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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法培训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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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法培训ppt课件.ppt

    ,搜狗告腾讯不正当竞争索赔2051万元,竞争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不同。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行为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的义务。2、行为方式不同。垄断主要包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合限制竞争、经营者集中以及行政性垄断,垄断的目的在于设置市场壁垒,阻碍他人进入市场,因而,垄断常表现为一种合同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表现为一种侵权行为。3、立法理念不同。反垄断法基于有效竞争的理论,力求产业组织的优化和市场结构的合理化,提高市场绩效,保证经济资源的最佳配置、产品的最低价格和最佳质量、促进工业的最大进步。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是一种“营业警察法”,旨在净化竞争秩序,主要不涉及市场竞争结构以及竞争的充分有效性。,4、救济和制裁行为不同。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是侵害私人的利益,因而主要是通过私人诉讼来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反垄断法则相反,执法机构是必不可少,主要侵害的是公共利益,常通过行政程序来制止垄断行为,甚至用刑罚来惩罚严重垄断行为。5、立法的出发点不同。反垄断法则主要从竞争性市场结构出发,反对企业以独占等方式,排斥或限制竞争,妨碍其他企业进入市场,从而影响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对的是经营者使用不公平和不正当的手段,因此它首先保护的是受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经营者利益,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6、具体规定的变化不同。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违法性是永恒的,而垄断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是会反复的,体现的是国家在产业政策上的变化。这就决定了反垄断法律制度是相对多变。7、立法必要性及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关系不同。反垄断法从其调整对象和担负的责任角度应该自成体系,单独立法。反垄断法是调整涉及市场支配地位和经济优势地位的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的,担负着维持企业自由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双重保护任务,需要由专门机构和专门程序来适用它。因此,它需要不同于反不正当竞争法那样的独特的执法体系和机构。因此,单独立法的做法更好些。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可以单独立法,但民法中的侵权行为法、商标法、广告法、产品责任法等都可以成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法律渊源。,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竞争及其法律规制1、竞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场主体在其通常活动的范围内,向同一需求者提供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劳务,或者接受同一供给者的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 劳务的行为或状态。,(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特点和原则1、不正当竞争概念:包括广义和狭义广义上的不正当竞争泛指一切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乃至一切违反善良风俗、诚实惯例、商业道德而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行为。包括垄断行为、限制竞争行为以及其他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指的是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我国的法律与理论界上所称的不正当竞争仅指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2、反不正当竞争法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点规范对象具有广泛性适用主体具有广泛性法律责任力度大,(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基本原则1、自愿平等公平竞争原则自愿原则是指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都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2、诚实信用原则。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以诚待人,恪守信用,不得弄虚作假、为所欲为。3、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原则。4、参照国际惯例国际条约的原则,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假冒仿冒或商业混同行为(欺骗性交易)行为案例1:美国W公司于1986年来北京投资餐馆业,其经营的餐馆已有20家连锁店,均使用“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名称。该名称的牌幅用“红兰白”三种颜色装饰悬挂于餐馆外。北京Y餐厅于1993年开业,在其横幅匾牌上也使用了“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的名称,但其匾牌用“红白兰”三种颜色装饰。1994年W公司向法院对Y餐厅提起诉讼,要求Y餐厅承担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Y餐厅以使用“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名称系经过W公司同意和“红兰白”与“红白兰”装饰颜色顺序不同为理由进行答辩不构成侵权。问:Y餐厅是否构成侵权?,商业混同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欺骗性的手段,从事市场交易,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相混淆,以造成购买者误认或误购目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假冒仿冒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假冒仿冒行为是以竞争为目的的。2)假冒仿冒行为表现为对他人的标志或表示的利用。3)假冒仿冒行为的本质是欺骗性的。2、假冒仿冒行为的种类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如假冒各种烟酒商标。,商标法第52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行为包括:(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上述第一类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范的内容。这一类行为又可以分为四小类:,同一 相同 类似 近似严格意义上来讲,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注册商标为假冒,其他属于仿冒。类似商标相同商标,文字近似商标:“多菱”与“多陵”;“天原”与“天源”;“皇冠”与“黄冠”;“甜梦”与“梦甜”;“福尔佳”与“佳尔福”;“星月”与“月星”;“风暴”与“暴风”;“老树”与“OLDTREE”;“国王”与“KING”;“公鸡”与“COCK”;TWT与TMT;EVF与EUF;SONY与SONI;BRISS与FRISS;TRICI与TRIXI;CLIUS与CLISS;555、三五与THREE FIVE;33与三三,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1)知名商品的涵义知名相当于被人熟知,国内皆知,为相关公众所共知积极标准定义: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品。消极标准定义:知名商品是指足以被购买者误认的商品,也就是说被他人假冒或仿冒的商品就是知名商品。,(2)驰名商品驰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熟知的注册商标所保护的商品。(3)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芬兰Iittala 系列知名商品 日本SK-II系列驰名商品,驰名商标认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该商标获得的有关荣誉称号;该商标被侵权情况;国内外同行业的评定意见,在同行业中所占的比例等因素。,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对该项的理解有两种:一种理解是将“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作为“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手段,两者之间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另外一种理解是,将“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与“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作为三种独立的行为,理解为并列关系,目前一般倾向于这种理解。实际上,“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与“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是一种种属关系。,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六大领域。这六大领域正成为当前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的“土壤”,也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所在。自2005年8月开始,由中央纪委牵头成立了“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其成员已发展到22个部委,包括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13个部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审计署部门等。,(二)商业贿赂行为,案例1:郝和平案 2005年7月8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因涉嫌商业受贿被刑事拘留。郝和平工作了25年之久的医疗器械司,一直是掌管医疗器械行政审批大权的强势监管机构,在医疗器械市场拥有相当大的话语权。其落马被指再现审批腐败。案例2:王道生特大受贿案 2000年,在王道生的斡旋下,湘民制药厂以低于固定资产评估值的价格拍卖给上市公司安塑股份下属的中圆科技有限公司,并随后转至安塑董事长何述金个人所有的新汇制药公司。2002年4月,何述金安排公司会计转款100万元到王道生之子王健的账户上。,1、商业贿赂概念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在市场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或者在商业活动中,一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对方所送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的行为。商业贿赂是市场竞争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消极现象。2、商业贿赂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商业贿赂的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的经营者,既可以是卖方,也可以是买方。2)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主观上出于故意和自愿进行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3)商业贿赂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及廉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报偿,具有很大的隐蔽性。4)商业贿赂的形式除了金钱回扣之外,还有提供免费度假、旅游、高档宴席、色情服务、赠送昂贵物品、房屋装修以及解决子女、亲属入学、就业等多种方式。,3、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 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或受经营者指使的人(包括其职工)。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行为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构成。4、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方式 现金、实物回扣;软回扣,如高消费招待、提供出国机会或风景旅游观光等;为对方安装电话、包租手机、装修住房等;为对方提供明显可盈利的业务项目、物资批件及合同等。,5、商业贿赂与“折扣”、“回扣”及“佣金”的关系1)折扣。折扣即价格折扣,亦称让利,它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经营者在所成交的价款上给对方以一定比例的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折扣是合法的。2)回扣。回扣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个人一定比例的商品或价款的行为。回扣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折扣和回扣的显著区别在于,折扣要以明示的方式给付对方,折扣的给付方和收受方都要如实入账,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回扣是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3)佣金。指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具有独立地位的中间商、代理商等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介绍、撮合交易或代买、代卖商品所得到的报酬。佣金以明示方式进行,并且必须入账。,6、商业贿赂的负面影响1)破坏了正常的交易秩序商业贿赂使诚信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2)商业贿赂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3)商业贿赂特别是医院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中的腐败贿赂行为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造成冲击。4)商业贿赂已成为滋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5)商业贿赂将直接影响中国的投资环境,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环境瓶颈。6)商业贿赂损害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7)商业贿赂所导致的市场腐败,极有可能使中国正在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拉美化”。8)会引起国际舆论对我国商务环境的不利评论,影响国际形象。,7、治理商业贿赂、从源头遏制商业贿赂 从源头遏制商业贿赂,是治理商业贿赂的关键。对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1、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2、建立与完善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体系(1)加快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管理立法步伐(2)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在建立与完善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体系后,就可以通过对存在行贿记录等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进行严格监管,甚至将一些信用极差的市场主体强制性清退出市场,减少商业贿赂产生的源头,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的发生。3、建立健全商业贿赂高发领域的行政监管体系(1)完善商业贿赂高发领域的行政监管法律法规;(2)健全监管机构;(3)将监管职责落到实处。,、构建反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1、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在目前涉及到商业贿赂的立法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内容比较笼统,而一些部门规章,法律层级太低,法律效力较弱。这些都限制了立法在遏制商业贿赂方面的作用。所以,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整合现有立法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2、完善刑事惩罚法律。要在刑法中明确规定对于商业贿赂罪的刑事责任,增大这类行为的成本,遏制犯罪者从中牟利的现象。3、制定行政法规。在颁布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之后,要通过国务院行政法规,细化反商业贿赂法中的有关内容,解决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反商业贿赂问题。4、制定部门规章。,、完善举报制度针对商业贿赂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的特点,要完善举报制度,畅通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1、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2、严惩侵害举报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3、改进举报人奖励制度、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关键部门实权人员的预防、监督要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发生和蔓延,必须结合行业和部门的不同性质和特点,以垄断行业和关键部门的实权人员为重点,切实加强内部预防和监督商业贿赂行为的机制建设,有效抑制权力对市场经济的不当介入,最大限度地减少商业贿赂赖以产生的土壤与空间。,1、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概念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2、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种类1)虚假宣传。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商品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如将国产商品宣传为进口商品等。2)引人误解的宣传。是指就一般的社会公众的合理判断而言,宣传的内容会使接受宣传的人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被宣传的商品产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宣传,如不含防腐剂食品、SK-II虚假宣传、高露洁牙膏14天快速美白虚假宣传、医疗美容广告、保健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广告。,(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抗菌羽绒服虚假宣传;藏秘排油茶虚假宣传诉讼郭德刚 借牙防组认证之名虚假宣传的商品:全国牙防组的专职人员为两人,1992年开始对口腔保健用品进行认可和推荐。截至2006年年底已对9种产品提供了认证。1“Crest(佳洁士)”为商标的系列含氟牙膏和牙刷2乐天木糖醇口香糖3冷酸灵牙膏4两面针中药牙膏5豹FE牙膏 6登康三面牙刷7狮王细丝特磨牙刷 8华艾康无糖口香糖9魄力无糖口香糖牙防组已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卫生部决定予以撤销。,3、整治虚假广告行为(1)建立11个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11个部门联合制定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办公室设在国家工商总局,将在每季度定期召开,协调查处重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对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具体应对措施,提出治理虚假违法广告的对策、法规建议。(2)建立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3)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的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典型案件,根据具体情况,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同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卫生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及时向社会发布“广告监管公告”。,(4)建立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对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给予通报表彰;对把关不严、违法违规现象突出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降低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5)建立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广告主,可在一定时期内暂停其发布广告;对负有责任的广告公司,限制直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对负有责任的媒体单位,可暂停其部分类别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6)重点打击六类虚假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广告、美容服务,1、商业秘密的概念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1)秘密性。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2)实用性。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能给权利人带来实际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及竞争优势。实用性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所在。3)保密性。即权利人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权利人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仅是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能否成为商业秘密的条件,也是寻求法律保护的前提。4)信息性。商业秘密的范围只包括具有信息性质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3、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四种情形:1)以盗窃、利诱、协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面三种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五)经营者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1、概念所谓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在销售一种商品或提供一种服务时,要求购买者以购买另一种商品或接受另一种服务为条件,或者就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地区等附加不合理的条件。2、搭售与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的特征1)实施的主体是具有经济优势地位的经营者,他们或者手中有俏货,或者有货源,或者有独占的经营条件,离开这些他们就无法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2)从主观上来看,违背了购买者的意愿。3)实施了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的具体行为。,3、搭售与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的性质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是经营者依靠经济优势来实现的,如果经营者以贿赂、强制等手段来实施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则可能会构成商业贿赂或强制性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六)低价倾销行为1、概念倾销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2、倾销的法律特征1)行为的主体是在市场交易中处于销售地位的经营者;2)经营者实施该行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其目的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3)经营者实施了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成本是指企业在产品生产、产品销售或提供劳务中发生的费用的总和。如打火机、鞋子、空调、电视机、家具等被诉倾销。,3、倾销之例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销售鲜活商品的;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的;3)季节性降价的;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七)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1、概念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提供奖品或奖金的手段进行推销的行为,主要包括附赠式有奖销售和抽奖式有奖销售两种形式。2、违反法律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1)欺骗性的有奖销售行为。(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行为。(3)巨奖销售行为。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原告任某是被告某美容公司的客户,在美容公司处消费已超过6000元。美容公司于2005年11月18日在酒店举办“十年店庆”活动。事先,美容公司对在其处消费达到5000元、积分达到500分以上的客户,以店员口头通知的方式告知了原告任某等客户,并提前发放了入场兑奖券。任某于2005年11月17日获知美容公司组织店庆抽奖活动并拿到了号码为000056号的入场兑奖券一张。2005年11月18日,任某如期参加了美容公司组织的店庆抽奖活动。美容公司的主持人宣布现场抽奖、现场兑奖,但没有明确兑奖有时间限制。活动开始后不久,任某因故离开现场,离开前告知了美容公司的员工贺某,并将其入场兑奖券的号码告知了贺某,要求贺某在其中奖后及时通知。抽奖、兑奖按照从小奖到大奖的顺序依次进行,最后抽取特等奖,奖金为38000元,现场抽取特等奖以后,无人兑奖,美容公司的员工贺某发现中奖的号码就是原告任某的兑奖券号码以后,提出由其代领大奖,因参加活动的其他人员反对而未果。同时,由于特等奖抽出后无人领奖,引起现场其他人员情绪较为激动。美容公司的负责人即宣布等15分钟,现场其他人员有异议,就又改为等5分钟。约7分钟后任某赶到现场,美容公司的负责人在5分钟过后已宣布任某所中特等奖作废。原告任某认为应当获得特等奖,多次与美容公司交涉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美容公司按承诺支付特等奖奖金38000元。,(八)诋毁竞争对手商誉1、诋毁竞争对手的行为概念诋毁竞争对手的行为也称商业诽谤行为,是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年月日,蒙牛“未来星”品牌经理安勇与北京博思智奇公关顾问有限公司共同商讨炒作打击竞争对手伊利“星儿童奶”的相关事宜,并为此制定了网络攻击方案。攻击选择深海鱼油做文章,因为“星儿童奶”添加的是“深海鱼油”,而蒙牛“未来星儿童奶”添加的则是“藻油”。其主要是为了提升蒙牛“未来星儿童奶”的知名度和销售量。,2、商业诽谤行为的特征 1)商业诽谤的实施主体是经营者。2)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3)侵害的客体是特定经营者的商誉权。4)客观上表现为捏造、散布损害他人商誉权的虚假事实。3、商业诽谤的具体表现大体上,可以将商业诽谤归纳为以下几类:1)产品附属资料中的商业诽谤;2)产品交易中的商业诽谤;3)新闻、广告中的商业诽谤;4)直接在公众中散布谣言;5)组织、唆使、利用他人进行商业诽谤。,(九)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1、违反法律规定招投标行为的含义违反法律规定的招标投标行为是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行为。2、违反法律规定招投标行为的表现1)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的行为。这类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1)投标者之间相互串通,一致抬高标价;(2)投标者相互串通,一致压低标价;(3)投标者相互串通,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4)投标者相互间就标价以外的其他事项串通。,2)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与前一类行为不同的是,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招标者和特定的投标者共同实施的,其目的是为了排挤该投标者的竞争对手,所造成的后果则是招标投标流于形式,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这类行为的表现形式有:(1)招标者在开标前,私下开启投标者的投标条件,并泄密给内定投标者;(2)招标者在审查评选标书时,对不同的投标者实施差别对待;(3)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投标者在公平投标时压低标价,中标后再给招标者以额外补偿;(4)招标者向特定的投标者泄露其标底。,三、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一)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主体1、专门机关的监督检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使监督检查权的机关主要有:1)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法律规定的其他部门。2、社会监督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二)监督检查部门的职权反不正当竞争法赋予监督检查部门下列职权:1、询问权。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 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2、查询复制权。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3、检查财务权。4、强制措施权。检查有关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财物。5、行政处罚权。可以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四、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概念法律责任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它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形式。(二)民事责任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其行为引起的民事责任,即侵权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行政责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责任是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为人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行政责任的责任形式主要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经营者资格等。商业混同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当有奖销售、不当低价销售、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诋毁他人商誉、公用企业滥用经济优势、行政垄断、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交易、串通招标投标上述十一种行为都涉及承担行政责任。,(四)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依照刑事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后果。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刑事责任的规定,主要分为两类: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刑事责任1)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商业受贿罪(刑法第163条)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商业行贿罪(刑法第164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4)侵犯商业秘密罪 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损害商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6)虚假宣传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7)串谋投标罪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1)玩忽职守罪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徇私舞弊罪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有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经营者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例分析,判断下列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1、某公司供销人员华某为了推销本公司产品,约请另一公司朱某喝酒,席间将其灌醉,诱使朱某说出了客户名单及其细节。2、某市政府发布规定,由于最近本市连续发生煤气中毒事件,因此各单位必须统一使用本市煤气公司生产的煤气安全阀3、某商场为促销,张贴海报,宣传在月底举办有奖销售,最高奖额4000元。4、某罐头厂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一批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罐头。5、某个体户的服装平价是100元,标价300元,再以“降价大出血”抛售。,第二节 反垄断法,一、反垄断法概述垄断的概念和特征垄断是指通过不合理的企业规模和减少竞争者数量以及对竞争企业实行控制等方式,排除竞争,造成市场结构的不合理,使竞争机制作用失效,从而破坏市场竞争,损坏公共利益的行为。垄断行为的特点:1、垄断的主体多样性,包括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政府机关、公共管理权力机关等2、垄断的客观方面是垄断行为而非垄断结构法定专营范围以外的生产经营活动3、垄断的主观方面是牟取超额利益4、垄断的后果是排除或限制竞争5、垄断具有违法性,反垄断法的概念和特征反垄断法指国家在限制和反对垄断中所形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世界各国反垄断法的特征:适用范围广泛立法标准灵活制裁严厉反垄断法的历史发展加拿大1889年制定的禁止限制性贸易合并法美国的反垄断法体系:1890年谢尔曼法、1914年克莱顿法1914年 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二、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概念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1)垄断高价或垄断低价(2)掠夺性定价(3)拒绝交易(4)搭售(5)独家交易(6)差别待遇,(二)垄断协议1、概念垄断协议行为是指经营者为限制竞争而达成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2、垄断协议行为1)横向的垄断协议行为(1)固定价格(2)划分市场(3)联合抵制(4)不当技术联合2)纵向垄断协议行为(1)固定转移价格(2)限定转售最低价格(三)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收购、委托经营、联营或其他方式,集合经营者的经济力,提高市场地位的行为,包括经营者合并和经营者控制。(四)行政性垄断行政性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违反法律规定实施的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包括:1、行政强制交易;2、行政性限制市场准入;3、行政性强制经营者限制竞争,反垄断法的豁免及除外规定即不受反垄断法制约的垄断行为。我国饭垄断法对上述垄断行为均有不同程度的豁免与除外规定,其基本条件是应当符合国家整体利益。反垄断法的惩罚办法美国的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日本的公平贸易委员会我国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及国务院饭垄断执法机构共同承担饭垄断职责垄断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思考题,1994年5月,某市邮电局在其营业厅内贴出通知,通告规定:凡由市邮电局安装电话的用户,一律到本市邮电器材公司购买电话机;用户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必须先交纳购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装机手续。通知执行了一段时间后,有关部门接到用户举报,对邮电局的这一行为进行了查处。经调查发现,市邮电器材公司系市邮电局的下属企业。问题:(1)邮电局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2)这类行为为什么被有关法律所禁止?(3)这类违法行为应由什么机构监督检查?(4)监督检查部门对邮电局的这一违法行为应如何处理?,1、最孤独的时光,会塑造最坚强的自己。2、把脸一直向着阳光,这样就不会见到阴影。3、永远不要埋怨你已经发生的事情,要么就改变它,要么就安静的接受它。4、不论你在什么时候开始,重要的是开始之后就不要停止。5、通往光明的道路是平坦的,为了成功,为了奋斗的渴望,我们不得不努力。6、付出了不一定有回报,但不付出永远没有回报。7、成功就是你被击落到失望的深渊之后反弹得有多高。8、为了照亮夜空,星星才站在天空的高处。9、我们的人生必须励志,不励志就仿佛没有灵魂。10、拼尽全力,逼自己优秀一把,青春已所剩不多。11、一个人如果不能从内心去原谅别人,那他就永远不会心安理得。12、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段伤痕,时间才是最好的疗剂。13、如果我不坚强,那就等着别人来嘲笑。14、早晨给自己一个微笑,种下一天旳阳光。15、没有爱不会死,不过有了爱会活过来。16、失败的定义:什么都要做,什么都在做,却从未做完过,也未做好过。17、当我微笑着说我很好的时候,你应该对我说,安好就好。18、人不仅要做好事,更要以准确的方式做好事。19、我们并不需要用太华丽的语言来包裹自己,因为我们要做最真实的自己。20、一个人除非自己有信心,否则无法带给别人信心。21、为别人鼓掌的人也是在给自己的生命加油。22、失去金钱的人损失甚少,失去健康的人损失极多,失去勇气的人损失一切。23、相信就是强大,怀疑只会抑制能力,而信仰就是力量。24、那些尝试去做某事却失败的人,比那些什么也不尝试做却成功的人不知要好上多少。25、自己打败自己是最可悲的失败,自己战胜自己是最可贵的胜利。26、没有热忱,世间便无进步。27、失败并不意味你浪费了时间和生命,失败表明你有理由重新开始。28、青春如此华美,却在烟火在散场。29、生命的道路上永远没有捷径可言,只有脚踏实地走下去。30、只要还有明天,今天就永远是起跑线。31、认真可以把事情做对,而用心却可以做到完美。32、如果上帝没有帮助你那他一定相信你可以。33、只要有信心,人永远不会挫败。34、珍惜今天的美好就是为了让明天的回忆更美好。35、只要你在路上,就不要放弃前进的勇气,走走停停的生活会一直继续。36、大起大落谁都有拍拍灰尘继续走。37、孤独并不可怕,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可怕的是害怕孤独。38、宁可失败在你喜欢的事情上,也不要成功在你所憎恶的事情上。39、我很平凡,但骨子里的我却很勇敢。40、眼中闪烁的泪光,也将化作永不妥协的坚强。41、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42、宁可自己去原谅别人,莫等别人来原谅自己。43、踩着垃圾到达的高度和踩着金子到达的高度是一样的。44、每天告诉自己一次:我真的很不错。45、人生最大的挑战没过于战胜自己!46、愚痴的人,一直想要别人了解他。有智慧的人,却努力的了解自己。47、现实的压力压的我们喘不过气也压的我们走向成功。48、心若有阳光,你便会看见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美好值得期待和向往。49、相信自己,你能作茧自缚,就能破茧成蝶。50、不能强迫别人来爱自己,只能努力让自己成为值得爱的人。51、不要拿过去的记忆,来折磨现在的自己。52、汗水是成功的润滑剂。53、人必须有自信,这是成功的秘密。54、成功的秘密在于始终如一地忠于目标。55、只有一条路不能选择那就是放弃。56、最后的措手不及是因为当初游刃有余的自己57、现实很近又很冷,梦想很远却很温暖。58、没有人能替你承受痛苦,也没有人能抢走你的坚强。59、不要拿我跟任何人比,我不是谁的影子,更不是谁的替代品,我不知道年少轻狂,我只懂得胜者为。60、如果你看到面前的阴影,别怕,那是因为你的背后有阳光。61、宁可笑着流泪,绝不哭着后悔。62、觉得自己做得到和做不到,只在一念之间。63、跌倒,撞墙,一败涂地,都不用害怕,年轻叫你勇敢。64、做最好的今天,回顾最好的昨天,迎接最美好的明天。65、每件事情都必须有一个期限,否则,大多数人都会有多少时间就花掉多少时间。66、当你被压力压得透不过气来的时候,记住,碳正是因为压力而变成闪耀的钻石。67、现实会告诉你,不努力就会被生活给踩死。无需找什么借口,一无所有,就是拼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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