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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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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doc

    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年工作要点。一、2015年主要目标以贯彻落实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为主线,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开展工作,着力推动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信用基础建设、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企业失信行为惩戒、信用市场和信用服务机构发展,探索建立“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体制机制,强化“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理念,形成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良好信用环境。二、加强信用制度建设1.编制完成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任务分工,并印发实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印发实施。 2.发布实施贵州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旅游、税务、环保等重点涉信行业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5年,启动实施。 3.加大失信“黑名单”曝光和通报力度,定期向社会和相关单位曝光通报失信“黑名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相关“黑名单”提供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5年,启动实施。4.编制完成加强贵州省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建设和共享的实施意见、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信息目录 、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运行管理规则,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信用记录依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5年,印发实施。 5.建立在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推广使用信用报告制度,有效预防信息作弊、财务作假、违规操作、暗箱操作,促进公平、公正、诚信交易,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所有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省高法院,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5年,印发实施。 6.编制完成贵州省创建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实施意见,并印发实施,研究守信激励的相关政策,探索建立褒扬诚信制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5年,印发实施意见,启动研究激励政策。7.编制完成并出台贵州省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8.启动研究贵州省自然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办法,为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管理提供制度依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5年,启动研究。 三、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9.完善金融业征信平台。进一步完善金融征信平台,加强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协调和合作。(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深化。10.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1)加快建立完善行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托行业管理系统,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推动建立完善食品药品、法院、税务、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住建、水利、交通、旅游等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记录、集归不同主体的行业信用信息,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5年,建立完善。(2)推进社会主体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充实完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力度,进一步充实完善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记录。(牵头单位: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5年,充实完善。 -推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完成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相关前期工作,推动相关建设工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信息中心,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完成前期工作,启动建设。 四、大力推进四大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一)政务诚信建设 11.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33510号)要求,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示范使用信用信息、信用产品,逐步建立政务活动中相关当事人信用记录核查制度,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编办,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深化实施。 12.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进一步深化行政事业单位诚信建设,加强公务员招考和培训中的诚信意识、诚信知识教育,不断增强公务员诚信意识和信用建设能力。(牵头单位:省公务员局,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推进。13.建立干部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党员干部财产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干部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5年,启动建立。 (二)商务诚信建设14.生产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诚信档案,探索建设失信“黑名单”、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加大在各类行政管理事项中的信用联动奖惩力度。(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深化推进。-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以能源企业和资源开采型企业为重点,积极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和安全生产“黑名单”公示制度,向社会披露隐报、瞒报、虚报重特大事故信息,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牵头单位:省安全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深化推进。 15.流通领域信用建设。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制假售假、传销、虚假宣传、欺骗性有奖销售、内幕交易、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垄断等损害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营造守信的市场环境。以食品、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为重点,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加强商品净含量计量及过度包装商品计量检验。(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深化推进。 16.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企业为重点的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健全奖惩机制,加大奖惩力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深化推进。17.加强交通领域信用建设。加快推进交通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建立交通运输领域的信用奖惩机制。加大对交通领域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将超载和各类宰客行为列入失信记录。(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深化推进。 18.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网站工作人员信用档案制度,公布企业基本信息供社会查询。加强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监督,探索推行网店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打击内外勾结、伪造流量和商业信誉的行为;对失信主体建立行业限期禁入制度。严厉打击查处电子商务领域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以次充好、网络欺诈、服务违约等失信行为。(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质监局、贵阳海关、省公安厅,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深化推进。(三)社会诚信建设 19.大力推进医疗卫生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信用管理档案,实行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和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考核机制。培育诚信执业、诚信诊疗、诚信收费、诚信医保理念,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等诚信医疗服务准则,开展诚信医院和诚信药店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评价标准,推进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建立医院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记录。惩戒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等违法行为,建立诚信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完善药品安全领域信用制度。建立药品研发、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档案。提高药品批发零售行业准入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建立退出制度,对违反诚信原则、有失信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的企业进行惩戒。进一步规范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和药品广告发布活动,加大对药品生产和经营主体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5年,深化推进。20.社会保障领域诚信建设。-在社会救助、养老、慈善、救灾、彩票、婚姻、收养等环节,建立健全诚信告知承诺和守信践约制度,打击各类骗取救助、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为社会保障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牵头单位:省民政厅,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推进。-完善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管理、退出等环节的信用管理机制,严格审核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强化对保障性住房使用的监管,将骗取和违规使用保障房的个人纳入信用黑名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推进。-推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诚信建设。加强企业劳动就业信用信息管理,完善包括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订立、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在内的失信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完善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加大对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的惩戒力度,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贵州保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推进。 21.推动教育诚信建设。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进学校。探索推进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教师和学生等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将信用记录与管理挂钩,严厉惩戒各类失信行为。加强信用相关专业建设,加强信用人才培养。(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共青团贵州省委,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推进。22.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大力推进环境监测和监测信息公开,完善环保信用信息记录和环境信息公开目录。推进企业特别是资源深加工企业和制造业建立排放、消耗诚信信息公告制度,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公告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加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环境行为等级和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有效实施分类监督。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予以相应的鼓励、警示或惩戒。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商务等部门的联动。建立环评、监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估专家诚信档案数据库,强化监督和考核。(牵头单位:省环保厅,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推进。 23.大力推进文化、旅游、知识产权等领域信用建设。加快推进文化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诚信档案,实行分类信用预警和动态检测管理。制订旅游业诚信服务准则,重点推进旅游从业人员、旅行社、旅游购物店信用档案建设,推行“黑名单”制度,加大旅游业诚信奖惩力度。完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执法数据库,将侵权假冒行为纳入失信记录,加强信用分类管理,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牵头单位: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推进。 24.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加快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建立社会组织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把诚信建设内容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牵头单位:省民政厅,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启动推进。 25.大力推进网络诚信建设。落实网络实名制。建立健全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经营行为、上网人员网上行为的信用记录,形成涵盖互联网企业、上网个人的网络信用档案。积极推进建立网络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机制。推动网络信用信息在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采取公开曝光、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加大对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活动的防范和打击力度。(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推进。 (四)司法公信建设 26.法院公信建设。努力破解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完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制度。搭建相关部门执行联动信息交换平台,加大对诉讼失信与规避执行行为打击力度。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引导诚实守信风尚,鼓励诚信交易,倡导互信合作,制裁商业欺诈和违约等失信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牵头单位:省高法院,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推进。 27.检察公信建设。创新检务公开的手段和途径,增强检察机关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常态化,健全行贿犯罪记录应用联动机制。完善反腐举报机制,对举报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牵头单位:省检察院,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推进。 28.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全面推行“阳光执法”,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法制化。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公示信息。建立健全公安系统人口信息数据库,加强基础信息实时采集和动态录入,推进人口信息交换和共享。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促进全社会成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牵头单位:省公安厅,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推进。 29.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维护狱内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推进。 30.司法执法人员和司法从业人员信用建设。建立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把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和金钱案以及不作为等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建立和完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诚信执业规范和司法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严肃执业纪律,加强监管和考核,建立执业资格退出机制,依法打击司法从业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和失信行为。(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推进。 五、加快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机构31.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信用服务机构。营造良好的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环境,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以征信、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等为重点,加快发展形成种类齐全、功能互补、规范经营、公平竞争、业务各具特色、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要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和信用服务活动,创新服务模式,建立行业行为准则,加强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信用服务质量,强化独立性和公正性,避免利益冲突,增强对信息主体和服务对象的责任。(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推进。32.打击非法违法信用服务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非法违法提供信用信息、信用报告和评定信用等级的行为,对信用信息服务机构侵犯国家秘密、盗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伪造、变造信用证明和违法犯罪记录等违法侵权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推进。 六、信用创新示范建设 33.省级地区试点。深入推进遵义市省级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工作,确定安顺市为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在信用制度建设、信用产品和信用信息使用、信用宣传教育、“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体制机制建立等方面开展试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遵义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15年,深入开展。 34.省级区县试点。以清镇市、凯里市为县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应用、信用制度建设、诚信农民建设、诚信文化教育宣传等方面先行先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5年,深入开展。 35.乡镇级试点。以威宁县迆那镇为试点乡镇,大力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建设。(牵头单位: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农信社,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扶贫办、其他涉农金融机构) 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深化。 36.行业试点。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公共安全、住建、交通、水利、法院、旅游、税务、环保等领域行业信用试点建设。在建设以奖惩为重点的信用制度、建立信用信息记录和数据档案、创新信用管理方法,惩戒失信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旅游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省环保厅,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5年,启动试点工作。37、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健全农户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信息发布与应用机制,大力推进信用县、信用乡镇、信用村寨、诚信农民创建工作。(牵头单位: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农信社、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扶贫办、其他涉农金融机构) 七、诚信文化教育宣传 38.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开展,编制完善宣传方案,加大新闻宣传引导力度,制作刊播诚信公益广告,加大对守信典型的宣传和对失信典型的曝光力度,开展各种类型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培育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的舆论氛围,在全社会广泛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环境。(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共青团贵州省委,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深入推进。八、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督导39.进一步加快推进各地区和行业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导组,对各地区和相关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督导。(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5年,继续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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