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控制-第7章-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课件.ppt
第7章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7.1 概述 7.2 工程变更 7.3 工程计量 7.4 工程价款支付 7.5 工程索赔 7.6 工程价款调整 7.7 工程结算 7.8 投资控制,7.1 概述,施工阶段是实现建设工程价值的主要阶段,也是资金投入最大的阶段。在实践中往往把施工段作为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阶段。在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工程付款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工程造价潜力来实行实际发生费用不超过计划投资。,7.1.1 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1.工程计量 当工程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在工程进行价款支付时,需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用于支付工程款。正确的计量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的前提和依据,如计量有偏差,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2.价款支付 工程价款的支付包括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支付额及支付时间,进度款的付款周期、付款程序及付款额度,均是工程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3.工程变更 因施工条件改变、业主要求、监理人指令或设计原因使工程的质量、数量、性质、功能、施工次序、进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发生变化,称之为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进度计划变更和新增工程等。,由于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可能使项目的实际造价超出原来的合同价,所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使实际造价控制在合同价之内。,4.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对方的行为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要求对方补偿的权利。施工现场条件变化、气候条件变化、施工进度变化,便准、规范和施工图变更等,导致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不可避免出现索赔。索赔的控制是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5.工程价款调整 合同履行过程中,政策变化;施工图与清单描述互斥;清单漏项或费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漏项导致措施项目变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等。造成合同价款变化,需经发承包双方确定调整的工程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6.工程结算 承包商向业主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结算形式比较多,如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等。,7.1.2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表7-1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及程序,12,施工阶段工程价款的构成,7.2 工程变更,7.2.1 工程变更的概念与产生原因1.工程变更的概念 工程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与签订合同时的预计条件不一致的情况,而需要改变原定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某些工作内容。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2.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1)业主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内外环境)2)设计方提出的工程变更(设计文件,设计图)3)承包商要求的工程变更(合理化建议)4)监理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合理化建议),3.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新增工程”等。大部分的变更往往需经设计发出相应图纸和说明后方可变更,即最终表现为设计变更,因此,变更可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二大类。,1)设计变更 构成设计变更的常常包括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设计变更通知单见表7-1.,表7-1 设计变更通知单 共 页 第 页,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除设计变更外,其他能够导致合同内容变更的都属于其他变更。如: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双方对工期要求的变化、施工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导致施工机械和材料的变化。,7.2.2 工程变更处理程序,1.工程变更的提出1)有发生工程变更的意向时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有可能发生工程变更情形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变更意向书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和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到的变更实施方案的,由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若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2)发生工程变更时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约定的变更情形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的内容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施工图和文件。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3)承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施工图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变更情形的,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书,建议书应阐明要求变更的理由和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图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表7-2 变更申请报告,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14天内做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承包人变更申请报告的参考格式见表7-2.工程变更申请报告.doc,2.工程变更的确认 不论任何一方提出工程变更,均应有监理人确认,并签发工程变更指示。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的内容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施工图和文件。工程变更指示的参考格式见表7-3.,表7-3 变更指示,工程变更指示.doc,7.2.3 FIDIC合同下的工程变更,1.变更权 变更的内容可包括:1)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或数量的改变;2)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性质的改变;3)任何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的改变;4)任何工作的删减,但要交付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5)永久工程所需的任何附加工作、生产设备、材料或服务;6)实施工程的顺序和时间安排的改变。,2.变更程序 如果工程师在发出变更通知前要求承包方提出一份建议书,承包方应尽快做出书面回应,或提出不能照办的理由,或提交以下建议:1)对建议要完成工作的说明及实施的进度计划;2)据进度计划及竣工时间的要求,承包方对进度计划做出必要修改的建议;3)承包方对工程变更价款的建议。,7.3 工程计量,7.3.1 工程计量的重要性1.计量是控制价款支付的关键环节2.计量是约束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手段,7.3.2 工程计量的程序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时的计量程序 1)承包人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2)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工程量。3)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承包人共同进行联合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4)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d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监理人不予计量。,2.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的计量程序 当合同形式是固定总价合同时,在合同约定内的工程计量的作用:1)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的依据;2)合同总价支付分解表所表示的阶段性或分项计量的支持性资料;3)所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资料。,计量程序包括: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并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表;2)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分阶段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3)合同总价中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7.3.3 工程计量的范围及依据,1.工程计量的范围 工程计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量。计量具体范围:1)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3)工程变更项目。,2.工程计量的依据1)合格工程2)工程量清单3)工程量计算的有关规范、规定4)设计图及设计变更通知单,7.3.4 FIDIC施工合同下的工程计量,由于FIDIC合同时固定单价合同,所以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是在图纸和规范的基础上对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确切的工程量。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要通过测量来核实,以此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承包人报出的单价是不能随意变动的,因此工程价款的支付额是单价与实际工程量的乘积之和。,为了付款,工程师应根据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和确定工程的价值。工程师计量时应通知承包人一方参加,并提供工程师所需的一些详细资料。如果承包人一方未参加计量,他应承认工程师的计量结果。在对永久工程进行计量需要记录时,工程师应准备此类记录。承包人应按要求对记录进行审查,并就此类记录和工程师达成一致时双方签名。如果承包人不出席此类记录的审查和承认时,则应认为此类记录时正确的。,如果承包人在审查后认为记录是不正确的,则必须在审查后14天内向工程师发出通知,说明上述记录中不正确的部分。工程师则应在接到这一通知后复查这些记录,或予以确认或予以修改。工程计量方法应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应测量永久工程各项内容的实际净数量,测量的方法按照工程量表或资料表中的规定。,7.4 工程价款支付,7.4.1 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由业主预先支付给承包方的工程款。它是施工准备和购买所需要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的具体事宜由承发包双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1.工程预付款的数额 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各地区、各部门的规定不完全相同,主要是保证施工所需材料和构件的正常储备。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确定:1)在合同条件中约定:工期、市场、供求2)公式计算法,2.工程预付款的扣回 工程预付款的性质是预支。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拨付的工程款的数额不断增加,所需构件、材料用量逐渐减少,原以支付的预付款应以抵扣的方式陆续扣回。扣回的方法有:1)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洽商,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大方式,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2)从未施工工程尚需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扣起,从每次结算中间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抵扣工程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因此,确定起扣点是工程预付款起扣的关键。确定工程预付款起扣的依据是未施工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和构件的费用等于工程预付款的数额。起扣点计算工程:T=P-M/N,例7-1:,某工程合同价总额200万元,工程预付款24万元,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60%,问:起扣点为多少万元?解:根据起扣点计算公式:T=P-M/N 得:T=200万元24万元/60%=160万元即当工程完成160万元时,本工程预付款开始起扣。,7.4.2 工程进度款1.进度款支付方式1)按月结算与支付 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办理结算;合同工期2年以上的工程,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分段结算与支付 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中约定具体工程分段的划分。,2.进度款的支付程序 1)承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核对。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期末,递交进度款支付申请,并附相应证明文件。3)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后14d核对完毕,从第15d起承包人递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视为被批准。,4)发包人应在批准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的14d内,向承包人按不低于计量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5)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工程进度款!协商延期支付?6)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且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3.工程进度款单价的计算1)合同范围内单价的确定(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计算进度款单价即为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约定风险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按合同约定方法进行。(2)可调合同单价,2)工程变更项目的单价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单价,按合同已有单价变更价款;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计算变更单价;3)合同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单价,双方协商确定,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处理。,7.4.3 质量保证金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1.保证金的预留和返还1)发承包双方的约定2)保证金的预留(5%的工程款额)3)保证金的返还(缺陷责任期到期6、12、24)2.保证金的管理及缺陷修复1)保证金的管理(谁管理!)2)缺陷责任期内缺陷责任的承担,7.5 工程索赔,7.5.1 工程索赔的概念和分类1.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索赔可以概括为如下3个方面:1)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2)发生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而向业主提出补偿损失要求;3)承包商本人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业主索赔。,2.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1)当事人违约 当事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监理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的情况则主要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期限完成施工,或者由于不当行为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害。,2)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又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地震、海啸、瘟疫、水灾等。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3)合同缺陷 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在这种情况下,监理人应当给予解释,如果这种解释将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4)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些工作、合同其他规定的变更等。,5)监理人指令 监理人指令有时也会产生索赔。加速施工、更换材料、采取某些措施等。6)其他第三方原因,3.工程索赔的分类 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合同中明示的索赔 合同中默示的索赔,按索 工期索赔赔的目的分 费用索赔类,按 工程延误索赔(常见)索赔 工程变更索赔事件 合同被迫中止的索赔的性 工程加速索赔质分 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的索赔类 其他索赔(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等),7.5.2 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7.5.2.1 索赔程序 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索赔程序 2.FIDIC合同条件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自学),工程索赔程序,索赔事件发生,索赔意向通知,索赔报告及资料,工程师决定,付款,不付款,付款或解决,28天内监理人予以答复,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复杂索赔事件阶段性报告,事终后28天最终报告,28天,28天,7.5.2.2 索赔报告的内容 1.总论部分:一般包括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2.根据部分:本部分主要是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3.计算部分:承包人的索赔要求都会表现为一定的具体索赔款额,计算时,施工单位必须阐明索赔款的要求总额。4.证据部分:证据部分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工程索赔报告的内容:,7.5.3 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7.5.3.1 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2)及时、合理地索赔;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7.5.3.2 索赔的计算1.可索赔的费用费用内容:1)工程拖延的费用索赔(工期+费用)2)工程变更的的费用索赔(变更+影响)3)加速施工的费用索赔(人、材、机等)4)其他情况的费用索赔(工程中断、合同终止、拖欠工程款、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等),2.费用索赔的计算1)实际费用法 是工程索赔计算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该方法是按照各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然后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即可得到总索赔费用值。,这种方法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依据,但仅限于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超过原计划的费用,故也称额外成本法。在这种计算方法中,需要注意的是不要遗漏费用项目。,2)修正的总费用法 这种方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确定的可能因素,对总费用法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使其更加合理。索赔的总费用=某项工作调整后的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多次索赔之后,重新计算该工程实际总费用。,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案例7-2:,某施工合同约定,施工现场主导施工机械一台,由承包人租得,台班单价为300元/台班,租赁费为100元/台班,人工工资为40元/工日,窝工补贴为10元/工日,以人工费为基数的综合费率为3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1)出现异常恶劣天气导致工程停工2天,人员窝工30个工日;2)因恶劣天气导致场外道路中断,抢修道路用工20工日;3)场外大面积停电,停工2天,人员窝工10工日。为此,承包人可向业主索赔费用为多少?,解:1)异常恶劣天气导致的停工通常不能进行费用索赔。2)抢修道路用工的索赔额=2040(1+35%)=1080元 3)停电导致的索赔额=(2100+1010)=300元 总索赔费用=1080+300元=1380元,综合费率是指包括了施工组织措施费、施工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这些费用综合在一起的一个费率。,清单计价模式下:除了规费和税金之外的费用的综合。,3.FIDIC合同条款中的有关索赔条款 见表7-5.(下页!)4.工期索赔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2)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案例7-3:,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比较高,而且对工期的要求比较紧迫。业主在对有关单位和在建工程考察的基础上,邀请了3家国有一级施工企业投标,通过正规的开标评标后,择优选择了其中一家作为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承包工作范围包括土建、机电安装和装修工程。该工程共15层,采用框架结构,开工日期为2011年4月1日,合同工期为18个月。在施工过程,发生如下几项事件:,案例7-3:,事件一:2011年4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甲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加2.5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4天。/可以进行费用索赔,工期顺延。事件二:2011年5月施工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扩大基础地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3天。/不能进行费用索赔,同时不发生工期索赔。事件三:2011年8月份,进入雨季施工,恰逢20天大雨,造成停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4天。/因为异常气候的因素,导致停工的情形,不发生费用索赔,但是工期可以顺延。,案例7-3:,事件四:2012年2月份,在主体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8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2天。/可以进行费用索赔,工期不能顺延。事件五:外墙装修抹灰阶段,一抹灰工在五层贴抹灰用的分格条时,脚手板滑脱发生坠落事故,坠落过程中将首层兜网系结点冲开,撞在一层脚手架小横杆上,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六:室内装修进行墙面涂料粉刷前,在检查装饰面基层时,发现墙面抹灰有大面积空鼓现象。上述事件中,除第三项外,其他工序均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总工期无影响。,案例7-3:,【问题】1.该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且仅邀请三家施工单位投标,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2.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一、事件二、事件三、事件四可否索赔?为什么?3.如果在工程保修期间发生了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屋顶漏水、墙面剥落等问题,业主在多次催促施工单位修理而施工单位一再拖延的情况下,另请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该如何处理?4.事件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可定为哪种等级的重大事故?依据是什么?,案例7-3:,答疑:1.该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且仅邀请三家施工单位投标不违反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允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2.事件一费用索赔成立,工期不予延长。因为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是承包商不可预见的,所以索赔成立;从提供的背景资料看,因为事件一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工期不予延长。事件二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索赔不成立,该工作属于承包商自己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事件三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可以延长,因为异常的气候条件的变化承包商不应得到费用补偿。事件四费用索赔成立,工期不予延长。因为设计方案有误,所以费用索赔成立;又因为该工作未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工期不予延长。,案例7-3:,答疑:3.所发生的维修费应从乙方保修金中扣取。4.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事件五中发生的这起安全事故可定为四级重大事故。根据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1)死亡2人以下;(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表7-5 FIDIC合同条件中可以合理补偿承包商索赔的条款,5.工期索赔的计算 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1)网络图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线路,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的问题。,2)比例计算法主要应用于工程量有增加时工期索赔的计算,公式为:,例7-3:,某工程原合同规定分两阶段进行施工,土建工期21个月,安装工程12个月。假定以一定量的劳动力需要量为相对单位,则合同规定的土建工程量可折算为310个相对单位,安装工程量折算为70个相对单位。合同规定,在工程量增减10%的范围内,作为承包商的工期风险,不能要求工期补偿。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土建和安装的工程量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实际土建工程量增加到430个相对单位,实际安装工工程量增加到117个相对单位。求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额。,解:1)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的计算。不索赔的土建工程量上限为:310个相对单位1.1=341个相对单位 不索赔的土建工程量上限为:70个相对单位1.1=77个相对单位,2)由于工程量增加而造成的工期延长的计算。土建工程工期延长=21个月4303411=5.5个月 安装工程工期延长=12个月117771=6.2个月 总工期索赔为:5.5+6.2个月=11.7个月,7.5.3.3 共同延误的处理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期拖期很少是只由一方造成的,往往是两、三种原因同时发生(或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故称为“共同延误”。在这种情况下,要具体分析哪一种情况延误是有效的,应依据以下原则:,1)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2)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3)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4)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的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延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7.6 工程价款调整,1.工程合同价款中综合单价的调整 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外,允许调整。调整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若合同中未约定,参照以下原则办理。,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均应作调整。调整方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或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2.调值公式法 根据国际惯例,对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一般是采用此法。事实上,在绝大多数国际工程项目中,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明确列出这一调值公式,并以此作为价差的计算依据。调值公式:,例7-4:,某工程项目,合同规定结算价款为1000万元,合同原始报价日期为2006年5月,工程于2007年4月建成交付使用,根据表7-6中所列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构成比例以及有关造价指数,计算实际结算款。,表7-6 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构成比例及相关造价指数,解:总之,实际结算价款1064万元,合同规定结算价款为1000万元,实际比原始合同款多了64万元。,例7-5:,某直辖市城区道路扩建项目进行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1日。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后,签订的施工合同总价为80000万元,工程于2011年9月20日开工。施工合同中约定: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5%,分10次按相同比例从每月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还。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进度款金额包括:当月完成的清单子目的合同价款;当月确认的变更、索赔金额;当月价格调整金额;扣除合同约定应当抵扣的预付款和扣留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从月进度付款中按5%扣留,最高扣至合同总价的5%。工程价款结算时人工单价、钢材、水泥、沥青、砂石料以及机械使用费采用价格指数法给承包商以调价补偿,各项权重系数及价格指数如下表5.1.2所列。根据表5.1.3所列工程前4个月的完成情况,计算11月份应当实际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数额。,例7-5:,表5.1.2工程调价因子权重系数及造价指数,例7-5:,表5.1.32011年9月12月工程完成情况,例7-5:,解:(1)计算11月份完成的清单子目的合同价款:6950-3510=3440(万元)(2)计算11月份的价格调整金额:(说明:由于当月的变更和索赔金额不是按照现行价格计算的,所以应当计算在调价基数内;基准日为2011年7月3日,所以应当选取7月份的价格指数作为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人工费缺少价格指数,可以用相应的人工单价代替。)价格调整金额=3360(0.33+0.1256+0.1099+0.0802+0.1496+0.1216+0.0998)-1=33600.0167=56.11(万元),(3)计算11月份应当实际支付的金额:1)11月份的应扣预付款:800005%10=400(万元)2)11月份的应扣质量保证金:(3440-110+30+56.11)5%=170.81(万元)3)11月份应当实际支付的进度款金额=3440-110+30+56.11-400-170.81)=2845.30(万元),3.采用价格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监理人复核,监理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工程合同价格差额的依据。,4.法律、政策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基准日后,因法律、政策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增减时,监理人应根据法律、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商定或确定需调整的合同价款。,教材 P 287 课目一:拨款计划,/详细讲解,5.工程价款调整的程序,7.7 工程结算,7.7.1 工程价款结算的主要方式1.工程价款结算的概念 据原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所谓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2.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1)按月支付与结算 月付,竣工结算,年终盘点结算。2)分段结算与支付 具体分段,合同中约定。可有其他结算方式,在合同中约定。,7.7.2 工程价款结算的主要内容 1.竣工结算 完工并验收合格,全面工程结算。2.分阶段结算 合同约定,施工完成,并经中间验收合格。3.专业分包结算 专业分包工程造价和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4.合同中止结算 合同中止,对已完合格工程结算。,108,施工阶段工程价款的构成,7.8 投资控制,7.8.1 投资使用计划作用与编制方法1.投资使用计划的作用2.施工阶段投资使用计划的编制方法 1)按项目投资构成编制投资使用计划 2)按不同子项目编制投资使用计划 3)按时间进度编制的投资使用计划,7.8.2 投资偏差分析与纠正1.施工阶段投资偏差分析形成过程2.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3.常用的偏差分析方法 1)横道图法 2)时标网络图法 3)表格法 4)曲线法4.偏差形成原因的分类及纠正,P272习题:某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某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总包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和水、电、通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2年,第1年已完成2600万元,第2年应完成2200万元。承包合同规定:l)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当年合同价25的工程预付款;2)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设备费比重按62.5考虑;,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经双方协商,业主从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在保修期满后,保修金及保修金利息扣除已支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承包商;4)当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少于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的10以上(含10%)时,业主可按5的比例扣留工程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工程款退还给承包商;5)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6)由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其费用。经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承包商在第2年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以及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火设备价值见下表。,问题:1)工程预付款是多少?2)工程预付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3)16月以及其他各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4)竣工结算时,工程师代表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工程师代表签证的工程款=进度款-相应的预付款比例-保修金+增加的工程量签证等。,解:问题1):工程预付款金额为:220025=550万元 问题2):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为:2200-550/62.5=2200-880=1320万元 开始起扣工程预付款的时间为8月份,因为8月份累计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为:1110+180+210=1500万元1320万元,问题3):16月份:16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110(1-3%)=1076.7万元 16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076.7-90.56=986.14万元 7月份:7月份建安工作量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未达到计划值,相差(200-180)/200=10%7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180(3%+5%)=180-14.4=165.6万元 7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65.6-35.5=130.1万元,8月份:8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10(1-3%)=203.7万元 8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500-1320)62.5%=112.5万元 8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203.7-112.5-24.4=66.8万元 9月份:9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5(1-3%)=198.85万元 9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20562.5=128.125万元 9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98.85-128.125-10.5=60.225万元,10月份:10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金额为:195(1-3%)=18915万元 10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9562.5%=121.875万元 10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89.15-121.875-21=46.275万元,11月份:11月份建安工程量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未达到计划值,相差:(190-180)/190=5.26%10%,工程款不扣。11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l-3%)=174.6万元 11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8062.5%=112.5万元 11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74.6-112.5-10.5=51.6万元,12月份:12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金额为:120(1-3%)=116.4万元 12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2062.5=75万元 12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16.4-75-5.5=35.9万元 问题4:竣工结算时,工程师代表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805=9万元,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