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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电局承包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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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电局承包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doc

    Q/NNG南宁供电局 发 布南宁供电局企业标准2012- 08 实施2012- 08 发布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Q/NNG-W14082012代替Q/NNGW04022011目 次本细则信息II1 总则32 规范性引用文件33 术语和定义34 职责35 管理内容与方法45.1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45.2承包商选择45.3承包商的合同管理45.4承包商安全教育与培训45.5安全技术交底管理55.6承包商履约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5.7承包商安全考核66 附则6本细则信息制度名称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制度编号Q/NNG-W14082012对应文号南供电企20126号版 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2011版按南网一体化管理及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要求,对本局第一级文件(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回顾与更新。2011年5月作废2011版按照2011年第一次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改进机会进行修编。2011年7月作废2012版年度评审回顾。2012年1月作废2012版内审问题整改修订2012年4月作废2012版模拟审核问题整改修订2012年8月在用有效角色人员编写饶 强初审周 斌、欧夏初、韦 敏、卢 健、王 愚、陈学敏、马秀梅、王 纲、陆华军、陶贤建、文香军、陈 丹、谭立贤会签于维俭、刘 波审核王 壮批准江革力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1 总则1.1 规范南宁供电局对外发包工程的风险控制和对承包商管理工作,降低与承包商相关的安全生产风险。 1.2 本细则规定了对承包商的准入审查、选择、过程管理及考核评价要求。适用于南宁供电局对承包商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Q/CSG213005-2012全文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Q/CSG213007-2012全文业主项目部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Q/CSG213002-2012全文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Q/CSG21005-2010全文业主项目部工作手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2版)基建201230号 全文电网建设基准风险评估指南(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第二版)全文施工作业指导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2版)全文施工安全作业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201228号全文3 术语和定义3.1 承包商:是指所有承包南宁供电局外委工程项目包括基建、配网建设与改造、主网生产类技改修理、变电站消防与房屋维修项目、配网修理、非生产类技改修理(车辆、办公设备、保卫、非变电站内的房屋及建筑物技改)、营销技改(含新居配工程)、营销修理工程进行施工的与本局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法人单位。3.2 项目管理单位:本局负责基建、配网建设与改造、主网生产类技改修理、变电站消防与房屋维修项目、配网修理、非生产类技改修理(车辆、办公设备、保卫、非变电站内的房屋及建筑物技改)、营销工程项目管理的单位。局基建工程项目、农网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为局基建部,局技改、大修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为局生技部,局营销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为局营销部,局非生产类技改修理(车辆、办公设备、保卫、非变电站内的房屋及建筑物技改)项目管理单位为员工服务中心。3.3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是指包括变电管理一所、变电管理二所、输电所、各供电分局、系统运行部、信息中心等设备运行管辖权的单位。4 职责4.1 局招投标办公室对局外委工程项目(除南方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招标项目)的承包商选择负责。4.2 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对承包商资质复审及备案、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承包商表现评价、统计与考核的组织工作负责。4.3 项目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所管辖项目承包商资质初步审查、承包商风险评估、承包商合同管理、承包商安全技术交底、承包商现场作业监督与管理、承包商现场表现及履约评价工作的组织工作负责。4.4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负责人对进入本管辖区域作业的承包商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负责,并配合项目管理单位开展承包商现场作业的监督、承包商现场表现评价的工作。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 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 5.1.1 项目管理单位应通知进入我局管辖范围的承包商开展资质审查备案工作,并督促承包商填写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备案表(附录A)、根据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备案需提交的资料(附录B)准备相关资料,按照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及其从业人员安全资质标准(附录C)对其进行资质初步审核,在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施工资质审查备案表上签署初审意见。5.1.2 安全监察部应对承包商安全资质进行复审及备案,并在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备案表上签署审核意见。5.1.3 安全监察部对审查合格的承包商,应录入南宁网区承包商资信档案汇总表(附录D)作为安全资质审查备案证明,该汇总表由安监部定期发布。5.1.4 经南方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审查备案的承包商,安全监察部应以上级文件和审查结果为依据进行备案,不重复审查。5.2 承包商选择 5.2.1 项目管理单位应在每年12月3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项目本年度的承包商履约评价情况,反馈至局招投标办公室,作为下年度承包商选择依据。5.2.2 局招投标办公室应按照南宁供电局工程施工招投标实施细则对备选承包商进行招标评价,以确定工程项目承包商。5.2.3 局招投标办公室在选择承包商时应综合关注以下方面:² 承包商进入企业带来的风险和招投标要求² 承包商的安健环资质、内部管理和业绩² 承包商过去三年内在企业的安健环表现。 ² 承包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规定等强制性要求的能力。 ² 承包商满足我局安健环要求的能力。 ² 承包商对其员工的工伤、医疗和社会保险等是否充分。 5.3 承包商的合同管理 5.3.1 项目管理单位应在所有承包商均签订合同后方可进入现场开展作业。5.3.2 项目管理单位与承包商协商签订工程合同时,应明确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承包商必须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要求、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争议事项的解决方案等,明确承包商与我局之间的责任划分。5.3.3 项目管理单位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应与承包商协商签订南宁供电局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录E)和南宁供电局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附录F),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材料。安全协议应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目标、承包商必须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事故事件信息报告要求、违约责任及赔偿事项等内容。5.4 承包商安全教育与培训5.4.1 在项目开工或开展劳务前,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对承包商参与现场施工或劳务的人员开展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5.4.2 项目管理单位按安全规程考试管理要求,组织承包商开展现场施工或劳务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规程考试。 5.4.3 生产技术部按安全规程考试管理要求,针对工作票管理、停送电管理、 “两种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安全责任等,组织进入所辖生产运行区域的承包商“两种人”进行专项安全规程考试。5.4.4 项目管理单位和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根据安规考试成绩,允许考试合格(90分以上)的承包商人员入网作业,对考试不合格的承包商人员应禁止其入网作业。5.4.5工程开工前,项目管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必须对项目全体人员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招员工,必须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安全教育培训。5.4.6项目管理单位必须核实特种作业人员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同意其上岗工作。5.4.7承包商应在项目开工前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实施的协调和管理。5.5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5.5.1 在项目开工前,项目管理单位应对承包商施工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理部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安全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安全交底应包含以下内容:² 工程施工涉及区域和范围;² 必须遵守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² 工作票和停送电要求;² 重要安全风险及控制措施;² 事故应急避险措施及信息报告要求;²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5.5.2对于进入生产运行区域施工的项目,在承包商编制工作方案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按照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技术交底单(附录G)向承包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记录:² 生产运行区域安全管理规定;² 施工现场的作业范围、区域和施工出入路径,禁入区域;² 设备运行情况、带电部位,施工作业与临近带电设备或相邻设备运行区域的安全距离要求;² 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及控制措施;²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布置要求;² 生产运行区域环境条件和隐蔽设施情况,指明或标明地下和空中的管线、设施等位置和范围;² 施工机械设备要求、行经路线和作业位置;² 临时电源接电要求;² 生产运行区域应急设施、应急疏散指示和通道,以及应急疏散要求;²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5.5.3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规范、清晰、完整,并形成记录。5.6 承包商履约评价5.6.1 项目管理单位应每月组织承包商召开一次工程例会,沟通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认承包商的安健环表现。5.6.2 项目管理单位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承包商、分包商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工作,并将结果作为承包商履约评价的依据。5.6.2项目管理单位应根据日常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结果对承包商的现场安健环表现情况,参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主项目部工作手册中的承建商资信评价评分表(附录J)每年年末对承包商现场安健环表现与服务质量等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论分三级:不合格(60分以下)、合格(60-90分)、优良(90分以上)。5.6.4 履约评价内容应包含:² 工程安全、环境保护控制情况;² 工程质量控制情况;² 工程进度控制情况;² 工程造价控制情况;² 档案资料电子化移交情况;² 资源配置情况;² 合同履约情况;² 质保期服务等其它情况;² 投标承诺兑现情况;5.6.5 每年年末,各业主项目部对各在建项目的项目承包商年度履约情况考核评分,对本年内完成工作的承包商年度履约情况考核评分,报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汇总评价。5.6.6生技部负责本单位生产技改项目承包商年度履约情况考核评分,结果汇总至基建部。5.6.7基建管理部门汇总各业主项目部上报的项目承包商年度履约情况考核评分,以及生技部门提供的项目承包商年度履约情况考核评分,报公司基建部。5.7 承包商安全考核5.7.1承包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有关规定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承包商予以暂停工程项目施工、取消入网安全资质或在一段时间内限制其参与本单位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依照合同、安全协议的有关条款对承包商予以经济处罚:² 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电网、设备障碍;² 遗留施工安全、质量隐患并引发事故或障碍;² 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行为,情节严重的;² 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后,存在瞒报、谎报、漏报行为的;² 施工过程中违反合同和安全协议有关规定,对公司系统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5.7.2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对承包商的考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和南宁供电局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进行。5.7.3安全监察部对工程施工现场违章情况按南宁供电局工程建设反违章管理处罚规定(附录I)进行处罚。 5.7.4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和安全监察部分别将承包商的履约评价结果、日常安全检查考核结果、承包商安全评价(附录H)反馈至局招投标办公室,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5.8 报告和记录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材料、工程合同、安全协议、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记录、承包商安健环表现记录、施工安全评价记录、履约评价资料等由相关部门长期保存。6 附则6.1 本细则由基建部负责解释。6.2 附录6.2.1 附录A: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备案表6.2.2 附录B: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备案需提交的资料6.2.3 附录C: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及其从业人员安全资质标准6.2.4 附录D: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备案证6.2.5 附录E:南宁供电局安全生产管理协议6.2.6 附录F:南宁供电局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6.2.7 附录G: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技术交底单6.2.8 附录H: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评价表6.2.9 附录I:南宁供电局工程建设反违章管理处罚规定6.2.10 附录J:南宁供电局承建商资信评价评分表附录A(规范性附录)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备案表填表时间: 年 月 日单位全称单位地址联 系 人基地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证号发证单位法人代表法人授权人公证单位单位人数 人正式工人数 人施工人员 人安全机构名称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人注册安全工程师 人技术管理人员 人特种作业人员 人工程承建、安全许可资格证书发证单位发证单位发证单位发证单位施工资质范围承包商进入XXX(业主单位名称)施工时间及安全施工记录情况:具体审查内容审查意见审查人企业资质证书(是否符合项目要求、是否有效)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是否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是否符合项目和有关规定要求)施工主要人员资格(包括项目经理、总工、技术员、主要技术工种人员是否符合工程要求、是否持证上岗)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承包方安全管理机构(设有两级机构的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的设置和资格(超过30人以上是否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是否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是否持证或经安全管理培训考试合格)承包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承包商员工的保险证明资料,承包商的工伤率、员工赔偿费用等资料(保险程序是否充分)其它需审查的内容: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安全监察部门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说明:所审查项目相关资料作为附件一同装订、存档。附录B(资料性附录)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备案需提交的资料附录B-1(规范性附录)承包商需提交的安全资质审查资料序号资料内容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审验并提交一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2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审验并提交一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如非法人单位应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提供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机械、建筑等施工承建资格证或电力行为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市级及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审验并提交一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4本企业施工业绩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按表二格式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附件)。5提供本企业员工的保险证明资料、及工伤率、员工赔偿费用等资料原件审验并提交一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6提供本单位专职安监人员(安全员)任命书原件审验并提交一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商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并有安监人员的任命书。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并有安全员任命书。7承包商现场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资格登记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及人员资质证件,现场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电气、消防、土木、建筑等行业特种作业人员。8本单位所有参与现场施工人员名单及安全考试成绩表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检查时核查试卷原件)。9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检查时对照目录核查)。10现场施工常用安全防护用具登记表(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检查时核查)。11现场施工常用安全工器具登记表(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检查时核查)。12现场施工常用登高、起重工具登记表(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检查时核查)。13现场施工机械登记表(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检查时核查)。以上申报资料以承包商安全施工资质审查审批表为首页与其它复印件使用A4纸张规格一并装订成册,提交审查。附录B-2(规范性附录)施工业绩简历、证明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附件:相关证明文件随本表后附。注:本表或相关证明需承包商单位所在地安监局盖章。附录B-3(资料性附录)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单位(盖章):序号安全管理制度名称备 注注:根据所提供的目录进行现场核查。附录B-4(资料性附录)现场施工常用安全防护用具统计表单位(盖章): 本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数为: 安全防护用具名称型 号厂 家最低应配置数量实际配置数量安全帽现场施工人员每人一顶,并有10%备用。双保险安全带30人及以下单位最少有10条,30人以上单位按不少于现场施工人员50%数量配置。工作服按现场施工人员每人一套。工作鞋工作手套护目眼镜2个安全绳(网)按不少于2个工作面所需的数量配置。临时遮(围)栏警示牌标示牌警示灯路障用具电力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牌现场施工作业单位配置不少于2块。其他附录B-5(资料性附录)现场施工常用安全工器具统计表单位(盖章): 绝缘工具名称型 号厂 家最低应配置数量实际配置数量绝缘棒每个电压等级不少于2支。绝缘挡板不少于2块验电器每个电压等级不少于2支。接地线每个电压等级不少于4组。绝缘手套8双绝缘靴8双绝缘绳4条其他附录B-6(资料性附录)现场施工常用登高、起重工具统计表单位(盖章): 工具名称型 号厂 家最低应配置数量实际配置数量脚 扣4套升 降 板12套梯 子2把白 棕 绳4条葫芦及滑车2套绞 磨1套紧 线 器4个附录B-7(资料性附录)承包商施工机械统计表单位(盖章):施工机械名称型 号厂家数量备 注附录C(资料性附录)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及其从业人员安全资质标准附录C-1(资料性附录)承包商安全资质标准序资质名称适用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必需2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非法人单位必需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建设部门颁发)电力类必需满足二项;机械、建筑类单位必需满足具备其中一项即可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监管机构颁发)5其他施工资质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管理机构)消防、绿化、防鼠蚁、防腐保温等单位必需6安全生产许可证(政府安监部门颁发)必需7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可选8各类安全生产人员数量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主任特种作业人员必需(1人)必需(1人及以上)必需(1人及以上)必需(1人及以上)必需(2人及以上)电力企业变电、线路工作票签发人及变电、线路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电气施工单位必需(按专业2人及以上)电力企业变电第三种工作票工作负责人进入电力生产现场非电气施工单位必需(2人及以上)9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必需附录C-2(资料性附录)承包商现场作业人员安全资质标准人员分类需具备技术职称和安全资格证名称个人劳动保障出入证件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证或安全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证、企业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证明及工作证施工现场负责人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证或安全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缴费发票单位证明及工作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证、注册安全主任证、注册安全督导员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缴费发票单位证明及工作证特种作业人员低压电工、高压电工、起重工、焊工、爆破工、架子工、打桩工等特种作业资格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电工入网作业许可证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缴费发票、健康检查记录单位证明及工作证和特种作业人员IC卡证临时合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缴费发票、健康检查记录单位证明及工作证变电、线路工作票签发人,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广西电网公司或南宁供电局资格任命文件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缴费发票、健康检查记录单位证明及工作证和相应资格证变电、线路第一、二种工作票负责人,动火工作票负责人广西电网公司或南宁供电局资格任命文件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缴费发票、健康检查记录变电第三种票工作负责人资格广西电网公司或南宁供电局资格任命文件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缴费发票、健康检查记录现场工作班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缴费发票、健康检查记录单位证明及工作证附录D(资料性附录)南宁网区承包商资信档案汇总表序号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施工企业承建资格证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建筑企业资质证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1附录E(资料性附录)南宁供电局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电力生产工作能按计划高效、安全、优质的进行,经甲方(生产区域管辖单位)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与乙方(工程承包商)*双方平等协商,就工程乙方在甲方电力生产区域内进行的*的建筑和电气安装的电力生产作业达成以下安全协议。第一条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DL 40991)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南方电网安监200329号)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南方电网安监200330号)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南方电网安监200332号)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南方电网计200427号)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4号,2004年12月28日)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南方电网安生200518号)南宁供电局工程建设反违章管理暂行规定(Q/NG-Z-01-02-2007)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及与安全技术有关的标准。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现场规程。第二条 甲方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2、甲方要按照南方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和线路部分)的要求,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单。3、交底前,甲方应向乙方介绍生产现场的情况,并按安全技术交底单要求,做好安全措施。4、完成施工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后,在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的工作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在现场按安全技术交底单内容逐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当乙方按工程进度需变更施工工作区域时,甲方应在变更前对变更的区域重新进行技术交底。6、在划定的施工工作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视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甲方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带电作业、现场带电距离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起吊作业、爆破作业、SF6设备解体检修作业、地下有隐蔽管线、组塔(架)作业等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交通伤害的情况。在界定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时,除前列安全技术交底单内容外,甲方还需列出并配合乙方做好专门的安全措施。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乙方严格执行。8、甲方必须和乙方共同维护好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安全措施。9、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的安全考试,有权拒绝考试不合格者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和甲方划定的施工工作区内工作。10、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施工中出现的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危及甲方安全生产、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作业、安全质量问题当场纠正和制止、发整改通知、按规定提出扣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做出停工整顿直至中止合同执行等处罚。11、当乙方需要分包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分承包商承担工程的相应资质进行审查,要求乙方做好签订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等相关手续,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备查。12、甲方有权组织或参加由乙方责任引起的电网事故、设备事故和障碍的调查处理工作,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及配合工作,监督乙方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事故。并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应赔偿或处罚要求。 第三条 乙方的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南方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以及南宁供电局工程建设反违章管理暂行规定制度、标准、现场规程。负责承担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监督工作,履行对施工范围内的消防和保卫工作。2、乙方必须和甲方共同维护好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安全措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移动、改变甲方在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措施,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甲方同意,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3、乙方的所有工作均必须按南方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和线路部分)的要求,填写工作票,详细列出工作的安全措施,并双方履行工作票的“双签发”手续。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工作票(安全技术交底单)所列出的安全措施。5、乙方的施工人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进入甲方的运行中设备区域。确因施工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现场监督下,方能进入作业。6、在划定的施工工作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视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带电作业、现场带电距离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起吊作业、爆破作业、SF6设备解体检修作业、地下有隐蔽管线、组塔(架)作业,危及生产区域的作业、以及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交通伤害等情况,乙方须编制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送甲方审查同意,并负责组织实施。在界定为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配合做好专门的安全措施。7、乙方应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和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工作。特殊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8、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机械、施工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而且不超过检验周期。9、乙方需要分包时,对分承包商承担工程的相应资质审查负责,做好签订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等相关手续,并送甲方备查。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对甲方及工程监理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组织整改。11、乙方应接受并配合事故调查,按要求报送有关事故材料。12、乙方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配置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第四条 承包范围内的事故上报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生事故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双方均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概况、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同时甲、乙方双方均应接受和配合上级主管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第五条 处罚、赔偿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凡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和障碍,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按合同法及南宁供电局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奖惩条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双方约定的追加处罚。2、甲方在乙方合同金额中预留施工合同价的一部分金额做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预留比例如下:初设批复金额1000万以上,预留合同金额的5%;初设批复金额500万1000万, 预留合同金额的10%;初设批复金额500万以下:预留合同金额的15%.本工程甲方在乙方合同金额中预留施工合同价的 %,即¥ 万元做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用于支付由于乙方责任的事故和障碍造成的甲方的损失和甲方对乙方的处罚。具体罚则如下:(1)发生一起一般人身伤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2)发生一起人身重伤事故,扣除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3)发生一起恶性误操作事故,扣除50%-80%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4)发生一起人为责任的一般电网事故、一般设备事故,扣除50%-80%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5)发生一起人为责任A类(B类)一般电网和设备事故,或人身轻伤事故,扣除50%-80%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6)发生一起人为责任的电网、设备一类障碍,扣除30%-60%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7)发生一起人为责任的设备二类障碍,扣除20%-50%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8)对于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的人员违章作业,按南宁供电局工程建设反违章管理处罚规定(附录16)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9)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甲方的损失时,甲方有权提出进一步的索赔要求。3、承包期内连续发生两起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甲方设备一类障碍、乙方责任造成的一般事故、乙方责任的重伤事故或一旦发生乙方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事故、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乙方的承包合同。4、若乙方未按第三条内容配置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甲方有权从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由甲方为乙方配置。第六条 附则1、本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与合同同时签订生效,随合同的结束而失效。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与乙方双方各执贰份,自签章之后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录F(资料性附录)南宁供电局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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