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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建筑火灾及防火安全系统 第一节 火灾与起火条件 一、火灾种类 1、按燃烧对象分:建筑火灾、森林火灾、交通工具火灾等。 2、按物质燃烧特性分:A类火灾、B类火灾、C类火灾、D类火灾、带电火灾等。 3、按一次火灾造成的损失分: 特大火灾: 死亡10人或重伤20人或死亡重伤20人或受灾户50户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重大火灾: 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死亡重伤10人或受灾户30户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 一般火灾:达不到以上条件的火灾。 二、起火条件 (一)起火条件 1、要起火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可燃物 (2)助燃物 (3)点火源 2、要有足够的量,并相互作用: (1)可燃物有一定的量;(2)助燃物的浓度不能太低; (3)点火源必须有一定的能量和温度。 (二)防火基本方法 1、控制可燃物 (1)控制可燃物的数量; (2)防止可燃液体、气体管道、容器、设备渗漏; (3)防止相互作用。 2、隔绝空气 (1)放在密闭容器内保护; (2)异常危险的生产采用氮气和惰性气体保护。 3、消除点火源 (1)对明火进行隔离; (2)防止撞击、摩擦产生火花; (3)清除静电火花; (4)防止雷击火花; (5)防止高温表面点火源; (6)防止电器火源; (7)爆炸非常危险的厂房采用遮阳措施。 (三)灭火基本方法 1、隔离法 2、窒息法 3、冷却法 4、抑制法 三、起火原因 1、生产和生活用火不慎; 2、违反生产安全制度; 3、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使用维护不当; 4、自燃、雷击、静电、地震等自然灾害引起; 5、人为纵火等。 2000年火灾原因统计 1、用火不慎 27.5% 2、电气 26.1% 3、不明 10.6% 4、吸烟 8.3% 5、玩火 7.4% 6、其它 7.0% 7、放火 6.1% 8、违章操作 5.8% 9、自燃 1.2% 每日火灾情况:518起/日;死8.3人/日;伤12.1人/日;直接损失417万元/日。 2003年火灾原因统计 1、用火不慎 29.0% 2、电气 23.0% 3、不明 13.6% 4、吸烟 7.6% 5、玩火 7.3% 6、其它 7.1% 7、放火 6.1% 8、违章操作 4.8% 9、自燃 1.3% 10、雷击 0.2% 第二节 建筑火灾的发展和蔓延一、室内火灾发展过程 B点轰燃:燃烧由局部扩大到全室范围内。二、室内各发展阶段的特点 室内火灾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一)火灾初期阶段(OA) 1、特点 (1)室内温度不均衡; (2)燃烧发展不稳定; (3)燃烧面积不大; (4)火灾持续时间长短不定。 2、火灾初起阶段的持续时间 (1)点火源的类型 (2)起火点周围燃烧条件的影响 (3)通风条件的影响 3、火灾初期阶段对防火和灭火的重要意义 (1)最好不用或少采用可燃的建筑材料; (2)火灾初期是人员疏散和灭火的有利时机。 (二)火灾发展阶段(AC) 1、特点 (1)室内可燃物都在猛烈燃烧; (2)温度直线上升,并达到最高点; (3)燃烧稳定,烧掉大量可燃物。 2、火灾发展阶段对防火和灭火的重要意义 (1)注意选用耐火性能好的结构; (2)采用控制火灾的防火分区等分隔措施; (3)组织强大的灭火力量围追阻截。 (三)火灾熄灭阶段(C点以后) 1、特点 (1)室内可燃物减少,温度开始下降; (2)温度下降速度与火灾持续时间有关; (3)阶段开始的温度仍为火灾最高温度,热辐射很强,对周围建筑物仍有很大威胁。 2、火灾熄灭阶段对防火和灭火的重要意义 (1)火灾熄灭阶段之初,在灭火时仍要注意堵截包围; (2)注意建筑物发生倒塌破坏的可能,保障灭火人员的安全。 三、建筑物内火灾蔓延的主要形式 (一)火焰接触:起火点火舌直接点燃周围的可燃物。 (二)延烧:固体可燃表面或易燃、可燃液体表面上的一点起火,通过导热升温点燃,使燃烧沿表面连续不断地向外发展下去。 (三)热传导:结构导热。 (四)热辐射:是一种电磁波,不需要任何介质就可以在空气中传播。 (五)热对流:是建筑物内火灾蔓延的主要形式。 四、火灾在建筑内蔓延的途径 (一)楼板上的孔洞及竖井 竖井:设在建筑物内的各种竖向井道,包括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烟井及垃圾井等。 (二)内墙门 (三)房间隔墙 (四)闷顶:吊顶与屋面板或上部楼板之间的空间。 (五)穿越楼板、墙壁的管道和缝隙 (六)外墙窗口 研究结果:火焰运动轨迹明显取决于窗宽和窗高(1/2窗高)之比,比值越大,火焰越贴近上层墙面,越容易导致火向上层蔓延。(P176) 第三节 建筑防火安全系统建筑防火设计主要考虑以下三个原则: 1、从设计上保证建筑物内的火灾隐患降到最低点; 2、最快地知晓火情,最及时地依靠固定的消防设施灭火; 3、保证建筑结构具有规定的耐火强度,以利于建筑内的居住者在相应的时间内,有效地安全疏散。 所谓的建筑防火安全系统,就是根据上述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用于防范建筑火灾的建筑设计构造和各类自动与手动设施。 一、主动防火安全系统 早期发现和扑灭火灾;保障人员安全疏散;减少烟气的伤害。主要由以下设备组成: 1、消防给水系统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火灾自动灭火系统 4、消防电源和安全疏散诱导系统 5、防、排烟系统 二、被动防火安全系统 需尽量将火势及烟气蔓延限制在起火居室内,以减少生命及财产损失; 需防止建筑物结构体提前崩塌; 需防止火势蔓延至邻近区域或防止火势从邻近区域延烧过来; 与主动防火系统实现有机的互补。 被动防火安全系统包含以下内容: 1、装修材料的耐燃性处理 2、防火分区设计及各类防火分隔构件 3、安全疏散路线的设计 4、钢与混凝土等结构构件的耐火性 5、各种管道孔洞的封堵 6、防烟分区 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实力和公众防火意识而言,被动防火安全系统的设计更具有普遍性、可靠性、长久性和经济性特点。_第二章 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能及高温性能 _ 第一节 建筑钢材的常温及高温性能一、钢材的冶炼与分类 钢铁的主要成分是铁和碳,钢含碳量2%以下,生铁含碳量4%。 炼钢的过程:就是降低含碳量,除去杂质的氧化还原过程。 1、按化学成分分:碳素钢分为低碳钢、中碳钢、高碳钢;合金钢分为低合金钢、中合金钢、高合金钢。 2、按冶炼方法分:空气转炉炼钢法、氧气转炉炼钢法、平炉炼钢法。 3、按脱氧程度分:沸腾钢、半镇静钢、镇静钢。 二、钢材的主要性能 1、拉伸性能 低碳钢在拉力作用下 应力应变曲线如右图: OA弹性阶段 AB屈服阶段 BC强化阶段 CD颈缩阶段 2、伸长率:钢材塑性指标 3、冷弯性能:钢材常温下承受弯曲变形的能力,也是一项塑性指标。 4、冲击韧性:指钢材抵抗冲击荷载的能力。 5、硬度:指表面积局部体积内,抵抗外物压入产生塑性变形的能力。 三、钢材的高温性能: 钢材属于不燃材料,可是裸露的钢结构在受火后15min,就会出现变形倒塌现象,这是为什么呢? 1、钢材的导热系数大,比热小,是受火灾高温作用时升温迅速的根本原因。 2、温度升高(250°C以后),强度降低。 3、钢材的弹性模量随着温度升高而下降,变形加大,蠕变增加。 4、预应力钢筋:经过冷加工处理,内部晶格发生畸形,强度增加,塑性降低。在受温度作用时,冷加工提高的强度逐渐消失,在同样受热温度下,冷加工钢筋强度降低的绝对值比未加工钢筋大。另外,预应力钢筋蠕变增加快,预应力钢砼更容易发生爆裂,这是预应力钢砼构件不耐火的主要原因。 第二节 混凝土的常温及高温性能一、混凝土的定义、组成 砼是由胶凝材料、粗细骨料与水按一定比例,经过搅拌、捣实、养护、硬化而成的一种人造石材。 建筑工程中使用最广泛的是用水泥做胶凝材料的砼。由水泥、砂、石、水配合而成的砼称为普通砼。 二、砼的主要技术性质 (一)砼的和易性 指砼拌合物易于施工操作(拌合、运输、浇注、捣实)并获得质量均匀、成型密实的性能。是一项综合性质,包括流动性、粘聚性、保水性。 (二)砼的强度 1、立方体抗压强度(fcu) 按照国家标准,制作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条件下养护到28d,测得的抗压强度值为砼的立方体抗压强度(fcu)。 2、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fcuk) 具有95%保证率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单位是MPa。 3、砼强度等级按fcuk来划分,分为C7.5、C10、C15、 C20、C25、C30、 C35、 C40、 C45、 C50、 C55、 C60十二个等级。 4、影响因素:水泥和水灰比、骨料质量、温湿度、龄期。 (三)砼的耐久性 指砼在实际使用条件下抵抗各种破坏因素作用,长期保持强度和外观完整的能力。主要包括抗渗性、抗冻性、抗侵蚀性、抗碳化性及碱骨料反应等。 三、砼的高温性能 (一)抗压强度 在300°C以前,砼由于水分蒸发产生的自蒸压作用,强度不变,甚至有所增加;当温度大于300°C后,抗压强度则明显下降。 (二)抗拉强度 随着温度上升,下降幅度比抗压强度大1015%,当温度达到600°C,抗拉强度为0。 (三)砼的弹性模量 应力与应变的比值,反映弹塑性变形的能力。随着温度上升,砼的弹性模量迅速下降,形变增加,呈明显塑性状态,导致整个结构失稳破坏。 (四)砼的爆裂 1、定义:在起火初期,砼构件受热表面层发生的块体爆炸性脱落现象,称为砼的爆裂。 2、原因 (1)水蒸汽压理论:与含水率有关。 (2)热应力理论:由于温度差产生不均匀应变,产不均匀应力。 (3)石英晶形转变理论:当石英晶形转变造成的内应力超过砼承受力时,就会爆裂。 3、防止爆裂的方法 (1)W/C尽量小,减少含水率; (2)适当增加保护层厚度; (3)设阻火屏障,喷防火涂料,抹水泥砂浆等; (4)避免采用石英骨料,粒径不宜过大; (5)防止构件截面突变。 _第三章 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 _ 第一节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建筑构件按其燃烧性能分为三大类: 一、不燃烧体:用不燃材料制成的构件。不燃材料指的是在空气中遇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的材料。如砖、石、钢材、砼等。 二、难燃烧体:用难燃性材料做成的构件或用燃烧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构件。难燃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遇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的材料。如经过 阻燃处理的木材、沥青砼、水泥刨花板等。 三、燃烧体:用燃烧材料做成的构件。燃烧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遇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立即起火或微燃,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或微燃的材料。如木材。 第二节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一、定义 对任一建筑构件,按照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火作用时起,到构件失去稳定性或完整性或绝热性时止,这段抵抗火的作用时间,称为耐火极限,通常用小时(h)来表示。 二、标准时间温度曲线(标准火灾升温曲线) 回忆第一章内容:室内火灾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OA火灾初起阶段 AC火灾发展阶段 C点以后火灾熄灭阶段 我国决定采用国际标准ISO834规定的标准火灾升温曲线: 其中t试验加热时间,min Tt时刻炉内温度, T0炉内初始温度, 三、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 (一)失去稳定性 构件在试验过程中失去支持能力或抗变形能力。 (1)外观判断:如墙发生垮塌;梁板变形大于L/20;柱发生垮塌或轴向变形大于h/100(mm)或轴向压缩变形速度超过3h/1000(mm/min); (2)受力主筋温度变化:16Mn钢,510。 (二)失去完整性 适用于分隔构件,如楼板、隔墙等。失去完整性的标志:出现穿透性裂缝或穿火的孔隙。 (三)失去绝热性 适用于分隔构件,如墙、楼板等。 失去绝热性的标志: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试件背火面测温点平均温升达140; 试件背火面测温点任一点温升达180. 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三个判定条件,实际应用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分隔构件(隔墙、吊顶、门窗):失去完整性或绝热性; (2)承重构件(梁、柱、屋架):失去稳定性; (3)承重分隔构件(承重墙、楼板):失去稳定性或完整性或绝热性。 四、耐火极限试验装置 (一)燃烧试验炉 1、墙炉:适用各类墙体、门窗的耐火试验。3.06m ×1.26m × 3.05m 2、梁板炉:适用于楼板、屋面板、梁、吊顶等构件的耐火试验。3.6m ×4.6m ×2.46m。 3、柱炉:天津所与加拿大共同开发的一个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6m×2.6m×(34.2)m (二)燃烧系统 1、燃料的选择:可采用轻柴油、天燃气、煤气或丙烷气等。 2、喷咀的设置:要求小而多。 3、炉温控制: (1)增减燃烧喷咀的数量; (2)调喷咀的油压及风压; (3)调整烟道闸板的位置。 (三)加载系统 可模拟均布荷载、集中荷载、轴心荷载、偏心荷载。在试验前一次加足,试验中保持其大小及方向不变。 1、试验荷载:应按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来确定,或有关设计单位提供的技术数据来确定。 2、加载型式 墙垂直加载,沿整个宽度通过加载梁加载; 楼板和屋面板均布加载; 梁垂直加载,折算成集中荷载; 柱垂直加载,分轴压、偏心两种情况。 3、加载设备:液压方式、机械方式或重质块。 (四)测温系统 1、炉内温度测量:丝径为0.751.00mm热电偶和记录仪。 2、试件背火面的温度:丝径为0.5mm的热电偶与铜片焊接,并用石棉堑覆盖。 3、试件内部温度测量:把热电偶预埋在构件内。 (五)压力、变形测试系统 1、炉压应保持正压,用压力传感器来测试。 2、水平构件需测挠度,可用测挠仪。 (六)试件要求 试件尺寸、制作养护、安装固定与实际一致。 (七)防火门耐火试验图片 第三节 常用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一、墙的耐火极限 1、普通粘土砖墙、钢砼墙的耐火极限大量试验证明,耐火极限与厚度成正比。 厚度(mm)120180240370耐火极限(h)2.503.505.5010.502、加气砼墙的耐火极限 耐火极限与厚度也基本是成正比。 如加气砼砌块墙(非承重墙) 厚度(mm)75100200耐火极限(h)2.506.008.00 3、轻质隔墙 木龙骨钢丝网抹灰:0.85h 石膏板:0.30h 水泥刨花板:0.30h 板条抹灰:0.85h 钢龙骨单层石膏板 双层石膏板:1.00h以上 4、金属墙板的耐火极限 采用铝、钢、铝合金等薄板作两面,中间或是空气层或填矿棉、岩棉等隔热材料,耐火极限可达1.502.00h。 二、柱的耐火极限 1、钢砼柱的耐火极限 在通常情况下随柱截面增大而增大。如C20砼柱: 截面积(mm×mm)耐火极限(h)200×2001.40h300×3003.00h370×3705.00h 2、钢柱的耐火极限:0.25h 三、梁的耐火极限 1、钢砼梁的耐火极限主要取决于主筋保护层的 厚度。 如非预应力钢砼简支梁: 保护层厚度(mm)10202530耐火极限(h)1.201.752.002.30 2、无保护钢梁耐火极限为0.25h。 四、楼板的耐火极限 简支钢砼圆孔空心板保护层厚度(mm)102030耐火极限(h)0.91.251.50 预应力钢砼圆孔空心板保护层厚度(mm)102030耐火极限(h)0.40.70.85五、吊顶的耐火极限 木吊顶搁栅钢丝网抹灰:0.25h 板条抹灰:0.25h 纸面石膏板:0.25h 钢吊顶搁栅石棉板:0.85h 双层石膏板:0.30h 钢丝网抹灰:0.25h 六、屋顶承重构件屋架 无保护钢屋架的耐火极限为0 .25h;钢砼屋架的耐火极限主要取决于保护层厚度,一般保护层厚度为2530mm,耐火极限为1.501.70h。第四节 影响构件耐火极限的因素及提高构件耐火极限的措施一、影响构件耐火极限的因素 (一)完整性 1、砼的含水量 2、构件的接缝或填缝材料 (二)绝热性 1、材料的导温系数 2、构件的厚度 (三)稳定性 1、构件材料的燃烧性能 2、有效荷载量 3、钢材品种 4、实际材料强度 5、截面形状与尺寸 6、配筋方式 7、配筋率 8、表面保护 9、受力状态 10、支承条件二、提高构件耐火极限的措施 1、处理好接缝,防止出现穿透性裂缝; 2、使用导热(温)系数低的材料或加大构件厚度; 3、使用不燃材料; 4、构件表面抹灰或喷涂防火涂料; 5、加大构件截面,主要是加大宽度; 6、配16Mn、15MnV钢,把粗筋置于内层,细筋置于外层; 7、提高钢筋、砼的强度等级; 8、改变支承条件,增加约束。_第四章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_ 一、耐火等级定义 指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准。 二、划分意义 根据建筑物不同性质、不同类型,提出不同的耐火程度要求,做到既有利于防火安全,又有利于节约投资。 三、建筑物具有较高耐火等级的作用 具有较高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可使建筑物在一定时间内不破坏、不传播火焰;为人员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条件;又便于火灾后的修复。 第一节 建筑物耐火等级的划分一、耐火等级的划分标准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由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分为四级,(见表41)(P84)。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墙防火墙不4.00h不4.00h不4.00h不4.00h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的墙不3.00h不2.50h不2.50h难0.50h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墙不1.00h不1.00h不0.50h难0.25h房间的隔墙不0.75h不0.50h难0.50h难0.25h柱支承多层的柱不3.00h不2.50h不2.50h难0.50h支承单层的柱不2.50h不2.00h不2.00h燃梁不2.00h不1.50h不1.00h难0.50h楼板不1.50h不1.00h不0.50h难0.25h屋顶承重构件不1.50h不0.50h燃燃疏散楼梯不1.50h不1.00h不1.00h燃吊顶(包括吊顶搁栅)不0.25h难0.25h难0.15h燃表41构件名称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墙防火墙不燃烧体 3.00不燃烧体 3.00不燃烧体 3.00不燃烧体 3.00承重墙不燃烧体 3.00不燃烧体 2.50不燃烧体 2.00难燃烧体 0.50楼梯间和电梯井的墙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2.00不燃烧体 1.50难燃烧体 0.50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烧体 1.00不燃烧体 1.00不燃烧体 0.50难燃烧体 0.25非承重外墙不燃烧体 0.75不燃烧体 0.50难燃烧体 0.50难燃烧体 0.25房间隔墙不燃烧体 0.75不燃烧体 0.50难燃烧体 0.50难燃烧体 0.25柱不燃烧体 3.00不燃烧体 2.50不燃烧体 2.00难燃烧体 0.50梁不燃烧体 2.00不燃烧体 1.50不燃烧体 1.00难燃烧体 0.50楼 板不燃烧体 1.50不燃烧体 1.00不燃烧体 0.75难燃烧体 0.50屋顶承重构件不燃烧体 1.50不燃烧体 1.00难燃烧体 0.50燃烧体 疏散楼梯不燃烧体 1.50不燃烧体 1.00不燃烧体 0.75燃烧体吊顶(包括吊顶搁栅)不燃烧体 0.25难燃烧体 0.25难燃烧体 0.15燃烧体 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构件名称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墙防火墙不燃烧体 3.00不燃烧体 3.00不燃烧体 3.00不燃烧体 3.00承重墙不燃烧体 3.00不燃烧体 2.50不燃烧体 2.00难燃烧体 0.50楼梯间和电梯井的墙 住宅户墙不燃烧体 2.00不燃烧体 2.00不燃烧体 1.50难燃烧体 0.50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烧体 1.00不燃烧体 1.00不燃烧体 0.50难燃烧体 0.25非承重外墙不燃烧体 1.00不燃烧体 1.00难燃烧体 0.50燃烧体房间隔墙不燃烧体 0.75不燃烧体 0.50难燃烧体 0.50难燃烧体 0.25柱不燃烧体 3.00不燃烧体 2.50不燃烧体 2.00难燃烧体 0.50梁不燃烧体 2.00不燃烧体 1.50不燃烧体 1.00难燃烧体 0.50楼 板不燃烧体 1.50不燃烧体 1.00不燃烧体 0.75难燃烧体 0.50屋顶承重构件不燃烧体 1.50不燃烧体 1.00燃烧体燃烧体 疏散楼梯不燃烧体 1.50不燃烧体 1.00不燃烧体 0.5燃烧体吊顶(包括吊顶搁栅)不燃烧体 0.25难燃烧体 0.25难燃烧体 0.15燃烧体 民用建筑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一)特点 (二)什么结构满足 一、二级:钢砼结构 三级:砖木结构 四级:木结构 二、耐火等级划分的基准和依据 (一)基准:以楼板为基准 1h1.50h2.00h(2.50h) 板 梁 柱 (二)依据 1、火灾统计资料:据统计80%以上火灾可1h内扑灭。 2、建筑构件实际情况 钢结构:0.25h 钢砼梁(25mm):2h 钢砼板(15mm): 1h 钢砼柱(25mm):1h5h 轻质板: 1h 以下 吊顶:0.25左右 三、几点说明 1、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吊顶若为不燃体,其耐火极限不限; 2、二级耐火等级的楼板(高层工业建筑除外)如耐火极限达到1h有困难,可降低到0.5h; 3、二级耐火等级的屋顶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承重构件有困难时,可采用无保护金属构件。 4、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m2房间,其梁板耐火极限应符合一级要求,但设有自动灭火设备时,可不提高。 四、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的分级标准 目前世界高层发展情况: 1885年世界第一幢摩天大楼(10层人寿保险公司)在美国芝加哥诞生。 上海:改革以前800栋,改革后3000多栋,其中超高层占130多栋。 1、台北金融101,高508米(101层),台北,2003年; 2、石油大厦1、2,高450米(88层),吉隆坡,96年; 3、西尔斯大厦,高443米(110层),芝加哥,74年; 4、金茂大厦,高421米(88层),上海,98年。 5、国际金融中心,高492米(101层),上海,2007年。 高层建筑的消防特点: (1)火灾隐患多 (2)蔓延途径多 (3)疏散困难 (4)扑救困难 (一)高层民用建筑的划分标准 1、定义: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2层)。 建筑高度是指建筑物从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不包括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等。 2、确定高层起始高度应考虑的因素 (1)考虑登高消防器材的高度 (2)消防车供水能力 (3)参考国外高层起始高度的划分 美国:22m25m或7层以上; 日本:11层或31m; 英国:24.3m。 (4)考虑居住建筑分隔多,按层数划分。 (二)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的分级标准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安全的需要和高层建筑结构的现实状况,将其耐火等级分为两级,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规定见(表43)(P88)。 一级二级墙防火墙不3.00h不3.00h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和住宅单元之间的墙不2.00h不2.00h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1.00h不1.00h房间隔墙不0.75h不0.50h柱不3.00h不2.50h梁不2.00h不1.50h楼板、疏散楼梯、屋顶承重构件不1.50h不1.00h吊顶不0.25h难0.25h表43 、几点说明 第二节 建筑物耐火等级的选定一、影响耐火等级选定的因素 (一)建筑物的重要性 (二)火灾的危险性 (三)火灾荷载 、定义:单位地板面积上等效可燃物的数量。 q=GiHi/H0A=Qi/18.4A 其中q火灾荷载,kg/m2; H0单位重量木材的发热量,MJ/kg; A火灾范围内地板面积,m2。 2、火灾荷载越大,着火后温度高,持续时间长。 (四)建筑高度 二、工业建筑耐火等级的选定 工业建筑耐火等级主要根据其生产或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确定。 (一)生产和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 1、按生产过程中使用或加工物品的火灾危险性 按物品在贮存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 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2、划分特征 (1)液体按闪点划分: 闪点28,为甲类,如汽油、乙醚、酒精等; 28闪点60,为乙类,如煤油、松节油、溶剂油; 闪点60,为丙类,如柴油、动植物等。 (2)气体按爆炸下限划分: 10%,为甲类,如甲烷、乙烷、氢气、液化石油气等; 10%及助燃气体,为乙类,如氨气、氧气、一氧化碳。 不燃气体,为戊类,如氮气,惰性气体。 (3)固体分类标准: 易燃、易爆固体:甲、乙类,如硝化棉、钠等; 可燃固体:丙类,如木材、纸张等; 难燃固体:丁类,如酚醛塑料、水泥刨花板等; 不燃固体:戊类,如钢、水泥、砖、玻璃等。 3、特殊情况说明 (1)对于同一种物质, 在不同条件下火灾危险性不同: 面粉:加工时为乙类;贮存时为丙类。 油布、漆布:加工时为丙类;贮存时为乙类。 金属:热加工为丁类;冷加工为戊类。 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用以生产,如锅炉房、汽车为丁类。 (2)在生产过程中,如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质的量较少,不足于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类别。 (3)同一座厂房内或防火分区内有不同性质的生产时,其分类应按生产危险性大的部分确定,但火灾危险性大的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10%,20%),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于蔓延到其他部位,或采取防火措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小的部分确定。 (4)难燃物品、不燃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超过物品本身重量四分之一时,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二)厂房的耐火等级 厂房的耐火等级,主要根据其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而定。(见表46)(P95) 甲、乙类:一、二级; 丙类:宜一、二级,限三级; 丁、戊类:不限; 高层厂房:一、二级。 (三)库房的耐火等级 一般库房贮存物资多,火灾荷载大,疏散、扑救困难,耐火等级要求严于厂房。(见表47)(P96) 三、民用建筑耐火等级的选定 根据其使用性质、重要程度确定。 1、重要的公共建筑物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 2、商店、学校、食堂、菜市场等采用一、二级有困难时,可采用三级; 3、其它民用建筑,层数少,面积小时,还可采用四级。 四、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的选定 (一)高层民用建筑分类(见表48) 名称一类二类居住建筑高级住宅、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十层至十八层的普通住宅公共建筑1、医院 2、高级旅馆 3、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 4、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 5、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