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大学生科技奖励办法(试行) (校发[]109号)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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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大学生科技奖励办法(试行) (校发[]109号) .doc
大连大学大学生科技奖励办法(试行) (校发2009109号)为鼓励大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实践活动、学科竞赛及科技活动的积极性,学校对在上述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的学生实施奖励,奖励办法如下。一 奖励范围、方式与等级1. 奖励范围我校大学生在校期间代表大连大学参加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以大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各类论文、文章与作品;以大连大学为第一产权单位获得的各类专利;学生参与的在学校立项或登记的各类研究、调研、制作、实验、设计、技术开发等项目;学生参与的实践教学、社会实践、社团工作等各类活动;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代表大连大学参加的特定活动。奖励以学年为单位进行。奖励项目的时间范围为前一年9月至当年8月。2. 奖励方式我校大学生科技奖励方式为:学分奖励和奖金奖励。学分奖励:奖励个人相应的创新学分。奖金奖励:奖励获奖项目所对应的单位(或团队、或个人)。奖金奖励以奖励分值为计算单位,每奖励分值的奖金金额由当年可支配的总奖励经费额度确定。3. 奖励等级学科竞赛的分类与等级学科竞赛按其性质、内容和竞赛组织部门的级别,分为四个类型、六个等级。四个类型:科技创新类: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械创新设计、结构设计、程序设计、智能汽车、计算机仿真、“挑战杯”竞赛和ERP等竞赛、外语演讲大赛等。课程学习类:如英语竞赛、高等数学竞赛、力学竞赛等。专业技能类:如测绘技能竞赛、护理教学成果展示赛等。其他类:符合学科竞赛要求,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赛事。六个等级:院级竞赛:以学院名义组织并公布的学院内和学院间的学科竞赛。校级竞赛:以学校名义组织并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市级竞赛: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或市一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市性学科竞赛。省级竞赛: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或省一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或跨省学科竞赛。国家级竞赛:由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一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国际竞赛: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关于音乐、体育和美术类竞赛的类型与级别,分别由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和美术学院参照学校的总体要求另行确定。发表论文、文章与作品的级别特级: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AHCI、EI、ISTP、CSSCI收录。一级:在核心学术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论文和文章。二级:在各类学术期刊(不含增刊)发表的论文、文章和作品。三级:在各级各类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文章和作品。音乐和美术类的作品,分别由音乐学院和美术学院参照学校的总体要求另行确定。二、奖励申报与评审大连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以下简称“素质教育基地”) 是实施我校大学生科技奖励的责任单位,并与每年的10-12月组织开展奖励的申报与评审工作。奖励申报 按当年素质教育基地发布的奖励申报通知要求进行。奖励评审学分奖励:奖励学分纳入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创新学分”进行管理,由学生所在学院严格审核、认定,同时将获得的学分记入学生创新学分管理手册;各学院于学校毕业审核前将学生获取的创新学分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奖金奖励:认定与奖励由素质教育基地负责。对于符合“奖励标准”的奖励项目按“奖励标准”执行;对于“奖励标准”不能明确界定的项目,由素质教育基地组织校大学生科技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励结果面向全校公示。三、奖励标准1.学分奖励标准大学生组织开展的各种学术活动 主办或主讲者记2学分/次;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竞赛活动国家级各类竞赛获奖者:按三等奖及以上,其他奖,依次记4、2学分;省级各类竞赛获奖者:按一等奖及以上,二、三等奖,其他奖,依次记4、3、1学分;市级各类竞赛获奖者:按一等奖,其他奖,依次记2、1学分;校级各类竞赛获奖者:按一等奖,其他奖,依次记1.5、1学分。各级各类竞赛参加者(未获奖):记0.5学分/竞赛项目,限2学分。参加各种科研课题及创新项目 参加教师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记21学分;参与人10.5学分; 完成创新教育基金项目:按校、院级项目负责人、参与人,依次记4、2、2-1学分。参加教学实践活动(已注册、立项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参加工作室活动:按优秀工作室、工作室负责人、参加人,依次记2、1、0.5学分/学年,限2学分;创新性实验:设计性、综合性实验记0.5学分/项,限1学分;科技小制作、小发明和小作品:主要负责人记1学分;参与人0.5学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已注册、立项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参加社会实践(限2学分):社会调查,按获得校级优秀成果、通过校级评审、参加人,依次记2、1、0.5学分;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者行动,累计60、30小时,依次记2、1学分;参加社团工作(限2学分):按校级示范社团、特色社团、星级社团、参加其他注册社团,依次记2、1.5、1、0.5学分。发表论文、文章或作品特级:按独立完成或首位作者、第3作者以内,依次记4、2学分;一级:按独立完成或首位作者、第3作者以内,依次记4、1学分;二级:按独立完成或首位作者、第2作者,依次记3、0.5学分; 三级:按独立完成、第1作者,依次记2、1.5学分; 发表在各类报纸上:按市级报刊、校报,依次记1.5、0.5学分 (独立完成1200字以上),限2学分; 获得专利获得发明专利:按第一、其他排序,依次记4、2学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按第一、其他排序,依次记3、1学分;获得其他专利,按第一、其他排序,依次记2、1学分。说明:取得相同竞赛不同级别奖项时,按最高奖级记学分,不得累计; 相同内容的项目参加不同类型的活动,只按一类活动记学分,不得重复。2.奖金奖励标准发表的论文、文章与作品 (限学生为首位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AHCI、EI、ISTP、CSSCI收录:按教师奖励办法要求执行;发表在核心学术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1000分;发表在各类学术期刊上(不含增刊):600分;发表在各类公开发行的刊物上:200分;音乐和美术类作品参照执行。获得的各项专利(限大连大学为第一产权单位) 按教师奖励办法要求执行。参加市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奖励分值:分/队类别分值级别科技创新类学习与技能类其他类国际、国家级特等奖50003000一等奖300020001000二等奖20001500500三等奖1000800300其他奖500400150省级特等奖20001500一等奖15001000500二等奖1000600300三等奖600300200其他奖400150100市级(或其他)一等奖800400200二等奖500200150三等奖300100100其他奖1005050注:取得相同竞赛不同级别奖项时,只按最高级别、或最高奖励分值进行奖励; 以团体名义参赛、以个人名义获奖时,个人奖励分值按同类标准的四分之一计算; 音乐、体育和美术类竞赛参照执行; 奖励标准中未涉及的问题由校大学生科技奖励评审委员会酌情处理。 本办法中学分奖励部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其他由素质教育基地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大连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大连大学大学生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