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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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目 录1总则31.1任务来源31.2区域环境功能属性31.3评价标准41.4评价因子51.5评价等级51.6评价范围61.7评价时段71.8评价重点71.9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72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82.1项目概况82.2工程分析11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43.1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43.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43.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43.4周边污染源调查14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4.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154.2水环境影响评价154.3声环境影响评价154.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65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175.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75.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75.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75.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86环境风险评价187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197.1清洁生产197.2循环经济198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19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010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2010.1环境管理2010.2环境监测2010.3竣工环保验收建议2111公众参与2111.1公众调查方式、对象与结论2111.2对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2112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与建议2212.1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符合性分析2212.2项目选址和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2213评价结论与建议231 总则1.1 任务来源深圳瑞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960万元人民币,租赁深圳市坪山新区兰竹路12号健马科技园3号厂房的一至三层(建筑面积共5000m2),拟新建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1条,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300万只。项目已于2012年10月24日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012第80602589号),并于2012年12月6日取得房屋租赁凭证(坪SK000013)。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现有工业区厂房,无土建工程。目前项目生产设备已基本安装完毕,处于设备调试阶段。受深圳瑞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天津大学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在现场实地踏勘与调查的基础上,通过整理分析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2 区域环境功能属性根据深圳市相关环境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属性见表1-1。表1-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序号环境功能区名称评价区域所属类别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坪山河流域,类水3地下水环境功能区东江深圳储备区,类水4饮用水源保护区否5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3类标准适用区6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否7基本农田保护区否8自然保护区否9风景名胜保护区否10文物保护单位否11市政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上洋污水处理厂1.3 评价标准1.3.1 环境质量标准1.3.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1、常规污染物标准图例:根据关于调整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深府200898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2、特征污染物标准:TVOC参照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的标准。1.3.1.2 水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依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粤环2011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管理方案的通知)(粤环200826号),坪山河上洋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类,阶段达标计划如下:2010年NH3-N4.8mg/L,其余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2015年NH3-N达到类,其余达到类;2018年NH3-N达到类,其余达到类;2020年全面达到类。现阶段应执行至2015年标准。2、地下水根据广东省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功能属于类功能区,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1.3.1.3 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1.3.2.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参照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品(二次征求意见稿)。1.3.2.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位于上洋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项目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项目所在园区现状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市政雨水管收集,汇入南侧的坪山河;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污水汇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1.3.2.3 噪声控制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1.3.2.4 固体废弃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对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置。1.4 评价因子根据环境影响识别,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因子见表1-2。表1-2、评价因子筛选结果阶段环境类别评价因子运营期地表水环境COD、BOD5、NH3-N大气环境SO2、NO2、PM2.5、PM10、TVOC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Leq固体废物工业固废、生活垃圾1.5 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评价等级划分原则,结合本项目周围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评价的评价等级见下表1-3。表1-3、本项目评价等级划分表评价内容工作等级确定依据建设项目情况大气环境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Pmax=0.03%,小于10%水环境地表水三级1000m³/d,200m³/d,水质简单,地面水质要求为类污水量4.593m³/d,水质简单,地面水质控制目标为类地下水三级本项目属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为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指标。本项目不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且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声环境三级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3、4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不含3dB(A)),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地区风险评价二级非重大危险源评价等级为二级非重大危险源生态环境简易分析无施工期,运营期无生态环境影响租用现有的工业厂房1.6 评价范围根据本项目评价等级及可能影响的范围,确定本项目的评价范围为: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区域范围。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位于坪山河流域,选取坪山河流域断面水质进行评价。并对项目污水量和水污染源强进行核算,对污水接入上洋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3、声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区周边外延200m的区域。4、风险评价:评价范围为以项目选址为中心,半径3km以内的圆形区域。1.7 评价时段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健马科技园工业厂房,设备已基本安装完毕,无施工期环境影响。故本项目的评价时段确定为运营期。1.8 评价重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9 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坪山新区健马科技园内,周边皆为工业区。周边的主要环境敏感点为附近工业区内的员工宿舍和位于本栋厂房5层的车博士驾校办公室。环境敏感点见表1-4。表1-4、项目周边环境敏感及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敏感点名称方位距离(m)规模性质保护目标大气环境健马科技园内宿舍北20约500人员工宿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格兰达工业园宿舍西北220约600人员工宿舍福兴达工业园宿舍西南15约1000人员工宿舍车博士办公室本栋5楼5约10人办公声环境健马科技园宿舍北20约500人员工宿舍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福兴达工业园宿舍西南15约1000人员工宿舍车博士办公室本栋5楼5约10人办公水环境坪山河南1500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2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基本情况表2-1、本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线项目建设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竹路12号健马科技园3号厂房一至三层建设单位深圳瑞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资金96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鄢艳娟行业代码C3940电池制造经营行业锂离子电池的生产及销售建设性质新建生产规模年生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300万只员工人数100人工作制度300天/年,1班/天,8小时/班土建规模无(租用现有健马科技园工业厂房)厂房面积租赁建筑面积共5000m2拟投产日期2013年3月本项目所选厂址的主要参数见表2-2。表2-2、项目厂址主要参数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1厂房占地面积m216862租赁建筑面积m250003租赁层数层13(共5层)4厂房总建筑高度(5层)m232.1.2 总图布置本项目租赁现有的健马科技园3号厂房的一至三层,各层具体布置如下:一层:去离子水制备间、正负极搅拌车间、正负极涂布车间(含烘烤间)、正负极制片车间;二层:冲模车间、装配车间、烘烤车间、注液车间、活化车间、热冷压车间、分容车间、包装车间、老化测试车间;三层:小型模具加工车间、测试房、样品室、原料仓、化学品仓、成品仓、展示间、办公区。2.1.3 产品方案本项目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生产,项目的产品及年产量见下表2-3。表2-3、项目产品及年产量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1聚合物锂离子电池300万只2.1.4 主要原辅材料表2-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年用量物料形态贮存方式一次最大贮存量储存位置1N-甲基吡咯烷酮(正极)(NMP)10t无色液体密闭容器(桶装)贮藏、阴凉、干燥1t化学品仓2钴酸锂(正极)(LCQ)30t黑色粉末密闭容器(桶装)贮藏、阴凉、干燥2t化学品仓3羟甲基纤维素钠盐(负极)(CMC)0.5t白色粉末袋装,阴凉、通风并远离火种、热源0.1t化学品仓4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负极)(SBR)0.5t白色乳胶桶装,阴凉、通风并远离火种、热源0.1t化学品仓5聚偏氟乙烯(正极)(PVDF)0.8t白色粉末密闭容器(桶装)贮藏、阴凉、干燥0.1t化学品仓6铜箔8t固态常温1t原材料仓7铝箔5t固态铝木箱装,常温1t原材料仓8隔膜20万m2固态PP/PE纸箱装,常温2万m2原材料仓9石墨(负极)13t黑色粉末袋装,阴凉、通风并远离火种、热源1t原材料仓10铝塑膜5万m2固态铝塑料复合纸箱装,常温0.5万m2原材料仓11去离子水60t液态桶装,常温现制去离子水制备间12电解液(主要成分:LiPF6、EC、EMC)50t无色液体桶装,阴凉、通风并远离火种、热源2t化学品仓13镍带极耳1t固态常温密封0.2t原材料仓2.1.5 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见表2-5。表2-5、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1半自动搅拌机XFZH-200L2台2自动涂布机GF-TC600-182台3自动辊压机GF-ZJ600X6002台4自动分条机GF-FT6502台5自动制片机GF-ZP130-303台6自动卷绕机JYDL-75-1503台7全自动冲模机HT-CKA-280-A00118半自动包膜机XP-048-18019半自动一次封装机HT-DCZ-150-A001210半自动真空烤箱SBVO-3M1011全自动注液机ZYRB1200D-Z112半自动热压机卷盘式213化成柜512点10台14分容机512点8台15超声波焊机2台16纯水机组/1台17除湿机组30%1套18除湿机组2%1套19二次封边机300mm封头5台20顶侧封机200mm封头5台21小型模具加工设备铣床、冲床等4台2.1.6 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2.1.6.1 给水系统水源取自市政给水管网,经水表计量后,在健马科技园内形成环状管网供水。2.1.6.2 排水系统厂区内实现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市政雨水管网收集,汇入坪山河;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上洋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2.1.6.3 去离子水制备系统本项目生产的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需使用去离子水作为溶剂,项目设有去离子水机组一台,位于厂房一层。2.1.6.4 供电系统采用市供电,设置1台1250KW容量的变压器,本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2.1.6.5 供热系统生产用热量全部使用电能。本项目不设锅炉等供热设备。2.1.6.6 空压系统生产用热量全部使用电能。本项目不设锅炉等供热设备。2.1.6.7 环保系统本项目锂离子电池极片制备过程中产生的NMP废气,项目设置NMP回收净化装置,回收率95%,回收装置放置在厂房一层南侧,收集的废气经过处理后导至厂房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25m。2.1.7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100人,部分住在园区宿舍内,采用配餐制。生产制度为300天/年,1班/天,8小时/班。其中涂布车间为6小时/天。2.1.8 进度安排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现有健马科技园工业厂房,无土建工程。目前设备已基本安装完毕,处于设备调试阶段,待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计划于2013年3月正式投产。2.2 工程分析2.2.1 生产工艺简述本项目生产的锂离子电池是将正、负极活性物质及粘结剂导电剂与溶剂用搅拌机高速搅拌制成一定粘度的混合液体;将正负极液体均匀涂覆在各自的集流体上,经过烘干、滚压裁切制成单个正负极片;将极片及隔膜经卷绕机卷成卷芯;再将卷芯装进钢壳,经滚槽,烘干,注液后制成电芯;最后经过化成检测设备,将产品分级,包装后,完成整个工艺制作。2.2.2 产污环节分析2.2.2.1 废气1、正极/负极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本项目粉状正/负极原材料在投料时会有少量粉状正极原材料逸散。投料口同时配有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配料过程中均在密闭的配料桶中进行,无粉尘逸散。2、正极涂布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产生在正极片涂布烘干过程中NMP溶剂挥发出来的有机废气。2.2.2.2 废水1、负极配料桶清洗废水配料设备清洗废水主要为负极配料桶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水;正极配料桶使用干抹布擦净,不使用水清洗。N-甲基吡咯烷酮(NMP)溶剂回收装置冷凝用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即可。2、去离子水制备产生的尾水树脂每年冲洗一次,会产生50L酸碱废液,此废液单独收集,交由有资质部门。去离子水制备过程中,反渗透冲洗产生的浓水,该部分废水产生量较少,含Ca2+、Mg2+浓度较高。3、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液离子交换树脂每年冲洗一次,会产生50L含酸碱废液,此废液单独收集,交由有资质部门。2.2.2.3 噪声本项目生产噪声主要来自部分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搅拌机、涂布机、封口机、空压机,以及制氮机、真空泵、风机、冷凝塔(NMP溶剂回收装置配套设备)等。2.2.2.4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配料工序产生的化学品包装物(S1),如NMP空桶、配料桶擦拭抹布等;涂布工序产生的铝箔边角料(S2)、铜箔边角料(S3);裁片工序产生的正、负极片边角料(S4);贴高温绝缘胶纸产生的边角料(S5);卷绕工序产生的隔膜纸边角料(S6);注液工序产生的废电解液桶(S7);检测工序产生的不合格电池(S8);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弃纸箱、胶带等外包装材料(S9);喷码工序产生的少量废弃喷码油墨及其包装材料(S10);去离子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S11)和废树脂(S12)。2.2.3 污染物排放汇总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见表2-6。表2-6、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种类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削减量(t/a)治理措施排放量(t/a)排放去向废气投料粉尘粉尘小量密闭车间少量集气罩+除尘器工艺废气TVOC0.980.93NMP回收装置0.05高空排放废水生活污水1350厂区化粪池1350上洋污水处理厂去离子水浓水27.9清净下水,直排27.9市政雨水管网离子树脂再生废液0.05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0委外处理固废生活垃圾30环卫部门拉运处理60市政垃圾填埋场一般工业固废3.323交工业回收单位3.323交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固态约2.28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约2.2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液态0.980.98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3.1 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1.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坪山河全河段水质指标中氨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限值的2.48倍,总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指标超过该标准中的类水质标准的5.42倍、2.98倍、0.12倍、10倍,其他各项水质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要求。从河流水环境的总体现状看,坪山河全河段总体水质现状有所改善。3.1.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内地下水中除氨氮和pH值指标的标准类别为类标准外,其余氟化物、铅、砷、铜、汞各项指标的标准类别为I类标准类标准。由此可见,评价场地内地下水水质较好,地下水主要受氨氮指标影响。3.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各项常规监测因子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TVOC监测值能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标准要求。3.3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3.4 周边污染源调查根据现状调查,本项目工业园内入驻企业主要为电子产品加工制造,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焊接废气、酸雾、碱性气体、有机废气等、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酸碱等。本评价对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结果及评价详见4.4章节,根据监测结果可知,主要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区域环境良好。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根据预测结果,在正常工况下(即项目NMP废气经废气回收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TVOC)污染物的贡献值没有出现超标现象。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正常工况下,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TVOC)污染物在所预测的代表性气象条件下,到达周边环境敏感点的浓度均低于相应标准值,项目对区域环境和敏感点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4.2 水环境影响评价4.2.1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根据项目水污染物源强分析,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50t/a。去离子水装置浓水27.9t/a,离子树脂再生废液0.05t/a。离子树脂再生废液采取分类收集(采用塑胶桶/罐收集)后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委外处理(0.05t/a),不外排。去离子水制备装置产生的浓水属清净下水,可以直排。本项目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污水汇合,排入市政排水管道,最终流入上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污水不直接进入附近水体,对附近水体的影响不大。4.2.2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本项目所在地区不在地下水环境敏感区域内,运营期的生产废水如设备清洗、地面冲洗等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委外处理,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且水质简单,可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上洋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属于对地下水产生环境影响的典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不产生影响。4.3 声环境影响评价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在所有设备开启的状态下,生产噪声到达厂界南厂界超标0.7dB(A),北厂界超标0.3dB(A)。东西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昼间标准,项目夜间不从事生产活动,无夜间噪声影响。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内,主要敏感点位北侧的健马科技园宿舍和西南侧的福兴达工业园宿舍,本项目对这两个敏感点的预测值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4.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4.4.1 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t/a,项目拟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在此前提下,则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4.4.2 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废物约3.323t/a,主要包括铝箔边角料、铜箔边角料、隔膜纸边角料等。项目拟对该类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委托具有相关回收利用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同时,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固体废物设有暂存收集装置,均就近设在相应车间内,无露天堆放,在此前提下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4.4.3 危险废物本项目的固态危险废物产生量约2.28t/a,液态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98t/a。主要来自极片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正、负极片(属于编号HW49其他废物类)等。这些废物具有较大的毒性和危险性,如不妥善处理,混入生活垃圾等一般性固体废物,随垃圾渗滤液的排出而进入环境,将造成水体、土壤环境潜在、长期的影响。因此,必须加强本项目的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其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故本项目拟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理协议,上述废物拟交由该处理单位进行专业处理处置。5 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5.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人工投料,投料口设有集气罩和除尘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回收的原料应回用于生产。此外,可以考虑选用先进设备,配料装置选用全自动装置代替人工投料,避免粉尘的产生。本项目拟对正极涂布工序中产生的NMP气体采用回收设备进行回收处理。NMP气体经过风冷换热器、循环水换热器、冷水换热器冷凝回收处理后高空排放,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装置技术说明,其回收效率能够达到95%以上。5.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避免对地下水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外购塑胶桶来收集少量的废水,所收集的生产废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理(参考本报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章节)。在收集及转运过程中,应避免生产废水溢漏,严格控制,及时委外处理,禁止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后,按要求接入市政污水管后进入上洋污水处理厂。为了减少生活污水排放量,在用水器具的选择使用时应该优先考虑节水型用具。5.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消音、减振和隔音等措施,同时,建议对设备用房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如墙面采用粘贴矿棉吸声材料,顶板垂直挂吸声板,门窗采用隔声门窗等,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此外,建议项目在运营过程中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1、安装生产设备时须采取减震措施,以消减由于设备运行振动产生的噪声。2、在风机排风口加装消声管,并采用消声百叶。3、由于生产车间有通风需要,为防止噪声由风道泄漏,必须对风道采取有效的消声措施,对进、排风安装消声器。4、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5.4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5.4.1 生活垃圾在办公区内设置分类垃圾回收箱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定时清扫,定时收集,每天至少定期运送垃圾一次;垃圾实现袋装化,采用易降解的垃圾袋。5.4.2 一般工业废物在各类废物产生单元就近设置暂存收集装置;进行分类收集,并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委托相关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5.4.3 危险废物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规定收集处理。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过程的管理,防止泄露。对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项目应采取如下措施:在各类危险废物产生单元就近设置暂存收集装置;对危险废物须单独分类收集和贮存,不可混入一般废物中;危险废物贮存区要有危险废物的标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须及时清运,须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置,同时需加强管理,防止危险废物的逸散和流失。6 环境风险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及其附录A.1,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营中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1)原辅料在运输、储存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或泄漏从而污染水体和大气;(2)工艺废气事故排放,造成废气超标,从而加重周边环境空气污染负荷;(3)产生的危险废物未按要求处理处置而对环境造成污染;(4)废气处理等环保设施发生安全事故。本项目应按照本评价的要求加强风险管理并制定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和减少风险事故的危害。7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7.1 清洁生产本项目在两类指标的考核得分中,定量指标得分较高,说明项目的生产工艺具有较强的先进性;生产设备具有一定的高效性和先进性。该项目属于清洁生产企业。由于是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目前尚未正式运营,所以在定性考核里的运营和管理指标里尚未落实,故尚不能达到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等级。建议项目按照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在项目正式运营后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7.2 循环经济本项目总体循环经济水平为三级,属循环经济基本水平。建议项目加强企业管理,采用节能的设备,减少能源消耗,以不断提高本项目的循环经济水平。8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运营期无SO2、NOx、可吸入颗粒物产生,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最终纳入上洋污水处理厂处理,COD的总量可以通过上洋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来实现,本项目生产酸碱废水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故不设置COD总量控制指标。故本评价不另设COD、NH3-N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为NMP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参照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中的排放标准(50mg/m³),根据本项目工作时间(1800h/a,以涂布工作时间计)和处理设施排风量(7000m³/h),建议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总量控制指标为:0.05t/a。9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根据环境经济学费用效益分析的基本原理可知,环境经济效益分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体现在挽回资源流失和综合利用所提供产品的价值,间接经济效益表现在减少污染后对环境减少损失的价值。本项目环保投入主要体现在间接效益,即减少了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带来的影响。本项目总投资为960万元,年生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300万只。运营后年生产总值将可达到6000万元,年利润为2000万元,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据估算,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投资总额约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2%。通过建设NMP废气回收处理设施,将生产废气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可减少NMP废气排放0.93t/a。10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10.1 环境管理环境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可以在环境可承载能力的范围内保证经济效益的实现,做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本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建议如下:1)制定各项环保设施操作规程,保养维护制度,保证各项环保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2)负责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定时取样监测废气的达标情况。 3)负责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监测。4)负责厂内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工作,按照要求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5)开展对员工的环保教育,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6)建议企业指定具体的环境管理制度,并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10.2 环境监测本项目在运营期应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测工作可委托当地环境保护监测站或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根据项目特点,主要监测内容见表10-1。表10-1、监测计划一览表监测类别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废气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每季度一次噪声四周厂界1米处LeqA每季度一次10.3 竣工环保验收建议根据“三同时”原则,建议本项目的环保验收的主要内容有:1、生产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气的达标排放验收。2、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达标验收。3、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危险废物单独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验收。4、建立各类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等规章制度体系。11 公众参与11.1 公众调查方式、对象与结论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公开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收集公众(包括个人和团体)对本项目项目建设的意见和要求。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在项目周边进行,调查对象为附近企业的员工和附近宿舍的员工,以及评价范围内相关团体,符合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相关规定。本次个人问卷调查共发放80份,回收有效问卷79份,回收率为99%。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人持反对意见,未提出其他意见及建议。网上公示期间,无人提出任何意见。11.2 对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调查过程中一些调查者提出了一些较好的建议,总结如下:1、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及时跟进、落实;2、高噪音设备远离宿舍一侧。对于公众参与过程中公众提出的这些建议或意见,环评单位认为是合理的,并如实转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做出如下回应:1、采用合理有效的措施治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噪声以及固体废物,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2、项目运行阶段将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严格杜绝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达标、不稳定排放的情况;3、本项目应积极做好风险应急措施,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当发生风险事故情况下,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将事故性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4、项目将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与监测体系,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和管理;5、尽量将高噪音设备放置在东南两侧,远离员工宿舍,且夜间不进行生产。12 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与建议12.1 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锂离子电池生产行业,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修订),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深圳市产业政策。项目也不属于关于进一步强化龙岗河、坪山河和观澜河流域环保产业导向的通知限批的行业,与该文件相符。12.2 项目选址和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不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不在水源保护区内,选址符合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加强两河流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深环200852号)、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通知中禁止的生产行业,运营期生活污水可纳入上洋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该文件相关要求。根据深圳市东部工业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坪山、坑梓本项目用地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位于已建成的工业园区内,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规划的用地规划。根据本项目厂房各楼层平面布置分析,项目平面布置基本合理。13 评价结论与建议深圳瑞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960万元人民币,租赁深圳市坪山新区兰竹路12号健马科技园3号厂房的一至三层从事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产业政策,符合城市规划、饮用水源保护、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运营期的生产废气、工业固废、生产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本项目在采取报告中所提出的综合措施,并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则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接受的水平。综上所述,本环评报告认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其提出的并经过本报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