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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洋船员职务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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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洋船员职务规则.doc

    远洋船员职务规则 总则一、为了明确岗位职责,有秩序地组织生产和工作,特制定本职务规则,全体远洋船员均应认真履行、严格遵守。二、船长是船舶领导人,在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对公司经理负责。船长对船舶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仍有重要责任。三、政委是船舶领导人之一,受上级党委和行政双重领导,以党委领导为主,负责船舶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并兼管部分行政管理工作。作为船舶党支部书记,还负责船舶党务工作。四、船长、政委和各部门各负责人应当:1 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地履行各项职责;2 奉公守法,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3 发扬民主,谦虚谨慎,团结同志;4 关心群众,做好船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五、全体船员应当:1 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和中国海员光荣传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两个文明的建设;2 明确为货主、旅客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安全优质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3 牢固树立安全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4 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严守机密;5 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涉外纪律和海关规定,维护祖国的尊严和利益,维护企业和中国海员的声誉;6 努力学习政治、文化、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船长一、船长是船舶领导人,在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对公司经理负责。二、领导全体船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和公司下达的各项指示、决定和命令,安全优质地全面完成运输生产和其他各项任务。三、及时向全体船员传达公司下达的运输生产计划和各项定额、指标,提出全船保证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在执行计划的过程中,适时地总结经验,修改补充原措施。四、搞好船舶经营管理和经济核算;积极领导并组织增产节约,热情支持船员的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船舶运输效率,做到安全优质、多装快跑;按公司规定的权限主动承揽货载,尽力减少亏舱,增加收入,注意节约燃润物料的消耗;注意了解港口费收情况,做好现场事实记录,严格审核和签署港口使费以及其他各种费用单证,努力降低生产成本。五、审查和批准大副编制的货物配载计划;有权拒绝装运违反运输规则的货物;严格执行乘员定额和载重干舷规定,不得超载;装卸危险品、重大件或贵重货物时应责成大副监督装卸,必要时亲临现场监督。六、严格贯彻执行公司对船员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督促船员自觉遵守有关的组织纪律、劳动纪律、涉外纪律和海关规定,维护船舶良好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七、领导全体船员严格执行岗位职责,经常检查各部门对各项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制度、维修保养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招待情况,保持船舶适航、适货状态和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确保船舶安全生产。八、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方针,把每个航次船舶运输生产的任务、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党组织和全体船员报告,做好生产经营、分配、行政管理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和改善船舶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条件。九、审批各部门负责人制订的运输生产和维修保养议员的航次工作计划;会同政委经常检查业务部工作以及伙食帐目等情况。十、根据公司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的计划,督促各部门组织船员开展文化、技术业务、外语等学习,并针对船上各种设备的技术要求和不同人员的具体需要,发动群众自学,以提高全体船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十一、定期召开船务会议,布置检查全船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工作,妥善解决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十二、定期向党支部委员会和船舶职工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十三、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搞好船舶各项工作中的各级作用。十四、严格遵守有关的各项国际公约和规则,以及地区性规定。尤其是国际海上防污染公约及各国有关防污染的规定,领导制定本船的防污染具体措施,经常检查和督促全体船员认真执行。十五、船舶遇到或发生重大问题,应根据调度通讯规程迅速向公司请示报告。在车外港口还应及时报告当地(或邻近)我使领馆和船东代表,听取指示,但属于生产问题如使领馆的指示和公司指示不一致时应主动说明情况并按公司执行。十六、负责组织全体船员制订和落实防火、防爆、防冻、防工伤、防偷货、防海盗、防偷渡、防走私毒品上船等各项防范措施,发生问题时应负责出面对外联系和交涉。协同政委抓好防劫船、防外逃、防偷窃、防泄密、防走私、防贩毒、防倒买倒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以及治安刑事案件等防范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十七、当受到军事威胁、挑衅和平共处戟时,应与政委慎重研究,及时采取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并急电公司请示报告。十八、按规定认真审阅并签署航海日志;监督对于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和电台日志的正确记载。十九、负责保管船舶公章、重要文件、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和除鼠证书;经常检查各种证书的有效期,及时办理申请检验或换证。二十、按规定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船史簿”。二十一、坚持安全活动日制度。主持全船活动并亲自填写活动记录簿;布置各部门活动的内容,检查活动情况和各部门的活动记录簿并予签署。二十二、审按并签署应变部署表后颂实施。定期主持各种演习,并将情况记入航海日志。二十三、开航前应当:1 根据航次任务及时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各项开航准备工作;2 督促二副备齐并改妥所需海团和各种航海资料,制定出安全经济航线;召开驾驶员会议,部署航行计划,说明航线特点和注意事项;3 主持航前会议,检查开航前各方面的准备情况,船舶是否处于适航状态;检查本航次所需的燃润物料、淡水、伙食等是否按计划备足;4 检查各种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无逾期;检查运输单证及港口文件是否齐全;船员是否全部到船;是否办妥港手续;5 审批业务部制订的食品采购计划和事务员编制的购买招待品和礼品的清单,负责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发放,并督促检查业务部伙食管理和船员伙食安排情况。二十四、在航行中应当:1 督促各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和实施航前所制定的各项计划及措施;2 特别注意督促和检查全体船员严格执行值班与联系制度,确保航行安全;3 在船舶进出港口、靠离移泊,通过危险航道、狭窄水道和船舶密集海域,航进冰区、礁区以及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和遇敌情时,上驾驶台亲自指挥或指导;4 掌握潮汐、海流、风向风力的变化和对航行的影响,以及助航仪器的误差,经常检查和监督各驾驶员充分运用各种方法正确测定船位,及时修改航向,使船舶经常保持在计划航线上航行,必要时应亲自做好这项工作;在采取气象导航时,应按规定与气导公司保持正常联系,并根据气导推荐的航线正确选择安全经济的航线;5 发现值班驾驶员采取的避让措施或变换航向不当时,应立即纠正或亲自指挥,直至确证本船已避离危险为止;亲自主持关键转向点的转向;6 密切注意气象变化,及早采取防避台风和暴风措施,督促电台按时收录气象预报,组织并督促全体船员切实做好抗风防浪的准备;7 能见度不良时,应利用一切可行手段特别了望、使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安全航速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附近有船舶时,要充分利用甚高频无线电话联系并直辖市安全避让措施;督促值班驾驶员做系统的雷达避碰图,确保雾航安全;8 接近冰区或在冰区航行时,督促电台值班人员及时收录冰况预报,要特别警惕冰山的危险,防止船体、推进器和舵等受到损坏,有破冰船引航时,必须严格遵守引航规则;9 夜间航行时,应将航行指示和注意事项或者其他重要布置明确记入“船长夜航命令簿”。任何时间当值班驾驶员唤请时,应尽快到达驾驶台;10 督促大副按时检查所载货物情况,据情采取通风、加固等到有效措施以保护货物安全,发现货损,应组织船员抢救,防止扩大损失;11 有责任保证引航员登离船时的安全,认真监督引航员的引领操作,不可放弃指挥的责任。如引航员操作不当,应立即纠正,必要时可以中止他的引领员,要求更换引航员;12 发现传染病或一时难以确断的可疑病情时,应督促医生立即采取各种有效的防疫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和按公司指示报告抵达港的有关机关,申请检疫;13 如发生必须送岸抢救和危急病人时,应即电告公司和邻近的我国使领馆。同时,应迅速驶往最近的有足够医疗条件的,或上级指定的港口就医;14 发生死亡事件时,应立即电告公司,写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证明材料,于船抵达港口时报送有关机关并抄报公司和当地(或邻近)我国使领馆,并拍摄抢救过程,遗体和悼念活动等现场照片,妥善保管,上交公司;15 发生死亡事件,尽可能保存尸体,待抵达第一港口处理,如保存尸体确有困难,可经公司批准后举行海葬。妥善保管死亡者遗物,将其交给公司处理。二十五、在停泊期间应当:1 在锚泊时,应根据水深、地质和周围环境以及水文、气象等情况选择锚位,并布置值班注意事项,经常督促检查值班船员认真执行锚泊值班职责,并将有关要求以书面交代值班驾驶员或明确记入“船长夜航命令簿”;2 在锚泊或停卸时,督促大副据情采取通风等措施,保证货物安全;3 根据船舶动态,生产和工作的情况,会同政委按有关规定安排船员下地,并可视情决定增加留船值班人数或临时取消船员登岸。二十六、在本船应变或救助他船时,除应参照执行应变制度和“远洋船舶海事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海事处理注意事项”外,还应特别注意:1 当本船与他船发生碰撞后,应将本船的船名、国籍、船籍港、所属公司名称、出发港和目的港,以及本船受损情况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船长的签字证明。同样,也应取得对方的相应资料并予以签字证明。如果对方有船沉、人亡的危险,应在不严重危及本船安全的条件下,积极领导本船舶员求援对方的人员、船舶或贵重货物,并认真做好记录。2 船舶发生海难时,应积极领导和组织全体船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奋力抢救,并急电报告公司,如船舶面临严重危险确需他船厂救助时,应按规定呼救求援。当来援船提出签订救援合同时,要郑重斟酌条款并妥善处理。3 经过努力而船舶确已无法挽救且将危及人身安全时,应与政委研究并作出弃船决定,如时间许可,应急电简要报告公司。弃船时,应按先旅客、后船员的原则,有秩序地安全、迅速离船;督促有关主管船员携带必须携带的航海文件,亲自携带国旗和航海日志最后离船。弃船后,船长对船员和旅客仍保持其职权。4 航行途中,如发现有碍航行安全的情况或被弃船舶时,应及时向附近海岸电台和船舶通播安全电报并电告公司,将情况记入航海日志。如果公司指示把弃船拖往附近港口,应将经过情况连同航海日志摘录书面报送港口政府机关并抄送船舶代理,取得港口政府机关的签字证明,如在国外,还应报告当地的我国使领馆。5 接到他船的呼救信号或附近有人遭遇生命危险时,只要对本船没有严惩危险,应该尽力救助。如被援船系外轮,应争取先与对方签订救助合同,同时将详情电告公司。6 船舶发生事故或在航行中遭遇恶劣天气,如认为船舶或货物可能受到损害时,应按海事处理的有关规定写出海事报告或海事声明,连同航海日志摘录,一并在船舶抵达第一港口时送交有关部门稚,按需要申请检验,并妥善处理。二十七、在返航时应当:1 检查运输生产和维修保养方面的航次工作计划及培训计划的招待情况,并就上述工作进行航次工作总结,对有关人员提出表扬或批评;2 会同政委审核各部门负责人对船员作出的鉴定,以及所提出的奖惩、任免的建议,船员职务提升要经船长提名或党支部推荐在政委主持下召集党支部委员和部门长以上干部开会讨论,由船长、政委签署意见报公司有关部门;3 会同政委审核各部门负责人报送的船员公休计划,并可提出调整意见,报公司批准;4 当船返抵国内港口时,按有关规定,向公司或驻港力事处(工作组)汇报船舶航次工作情况。二十八、在修船时应当:1 认真审批各部门修理计划,汇总成厂修工程单,确定自修项目,一并报送公司。进厂前开好进厂会议,组织船员做好监修和自修的准备工作;2 修理过程中经常检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尤其是重点工程的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部门严格对厂修工程的监修和验收,努力完成自修工程,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修船任务;3 进坞后,带领轮机长和大副认真检查船壳和水线以下各种装置,责成他们做好测量记录,将检查情况记入坞修文件;4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的方针,全面部署安全措施并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尤其注意防火和防人身伤亡。必须与厂方签订消防协议,明确消防责任以确保修船安全。二十九、接受新建、新购船舶时船长应当:1 做好组织、思想和物质等各种准备工作;接受监造组或按船代表领导,并加强互相联系和合作;领导船员研究并熟悉船舶性能、技术指标、合同规定和接船程序,制订出接船计划和具体措施;2 组织船员做好对口交接,详细了解各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认真清点各种属具、备件、工具、物料、证书以及图纸和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按照合同规定并参照有关规范做好试车、试航和各种设备的验收工作;3 组织船员进行技术练兵,迅速掌握船舶和各种设备的性能、特点和使用方法及操作规程;4 办妥各种船舶技术证书,部署受载或各项开航准备工作。三十 承办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大副一、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在船长、政委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其他运输管理工作,以及甲板部所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二、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本船船务会议的决定;制订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经常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好甲板部船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部门内和部门间的团结与协作。三、负责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运输管理:1 正确运用本船的货舱结构和稳性资料,在保证货物和船舶安全的条件下,根据各种货物的特性、规格和货物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仓容和载重量,合理配载,不得超载。每航次积载前,应计算稳性,书面报请船长审阅。2 根据计划装运货物种类、数量、特性、标号和起卸港的次序,合理编制货物积载图,并明确分隔、衬垫和绑扎的要求及半年注意事项,经船长审批后,布置各驾驶员熟悉和执行;未取得托运人或公司的书面或电报同意,不得把货物配装在露天甲板上。凡配有纵倾配载仪的船舶应负责保管和正确使用该仪器,使船舶在安全合理的配载情况下,处于最佳纵倾状态。3 装货前率领或督促值班驾驶员、水手长和水匠检查货仓和垫仓物料的清洁、干燥情况,使其符合所载货物的要求;检查污水沟(井)和黄蜂窝,清除杂物,保持畅通;检查仓内电线,消防管系、测量管、空气管、火警报警器以及测温、测湿、通风和装卸等设备或装置、属具,保证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4 严格监督港口装卸部门按货物积载图装卸。装货时如发现馐不固,标号不符、不清或有可能引起货损或混票时,应及时向港方货主等提出,待货物整理妥善符合要求再装,并做好现场记录和在大副收据上正确批注。5 装卸危险品,严格招待国际规范;装卸粮食、冷藏货和其他特殊货物时,要申请货物检验师的检查和监装监卸,并取得由检验师签署的证书。6 装卸货时,根据需要安排船员做好看仓理货工作,防止货损货差和偷盗事故的发生。7 装卸重大件、危险品或贵重货物时应在现场监督,必要时应亲自指挥。8 经常注意并严格掌握货仓通风,在装有冷藏货物时,应经常联系和督促冷藏员(或大管轮)保持冷藏货仓(集装箱)的温度和湿度,严防发生货损责任事故。9 装卸完毕后,应认真审阅签署货物交接单据,并将货物积载和装卸情况、问题经验等详细记入货物积载簿。10 管理邮件的存放、装卸和交接工作,并负责旅客行李的配仓、装卸、储存保管工作。四、正确掌握本船装卸设备及属具的安全负荷和操作规程。收放重吊时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督促值班的驾驶员和水手经常注意装卸工人是否正确操作,如因操作不当而造成损坏,应及时要求港方修复或赔偿。五、负责编制甲板部的年度、航次维修保养计划,经船长审批后,组织早板部船员按计划做好船体、货舱、舱面建筑、装卸设备和属具、救生消防堵漏设备、帆缆索具以及和它们相联有关的各种附属装置等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定期检查,做好测量和损坏记录。六、负责汇总和编制甲板部的计划修理工程和航次修理单,经船长审批后上报公司;修理期间,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好监修、验收和自修工作,做好各种测量记录;进坞后和出坞前,应会同船长和轮机长检查船壳和水线以下各种装置并做好测量记录;每航次结束后,应填制甲板部航次维修工作报告报送公司。七、开航前,做好以下检查;1 装卸单证是否齐全;2 甲板部船员是否都已到船;3 淡水储量是否已按计划备足;4 督促有关人员检查本部门所辖区域,防止偷渡和违禁品上船;5 二、三副的开航准备工作是否已做好;6 货舱是否封好,吊杆是否已放妥固定;7 货物和甲板上的易动物件是否已经绑牢,放妥和加固,使其符合安全出航要求。 将以上检查情况和其它开航准备报告船长并记入航海日志。八、大风浪侵袭前,督促水手长和木匠认真检查锚、舷梯、救生艇、吊杆、货物、易移动物件并予加固,把缆绳贮放入库,亲自检查仓口的水密性和牢固情况,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关闭货仓通风口和外测水密门窗以及疏通甲板排水孔道。九、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应在船首了望,半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报告驾驶台,并按船长指示指挥现场工作。十、停泊期间,一般情况下经船长同意可由驾驶员助理代值昼夜班,但大副仍应在船并负责;船长认为必要时,大副应亲自当班。十一、每日检查淡水仓、压载水仓、污水沟(井)的测量记录并记入航海日志;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即报告船长,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十二、经船长同意,负责安排淡水仓、压载水仓的注入、排出和移注工作。十三、负责管理淡水的储量和消耗;拟定节水措施和应急供水办法,经船长批准后实施。十四、按规定审阅和签署航海日志,检查并指导其他驾驶员正确记载;负责保管航海日志和有关的图纸、技术资料及业务文件。十五、按时主持甲板部的安全日活动。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及其经验教训;检查潜伏性事故和不安全因素,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十六、督促三副和水手长做好救生、消防、堵漏设备和各种应变器材的养护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整和良好的技术状态;在船长领导下按时进行各种应变演习并在现场指挥;加强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和制定甲板部防火防爆的具体措施;当本船发生海事时,应迅速赶往现场,组织船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力进行抢救。十七、严格遵守有关航运方面的各项国际公约、规则,尤其是国际海上防污染公约及各国有关防污染的规定。负责制订甲板部防污染的具体措施,经常检查和督促本部门船员认真执行。十八、负责并督促做好甲板部的备件、物料、工具、劳保用品的请领、验收、保管、使用、盘点和报销工作。十九、组织并领导甲板部船员的技术业务和外语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经常指导其他驾驶员做好本职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具体指导驾驶实习生按计划完成实习任务。二十、经常对本部门船员的技术业务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定期作出鉴定,提出对他们的奖惩、升降的建议并签署意见,报送船长、政委。二十一、安排甲板部船员的休假计划并报送船长、政委。二十二、协助抓好饮水和环境的卫生以及除害防疫工作;在未配医生的船上,还应兼负医生的工作。二十三、保管全船的备用钥匙;接船时与其他部门负责人协商并负责拟定全船仓室和库房的分配方案,经船长核准后实施。二十四、经常如实地向船长、政委汇报甲板部的工作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二十五、当船长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执行职务,或新任船长未到任前,临时代理船长职务。二副一、二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驾驶设备。二、应熟悉并遵守值班、联系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规章。停泊时主持商排驾驶员值班表报大副批准后执行,并按大副的布置管理货物装卸。三、管理并负责各种航海仪器、气象仪表的正确使用和养护,排除一般故障,做好误差记录和检修记录。对新来的驾驶员介绍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注意事项。四、定期养护操舵仪。经常核对装在驾驶台而属于轮机部管理的仪表的正确性,发现异常现象应即通知有关人员检修。五、负责管理天文钟和船钟,按时校正船钟。六、管理国旗、号旗、号型、号灯和应急航行油灯等声光信号以及求救设备,使其处于正常状态;保持驾驶台救生信号和器材的有效期;管理并养护机械测深、手锤绳、汽笛拉索、旗绳和计程仪绳等。七、负责管理并保持驾驶台、海图室和所管库室的整洁;按规定张贴驾驶台规则、驾驶以与机仓联系制度及各种主要仪器操作说明。八、负责管理海图、航海书籍、航海参考资料、航行通告及各种记录簿等,并及时登记改正;正确填写航海仪器和航海图书资料清册。九、开航前,按船长指示备妥所需的国旗、海图及有关资料,划妥航线并标出航向;及时启动陀螺罗经,负责电子助航设备的使用、保养和航前的检试,将准备情况报告船长。十、在可以领到英版航海通告的港口,应积极通过船长主动向代理索取。外购海图后,及早将图号报公司安全监督室。收到公司寄船的海图后,要将发放表回执尽快寄回公司安全监督室。十一、在海上航行时,每天填写并与二管轮交换正午报告;每航次结束后及时填报航次报告。十二、进出港口、靠离移泊时,在船尾按船长的指示指挥工作,并将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报告船长。十三、按时向大副提出所管仪器、设备的修理项目。修船期间做好所管的修理项目验收及大副指派的工作。十四、负责提出所管仪器、设备的添置或更新报告,以及备件、物料、航海图书资料的请领或外购清单。十五、当船进坞和出坞前,应对测深仪发射接收体的水下部分进行检查,保养并做好记录。三副一、三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救生、消防设备。二、应熟悉并遵守值班、联系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规章。装卸期间按大副布置管理货物装卸。三、管理全船消防设备、器材和火警报警设备,定期养护、检查和换剂,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灭火机应注明检验和换剂日期;禁止将消防器材移做他用。四、管理并能熟练地操作固定式灭火系统(主副机扫气箱所属除外),保持管系和分路阀名牌、标志鲜明。五、负责管理救生艇(筏)、救生浮具及其属具、备品,保持清洁完整,定期更换淡水和食品等;保持各种救生信号的有效期(驾驶台由二副管理的求救、救生信号和器材除外)。六、负责配置救生衣,经常检查是否放在指定位置,按期试验,如有损坏应即修复或更换。七、对船舶各种消防、救生器材、设备物品要认真登记入册,并做好维修、保养、更换和记录。八、按规定向船员讲解救生、消防车知识和各种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九、开航前应编妥船舶应急部署表及船员应变卡,经大副审核,船长批准后公布执行;及时向新船员介绍应变岗位和具体职责。十、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锚时,在驾驭台执行了望和传达船长的指令,准确记录车钟和时间、重要船位及有关情况,或按船长指定的位置和任务进行工作。十一、按时向大副提出所管设备的保养计划和修理项目。修船期间,做好自修和验收工作以及大副指派的工作。十二、船上配有两名以上三副时,其分工职责由船长确定。水手长一、 水手长在大副领导下,组织领导木匠和水手进行工作。二、负责编制水手航行、停泊及瞭头和操舵。三、按航次维修保养工作计划及大副指示安排水手工作。开工前备妥工具和用料,布置妥任务并落实安全措施;加强现场检查,对高空、舷外和其他复杂危险的作业,必须亲自在现场督促和指导。四、做好系缆、装卸等设备的养护维修,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指导水手进行油漆、帆缆、高空、舷外、起重、操舵及其它船艺工作。五、教育水手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对新上船的水手进行安全教育,指导他们熟悉船上特点、注意事项、应变部署及其各种器材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六、组织水手进行救生、消防、堵漏、操艇和驶帆练习;负责管理和养护堵漏器材并保持完整、良好和取用便利;发生海事时,在船长、大副指挥下,带领水手积极抢救。七、管理甲板部物料属具(由驾驶员专管的除外)、绑扎器材和劳保用品,做好请领、验收、发放、清点等工作,注意节约使用,防止损坏变质;经常保持物料间整洁;经常整理养护各种工具、索具、装卸照明灯具、绳梯和引水梯等,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八、到港前按大副指示做好首尾系缆,系锚链和装卸等准备工作。九、进出港口、靠离移泊时,按大副指示率领水手收放舷梯、安全网、及档水板、系缆解缆、装收防鼠等;一般情况下在船尾协助二副工作。十、装货前根据大副的指示,带领水手清仓或洗仓,整理搬运垫仓物料,做好货仓铺垫;协助木匠清洁污水沟(井),修理护肋板和仓底板。装货完毕后,按大副指示做好货物绑扎工作。十一、装卸货时,应检查吊杆、索具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仓盖布、板、仓口梁及其保险装置是否放置妥当;应注意防止属具受损和保持甲板整洁、通路安全。十二、应熟练对重吊杆的安全正确使用,在大副指示指挥水手自行装卸重大件货物。十三、做好开航准备工作:1 检查所装货物的稳固情况,必要时组织人员加固,随后封仓落吊杆。2 系固甲板部所管的可移动物件,尤其是放置在甲板上的物件。3 检查水手是否全部到船。4 组织检查本部门所辖区域,防止偷渡和违禁品上船。5 出港后收放整理系缆,必要时存入库房;巡视检查全船甲板,使其符合出海时的安全要求。6 经大副同意,在适当地区清除垃圾、污物、废料等。十四、做好室外环境卫生;做好防冻工作,指派水手包扎外露水管和水箱,放净蒸汽管及水管内的残水。十五、做好甲板机械的外部清洁保养;负责整理、检查和保管甲板部使用的各种可移动灯具,做好这些灯具和甲板上的电源插座的防水防潮工作。十六、负责操纵手测深或机械测深和吊放运河按照灯及带缆艇。大风浪来临前,检查落实防抗风浪的各项有关安全措施。十七、修船时,按大副指示做好自修、监修以及防火、防爆、防偷、防工伤等安全工作。木匠一、木匠在大副和水手长领导下,执行木工及有关工作。水手长不在或因帮不能工作时临时代行其职责。二、拟订本职范围内的航次维修保养计划报大副审核,执行中经常汇报情况,完成大副临时指派的工作。三、负责操纵起锚机及其外部的清洁保养和活络部分的加油;经常保持锚链标志清楚;定期检查锚链和锚装置的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大副。四、负责淡水仓、压载水仓及植物油仓的测量管、空气管、注入管、人孔盖的检查维修;负责疏通泄水管和排污管,并负责手摇抽水泵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大副。五、应定期检查舷窗、水密门,适时活络加油或更换橡皮;负责修配门窗、玻璃、锁、钥匙和木器、木楔,油漆凡立水;负责木甲板的挖补、打挣、捻缝等工作;定期对导缆孔滚筒和救生艇吊柱进行加油、活络。六、负责请领、保管和清点木工工具和材物料,保持木工工作间的整洁,并注意防火;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堵漏器材。七、每天至少两次认真测量污水沟(井),淡水仓压载水仓的水位,作好记录并写在指定的黑板上。发现水位不正常,应即报告大副或值班驾驶员并查明原因。八、按照大副或值班驾驶员指示负责添装谈水;联系机仓灌注、排出、移注压载水或排除货仓污水(阀门控制在机仓的由机仓人员操作,以外的由木匠操作)。九、装货前或修船后,应检查:1.污水沟(井)和黄蜂窝是否清洁和畅通。2.仓底板、护肋板、仓盖板是否完整并牢固。3.双层底人孔盖是否盖妥,螺丝是否已上紧。发现问题应即纠正并报告大副。十、负责封仓和加固绑扎等的木工工作。十一、抵离港前应检查并试验起锚机;在进出港口、靠离移泊、抛起锚以及雾中航行和其它必要情况下,按大副指示在锚机旁值守或瞭头,并具体执行备锚、抛锚、起锚、系固锚、封起锚链筒口等操作。十二、船在风浪中航行,应每天检查各仓盖和水密门等的水密情况,严防漏水;必要时还应封闭空气管,加固锚链,并按船长指示随时测量污水沟(井)、压载水仓和淡水仓水位。十三、协同水手长做好外露水管及水箱的防冻工作。十四、添装燃油前负责堵塞甲板泄水孔。十五、修船时应做好本职的自修工作,监修本职范围的厂修工作,并执行大副指派的其他工作。一级水手一、 一级水手在值班驾驶员和水手长领导下,执行值班职责或参加维修保养工作。二、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切实执行值班制度的各项规定。开航前应做好试舵、检查航行灯、备妥需要的旗号和信号等准备工作。三、航行中按船长,值班驾驶员或引航员的口令正确操舵,当口令不一至时,应以船长的口令为准。值班未掌舵时,除进行工作外,必须认真瞭望。四、按值班驾驶员指示正确转换操舵仪的工作状态。五、负责驾驶台的整洁;负责信号旗、手锤、机械测深仪、拖曳式计程仪等的养护工作;按二副指示润滑操舵仪的传动装置和对舵杆轴承加油。六、根据需要执行抛锚、锚机操作、测量水仓和污水沟(井)等工作;按大副指示参加系泊带缆。七、不参加轮值时,在水手长安排下,参加系泊带缆,起落吊杆,清仓洗仓,消防救生堵漏、瞭头;民放舷梯、安全网、引水梯和救生艇(筏);做好敲锈油漆、拆装检查装卸属具,接插编结索具,缝补帆布等维修保养工作。必要时,按大副或水手长的指派做其他工作。八、在航行与系泊修班期间,按规定巡视检查船舶安全情况。九、按值班驾驶员的指示,接送引水员、代理及来船工作人员,并注意保障其安全。十、有责任指导和帮助二级水手进行工作和提高技艺。轮机长一、轮机长是全船机械、动力、电气(无线电通信导航和由甲板部使用的电子仪器除外)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在船长、政委的领导下,负责轮机部的全面工作,并对其他部门所管设备的技术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贯彻执行预防检修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使各种设备保持良好技术状态,确保船舶安全、优质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二、全面负责轮机部的生产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本船船务会议的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轮机部的工作计划,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常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好轮机部船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部门内和部门间的团结与协作。三、负责贯彻轮机部的值班制度,指导并监督值班人员严格遵守机仓工作制度;按照船长的指示,准时完成各项开船准备,保持各种机电动力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保持各项安全装置和应急设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指导值班人员熟悉各种应变措施和各自岗位的工作,并能熟练地执行任务。四、船舶进出港口、靠离移泊、通过狭窄水道或在其它困难条件下航行时,应在机仓领导和监督值班人员操作,按照驾驶台的指令迅速、正确地操纵主机,并保持正常的工况参数。如时间较长,可指定大管轮暂代。五、如发现在执行船长某项命令将导致机电动力设备损坏时,应将可能引起的后果告知船长,然后按船长的决定执行,并详细记入轮机日志。六、负责审核批准由大管轮汇总编制的本部门年度和航次的预防检修工作计划。指导大管轮在安排具体工作时注意提高科学性和计划性。有现监督和指导由其他部门使用设备的使用和养护情况。七、根据本船的实际情况,对未曾列入“船舶保养维修分工明细表”内的机电动力设备,制订补充分工明细表报船长批准,并制订这些设备相应的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则和使用规定等一并公布执行。八、经常亲自检查各种机电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纠正不正确的工况参数和操作方法。当轮机员、电机员、冷藏员等有疑难问题唤请时,应及时前往现场具体指导处理。九、当机电动力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修,防止损坏扩大,并采取防止重复发生类似事故的有效措施;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如实地将经过和结果记入轮机日志,并写出书面报告,凡涉及索赔或保修的,应按规定另外提出报告并附具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并经船长签署后报关公司。十、当本船遭遇海难或其它危急情况时,按驾驶员发出的信号指挥机仓人员按应变部署表的分工,坚守岗位,积极抢救;在接到船长的弃船命令时,应尽一切可能对有关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亲自携带轮机日志,车钟记录簿或记录纸带(在驾驶台的除外)最后离开机仓。十一、经常审阅各种机电动力设备的检修记录,审查记录的准确性和完善程度。指导各主管负责人提高检修技术,督促他们在检修过程中认真检查和测量各种部件的磨耗情况,亲自分析测量结果,掌握磨耗规律,及时向公司提供测量记录文件。十二、航行中应每日审阅并签署轮机日志,并经常检查轮机部其它各种日志记载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分析和纠正各种吵正常工况。轮机日志在船保存三年后送并公司。十三、负责核算燃润料和锅炉用淡水的储量,及时向船长提出添装量;与大副密切联系,洽定油、水的装添和耗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添装燃油时,应督促二管轮在装前测量岸上油柜或油驳,核对燃油品种和质量,商定添装次序、速度和联系办法,防止错装或溢油;完后还应测量一次,计算添装数量并与本船计算结果相核对。并根据公司规定的燃润油使用规格定额,在正常航行时合理调整主机的转速。十四、负责审核由大管轮汇总编制的修船计划和航次修理项目,送交船长审核后转报公司。厂修期间,发动轮机部船员制订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组织好监修、自修、测量记录和验收工作,亲自参加重要机电动力设备和应急设备的拆装和验收。进坞后,会同船长和大副检查海底阀门,通海阀和阀箱、推进器,尾轴及轴套等并做好测量记录;出坞前,还须会同检查船底通海阀,船底旋塞等水线以下的各项装置的技术状态。十五、按时主持轮机部安全活动日的活动。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及其经验教训;检查潜伏性事故和不安全因素,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检查船舶节能小级活动情况和分析船舶耗能设备情况,进行节能教育,开展节能技术培训。十六、船从国外返抵国内港口后,应向公司书面汇报工作;船抵公司所在港口时,还应去公司口头汇报。十七、教育并督促轮梵部船员严格遵守国际防污染公约的有关规定,制订本部门的防污染具体措施;审阅并签署油类记录簿。十八、组织和领导轮机部船员开展科学研究、增产节约和革接挖潜活动;积极提出改进管理和检修的新方法和新工艺,重大的应报请公司批准后执行。十九、监督燃润物料和备件的合理使用;定期提取主、付机润滑油样交有关单位化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润滑油保持在正常使用范围内。督促本部门船员做好备件、物料、工具、劳保用品的请领、验收、保管、使用、盘点和报销;督促检查计量器具的正确使用和定期鉴定工作。二十、负责保管图纸、说明书、技术图书及其目录清册;保管备件、属具、物料等清册以及其它技术文件、修理文件和公文;每年至少清点一次所有文件。二十一、负责保管轮机日志和除由船长保管以外的各种设备证书,经常检查证书的有效期,及时报告船船长,申请检验和换证。二十二、组织、领导本部门船员的技术业务学习,并指导其它部门的有关人员学习机电动力设备的使用、保养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二十三、了解本部门新到职船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帮助新任轮梵员尽快熟悉和掌握本轮设备的性能、特点、技术指标,操作方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使其能够迅速地独立值班和正确地操纵设备。二十四、经常对本部门船员的技术业务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定期作出鉴定,提出对他们奖惩、长降的建议并签署意见,报送船长、政委。二十五、安排本部门船员的休假计划报送船长、政委。二十六、如实地向船长、政委汇报轮机部的工作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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