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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销权由重大误解的误解人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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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销权由重大误解的误解人课件.ppt

    土木工程合同管理,课程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建筑法、招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合同法律等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建筑市场相关知识;掌握工程招标、投标、报价等基本原理、方法与投标报价技巧、投标报价的审核;掌握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与内容;熟悉施工合同、合同管理的内容,掌握工程索赔相关知识等。该课程要求学生不仅要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还要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课程介绍,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随着建设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建设市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对承包发包双方变得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不再仅是一个签字那么简单,它已经变成了管理的问题。至少在招投标过程中,不管是否有意识,对对方的信用程度、财务的考察已变成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但是,合同管理仍是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建筑合同管理的重要性,1 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谈不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2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现状,1 合同双方意识淡薄。发包人工程师或承包人往往不能按项目合同规定处理合同问题,仍然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惯例和依靠上级行政命令来解决合同问题,造成合同管理失控,导致出现诸多问题。项目合同的总体经济利益不高,即使具备索赔条件,也不能进行正当的维护。,2 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标是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的,招标代理机构一般不参与项目合同管理,而招标人或工程师只参与项目合同管理,一般不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因此,我国把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合同管理人为地分割为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3 有些发包人只授予工程师检验质量的权利,不进行合同管理。由于没有经济制约手段,所以,对工程项目质量不能进行有效控制。,4 建筑市场存在不规范行为,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普遍存在恶性竟争的现象,工程项目少,竟争的施工单位多,这种失衡的比例,造成了建筑市场的激烈竟争,在竟争中不免会发生不规范的行为。激烈的竟争,使许多企业面临很大压力,迫于生计不得不接受业主的不合理条件。这种不规范行为,严重干扰了建筑市场的秩序,导致了后期的质量竣工决算等出现问题。,例题,某工程项目经工程师批准的原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开工时,业主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工作L,该工作要求在D工作结束后开始,在F工作开始前完成,根据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审核批准,该工作的施工时间为3个月,请问:原工程总工期是多少个月?工程师应批准工期延长多少时间?,G,1,小浪底国际工程业主方合同管理案例分析,我国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和管理的现状是:有些工程项目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甚至不合格;工期严重拖延;总投资远远超过约定工程造价,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现象十分突出。据统计,在我国现阶段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造价三大目标最终能同时实现的仅占30%左右,一方面建设单位的工程目标很难达到,另一方面施工企业亏损严重。,按“三大控制”为目标,小浪底工程合同管理效果评价如下:,(1)进度控制方面,小浪底工程前期准备工程1991年9月开工,主体工程1994年9月开工,1997年10月28日大河截流,1999年底第一台机组发电,2001年主体工程竣工。这些中间完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都按合同如期或提前完成,一标提前11.5个月完工,二标提前3.5个月完工,三标提前7个月完工。,(2)质量方面,监理工程师严格按合同进行质量控制,每个单项工程竣工时,都要进行仔细的验收。工程竣工后,于2002年12月通过水利部组织的初步验收,评定小浪底工程质量总体优良。,(3)投资控制方面,由于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在施工中发生了大量的变更和索赔,还有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法律和不可预见的风险等,都给投资控制造成很大的难度。由于索赔原因,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曾经出现投资失控现象,尤其是在1997年至1999年期间。经过业主和咨询工程师的努力,加强合同管理,特别是索赔处理,使得主体工程于竣工时控制在预算之内。,最后整个工程经过竣工决算,工程总概算347亿元,工程概算总投资完成309亿元,节余投资折合人民币38亿元。,工程合同管理,第1章 绪论,第1章绪论,什么是合同,什么是工程合同,什么是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合同体系,课程主要内容,绪论,第1章绪论,1.什么是合同?1.1.1 合同定义 狭义的合同债权合同,债权合同物权合同身份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国家合同,广义的合同,第1章绪论,合同法:“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于其他法律的规定。”,第1章绪论,1.1.2 合同法律特征,平等主体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当事人意思一致,第1章绪论,1.1.3 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3)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第1章绪论,(4)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以交付标的物或者其他给付义务要件(5)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6)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是否严格订立形式或程序(7)主合同和从合同 是否依赖于其它合同,第1章绪论,1.2 什么是工程合同?1.2.1 工程合同定义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发包人,承包人,支付价款,建筑安装,第1章绪论,1.2.2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2)合同标的特殊性(3)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4)投资和程序的严格性(5)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书面,发包人一般是法人承包人必须是法人,第1章绪论,1.2.3 工程合同分类(1)按完成承包的内容分类,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1章绪论,(2)按工程承发包的范围和数量划分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三者法律关系,对于全部的建设工程任务,总包人应当及时对发包人负责,对交由分包人完成的部分工程,总包人应当与分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不是转包(禁止)并非所有分包都合法,第1章绪论,(3)从付款方式划分 1)总价合同 特点: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承包商,易支付计算;承包商风险大。要求准备详细全面的设计图纸和各项说明。适用范围,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第1章绪论,2)单价合同 特点:量价分离,量变价不变 风险合理分摊 合同成立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确认适用范围:,适用项目很广,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大型复杂工程的施工,以及为了缩短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第1章绪论,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 成本固定酬金合同 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特点:业主风险大;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适用范围:,需要立即开展工作,或新型工程项目,或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确定的项目。,第1章绪论,1.3 什么是工程合同管理?1.3.1 工程合同管理的定义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参与者相互之间通过合同对工程项目的管理1.3.2 工程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 项目管理核心,第1章绪论,1.3.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合同订立前的管理 合同订立中的管理 合同履行中的管理 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1.4 建设工程合同体系,1.5 本课程主要内容,工程合同管理,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合同法律关系,代理制度,合同法律基础,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2.1 合同法律关系2.1.1 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1)什么是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范所确认的人与人之间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法律关系特征 1)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2)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关系 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 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3)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2)什么是合同法律关系?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1.2 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参加合同法律关系当事人“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主体客体内容,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1)自然人 自然人是否等同于公民 公民国籍 自然人依自然规律产生 两者外延不同,?,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自然人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赋予民事行为能力依自己的行为取得,10岁10Y18岁18岁,健康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 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辨别,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2)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法人条件:法人分类:,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3)其它组织 财产非独立性,分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2)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标的)物、财、行为、智力成果(3)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三层含义)义务,民事法律关系构成,主体,客体,内容,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权利,义务,三 要 素,法人成立的条件,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完全限制无,物化结果:建设工程 项目非物化结果:企业对 员工的培训,三主体四客体两内容,某年7月,北京有一百多名“荣丰2008非常空间”C3、C4、C5三栋楼的业主一起去看新房,其中有一名身高约1.75米体重约65公斤的业主站在楼板上用力一踏,一块鞋样大小的楼板就应声而落了,吓坏一干人等。会不会就是这间房子楼板没弄好呢?为此,业主们又试了两间房,发现只需踏上两脚,楼板就会破碎。而同样的房间在C3、C4、C5三栋楼共有1000多间,这种户型均为用楼板隔开上下两层的那种。据业主说,去年7月前后,非常空间业主和开发商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荣丰公司)签订协议,由荣丰公司负责业主所购房屋交房后的楼板安装事宜。按协议,楼板应在7月1日安装完毕。而业主们来看房时,却发现楼板采用的材料不是协议书上规定的钢混预制板,而是换成了河北某公司制造的纤维水泥平板(俗称海天板)。另有数据表明,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关于2400*1200*24(单位mm)型号海天板的检测报告中,冲击荷载一项结果显示,10公斤钢球,1.2米高自由下落冲击板面,板面出现裂纹。别说是住了,就算是搁着当个摆设,这样的房子,也不能让人安心吧?问:本案中的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什么?请分别指出。,案例,主体:业主、开发商、质量检测机构、质检站,建设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主体、客体和内容,客体:合乎质量要求的商品房,内容:业主与开发商所签订协议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人,社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参考答案,2002年12月,美乐漆业有限责任公司筹建15层职工宿舍楼,通过履行正常的招投标程序,将该工程委托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承建。双方合同约定: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建美乐漆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洪江市建国区滨江路170号的15层职工宿舍楼;工程总造价人民币970万元;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应于2003年2月1日开工,并于2004年2月1日完工,工期一年;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应保证工程质量,如验收不合格,应承但违约责任;美乐漆业有限责任公司应于2003年1月15日前向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支付前期工程款500万元,剩余工程款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支付。问题:试分析本案中建筑工程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建筑工程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分别是建筑工程法律关系主体、建筑工程法律关系客体、建筑工程法律关系内容。,本案中的建筑工程法律关系主体是美乐漆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本案中的建筑工程法律关系客体是美乐漆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洪江市建国区滨江路170号的15层职工宿舍楼。,本案中的建筑工程法律关系内容是美乐漆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各自在该宿舍楼施工承包合同中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具体而言是: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按照宿舍楼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承担以包工包料方式,于2003年2月1日至2004年2月1日间,保质保量完成宿舍楼施工的义务;美乐漆业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宿舍楼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于2003年1月15日前向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支付前期工程款500万元剩余工程款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支付;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有权要求美乐漆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宿舍楼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美乐漆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履行自身义务之后,有权接收该宿舍楼建筑工程。,第2章合同法律基础,2.1.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力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1、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不要式法律行为:对形式没有要求,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均可。,例: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09真)A、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试法律行为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参考答案】C,2、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何谓意思表示真实:内心的效果表示与表示意思一致。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意思不真实的法律后果:无效或被撤销。(3)行为内容合法 表现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4)行为形式合法,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12真)A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投标报价 B.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撤回了投标文件C施工人员按照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D.承接分包工程的建筑公司将专业工程再分包【答案】B,总承包单位收到固定管理费后将承包工程全部转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从民事法律行为角度看,该行为无效的原因是()。(12真)A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B.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C行为内容不合法 D.行为形式不合法【答案】C,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中,行为内容合法表现为()。(11真)A、不违反法律B、不违背社会公德C、不与推荐性标准相抵触D、不与第三人利益相冲突E、不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冲突【参考答案】ABE,工程合同管理,第3章合同法,授课内容:2Z202000 合同法,2Z202010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2Z202020合同的订立2Z202030合同的效力2Z202040合同的履行2Z202050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2Z202060违约责任2Z202070合同的担保,本部分涉及到合同法、担保法2部法律以及1部司法解释,以合同法为核心,内容比较成体系,容易形成清晰的知识框架,学习难度适中。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2Z202010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2Z202011 熟悉合同法原则及调整范围2Z202012 了解合同的分类,【历年考情】,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一)熟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调整范围,2、合同法的调整范围(1)广义合同与狭义合同狭义的合同是指债权合同;广义的合同除了民法中债权合同之外,还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政法中的行政合同和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等。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是狭义的合同。,(2)不受合同法调整的主要关系类型1)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如婚姻合同(婚约)适用婚姻法、收养合同适用收养法等专门法。2)有关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政合同例如政府特许经营合同、公务委托合同(如税款代扣合同即是)、公益捐赠合同、行政奖励合同、行政征用补偿合同等。3)劳动合同4)政府间协议,例1:下列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是()(09真)A、收养合同B、劳动合同C、税款代扣合同D、赠予合同【参考答案】D,例2: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10真)A、抵押合同B、供用电合同C、婚姻合同D、行政合同E、劳动合同【参考答案】AB,例3:下列合同中,由合同法调整的是()合同。(11真)A、婚姻B、收养C、买卖D、行政【参考答案】C,(三)了解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也称典型合同,是法律对某类合同赋予专门名称,并设定专门规范的合同,如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十五类合同。无名合同,也称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未规定专门名称和专门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是合同实践的常态。,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依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否互负义务,合同可以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互相承担义务,或者说,当事人均承担义务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单务合同是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另一方不承担义务只享有权利的合同。例如,赠与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双务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常见的合同形式,诸如买卖、租赁、运输、承揽等等。无偿合同有:借用合同、民间借款合同等。保管合同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4、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绝大多数合同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有:定金合同、民间借款合同等。,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必须采取法定形式的合同,例如,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才成立,此“批准”即为法定形式。不要式合同不要求采取特定形式,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形式。合同实践中,以不要式合同居多。区别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意义在于,某些要式合同如果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形式,可能不产生合同效力。,例:在下列选项中,属于不要式合同的是()。(10真)A、建设工程设计合同B、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C、法人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D、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参考答案】D,例:建设工程合同属于()。(11真)A、有名合同B、实践合同C、要式合同D、有偿合同E、单务合同【参考答案】ACD,6、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由提供方预先拟定,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作任何修改变更的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例:下列关于合同法中格式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09真)A、格式合同由提供方事先拟定,可以重复使用B、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对方的责任、加重自己责任的,该条款无效C、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D、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参考答案】B,7、主合同和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从随主”)。例1: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0真)A、仍然有效B、无效C、担保期间内有效D、效力待定【参考答案】B,例2:根据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10真)A、双务合同B、有偿合同C、实践合同D、要式合同【参考答案】C,练习题,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关系的协议。A、劳动 B、行政C、民事权利义务 D、劳动、行政或民事权利义务【参考答案】C,2、法律法规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合同。A、诺成 B、实践 C、要式 D、不要式【参考答案】D,3、下列不受合同法调整的是()。A、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B、自然人之间的关系C、有关婚姻的协议 D、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贸易合同关系【参考答案】C,4、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A、合同的内容合法 B、合同的目的合法C、合同的行为合法 D、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E、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参考答案】ABCE,【2012考题单选题】根据合同法,不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的合同是()。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C.建设工程合同 D.借款合同【答案】C,2Z202020合同的订立2Z202021 掌握要约2Z202022 掌握承诺2Z202023 掌握合同的一般条款2Z202024 掌握合同的形式2Z202025 掌握缔约过失责任,【历年考情】,(一)掌握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是:要约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相对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约内容具体确定;要约应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即告成立)。,例: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中,投标的法律性质是()。(11真)A、要约B、要约邀请C、反要约D、承诺【参考答案】A,要约的方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行为三种。要约生效的情形具体可表现为:(1)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2)书面形式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3)采用数据电子文件形式的要约,当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若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例:根据合同法,要约生效的时间是()。(11真)A、要约人发出要约时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时D、受要约人承诺到达时【参考答案】B,【单选题】招标人于2006年4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要约邀请),2006年4月20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2006年5月10日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2006年6月10日及时递交了投标文件,2006年7月20日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则要约生效的时间是()。A.2006年4月1日 B.2006年5月10日 C.2006年6月10日 D.2006年7月20日【答案】C,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合同法第19条同时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否定了已经发出去的要约。其区别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则是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当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或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或者期限届满而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以及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改变(视为新要约)时,要约失效。,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是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邀请的目的在于诱使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既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自己做出了某种承诺而约束要约人。行为人撤回其要约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例、从性质上讲,施工企业的投标行为属于()。(10真)A、要约B、要约邀请C、承诺D、询价【参考答案】A,【2012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要约的是()。A.发布招标公告 B.寄送价目表C.寄送订货单 D.发布招股说明 答案:C,(二)掌握承诺1、承诺的概念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2、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作出承诺的可以是受要约人本人,也可以是其授权代理人。受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就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是对要约内容的同意,须由要约人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因此,承诺只能向要约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作出,具有绝对的特定性,否则不为承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若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则不为承诺,而视为新要约。实质性变更指包括合同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等的变更。若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4)承诺应在有效期内作出若要约指定了有效期,则应在该有效期内作出承诺;若要约未指定有效期,则应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承诺。,3、承诺的生效(1)承诺生效时刻的确认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承诺期限的计算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4、承诺超期与承诺延误承诺超期是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限而发出承诺导致承诺迟延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承诺延误是指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由于外界原因而延迟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例: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应视为()。(11真)A、承诺撤回B、承诺延误C、新承诺D、新要约【参考答案】D,5、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发出之后,生效之前,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注意: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但是承诺却只可以撤回,而不可以撤销。,例、下列选项中,没有发生承诺撤回效力的情形是()。(10真)A、撤回承诺的通知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到达要约人D、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C、撤回承诺的通知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入之后到达要约人D、撤回承诺的通知于合同成立之前到达要约人【参考答案】C,(三)掌握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当事人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注意理解各种合同标的的类型,数量和质量的区别,价款和酬金的区别。(四)掌握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其它形式即行为推定形式,只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交易习惯许可或者要约明确表明时。,例:甲施工企业与乙设备租赁站订立了一年的设备书面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甲继续使用并向乙缴纳租金,乙接受,则该合同()。A、有效B、无效C、担保后有效D、部分无效【参考答案】A,(五)掌握缔约过失责任1、缔约过失责任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信赖利益遭受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2、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应具备如下条件:(1)该责任发生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这是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区别。只有合同尚未生效,或者虽已生效但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时,才可能发生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是否有效存在,是判定是否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的关键。,例: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0真)A、前者产生于订立合同阶段,后者产生于履行合同阶段B、前者须主观故意,后者须主观过失C、前者是侵权责任,后者是合同责任D、前者无须约定,后者须有约定【参考答案】A,(2)当事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由于合同未成立,因此当事人并不承担合同义务。但是,在订约阶段,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人负有保密、诚实等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也称前合同义务。若当事人因过错违反此义务,则可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3)受害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所谓信赖利益损失,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如订约建议)后,另一方对此产生信赖(如相信对方可能与自己立约),并为此发生了费用,后因前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合同未成立或者无效,该费用未得到补偿而受到的损失。,3、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恶意磋商是在缺乏订立合同真实意愿情况下以订立合同为名目与他人磋商。其真实目的可能是破坏对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也可能是贻误竞争对手商机等。,(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依诚实信用原则,缔约当事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主要包括:告知自身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告知标的物真实状况(包括瑕疵、性能、使用方法等)。若违反此项义务,即构成欺诈;若因此致对方受到损害,应负缔约过失责任。(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违反有效要约和要约邀请,违反初步协议,未尽保护、照顾、通知、保密等附随义务,违反强制缔约义务。,【2012考题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当事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A.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B.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C.承包人在资格预审时没有通过审查D.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隐瞒其不良财务状况,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答案:D,1、()属于合同形式的正确表述。A、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B、电传C、电报 D、电邮【参考答案】A,2、合同法规定,合同内容一般包括()等条款。A、标的 B、数量、质量 C、价款或者报酬 D、签订地点E、解决争议的方法【参考答案】ABCE,3、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欲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是()。A、新要约 B、要约撤回 C、要约撤销 D、承诺【参考答案】B,4、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建筑材料。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拟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到达乙公司。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 B、与要约同时C、在乙公司发出承诺前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E、在乙公司发出承诺后【参考答案】AB,5、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和承诺的生效是指()。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承诺通知发出B、要约通知发出,承诺通知发出C、要约通知发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D、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参考答案】D,6、在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前,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说明该()。A、要约可以撤回、承诺不能撤回C、要约是法律行为 D、承诺是法律行为【参考答案】A,7、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包括()等。A、拍卖公告 B、招标公告 C、递交投标文件 D、招股说明书E、寄送价目表【参考答案】ABDE,8、当事人的()即是要约邀请。A、招标公告 B、投标书 C、投标担保书 D、中标函【参考答案】A,9、施工单位向电梯生产公司订购两部A型电梯,并要求5日内交货。电梯生产公司回函表示如果延长1周可如约供货。根据合同法,电梯生产公司的回函属于()。A、要约邀请 B、承诺C、新要约 D、部分承诺【参考答案】C,10、根据合同法,要约失效的情形有()。A、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受要约人的承诺对要约内容做了实质性变更C、受要约人承诺到达要约人后,要约人发出撤销要约的通知D、要约中规定的承诺期限届满,要约人未收到承诺通知E、发出承诺通知前,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参考答案】ABDE,11、水泥厂在承诺有效期内,对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做出了完全同意的答复,则该水泥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为()。A、施工单位发出订购水泥的要约时B、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到达水泥厂时C、水泥厂发出答复文件时D、水泥厂的答复文件到达施工单位时【参考答案】D,12、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指的是()。A,受要约人对合同条款中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的变更B、承诺中增加的建议性条款C、承诺中要求增加价款D、受要约人对合同履行方式提出独立的主张【参考答案】B,13、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包括()等。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 B、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的C、提供虚假情况的 D、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重要事实的E、经过艰苦的谈判但最终未签订合同的【参考答案】ABCD,2Z202030合同的效力2Z202031 掌握合同的生效2Z202032 掌握无效合同2Z202033 掌握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Z202034 掌握效力待定合同2Z202035 了解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历年考情】,(一)掌握合同的生效1、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完成了签订合同过程,并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合同成立不同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法律认可合同效力,强调合同内容合法性。因此,合同成立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而合同生效体现国家意志。(1)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1)存在订约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3)经历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2)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此时,确认书具有最终正式承诺的意义。,例:甲施工单位由于施工需要大量钢材,遂向乙供应商发出要约,要求其在一个月内供货,但数量待定。乙回函表示:一个月内可供货2000吨,甲未作表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10真)A、该供货合同成立B、该供货合同已生效C、该供货合同效力待定D、该供货合同未成立【参考答案】D,(3)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2012考题单选题】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形是:2010年11月19日,甲在合同书上签字后寄送乙方,2011年11月20日,乙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将双方签字的合同书寄还甲;2010年11月30日,甲收到该合同书;合同书约定合同于2010年12月10日生效,则该合同成立时间是()。A.2010年11月10日 B.2010年11月20日C.2010年11月30日 D.2010年12月10日答案:B,2、合同生效合同生效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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