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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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职责.doc
三亚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为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认真落实国务院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精神,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09304号)要求,现制定三亚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成员名单三亚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逢春同志任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永敏同志任副组长。联席会议成员由市监察局、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国家税务局、三亚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园林环卫局、市林业局、市物价局、市公安消防局、中国人民银行三亚市中心支行、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三亚晨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总商会、市总工会、共青团三亚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河东区管委会、河西区管委会、海棠湾镇政府、田独镇政府、凤凰镇政府、天涯镇政府、育才镇政府、崖城镇政府各一名领导组成。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承担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日常事务。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全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综合督办。定期组织召开例会通报全市全民创业活动的开展情况。 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各项创业和就业再就业政策,推动发展创业和就业服务;定期举办“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EYB”(扩大你的企业)培训,每年完成创业培训500人以上;设立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开展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服务;开发建立三亚市创业就业网,为创业者及时提供全方位创业咨询服务和创业信息服务。加强各区(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严格对下岗失业人员认定和管理,建立再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和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管理;着力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能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研究,为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出政策建议,重点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自主创业和转移就业工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创业、就业政策服务;加强失业调控,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以创业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推进跨地区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台、三亚晨报努力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制定“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活动的宣传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全民创业大宣传、大发动。启动“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月、“三亚创业论坛”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全民创业的意义、创业政策,通过网络开辟“全民创业年”专题,不断激发全体市民投身全民创业的热情。通过三亚电视台有关栏目编播三亚创业人物等系列节目和通过三亚晨报开辟“创业故事”专栏,宣传和塑造在三亚成功的创业典型。努力培育具有三亚特色的创业文化。大力弘扬三亚“文明开放、敢为人先,创新创业、极力争取”的城市精神,赋予三亚城市精神新的时代内涵,大力培育崇尚创业、宽容失败,敢闯敢干、自强不息的三亚创业文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经济与就业发展,配合就业部门研究制定创业、就业规划和以创业促进就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将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创业、就业安置计划前移到我市新建重大建设项目或产业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中,促进项目实施部门吸纳就业。通过改进投资融资环境、放低市场准入及政策扶持等措施,促进全民创业,带动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形成有利于扩大创业、就业的合力。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项减免收费政策的落实。市商务局积极制定促进本市国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打破市场垄断,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现代物流业、服务业创业者提供政策和技术服务。支持境内外人员来三亚创业,推进招商引资和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市教育局把创业教育纳入职业学校和高校教育内容,进一步深化以社会需求和创业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改革,建立和完善由创业知识教育、创业实践培训和创业实践活动构成的相互融合的创业教育体系。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完善并落实促进大中专技校及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和扶持创业的政策,推进引导和鼓励大中专技校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面向基层就业的工作。提高职业教育的覆盖率;研究解决外来创业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消防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交通运输顺畅和社会生产消防安全,为创业和就业再就业工作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配合做好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活动和不法分子骗取国家创业就业再就业扶持资金的行为,做好引进人才以及在我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的落户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积极帮助创业企业树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意识,做好消防安检工作去除消防隐患。市民政局积极指导社区建设,推动社区创业环境改善,扶持发展社区中有利于促进群众就业和社区和谐的民间组织(即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引导军队退役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参加创业培训,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实现就业。市财政局做好创业和就业再就业的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做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配套落实工作,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将促进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就业和扶持创业的资金投入,加强对创业和就业再就业工作专项资金的管理。及时做好创业和就业再就业各项资金的核拨工作。市农业局积极制定鼓励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业等创业实施办法,加大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力度;积极扶持农村劳动者、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下乡下村创业,推动乡镇企业发展,增强区域经济活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抓好农业产业化项目库的建设;利用乡镇夜校开展农民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辅导。市林业局制定推动林业、花卉种植和林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规划,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从事林木、花卉种植和林产品加工的个体和企业开展创业,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市海洋与渔业局积极制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大力扶持新建水产精养基地、改造水产精养基地和利用水库网箱进行水产养殖的本市水产养殖户,推进我市水产产业的扩大发展;充分利用我市海域优良水质资源,推动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的发展,实现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市水务局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从事农业种植、养殖生产提供基础服务;指导、监督灌区建设、节水改造和防洪灌溉,为三亚创建创业型城市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市规划局根据产业布局加快市、区(镇)两级创业基地的总体规划,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配套齐全的城乡创业载体;指导各创业基地不断完善各基地的基础设施详细规划和建设,为孵化创业企业创造良好的硬件基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三亚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的关于个人房屋产权、产籍进行抵押的相关业务手续;规范房产抵押市场秩序,为创业者提供房产抵押贷款相关政策业务指导。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在城市管理方面出台支持全民创业的政策,处理好城市管理与活跃经济的关系;落实文明执法的有关规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加强全市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与宣传部门配合组织创业型城市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编制全市性的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材料,促进和引导本市旅游企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 为从事旅游产业的创业者提供政策和技术服务。市卫生局积极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统筹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落实各项卫生工作任务。规范和简化餐饮、医疗等企业的创业登记前置审批环节;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前提下支持民营与外资企业、盈利性医疗机构进入公共事业等相关领域。做好全市职业卫生安全监察工作,为创建创业型城市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市统计局做好创业带动就业的统计工作,针对创业型城市的各项考核标准组织开展相关调查和统计,为开展创建工作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市物价局积极为创业企业提供价格(收费)政策服务,对创业企业给予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制定上的指导,在政策规定时限内快速为创业企业办理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手续,努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优势企业减员增效工作,鼓励和扶持下岗职工自主创业。充分利用关停国有企业的闲置资源,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组织、指导创业基地、创业园区、重点创业项目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制定鼓励科技创新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增加对创业型科技企业和项目投入的经费比重,引导和带动科技企业发展;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创业项目的征集、开发和推介工作;大力引导和支持科技人员、高级技能人才围绕高科技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配套科技服务领域积极开展自主创业;对有科技成果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奖励。开展 “送科技下基层、下企业、下农村”活动等,为科技创业项目及科技领域创业群体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市审计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创建创业型城市专项资金审计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落实创建创业型城市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对资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按时向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创建创业型城市专项资金的审计情况。市园林环卫局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公园、市区主干道绿化设计、建设和管理,为创建创业型城市提供优美的环境;支持和鼓励从园林设计、树木和花卉种植、培育的个体和企业开展创业,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市国家税务局、三亚地方税务局坚持依法治税,规范执法,采取跟踪问效的措施,及时了解创业和就业再就业税收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扶持创业的相关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开展对创业和就业再就业税收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各项税收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市监察局加强对政府部门落实创业和就业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政府部门和国家公务人员不落实政策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三亚市中心支行积极协调与财政局、信用社之间关于小额担保贷款方面的业务关系,对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具体实施部门给予业务指导。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督导力度,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为创业企业和人员提供良好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大力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在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放宽市场准入,降低投资门槛。设立专门窗口,开辟绿色通道,为创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提供开业指导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信息的咨询服务。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开业登记,简化相关手续,掌握并向市政府及时提供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相关数据。河东区管理委员会、河西区管理委员会、海棠湾镇人民政府、田独镇人民政府、凤凰镇人民政府、天涯镇人民政府、育才镇人民政府、崖城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两区六镇”)结合开发建设规划及各项重大投资项目开发计划,制定就业安置目标和计划,促进项目实施部门吸纳就业。改善融资环境,落实扶持政策,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扩大就业容量。发挥区内设备、技术和人员等方面的优势,创办创业实训基地,为全市全民创业训练骨干和培养人才提供帮助。督促开发区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把创业和扩大就业稳定就业工作纳入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创业促进就业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各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促进创业就业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区级人力资源市场和社区创业就业服务平台,统筹城乡就业,改善就业环境,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就业援助,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完成上级下达的扩大就业各项任务。市总工会、市总商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组织职工、青年、妇女、残疾人士、企业家等各类人员积极参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活动,不断拓宽创业渠道,提高各类人员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开展全市“职工技能大赛”、“青年技能大赛”和“巾帼技能大赛”活动,积极开展“青年创业之星”、“优秀青年企业家”等评选活动,表彰先进,促进创业和就业再就业;为我市从业人员、青年、妇女、残疾人士、企业家等各类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三、设立一个办公室、五个工作组为便于创建工作的有序展开,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设立一个办公室和五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具体安排如下:(一)办公室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黎达明主要职责:1、制定和组织实施创建活动工作总方案;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2、统计和报告创建标准相关数据,组织创建工作考评活动;3、做好申报迎检工作;4、负责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抓好各组之间的协调和各组任务的督查。(二)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组组 长:黎达明(兼)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员单位: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两区六镇、市总工会、市妇联、共青团市委、市国资委、市残联主要职责:1、指导小额贷款申请、提供开办创业项目等方面的资讯;2、组织创业项目评审专家组,对中小和微型企业开展经营诊断和指导;3、组织创业者联谊会活动,提供创业者交流和互相学习平台;4、组织和管理创业培训,监督培训质量;5、建设创业实训基地,孵化创业企业。(三)创业型城市工作政策扶持组组 长:周高明牵头单位:市财政局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市国家税务局、三亚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民银行三亚市中心支行、市规划局、市物价局、两区六镇主要职责:1、制定积极的税收、工商、财政、土地、就业、建设规划扶持政策;2、保障创建活动经费、办公经费3、创新金融服务和项目,提供创业贷款。(四)创业型城市工作宣传组组 长:张天玉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市广播电视台、三亚晨报社、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残联、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总商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两区六镇主要职责:1、开展创业宣传,培育创业意识;2、制定创业宣传工作方案;3、宣导创业典型,烘托创业氛围。(五)创业型城市工作征集组组 长:黄明崇牵头单位:市总商会成员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共青团市委、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两区六镇主要职责:1、发布创业产业和创业项目指导目录;2、征集和论证创业项目,充实创业项目库;3、评审创业者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六)创业型城市工作协调组组长:蓝文全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消防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卫生局、市园林环卫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1、协助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为创业提供良好发展环境;2、征集开发商贸服务类创业项目;3、制定为创业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和执法环境的具体措施。各职能部门和各区(镇)政府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具体措施,共同做好我市的创业和就业再就业工作。附件:三亚市20092010年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1、表2、表3、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