技术不过关,质量低劣,无法修复继续使用,未达到预定使用年限而中途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清理。(四)企业将本企业生产经营不需要的闲置固定资产或者由于技术进步被先进设备替换下来的落后设备进行出售和有偿转让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清理。(五)除上述情况外,企业对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确需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清理。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一)内部转移是指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由股份公司决定在企业间或企业决定在内部使用部门之间转移。(二)固定资产的转移,应由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技术参数提出方案,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后,签发“固定资产处置通知单”,据此办理调入、调出单位的验收、移交手续和转帐手续。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3年?月?日开始执行。在此之前完达山股份公司印发的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地方,应按本办法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完达山股份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及组织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第五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 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 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第八条 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 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 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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