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word文档】XXX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程序服务指南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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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制 说 明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是贯彻中央“增加投资、扩大内需”精神的重要抓手,是落实省委“两个加快”、市委“总体战略”和区委“两个带头”的重要支撑,是建设世界“田园城市”、“三区一极”的重要保障,是培育区域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途径。我局作为全区项目的牵头管理协调部门,为能让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镇乡及广大投资人全面了解固定资产投资程序和相关政策,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规范快速实施,我们编制了项目服务指南供参考。项目服务指南主要介绍了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区能源办)项目管理服务的相关职能职责,并绘制了项目工作流程图,将各类项目手续办理按照“法定依据、办理程序、申请资料”的程序逐项予以详细说明。随着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的调整,我们将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正和补充,及时完善项目服务指南。谢谢!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区能源办)二OO九年十二月目 录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区能源办)职能职责1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流程图6非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流程图7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情况介绍8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程序政府投资项目审批9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11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方案核准13非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程序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16外商投资项目核准18企业技改项目备案20企业技改项目核准21非国家投资项目招标登记备案23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25外商投资和国外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27汽车项目手续办理程序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29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32能源项目手续办理程序加油站新建审批34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批准证书审批37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批准证书审批39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批准证书审批42成品油零售、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年度审查44CNG加气站新建审批4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48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区能源办)职能职责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的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实施经济监测预警和宏观调控;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项目招投标核准登记、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评审;负责全区工业经济发展、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提出能源综合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统筹能源建设项目、管理天然气加气站等。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电话:84853075)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政务综合协调工作,确保机关高效运转;负责议案、提案、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目标管理督查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保卫、资产管理。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局党委和局机关及局管理机构的党务工作;局机关人事、工资、人员培训、纪检、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联系、协调局机关与区中小企业局、物价局、统计局的相关工作。(二)财务审计科(电话:84852663)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协调指导局管理机构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工业企业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市、区财政拨付的企业贴息资金的监督管理。(三)发展规划综合科( 电话:84852003) 研究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及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编制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牵头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综合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做好全区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监测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组织研究并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方针政策;组织重大经济问题的调研和协调;负责区域经济工作,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开发区规划、政策的制定;负责经济信息发布,局机关重要文件、报告起草。(四)政策法规改革科(挂区整顿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电话:84852003)组织协调、参与有关经济法规、政策的论证和起草工作,组织重大经济问题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调研和协调;负责职能工作中涉及有关法规、政策的解释;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审核局管理机构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行政处罚意见;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指导局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全区市场经济秩序整顿、规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五)行政许可服务科(散装水泥推广使用科)(电话:84875627)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控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研究制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审核和转报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搞好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指导和服务;协调环境保护和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措施;审核和转报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包装、咨询、论证、评估、储备、申报;定期公布项目投资、指导目录或投资指南。负责研究提出散装水泥推广使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宣传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六)项目管理科(稽察办、整规办、减负办)(电话:84873526) 编制全区重点项目名单及其年度投资计划;负责重点项目全过程的协调管理;研究提出加强全区重点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建立全区重大项目储备库。研究拟定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全区稽察工作;组织全区稽察监管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稽察。受理对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违规问题的举报,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研究提出改进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和区治乱减负工作。(七)招投标科 (电话:84876978) 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负责依法制定招投标有关规则;负责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核准和非国家投资项目的招标登记;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市、区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组织招投标活动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工作。 (八)工业发展科(挂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办公室牌子)(电话:84858995) 负责工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及年度发展指标预测、分析、监控;研究提出工业经济发展产业政策;对工业经济运行实施宏观调节与指导;对规模工业企业改革、生产、经营、发展进行协调服务;重点企业与项目合法权益保护与协调服务;技术改造项目管理与技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论证;指导企业技术创新、节能降耗和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与合作,招商引资。(九)能源发展科(区能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4879825) 负责研究提出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供电、天然气、水电等能源建设项目协调管理,承担压缩天然气汽油双燃料汽车产业化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十)产业推进办公室(区汽车娱乐产业促进办)(电话:84868406) 负责一、二、三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动态的研究,提出对策意见;了解产业发展动态和优势企业的基本情况,制定推动和壮大产业发展的政策;建立招商引资产业信息平台,做好重大项目招商促建工作。下属事业单位:(一)经济发展研究院( 电话:84852003)负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与区域发展战略的研究、产业及行业发展研究、空间布局及结构调整研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若干重大问题的前瞻性、基础性研究;对全区经济运行监测与预测,做好经济形势动态的分析研究工作;为全区重大项目策划与战略性投资提供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最新产业发展走向、经济研究前沿理论和城市经济发展最新动态等有助于经济决策的综合性专题信息服务;开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承担区内经济研究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二)龙泉驿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电话:84858312)全面承担我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评估咨询,工程概算、预审核,变更签证监管等职能。(三)龙泉驿区经济信息中心(电话:84858995)负责全区经济信息应用服务体系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建设;负责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课题研究辅助、经济信息内容服务。(四)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后勤服务中心(电话:84853075)管理局机关后勤事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流程图非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流程图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情况介绍一、并联审批概念各审批部门对处于同一阶段的各项审批事项同时受理,后续部门提前介入,同步开展审查工作并通过并联审批网络平台共享审批信息,限时审结。二、立项环节并联审批事项立项环节的并联审批实行主协办工作制度。区发改局为牵头部门,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和区环保局等部门为协办部门,共同承担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区发改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及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和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决定须在区规划部门出具项目规划意见、区国土部门出具项目用地意见、区环保部门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说明等的基础上,结合项目业主提交的其他附件资料作出。三、立项环节并联审批程序并联审批按照“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办理,具体程序如下:1、项目业主将相关申请材料递交至经开区投资服务中心或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2、发改局窗口初审后受理并向项目业主出具受理通知单;3、发改局窗口将相关材料分送区规划、国土、环保部门窗口签署意见;4、各协办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在办理时限内出具审查意见;5、区发改局作出备案、审批或核准决定后,将项目建议书、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或项目备案、核准文件、项目建设用地意见、城乡规划情况说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统一向项目业主出具。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程序名 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受 理: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办理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4845036 投诉电话:84845100)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从申请材料备齐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一)法定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二)办理程序:第一步:项目单位持申请资料到发改局窗口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将项目资料分送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签署意见。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依法不能做出许可的,及时向项目申请单位说明原因。依法应当报送上级机关的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上报,待上级机关批复后转发。第四步:通知申请人到窗口取件,由取件人在办结通知书上签字。(三)申请资料:1、项目单位审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3、放线交接单;4、当年年检的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5、资金来源证明;6、联合建设的需提交联建合同或协议;7、根据不同行业的特殊要求需提交的其他资料。(四)收费标准:报建规费统一收取。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程序名 称: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受 理: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办理地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4楼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联系电话:84858312)承诺时限:从申请材料备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法定依据:1、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府办【2008】103号);2、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控制价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龙发改发【2008】60号)。(二)办理程序:第一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直接向龙泉驿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提交送审材料。第二步: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检查并确认送审资料完整后,确定评审咨询机构,签订评审咨询委托合同,并移交送审资料。第三步:咨询机构视项目情况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组织评审,出具评审意见。第四步:咨询机构拟订项目评审报告,经评审中心审查后送相关单位。(三)申请资料: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2、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3、项目招标核准文件;4、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5、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6、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预算控制价;7、项目业主申请审核项目招标预算控制价的请示;8、评审工作需要的其他资料。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程序名 称: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受 理: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办理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联系电话:84845036 投诉电话:84845100)经开区投资服务大厅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4846118 投诉电话:84855415)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从申请材料备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二)申请条件:1、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使用政府性资金(即国家预算资金、地方财政性资金、国债专项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投资建设的。2、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三)办理程序:第一步:项目单位持申请资料到发改局窗口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依法不能做出许可的,及时向项目申请单位说明原因。第三步:通知申请人到窗口取件,由取件人在办结通知书上签字。(四)申请材料:1、办理招标方式核准申请;2、国家投资项目招标基本情况申报表;3、项目业主组织机构代码证;4、申报项目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五)收费标准:不收费。非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程序名 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受 理: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办理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联系电话:84845036 投诉电话:84845100)经开区投资服务大厅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4846118 投诉电话:84855415)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从申请材料备齐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一)法定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17号);3、成都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成府发200611号)。(二)办理程序:第一步:项目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发改局窗口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将项目资料分送国土、规划等部门签署意见。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准予备案的书面决定,依法不能备案的,及时向项目申请人说明原因。第四步:通知申请人到窗口取件,由取件人在办结通知书上签字。(三)申请资料:1、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项目信息表;2、当年年检的项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放线交接单;4、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资本金证明(不含土地投资);5、联合建设项目的联建协议或合同;6、相关行业证明;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四)收费标准:报建规费统一收取。非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程序名 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受 理: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办理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联系电话:84845036 投诉电话:84845100)经开区投资服务大厅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4846118 投诉电话:84855415)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从申请材料备齐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或转报(一)法定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17号);3、成都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成府发200610号)。(二)办理程序:第一步:项目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发改局窗口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将项目资料分送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签署意见。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准予核准的书面决定,依法不能核准的,及时向项目申请人说明原因。依法应当报送上级机关的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上报,待上级机关批复后转发。第四步:通知申请人到窗口取件,由取件人在办结通知书上签字。(三)申请资料:1、项目核准申请及项目申请报告;2、当年年检的项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放线交接单;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备注: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说明;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四)收费标准:报建规费统一收取。非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程序名 称: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受 理: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办理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联系电话:84845036 投诉电话:84845100)经开区投资服务大厅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4846118 投诉电话:84855415)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从申请材料备齐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或转报(一)法定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指导外商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3、四川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17号);4、成都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成府发200612号)。(二)办理程序:第一步:项目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发改局窗口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将项目资料分送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签署意见。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准予核准的书面决定,依法不能核准的,及时向项目申请人说明原因。依法应当报送上级机关的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上报,待上级机关批复后转发。第四步:通知申请人到窗口取件,由取件人在办结通知书上签字。(三)申请资料:1、项目核准申请及项目申请报告;2、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5、放线交接单;6、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备注: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项目名称、投资方式、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环境影响评价;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四)收费标准:报建规费统一收取。非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程序名 称:企业技改项目备案受 理: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办理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联系电话:84845036 投诉电话:84845100)经开区投资服务大厅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4846118 投诉电话:84855415)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从申请材料备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法定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17号);3、成都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成府发200611号);4、四川省经委关于做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经技改2005425号)。(二)办理程序:第一步:项目单位持申请资料到发改局窗口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第二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准予备案的书面决定,依法不能备案的,及时向项目申请人说明原因。第三步:通知申请人到窗口取件,由取件人在办结通知书上签字。(三)申请资料:1、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2、当年年检的项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四)收费标准:不收费。非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程序名 称:企业技改项目核准受 理: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办理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联系电话:84845036 投诉电话:84845100)经开区投资服务大厅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4846118 投诉电话:84855415)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从申请材料备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法定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17号);3、成都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成府发200610号);4、四川省经委关于做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经技改2005425号)。(二)办理程序:第一步:项目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发改局窗口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第二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准予核准的书面决定,依法不能核准的,及时向项目申请人说明原因。依法应当报送上级机关的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上报,待上级机关批复后转发。第三步:通知申请人到窗口取件,由取件人在办结通知书上签字。(三)申请资料:1、项目核准申请及项目申请报告;2、当年年检的项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4、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5、环境保护行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四)收费标准:不收费。非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程序名 称: 非国家投资项目招标登记备案受 理: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办理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联系电话:84845036 投诉电话:84845100)经开区投资服务大厅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4846118 投诉电话:84855415)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从申请材料备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二)申请条件:1、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即国家预算资金、地方财政性资金、国债专项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投资建设的。2、不属于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禁止投资的、不需要政府匹配条件的、不需要政府核准的项目。(三)办理程序:第一步:项目单位持申请资料到发改局窗口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依法不能做出许可的,及时向项目申请单位说明原因。第三步:通知申请人到窗口取件,由取件人在办结通知书上签字。(四)申请材料:1、非国家投资项目招标基本情况申报表;2、项目业主组织机构代码证;3、申报项目的建设项目立项备案的通知;4、申报项目股份制企业公司章程。(五)收费标准:不收费。非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程序名 称: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受 理: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办理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联系电话:84845036 投诉电话:84845100)经开区投资服务大厅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4846118 投诉电话:84855415)承诺时限:从申请材料备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报(一)法定依据: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二)申请条件: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一类的国内投资项目。(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由市、区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向区发改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区发改局初审后经市发改委转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由省、国家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直接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第二步:限上项目(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由省发改委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免税确认书;限下项目(5000万元以下)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出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免税确认书。第三步:申请人持免税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免税事宜。(四)申请材料:1、审批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核准制项目的核准文件、备案制项目的备案通知书或复印件。2、项目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一式8份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提出的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一式5份。3、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项目实际进口设备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其中提出的进口设备相比有变化的,需要提供项目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提出的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对照表,并对变化理由、情况进行说明;项目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中明确要求进口设备必须招标的,或按照国家招投标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必须招标的,需要提供项目招标核准文件、进口设备招标公告、中标协议书等材料。5、其他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材料。注: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表格可在省发改委网站下载。(五)收费标准:不收费。非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程序名 称:外商投资和国外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受 理: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办理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联系电话:84845036 投诉电话:84845100)经开区投资服务大厅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4846118 投诉电话:84855415)承诺时限:从申请材料备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报(一)法定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发改委13号令);3、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发改委24号令);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外资2006316号);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确认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06408号)。(二)申请条件:经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的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项目,经国家发改委批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借用国外贷款项目。(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由市、区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向区发改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区发改局初审后经市发改委转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由省、国家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直接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第二步:限上项目(3000万美元以上,含3000万)由省发改委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外资项目免税确认书;限下项目(3000万美元以下)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出具外资项目免税确认书。第三步:申请人持免税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免税事宜。(四)申请材料:1、项目业主所在市、州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的文件一式3份(省管企业以及计划单列集团、中央管理企业可以直接提交免税申请文件)。2、项目的核准文件(借用国外贷款项目还需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3、项目进口设备清单(借用国外贷款项目还需提交进口设备中标通知书)。4、借用国外贷款项目需附项目单位与国内银行签订的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协议及项目商务合同。注: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表格可在省发改委网站下载。(五)收费标准:不收费。汽车项目手续办理程序名 称: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受 理: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办理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联系电话:84845036 投诉电话:84845100)经开区投资服务大厅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4846118 投诉电话:84855415)承诺时限:从申请材料备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或转报(一)法定依据: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通知(川经技改200667号)。(二)申请条件:内资企业投资建设以下项目属备案制,外资企业投资建设以下项目属核准制:1、现有汽车、农用运输车和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自筹资金扩大同类别产品生产能力的增加品种,包括异地新建同类别产品的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2、投资生产摩托车及其发动机;3、投资生产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的零部件。(三)办理程序:第一步:项目单位持申请资料到发改局窗口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依法不能做出许可的,及时向项目申请单位说明原因。依法应当报送上级机关的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上报,待上级机关批复后转发。第三步:通知申请人到窗口取件,由取件人在办结通知书上签字。(四)申请材料(一式五份):采用备案制项目:1、项目备案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汽车生产企业或项目投资者的基本情况、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姓名。近三年企业经营业绩和银行资信;(2)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国内外市场分析;产品技术水平分析和技术来源(产品知识产权说明);项目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资金来源;生产(营业)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建设进度安排。(3)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2、备案表;(1)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企业基本情况表;(2)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基本情况表;(以上两张表格可在四川省经委网站下载)(3)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3、相关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工商局出具的企业预先核名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项目建设协议书;(3)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4)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意见;(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意见。采用核准制项目:1、企业或咨询机构编写的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投资方式、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 (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2、附件材料(1)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2)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3)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4)项目建设协议书;(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6)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7)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8)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500吨标准煤(含500吨)以上项目,中介咨询机构出具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9)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五)收费标准:报建规费统一收取。汽车项目手续办理程序名 称: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受 理: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办理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联系电话:84845036 投诉电话:84845100)经开区投资服务大厅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4846118 投诉电话:84855415)承诺时限:从申请材料备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报(一)法定依据: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通知(川经技改200667号)。(二)申请条件:1、新建汽车、农用运输车、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包括现有汽车生产企业异地建设新的独立法人生产企业;2、现有汽车生产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其它类别汽车整车产品。(三)办理程序:第一步:项目单位持申请资料到发改局窗口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依法不能做出许可的,及时向项目申请单位说明原因。依法应当报送上级机关的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上报,待上级机关批复后转发。第三步:通知申请人到窗口取件,由取件人在办结通知书上签字。(四)申请材料(一式五份):1、项目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投资方式、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 (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2、相关附件;(1)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