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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石化设备管理制度(全套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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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石化设备管理制度(全套方案).doc

    中石化设备管理制度(全套方案)目录: 页码动设备类(3个) 大型机组管理制度.doc3 机泵管理制度.doc17 电站汽轮机组管理制度.doc21 备件类(3个) 检维修物资修旧利废管理办法(试行).doc29 检维修物资管理制度.doc39 进口备件国产化和国产专用备件改型管理办法.doc49 检维修类(3个) 修理费使用管理制度.doc56 检修细则附表.xls.62 检修项目实施细则.doc.62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doc.72 电仪类(4个) 仪表(1个) 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制度.doc.84 电气(3个) 修改 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doc120 电力生产技术监督管理规定.doc124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doc136 新增 中石化天津分公司工作票管理实施规定.doc179 中石化天津分公司操作票管理实施规定.doc228 电气设备改造检修验收规定.doc249 继电保护 继电保护动作评价表.xls.255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与维护管理制度.doc255 继电保护定值台帐.xls.268 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doc268 重要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定值审批表.xls.270 综合类(11个)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doc270 抗震减灾管理制度.doc280 设备保温管理制度.doc300 设备分级规定.doc309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doc315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doc316 设备更新管理制度.doc318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doc323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doc333 设备缺陷、故障及事故管理制度.doc336 静密封管理制度.doc339 静设备类(8个) 加热炉管理制度.doc343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doc356 压力管道管理制度.doc374 常压储罐管理制度.doc385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doc400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doc407 金属软管管理制度.doc419 锅炉管理制度.doc431 大型机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大型机组的管理,提高大型机组的运行水平,保证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大型机组,其它机组管理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大型机组是指由公司确定的关键机组(名细见附件)。第四条 加强大型机组管理必须依靠技术进步,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大型机组技术复杂,在生产中有重要作用,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加强大型机组的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的领导下,依据总部、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大型机组管理网络和管理责任制,全面履行管理职责,不断提高大型机组的运行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职责:(一) 负责公司大型机组的归口管理,贯彻执行总部有关大型机组管理制度、规程、规定和标准,负责制定公司有关大型机组管理的制度。(二) 负责或参与机组的选型、设计审查、监造、安装、试运转和验收工作。(三) 负责组织大型机组的运行状况技术分析,组织开展大型机组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和技术攻关,积极发挥公司设备技术支持小组的作用。(四) 组织大型机组的特级维护管理工作。(五) 组织建立健全大型机组设备的技术管理档案、报表等资料,做好大型机组管理工作总结,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六) 组织制定和审核大型机组检修规程,参加操作规程审查;组织编制大型机组检修计划,审定检修方案,对检修过程控制和质量验收进行检查。(七) 组织编制和审核大型机组更新、改造计划及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过程控制和验收工作。(八) 负责大型机组备品配件的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并审核备品配件计划。(九) 负责大型机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大型机组的装备及技术水平。(十) 组织大型机组事故调查分析并参与事故处理。第七条 公司生产、安全环保、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职责:(一) 参与大型机组的选型、改造、设计审查工作。(二) 参与大型机组机械运转试验和验收,并组织大型机组联动试车及性能考核工作。(三) 组织制定和审核大型机组的操作规程、工艺卡片、事故预案等技术文件。(四) 负责大型机组的运行管理,确保大型机组在规定的工艺技术条件下运行。(五) 参与大型机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第八条 使用单位(指各生产二级部,下同)职责(一) 负责本单位大型机组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做好机组的特级维护工作,严格按工艺技术要求操作,确保机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二) 建立健全大型机组的设备技术档案、报表等资料;负责编制大型机组运行操作规程、工艺卡片、事故预案等技术文件。(三) 负责落实机组在用油品质量的定期分析和处置工作,并做好分析报告单的归档工作。(四) 负责大型机组检修、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工作并上报主管部门;负责大型机组检修、更新、改造的实施和验收工作。(五) 积极开展大型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落实整改措施,减少非计划停机。(六) 参与大型机组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订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七) 负责或参与机组的选型、设计审查、监造、安装、试运转和验收工作。(八) 负责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上岗人员管理、操作、维护的技术水平。第九条 其它单位有关职责以及本章节未尽事宜以公司企业管理部制定的各部门职责及公司有关规定为准。第三章 大型机组设计选型第十条 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要求,经设计计算后,向建设单位和制造厂商提供大型机组选型技术资料,以便进行初步选型。大型机组的最终选型方案必须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定,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十一条 制造厂商的初步设计方案和图纸,必须通过由制造厂商、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参加的三方设计审查后,方能投入制造。第十二条 大型机组设计选型应符合相应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炼油化工易燃、易爆等特点,选用具有使用可靠、操作弹性大、结构合理、效率高、检修方便的机型,达到寿命周期费用经济、设备综合效能和安全可靠性高等要求。第十三条 大型机组必须配置完善的控制系统、联锁保护系统、实时监测仪表及状态监测系统等设施。第四章 机组监造与验收第十四条 选择的机组制造厂商必须是业绩好、信誉好、服务好、有先进的技术制造能力、有相关国际标准认证体系的厂家,制造的机型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第十五条 制造厂商必须按技术协议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如有变更,需经设计、制造、建设单位三方确认。第十六条 大型机组制造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造单位赴制造厂进行监造。第十七条 在大型机组出厂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技术协议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检验。第五章 机组安装、试车及验收第十八条 大型机组的安装单位必须是业绩好、信誉好、服务好、有相应的设备的安装资质和能力的单位。第十九条 大型机组和附属设备安装前,制造厂商必须按技术协议及相应技术标准、规范,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至少包括出厂合格证和检验记录、机组总装图、安装图及有关图纸、装箱清单及零部件明细表、机组及附属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等)。第二十条 大型机组安装前,制造厂商、建设单位和安装单位三方必须共同参加开箱验收。第二十一条 安装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大型机组安装方案,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和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进行安装,制造厂商应提供技术指导,并协助解决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二十二条 现场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和安装方案中的要求,监督安装的全过程。第二十三条 大型机组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企业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专用工具及随机配件。第二十四条 为全面考核机组的机械运转性能、工艺技术性能和调节控制性能,应在安装完毕后对大型机组进行试车。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合同规定,确定大型机组试车负责单位,成立相应的试车小组,由试车小组编制试车方案,并经过设计、制造厂商、建设等单位联合审查。第二十五条 大型机组经过试车后,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进行验收;(一) 在额定工况下进行不少于72h的连续运转。(二) 技术性能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充分满足生产需求。(三) 控制系统及监测系统运行情况良好,各调节机构动作快速、灵活、准确。(四) 有完整、真实的试车记录。第六章 大型机组运行管理第二十六条 大型机组的投运必须经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和生产、技术、安全、所在车间以及保运单位等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第二十七条 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能上岗。第二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制定大型机组操作规程,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机组在超温、超压、超负荷、超速情况下运行。第二十九条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巡回检查路线、内容和标准对大型机组各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认真记录机组运行、操作、缺陷和巡检情况。第三十条 操作人员发现大型机组运行不正常时,应立即检查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为保证机组和人员安全,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按操作规程采取果断措施直至立即停机, 第三十一条 对于大型机组存在且不能及时处理的缺陷,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并采取应对措施。机组故障停机后,应立即上报公司,并认真检查、分析原因,不得盲目开机。第三十二条 加强机组润滑管理,各有关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全面管理好润滑油、密封油、控制油及相关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分析在用油品质量,提倡应用铁谱分析、光谱分析等先进技术,及时检测设备磨损情况。第三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做好备用机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使之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第三十四条 机械、电气、仪表保运人员应按各自专业管理要求,对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控制仪表、联锁保护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仪表控制率,联锁投用率应达到100%。第三十五条 为了保证机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投入自动状态。第三十六条 大型机组开停机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到场监护。第三十七条 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监测技术,搞好大型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工作,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大型机组运行状况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提高大型机组运行状态预知管理水平。第七章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第三十八条 大型机组实施特级维护管理(简称“特护”)。各有关单位必须加强特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特护管理组织网络,按照“日巡检、周联检、月分析、季考核、年评比”的原则开展特护工作,坚持以“机、电、仪、管、操”五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开展特护小组活动。第三十九条 使用单位必须成立由主管设备的领导担任组长,成员为相关管理、操作、维护装置的保运部门领导组成的关键机组特护管理领导小组。实施特护的大型机组必须逐台成立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牵头的以设备专业管理、机械、电气、仪表保运和操作人员等组成的“特级维护”小组,组长由设备管理部门指定专人担任,成员应是本专业的技术骨干。特护人员应保持稳定,未经许可,不得任意变动。第四十条 特护领导小组职责(一) 认真贯彻有关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制定特护管理工作细则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特护管理工作。(二) 对机组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应组织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制订措施,保证机组安全运行。研究并提出提高机组运行水平和可靠性的措施。(三) 每月组织一次本单位的特护工作例会,对大型机组的运行状态进行分析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闭环管理。(四) 定期对本单位各特护小组的活动进行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特护管理工作水平和实效。第四十一条 特护小组职责(一) 每台大型机组应在现场设立醒目的特护标牌,标牌中应包括明显的巡检标志。(二) 每台大型机组均要制定相应的巡检工作内容和标准,特护小组成员每天至少巡检一次,并填写巡检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三) 特护小组组长每周组织一次特护小组成员共同参加的联合巡检,并填写联检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四) 公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大型机组的特护巡检工作和要求必须照常进行;节假日的特护联检工作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安排节前或节后进行。第四十二条 要加强对关键机组的状态监测工作,对所有的关键机组均应有监测手段,每周至少应对监测结果进行趋势分析一次,每月结合月分析例会进行机组运行评估,对有缺陷和隐患的机组要适当加大监测频率。第四十三条 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机组用油、换油标准,对大型机组的使用的润滑油进行定期、定点常规指标分析(每月至少一次),及时判定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在用油品合格。根据具体情况,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重点机组润滑油铁谱分析检测,将检测结果作为状态分析和故障诊断的参考。第四十四条 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对每台关键机组建立特护档案,档案中应对该机组的超标、故障、隐患、停车、检修等情况,润滑油分析单以及相关技术分析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第四十五条 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定期编制上报“关键机组运行月报”。月报内容应包括机组运行分析,连续运行天数,故障及检修情况技术总结,存在缺陷和隐患情况,消缺检修计划等。第八章机组检修第四十六条 在大型机组检修前,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检修规程和机组运行状况,以实现长周期运行为目标,组织制定检修项目和内容,选择技术力量雄厚、有实际经验的检修单位。对于按照相应检修规程进行机组大修的,使用单位要编制并上报机组检修方案,经公司设备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十七条 检修单位应按机组检修项目、内容和有关检修规程,参考历史检修记录,编写检修方案,并落实各项检修准备工作。第四十八条 检修单位必须建立质保体系,并按照HSE体系的要求落实各项检修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检修,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检修任务。第四十九条 在检修过程中,检修单位必须认真按检修方案组织施工,加强检修过程中的检查和质量验收。对于重要中间环节,必须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确认,并认真填写记录。第五十条 在检修过程中,检修单位必须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检查和修理记录。第五十一条 大型机组检修完成后,应进行机组试车,并做好试车记录。机组试车合格后,方能投入运行。对于机组大修后的联动试车,使用单位要编制和上报机组试车方案,经公司生产部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五十二条 检修单位在机组投入运行正常后一个月内,将检修资料和试车记录交付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存档。第五十三条 加强大型机组的配件管理,落实公司备件管理制度的要求。物资装备部要严格按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计划组织采购,确保配件质量,建立合理的配件储备。第九章 大型机组更新、改造、调拨及报废第五十四条 大型机组更新、改造应当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技术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的进行。第五十五条 当大型机组存在以下情况时,可考虑更新、改造:(一) 存在严重缺陷或对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二) 超过原设计使用年限、零部件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故障率高的。(三) 虽未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但机组技术性能落后、质量低劣、故障频繁、维修费用高的。(四) 不能满足生产条件的。(五) 国家明令淘汰的。第五十六条 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实际,在对现有机组状态评估基础上,提出更新、改造计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第五十七条 公司主管部门对大型机组的更新、改造项目应认真组技术经济论证,按照总部、公司更新及改造投资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批后方可实施。要积极采用新技术,不断改善和提高大型机组性能,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目标,要选择最优的方案,以确保获得良好的设备投资效益。第五十八条 涉及调拨、报废的机组,要按照总部、公司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检查与考核第五十九条 大型机组的检查与考核依据天津分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公司关键机组考核有关规定执行。附件: 中石化股份天津分公司“公司级关键机组”名单序号单位所在装置机组名称主机位号1炼油部催化裂化主风机组机2001/42炼油部催化裂化备用主风机组机2001/53炼油部催化裂化气压机组机2002/14炼油部延迟焦化富气压机组K-2015炼油部加氢裂化循环氢压缩机组K-1026炼油部加氢裂化新氢压缩机组K-101/A7炼油部加氢裂化新氢压缩机组K-101/B8炼油部加氢裂化新氢压缩机组K-101/C9炼油部空压站空气压缩机组1#10炼油部空压站空气压缩机组2#11炼油部空压站空气压缩机组3#12炼油部空压站空气压缩机组4#13烯烃部乙烯裂解气压缩机组E-GB20114烯烃部乙烯丙烯制冷压缩机组E-GB50115烯烃部乙烯乙烯制冷压缩机组E-GB60116烯烃部聚乙烯循环气压缩机组K-400317烯烃部EO/EG循环气压缩机组K-20118芳烃部BPX重整循环氢压缩机组K-20119芳烃部BPX歧化循环氢压缩机组K-50120芳烃部BPX异构化循环氢压缩机组K-70121芳烃部PTA空气压缩机组TC-20122芳烃部动力站空气压缩机组DC-20123芳烃部动力站空气压缩机组DC-20224芳烃部动力站空气压缩机组DC-20325芳烃部动力站空气压缩机组DC-20526热电部汽机汽轮发电机组1#27热电部汽机汽轮发电机组2#28热电部汽机汽轮发电机组3#29热电部汽机汽轮发电机组4#30热电部汽机汽轮发电机组5#31热电部汽机汽轮发电机组6#32动力部空分一空气压缩机组ATC a33动力部空分一空气压缩机组ATC b34动力部空分一空气压缩机组ATC c35动力部空分一氧气压缩机组OTC/A36动力部空分一氧气压缩机组OTC/B37动力部空分二空气压缩机组A10138动力部空分二空气压缩机组A10239动力部空分二空气压缩机组A10340动力部空分二空气压缩机组A60441芳烃部BPX重整氢气增压机组K-202/A42芳烃部BPX重整氢气增压机组K-202/B43芳烃部BPX重整氢气增压机组K-202/C44芳烃部PX歧化循环氢压缩机组C-50145芳烃部PX异构化循环氢压缩机组C-701机泵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机泵管理,减少机泵故障,确保机泵处于完好状态,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各单位应当健全机泵设备的操作、巡检、点检、维护和检修规程(制度),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第三条 机泵维护保养应实行专机专职制或包机制,要划分区域和设备,做到每台机泵设备有人负责。设备现场应在明显的位置悬挂设备包机牌,内容一般包括设备位号、名称、型号、介质、操作维护人员姓名或岗位、维修人员姓名或岗位等。第四条 各保运单位机、电、仪各专业应按照相关合同(协议)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设备巡检、维修、特护等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机泵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和抢修工作。第二章 在用机泵管理第五条 在用机泵设备应确保完好,并达到总部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的设备完好标准。(一)运转正常,无超温、超压、超负荷现象,运转平稳。(二)运转平稳无杂音,振动符合集团(股份)公司石油化工旋转机械振动标准(SHS 01003-2004)。(三)静密封无泄漏,轴封无明显泄漏。(四)润滑、冷却系统畅通,液位计清晰并有高低液位刻度,油位在刻度内,轴承温度符合标准,一般为:1. 强制润滑系统:轴承金属温度应小于93。2. 油环润滑或飞溅润滑:油池温度应小于82,滑动轴承温度不大于65,滚动轴承不大于70。3. 有特殊要求的机泵应根据制造厂出厂说明书要求确定控制指标。(五)主体整洁,零附件齐全好用,保温油漆完整。第六条 车间操作人员应将机泵巡检作为岗位巡检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巡检时要携带必备的工具,并按要求填写巡检记录。在巡检时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汇报,在紧急情况下,可按有关规程和岗位操作法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及时上报。第六条 各单位要制定机泵点检制度,明确点检机泵的范围、周期、人员和要求等内容。机泵点检一般分为日常点检、定期点检。日常点检由操作人员,机、电、仪各工种保运人员负责。定期点检由车间设备专业技术人员或设备管理部门专职人员负责。点检时要携带测振、测温等监测工具,并填写点检记录。每月要对点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关键机组应执行特护管理制度。第七条 机泵的润滑管理要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要对机泵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一般机泵的检查手段主要以目测为主,润滑油出现乳化、变质或含有异常杂质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关键机泵的润滑油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化验分析结果进行判定处理,要严格执行润滑手册所规定的加换油周期规定。第八条 机泵的备件管理应执行备品配件管理制度,备件、润滑油型号(牌号)变更时必须按规定经审批后方可执行。第九条 机泵的检维修要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在检修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好工作票、停送电单等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设备的拆卸修理工作。在检修过程中,必须执行相关检维修规程或检修方案。机泵检修后的验收必须按照集团(股份)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和完好标准进行。机泵检修应有检修记录,检修记录要求数据齐全、准确、完整、填写清楚。第三章 备用机泵管理第十条 各单位要加强备用机泵的管理,做好防冻、防凝、保温、防腐、润滑、盘车、电气绝缘测试、清洁等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备用机泵处于完好状态,保证随时能启动、切换、投运。第十一条 备用机泵要有可靠的电源,应能随时接通,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必须定期进行动作试验。第十二条 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将本岗位备用机泵的检查工作列入巡回检查内容中,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好记录。进行交接。第十三条 备用机泵的定期切换制度(一) 凡配有备台的机泵要实行定期切换制度,严禁超期疲劳使用和不出事故不切换的操作方式。应根据备用设备的结构、操作特点、检修周期等情况制定出合理切换周期,因运行设备发生故障需提前启用备台时,可以从切换日起计算周期,以避免频繁切换。(二) 备用机泵切换投入运行后,应达到工艺要求和规定的运行周期,确保生产正常进行。切换后停用的设备物料要采取措施,防止串料,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对因故障切换下的设备应及时检修,确保其随时能启动和切换。(三) 每次切换后要认真记录切换设备的位号、名称、切换启动时间、停用时间、切换前后的技术数据(如介质温度、介质压力、轴承温度、设备振动情况、启动电流、运行电流、运行电压等)及操作人等。第十四条 备用机泵的定期盘车制度 (一) 使用单位应对所有备用机泵根据设备实际状况,分类制定确定盘车周期(班、日或周)。(二) 对于带联锁自启动的备用机泵,必须在保证生产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盘车操作。(三) 盘车操作每次不得少于一圈半。应在设备转动外露部位(如轴头、联轴器等)应划出明显的盘车标记,并与盘车周期相对应。(四) 要建立机泵盘车记录,每次盘车后要记录盘车设备的位号、名称、盘车标记、盘车时间、盘车人等。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五条 机泵管理作为设备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公司各级设备管理部要结合各项检查,加强机泵管理工作的检查,并进行考核。 电站汽轮机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站汽轮机组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热电部电站汽轮机组的管理。第三条 电站汽轮机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电站汽轮机组管理职责范围,明确电站汽轮机组管理要求,对电站汽轮机组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不断提高电站汽轮机组的管理水平。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电站汽轮机组是公司关键设备,其运行状况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为保证机组安全、平稳、长周期经济运行,依据总部、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加强电站汽轮机组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管理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履行管理职责,不断提高电站汽轮机组的运行和管理水平。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部职责:(一)在公司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电站汽轮机组的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站汽轮机组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制定规划和措施,提高电站汽轮机组的管理水平。(二)结合公司管理模式,组织制定电站汽轮机组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并贯彻执行。(三)审查电站汽轮机组的基建、检修、技改、科研攻关等计划,参与实施并进行过程控制和验收。(四)负责组织编审电站汽轮机组的技术文件,并监督实施。(五)组织或参与电站汽轮机组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六)参与节能降耗、达标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经济运行水平。(七)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电站汽轮机组的装备及技术水平。第六条热电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站汽轮机组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制定电站汽轮机组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组织对本单位机组的使用维护管理。(二)做好电站汽轮机组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机组设备检修、更新、技改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报公司主管部门;落实设备检修、更新、技改的实施和验收。(三)建立健全电站汽轮机组设备的技术档案、报表等资料。编制运行规程(操作法)、工艺卡片、检修规程、事故预案等技术文件并上报审批。(四)参加或组织电站汽轮机组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订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五)负责开展节能降耗等各项劳动竞赛,不断提高经济运行水平。(六)组织本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上岗人员的技术水平。(七)积极开展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减少非计划停机。第三章 购置与安装第七条电站汽轮机组的购置:(一)购置设计合理、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经济节能的设备。购置时公司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或参与机组设计、选型、验收等全过程工作。(二)设备制造过程中应派专人监造。(三)应有制造厂提供的完整齐全的技术资料。(四)大型机组按规定须采用招标方式的,应通过招标确定制造厂商。第八条电站汽轮机组的安装:(一)选择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安装,安装质量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电站汽轮机组的安装按有关规定应由专业监理公司进行监理。(三)热电部应选派具有相应水平的人员全过程参加电站汽轮机组的安装。第九条电站汽轮机组的试运和验收:(一)电站汽轮机组安装及验收应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火电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及评定标准(汽轮机篇)的规定进行。(二)机组在首次启动前,必须根据制造厂技术资料编制调节保护系统试验措施,并对调节系统各部套和自动保护装置进行调整试验。(三)机组的启动调试及验收要根据有关验收规程、评定标准及设备的产品说明书编制机组总体启动调试大纲。通过启动调试校核电站汽轮机组在规定工况下的热力参数与机组设计要求是否相符,检验机组配套的辅助设备、外围设施的性能能否满足主机正常运行的要求、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检验机组的启动、自动控制及辅助设备、系统的控制性能,全面监测轴系振动、轴位移等,以便检验机组设计、制造、安装的质量。(四)机组经过空负荷试车、168小时(或72小时)满负荷整套试运合格后方能验收。第四章 运行管理第十条逐台建立健全电站汽轮机组的技术档案,档案的填写按有关规定执行。档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机组制造、安装、试运的整套技术文件、记录;机组运行和检修规程;机组检修、改造的技术资料、记录;故障(缺陷)及事故记录;机组运行记录;其它须归档保存的资料。第十一条按安全规程、运行规程(操作法)、工艺卡片等技术文件组织生产,严禁超参数运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做好运行日志、交接班日志,建立相关技术台帐,编制生产技术报表等。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电站汽轮机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开展运行状况分析。第十三条编制电站汽轮机组典型操作票,并严格执行。第十四条建立电站汽轮机组巡回检查制度及标准。操作人员应按巡回检查标准要求,对机组进行定人、定时、定线路、定内容巡检;对发现的设备缺陷,要填写缺陷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实行闭环管理。第十五条严格执行联锁保护管理制度,确保联锁保护动作正确。联锁保护变更应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执行。第十六条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落实“五定”、“三级过滤”管理,定期分析润滑油质量。第十七条电站汽轮机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经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后才能上岗。第十八条电站汽轮机组应制定事故处理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避免机组超速飞车、反转、油系统着火等重大事故的发生。第十九条 按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切换与试验,如:危急保安器模拟动作试验、自动主汽门活动试验、真空严密性试验等。第二十条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杜绝误操作,减少非计划停机,确保机组安全、稳定、长周期、经济运行。第二十一条热电部应建立开停机台帐,按照集团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认真填报,公司依据有关考核规定进行考核。第二十二条在日常运行管理中,热电部要对汽轮机凝汽器真空度、端差以及高压加热器投入率等经济指标进行检查分析,提高汽轮机运行效率。第五章 特级维护管理第二十三条电站汽轮机组属于公司关键机组,按照大型机组按理制度中第七章的要求实施特护管理。第六章 检修管理第二十四条机组检修应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做到科学检修,并杜绝各类违章,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第二十五条检修项目管理应实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检修质量应符合检修规程要求,推行全过程管理,使检修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第二十六条电站汽轮机组的检修按检修内容一般分为大修、中修、小修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检修内容可参照相应机组的检修规程。第二十七条检修周期(一)检修周期一般规定为大修3-4年,中、小修视情况适当安排。(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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