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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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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docx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证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为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其与各系大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并设楼长、层长、寝室长。 第四条 学生公寓划分成A社区、B社区、C社区,分设社区服务站,公寓管理中心、物业公司、系等派人进驻。 第二章 入住与退住 第一条 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在学生公寓按照学院指定的寝室、床铺住宿,并缴纳住宿费。学生不得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第二条 对申请走读的学生,需学生的直系亲属在市区有固定住所且不影响学习与活动,需个人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由班级和系验证审批、签定走读生管理协议后方可走读,并免交住宿费。 第三条 因残疾、疾病等特殊情况不适宜在寝室居住的,可由个人申请、家长同意、由辅导员对拟租住房源的安全评估合格后、经系审核、学生处审批,可在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患传染病时必须到院卫生所指定地点住宿。 第四条 新生入住公寓,应办理公寓入住手续: 1、公寓管理中心会同系按照相对集中、资源公平的原则确定拟住寝室,再通知后勤集团为拟住寝室配齐公物、打扫卫生,再在公寓软件中将寝室分配给系。 2、系在公寓软件中将寝室分配给班级、并打印入住凭证;新生报到时,班级分配床位并发放入住凭证,寝室住满后才可以分配下一间,本班多余的床位由系分配给其它班级学生,禁止1人或2人居住寝室。 3、学生到各楼出入口物业管理员处出示住宿凭证、住宿费凭证,物业管理员录入公寓软件后发放钥匙、空调遥控器,学生需按要求录入门禁信息。 第五条 学生寒暑假开始学生公寓封楼,学生离开时应关好门窗、水电,不得在寝室内存放现金与贵重物品;学期开学第一天起学生公寓开放。 第六条 学生离校实习或寒暑假期间因教育教学需要,经本人书面申请、班级和系同意、学生处批准可在指定寝室住宿,并由班级管理。住宿超出2周需缴纳住宿费。 第七条 学生因毕业实习或其它原因离校,应办理公寓退住手续: 1、学生离校前各班级填写退住清单;离校时需打扫卫生、锁好门窗、关闭水电,将钥匙、水卡、空调遥控器标上寝室号交班主任。 2、系根据退住清单进行核查,再通知公寓管理中心退住。 3、公寓管理中心通知后勤集团、系、物业公司到公寓现场,根据退住清单将寝室移交给物业公司,各楼物业管理员录入公寓软件。 4、公物非正常缺损的由责任人赔偿,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入住学生共同赔偿。 第三章 安全与秩序管理 第一条 公寓楼各出入口及楼内、外由物业管理员每天2-3班轮流值守、巡查,各出入口23:00次日6:00锁门。 第二条 规范管理公寓楼的人员进出: 1、本楼住宿学生进出公寓楼要刷校园一卡通,未带卡的出示学生证经登记后方可进出公寓。在人流高峰及紧急情况下物业管理员应打开门禁通道放行。 2、除本楼住宿学生、物业人员、公寓管理中心人员外,其他人一般不得进入公寓楼,但下列情况可由物业管理员登记后准入:学院相关管理人员、公寓自管委干部因工作进出公寓楼,管理员不认识的应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学生直系亲属白天在学生本人陪同下、逗留不超出2小时、出示身份证进入公寓楼,但男性亲属不得进入女生楼;在公寓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挂工作牌、出示身份证进出公寓楼,且学院对口部门已通知,且服务站负责人已同意,但男性不得晚间进入女生楼。 第三条 学生应遵守以下安全与秩序要求: 1、不准使用电加热设备,如:电饭锅、热得快、电炉、电暖器、电热毯、电吹风、电磁炉、饮水机、电水壶等,不准破线连接电器,不准使用不合格或影响智能电表工作的电器,离开寝室时要从插座上拨下电器,不准在床上使用需交流电的电器。 2、禁止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吸烟、点蜡烛、生火炉、使用酒精炉或煤油炉、焚烧杂物等。 3、禁止在公寓存放危险品,如:易危害人身安全的棍棒、锐器,易燃、易爆、有毒、强酸、强碱物品,狗、猫、鸟、兔等动物。 4、禁止在公寓的危险行为,如:翻窗,翻墙,攀爬阳台,撬门,进入公寓楼顶,在寝室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人离开寝室不锁门窗,睡觉不关门。 5、发现安全隐患、可疑人员等应立即向物业管理员、辅导员报告,并尽量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拨打120、110、119等报警电话。 6、文明言行,保持公寓安静、整洁,不准增加、调换、拆装公寓设备,禁止在公寓楼从事促销、经商等活动,积极配合辅导员、物业管理员、公寓自管委检查寝室,接待老师要起立。 7、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夜不归宿,无正当理由不得晚归。 8、公平使用寝室资源,提倡各班级将南侧寝室的阳台晾晒区域划分一半给北侧寝室使用,班级可每学年对调南、北侧宿舍。 第四条 物业人员、辅导员及其它管理人员发现安全问题或接到安全报告需妥善处理: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学生正确避险与逃生,及时拨打120、110、119等报警电话,向学院值班人员、物业负责人、系负责人等报告。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一条 公寓楼公共区域由物业保洁员每天6小时巡回保洁,并定期按院卫生所要求进行消毒。 第二条 寝室内卫生由学生轮流值日,做到:张贴有值日表,垃圾袋装后放入垃圾桶,床上用品铺叠整齐,桌椅用品干净整齐,地面墙面门窗干净,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第五章 水电管理 第一条 寝室电路中主灯、风扇、墙插一路,空调、阳台与卫生间照明一路。水、电由学院免费提供一定量,超出到后勤集团一卡通中心窗口、或每幢楼的自助购电机上充值,具体由学生宿舍水电定量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条 智能电表系统对寝室阻性负载超出300W自动断电若干分钟,学院对每周多次断电的寝室人工断电,学生需填写恢复供电申请表,经班主任、系批准后,到一卡通中心窗口申请恢复供电。 第三条 学院在公寓楼出入口安装插座,免费供学生使用电吹风等生活必需电器,由物业公司管理。 第六章 公物维修管理 第一条 学生寝室内学院提供的设施设备发生损坏的由入住学生报修,公寓内其它公物报修由物业公司负责。互联网、楼层开水炉、洗衣机、淋浴房等是由校外企业经营的非生活必须服务,用户可向经营企业报修,学院可予协调。 第二条 公物报修由物业公司受理,学生到各楼出入口的物业管理员处或公寓管理中心网站报修。禁止学生擅自检修公寓公物。 第三条 小型维修由物业公司维修,维修材料由物业公司提出需求、经学生处审核后、由后勤集团提供,一般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社区服务站受理投诉。 第四条 非小型维修由物业公司报学生处初审,转后勤集团等相关部门审核与安排维修,物业公司需做好跟踪服务,后勤集团等相关部门受理投诉。 第五条 公物属学生人为损坏的,由物业公司报学生处,由学院安排维修,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维修企业收取,涉及违纪的由系处理。 第七章 学院建设文明寝室活动 第一条 学院每学年开展建设文明寝室活动,由学生处与各系、宣传部、院团委、公寓自管委组织。本章规定为指导性,每学年的建设办法可做修订,各系的建设办法可自行制订。 第二条 文明寝室的标准: 1、寝室成员积极要求进步,注重道德修养,主动关心班级和寝室工作,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学习风气浓厚。 2、全室成员模范遵守院纪院规,无违纪现象发生。 3、寝室无安全事件发生,在院、系、班的安全检查中无违规现象。 4、执行寝室值日制度,室内经常保持整洁,在院、系、班的卫生检查中得分较高。 第三条 建设分阶段进行,每阶段4周,每阶段内容如下: 1、各班委会在班主任指导下,发动全班学习文明寝室条件并积极建设文明寝室,前2周评价出班级先进寝室、后进寝室各1个报系。 2、各系指导系公寓自管委对班级先进寝室、后进寝室跟踪检查1周,按约50%比例推选出系先进寝室、后进寝室报学生处。 3、学生处指导学院公寓自管委对系先进寝室、后进寝室的安全、卫生状况跟踪检查1周,按先进寝室的约50%比例推选出本阶段学院文明寝室,后进寝室检查分值达不到60%的为不达标寝室,并报学院审批。 4、各系要以推动辅导员进公寓、指导公寓自管委、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公寓文化活动等为载体,推动建设文明寝室活动富有成效地开展。 第四条 奖惩 1、每阶段的学院文明寝室由学院公布表彰,并按60元/间给予奖励,班级应对入住学生给予表扬并作为评价学生的依据之一。 2、对于不达标寝室的学生,班级应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进,无明显改进的应取消该寝室学生本学年的评奖评优资格。 3、学院每阶段对各系建设情况进行评分,并设3500元建设奖金,根据评分比例奖励给各系,奖金须用于建设文明寝室活动。 第八章 其它 第一条 各班级需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处分,其中无具体规定的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第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院以前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学生处解释。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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