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二来的工作.doc
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二年来的工作在武汉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商务局直接领导和重视下,在省酒类专卖管理局的指导下,我局严格遵照市商务局依法行政委托,认真依法行政,依照国家商务部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展开了工作。经过我们的工作实践,本局上下一心,齐力克难,做了大量的工作,并有明显成效。(一)、为了贯彻落实办法,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办法正式实施前夕,2005年12月9日,本局召开大会,(1)传达全国酒业大会精神,(2)宣传和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简称一个办法二个标准)的大会。市内有关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酒类批发单位代表、各区经贸委、酒类管理负责人计130人参加。同时邀请了省酒专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商业局、工商局、质监局负责人到会并讲话。(二)掀起贯彻宣传办法的高潮。2006年1月1日,是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日。市商业局、市酒专局联合中百仓储友谊路店,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活动。省酒专局、市商业、工商、质监、物价、药监、卫生、烟草、盐业等11个市职能部门,应邀参加了活动。当时市局及各区在全市主要人流密集地设立了14个宣传咨询窗口,共接待消费者咨询近2000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0份,悬挂宣传横幅30条。如洪山区在群光广场开展宣传。黄坡区副区长严春,在本区连续发表5次电视讲话,宣讲办法实施的意义和要求,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省、市新闻媒体先后进行了宣传报道。(三)进行了执法培训,确保依法治酒。2006年4月20-21日,本局举办了酒类行政执法知识培训班。各区经贸委、商务旅游局的分管领导和从事酒类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共60人参加了培训。市政府法制办陈四元处长,专题讲授了如何依法行政等知识。学习和讨论了备案登记的工作程序、办理案件的工作程序以及办理案件的文书制作、如何识别真假酒等内容。(四)发放宣传牌,增强法律意识。2006年4月21日,市局召开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明示牌发布会。有关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餐饮业的负责人,各区经贸委、商务旅游局的分管领导和从事酒类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计100人参加了发布会。市商业局副局长姜汉秋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市局向各区及有关大型商超、酒店、餐饮业等酒类经营点,免费发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温馨提示牌”20000个。此工作在全国酒类行业中首创,省市新闻单位先后进行报道。(五)狠抓落实,依法免费办理备案登记。依据办法规定,在省物价收费标准未批准前,我市免费进行备案登记工作。一是召集了13个区的酒类管理负责人员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免费发放了统一印制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先后在报纸上刊登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公告。二是市局对全市三个连锁以上大型商超26家、四星级以上酒店26家、酒类批发单位600家,进行了备案登记工作。三是各区对所辖酒类经营单位也进行了是免费备案登记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7年12月份,已办理了11500家。(六)加强市场监管力度,重拳打击制售假酒的不法行为我局加强了市场的检查工作,重点抽查有关商超、酒店,全市出动行政执法人员6人次,抽查经营单位460批次,其中查出违规、违法经营单位210家(其中包括不按时办理备案登记和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同时,我们重点查处了假冒酒,查获假冒伪劣酒17000瓶,货值近100万元,捣毁制造假冒酒窝点6个,假冒酒商标18000余套,移交公安机关侦处3人。省市有关报纸分别进行了暴光。为营造良好的酒类经营环境,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酒的不法经营行为。(七)、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一是依法行政,挂“胸牌”执法。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依照市商业局的委托,我局依法行政,加强了酒类市场的管理。从2006年8月1日起,本局执法人员外出依法执法时,必须配带有效的“胸牌”。本“胸牌”,是由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制,经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发给的行政执法证。这是在目前无统一执法服装的情况下,便于被检查对象辨识我局执法人员身份,以防误会,造成执法冲突,更能体现酒类管理执法人员随时接受群众监督。由此,本局规定:酒类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必须有2人以上,挂“胸牌”才能依法执法,依法行政。二是政务实行网上公开,透明依法行政和程序。2006年8月25日,根据办法规定,我局将依法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程序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市商业局政务网上公开。便于酒类经营者办事和监督。三是局内实行政务公开,便于依法执法。为了加强酒类流通监管力度,规范我局依法行政的行为,局内墙壁上悬挂了政务公开的内容,方便酒类经营者办事,也请酒类经营者监督我们是否规范依法行政等。主要有:(1)国家商务部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2)武汉市酒类专卖管理局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程序、(3)武汉市酒类专卖管理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4)武汉市酒类专卖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公示“照片、姓名、编号”、(5)武汉市酒类专卖管理局执法中廉洁自律规定。(八)、认真落实政府督办工作,热情接待投诉、鉴定、举报,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因某些购酒者饮酒后不适,认为是假酒。按规定,开瓶的酒,我们是不负责接待和鉴定,既使鉴定也是无效的。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如调查、取样、理化指标检验等方法,进行鉴定。并多次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直到消费者满意为止。这里还包括我们多次接受市长专线督办事宜,2007年1-12月份,市长专线有18次督办,我们都百分之百地完成了,并及时回告。平均年接待投诉、举报、送酒鉴定70余次,都能依法处理,没有出现上诉现象。同时,对酒类市场销售的酒类商品抽样检验230个品种,对3%左右不合格的酒类品牌,禁止在市场销售。(九)、抓好宣传活动工作,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今年3.15期间、产品质量宣传月,我局分别派人参加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安全局组织的宣传咨询活动。重点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酒类法规知识、鉴别真假酒知识。分别接待消费者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多份。5月份,本局联合饮食服务处开展美酒美食文化节活动。不仅加大了宣传办法的工作力度,而且也为企业宣传了酒类品牌,活跃了酒类市场,促进了市场的繁荣。二00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