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晋煤集团合成油示范工程项目管理手册7分册项目实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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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晋煤集团合成油示范工程项目管理手册7分册项目实施.doc
目 录第一章 项目协调程序31.目的32.项目协调特点33.组织协调的范围与层次34.项目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34.1 施工准备阶段44.2施工阶段54.3项目结束阶段65. 会议协调制度65.1适用范围65.2职责75.3会议纪律及一般规定75.4项目联席会议85.5监理例会85.6 HSE管理例会95.7 QAQC例会95.8工程进度控制例会105.9技术专题会议10第二章 技术管理程序121.目的122. 适用范围123. 相关文件124. 主要职责124.1 工作组织体系124.2 项目管理体系职责分工125. 主要工作程序155.1 统一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155.2 单位工程的划分165.3 施工措施和技术方案的审批165.4 交工资料的管理175.5 技术专题会议18附1:技术管理规定181.总则18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183.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204.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22附2: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编制规定231.交工技术文件编制总则232. 交工文件的内容及份数233. 交工文件的编制及整理244. 交工文件的分类和组卷255. 竣工图的编制266. 组卷、册的要求26第三章 项目IT管理程序281.目的282.适用范围283.IT工程师的职责284.网络系统的优点294.1实用性294.2安全性294.3可靠性295.电子文件的管理规定305.1当面传递的电子版文件305.2 电子邮件30第四章 项目文档管理程序321. 目的322.适用范围323.一般规定324. 文档分类334.1 适用范围334.2 管理办法335. 文档管理345.1 文件的接收、发放及处理345.2 重要文件资料管理35第五章 试车、交接程序371.目的372.适用范围373.相关文件374.工作内容375. 单机试车375.1目的375.2 适用范围385.3内容及职责386. 中间交接406.1目的406.2 适用范围406.3内容及职责407.联动试车417.1目的417.2 适用范围427.3 内容及职责428.工程交接439.投料试车439.1目的439.2组织439.3 原则449.4 内容及职责44第一章 项目协调程序1.目的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协调工作是项目管理人员为完成项目目标而不断进行的、必不可少的一种方法和手段。为了规范项目协调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特制定项目协调程序。2.项目协调特点晋煤集团合成油示范工程由业主和委托的监理单位共同管理,采用EPC总承包的工程管理模式,在项目的协调、组织管理上与以往的工程建设有着很大的区别。为实现项目HSE、质量、投资、进度和合同的五大目标,使项目在有序、可控下顺利进行,在监理合同和EPC总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本程序对工作中需要上报、审查确认、批准的一系列程序和工作内容进一步给予了明确,重点对业主、监理单位、总承包商的协调关系进行了阐述,基本涵盖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3.组织协调的范围与层次组织协调工作与项目目标是密不可分的。项目目标是组织协调的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项目的控制目标也就是项目组织协调的目标和方向,组织协调是管理目标顺利实现的手段和关键环节。组织协调的范围可以分为对系统内部的协调和对系统外部的协调。 4.项目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工程项目系统与近外层的关系主要是业主与近外层单位的合同关系,因此,业主与近外层关系的协调内容主要是相互配合,顺利履行合同义务,共同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本节重点描述监理单位与业主的接口协调工作。4.1 施工准备阶段(1)协商建立项目的报告制度;(2)确定项目的变更程序;(3)确定项目的工作分解结构;(4)确定有关的项目会议制度;(5)确定项目文档的纪录和档案的管理原则;(6)确定现场管理的有关程序和业主的责任;(7)确定现场的安全要求;(8)确定现场财务会计管理的规定;(9)确定开工的有关条件;(10)确定项目付款单据的管理和结算程序;(11)确定项目工程检查验收、试车考核验收等有关要求;(12)确定项目开工会议的日期;(13)业主提供项目总承包商、物资供应商的有关文件和资料;(14)确定总承包商发送至施工现场的图纸和设计文件的要求;(15)确定物质供应商的名单及业主批准的提交日期;(16)确定业主对设备、材料的催交的责任和业主承担的内容范围;(17)确定业主参与开箱检验的内容、程序和联络方式;(18)确定制造厂商图纸和资料的分发事项;(19)确定招标的范围和内容;(20)确定招标文件;(21)参加招标、评标工作;(22)协助业主签订EPC承包合同;(23)确定、并审查开工报告;(24)确定项目所用的规范和手册。4.2施工阶段(1)进一步明确施工管理中主要工作程序;(2)加强信息沟通;(3)进一步明确项目组的职责和工作范围;(4)建立业主与监理单位、总承包商之间的接口关系;(5)检查各项需要业主提供条件的落实情况;(6)明确三方(总承包商、物资供应商、第三方检验)的责任和范围,确定项目进展中的主要会议规定,确定项目主要报告的规定;(7)确定工程变更的管理程序;(8)将项目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计划、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文件提交业主确认;(9)确定对设计图纸的认可要求;(10)确定重大设计变更的认可程序;(11)根据设备的类别和性质,确定是否需要委托第三方检验及检验的方式、判定的依据和验收认可细则;(12)确定中间检验项目内容、各方参加方式及检验结果的判定;(13)确定现场开箱检验的项目、内容和参加的方式;(14)确定设备材料国内(或国际)运输、接运的有关事项及条件;(15)确定保证连续施工的条件;(16)施工资金的拨付和物资的供应;(17)确定各方项目管理代表在现场的工作范围和职责;(18)确定派驻现场的管理机构、负责人及联络制度和方式;(19)重大施工方案的确定程序;(20)施工组织设计的确认程序;(21)质量管理制度的确认;(22)检查和验收隐蔽工程和中间交接;(23)当业主对工程进度、质量、费用、安全等工作提出有关意见时,监理单位应积极组织项目组相关人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处理,并将整改及处理意见及时向业主提交报告;(24)监理单位在协调与总承包商及物资供应商的工作中,应与业主紧密联系,积极寻求理解、支持和帮助;(25)监理单位与外围单位联系工作之前,应及时通知业主,向其咨询有关情况,取得配合和支持;必要时,请业主出面给予协调和解决;(26)确定正常工程费用的支付程序;(27)确定特殊费用的确认和支付程序;(28)确定费用变更的条件和认可程序;(29)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展统计月报,并根据要求提供有关资料,以保证工程进度款的拨付;(30)单项工程完工后,进行工程交工的条件和程序。4.3项目结束阶段(1)生产考核合格后,协助业主签署合同项目验收证书;(2)协调业主办理合同遗留问题;(3)由项目总监负责组织交工资料和监理单位资料的整理及移交给业主;(4)与业主协调并办理其它工程有关的遗留问题。5. 会议协调制度5.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由业主或监理单位主持、参加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及其施工分包商和其它承包人)出席的所有工程例会和专题会议。包括项目联席会、工程调度会、HSE专题会、QA/QC专题例会、进度计划专题会、技术管理专题会。5.2职责5.2.1 会议由组织单位提前12小时(例会除外)通知有关单位,各与会单位应按会议通知要求出席会议。 5.2.2 会议纪要由会议组织单位签发,各与会单位要对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积极做出反应,缺席、迟到或早退并不免除执行会议决定有关事项的责任。5.2.3 各有关单位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对本单位出席会议情况和执行会议有关要求情况负责。 5.3会议纪律及一般规定5.3.1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到会;5.3.2参加会议的人员若因故不能出席或不能准时出席,应及时安排适当人员临时代替出席,并应于会前1小时通知会议组织者(取得同意),无特殊理由,不得迟到、请假、缺席或中途退出。5.3.3到会者应自觉签到,否则按缺席论处。5.3.4会场内不准喧哗,进入会场前应将手机设为振铃。5.3.5按会议要求有序报告或发言,不得随意插话或打断发言。5.3.6会议应有纪要,会议纪要由组织单位(部门)负责起草、签发,并应在会后二日内发至与会的每个单位或个人。会议纪要的收发方应建立并保存收发记录。5.3.7会议纪要应有固定的格式,内容包括:签到表、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和纪要内容等。会议上形成的决策性意见和一致性决定,均应在会议纪要中予以明确。5.3.8会议纪要经会议组织代表签发后形成项目管理有效文件,对所有与会单位有约束力。5.3.9在各项会议的第一次会议前,规定会议的具体纪律要求和参加单位及人员的资格要求。5.4项目联席会议5.5.1目的:通报两周以来改扩建工程的总体进展和本周主要工作部署,研究、解决工程重要变更及其给HSE、质量、进度和费用等方面的影响等问题,确保建设项目在宏观上处于受控状态。5.5.2组织者:具体由业主主持。5.5.3会议时间:每月16日召开。5.5.4参加会议人员:业主相关部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5.5.5 会议程序监理单位报告项目总体进展、近期工作部署和各项工作重点,以及需提交业主协调解决的问题;业主各部门负责人报告项目监控情况以及急需解决的问题,研究、分析近期工作动态及其对项目总体控制目标的影响,拟订处理方案;主持人发表意见并总结会议。5.5监理例会5.5.1目的:监理例会是为了协调参加建设的各有关单位的行动,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采购、进度、施工质量及HSE等各方面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环保、优质、高效进行。5.5.2组织者:监理单位,具体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5.5.3 会议时间:每周一次。5.5.4 参加单位及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代表)、有关部门经理、专业工程师;总承包商项目执行经理、主要部门经理;施工分包商主要负责人;其它施工分包商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业主领导及相关负责人。5.5.5 会议程序监理单位通报本周现场HSE、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状况、存在问题,下周重点工作提示。总承包商报告本周工作进展和下周主要安排,提出需协调、解决的问题。施工分包商报告施工进度,工程施工需要协调的问题,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情况及下周计划安排。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和部门经理报告专业工程管理情况,对总承包商和其它承包人的问题提出初步解决意见,并进一步提出管理要求。业主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会议主持人发表意见并总结会议。5.6 HSE管理例会5.6.1目的:传达上级和地方有关HSE管理的新精神,结合项目实际总结HSE工作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及隐患,研究制订主动控制的预案和措施,确保项目HSE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5.6.2 组织者:业主5.6.3 会议时间:每月3日召开。5.6.4 参加会议人员:业主相关部门负责人、HSE工程师;监理单位项目总监、HSE工程师;总承包商项目执行经理、HSE经理(工程师);主要施工分包商项目经理、HSE经理(工程师)。5.6.5会议程序和内容 总承包商和其主要施工分包商书面汇报上月HSE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月HSE管理计划。监理单位的HSE工程师总结上月HSE管理情况,主持有针对性的讨论、分析存在的重要问题和隐患整改处理方案、措施,并进一步分析其对项目进度、费用等方面管理的影响。业主的HSE工程师提要求。主持人总结会议,并明确下月HSE管理的重点工作。5.7 QAQC例会5.7.1目的:总结质量管理经验,肯定工作成果,暴露质量问题,研究处理质量问题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并达到或超过既定的质量目标。5.7.2组织者:由监理单位的QAQC工程师主持。5.7.3 会议时间:每月11日召开。5.7.4 参加会议人员:业主相关部门领导和质量工程师;监理单位的QAQC工程师、施工经理、专业工程师;总承包商的QAQC经理(工程师)、施工经理及专业负责人;主要施工分包商QAQC经理等。5.7.5 会议程序总承包商及其主要施工分包商书面汇报上月施工质量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月施工质量管理的计划。监理单位总结上月QAQC情况,主持讨论、分析存在的重要问题的整改处理方案、措施,并进一步分析其对项目进度、费用等方面管理的影响。业主相关部门领导针对会议内容,提出相应的质量管理要求。主持人总结会议,并明确下月QAQC的重点工作。5.8工程进度控制例会5.8.1目的:围绕里程碑控制点,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加强进度的动态调节和主动控制,以里程碑控制点确保工程中交控制点。5.8.2 组织者:监理单位,具体由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或计划工程师主持。5.8.3 会议时间:每月25日左右召开,总承包商在每月21日向监理单位上报本月计划报表,监理单位审批后于每月23日向业主上报本月计划报表。5.8.4参加会议人员:业主相关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控制经理、施工经理、计划工程师;总承包商项目执行经理、控制经理、施工经理等。5.8.5会议程序总承包商书面汇报上月工程进度情况,分析其对里程碑考核控制点的影响,计划调整方案以及提请协调的问题。监理单位总结上月工程总体进度情况,陈述对EPC里程碑控制点的考核意见和对总体进度计划的协调意见,总结上季度工程进度并部署本季度工程计划和业主领导的意见和要求。主持人总结会议,明确会议决定。5.9技术专题会议5.9.1目的:本会议是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变更和重大技术方案进行讨论、细化、完善,分析并尽可能减少其对工程进度、费用、质量和HSE的影响,从而实现科学组织,合理实施和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5.9.2 组织者:监理单位,具体由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代表或技术负责人主持。5.9.3 会议时间: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5.9.4 参加会议人员:业主相关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代表、施工经理及有关专业工程师;总承包商设计经理、施工经理及有关专业负责人;有关施工分包商技术负责人。5.9.5 会议程序提出变更或技术方案的单位全面介绍方案。各方代表就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展开讨论。主持人确定并描述会议决定意见。第二章 技术管理程序1.目的为规范项目技术管理,明确业主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范围以及技术管理工作流程,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特编制本程序。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业主的技术管理工作。3. 相关文件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4. 主要职责4.1 工作组织体系4.1.1 工程项目的技术工作组织体系业主、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及其施工分包商都设有技术管理职能部门。他们之间既有各自的分工,又有密切的业务联系,按照一定的管理制度和程序,使现场的技术管理工作有效地、协调地运转。4.2 项目管理体系职责分工4.2.1 业主的技术管理(1)负责提供建设项目的技术要求和现场自然情况的基础资料;(2)负责初步设计的批复和详细设计审查;(3)负责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的审查。(4)组织审批总承包商提交的项目工程设计和验收规范汇编,审批总承包商提交的单位工程划分方案及技术文件的归档管理;(5)负责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批;(6)参与单位工程的验收和质量评定;(7)工程完工后,负责接管工程的竣工资料。4.2.2 监理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1) 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并报业主批准;(2) 负责项目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的审查。(3)编制项目各阶段的技术管理要求和管理制度,统一项目技术管理程序;(4)组织接收和审查总承包商提交的设计图纸和各种技术文件、资料、施工图会审,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5)审核、批准总承包商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6)负责总承包商的设计变更的管理; (7)督促、检查总承包商交工资料的整理、完善和提交。参加单位质量工程评定。4.2.3 总承包商的技术管理部门(1)协助业主编制项目总体统筹控制计划根据总承包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编制总体统筹控制计划。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的编制内容分八章进行编制,主要章节和内容如下:第一章 总论引言第一节 项目建设依据第二节 项目基本情况第三节 厂址条件及内外协作关系第四节 前期工作情况第五节 引进项目情况第二章 建设总部署第一节 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第二节 项目建设的管理模式第三节 建设总目标第四节 生产装置建设进度安排第五节 主要辅助及公用工程建设进度安排第三章 建设工作安排第一节 投资及建设资金安排第二节 设计工作安排第三节 物资采购工作安排第四节 工程施工工作安排第五节 外事工作安排第四章 五大控制第一节 HSE控制第二节 质量控制第三节 进度控制第四节 投资控制第五节 合同控制第五章 生产准备安排第一节 组织准备第二节 人员准备第三节 物资准备第四节 技术准备第五节 资金安排第六节 营销准备第七节 外部条件准备第六章 竣工验收工作安排第七章 工程审计及项目执法第一节 工程审计第二节 项目执法第八章 存在问题及对策第一节 项目的特点和难点第二节 存在问题和对策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的审查、报批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编制完成后,监理单位组织专家组对总体统筹控制计划进行审查,总承包商按审查会的精神进行修改,报业主批准。(2)负责本单位设计图纸资料管理和收集,完善各类技术标准、规范、规定,保证施工需要;(3)严格按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组织设计交底;(4)编制并提交项目实施计划;(5)负责整理和提交工程竣工图和交工资料;(6)负责组织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审核施工分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5. 主要工作程序5.1 统一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5.1.1 项目工程适用的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包括国内部分、国外引进部分和没有规范、标准可遵循的工艺技术部分。国内的工艺技术,应执行国内颁发的规范标准;国外随工艺和设备引进的部分,应执行外商提供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对没有规范、标准可遵循的工艺技术,应通过试验测试数据,该数据由总承包商、监理单位、业主共同确认后,作为施工依据和交工凭证。5.1.2 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商编制各单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规范,编制后提交监理单位及业主审批;业主将批准后的适用标准规范以通知单的形式下发监理单位监督总承包商执行。5.1.3 对工程开工前尚不能确定的国外随工艺和设备引进的部分标准规范,业主要敦促总承包商及时提交,及时增补,并按5.1.2程序完成审批后执行。5.1.4 对没有规范、标准可遵循的工艺技术,业主应敦促总承包商提交必要的试验测试数据或论证资料,按5.1.2程序完成审批后执行。5.1.5 业主应备齐有关的标准规范;对5.1.3和5.1.4中的标准规范和资料,要求总承包商免费提供原件或复印件。5.2 单位工程的划分5.2.1 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商编制提交单位工程划分的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查、业主审批。5.2.2 业主应将审批后的单位工程划分的方案连同执行意见,以通知单的形式下发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商。5.2.3 业主检查监督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商,按此方案划分的单位工程,组织进行质量评定、技术资料的归档编制和工程中间交接工作。5.3 施工措施和技术方案的审批5.3.1 单项或单位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商技术部门应及时编制、下发关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和施工技术方案编制与报审的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各施工分包商执行。5.3.2 施工分包商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和技术方案后,总承包商及监理单位技术部门应及时组织专业工程师或报请总工程师组织审核、批准。5.3.3 一般的施工措施和技术方案,由有关专业工程师在5日内批复;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工程师组织项目有关人员,在10日内审查、批复;对重大技术方案,总工程师要组织有关专业工程师和总承包商专业工程师进行讨论,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审定,在10日内批复。5.3.4 监理单位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和技术方案报业主备案。5.3.5 业主应督促监理单位检查、监督总承包商对施工措施和技术方案的执行;对重大技术方案,应督促总承包商逐级进行技术交底,使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清楚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达到这些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所应采取的技术和管理措施。5.4 交工资料的管理5.4.1 单项/单位工程开工前,业主按照合同相关要求,参照工程项目适用的有关规范,编制工程交工资料管理规定,提交业主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以业主工程交工资料管理规定形式下发总承包商及监理单位。5.4.2工程交工资料管理规定应明确交工资料采用的规范、标准、格式以及审查程序、移交时间和方式等;对工程中涉及适用的规范标准中没有的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明确的补充规定,作为总承包商填写、整编交工资料的依据;对涉及外商工作的技术表格,本着简化、实用、便于质量控制的原则,同外商进行协调(可以采用外商部分表格,以弥补中方表格的不足),最终成为中外双方都认可的中英文对照的技术管理表格。5.4.3 施工过程中,业主专业工程师应及时确认各项检查记录,不定期的抽查交工资料的完善和整理情况,做到交工资料与工程同步。5.4.4 工程完工后,业主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部门应督促总承包商按规定的时间向业主交付交工资料,并审查交工资料对有关规定的符合性;对业主提出的意见,监理单位要及时督促总承包商整改完成。5.4.5 交工资料经监理初审合格后交业主,审查签收。交工资料签收单一式三份,分别由业主、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存档。5.5 技术专题会议5.5.1业主技术专题会议由业主技术负责人主持;应就工程设计变更、重大技术方案审查、多专业之间技术问题的协调、技术管理制度或规定的贯彻等重要议题,由业主技术负责人召开技术专题会议。5.5.2 技术专题会议由会议主持人或技术负责人确定内容、议程和参加人员范围,并做好必要的准备;技术负责人提前1日通知参加人员。5.5.3 技术负责人安排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及时发放到有关单位。5.5.4 技术会议纪要应存档备查。附1:技术管理规定1.总则1.1为了加强晋煤集团合成油示范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晋煤集团合成油示范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技术管理。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2.1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2.1.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是否优化、合理。2.1.2 设计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装备条件,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2.1.3 施工时结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否满足施工过程中要求。2.1.4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项目,是否具有相关业绩,质量是否可靠,土建工程与安装工程在施工配合方面有无技术问题。2.1.5 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和详细,尺寸、构造、材料有无错误,对施工图有什么合理建议和其它有关问题。2.1.6业主提出的建议是否有考虑,是否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2.2设计交底的主要内容2.2.1由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介绍工程概况,内容有:(1)贯彻执行基础设计批复意见。(2)设计范围、设计文件的组成和查找办法。(3)该项目原料、产品及生产技术特点。(4)主要建安工作量。(5)与界区外工程的关系和衔接技术。(6)生产准备的要求。(7)其它应说明的问题。2.2.2 由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或代表)进行各专业设计交底,内容有:(1)本专业设计范围、设计文件组成,查找办法、图例、符号和工程意义。(2)专业技术特点及对工程提出的特殊要求。(3)专业建安工作量。(4)施工验收应采用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5)与其它专业的交叉与衔接。(6)对业主、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及施工分包商在施工图会审中提出问题的处理意见。(7)对新结构、新材料和新的施工工艺、方法做详细交底。(8)对设计遗留问题或留待现场处理问题的说明。2.2.3 图纸会审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业主、监理单位、总承包商有关人员参加;设计交底由总承包商组织进行,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分包商有关人员参加。2.2.4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的内容、时间、地点由组织单位提前48小时通知有关单位。2.2.5 总承包商在组织单位工程设计交底和监理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前应要求施工分承包商组织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细致的审阅,以便施工分包商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上将图纸中不合理或不便于施工的地方提出来,加深对设计的理解,为工程施工创造有利条件。2.2.6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各方的意见由组织单位收集、汇总,监理单位起草会议纪要并经各方签字,下发至各参与单位。3.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3.1单项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分项工程应编制作业指导书。3.2 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总承包商组织编写,报监理单位审核,业主审批,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如下:3.2.1工程概况3.2.2施工组织机构3.2.3建设部署和施工顺序,提出完成施工任务的总目标,分阶段施工目标及其细化,如何处理本单项工程与其它单项工程的关系等。3.2.4施工进度计划,包括该单项工程总进度,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安装配合施工进度等。3.2.5 主要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及施工总平面规划。3.2.6保证工程质量及HSE的主要措施。3.2.7主要材料、施工机械、工具及量具使用计划。3.2.8劳动力组织、技术培训及各工种劳动力需要量。3.2.9大型临时设施规划。3.2.10施工准备计划。3.2.11施工分承包商资质、质保体系简介。3.3单位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由施工分包商编写,总承包商审核并附上针对该单位工程特点,总承包商在质量、进度、安全控制方面采取的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批,业主备案。单位工程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3.3.1工程概况3.3.2 施工组织机构3.3.3施工方案3.3.4施工措施与方法3.3.5质量计划3.3.6 施工进度计划3.3.7 最终检验与试验计划3.3.8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3.3.9 HSE技术措施3.4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由施工分包商编制,总承包商审批,报监理单位备案。主要内容如下:3.4.1工程概况简要说明3.4.2施工进度计划3.4.3主要施工方法和技术组织措施3.4.4保证工程质量及HSE的措施3.4.5 主要材料、机具、加工件需要量计划3.4.6 主要劳动力需用计划3.4.7 施工平面规划3.5 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在施工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总承包商审核,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能组织施工。3.6 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等开工前10个工作日上报监理单位四份,其中一份监理单位备案,一份业主备案。3.7 分项工程的作业指导书由施工分包商编写,总承包商审批,报监理单位备案。3.8 单项、单位工程的划分由总承包商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审批。4.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4.1 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移交按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规定执行。4.2 总承包商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5. 本规定由业主负责解释。6. 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附2: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编制规定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简称交工文件)是基本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档案,是促进企业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工程施工中执行相应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的尺度。为确保交工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从工程开始到交工文件的存档,总承包商应负责编制、汇总、审核其承包工程范围内的交工文件, 使交工文件分类、归卷,做到科学、完整,便于查阅。1.交工技术文件编制总则1.1本工程交工技术文件按照合同相关要求编制;如业主认为有必要,重大或关键单项工程和装置可以按照最高标准执行。1.2本工程公路、电信、110KV变送电工程、长输管线工程的交工文件内容及格式,应按相应行业标准和有关部门规定编制。1.3化工工程中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所用的交工文件内容和格式,除按合同规定所列表格外,还应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采用山西省有关交工表格。1.4 锅炉安装、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和特种设备安装工程的交工文件,应按工程所在地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内容和格式执行。1.5 总承包商应负责审查、汇编各施工分包商所编制的有关工程的交工文件,并统一提交业主。2. 交工文件的内容及份数2.1 交工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2)工程技术专题洽商记录;(3)设备、材料代用单;(4)设备、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按规定进行抽查的检测、复验报告;(5)综合及通用部分的交工文件;(6)建筑工程交工文件;(7)设备安装工程交工文件;(8)管道安装工程交工文件;(9)电气安装工程交工文件;(10)仪表安装工程交工文件;(11)设计变更文件;(12)竣工图(交付时间和交付内容按照SH3503-2001执行);(13)工艺检查、隐蔽工程检测、实验报告、验收报告等。2.2 交工文件的份数规定如下:竣工图、建筑部分3份,其它2份;交工资料书面文件2份、电子版一套,其中设备、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提供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3. 交工文件的编制及整理3.1 总承包商应根据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分承包方及时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并在交工前按规定编制各专业的交工文件。3.2 所有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均由总承包商自行保存,其保存期限应按有关规定执行。3.3 总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协助施工分包商及时整理交工文件,并按规定会同业主及监理单位办理签证确认手续。3.4 凡需两个以上单位见证确认的交工文件,总承包商应按合同规定的提前时间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不能按时到达,即作为放行处理,并在该交工文件中签字确认。3.5 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应由施工分包商、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业主共同确认。3.6 对技术比较复杂的关键部位以及完工后难以复查的工程,其检查项目和内容在工程施工前由业主与总承包商双方商定。3.7 交工文件由计算机编制打印,由责任人用符合档案要求的书写工具签字确认。且应做到字迹清晰、签章完整,不得用铅笔、一般圆珠笔和易褪色的墨水笔填写和绘制。3.8 以只读光盘形式提供的交工文件,应提供一份经责任人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原件,并确保光盘的内容与原件一致。3.9 交工文件表格的纸张尺寸为A4,其页边距设置为上2厘米,下2厘米,左3厘米,右2厘米,左边界装订,字体为标准宋体字,字号及表格宽度按SH3503-2001规定的表样制作。3.10交工文件编制完成后,必须经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核,最后由各有关单位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11 交工文件的装订厚度不宜超过20mm,如需装订数册时,每一自然册都需加封面、扉页和目录,并按其顺序依次编号为1/2、2/2;1/3、2/3、3/3;4. 交工文件的分类和组卷4.1 交工文件按专业工程分类归卷,按单位工程组册。4.2 建筑工程类(包括钢结构、水暖卫设备、室内给排水管道)。4.3 设备安装工程类(包括设备附属的钢操作平台)按设备位号顺序、安装工序顺序编制;同一台设备的记录放置在一起,辅机分别编入主机设备项目中。本系统设备的保温、保冷、脱脂、防腐等交工文件应一并编入。4.4 管道安装工程类(包括室外给排水工程)按工序顺序编制。阀门检验、调试、保温、保冷、脱脂、防腐等交工文件应一并编入。4.5 电气安装工程类按供配电系统每台设备和系统位号顺序编制。4.6 仪表安装工程类按控制检测系统位号顺序编制。4.7 施工组织设计由总承包商在开工前编写,施工技术措施在专项工程施工前编写。4.8 综合及通用部分的交工文件,按工程需要归入相应的交工文件卷册中。4.9 每一自然册的目录编号都从1编起,页次按文字资料的顺序号填写,凡有文本内容的页面均须编写页码。页码编于正页面的右下角和反页面的左下角,最后一份文件的页码编写起止页码。5. 竣工图的编制5.1 凡按图施工无变动的,由总承包商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5.2 在施工中发生过设计变更的,应由总承包商按最终现场实际状况修改最终版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5.3 引进工程竣工图应在国外承包商提供的最终版施工图上按上述规定编制。5.4 竣工图的装订厚度亦在40mm以内。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专用章(尺寸:70mm × 90mm),竣工图专用章应有编制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负责人。 (编制单位名称)竣 工 图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负责人5.5 竣工图的编制按施工图的目录整编。5.6 施工图中的管线单体图全部采用电脑绘制,单体图中标明用料数量、用料规格,统一编号,具体格式由业主提供样版。6. 组卷、册的要求6.1 交工文件第一卷为综合卷,依次为建筑工程卷;设备安装工程卷;管道安装工程卷;电气安装工程卷;仪表安装工程卷;竣工图卷。6.2 综合卷包括该项目交工文件总目录、交工文件总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总开工报告、重大质量事故处理鉴定报告、工程中间交接证书、联动试车合格证书、化工投料试车合格证书、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工验收证书、交工文件移交证书、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综合表、合格证等综合性交工文件。联动试车合格证书、化工投料试车合格证书、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以单独提交。6.3 各专业工程卷的组册次序为:综合册;各单位工程施工记录交工文件册。6.4 每卷综合册应包括该专业工程交工文件总目录、交工文件说明、专业开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文件、工程联络单、重大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