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doc
2012年普陀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根据环境保护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2012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沪环发201231号)以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环保法2012143号)的要求,结合普陀区区域环境整体规划及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普陀区环境保护局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系列环保专项行动,有力打击非法排污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促进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本年度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部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的环保专项行动方案,普陀区环境保护局制定普陀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区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由区政府黄海平副区长任组长,区建交委黄海威主任、区环保局陈亮局长担任副组长,区建交委、区环保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司法局、区交警支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区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在区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2012年,区环保局与区政府相关部门一起,开展了系列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3985人次,检查单位2659户(次),完成涉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涉化学品企业、南大地区(普陀)环境综合整治、普陀区未纳管污染源直排河道和雨污混接情况排查、医疗废弃物、医药制造企业和高校化学实验室、餐饮业的规范化管理及联合执法、辐射、“未批先建、久拖不验”、扬尘污染联合执法等专项检查,其中与城管大队、建交委、市容局、食品药品卫生监督所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38批次;对上海大众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上海怡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共处罚金额人民币 14.7万;对上海拜迪机械刀片有限公司、上海澄成服饰绣品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进行了责令停产;对上海盛善电气有限公司、上海市立炜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分公司等56家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以及后督察,全部整改到位并结案。通过加大执法检查以及环保后督察力度,增强了企业的环保守法和责任意识,推进区域环境治理,促进企业的转型升级,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二、主要工作及做法(一)开展无组织排放工业废气专项检查2012年4月下旬至8月中旬,为有效防控本区涉重金属污染单位的环境安全,共出动75批次153人次,对全区的涉重金属单位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及专项整治。通过排查,年消耗焊锡在100公斤以下污染微小的单位有366家,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年消耗焊锡100公斤以上的有22家,确定为重点监察单位。2012年7月2日13日,对22家涉重金属重点风险单位进行执法检查,要求企业将电焊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采取有组织排放措施,保证车间内操作工人的身体健康,开出责令限期改正建议书。在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的督促指导下,22家存在违规排放废气的问题企业均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二)开展南大地区(普陀)环境综合整治为把南大地区“建设全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示范区、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的最佳实践区,率先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总体目标,全面提升城市化水平,探索走出一条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转型发展协调融合的发展道路,开展了南大地区(普陀)环境综合整治。2012年初至今,共出动37批次123人次,对南大地区的162家次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和后督查。其中发放现场整改意见单11张,对上海怡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装配车间,责令停产,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对上海拜迪机械刀片有限公司和上海澄成服饰绣品有限公司责令停产。目前3个单位全部整改到位。通过环境综合整治,南大地区(普陀)环境问题初步解决,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普陀区未纳管污染源直排河道和雨污混接情况排查2012年5月26日至8月10日,由环保局牵头,会同建交委、房管局和9个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共同开展,采用条线职能部门信息数据采集和街镇属地化管理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各部门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未纳管污染源和雨污水管道混接的调查、核实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全区总体工作的组织、协调,调查信息的汇总整理和调查报告的撰写,还依据水体污染防治监管、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河流污染损害和污染物排放监管的职能对企事业单位直排河道和雨污水管道混接进行调查;区建交委依据市政管线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对污水管网未覆盖或能力不足区域以及市政污水二级管道雨污混接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水行政管理职能对河道污水直排口情况进行排摸;区房管局依据物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和新建住宅、公建、住宅配套市政设施建设管理职能,对居民住宅(小区)直排河道和雨污水管道混接情况进行调查;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依据属地化管理职能,对本行政区域中的企事业单位、自然村、城中村的污水直排河道和雨污水管道混接情况进行调查,重点覆盖小规模、无证无照单位等管理死角。 本次调查工作共历时两个月,涉及区级条线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共12个单位,出动调查人员5200人(次),检查单位6370家(次),核查确定市政污水二级管道未覆盖路段16处,污水输送能力不足路段19处,污水二级管道混接4处;查明企事业单位直排河道20家,企业聚集区域整体直排地块5个,居民住宅小区直排河道6家,城中村、自然村和居民老宅群直排河道15个;查明存在雨污混接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园区120家,小规模作坊、店铺756家,沿街商铺路段46条,居民住宅小区239个(包括1个城中村)。本次调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基本达到了摸清家底、核实掌握区内基本情况的目的,为后续打好“截污纳管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调查工作的实施也提高了各相关部门对截污纳管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意识,加深了对市政排水管网和河道系统的专业认知,进一步树立了保护城市水体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理念。在本次调查工作实施过程中,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管辖区域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居委会、物业公司、园区管委会等基层组织的积极性,进行信息采集报送,并在居委会干部、物业公司、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和街道志愿者的协助下,实地开展现场核实工作,提高调查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同时,条线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也积极开展横向沟通,共同梳理河道排污口、管道布置、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小区的信息,进一步明确重点区域范围和涉嫌对象,提高调查效率。(四)开展对电离辐射应用单位的专项检查,防止辐射污染。普陀区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71家,其中部管单位1家,市管单位16家,区管单位54家。区管的54家单位中有持证单位49家,未办证单位5家。全区共有放射源48枚,其中类放射源44枚,类放射源4枚,类和类射线装置160台。本区没有移动探伤单位,没有废旧金属熔炼企业。2012年8月至10月,共出动52批次,126人次、对全区的电离辐射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责令5家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对1家违法单位作出3.5万元的行政处罚,要求15家单位完善安全使用设施,通过执法检查促进电离辐射应用单位的规范化管理。 (五)开展对年产生量达1吨以上危险废物单位专项执法检查2012年9月14日28日,共出动18批次、36人次,对18家年产生危险废物1吨以上单位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的主要单位是涉化学品生产企业,且年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1吨的生产企业、高校化学实验室等。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涉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废气、废水等环保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运行记录是否完整;二是危废收集、贮存、处置是否规范,联单制度是否落实;三是应急预案是否修仃和演练等。13家企业环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登记统计齐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落实到位。3家企业有少量油回丝、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2家大学的化学实验室的危废在新老校区转移过程中无台帐记录,危废收集、贮存无分类和标志,贮存室内部设置不规范。通过后督察,存在的问题得到纠正。(六)开展对医疗废弃物专项执法检查2012年8月共出动10批次、30人次对普陀区中心医院等19家医院进行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普陀区中心医院、利群医院、普陀区疾病控制中心等16家单位医废管理比较规范,医废的收集、贮存、处置符合要求,台帐记录详细准确;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转状况良好,废水达标排放,处理设施运行记录齐全;比较重视辐射方面的管理,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对本单位放射源的工作状况心中有数。存在的问题:一是少数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尚未办理、辐射自行监测记录不全、有的工作人员辐射日感芯片不佩戴。二是有的单位为了应付环境执法人员检查有突击填写台帐记录现象。三是有的单位不重视环境预案的修改和演练,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准备不足。环保执法人员已责令3家医院进行整改,目前,存在问题均已改正。(七)开展医药生产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批次、18人次于2012年8月对辖区内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上海蔡同德堂中药制药厂、上海三维长江生化制药有限公司、上海中西三维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先灵葆雅制药有限公司、上海湘大新杨兽药有限公司等6家医药生产企业开展了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上海中西三维制药有限公司有磺胺类化学合成药品生产,无发酵类和化学合成类生产工艺;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上海蔡同德堂中药制药厂、上海三维长江生化制药有限公司、上海中西三维制药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废水和废气的达标排放、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帐记录以及落实环境应急预案等方面措施得力,工作到位;上海三维长江生化制药有限公司主要对成品进行分包装,本身无生产工艺,操作程序比较规范;上海湘大新杨兽药有限公司对半成品兽药进行均匀混合包装,无化学合成过程。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单位台帐记录有为应付检查突击补记现象。二是有的单位环境应急预案流于形式,操作性不强。三是个别单位药渣和污泥的贮存堆放不够规范,没有及时装入容器和入库贮存。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限期改正要求。(八)开展餐饮业规范化管理与综合整治,确保环境和食品安全今年6月10月,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会同本区6个街道镇、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普陀区城管大队、普陀区废弃物管理所等四部门共出动670多人次、130批次,共同对本区6个街道镇、630多个餐饮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暨综合整治工作。整个工作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习培训,主要学习有关环保、食品安全等知识和法律法规;第二阶段是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纠,主要对照检查有关餐饮规定自我纠正问题;第三阶段是相关执法部门对餐饮单位进行联合执法验收。共对32个单位开出责令改正建议书,对3个单位进行行政处罚。通过培训和综合整治,进一步强化了餐饮业环境保护意识,规范了管理,保证了食品安全,减少了店群矛盾,提高了环境质量,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九)开展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中“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全年共出动180批次、570人次,共对486个“三同时”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检查。一是检查建设项目是否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二是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治;三是对建设项目进行中后期监管,保证90%以上的竣工验收率。通过近几年对“三同时”建设项目中后期监管方面的探索总结,初步形成了“三同时”建设项目中后期监管工作规范,促进了“三同时”建设项目中后期监管以及竣工验收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市环保局全面开展本市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中“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沪环保评【2011】161号)和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环保局制定的<普陀区开展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中“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府办201135号)的要求,普陀区环保局制定了普陀区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2012年初至今,普陀区开展了相关工作,召开了“未批先建、久拖不验”专项整治会议,并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梳理,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截止10月底,共出动20批次45人次对92家单位执法检查:“未批先建”24家单位中,已办环评及验收7家、搬迁3家、未办环评已生产14家;“久拖不验”67家单位中,已验收18家、未生产17家、已登记或监测未验收12家、关停搬11家、小型企业危废无人收等7家、拟处罚2家。通过全面排查,层层梳理,执法检查等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解决现有问题,初步完成现有“未批先建、久拖不验”问题;同时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建立健全机制,强化执法监管,确保普陀区新改扩建设项目均按环评审批名录纳入环保监管,防止产生新问题。(十)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综合执法检查2012年初,普陀区成立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扬尘防治办),把扬尘防治作为区政府的实事工程,并对全区各街道(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扬尘防治工作进行考核。并以市政府考核各区县政府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内容为导向,继续将全市降尘目标值(7.0吨/平方公里·月)定为普陀区2012年扬尘控制目标。考核分为降尘数据指标和日常工作指标两部分,采用100分制,其中降尘数据指标分为40分,日常工作指标分为60分,并进一步明确与完善考核工作实细则施。通过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逐步向规范化管理过渡,以达到区域平均降尘量稳步下降的目标。2012年,区扬尘防治办组织4次与区建交委、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大队、区建管办、区市政署、区环境监察支队等部门进行扬尘防治工作联合执法检查,以检查建设工地的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为主,同时检查道路保洁和裸土绿化。每次检查两天,基本检查10个房屋建设工地、3个拆房工地、4个市政工地和40条左右主要道路今年,还共对重点工地检查152次,出动480人次。对其中建设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操作不规范、现场存在问题的建设工地,除了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还将此类单位列为联合执法检查的对象,通过综合管理督促整改;对全区3家堆场单位进行了12次巡查,并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各堆场单位严格规范工作秩序,从源头控制扬尘;定期清理排水明沟,保证排水畅通;及时冲洗路面,保持道路整洁。近2年以来,区人大督察和区扬尘防治办的联合检查,均认为蔡家浜堆场(全区3家堆场均集中在长征镇蔡家浜地区)面貌改变很大,场地积水和扬尘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得到好评。在区扬尘办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措施得力,管控到位,普陀区圆满完成了全年的扬尘控制目标值,提高了本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十一)开展锅炉、煤窑冒黑烟专项执法检查普陀区环保局会同本区九个街道镇城管部门全年共出动125批次、375人次,开展燃煤和燃劣质油企业冒黑烟的专项检查,一是对餐饮小吃等比较集中区域的煤炉进行清除整治;二是对桃浦热力公司等用煤大户的除尘装置和脱硫设施重点检查;三是对外来人口比较集中居住地使用燃煤炉进行整治。通过整治,普陀区除长征镇、桃浦镇部分地区还存在少量的燃煤炉烧水现象外,其余7个街道、镇燃煤炉问题已得到清理根治,目前,大都经营业主已按照要求使用清洁能源,有效控制了烟尘,提高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十二)环境安全专项监察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落实环境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节假日期间的环境安全,对以化工为重点的21家监管企业进行了严格的环境安全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落实整改并制定环境风险源监管工作规范。通过宣传、执法、服务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本区的环境安全。三、主要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责任,统一部署实施环境保护工作涉及的工作内容多,范围广,涵盖面大,需要多部门和多领域的密切合作,鼎力支持,才能把工作贯彻落实好。为此,根据上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计划部署,普陀区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领导小组成立后,环保局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严格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全面抓好本区环保工作的规划划部署,还积极与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工作关系,主动沟通工作内容,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支持,组织协调各项专项行动计划,明确各阶段环保工作中心和重点,确定工作目标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工作,有力的保证了全区年度环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园满完成。(二)加强部门联动,实施全面整治,提高执法成效为了充分发挥环境管理和执法过程中部门联动的全力作用及整体效能,区环保部门、发展改革委、商务委、监察、司法、建设和交通、工商、安全监管、绿化和市容等管理部门和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整治,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全年度,由区环保局牵头,与发改委,工商,建委、食药监、交警等十二个部门一起,分别进行了扬尘防治联合检查、餐饮业规范化管理暨联合执法检查、截污纳管调查等环保行动专项整治25次。对8家环境违法较重单位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经济处罚;对45家一般环境违法单位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建议书。整治了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了环境管理,促进了区域环境的根本好转。(三)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工作落实为了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在工作任务比较重,管理和执法力量相对比较有限的情况下,有计划和有重点的采取环保系列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抓好主要工作,解决主要问题和勇于矛盾,降低了环境风险,有效决好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谐社会关系,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四)转变执法理念,加强服务型政府职能建设,融洽政企关系为了优化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成效,便于企业理解支持配合行政执法,在今年的环保系列专项行动中,将执法步骤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集中学习培训,主要学习有关环保、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告知经营业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强化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要求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和培训内容及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自行纠正解决存在的各种环保问题。第三阶段是联合执法检查验收,由环保部门牵头,会同其它职能部门依法联合进行检查验收。对于在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完成自查自纠任务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环保部门通过人性化的服务与管理,宣传贯彻了环保理念,强化了法律责任意识,还帮助企业提高了自主管理的能力,融洽了政企关系,树立了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五)注重传媒宣传效应,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全民环保意识为了扩大环保影响,动员群众积极关心和参与环境保护系列专项行动。区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各职能部门根据专项行动任务的性质、特点分阶段制订了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违法企业名单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某些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深度报道,形成声势。同时进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了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河道方面:一是个别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排河道;二是雨污水管道还存在混接现象;三是河道水动力不足,流动性差。中小河道有水质较差现象。(二)防辐射污染方面:一是个别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对辐射污染认识不足,预案未及时修订完善;二是辐射监督管理或从业操作人员缺乏必要的辐射专业知识。(三)危险废物处置方面:一是依法处置危险废物意识较差,不按国家规定落实危险废物处置联单制度,或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二是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拒绝中小企业产生少量危险废物单位处置危废。(四)待建工地、待绿化空地、轨道交通建设工地和各大管线公司施工单位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五)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手段有限、处置力度有限,且环保处罚程序复杂,周期长,环保执法存在局限性。五、对策措施和下一步打算(一)加强和河道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掌握好河道污染现状;强化排水管网建设,逐步消除混接现象,做到雨污水分流;加强河道泵站建设,增加河道河水流动性,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废水直排河道不法行为。(二)对全区的危险废物按片区或工业园区划分做相对集中收集处置,特别是针对危险废物年产生量较小单位,可以经协调集中到某个较大单位按一定委托协议一并交给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三)结合普陀区“树环保理念,创绿色工地 ”竞赛活动,加强对扬尘污染日常动态监督管理,明确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权利、义务,发挥街道环保干部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新增扬尘信息,确保扬尘污染有效管控。(四)健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协调、移交移送和长效监管机制。环保部门发挥主导作用,会同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环境违法案件通报、协同查处和案件移送机制,发挥相关部门的合力作用,以多种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司法追究范围与力度。(五)以实施普陀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以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的环境违法热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加强环境联合整治和执法,加大环境执法和后督察力度,提高执法管理成效;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效应,宣传环保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营造有利的环境保护社会舆论氛围,加大力度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和健康安全的环境问题,探索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全日制、全方位、全过程的环境监管体系。 普陀区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代章) 201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