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docx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规定 业务类别 公司治理与管控 适用范围 公司全系统 废止说明 无 内容概要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制定的公司全系统采购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本规定共分十二章六十三条,主要规定了公司采购管理的范围、组织机构及各级职责,明确了采购管理各阶段、环节的管理程序和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国际本部、各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施工类和服务类的采购管理。 物资类包括生产、建设、经营所需设备、材料、工器具、1 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施工类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修缮等项目所需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施工。 服务类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代理以及其他需要通过购买所获得的服务。 第四条 大唐国际执行集团公司的两级集中、三级管理采购管理模式。集团公司和大唐国际组织的集中采购工作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审核、统一平台操作。 第五条 所有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职责 第六条 大唐国际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大唐国际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 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 审核一级、二级集中采购计划; 审核二级集中采购结果; 审议大唐国际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大唐国际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大唐国际主管领导担任,成2 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大唐国际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 负责组织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上报工作; 负责组织二级集中采购结果审核和报备工作; 负责组织大唐国际采购领导小组会议; 办理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唐国际采购归口管理部门。 第八条 大唐国际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二级集中采购。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公司系统采购工作; 负责配合集团公司组织的一级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组织上报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和招标资料,组织大唐国际业务部门参与一级集中采购; 负责大唐国际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第九条 大唐国际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二级集中采购计划; 配合实施一级、二级集中采购。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审查招标采购文件,按照部门职责对二级采购结果提出审查意见; 参与大唐国际对分子公司、基层企业采购工作的指3 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以下部门除行使上述职责外: 总经理工作部对采购工作所涉及法律问题进行管理和指导; 监察审计部负责对采购工作进行审计,对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调查处理。 第十条 分子公司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大唐国际采购管理制度; 制定分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负责本公司和所属企业一级、二级集中采购以外的采购管理工作; 参与、配合一级、二级集中采购工作; 负责本公司采购文件的编制,组织所属企业采购文件的审查; 负责组织报备大唐国际监督范围的非一级、二级集中采购结果; 第十一条 基层企业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和分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制定基层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编制上报采购需求计划及采购文件; 负责企业一级、二级集中采购以外的采购管理工作; 参与、配合一级、二级集中采购工作。 4 第十二条 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成立采购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采购管理工作。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三条 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应明确采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作为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采购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第十四条 按集团规定,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的统一操作平台,一级、二级集中采购的招标代理、统谈统签物资的统一配送等由其负责。 第三章 管理范围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规定所有采购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以目录形式确定管理范围。 一级集中采购目录由集团公司编制,以文件形式下发,动态调整。一级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由集团公司总部统一管理。 大唐国际二级集中采购目录根据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和一级管理目录编制,以文件形式下发,随一级管理目录动态调整。大唐国际二级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由大唐国际统一管理。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分散采购,由分子公司、基层企业或5 采购需求单位依据职责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一级集中采购目录分为A、B、C三类,大唐国际二级集中采购目录分为A、C两类,其中: A目录为统谈分签范围; B目录为统谈统签范围; C目录为统谈长协范围。 统谈分签范围内的采购由采购需求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统谈统签范围内的采购由物资公司作为集采配送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再由集采配送单位与采购需求单位签约结算; 统谈长协范围内的采购由集团公司或大唐国际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协议,采购需求单位按协议确定的条款执行采购。 第十七条 大唐国际可以根据情况将二级集中采购授权分子公司或基层企业组织。 第四章 采购方式 第十八条 采购方式分为招标和非招标方式。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非招标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价等。其中: 公开招标是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流程,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流程,以投标邀请6 书的方式邀请特定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物资、施工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物资、施工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在此基础上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价是指由满足技术商务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报价,通过价格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大唐国际系统必须招标范围: 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物资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施工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大唐国际本部采购必须招标范围另行规定,各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可根据实际制定本公司必须招标范围。 第二十条 机电产品的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国际招标: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或国家融资项目需进行国际采购的; 7 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 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的。 第二十一条 以招标方式采购时,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审批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单位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 采用国际邀请招标的,应当报集团公司批准并向商务部备案。使用国外贷款的,应经国际贷款机构同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属于本规定第十九条必须招标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形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重新招标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三个的; 非工程建设领域的长协采购; 非工程建设领域中其他不适宜招标的情况。 属于本规定第十九条必须招标范围,采取非招标方式进行8 采购的,应按照采购管理范围,经集团公司或大唐国际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需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应事先完成审批、核准。 第二十三条 采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较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紧急采购。 第二十四条 采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因必须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紧急采购。 第二十五条 采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询价方式: 技术规格和标准较统一,潜在供应商有三个及以上的; 9 采购金额低于5万元人民币的; 紧急采购。 第二十六条 采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价方式: 采购需求明确或技术规格和标准统一,满足技术和商务条件的供应商有三个及以上,可以以价格作为唯一依据的; 规则明确,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系统竞价的; 紧急采购。 第二十七条 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方式,由集团公司总部确定;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方式,由大唐国际确定。 紧急采购的非招标采购方式由采购需求单位确定。 第五章 采购计划 第二十八条 采购计划分为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执行计划和采购工作安排。 采购需求计划是指由采购需求单位提出的、未经最终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包括年度需求计划和追加计划。 采购执行计划是指最终审核通过的、满足规定条件后可以实施的采购计划。 采购工作安排是对实施执行计划的具体工作安排,包括实10 施范围、日期和地点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实行年计划、季调整、月安排。 采购需求单位按规定的范围、流程、时间要求上报下一年度的年度需求计划,经逐级审核通过后,作为年度执行计划下达。 采购需求单位可每季度申报追加计划,经逐级审核通过后,作为年度执行计划的补充。 集团公司和大唐国际根据调整后的年度执行计划,按月下达一级和二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 第三十条 集团公司制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审核原则及执行条件,大唐国际制定二级集中采购计划审核原则及执行条件。 大唐国际、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应按相关原则及条件上报集中采购需求计划。 第三十一条 属于本规定第十九条必须招标范围内的二级集中采购执行计划,大唐国际负责向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十二条 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外的采购计划由各级采购需求单位管理。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 集团公司一般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采购11 工作,大唐国际二级集中采购可与集团公司一级集中采购同步进行。 除长协采购和特殊情况外,集中采购的组织应统一时间、统一地点。 第三十四条 各级采购管理机构根据采购标的情况组建采购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采购工作、处理采购日常事务以及采购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一级集中采购工作组由集团公司组建,成员一般由大唐国际、相关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人员组成,集团总部人员根据需要参加; 二级集中采购工作组由大唐国际组建,成员一般由相关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人员组成,大唐国际人员根据需要参加; 非集中采购工作组由采购需求单位或部门组建,成员一般由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人员组成。 第三十五条 采取招标方式的采购,由招标工作组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对比、评审和评分,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招标人代表由相关分子公司或基层企业推荐产生;评标专家按规定在统一的专家库中抽取。 特殊情况下采购工作组可以指定评标专家。 第三十六条 采取非招标方式的采购,由采购工作组或采12 购管理单位根据标的情况组建采购小组,负责谈判、评审工作,编写采购报告,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意见。 第三十七条 集团公司和大唐国际通过下达月度集中采购工作安排,明确每次采购的任务、时间、地点、工作组组建等,各相关单位按工作安排和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十八条 一级、二级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外的采购应在集团公司统一建设的电子商务系统上实施。 电子商务相关管理办法和取费标准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 第三十九条 已签订长期协议的,采购需求单位按协议执行。 第七章 结果审核 第四十条 一级集中采购的结果,由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 二级集中采购的结果,由代理机构汇总后提交大唐国际,经大唐国际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 非集中采购的结果,由采购需求单位或部门采购领导小组制定审核标准进行分级审核。 第四十一条 采购结果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涉及偏离概算的,由采购需求单位负责解释澄清并提出处理意见; 13 涉及偏离市场价格的,由代理机构负责市场调查,采购需求单位配合并提出处理意见; 涉及异议、质疑、投诉等问题的,由集中采购组织单位根据情况指定相关单位负责处理。 第四十二条 采购过程和结果审核中发现以下情况的,采购管理单位可根据情况暂停采购过程: 采购结果明显不合理,存在违规可能的; 价格背离市场规律或超出概算理由不充分的; 采购结果不符合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和基层企业整体利益的。 第四十三条 采购结果审核通过后,一级集中采购结果由集团公司在集团系统内予以发布;二级集中采购结果由大唐国际在本系统内予以发布。 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审核通过的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 第四十四条 大唐国际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月度审核通过的属于本规定第十九条必须招标范围内的二级集中采购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备案;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每季度将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结果向大唐国际备案。 第四十五条 采取长协采购时,协议内容经审核通过后,执行协议的采购不再进行审核。 第八章 合同管理 14 第四十六条 采购需求单位或集采配送单位应当依据审核通过的采购结果与供应商签订合同。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合同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 第四十七条 合同谈判后,采购需求单位或集采配送单位应将与供应商合同谈判的基本情况、合同价格和主要条款与采购结果确定时发生的调整变化内容及原因,以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记录,形成合同谈判纪要。 第四十八条 统谈分签的采购合同,由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月度签订的合同报大唐国际备案。属于一级集中采购的,大唐国际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统谈统签的采购合同,物资公司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月度签订的合同,分别报集团公司和大唐国际备案。 第四十九条 已签订长期协议的,采购合同以订单方式替代。对合同管理有特殊要求的,可单次或定期按长期协议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五十条 合同执行期间出现的履约问题,属于统谈分签的,由采购需求单位直接与供应商协调解决;属于统谈统签的,由集采配送单位负责与供应商协调解决,采购需求单位配合。 第九章 供应商管理 15 第五十一条 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和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 第五十二条 集团对供应商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供应商按规定完成登记后,方可为集团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 第十章 计划外采购 第五十三条 计划外采购包括临时采购和紧急采购。 临时采购是指未列入采购执行计划,由于国家利益、*要求、不可抗力等因素,按照集中采购管理流程无法按期完成而又必须按期完成的采购。 紧急采购是指故障处理、事故抢修、抗灾抢险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为避免损失扩大而采取的应急采购。 第五十四条 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临时采购,经批准后按照采购管理范围,由集团公司或大唐国际组织实施。其中: 一级目录范围内的临时采购,经大唐国际、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二级目录范围内的临时采购,经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大唐国际批准。 临时采购结果原则上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第五十五条 紧急采购经采购需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即可由采购需求单位组织采购并执行采购结果。 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紧急采购,采购需求单位应于每月16 10日前,将上一月度紧急采购情况按照采购管理范围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或大唐国际。 第五十六条 各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年度计划外采购原则上不得超过全年采购总额的5%。 第十一章 考核与罚则 第五十七条 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大唐国际对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对基层企业根据情节和性质严重程度进行考核: 由于本单位原因,应纳入一、二级集中采购管控流程而未纳入的; 以分拆标的方式,将一级集中采购降低为二级,或将二级集中采购降低为非集中采购的; 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的; 不按采购结果审核批复意见执行的; 经查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 物资公司发生以下行为的,应报集团公司对其进行考核: 因组织和管理工作失误,对采购结果和集团系统声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按照法规和集团公司、大唐国际规定不具备招标采17 购条件,未经批准而进行招标采购的; 对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发生泄密事件,损害招标人或投标人利益的; 对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失察,处理不及时的;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大唐国际采购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五十九条 工作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和性质按规定予以处罚或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收受采购人、中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以不正当方式,直接和间接排斥其他供应商,影响公平竞争的; 明知本人的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活动,而不主动回避的; 私下接触采购人、中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向其泄露采购过程中涉密信息的; 违反规定,以直接或者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等方式干涉采购活动的; 签订合同时,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损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的行为。 18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国家法规或集团公司对采购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大唐国际系统各单位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由大唐国际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二级集中采购管理流程 19 附件:二级集中采购管理流程 二级集中采购管理流程大唐国际采购领导小组大唐国际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唐国际业务主管部门专业、区域公司基层企业物资公司开始计划阶段审定年度执行计划和追加计划汇总上报年度执行计划、追加计划,编制月度采购工作安排月度采购工作安排接收并组织预审,编制年度执行计划、追加计划接收、审核和上报编制年度需求计划、追加计划和采购工作安排建议年度执行计划和追加计划下达年度执行计划和月度采购工作安排接收执行并下达接收执行接收执行开始是否签订长期采购协议未签订组织招标或非招标采购参加招标或非招标采购参加招标或非招标采购参加招标或非招标采购组织招标或非招标采购会议采购阶段审核采购结果预审并报送采购结果汇总提交采购结果已签订发布审核通过的采购结果接收并下达接收签订合同按职责管理按职责管理按职责管理合同履行催交监造合同阶段结束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