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二氯三氟甲基吡啶技术改造可行性论述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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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二氯三氟甲基吡啶技术改造可行性论述环评报告.doc
20 可行性论证20.1规划符合性分析20.1.1符合产业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拟建项目不属于 “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 属于国家允许建设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建设可行。20.1.2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成武县总体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精细化工,位于现有厂区内,现有厂区位于成武化工园区,本项目符合园区准入条件,符合成武化工园区规划要求。(2)与南水北调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废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59-2006)详解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大部分废水作为中水回用作为园区绿化、道路冲刷和部分工业水的补充水,其余沿排水管线外排。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与相关的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定位,因此,拟建项目从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的角度讲是合理。(3)与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菏办发201347号“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车间废气的收集应大于90%,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车,必须同步配套回收/净化装置。”生产车间氯气、氟化氢采取密闭输送,不凝气和安全阀排放都通过管道汇总,经冷冻水二次冷凝回收后回用。储罐废气采取碱液或者水喷淋吸收,建设无组织排放。“明确新建项目”绿色屏障”建设要求,将新建项目与环境敏感区之间建设乔木、灌木和绿色植被等绿化带的措施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和环评审批要求,利用绿色屏障提高防风抑尘和大气污染物净化能力,确保环境敏感区基本环境质量”根据上述要求,本项目在厂区靠近毕石门、胡堂村的厂界内,种植乔木、灌木和绿色植被等绿化带,已避免对毕石门、胡堂村造成影响。20.2 厂址选择可行性分析20.2.1与园区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成武化工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菏环审201278号取得了菏泽市环保局审查,拟建项目与该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20.2-1。表20.2-1 与成武化工园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序号审查意见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1园区用水由成武县自来水厂集中供给,各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采地下水本项目用水由化工园区自来水管网供给。符合2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园区废水采取分散及集中相结合处理的方式,各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需能达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以及鲁质监标发201135号修订单中一般保护区标准要求。所有进污水处理厂废水须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企业外排污水中的一类污染物须在车间排污口达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DB37/599-2006)以及鲁质监标发201135号修订单中一般保护区标准要求。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符合3园区内企业不得自建燃煤(油)锅炉现园区不具备集中供热能力,本项目依托企业现有10t/h燃煤锅炉,不新建锅炉。2016年底将拆除-4园区内企业应加强对废气尤其是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收集与处理,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排放,配备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对物料储罐呼吸气、生产设施生产尾气均进行了收集回收处理符合5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处处置、处理,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危险废物助理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分类处置,危废委托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处置符合由上表可以看出:由于园区不具备集中供热能力,因此供汽依托现有10t/h燃煤锅炉。其它均符合菏环审201278号关于成武化工园区环境相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关要求。根据成武化工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园区准入的控制建议,本项目属于“以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产业为原料的项目”,属于优先进入行业,符合园区的准入条件,园区入园项目控制建议具体见表20.2-2。表20.2-2 园区入区行业控制建议一览表优先进入行业1天然气加工2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3药品分装及复配、化学品混合、分装等4以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产业为原料的项目5符合“循环经济”理念,有助于形成项目区内部循环经济产业链的项目禁止进入行业1造纸2印染3电镀4铅蓄电池等涉及“重金属”类项目5粮食及饲料等食品加工类项目6黑色金属类项目、有色金属冶炼7含强致癌物质类项目的生产,如苯胺、硝基苯、苯酚等;剧毒类化学品项目的生产,如氰化物、光气等;涉及恶臭物质类项目,如甲硫醇、甲硫醇钠等8工业固废或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且不能有效综合利用或进行安全处理的项目;万元工业产值耗水量大,且无法通过园区内总量平衡解决的项目限制进入行业1农药制造2基本化学原料制造3医药、化学、石化类之外的对外界环境要求严格、容易被污染类的项目,如养殖业等 拟建项目为化工行业,符合“基本条件”,不属于“禁止行业”、“限制行业”,属于“允许行业”,符合准入条件。20.2.2与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办发200868号符合性分析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山东省人民政府制定了该文件。由于拟建项目生产中涉及危险化学品,因此将拟建项目建设与鲁政办发200868号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20.2-3。表20.2-3 拟建项目与鲁政办发200868号文符合性分析序号鲁政办发200868号相关规定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2009年10月底前,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对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投资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现有化工企业要有计划地逐步迁入化工园区。拟建项目位于成武化工园区内符合2强力推进危险工艺生产装置安装安全自动控制或安全连锁报警装置。要把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安全自动控制,纳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工艺复杂的大型联合装置,除安装安全自动控制系统外,还应安装安全联锁和紧急停车系统;工艺简单的单一装置,在完善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超限、联锁报警装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装置、配齐安全阀、防爆膜等紧急泄压装置外,还应安装紧急停车系统。本项目氯化、氟化危险工艺,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按照相关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和生产现场无人操作符合3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项目不设计光气符合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要加强建设项目特别是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采用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确保建设项目工艺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安评报告已经通过符合5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项目采用相关规定的自动控制系统及报警系统符合由上表可以看出,拟建项目从选址、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及相关安全设计等方面基本满足68号文要求。由以上分析可见,拟建项目的厂址是可行的。20.2.3从周边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分析拟建项目周围1km范围内村庄有NNE100m胡堂村(距最近装置区330.35m)、E300m毕石门(距最近装置区550m)、ENE600m南刘村(距最近装置区700m)、N800m任营。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该范围内无村庄,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20.2.4符合用地性质要求拟建项目位于成武化工园内,为建设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20.3 从环境相容性分析20.3.1满足地方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拟建项目污染物经采取相关措施后,排放情况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建设满足成武县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0.3.2从对周围环境影响分析1、地表水拟建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详解标准要求后,由管道排入成武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东鱼河,最终汇入南四湖。通过采取严格控制措施,拟建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2、地下水为防止厂区周边地下水污染,拟建项目拟对厂区内地表进行硬化和必要的防渗处理,并对前15分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事故时废水排入事故水池,在采取严格控制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影响较小。3、环境空气从厂界浓度预测表明:经预测拟建项目对厂界氯气、氟化氢等贡献值较小,其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标准要求。4、声环境拟建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后,经预测,除北厂界,其它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的要求,北厂界噪声超标主要是因为靠近公路,交通噪声引起的。5、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企业处置,均得到有效处置。固体废物均进行了综合利用以及采取安全的处理措施,不在工业场地内长期贮存。因此,拟建工程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20.4 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项目建设满足省局131号文的要求拟建项目对于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符合性详见表20.4-1。表20.4-1 拟建项目是否在的“禁批”和“限批”范围内类型条件拟建项目概况是否企业限批污染物减排指标未完成现有工程已经通过验收是 否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是 否已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是 否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的是 否局部禁批或限批是否属于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是否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拟建项目建在成武化工园区内,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是 否是否属于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拟建项目建在成武化工园区内是 否是否处于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是否属于有污染的新上项目拟建项目建在成武化工园区内是否是否是否处于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是否有污水排放项目厂址位于南水北调汇水河流,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是 否是 否是否属于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企业、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现有工程已经通过验收是 否是否处在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是否有污水排放拟建项目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是 否是否区域限批是否建在连续2年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是 否是否建在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市、区)是 否是否建在2008年上半年仍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区)是 否是否建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污水处理率达不到60%的县(市、区)是 否是否建在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是 否拟建项目厂址位于成武化工园区内,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不是处于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km之内,不是处在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限批流域和区域内,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鲁环发2007131号” 文要求。2、项目建设满足鲁环函2012263号文的要求拟建项目对于鲁环函2012263号文的符合性详见表20.4-2。表20.4-2 拟建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分析类型条件项目概况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见表20.4-1符合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拟建项目建在成武化工园现有厂区内符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根据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及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建设项目环评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工作。拟建项目按要求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符合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拟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符合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正在申请总量确认符合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拟建项目厂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范围之内符合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项目位于成武化工园区内符合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初步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符合企业从严审批-符合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拟建项目属于15km外有污水排放的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初步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为了减少环境污染,菏泽市实行了“十个一工程”符合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可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拟建项目位于南水北调汇水区域,不涉及重金属符合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初步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符合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综上分析,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要求。3、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符合性分析表20.4-3 与环发201277号符合性分析表序号环发201277号相关规定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建设单位及其所属企业是环境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应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并不断完善。环评单位要加强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论负责符合2石化化工建设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成武化工园区已开展环评工作,本项目符合规划及环评要求符合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是相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针对导则要求,评价对可能的环境风险进行了简要分析,提出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符合4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环境风险识别应包括生产设施和危险物质的识别,有毒有害物质扩散途径的识别(如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等)以及可能受影响的环境保护目标识别本次评价针对该项要求进行了相应的风险识别符合5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环境风险预测设定的最大可信事故应包括项目施工、营运等过程中生产设施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物质发生泄漏等事故,并充分考虑伴生/次生的危险物质等,从大气、地表水、海洋、地下水、土壤等环境方面考虑并预测评价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本项目为化工生产,设计氯化、氟化,根据本项目安评报告,均设置自动控制系统,报告中考虑了伴生/次生的危险物质等符合6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结合风险预测结论,有针对性地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对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充分论证风险评价章节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符合7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应按照现行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要求,对现有工程的环境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价,针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提出相应的补救或完善措施,并纳入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验收内容。已按要求执行符合8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相关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项目信息公示等内容中应包含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相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公众参与已进行了相关内容的公示,并听取了广泛的意见符合9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应作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结论的主要内容之一符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备案和实施等,应按我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安评报告已经通过符合5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应按照或参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等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项目按照要求设置完善的事故水收集及倒排系统符合6企业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建设和完善项目所在园区(港区、资源开采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环境应急保障体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园区(港区、资源开采区)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企业将按要求与园区、周边企业形成了联动,构建了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符合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要求。4、项目建设满足环发201298号文的要求拟建项目对于环发201298号文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符合性详见表20.4-4。表20.4-4 拟建项目与环发201298号文相关规定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环发201298号相关规定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对照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核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设置了环境风险评价专章、风险评价内容是否完善,审批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的相关要求是否完善设有风险评价专章,提出了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符合2规划调整控制、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项目依托的公用环保设施或工程等工作,是否已安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承诺按期进行等项目符合规划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村庄,依托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深度处理符合3各级环保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应当在当地报纸、网站和相关基层组织信息公告栏中,想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环评报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在当地网站上和村庄进行了张贴公示,并发放了问卷调查表符合4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结合风险预测结论,有针对性地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对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充分论证风险评价章节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符合5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应按照现行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要求,对现有工程的环境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价,针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提出相应的补救或完善措施,并纳入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验收内容。已按要求执行符合6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相关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项目信息公示等内容中应包含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相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公众参与已进行了相关内容的公示,并听取了广泛的意见符合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应作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结论的主要内容之一符合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备案和实施等,应按我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安评报告已经通过符合9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应按照或参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等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项目按照要求设置完善的事故水收集及倒排系统符合10企业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建设和完善项目所在园区(港区、资源开采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环境应急保障体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园区(港区、资源开采区)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企业将按要求与园区、周边企业形成了联动,构建了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5、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要求表20.4-5 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序号规划要求拟建项目特点符合性1核心控制区内禁止新建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项目,已建项目应逐步搬迁;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标准中核心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重点控制区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必须满足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通过标准实施,促使企业开展污染治理,达到相应阶段标准要求,引导城市建成区内及主要人口密集区周边石化、钢铁、火电、水泥、危险废物经营处置等重污染企业搬迁,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拟建项目位于成武化工园区内,不属于核心、重点控制区,不属于石化、钢铁、火电、水泥、危险废物经营处置等重污染企业符合2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和环境容量定项目,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拟建项目已进行总量确认,不影响当地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符合3推进有机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升有机化工、医药化工、塑料制品企业装备水平,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原料、中间产品与成品应密闭储存,对于实际蒸汽压大于2.8千帕、容积大于100立方的有机液体储罐,采用高效密封方式的浮顶罐或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进行净化处理。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需进行净化处理。对各储罐呼吸气和产车间生产的有机尾气均安装密闭的收集设施,并进行回收处理,有机废气回收效率达90%符合4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各项有关扬尘污染控制的规定严格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符合由上表可看出:拟建项目符合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由以上分析可见,拟建项目符合各审批原则的要求。20.5 综述由以上分析可见,拟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从交通、城市发展规划、公共设施配套等方面均是合理的,区位优势明显,项目的建设也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也表明,拟建项目的建设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各种角度综合考虑拟建项目建设条件,拟建项目建设从环境角度讲总体上是可行的,选址是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