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小区物业服务手册.doc

    • 资源ID:3741606       资源大小:102.50KB        全文页数:25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小区物业服务手册.doc

    锦 蓉 佳 苑物 业 服 务 手 册诚信做人·踏实做事·坚忍不拔·持续超越锦蓉佳苑小区服务手册前言尊敬的各位业主及住户朋友:欢迎您入住“锦蓉佳苑”小区!作为“锦蓉佳苑”的物业服务人,安吉物业全体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与您携手共同打造一个健康、温馨、和谐的美丽家园。为体现我们的服务宗旨,让您真正拥有有一个安全、方便、舒适、整洁的小区环境,享有完善、快捷、体贴、满意的温馨服务,我们根据成都市一级以上物业服务标准,以及参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编制了本小区物业服务手册,旨在向您详细介绍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管理、业主之责任、应急处理措施等,力求为您居家方便提供完善指引。为止,敬请您熟读本册内所刊载之资料并共同遵守。未来,为让我们能不断完善和超越现有服务标准,更好地为您服务,敬请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多提有助于改善本小区服务品质的建议。我们将根据您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补充和完善各项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本手册未尽事宜,我们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行业特点予以妥善处理,竭诚为您提供规范、周到的物业管理服务。同时,随着国家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变化,我们将择时对本手册之相关内容予以修订,并及时予以告知。谨此向您遵守本手册所载指引中给予的合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诚挚的祝福!成都安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8月阳光,把大地装扮得灿烂明亮,绰绰风韵轻笼在树梢。锦蓉,华夏锦里的奇葩,在这里绽放。安吉,守望的惬意,在这里寻找。成都安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介成都安吉物业国家物业管理三级资质企业成都安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国家物业管理三级资质企业。公司现管理规模逾50万平方米,以遵循和发扬“诚信做人,踏实做事,坚忍不拔,持续超越”的企业精神,紧紧围绕“以服务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以贡献求支持”的战略思想,形成了管理科学化,程序标准化,服务亲情化的经营特色。经过几年的文化和制度的沉淀,安吉物业坚持“眼中有生命,心中有业主”以及“用心做事、真诚服务”的物业服务理念,不断创新,科学运营,大力实施战略管理、文化管理,形成了“质量是我们的自尊心”、“用心、贴心、关心、细心”的工作作风,培育了“责任、情感、和谐”的核心文化。凭借超前的管理理念,细心敬意的物业以及汇聚的专业技术人才,安吉物业已成为业界的品牌企业之一。安吉人将始终着眼未来,着眼业主的需求,不断追求创新和超越,为业主提供高品质服务,着力营造和谐物业、和谐生活。目录第一部分 物业服务篇第二部分 物业公共管理篇第三部分 装饰装修管理指引第四部分 突发事件应急指引第一部分物业服务篇一、物业服务中心服务时间1、 物业服务中心工作时间9:00-18:002、 物业基础服务时间 客户接待:9:00 -18:00 紧急求助:24小时环卫绿化:7:30-18:00 设备运行:24小时家政服务:9:00-18:00 秩序维护:24小时住户报修:24小时 车辆管理:24小时二、物业服务中心服务电话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028-85950511 监控中心24小时电话:028-85917952三、物业服务内容1、常规性日常服务星级服务提供24小时服务为模式,以定制式服务为特色,打造最为尊崇的物业服务。无扰服务推行“零干扰服务”,尽量减少对业主正常生活的影响指南服务对项目周围的生活消费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提供“生活顾问”,让业主及时了解周边最为详细的消费内容,掌握一手资讯,丰富您日常生活文化活动物业服务中心将积极根据小区文化建设的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同时,也将配合政府有关宣传活动,开展小区宣传教育活动。秩序维护服务本小区实行24小时公共秩序维护,秩序维护员将昼夜值守,管理监控出入口、停车库、巡查本小区各公共部分,及时处理小区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配合公安机关制止违法犯罪、扰乱公共秩序事件的发生。及时协调处理住户的紧急求助事项。保洁服务本小区由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提供高素质清洁服务,保洁人员将巡回保洁各公共部分,如发生任何有关清洁方面的投诉,物业服务中心将及时处理,以确保小区整洁美观。本物业公共场所清洁范围主要包括:地下停车车库、小区围墙、单元门厅、电梯前室、电梯桥箱、消防楼道、商业街、喷泉水景及所有的屋前路面、绿化带、沟渠井盖、各类通道、管道、连廊、各类标示标牌、照明设施、垃圾中转站。定期对小区进行消杀工作,提供“灭鼠、蝇、蚊、蟑螂”防四害服务。维修保养服务物业服务中心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物业服务中心维修人员负责本物业区域内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受理住户委托的日常维修工作。日常维修根据维修服务单约定时间上门提供有偿服务。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及维修项目按照锦蓉佳苑物业服务中心公示的特约维修服务一览表执行。物业服务中心要求维修人员在维修作业时务必做到文明进户、铺垫作业、完工清场,请各住户予以监督。信息公告服务住宅楼每间单元门厅均设有告示栏,用于物业服务中心对住户发布服务信息或各类通知等。请住户留意查看,以免遗漏而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告示栏是物业服务中心与住户重要的信息交流平台,请大家共同爱护。2、委托性服务代办服务代订报刊、代收邮件等服务商务服务提供复印、打印、过塑等有偿商务服务3、特约专项服务车位租赁本小区提供车位租赁业务,业主如有需要,可于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家政服务物业服务中心提供有偿家政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家庭保洁、配送桶装水等服务。物业服务中心制定有规范的家政服务方案,为您提供优质的家政服务。房屋中介租赁服务为您提供房屋租赁服务,使您的房屋保值、增值。为您提供代收房屋租金服务,按时把租金打入您指定的账户,使您足不出户就能掌握房产动态。物业服务中心制定有规范的房屋租赁中介服务方案,并有专人负责房屋租赁业务,使您的房屋租赁业务安全、及时、快捷。4、其它配套设施服务休闲娱乐提供棋牌室、茶坊、兵乓球室等休闲娱乐活动场所,所有服务项目均为有偿服务,具体开放时间和收费标准详见其服务收费目录。游泳池位于小区中庭,为有偿使用。夏季6月9月开放,具体开放时间根据季节变化情况而确定,届时予以通知。游乐及康体设施位于小区架空层下,供小区业主免费使用。在此敬请住户共同爱护,正确使用。若因使用不当、人为破坏造成损失、物业服务中心将追究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四、收费项目及标准1、 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1) 住宅物业:1.5元/·平方米(2) 商业物业:4.0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费用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 物业服务中心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 物业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 物业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 物业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 办公费用;(7) 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 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物业服务费计费时间及交纳方式从交房通知书中明确的交房时间起计收。缴纳方式如下:在办理交房手续时,业主需一次性交纳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以后按6个月为一期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所交物业服务费服务期满前10日内足额缴纳下期的费用。特别提示:本物业住宅不论是否自住或出租,该业主或使用人均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其他应付服务费;若业主出租或供他方使用,请住宅业主与承租方或使用方就本住宅物业服务费进行交纳约定,否则业主将承担本物业服务费支付责任。2、 车位场地使用费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1) 租用地下停车位的,按照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2) 停车库照明清洁维护费:对购买车位的业主将按30元/月/车位标准予以收取。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用停车场地的,按以下标准交纳场地使用费:摩托车20元/月.辆、电动车20元/月·辆(不充电)、电动车充电30元/月、自行车5元/月·辆、三轮车15元/月·辆标准交纳场地使用费。临时停放的,按次(每次不超过8小时)交纳场地使用费:摩托车2元/次、电动车1元/次、自行车0.5元/次、三轮车1元/次。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环卫清洗费、消毒费标准8元/户/月(此费为物业服务中心代锦江区环卫局收取,收费标准依据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成价费【2005】31号)5装饰装修收费标准详见本手册“装饰装修管理指引”部分的有关规定。6、电话安装费按电信局收费标准代收代办。7、光纤电视使用费按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标准收取。8、门禁IC卡业主入住时,免费赠送每户5张IC卡。若业主需增加IC卡或因遗失而补办,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购房合同到物业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将按每张20元的标准收取成本费后予以订制;租房业主办理IC卡,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房屋租赁协议到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将按每张50元的标准收取成本费后予以订制。9、滞纳金对拖欠应交费用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中心将按其拖欠应交费用每日1的标准收取滞纳金;凡逾期十日以上者,除按其拖欠应交费用每日1的标准增收滞纳金外,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全部承担。10、公共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1) 根据物业管理条列、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锦蓉佳苑”小区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购房者必须按时交纳。根据有关规定此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代收,然后存至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指定的专户管理银行。(2) 按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购房人对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缴存。(3)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及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理,按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执行。第二部分物业公共管理篇为营造整洁、安全、温馨、和谐的小区环境,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现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小区公共管理规约,以明确物业服务中心和业主的责任及义务。一、 精神文明公约1、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以及各项管理要求,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2、 邻里之间相互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相处。3、 维护公共卫生,人人有责。4、 共同创造一个秩序良好、健康快乐、舒适自然的居家生活小区环境。5、 自觉维护消防、治安、交通秩序,保持安静、整洁以及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畅通无阻。二、 公共秩序管理须知1、 小区内公共区域秩序维护,由物业服务中心按照辖区派出所的安全要求以及小区的管理需要而进行,业主应遵守国家有关治安管理规定以及物业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参与配合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2、 小区出入采用IC卡智能化管理方式,业主凭卡进入小区,否则,秩序维护员将不予放行。3、 外来人员(访客)和物资出入(大件或重要物资搬出小区需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出门手续)时,门岗将作询问和登记,并核实身份和手续。对不具备手续的,将不允许出入。4、 业主(或住户)搬离或转让(出租)房屋时,请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核实并结清有关应交费用。5、 业主有责任爱护小区内防盗报警及防火设施设备。6、 业主有权拒绝不持证、不佩戴工作牌人员的询查和入室要求。7、 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以下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1) 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音的器材。(2) 撬开他人信箱,隐匿、毁弃或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信函等。(3)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炸药。(4) 非法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5)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弹簧刀等管制工具。(6) 非法侵入他人房内,损毁他人财物。(7) 利用房屋窝藏各类犯罪分子和嫌疑犯等不良人员,传播淫秽图画、录像、物品和进行卖淫活动。(8) 故意破坏园林绿地、停车库、娱乐场等公共场所及设施。8、 小区内不得进行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活动,违者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 物资搬运管理须知1、 业主搬运物资(如装修建材、建渣、家具、家电等)时,需进行全面软包装,并按规定的通道及货运电梯进行搬运。超长、超宽、超重物品只能通过楼梯间搬运(电梯限重800公斤)。2、 在业主集中搬运期间,搬运车辆必须停放在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临时停放区,超长、超宽、超重的物件也必须放置在指定区域。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不得超过3吨(含车自身重量)。并且在限定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搬运完毕,严禁将货物长时间在小区内堆放。3、 搬运人员进场须严格遵守小区出入管理制度,且搬运人员只能在规定的搬运路线及区域作业,严禁到小区其他区域活动。4、 搬运人员造成小区电梯、楼道、电梯前厅、楼梯间及其他共用部位损坏时,责任人将承担赔偿责任,业主承担连带责任。5、 搬运物资(如水泥、河沙、砖等材料)易造成地面污染的,需铺垫作业。若因搬运物资而遗留的污渍、杂物、垃圾等,搬运人员或业主应及时彻底清理。6、 业主及搬运人员必须服从小区物业人员的指挥、管理,严禁强行搬运,长时间占用货梯。7、本小区使用性质为住宅,为了杜绝使用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严禁办公家具及高低铁床搬入小区。四、 消防管理须知1、 小区物业服务中心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小区全体秩序维护员为义务消防员,并在消防机关的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2) 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3) 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定各类器材和装置出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楼梯)时刻保持畅通,监护动火作业。(4) 定人、定时、定措施,同时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消防疏散方案。(5) 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补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2、 小区实行业主防火责任制,业主为其所属区域的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所属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3、 小区内严禁下列妨碍消防安全工作的行为:(1) 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2) 严禁占用、封堵楼梯消防通道。(3) 严禁损坏、挪用消防设备和器材。(4) 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批不得进行烧焊等作业。(5) 严禁私自保存易燃易爆等物品。(6) 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7) 严禁擅自改动、隐蔽燃气管道,严禁在天然气表房、管道及各种燃具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8) 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燃气用具、不超负荷使用电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下油渍,防止明火泄露,不使用电炉。(9) 严禁在公共区域焚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它废弃物品,教育小孩不要玩火。(10) 本小区已具备管道天然气,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4、 如遇到火险时,必须迅速告知物业服务中心,及时拨打119报火警,并关闭电源总闸、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火险区域,积极协助消防员进行灭火工作。5、 业主须经常检查煤气有无泄漏,电器设备及线路有无损坏。6、 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商铺室内须按每50平方米购置2具的标准灭火器(费用自理),并将其放置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以应急使用。7、 室内装修应当采用阻燃材料;电气线路的铺设及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动火作业需在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后进行。8、 商铺需根据其经营项目的要求,按有关规定办理消防申报审批手续,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后,才能进行室内装修、营业。9、 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全体业主需积极配合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妨碍消防工作,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消防执法部门将视情况对防火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处以相应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五、 车辆进出、停放管理须知1、 机动车停放管理(1)小区地下停车库分为固定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两种,业主车辆凭IC卡进出,车辆停放应遵照物业服务中心停车库管理规定,不得刁难、辱骂物业服务人员或以其他方式妨碍物业服务人员的正常工作。(2)其他车辆临时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库停放,需按规定交纳停车费并进行登记,停放时须听从物业服务人员的安排。(3)进出地下停车库的所有车辆不准以任何理由冲栏。如有冲栏者,物业服务中心将追究其全部责任,对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4)停放车辆时应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他车辆,发生意外时,责任人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以便进行妥善处理。(5)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门窗,将防盗系统调至警备状态,并将IC卡及其他有效证件和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损失。(6)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库后须按导示标识指引方向行驶,禁止鸣笛,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在地下停车库试刹车,练习驾车或长时间修车,车辆如滴漏机油,应及时清洗干净并恢复地面原状。(7)严禁运载剧毒、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库。(8)物业服务中心仅负责地下停车库车位清洁、照明及车辆有序停放的管理,不承担车辆保管和保险责任。2、非机动车停放管理(1)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在小区5栋地下室负一楼处,分为固定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两种,业主非机动车辆凭号牌进出,非机动车辆停放应遵照物业服务中心停车库管理规定,不得刁难、辱骂物业服务人员或以其他方式妨碍物业服务人员的正常工作。(2)所有非机动车严禁进入小区,须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区域停放。(3)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库停放,需按规定交纳停车费,电动车充电需缴纳充电电费,停放时须听从物业服务人员的安排。(4)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地下室非机动车停车库清洁、照明及车辆有序停放的管理,不承担车辆保管和保险责任。六、 环卫、绿化管理须知1、 小区实行垃圾袋装化,倾倒垃圾时应系好垃圾袋口,每日将垃圾放置在各单元物业指定的生活垃圾桶内,请勿乱丢乱抛垃圾,物业服务中心将于每日定时进行清运。2、 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随地大小便,不得向室外泼水、抛物。3、 切勿把垃圾、菜叶、布屑、胶袋和废纸等杂物投入卫生间及下水管道。如因此导致堵塞或损坏,业主应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4、 小区范围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贴乱画、张贴广告、标语等,违者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5、 保持公共楼梯走道整洁,请勿在公共走道堆放杂物。6、 爱护小区的绿化和公共环境设施,不践踏草地、攀折树木、不在室外、公共场所及树上拉绳晾晒衣物。7、 请勿擅自进行室外绿化,以保持小区的整体绿化效果。私家花园绿化方案需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才能实施,否则,业主将承担所有责任。七、 招牌、广告张贴管理须知1、 小区内广告、招牌的方案(包括内容、色彩、设计、材料、安置方式等)及布置、宣传品的张贴必须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批。所有业主均不得私自在过道、绿化带、外墙、屋面、电梯轿厢、电梯前室和公共场地设立广告、招牌等,否则将予以撤除。2、 各类标志、徽标及产品广告,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制作,文字规范、内容健康。3、 商铺店招方案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并按开发建设单位规划的店招位置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统一尺寸。4、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物业服务中心有权令其拆除、撤销、修补破损,恢复原状,商家将承担一切责任。八、 私家花园、屋顶建造、阳台装饰管理须知1、 禁止在屋顶搭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屋顶各户间的分界栏杆、乱堆乱放。2、 改造入户花园、阳台装饰必须按照物业服务中心审订的方案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施工。3、 禁止将阳台改为厨房间。4、 阳台装修时须按物业公司统一的方案进行装饰装修。5、 严禁在商铺屋面及架空层屋面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九、 商铺管理须知1、 在小区商铺营业单位、经营者、店员均应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不从事有损小区环境质量的营业项目,并需文明经商、合法经营,不出售伪劣、变质、有害健康的商品、食物,不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并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范围经营,不占用公共场所、走道、不将货物、杂物、垃圾堆放在物业门面以外。2、 保持店容店貌及环境清洁,按规定要求设置垃圾桶,及时清倒垃圾,做好门前“三包”(包店容卫生、包环境秩序、包绿化美化)。3、 维护小区公共环境和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或使用大功率广播器材播放音乐、宣传广播等。4、 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选出安全消防员,配备灭火器,管理好自己的经营场地。5、 物业服务中心将按规定组织商铺经营者、店员进行安全、消防和法制学习,营业单位、经营者、店员须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组织安排。6、 商铺内不得堆放、存放有毒、有害或其他国家明文规定的违禁物品。为保证小区安全,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存放在商铺内的物资进行检查。7、 各营业单位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规定,并主动与物业服务中心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安保工作。一旦出现治安纠纷和突发事件,要尽快与物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以保障及时妥善处理。8、 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对经营场地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治。9、 停放车辆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停车手续,交纳停车费并接受交通管理。10、 商铺装修规定详见手册“装饰装修管理指引”部分。十、 供水、供电、供气管理须知1、 凡经物业服务中心接管或代管(或由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委托物业服务中心管理)的供水、供电、供气系统,一律由物业服务中心依照有关规定实施管理。2、 业主使用供水、供电、供气的各种设施时,应注意安全并遵守下列规定:(1) 业主不得擅自更改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和室内设计容量,要维护供水、供电、供气设施的完整性。如确需变更应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交改装方案及图纸,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施工;(2) 除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中心维修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水泵房等设施设备房;(3) 公共供水、供电、供气的阀门,总开关不得随意扳动(如属小孩行为,则追究其监护人责任);(4) 业主长时间外出时应关闭本户水、电、气总开关(总阀门),以免造成安全隐患及经济损失。3、 凡未经批准在小区所属供水、供电、供气系统线路(管)接驳用水、用电、用气均属偷水、偷电、偷气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若因此给小区造成损失的,物业服务中心将追究其赔偿责任。十一、出租(售)房管理须知1、 根据政府相关管理规定,住宅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不能用于工业、商业、库房、办公或从事非法、不道德活动等其他用途,更不得把房屋用于群租房或隔成单间形式供群体居住;2、 业主欲出租(售)房屋时,可到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咨询、登记,物业服务中心将向业主提供有关出租(售)代理服务;3、 如有更改或转让产权,原业主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服务中心,转让前须支付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4、 业主出租(售)房后,应在承租方(或新业主)搬入前,携带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出售)合同原件,带领承租户(或新业主)到物业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同时,新业主需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其(含其家属)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承租方需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照片1张,物业服务中心为其进行业主/用户资料存档管理。5、 业主如出租其物业,应在租房合约生效十日内,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中心,以便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向物业承租人收取物业服务费及各项代收代缴相关费用。若承租人欠交各项费用,该物业业主仍为缴费义务人并向物业服务中心交纳,物业服务中心不涉入业主与承租人、房屋使用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6、 承租户搬离本小区时,需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物业服务中心确认后方可办理物品放行条,同时到物业服务中心结清物业服务费、水电气等费用后,才能凭结清款项的有关手续及物品放行条搬离个人物品。十二、业主、房屋使用人须知物业服务中心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仅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本物业公共区域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物业服务中心对业主、房屋使用人室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不承担保管和保险的责任。第三部分装饰装修管理指引一、 总则根据建设部94号令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的规定,小区业主分户产权不是一个独立整体,而是由内部面积、空间、公共面积、财产份额和毗连关系所构成。业主产权内的房屋装修,将根据建设部110号令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管理,为确保全体业主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指引。二、 房屋装饰装修的基本管理规定1、 房屋室内装饰装修须保证房屋原有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并符合抗震、消防、电业、市容环境卫生等有关方面的规定,不得因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2、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墙体、梁、柱、板等结构。确需拆改房屋墙体、板结构的,应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报物业服务中心备案,方可施工。3、 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应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 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不得有以下行为:(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及其他用水区;(3)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4) 损坏房屋原有的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5) 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5、 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未经批准不得有以下行为:(1)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2) 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3) 私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6、 改动卫生间、厨房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7、 装修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用明火和焊接作业时,应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施工现场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做好防护和消防措施。8、 禁止在屋顶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改造私家花园、阳台装饰必须按照物业服务中心审订的方案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施工。三、 装修装饰流程业主及装修单位应提供的资料:1、 装修单位营业执照2、 装修单位资质证书3、 装修方案及平面图4、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5、 业主、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非业主办理手续时,还须提供如下资料:1、房屋租赁协议2、房屋装修委托书提出申请1、 填写装修申请表2、 接受资质验证、装修方案审核物业服务中心审核装修方案1、 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房屋装饰装修承诺书、室内装修消防安全责任书2、 装修单位缴纳:(1) 建渣清运费(2)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报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办理入场证件:1、房屋装饰装修入场施工许可证(张贴于房屋入户门外侧)2、装修出入证(正、副两证);装修单位人员入场时须佩戴副证,正证每日入场时放于入口门岗,离场时退证装修完工后由业主、装修单位、物业公司三方共同验收装修资料转物业服务中心归档整改完毕后,通知物业服务中心重新验收超出物业服务中心审核范围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四、装饰装修管理的基本细则(一) 装饰装修范围小区业主应严格按照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规定的装修范围和要求进行室内装饰装修。(二) 装修申请业主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事先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领取装饰装修施工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1、 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买卖合同);2、 业主身份证原件;3、 装修单位资质登记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4、 装修施工设计方案。包括比例不小于1:100的图纸及技术资料一式两份(包括房屋平面设计图、立面图、给排水管道布置图、通讯及网络布线图、电力照明设计及用电量说明等);5、 非业主的房屋使用人装修房屋时应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三)装修审批及手续办理业主必须如实填报装饰装修施工申请表各项内容,并在装修前将装修设计方案、证明材料、装修单位资质文件等报送物业服务中心审核。若涉及消防、煤气或结构改动的,业主需获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报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在物业服务中心审核范围内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业主接到进场通知后,需带领装修单位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进场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进场手续如下:1、 由物业服务中心与业主和装修单位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2、 物业服务中心与装修单位签订房屋装饰装修承诺书、室内装修消防安全责任书后,取得房屋装饰装修入场施工许可证3、 凭房屋装饰装修入场许可证、施工人员身份证件办理装修出入证;4、 装修单位缴纳以下费用:(1)建渣清运费;(2)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四)装修期限装修施工应控制在本物业规定时间段内。在本物业的规定时间外装修人员应离开装修现场,不得在现场留宿。若因施工需要延期时,业主或装饰装修单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延期费用后方可继续施工。(五)装修施工管理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物业服务中心审核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改变。如确需更改,必须报物业服务中心重新审核。2、施工期间业主进行现场监理,并保证装修单位严格遵守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修管理办法和成都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装修细则有关内容,按规定作业,文明施工:(1)用电不超过户表容量。严禁表外搭电、乱接乱拉电线。(2)用户不得擅自对户内供气设施进行拆移、改装,必须由具有专业资格并经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单位施工。(3)施工期间,应爱护公共设备设施。一旦进场施工,室内一切设备设施(如门窗、厨卫防水,水电系统等)发生故障、损坏,责任由业主和装修单位承担。(4)若因装修施工不当给毗邻造成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赔偿和修复。(5)安装空调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并安装至指定位置,排水管应接入到排水孔内集中排放。(6)严禁擅自改变、损坏房屋外观,禁止在屋顶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屋顶各户间的分界栏杆。阳台装饰需按物业服务中心统一的方案进行施工。(7)改造私家花园须按物业服务中心审订的方案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施工,且其绿化面积不得少于70%,并禁止改变私家花园原有边界。(8)严禁安装防护栏、雨棚及未经物业服务中心书面许可的其他任何户外设施。(9)严禁在承重墙、山墙、底框结构、底层抗震墙上破墙开洞,改动门窗位置,剔槽埋管。(10)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门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台墙、窗间墙);不得损伤钢筋混凝土梁和构造柱受力性质;不得改变梁上砌体材料厚度;不得在钢筋混凝土梁下悬挂重物。(11)严禁在楼地面现浇上凿槽、埋管、开孔。(12)严禁在二楼或二楼以上楼地面和阳台上增加填充材料或粘贴较重(如花岗石、大理石等)楼面材料,不得在户内增设任何隔墙,以免加大负荷。严禁改动厨卫防水层及上下水管、地漏、便坑位置。(13)商铺装修的任何形式广告灯箱和广告牌需报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安装,且不得影响小区整体风格。(14)商铺作特殊行业(如洗车场、美发店、干洗店等)使用的,应自行到成都市自来水供水公司办理相关用水手续,管路改造及所产生的费用由商铺业主承担。(15)外墙内保温部分:在装修时应特别注意。根据节能保温的规定,小区采用的外墙内保温,由于节能保温材料与建筑物墙体材料是差异性很大的两种材料,两种材料的线性膨胀率差别很大,易产生空鼓现象,因此要求不能随意击打保温材料墙面,否则容易造成大面积空鼓或开裂;也不要在保温墙面上悬挂物品。3、运输装修材料车辆进入小区,必须按规定线路限速行驶到5栋背后垃圾房处卸载,严禁鸣笛、超速、乱停乱放,卸完材料后应立即离开。装修材料进入后,应立即搬运入户,不得堆放于公共道路和楼梯上。沙石在公共地方停放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堆放沙、石、水泥前,应在地面上铺设彩条布,且搬运完后须及时进行清理。搬运材料进户,必须从楼道进入。从楼顶、窗外或阳台上吊、拉大件物品时,必须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在楼顶、窗外或阳台进行吊装作业。4、施工过程要注意装修建渣袋装清运,每天将建筑垃圾清运至5栋背后垃圾房处,由物业物服中心统一清运,搬运材料后,应立即清扫公共卫生,楼梯、过道、道路及其它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

    注意事项

    本文(小区物业服务手册.doc)为本站会员(文库蛋蛋多)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