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鸿昌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产900辆专用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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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鸿昌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产900辆专用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江苏鸿昌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年产900辆专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江苏鸿昌特种车辆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二一三年十月1. 项目概况1.1 项目建设地历史发展情况本项目建设地原来隶属于牡丹汽车有限公司,牡丹汽车有限公司于1979年建厂,属于张家港市国有集体企业,主要生产6米到12米旅游客车和城市公交车。因经营和管理不善,导致资不抵债,于2007年10月正式宣告全面停产,停产后主要生产设备全部报废出售,厂房一直维持闲置状态,因此厂区内现状没有污染源排放和环保等遗留问题。牡丹汽车有限公司于2007年全面停产,原有生产设备已全部报废出售,本项目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均为新建与原客车厂不存在任何依托关系,项目建设单位江苏鸿昌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只是在原牡丹厂的地块和空置厂房内投资新建本项目,所有工艺设备均为新增。牡丹汽车厂区配有完善的供水、排污、供电等基础设施,可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1.2 项目基本概况1.2.1 工程概况项目名称:江苏鸿昌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年产900辆专用车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鸿昌特种车辆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张家港临江绿色产业园科技创新园(张家港市乐余镇老204国道新四号桥)投资总额:总投资5000万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4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5%。职工人数:220人。1.2.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方案产品方案见表1.2-1,构筑物情况见表1.2-2,总图主要技术参数见表1.2-3:表1.2-1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序号产 品 名 称代 表 产 品单重年产量(t)数量(台)重量(t)1低温液体运输车27m3低温槽车(大于50 m3)1230072002沥青洒布车HCT5160GLQ沥青洒布车6.56003900合 计11100表1.2-2 本项目构筑物情况一览表序号建、构筑物名称建筑面积 m2备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1联合生产厂房28800291842检测中心177517753办公楼3923924辅 房2142145门卫1、28888合计3126931653表1.2-3 本项目总图主要技术参数序号项目名称 单位数据备注1厂区征地面积hm29.8720148.08亩厂区用地面积hm28.8382132.57亩2总建筑面积m2316533计容建筑面积m261844建筑单层高度超过8m,计算容积率时加倍计算4计算容积率0.7建筑面积,加倍计算的面积为301915建构筑物占地面积m2312696行政办公服务设施用地面积m21000占总用地面积1.1%<7%7建筑系数K135.38%建筑密度8露天堆场193909建筑系数K257.32%10厂区道路及广场m21500011绿地面积m21400012绿地率14.2%1.3 生产工艺流程本项目联合生产厂房内共布置5座生产车间,包括1座预留车间、1座沥青洒布车车间、1座碳钢备料车间、1座低温液体运输车总装车间、1座不锈钢备料车间。首先对沥青洒布车和低温液体运输车总体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进行介绍,后分车间分析各车间的工艺流程及产污点位。图1.3-1 沥青洒布车生产总体生产工艺流程图图1.3-2 低温液体运输车生产总体生产工艺流程图图1.3-3 碳钢备料车间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1.3-4不锈钢备料车间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1.3-2 低温液体运输车生产总体生产工艺流程图图1.3-5 沥青洒布车车间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1.3-6 低温液体运输车车间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1.3-7检测线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1.4 拟建项目的选址合理性与法规相符性1.4.1 选址合理性本项目位于张家港临江绿色产业园科技创新园,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对产业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园区产业定位的要求,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对项目建设的要求,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及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1.4.2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生产沥青洒布车及低温液体运输车,属于专用车生产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版)限制类“十一、机械”及淘汰类“十、机械”中限制及淘汰目录的范畴。本项目生产的低温液体运输车,其中LNG运输车产品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七、石油、天然气“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属于国家鼓励类投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第二类 限制类“十六、汽车”及第三类 淘汰类目录的范畴。汽车工业“十二五”规划提出“我国汽车工业要坚持开放和自主发展相结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展自主品牌产品,促进汽车产业迈向汽车工业强国”。2009年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明确“激励汽车生产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效益”和“鼓励汽车生产企业按照市场规律组成企业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扩大经营”。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2 拟建项目周边环境现状2.1 拟建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SO2、NO2、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一次)浓度或日均浓度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PM10在三个测点均出现超标现象,超标率为28.6%,主要原因为乐余镇区道路交通、施工开挖扬尘所致;北中心河三个断面(涨、落潮)各项指标均能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标准要求;厂界各监测点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4a类标准;项目所在地的表层土壤质量良好,土壤中重金属镍、锌、铅、铜均优于二级标准,土壤未受到重金属污染;地下水各测点监测因子中pH、溶解性总固体、磷酸盐、亚硝酸盐、铁、铜、铅、锌、镍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三个测点氨氮全部超标,D1高锰酸盐指数超标。超标现象主要与区域生活、农业发展状况有关,该区域原为农业用地,在农业生产中使用过大量的农药和有机肥料,导致区域地下水高锰酸盐指数及氨氮有超标。2.2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大气评价范围以项目建设地为中心,2.5km为半径的范围。(2)地表水评价范围北中心河,乐余污水处理厂排口上游500m至下游1km。(3)噪声评价范围厂区周界外200m范围内。(4)地下水评价范围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导则要求,本次地下水评价范围为周边20km2。(5)土壤评价范围项目厂界范围内。(6)环境风险评价范围距离风险源点不低于3km范围。3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 拟建项目污染源强分析3.1.1废水本项目建成后无生产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罐体清洗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SS,经厂内隔油沉淀池预处理之后,全部循环使用不排放,每年需补充80吨因自然蒸发损耗的水;调试用水不含污染成分,作为厂内绿化用水,不外排;喷漆房水帘机废液属于危险固废,需交有资质单位处置。3.1.2废气(1)有组织排放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工艺废气。工艺废气主要为各车间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抛丸房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喷漆房喷漆工、烘干工序产生的漆雾及含二甲苯等污染物的有机废气;检测线产生的汽车检测尾气等。(2)无组织排放废气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大部分被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少量的颗粒物通过车间屋顶的换气系统排放。喷漆房车辆喷漆完成后的车身移动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不易收集,通过车间换气系统进行无组织排放。车辆下线及检测时有少量汽车尾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绝大部分尾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剩余少量尾气通过车间屋顶换气系统进行无组织排放。3.1.3固废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三种:第一种为一般废物,包括各车间机加工产生的金属废料、抛丸室产生的废钢砂及废金属屑、各工段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第二种为有害废物,包括废焊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第三种为危险废物,包括废漆渣、废机油、废切削液、废钝化液、喷漆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吸附材料、废稀释溶剂、水帘机废液、隔油沉淀池产生污泥等。3.1.4噪声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切割机、钻孔机、焊机、风机、空压机以及检测线上发动机噪声等。3.2 环境敏感保护区环境保护敏感目标见表3.2-1:表3.2-1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方位与厂界最近距离(m)规模(人)环境质量大气环境永利村SE24065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永安村S24750雁行村NE10901125鼎盛村NE8901300常余村N1500865永乐村SW290745扶桑村SSE580900快乐村E6901025乐西村E1500780乐余村SE15201000庙港村SW924917蒋港村S 6401330乐丰村SW720960西港村W1540845元兴村NW14901450定丰村SW16401000民港村NW20301234常乐村E2080800东港村S1940500扶海村SE13001485生建村SW2060600东庆村S19301200乐余高中E900600乐余中心小学ESE2116960乐余中心幼儿园ESE2217200老元兴小学NW1988420崇实初级中学SE2343750乐余镇镇区ESE14306300声环境厂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4a类标准永安村S2475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表水环境三干河NW35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北中心河NE700m四干河SE2250m地下水区域内可供利用的地下水资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3.3 评价标准3.3.1 环境质量标准(1)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乐余污水处理厂纳污水体北中心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具体见表3.3-1。表3.3-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值无量纲)项目pHCODSS氨氮总磷石油类类6930601.50.30.5项目高锰酸盐指数LAS铅锌镍类10690.052.00.02*注:SS参照执行水利部试行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镍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中相应标准。、地下水: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具体见表3.3-2。表3.3-2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pH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钾指数磷酸盐亚硝酸盐氨氮铁铜铅镍锌类6.58.510003.00.020.20.31.00.050.051.0(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甲苯采用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的有害物质最大允许浓度;苯、二甲苯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为环境质量评价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值;醋酸丁酯参照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标准。具体见表3.3-3。表3.3-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标准出处SO21小时平均0.5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GB30952012)日平均0.15NO21小时平均0.20日平均0.08PM10日平均0.15苯一次值2.4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日平均0.80二甲苯一次值0.30日平均0.2前苏联标准甲苯一次值0.6日平均0.6非甲烷总烃一次值2.0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解日平均2.0醋酸丁酯一次值0.1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日平均0.1甲基戊基酮一次值0.45见注1注1:甲基戊基酮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以下公式(大气环境标准工作手册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编,1996年第一版,推荐公式)计算环境质量标准(二级)一次值:lnCm=0.470lnC生3.695(有机化合物) 其中:Cm环境质量标准(二级)一次值,mg/m3; C生生产车间容许浓度限值,mg/m3;具体值见表1.7-2。甲基戊基酮生产车间容许浓度限值(前苏联标准)为465 mg/m3(3)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位于张家港临江绿色产业园科技创新园工业用地范围内,紧邻204国道厂界噪声现状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的4a类标准,其它厂界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的3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3.3-4。表3.3-4 声环境质量标准(等效声级:dB(A))类 别昼 间夜 间365554a7055(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具体见表3.3-5。表3.3-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mg/kg)项目pH铜铅镍锌一级自然背景353540100二级<6.550250402006.5-7.510030050250>7.510035060300三级>6.54005002005003.3.2 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乐余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具体指标见表3.3-6;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2城镇污水处理厂I类标准,具体指标见表3.3-6。表3.3-6 废水污染物接管和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接管标准mg/L尾水排放标准mg/LpH6-96-9COD50050BOD530010SS40010氨氮355(8)TP8.00.5石油类201*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有关标准值见表3.3-7。表3.3-7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烟(粉)尘(颗粒物)120153.5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甲苯70151.01.2非甲烷总烃12015104.0乙酸丁酯/150.6/见注2甲基戊基酮/152.7/油烟排放浓度限值2.0mg/m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注2: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污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国家环境保护局19910831批准)制定本项目醋酸丁酯、甲基戊基酮的排放标准。标准计算方法如下:单一排气筒允许排放率: 式中: 排气筒允许排放率,kg/h;标准浓度限值,mg/Nm3; 排放系数;地区性经济技术系数,取值为0.51.5; 对于15米高排气筒,式中Cm取值见表2.2.1中所示,R取值为6,Ke取值为1.0,所以计算各自的Q值如表2.2-2所示。(3)噪声排放标准紧邻204国道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它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详见表3.3-8。表3.3-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等效声级:dB(A))类 别昼 间夜 间3655547055施工期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噪声限值见表3.3-9。表3.3-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3.4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预测(1)大气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采用估算模式SCREEN3。预测结果:项目各点源、面源污染物的占标率均小于1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应以喷漆房车间为边界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以焊接工序车间边界和检测线车间边界外各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今后也不得新建敏感保护目标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从大气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2)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建成后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600吨,经化粪池简单预处理之后排入乐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所在地区属于乐余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在乐余污水处理厂的剩余污水接管容量内,且乐余污水处理厂已将本项目纳入接管计划。地表水环境影响引用张家港市市域生活污水处理扩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经模型计算,考虑现状水质条件,在河道受纳水体已建排放口废水排放影响的基础上,分析该项目废水排放后,论证水域范围内拟设乐余排放口下游1.5km断面CODcr浓度达到最大,为37 mg/L,NH3-N及TP浓度也相应达到最大,分别为1.16mg/L及0.175mg/L,北中心河上拟建的乐余生活污水处理的排放口处除NH3-N、TN及TP浓度部分未达到IV类水体要求外,其他断面及各断面CODcr浓度均满足该河道IV类水功能区要求。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排放的水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从大气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3)声环境影响项目的各噪声设备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经预测,项目建成后,厂界均能达标排放,与本底值叠加后,基本上能维持现状,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本项目各种固废采取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后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建成后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600吨,经化粪池简单预处理之后排入乐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投运后,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在污水产生及输送过程中,因跑、冒、滴、漏等环节而发生渗入地下的污水量很小。在固废堆场、油品库和漆料仓库等所在区域设置不渗漏的地基并设置围堰(混凝土),以确保任何物质的冒溢能被回收,并配有收集沟和泵,从而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的地下水质影响较小。3.5 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3.5.1 废气焊接烟尘主要为锰、锌和铁的氧化物,产生浓度和产生量较小,可由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机组净化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依据类比同类项目的相关资料,采用上述处理方法后,此类废气中焊接烟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相应要求。抛丸房喷砂打磨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可利用一套处理能力为20000 m3/h的布袋式除尘的处理设施,除尘效率约为95%,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房油漆废气经过水帘喷淋+活性炭过滤系统吸附处理后,经屋顶1根15米混凝土烟囱排放,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可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性能检测线产生的少量汽车尾气,汽车本身自带尾气净化系统,通过地沟排风,再由机械通风系统,经 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相关环保要求。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经排烟管道集中向高空排放,采用国内最先进的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85,排放的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各项废气处理措施可行,可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标。3.5.2 废水本项目建成后无生产废水排放。罐体清洗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SS,经厂内隔油沉淀池预处理之后,全部循环使用不排放,每年需补充80吨因自然蒸发损耗的水;调试用水不含污染成分,作为厂内绿化用水,不外排;喷漆房水帘机废液属于危险固废,需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600吨,经化粪池简单预处理之后排入乐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3.5.3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切割机、钻孔机、焊机、抛丸房和喷漆房风机、空压机、检测线发动机噪声等。通过厂房隔声、绿化,对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减振等措施后,可有效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相应标准要求。3.5.4 固废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三种:第一种为一般废物,包括各车间机加工产生的金属废料、抛丸室产生的废钢砂及废金属屑、各工段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第二种为有害废物,包括废焊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第三种为危险废物,包括废漆渣、废机油、废切削液、废钝化液、喷漆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吸附材料、废稀释溶剂、水帘机废液、隔油沉淀池产生污泥等。所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固废处置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其他一般的废金属料、废钢砂、废金属屑及包装废料均可以外卖处置;废焊材、布袋除尘灰返回供应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以上几种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上述措施处理处置和利用后,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造成二次污染。3.6 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本项目的风险事故主要为物料发生泄漏,遇明火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环境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只要认真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严格管理,将能有效地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则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在此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是可以接受的。3.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采取较完善可靠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可使排入环境的污染物最大程度的降低,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项目噪声治理主要是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产生噪声的厂房采用隔声降噪材料和厂界绿化带降噪,可明显减少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并且改善了工作环境;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本项目产生的“三废”在采取合理的治理措施后,可明显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由此可见,本项目环保投资具有较好的环境经济效益。3.8 拟才去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3.8.1 环境管理机构项目建成后,应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12名,负责厂区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3.8.2 监测计划污染源监测生产运行期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3.8-1。表3.8-1 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类别监测位置测点数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废水厂区总排口1pH、COD、SS、氨氮、总磷每季度监测一个生产周期(4次每周期)废气抛丸废气1粉尘每半年监测1个生产周期(3次每周期)油漆废气1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醋酸丁酯噪声厂界噪声4厂界声环境每半年1次环境质量监测大气环境:在项目所在地下风向和上风向各布设一个大气环境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为PM10、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每年监测一次。无组织排放监测,在主导风向的厂界外设置4个点,监测因子为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醋酸丁酯,每季度监测一次。上述污染源监测及环境质量监测若企业不具备监测条件,可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以报表形式上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3.8.3 环保制度(1)报告制度要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等情况。企业排污发生重大变化、污染治理设施改变或企业改、拟建等都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改、拟建项目,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苏环委981号文)要求,报请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审批。(2)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监控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长期、稳定、有效地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废水处理和废气处理设备,不得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必须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到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的范畴,落实责任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运行经费、设备的备品备件和其他原辅材料。同时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正确的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帐。(3)奖惩制度各级管理人员都应树立保护环境的思想,企业也应设置环境保护奖惩条例。对爱护废水处理和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治理设施、节省原料、改善生产车间的工作环境者实行奖励;对于环保观念淡薄,不按环保要求管理,造成环保设施损坏、环境污染及原材料浪费者一律予以重罚。4 公众参与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本次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包括:(1)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公共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2)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评价单位于2013年8月6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进行了首次公示,图 4.1是网上公示及其内容截图,详见网址图4.1 第一次公示截图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的厂址符合规划要求,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社会效益良好、经济效益明显。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在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得到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6 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江苏鸿昌特种车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丁总联系方式:0512-58525625;E-mail:djb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兆丰双丰路开发区5号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 系 人:鲍工联系方式:025-86558281;E-mail:flora5276联系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2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