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讲座课件.ppt
,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讲座,调整妇女权利的法律,宪法(1982年)民法(1986年)婚姻法(2001年)继承法(1985年)劳动合同法(2007年)妇女权益保护法(2005年),妇女六大权益,1、政治权利2、受教育权利3、劳动保障权益4、人身权利5、财产权益6、婚姻家庭权益,【案例】小王到某家公司应聘业务员,进公司的时候,公司要求她三年内不能生育,否则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以要 求小王赔偿公司员工培训费五千元。公司 是否符合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各单位在聘 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如果小王怀孕了,公司不仅不能辞退,还必须将劳动合同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结婚的一般要件 一、结婚的条件(一)须具有结婚的合意(二)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三)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登记制】结婚必须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登记是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二、结婚的禁止条件(一)禁止结婚的血亲(二)禁止结婚的疾病,相关法律,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如何维护家庭和睦与婚姻美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