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中词、句的特点等因素对其翻译的影响.doc
法律英语中词、句的特点等因素对其翻译的影响摘要:在美国,法律教育是一种学科涉猎范围甚广的大学后续教育,即主修法律者须首先修完普通大学的课程,足见其难度,因此法律英语的翻译也就不能等闲视之。本文将从法律英语中词、句的特点以及法律文化底蕴等方面入手,分析其对法律英语翻译的影响。 关键词:法律英语;词;句子;法律文化底蕴;影响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变法,中国大量借鉴和吸收外国法学的精粹,为中国法学注入活力,从而造就了中国法学的日益繁盛。这离不开法律英语的翻译这座法律文化交融的桥梁。但是,要“融和土洋,贯通中西”绝非易事,因法律英语这种特殊的语体在词、句方面所具有的特点,以及有关法律知识的欠缺等因素,对法律英语的翻译都会产生不小影响。 1.法律英语中词汇的特点及其对法律英语翻译的影响对于法律英语的词汇特点,不少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法律英语最重要的特点是用词准确,但不排除使用模糊词语;1有的认为法律英语中常派生出“_ed”型名词表示“某某人”,如“the deceased死者”、“the accused被告人”,显得很委婉。2此外,法律英语尚具有下列一些特点。 1. 1普通英语(EGP)词汇在法律英语中被赋予了新义一词多义现象在法律英语中十分普遍,故不能仅靠词典来确定其含义,而要审视全文,方能理解其在原文中的意思,进而有效地实现原文的意旨。例如common law一词,在当今任何一部法律词典中均可查到其含义,即“普通法”,但也有学者从其与大陆法相对应的层面考虑,将其译为“海洋法”。但是,如果从英美法系的发展史观之,该术语在不同场合应作不同解释。在英格兰被诺曼人(Norman)征服后,英王派自己的法官到各个领主区域的法院,依据当地的习惯并参照诺曼人的法律观念审理案件,并将判决的内容用文字记载下来,成为日后相似案件判决的基础和标准。该法律的适用有一致的法律标准,且在全英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与原先英国各地不一的标准有别,故首先,common law应译为“普遍法”。3如译成“普通法”,则给人以此法非常普通的感觉,于其功能则有误导之虞,而且,对于某国内法因法律调整范围不同而划分的“普通法”(general law)与“特别法”(special law)而言,也不无混淆之虞。至于从“大陆”与“海洋”的区别而类推出“common law”应译为“海洋法”,从而与“civil law”(大陆法)相对,则更是大谬矣,因现代法律体系中已有一专门的海洋法(ocean law);其次,当与equity(衡平法)相对而言时,应译为“习惯法”。因自中世纪以来,案件要进入诉讼程序须符合严格的诉讼格式,即便是诉讼格式被废除后,“其仍在地下对我们发号施令。4”而equity不需严格的诉讼格式,而是按实质公平正义进行判断,二者正好相对;再次,当与statutory law(成文法)相对而言时,应将common law译为“不成文法”,因前者是以抽象法律条文为特征,而后者则以法院判决内容这种不成文的方式作为法律规范;最后,当与cannon law或ecclesiastic law(教会法)相对而言时,应将common law译为“世俗法”。依据教会法的规定,对事实可以通过“wager of law”的方式进行审理。比如在债务纠纷案中,被告可找来十几个局外人为自己作证。这些证人手持圣经,宣誓说被告不欠原告债务,则被告可胜诉。而依据common law,是不允许此种类似“神判”的方式判案的。推而广之,了解到有关知识后,才不至于将jury trial in equity和jury trial in law 分别译成“衡平法上的陪审”和“法律上的陪审”。在此时,jury trial in law应理解为jury trial in common law,即与衡平法上的陪审相对而言的“根据习惯法的规定而进行的陪审”。在法律英语中尚有大量类似的短语,须结合上下文才能决定其含义。助动词可谓是英语词类中相当重要的表达语意的工具,在法律英语中更是功能独特,用法特殊,两个完全相同的文字叙述可意义迥异。以最为常见的shall一词为例。该词大量使用于法院的判决中,或用于表达被规范对象“应该”或“不应该”作某事,常译为“得;应当”。为何要使用shall而不用must来表达“必须”或“应该”呢?对此,Blacks Law Dictionary作了解释:因为must并未将discretion(裁量,决定)之意涵盖在内。从法规制订的目的而言,应将立法者的裁量与决定用文字表达出来,法院的判决亦是如此。e.g.: The Option Period shall be the period of 10 days starting from the 30thday after the execution of this Agreement.(在此句中,shall表达了合同订立者的意图);e.g.: The seller shall ensure that all the information will be correct and complete.(在此句中,shall一词体现当事人的义务);e.g.: The Convention shall not affect, or be incompatible with, the application of any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r national law relating to the regulation and control of transport operations(此条规定系对公约效力的规约,体现了制定该公约的目的,可译为:本公约不得影响任何有关运输业务管理的国际公约或国内法的实施)。故只有了解了法律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强制性特征后,方能将shall的语气恰当地译出来。 1.2大量虚词在法律英语中的特殊用法也使法律英语的翻译困难重重如在“The value of US dollars under the contract is determined by the ratio of the mean buying and selling rates of US dollars against deutsche marks and french francs published by the Bank of China on the date of negotiation”.这句话中,斜体字under the contract和against 分别表示“根据合同”和“对”,与我们平时所了 解的意思大不一样;而“at common law”中的“at”也可译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