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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索赔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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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索赔案例.docx

    施工索赔案例目 录 引言 1 一、 建筑工程索赔的基本概念 二、工程索赔的原因和分类4 三、建筑工程索赔的条件与依据体) 8 建设工程中索赔所需的条件 9 1.索赔成立的条件11 2.常见的工程索赔14 建设工程中索赔的依据 17 1.合同条件20 2.法律法规22 3.相关法规24 四、建筑工程索赔的程序与方法28 工程索赔的程序29 工程索赔的证据30 工程索赔报告 13 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事件 五、建筑工程索赔的技巧与策略 12 工程索赔谈判的前期准备13 工程索赔过程中谈判技巧 工程索赔谈判的基本思路 工程索赔谈判的具体技巧 六、建筑工程索赔的意义 七、结论 参考文献 19 引言 工程索赔是建筑工程管理和建筑经济活动中承发包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正确处理索赔对有效地确定、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有着重要意义;另外索赔也是承发包双方维护各自利益的重要手段,国外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大都能熟练掌握、运用索赔的方法与技巧。 一、建设工程索赔的基本概念 索赔的概念: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双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时间补偿的要求。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它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正常现象。 二、建设工程索赔的原因和分类 、建设工程索赔的起因 1、发包人违约,包括发包人和工程师没有履行合同责任,没有正确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工程管理失误,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合同变更,如双方签订新的变更协议、备忘录、修正案,发包人下达工程变更指令等。 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市场物价、货币兑换率、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的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禁运等。 、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索赔; 承包人与供贷人之间索赔; 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索赔。 2、按索赔事件的影响分类 工期拖延索赔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等;或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指令停止工程实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作用等原因,造成工程中断,或工程进度放慢,使工期拖延,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 如果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预见到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与预计的(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到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 工程变更索赔 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修改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或删除部分工程、修改实施计划、变更施工次序,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工程终止索赔 由于某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包人违约,使工程被迫在竣工前停止实施,并不再继续进行,使承包人蒙受经济损失,因此提出索赔。 其他索赔 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和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发包人推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3、按索赔要求分类 工期索赔 即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 费用索赔 即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4、按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类 合同内索赔 即索赔以合同条文作为依据,发生了合同规定给承包人以补偿的干扰事件,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提出索赔要求。这是最常见的索赔。 合同外索赔 指工程过程中发生的干扰事件的性质已经超过合同范围。在合同中找不出具体的依据,一般必须根据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解决索赔问题。 道义索赔 指由于承包人失误(如报价失误、环境调查失误等),或发生承包人应负责的风险而造成承包人重大的损失。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单项索赔 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索赔的处理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立即进行。它由合同管理人员处理,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 总索赔 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这是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采用的索赔处理和解决方法。一般在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将工程过程中未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提出一份总索赔报告。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或交付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索赔问题。 三、建设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和依据 1、索赔成立的条件如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施工项目索赔应具备的理由 施工项目索赔应具备下列理由之一: 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3、常见的建设工程索赔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A、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 B、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 C、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索赔。 (2)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A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 B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C增减工程量的索赔; D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费用偿付; E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 F关于变更命令有效期引起索赔或拒绝; G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 H其他有关施工的索赔。 (3)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A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 B关于货币贬值和严重经济失调导致的索赔; C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 (4)关于工期的索赔 A关于延展工期的索赔; B由于延误产生损失的索赔; C赶工费用的索赔。 (5)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A特殊风险的索赔 特殊风险一般是指战争、敌对行动、入侵、敌人的行为,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等等。 B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人力不可抗拒灾害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由这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在许多合同中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投保工程一切险,这种索赔可同发包人一起进行。 (6)工程暂停、中止合同的索赔 A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有权下令暂停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只要这种暂停命令并非承包人违约或其他意外风险造成的,承包人不仅可以得到要求工期延展的权利,而且可以就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补偿。 B中止合同和暂停工程的意义是不同的。有些中止的合同是由于意外风险造成的损害十分严重,另一种中止合同是由“错误”引起的中止,例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不能履约而中止合同,甚至从工地驱逐该承包人。 (7)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财务费用的损失要求补偿,是指因各种原因使承包人财务开支增大而导致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 1、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是索赔的最主要依据,包括: 索赔程序 索赔主要程序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意向,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报告,通过谈判、调解或仲裁,最终解决索赔争议。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施工单位的其他经济损失,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各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顶索赔已经认可;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规定相同,建设单位的反索赔的时限与上述规定相同。 证据 证据,证据索赔文件的一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成立的。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全面性;法律证明效力;及时性。 2.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等;各种会谈纪要;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施工现场工程文件;工程照片;气象报告;工地交接班记录;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市场行情记录;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索赔报告 1. 索赔报告的内容。索赔报告的具体内容,随该索赔事件的性质和特点而有所不同。但从报告的必要内容与文字结构方面而论,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总论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 文中首先应概要地论述索赔事件的发生日期与过程;施工单位为该索赔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施工单位的具体索赔要求。在总论部分这末,附上索赔报告编写组主要人员及审核人员的名单,注明有关人员的职称、职务及施工经验,以表示该索赔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总论部分的阐述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 根据部分。本部分主要是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根据部分的内容主要来自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并参照有关法律规定。该部分中施工单位应引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说明自己理应获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 根据部分的篇幅可能很大,其具体内容随各个索赔事件的特点而不同。一般地说,根据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 在写法结构上,按照索赔事件发生、发展、处理和最终解决的过程编写,并明确全文引用有关的合同条款,使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能历史地、逻辑地了解索赔事件的始末,并充分认识该项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计算部分。索赔计算的目的,是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时间。如果说根据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能否成立,则计算部分的任务就是决定应得到多少索赔款额和工期。前者是定性的后者是定量的。 在款额计算部分,施工单位必须阐明下列问题:1索赔款的要求总额;2各项索赔款的计算,如额外开支的从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所失利润;3指明各项开支的计算依据及证据资料,施工单位应注意采用合适的计价方法。至于采用哪一种计价法,应根据索赔事件的特点及自己所掌握的证据资料等因素来确定。其次,应注意每项开支款的合理性,并指出相应的证据资料的名称及编号。切忌采用笼统的计价方法和不实的开支款额。 证据部分,证据部分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翔实可靠的证据,索赔是不能成功的。 索赔证据资料的范围很广,它可能包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政治,经济、技术、财务资料,具体可进行如下分类:政治经济资料:重大新闻报道记忆录如罢工、动乱、地震以及其他重大灾害等;重要经济政策文件,如税收决定、海关规定、外币汇率变化、工资调整等;*官员和工程主管部门领导视察工地时的讲话记录;权威机构发布的天气和气温预报,尤其是异常天气的报告等。施工现场记录报表及来往函件: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来往函件和电话记录;现场施工日志;每日出勤的工人和设备报表;完工验收记录;施工事故详细记录;施工会议记录;施工材料使用记录本;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施工进度实况记录;施工图纸收发记录;工地风、雨、温度、湿度记录;索赔事件的详细记录本或摄像;施工效率降低的记录等。工程项目财务报表:施工进度月报表及收款录;索赔款月报表及收款记录;工人劳动计时卡及工资历表;材料、设备及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收款单据;工程款及索赔款迟付记录;迟付款利息报表;向分包商付款记录;现金流动计划报表;会计日报表;会计总帐;财务报告;会计来往信件及文件;通用货币汇率变化等。 在引用证据时。要注意该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为此,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证明或确认件。例如,对一个重要的电话内容,仅附上自己的记录本是不够的,最好附上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电话记录;或附上发给对方要求确认该电话记录的函件,即使对方未给复函,亦可说明责任在对方,因为对方未复函确认或修改,按惯例应理解为他已默认。 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事件 预防为主的原则。任何索赔事件的出现,都会造成工程拖期或成本加大,增加履行合同的困难,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努力从预防索赔发生着手,洞察工程实施中可能导致索赔的起因,防止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出现。 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裁判人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的正当性。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到有详细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等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 公平合理原则。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时,应恪守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作出公正的决定。合理的索赔应予以批准,不合理的索赔应予以驳回。 协商原则。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应认真研究索赔报告,充分听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意见,主动与双方协商,力求取得一致同意的结果。这样做不仅能圆满处理好索赔事件,也有利于顺利履行和完成合同。当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作出决定。 授权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事件,必须在合同规定、建设单位授权的权限之内,当索赔金额或延长工期时间超出授权范围时,则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在取得新的授权后才能作出决定。 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同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还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编号档案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单项索赔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所谓“一揽子索赔”处理方式。 2.监理工程师审查索赔报告。 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的索赔申请。接到施工单位的索赔意向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应建立自己的索赔档案,密切关注事件的影响,检查施工单位的同期记录时,随时就记录内容提出他的不同意之处或他希望应予以增加的记录项目。在接到正式索赔报告后,认真研究施工单位报送的索赔资料。首先在不确定责任归属的情况下,客观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重温合同的有关条款,研究施工单位的索赔证据,并查阅他的同期记录。通过对事件的分析,监理工程师再依据合同条款划清责任界限,如有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供补充资料。尤其是对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都负有一定责任的事件影响,更应划出各方应承担合同责任的比例。最后再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补偿要求,剔除其中的中合理部分,拟定自己计算的合理索赔款额和工期展延天数。 索赔成立条件,依据合同条件内涉及到索赔原因的各条款内容,可以归纳出监理工程师判定施工单位索赔成立的条件为: A、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施工单位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B、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C、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上述三个条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应当同时具备。只有监理工程师认定索赔成立后,才按一定程序处理。 五、建设工程索赔的技巧与策略 技术问题关系到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目的能否整体和快捷的实现。只有规范、艺术、有效的技术操作才能够为成功索赔与反索赔催生出一条最优化的实践路径。 、索赔谈判的前期准备 1、创造索赔机遇是指收集或固定索赔依据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 2、做好谈判准备 、组建谈判小组。 、事先了解对手。 、确定基本谈判方针 、认真准备谈判文件 、谈判的心理准备 、索赔过程中的谈判技巧 1、索赔谈判的原则性技巧 、定义:是指坚持实质性利益,而对业主持温和态度的原则性索赔谈判方式。是温和态度与强硬态度方式的折中产物。 、这种谈判方式可归纳为四个基本要素: A、将谈判者与谈判问题分开 B、把谈判注意力集中于双方共同利益,而不集中于各自的观点。 C、在达成协议之前,为双方的共同利益设想出多种多样可供选择的解决办法。 D、坚持采用客观标准和国际惯例。 (3)、原则性索赔谈判的基础是对双方利益和期望的分析。通常情况下: A、承包商的目标利益为: 第一、使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尽快完成合同履约责任,结束合同关系; 第二、向业主提出索赔请求,取得费用损失补偿,争取更多利益; 第三、对业主的索赔进行反索赔,减少费用损失; 第四、进行工期索赔,免除承包商拖延工期的法律责任。 B、业主的目标利益为: 第一、顺利完成工程项目,及早投入使用,实现投资价值; 第二、提高工程质量,增加服务项目; 第三、针对承包商的索赔请求提出反索赔,尽量减少项目投资; 第四、对承包商的违约行为提出索赔。 2、双赢是索赔谈判的最佳目标 第一、要达成一个明智的协议,核心就是双赢,在可能达成协议的原则下,双方都应做出必要的让步; 第二、谈判方式必须有效率。 第三、谈判应该可以改善或至少不损害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关系。 (三)、索赔谈判的基本思路 1、纵向谈判是指在确定谈判的主要问题后,逐个讨论每一问题和条款,讨论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一直到谈判结束。 优点:程序明确,不复杂问题简单化; 每次只谈一个问题,讨论详尽,解决彻底; 避免多头牵制,议而不决的弊端; (4)适用于原则性谈判。 不足:议程确定过于死板,不利于双方沟通交流; 讨论问题时不能相互通融,当某一问题僵局后,不利于其他问难解决。 不能充分发挥谈判人员的想象、创造力,不能灵活的、变通的处理谈判中的问题。 2、横向谈判是指在确定谈判的主要问题后,开始逐个讨论预先确定的问题,在某一问题上出现矛盾或分歧时,就把这一问题放在后面,讨论其他问题,如此周而复始地讨论下去,直到所有内容都谈妥为止。 优点:(1)议程灵活,方法多样; 多项议题同时讨论,有利于寻找变通的解决办法; (3)有利于充分发挥谈判人员的想象、创造力,更好的运用谈判策略和谈判技巧。 不足:(1)加剧双方讨价还价,容易促使谈判双方做不对等的让步; (2)容易使谈判人员陷入枝节问题上,而忽略了主要问题。 索赔谈判的具体技巧 1、谈判策略在参加谈判会议之前要制定一个是谈判主题得以达成协议的框架。 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步骤: 哪些目标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让步的? 哪些目标可以让步以及让步的程度? 哪些目标可能需要让步或者完全放弃? 预测对手的立场以及是否存在可能以及可能影响达成协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治和公众压力等方面因素。 策略应灵活机动,适当的准备同时意味着收集可能用于谈判中支持己方观点所需的所有数据及文件。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民。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是执行合同过程,所以常称施工索赔为合同索赔。 承包商从工程投标之日开始就要对合同进行分析。项目开工后,合同管理人员要将每日实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分析的结果相对照。一旦出现合同规定以外的情况,或合同实施受到干扰,承包商就要研究是否就些提出索赔。日常单项索赔的处理可由合同管理人员来完成。对于重大的一揽子索赔,要依靠合同管理人员从日常积累的工程文件 中提供证据,供合同管理方面的专家进行分析。因此,要想索赔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2、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 计划管理一般是指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施工顺序,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的使用与安排。而索赔必须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实施的计划与原计划的偏离程度。比如工程索赔就是通过实际过程中与原计划的关键路线分析比较,才能成功,其费用索赔往往基于这咱比较分析基础之上。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离开了计划管理,索赔将成为一句空话。 3、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 索赔是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这就要求有可靠的工程成本计算的依据。所以,要搞好索赔,。承包商必须 建立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及时、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以分项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索赔计算才有可靠的依据。因此,索赔又能促进整个工程成本的分析和管理,以便确定挽回损失的数量。 4、索赔要求提高文档管理的水平 索赔要有证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能成立。由于建筑工程比较复杂,工期又长,工程文件资料多,如果文档管理混乱,许多资料得不到及时整理和保存,就会给索赔证据 2、会议的控制是指控制会议的基调、节奏、气氛; 3、高额索赔作为讨价还价,互作让步的一种交易。 六、建筑工程索赔的意义 1、的获得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加强文档管理,为索 赔 提供及时、准确、有力的证据有重要意义。 七、结论 总之,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更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索赔是一项知识和技术面很广,复杂而又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不但要善于发现和把握索赔机会,还要善于收集与整理索赔有关依据和资料。要对合同中索赔事项深刻理解,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充分理解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业主、监理、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各项往来性文件与相关法规,按照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的原则,及时、准确、严格地按照程序进行索赔工作,这样才能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邬媛,殷焕武,我国建筑行业索赔现状及对策分析J.经济师,2006,(3). 2徐伟, 金福安, 陈连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手册M.北京:中国工业建筑出版社,2001. 3董成海,张建生.浅析施工合同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1,(1) . 4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用大全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1). 1姚兵主编 施工项目管理概论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 2成虎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东南大学出版社1996 3张贵民主编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与反索赔M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1998 工程索赔方法的研究与探索 摘要:本设计论文主要阐述了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工程索赔方面的原因和分类,索赔的条件和依据,索赔的程序和方法及索赔技巧和策略。 关键词:原因 依据 程序 技巧 防范措施 目 录(小二、黑体、居中、另起一页) 引言 1 一、工程索赔的主要内容2 工程索赔的概念 2 工程索赔的原因 工程索赔的分类3 二、工程索赔的条件与依据 3 建设工程中索赔所需的条件 4 1.索赔成立的条件4 2.常见的工程索赔5 建设工程中索赔的依据 6 1.合同条件6 2.法律法规6 3.相关法规6 三、工程索赔的程序与方法7 工程索赔的程序7 索赔文件的编制方法 11 四、工程索赔的技巧与策略 12 工程索赔的技巧 13 工程索赔的策略四号、宋体) 14 五、工程索赔的防范措施14 结论17 参考文献 19 1Z206060 掌握建设工程索赔的主要内容 1z206061 建设工程索赔的起因和分类 (1)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索赔是相互的、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2)建设工程索赔的起因 1)发包人违约,包括发包人和工程师没有履行合同责任,没有正确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工程管理失误,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合同变更,如双方签订新的变更协议、备忘录、修正案,发包人下达工程变更指令等。 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市场物价、货币兑换率、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的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禁运等。 (3)分类 1)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索赔; 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索赔; 承包人与供贷人之间索赔; 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索赔。 2)按索赔事件的影响分类 工期拖延索赔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等;或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指令停止工程实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作用等原因,造成工程中断,或工程进度放慢,使工期拖延,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 如果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预见到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与预计的(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到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 工程变更索赔 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修改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或删除部分工程、修改实施计划、变更施工次序,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工程终止索赔 由于某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包人违约,使工程被迫在竣工前停止实施,并不再继续进行,使承包人蒙受经济损失,因此提出索赔。 其他索赔 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和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发包人推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3)按索赔要求分类 工期索赔 即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 费用索赔 即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4)按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类 合同内索赔 即索赔以合同条文作为依据,发生了合同规定给承包人以补偿的干扰事件,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提出索赔要求。这是最常见的索赔。 合同外索赔 指工程过程中发生的干扰事件的性质已经超过合同范围。在合同中 找不出具体的依据,一般必须根据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解决索赔问题。 道义索赔 指由于承包人失误(如报价失误、环境调查失误等),或发生承包人应负责的风险而造成承包人重大的损失。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单项索赔 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索赔的处理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立即进行。它由合同管理人员处理,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 总索赔 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这是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采用的索赔处理和解决方法。一般在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将工程过程中未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提出一份总索赔报告。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或交付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索赔问题。 1Z206062 建设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 (1)索赔成立的条件 索赔成立的条件如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施工项目索赔应具备的理由 施工项目索赔应具备下列理由之一: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1Z206063 常见的建设工程索赔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1)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 2)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 3)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索赔。 (2)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1)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 2)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3)增减工程量的索赔; 4)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费用偿付; 5)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 6)关于变更命令有效期引起索赔或拒绝; 7)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 8)其他有关施工的索赔。 (3)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1)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 2)关于货币贬值和严重经济失调导致的索赔; 3)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 (4)关于工期的索赔 1)关于延展工期的索赔; 2)由于延误产生损失的索赔; 3)赶工费用的索赔。 (5)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1)特殊风险的索赔 特殊风险一般是指战争、敌对行动、入侵、敌人的行为,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等等。 2)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人力不可抗拒灾害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由这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在许多合同中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投保工程一切险,这种索赔可同发包人一起进行。 (6)工程暂停、中止合同的索赔 1)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有权下令暂停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只要这种暂停命令并非承包人违约或其他意外风险造成的,承包人不仅可以得到要求工期延展的权利,而且可以就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补偿。 2)中止合同和暂停工程的意义是不同的。有些中止的合同是由于意外风险造成的损害十分严重,另一种中止合同是由“错误”引起的中止,例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不能履约而中止合同,甚至从工地驱逐该承包人。 (7)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财务费用的损失要求补偿,是指因各种原因使承包人财务开支增大而导致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1z206064 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 (1)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是索赔的最主要依据,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1)适用法律和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 (3)相关证据 1)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在企业维护自身权利的过程中,根本的目的就是要明确对方的责任和自身的权利,减轻自己的责任和减少、甚至消除对方的权利。但这一切都必须依法进行。 2)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有以下七种。 书证 是指以其文字或数字记载的内容起证明作用的书面文书和其他载体。如合同文本、财务账册、欠据、收据、往来信函以及确定有关权利的判决书、法律文件等。 物证 是指以其存在、存放的地点外部特征及物质特性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证据。如购销过程中封存的样品,被损坏的机械、设备,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等。 证人证言 是指知道、了解事实真相的人所提供的证词,或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视听材料 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音像资料。如录音带、录像带等。 被告人供述和有关当事人陈述 它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承认犯罪并交待犯罪事实的陈述或否认犯罪或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辩解、申诉。被害人、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鉴定结论 是指专业人员就案件有关情况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专门性的书面鉴定意见。如损伤鉴定、痕迹鉴定、质量责任鉴定等等。 勘验、检验笔录 是指司法人员或行政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人身等进行勘察、试验、实验或检查的文字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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