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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8、#9烟气脱硫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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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8、#9烟气脱硫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穗)环监检字2014第YS21170060401号项目名称: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 #8、#9烟气脱硫改造工程 委托单位: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承担单位: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负责人:王宇骏 黄祖照 黄卓尔质量负责人:曾燕君项目负责人:肖乡监测负责人:卢艺刚监测人员:卢艺刚 刘建辉 李兴伟 杨峰 报告编写:肖乡 审 核:陈鸿展 审 定:邢 琪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电话:83357844传真:83334315邮编:510030地址:广州市吉祥路95号表一建设项目名称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8、#9烟气脱硫改造工程项目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基路8号建设单位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内容及规模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该建设项目是对厂区#8、#9机组配套燃煤锅炉烟气进行脱硫改造,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代替原有的半干法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98.7%,与改造前相比,预计减排二氧化硫409.57吨/年。改造工程拟拆除原有消石灰粉仓,新建综合楼1栋(含电气及石膏脱水车间)、石灰石粉仓1个和事故浆液罐,改造后烟气仍利用现有1根210米高的烟囱排放,无脱硫系统旁路。经现场勘查和资料审阅,该项目因永久烟囱在检修防腐改造期间,#8、#9锅炉烟气经各自的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分别采用75米高的检修烟囱排放。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技改环评审批部门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时间及文号2012年9月16日穗环管影201264号开工日期2012年5月投入试生产时间8#锅炉:2013年5月9#锅炉:2014年4月现场监测时间2014年6月1617日2014年7月78日环评编制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总投资(万元)8999.68其中:环保总投资(万元)8999.68比例(%)100废水(万元)365废气(万元)8292.68噪声(万元)86固废(万元)256绿化生态(万元)其它(万元)续表一验收监测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2月。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001年12月27日。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2000年2月22日。4、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8、#9烟气脱硫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8月。5、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硫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环管影201264号),2012年9月16日。6、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广州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登记回执(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号:NO.0000114),2010年4月15日。7、广州市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穗萝环建排证许准20101号),2010年7月1日。8、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书,2014年4月23日。9、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8、#9烟气脱硫改造工程基本情况,2014年4月10日。10、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我司#8、#9烟气脱硫改造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2014年4月23日。11、广东创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8、#9机组烟气脱硫改造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2014年4月15日。12、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辛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及炉渣销售合同,2013年6月26日。13、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8、9炉烟气脱硫改造工程验收期间生产负荷汇总表。续表一验收监测标准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硫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环管影201264号):1、烟气二氧化硫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鉴于我市属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确定的国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重点区域,你公司烟气脱硫改造工程应统筹考虑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重点地区”各类污染物的控制要求。改造工程完成后,你公司二氧化硫浓度排放限值暂按100mg/m3执行,我局对脱硫等污染治理工作有新的更严格要求时,应按新的要求执行。2、各生产设备、风机等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用低噪音型,并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降噪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第3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8、#9烟气脱硫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废水自废水旋流器排出,经废水缓冲罐收集后,进入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经中和、反应、絮凝、沉淀和过滤等处理过程,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进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2、改造后的#8、#9机组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一炉一塔布置方式,设计脱硫效率为98.7%,二氧化硫比技改前2011年的排放量削减409.57t/a。3、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对广州恒运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C、D厂共同下达的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年污染物排放指标为:废水量为83万吨/年,二氧化硫为3403吨/年,氮氧化物为3764吨/年,烟尘为1112.62吨/年。其中恒运D厂年污染物排放指标为:二氧化硫为1947吨/年,氮氧化物为2254吨/年,烟尘为430吨/年。 续表一验收监测标准根据关于严格电力行业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131124号),现有火电行业燃煤机组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烟尘特别排放限值。即:烟尘20mg/m3。本次验收监测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和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标准如下:1、废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2、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煤锅炉,新建锅炉),即:二氧化硫100mg/m3。3、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功能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4、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执行环评报告表的评价适用标准,即:二氧化硫年排放量1947吨/年,氮氧化物年排放量2254吨/年,烟尘年排放量430吨/年。本次验收监测废水、废气排放和脱硫效率、二氧化硫年削减量参照标准如下:1、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参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煤锅炉,新建锅炉),即:氮氧化物100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1级。废气中颗粒物(烟尘)排放浓度参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烟尘20mg/m3。2、8#、9#机组脱硫效率参照工艺设计脱硫效率,即:脱硫效率98.7%。3、与改造前相比,预计减排二氧化硫409.57吨/年。表二项目基本情况:该建设项目是对厂区#8、#9机组配套燃煤锅炉烟气进行脱硫改造,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代替原有的半干法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98.7%,与改造前相比,预计减排二氧化硫409.57吨/年。改造工程拟拆除原有消石灰粉仓,新建综合楼1栋(含电气及石膏脱水车间)、石灰石粉仓1个和事故浆液罐,改造后烟气仍利用现有1根210米高的烟囱排放,无脱硫系统旁路。经现场勘查和资料审阅,该项目因永久烟囱在检修防腐改造期间,#8、#9锅炉烟气经各自的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分别采用75米高的检修烟囱排放。项目东面为西基路,南面为道路,西面为道路,北面为恒运热电。建设项目监测点位平面示意图见图2-1: 图2-1 建设项目监测点位平面示意图续表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详见表2-1。表2-1项目建设内容表名称环评报告书及批复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工程总投资8999.68万元一致。主要建设内容对厂区#8、#9机组配套燃煤锅炉烟气进行脱硫改造,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代替原有的半干法脱硫工艺。改造工程拟拆除原有消石灰粉仓,新建综合楼1栋(含电气及石膏脱水车间)、石灰石粉仓1个和事故浆液罐。一致。主要设备#8、#9机组:2×1075t/h煤粉炉。脱硫系统包括:烟气系统、二氧化硫吸收系统、石灰石供浆系统、石膏处置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事故排风系统、起吊设备。组成脱硫岛的主要设备有:吸收塔、循环浆液泵和氧化风机。一致。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脱硫系统废水自废水旋流器排出,经废水缓冲罐收集后,进入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经中和、反应、絮凝、沉淀和过滤等处理过程,达到三级标准后进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一致。废气处理#8、#9锅炉产生烟气采用双列双室三电场静电除尘器、三列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一炉一塔布置方式,最终由1条210米高的烟囱排放,无脱硫系统旁路。永久烟囱在检修防腐改造期间,8#、9#锅炉烟气经各自的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分别采用75米高的检修烟囱排放。其余一致。噪声治理采用低噪音型,并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降噪等治理措施。一致。固废治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废物的暂存场所应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脱硫石膏及炉渣委托广州市辛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处理。委托合同已过期,正办理合同续签。表三主要污染物、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该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1、废水:该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脱硫装置产生的废水,经废水缓冲罐收集后,进入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经中和、絮凝、沉淀和过滤等处理过程后,进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2、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8#、9#锅炉运行时所排放的燃煤烟气。该废气经低氮燃烧+SCR脱硝+静电除尘+布袋除尘+湿法脱硫处理后分别采用75米高的检修烟囱排放。3、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8#、9#锅炉及配套治理设施、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对上述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处理后排放。处理工艺流程图如下: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1、废水中和、絮凝、沉淀和过滤等处理废水缓冲罐脱硫装置废水注: 东口监测点4312、废气275米高烟囱排放8#锅炉运行时所产生的废气湿法脱硫SNCR+SCR+电袋除尘#5机组运行时所产生的废气8579#锅炉运行时所产生的废气湿法脱硫SNCR+SCR+电袋除尘75米高烟囱排放6注:1 8#(30万千瓦)锅炉处理前甲侧(SCR前)2 8#(30万千瓦)锅炉处理前乙侧(SCR前)3 8#(30万千瓦)锅炉布袋除尘后 4 8#(30万千瓦)锅炉处理后 5 9#(30万千瓦)锅炉处理前甲侧(SCR前)6 9#(30万千瓦)锅炉处理前乙侧(SCR前)7 9#(30万千瓦)锅炉布袋除尘后 8 9#(30万千瓦)锅炉处理后 3、噪声8#、9#锅炉及配套治理设施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排放隔声、消声和减振处理 污染物处理工艺流程图表四监测结果:1、监测工况2014年6月1617日和2014年7月78日现场监测期间,该项目8#、9#锅炉发电负荷大于75%,配套治理设施及设备均正常运行,本次验收监测废水、废气、噪声监测数据有效。该项目生产工况负荷表见表4-1。表4-1 生产工况负荷表监测日期锅炉名称设计发电量(MW/h)实际发电量(MW/h)负(%)2014年6月16日8#锅炉3003001002014年6月17日3003001002014年7月7日3003001002014年7月8日3003001002014年6月16日9#锅炉30029899.32014年6月17日3003001002014年7月7日30029999.72014年7月8日300300100注:8#、9#锅炉年工作时间24小时/天,312.5天/年。2、废水监测结果2014年7月7日和2014年7月8日,对该项目东口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频次为两天,每天监测三次。监测结果详见下表4-2和表4-3。表4-2 废水监测结果表(7月7日)单位: mg/L(pH值除外)监测因子东口标准限值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pH值7.077.117.09-6-9氨氮0.170.180.180.18动植物油ND(0.04)ND(0.04)ND(0.04)ND(0.04)100氟化物0.430.430.44.4320化学需氧量10.810.411.410.9500硫化物0.0210.0200.0220.0211.0石油类ND(0.04)ND(0.04)ND(0.04)ND(0.04)20五日生化需氧量3.23.13.43.2300悬浮物121315140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050.060.060.0620总磷0.020.020.020.02注:结果中“ND”表示未检出,括号中数值为该项目检出限。续表四表4-3 废水监测结果表(7月8日)单位: mg/L(pH值除外)监测因子东口标准限值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pH值7.087.107.11-6-9氨氮0.190.200.200.20动植物油ND(0.04)ND(0.04)ND(0.0)ND(0.04)100氟化物0.440.450.450.4520化学需氧量11.610.511.211.1500硫化物0.0190.0200.0210.0201.0石油类ND(0.04)ND(0.04)ND(0.04)ND(0.04)20五日生化需氧量3.83.33.63.6300悬浮物1214151440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050.050.050.0520总磷0.040.050.040.04注:结果中“ND”表示未检出,括号中数值为该项目检出限。从两天监测结果可见,该项目东口废水排放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3、废气监测结果(1)2014年6月16日和2014年6月17日,对该项目8#(30万千瓦)锅炉处理前甲侧(SCR前)、8#(30万千瓦)锅炉处理前乙侧(SCR前)、9#(30万千瓦)锅炉处理前甲侧(SCR前)、9#(30万千瓦)锅炉处理前乙侧(SCR前)废气中二氧化硫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两天,每天监测四次。监测结果详见表4-4、表4-5。表4-4 8#、9#锅炉处理前废气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单位: mg/m3, 监测点位名称监测因子监测日期排放浓度1234平均值8#(30万千瓦)锅炉处理前甲侧(SCR前)二氧化硫6月16日169516551682167316766月17日166616841733169116948#(30万千瓦)锅炉处理前乙侧(SCR前)二氧化硫6月16日167716521709171716896月17日166917171679171116949#(30万千瓦)锅炉处理前甲侧(SCR前)二氧化硫6月16日172316991685170117026月17日166916951712172317009#(30万千瓦)锅炉处理前乙侧(SCR前)二氧化硫6月16日163116761689162816566月17日17101689167817021695续表四表4-5 8#、9#锅炉处理前废气排放速率监测结果单位: kg/h监测点位名称监测因子监测日期排放速率1234平均值8#(30万千瓦)锅炉处理前甲侧(SCR前)二氧化硫6月16日9008968998518876月17日8948268638698638#(30万千瓦)锅炉处理前乙侧(SCR前)二氧化硫6月16日8808607969788796月17日8299038418888659#(30万千瓦)锅炉处理前甲侧(SCR前)二氧化硫6月16日9308078799028796月17日8198198928798529#(30万千瓦)锅炉处理前乙侧(SCR前)二氧化硫6月16日8188738298948546月17日922898827921892(2)2014年6月16日和2014年6月17日,对该项目8#(30万千瓦)锅炉布袋除尘后、9#(30万千瓦)锅炉布袋除尘后废气中颗粒物(烟尘)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两天,每天监测四次。监测结果详见表4-6、表4-7。表4-6 8#、9#锅炉布袋除尘后颗粒物(烟尘)折算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单位: mg/m3, 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日期折算排放浓度1234平均值8#(30万千瓦)锅炉布袋除尘后颗粒物(烟尘)6月16日12.110.410.29.5710.66月17日9.8411.011.811.311.09#(30万千瓦)锅炉布袋除尘后颗粒物(烟尘)6月16日10.210.012.011.310.96月17日11.710.412.85.5310.1表4-7 8#、9#锅炉布袋除尘后颗粒物(烟尘)排放速率监测结果单位: kg/h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日期排放速率1234平均值8#(30万千瓦)锅炉布袋除尘后颗粒物(烟尘)6月16日13.410.911.010.211.46月17日10.712.213.112.012.09#(30万千瓦)锅炉布袋除尘后颗粒物(烟尘)6月16日10.810.612.112.211.46月17日12.610.813.56.0810.8续表四(3)2014年6月16日和2014年6月17日,对该项目8#(30万千瓦)锅炉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两天,每天监测四次。监测结果详见表4-8、表4-9。表4-8 8#(30万千瓦)锅炉处理后废气折算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单位: mg/m3, 监测因子监测日期折算排放浓度执行标准限值参照标准限值1234平均值颗粒物(烟尘)6月16日11.510.310.710.810.8206月17日9.0613.511.09.8610.9氮氧化物6月16日69667169691006月17日6772707270二氧化硫6月16日15131316141006月17日1715141616一氧化碳6月16日1161111161101136月17日10710299100102注:一氧化碳为实测排放浓度。表4-9 8#(30万千瓦)锅炉处理后废气排放速率监测结果单位: kg/h 监测因子监测日期排放速率执行标准限值1234平均值颗粒物(烟尘)6月16日12.511.712.513.212.56月17日9.8214.711.611.211.8氮氧化物6月16日75758384796月17日7378748277二氧化硫6月16日16151519176月17日1917151917一氧化碳6月16日1191191281261236月17日111106100109107从两天监测结果可见,该项目8#(30万千瓦)锅炉处理后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煤锅炉,新建锅炉),即:二氧化硫100mg/m3。续表四(4)2014年6月16日和2014年6月17日,对该项目9#(30万千瓦)锅炉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两天,每天监测四次。监测结果详见表4-10、表4-11。表4-10 9#(30万千瓦)锅炉处理后废气折算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单位: mg/m3, 监测因子监测日期折算排放浓度执行标准限值参照标准限值1234平均值颗粒物(烟尘)6月16日10.59.6010.010.310.1206月17日12.513.813.612.813.2氮氧化物6月16日74737176741006月17日7075757473二氧化硫6月16日876971006月17日68787一氧化碳6月16日10195991051006月17日10095999497注:一氧化碳为实测排放浓度。表4-11 9#(30万千瓦)锅炉处理后废气排放速率监测结果单位: kg/h 监测因子监测日期排放速率执行标准限值1234平均值颗粒物(烟尘)6月16日12.210.211.411.411.36月17日14.515.015.815.315.2氮氧化物6月16日86788185836月17日8181878884二氧化硫6月16日9771086月17日78898一氧化碳6月16日112961071111076月17日11199110107107从两天监测结果可见,该项目9#(30万千瓦)锅炉处理后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煤锅炉,新建锅炉),即:二氧化硫100mg/m3。续表四(5)2014年6月16日和2014年6月17日,对该项目8#锅炉烟囱排放口、9#锅炉烟囱排放口的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两天,每天连续监测30分钟。监测结果详见表4-12。表4-12 锅炉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监测结果监测点位名称6月16日6月17日执行标准限值参照标准限值8#锅炉烟囱排放口0.5级0.5级1级9#锅炉烟囱排放口0.5级0.5级1级3、噪声监测结果2014年6月16日和2014年6月17日,对该项目设备声源及边界噪声共布置3个噪声监测点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两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监测结果见表4-13。表4-13 噪声监测结果单位: dB(A) 序号监测点位名称6月19 日6月20日标准限值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9#锅炉旁1米85.184.885.284.9 -28#锅炉旁1米85.585.285.485.1 -38#、9#锅炉对出边界外1米54.153.854.253.8 6555从两天监测结果可见,该项目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功能3类区标准,即:昼间65 dB(A),夜间55dB(A)。4、脱硫效率根据8#(30万千瓦)锅炉和9#(30万千瓦)锅炉脱硫前后的二氧化硫监测结果计算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8#、9#烟气脱硫改造工程的脱硫效率。具体结果详见表4-14。表4-14 脱硫效率核算结果表 锅炉名称监测日期处理前平均放速率(kg/h)处理后平均排放速率(kg/h)脱硫效率(%)参照标准(%)8#锅炉6月16日17661799.098.76月17日17281799.09#锅炉6月16日1733899.56月17日1744899.5续表四5、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8#、9#烟气脱硫改造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具体核算结果详见表4-15。表4-15 排放量核算结果表 锅炉名称监测因子平均排放速率(kg/h)年工作时间(h)排放量(t/a)总排放量(t/a)执行标准(t/a)8#锅炉二氧化硫177500127.5187.519479#锅炉8608#锅炉氮氧化物78585121522549#锅炉846308#锅炉颗粒物(烟尘)12.291.5191.34309#锅炉13.399.8注:8#、9#锅炉年工作时间24小时/天,312.5天/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评报告表的评价适用标准要求,即:二氧化硫年排放量1947吨/年,氮氧化物年排放量2254吨/年,烟尘年排放量430吨/年。6、二氧化硫年削减量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8、#9烟气脱硫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2011年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硫排放量数据和本次验收监测核算的二氧化硫年排放量计算改造完成后二氧化硫年削减量。具体计算结果详见表4-16。表4-16 二氧化硫年削减量计算结果表污染因子2011年排放量(t/a)本次监测排放量(t/a)削减量(t/a)参照标准(t/a)二氧化硫1984.85187.51797.35409.57表五环保检查结果:1、绿化、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该项目利用建筑物周围的空地建设有灌木草地,对绿化和生态都作了相应的恢复。2、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该公司引入标准化管理,按照ISO14000等环保标准要求,全面开展标准化管理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并通过标准化管理的外部认证。同时,编制了环境管理方案、合规性评价、环境初始评审报告,建立了除尘、脱硫运行规程、废气排放控制程序、环保监督管理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该技改项目产生的废弃物主要为脱硫石膏,交由广州市辛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处理。现委托合同已过期,正办理合同续签。4、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该项目在施工前期为防治污染环境,实施专项安健环管理,由建设安装总包单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制定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隔离围蔽、负压施工、清洁运输、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等多项环保措施,避免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具体措施详见企业提供材料)续表五5、环评批复要求和落实情况环评批复要求和落实情况详见下表。环评批复要求和落实情况表序号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1烟气二氧化硫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鉴于我市属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确定的国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重点区域,你公司烟气脱硫改造工程应统筹考虑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重点地区”各类污染物的控制要求。改造工程完成后,你公司二氧化硫浓度排放限值暂按100mg/m3执行,我局对脱硫等污染治理工作有新的更严格要求时,应按新的要求执行。已落实。2脱硫改造工程在实施、运营过程中应确保现有已投运的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降低现有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效率。已落实。3各生产设备、风机等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用低噪音型,并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降噪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第3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已落实。4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废物的暂存场所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脱硫石膏及炉渣委托广州市辛丑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处理。委托合同已过期,正办理合同续签。5施工期间应按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施工过程产生的污水、粉尘、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已落实。6项目配套的各项环保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相关环境监测平台(方案)的设计、建设,应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已落实。表六验收监测结论:本次对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8、#9烟气脱硫改造工程的环保验收监测结论如下:1、东口废水排放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限值要求。2、8#(30万千瓦)锅炉处理后、9#(30万千瓦)锅炉处理后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煤锅炉,新建锅炉)要求。3、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功能3类区标准的限值要求。4、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评报告表的评价适用标准,即:二氧化硫年排放量1947吨/年,氮氧化物年排放量2254吨/年,烟尘年排放量430吨/年。5、项目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管理规范。建议:1、8#(30万千瓦)锅炉处理后、9#(30万千瓦)锅炉处理后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符合参照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煤锅炉,新建锅炉)要求;颗粒物(烟尘)排放浓度符合参照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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