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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万乙烯基树脂技术改造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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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万乙烯基树脂技术改造环评报告.doc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6)宁环监(验)字第(008)号项目名称: 年产1万吨乙烯基树脂技术改造项目委托单位:金陵帝斯曼树脂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2016年6月承 担 单 位: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站 长:魏 斌项目负责人:虞 霁现场负责人:杨 虎报告编写人:复 核:审 核: 签 发: 签发人职务: 站 长 参 加 单 位:南京白云化工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参 加 人 员:杨虎、周潇然、连国栋、李健、田川、毕金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电话:(025)57790503传真:(025)57790503邮编:210047地址:江苏省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云高路目录1、前言32、验收监测依据5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63.1 工程基本情况63.2 生产工艺简介103.3 环评结论及环评批复的要求153.3.1环评结论与建议153.3.2环评批复的要求164、污染物的排放及防治措施174.1 废气排放及防治措施174.2 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184.3 噪声及其防治措施204.4 固体废弃物及其处置205、验收监测评价标准215.1 废气排放标准215.2 废水排放标准225.3 厂界噪声评价标准225.4 总量控制指标236、验收监测内容246.1 废水监测246.2 废气监测246.3 厂界噪声监测257、监测质量保证及分析方法268、监测结果与评价288.1 监测工况288.2 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288.3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298.4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328.5 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35 8.6 总量核定379、环境管理检查3810、环评批复落实情况3911、监测结论与建议4211.1 监测结论4211.2 建议441、前言金陵帝斯曼树脂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崇福路188号,系一家由荷兰皇家帝斯曼与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合资经营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2.057亿元人民币,帝斯曼占股75%,金陵石化占股25%,主要生产不饱和聚酯树脂。金陵帝斯曼树脂有限公司分为南北两个厂区,北厂区于2012年10月外租于南京亚致力仓储有限公司。金陵帝斯曼树脂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不饱和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于2011年1月12日通过南京市环保局审批(宁环建20113号文),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布局、废气处置措施与原环评有所出入,布局变化内容为:金陵帝斯曼树脂有限公司分为南北两个厂区,两厂区分别设置了独立的雨污管网、办公、变配电等系统;废气处置措施变化内容为:灌装站废气吸附活性炭装置后新增活性炭催化再生系统。因此又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环境影响修编报告,于2012年9月20日通过了南京市环保局审批(宁环建2012138号文);于2013年7月23日通过了南京市环保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宁环(园区)验20132号)。金陵帝斯曼树脂有限公司“技术应用和研发中心改造项目”于2013年9月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11月13日通过了南京化工园区环保局审批(宁化环建复2013083号文),2015年2月13日通过了南京化工园环保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宁化环验复201512号)。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公司投资150万美元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崇福路188号金陵帝斯曼南厂区内,建设年产1万吨乙烯基树脂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的投资和改造分两期进行,一期通过改造现有不饱和树脂生产线反应釜(编号R2401)的投料和控制系统,使其具备乙烯基树脂的生产能力,改造完成后年产6500吨乙烯基树脂;二期依托一期主要生产设备,并在一期基础上配套建设2个容积分别为75m3、35m3的原料储罐及相应装卸站,分别储存主要原料环氧树脂、甲基丙烯酸,环氧树脂和甲基丙烯酸经储罐密闭管线由DCS自动控制投料至反应釜,改造完成后将年产1万吨乙烯基树脂。全部改造完成后,现有不饱和树脂生产规模由10万吨/年降至9万吨/年,全场树脂生产规模依然保持10万吨/年不变。本项目于2015年6月由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92号)完成环评,于2015年7月7日由南京化工园区环保局以宁化环建复201564号文通过环评审批,于2015年7月8日由南京化工园区环保局以No.宁化环核书201553号文核准投入试生产,试生产日期为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10月8日。本项目目前各类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已正常运行,年工作时间为330天,日运行小时数为24小时。项目未新增人员,均依托现有人员。目前实际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各类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已正常运行,具备“三同时”验收监测条件。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受金陵帝斯曼树脂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3月2日对该项目中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排放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进行了现场勘查,在详细检查及收集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我站于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1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监测期间所测污染物结果均达标。2、验收监测依据2.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2001年12月);2.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2.3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保局,苏环控97122号文);2.4金陵帝斯曼树脂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乙烯基树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6月);2.5关于金陵帝斯曼树脂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乙烯基树脂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宁化管外201430号,2014年12月22日,见附件1);2.6关于金陵帝斯曼树脂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乙烯基树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宁化环建复201564号,2015年7月7日,见附件2);2.7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核准通知(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No.宁化环核书201553,2015年7月8日,见附件3);2.8金陵帝斯曼树脂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乙烯基树脂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2016年2月)。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3.1 工程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长崇福路188号南厂区内,企业北侧为南京亚致力仓储有限公司,再北侧为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西面隔普桥路为江苏钟山化工,南面隔中心河为长丰路,长丰路南侧为预留工业用地,东面隔预留空地为南京诺奥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5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人民币。企业设有餐厅,餐饮均有餐饮公司提供。工程建设情况见表3-1,建设内容见表3-2。表3-1 工程建设情况表序号项目执行情况1立项2014年12月22日由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立项(宁化管外201430号)。2环评2015年6月由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92号)完成环评。3环评批复2015年7月7日由南京化工园区环保局以宁化环建复201564号文通过环评审批。4本次验收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合计15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13.3。5本验收项目破土动工及建成时间破土时间2015年8月,建成时间2015年12月。6试生产批准及试生产时间2015年7月8日由南京化工园区环保局以No.宁化环核书201553号文核准投入试生产,试生产日期为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10月8日。7现场踏勘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均按照环评要求建设。表3-2 验收项目建设内容表序号类型项目环评/初级审批内容实际建设情况1生产规模 建设年产1万吨乙烯基树脂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年产1万吨乙烯基树脂技术改造项目。 2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均依托原有项目,储运工程新增储罐区1处,面积约300m2,设2个储罐,容积分别为75m3、35m3,储存主要原料环氧树脂、甲基丙烯酸,具体见表3-3按环评建设3环保工程废气:焚烧系统、集尘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均依托原有项目。废水均依托原有。具体见表3-3按环评建设表3-3 公用及辅助工程表类别建设名称设计能力依托情况一期二期公用工程给水不新增用水量不新增用水量依托现有供水管网排水不新增废水排放项目产生少量水洗废水送至焚烧系统处理;罐区初期雨水与现有工程低浓度废水一起接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放。依托现有污水收集管网及排口供电195万Kwh/a300万Kwh/a依托现有配电设施蒸汽1950t/a3000t/a依托现有蒸汽管网储运工程储罐区不新增罐区新增储罐区1处,面积约300m2,设2个储罐,容积分别为75m3、35m3,储存主要原料环氧树脂、甲基丙烯酸储存主要原料环氧树脂、甲基丙烯酸仓库区不新增仓库区不新增仓库区依托北区现有仓库区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有机废气全部收集进焚烧系统处理后由50m高1#排气筒排放;粉尘废气经集尘机收集处理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灌装废气经现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8#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全部收集进焚烧系统处理后由50m高1#排气筒排放;粉尘废气经集尘机收集处理由25m高3#排气筒排放;灌装废气经现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8#排气筒排放依托现有排气筒及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废水处理不新增废水排放水洗废水焚烧处理;初期雨水收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集中处理后排放依托现有雨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系统固废处理不新增固废堆场不新增固废堆场依托现有固废处理系统北 图例:废水监测点;:雨水监测点;有组织废气监测点;:厂界噪声监测点图3-1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及监测点位示意图3.2 生产工艺简介 涉及企业商业机密,不予公开。3.3 环评结论及环评批复的要求3.3.1环评结论与建议3.3.1.1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拟建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可行,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预测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类别;拟建项目采取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可控;拟建项目具有良好的环境经济效益,总量可在区域内平衡,周边公众对项目普遍持支持的态度。 因此,本次评价认为,从环保的角度考虑,拟建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3.3.1.2环评建议 (1)积极利用新技术、运用新工艺,选用新型环保型原材料,走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道路。 (2)提高环保意识,建立和健全环保管理网络及环保运行台帐,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管理。 (3)对员工加强教育,文明组织生产,科学安装设备。 (4)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杜绝非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减少对水环境、大气环境等周围环境的影响。3.3.2环评批复的要求南京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详见附件2。4、污染物的排放及防治措施4.1 废气排放及防治措施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投料阶段产生的含尘废气、环氧树脂储罐呼吸废气、甲基丙烯酸呼吸废气水洗尾气、聚合釜废气、稀释釜废气、苯乙烯储罐呼吸废气、调和釜废气和灌装废气。本项目未新增废气排口,均依托原有项目。投料阶段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送集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3#排气筒(Q1)排放;甲基丙烯酸呼吸废气(二期产生)经水洗后,与环氧树脂储罐呼吸废气、聚合釜废气、稀释釜废气、苯乙烯储罐呼吸废气、调和釜废气一起经收集后送焚烧炉焚烧处理,处理后尾气经50米高1#排气筒(Q2)排放;灌装废气经现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8#排气筒(Q3)排放。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储运过程中液体物料的挥发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罐区储罐采用固定顶+贫氧封的储存方式,其呼吸气采用管线收集后送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50米高1#排气筒(Q2)排放排放;装卸过程采用气相平衡管,使呼吸尾气形成闭路循环,装卸区储罐呼吸废气全部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系统后经15米高8#排气筒(Q3)排放。废气排放及处理措施见表4-1。表4-1 废气产生及处理措施情况表生产设施/排放源污染物排放规律处理设施尾气去向环评设计的要求实际建设有组织废气投料过程粉尘连续含尘废气经收集送集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3#排气筒排放含尘废气经收集送集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3#排气筒排放大气环氧树脂储罐呼吸废气、甲基丙烯酸呼吸废气、聚合釜废气、稀释釜废气、苯乙烯储罐呼吸废气、调和釜废气环氧树脂、甲基丙烯酸、苯乙烯、非甲烷总烃连续甲基丙烯酸呼吸废气(二期产生)经水洗后,与环氧树脂储罐呼吸废气、聚合釜废气、稀释釜废气、苯乙烯储罐呼吸废气、调和釜废气一起经收集后送焚烧炉焚烧处理,处理后尾气经50米高1#排气筒排放甲基丙烯酸呼吸废气(二期产生)经水洗后,与环氧树脂储罐呼吸废气、聚合釜废气、稀释釜废气、苯乙烯储罐呼吸废气、调和釜废气一起经收集后送焚烧炉焚烧处理,处理后尾气经50米高1#排气筒排放大气灌装废气苯乙烯间断灌装废气经现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8#排气筒排放灌装废气经现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8#排气筒排放大气无组织废气储运过程物料挥发、生产过程跑冒滴漏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连续储罐采用固定顶+贫氧封的储存方式,罐内保持微正压(10mbar),罐顶采用压力调节阀控制,储罐呼吸气采用管线收集后送焚烧炉焚烧处理后排放,装卸过过程采用气相平衡管,储罐呼吸废气全部收集进入焚烧炉焚烧。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储运过程中液体物料的挥发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罐区储罐采用固定顶+贫氧封的储存方式,其呼吸气采用管线收集后送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50米高1#排气筒(Q2)排放排放;装卸过程采用气相平衡管,使呼吸尾气形成闭路循环,装卸区储罐呼吸废气全部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系统后经15米高8#排气筒(Q3)排放。大气4.2 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有废水排口1个,雨排口1个。项目一期无生产废水,二期主要废水为水洗废水和初期雨水。项目水洗废水送公司现有焚烧系统处理;初期雨水经集水池收集后,进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装置区、罐区及雨水排口设置切换回抽装置,雨水井雨水管线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厂区内设置事故池,容量1100m3。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2。项目水平衡图见图4-1。表4-2 废水产生及处理措施情况表生产设施/排放源污染物排放规律处理设施环评/初步设计的要求实际建设水洗废水二期甲基丙烯酸储罐呼吸废气水洗废水COD间断水洗废水送公司现有焚烧系统处理水洗废水送公司现有焚烧系统处理初期雨水新增灌区初期雨水COD、SS间断初期雨水经集水池收集后,进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集水池收集后,进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清净下水COD、SS间断排入园区清下水管网。排入园区清下水管网。水洗用水2.02.38园区蒸汽3000蒸汽损耗450循环冷却系统蒸汽冷凝水2550128初期雨水焚烧炉清下水直排园区污水处理厂蒸汽加热过程甲基丙烯酸0.38损耗2422500新鲜水S2S1图4-1 本项目二期水平衡图(单位:t/a)4.3 噪声及其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等设备,采取的防治措施为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和厂房隔音等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及防治措施见表4-3。表4-3 主要噪声源及防治措施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声源位置隔声措施1屏蔽泵1生产单元 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和厂房隔音等防治措施。2磁力泵1生产单元3齿轮泵2生产单元4.4 固体废弃物及其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原料的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灰、过滤废渣、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其中收集的粉尘灰、过滤废渣、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固废。一般原料的包装材料由环卫清运;收集的粉尘灰、过滤废渣、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委托南京福昌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处置协议及资质见附件4)。 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4-4。表4-4 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废弃物名称危废编号产生量(t/a)环评设计处理方式实际落实情况收集的粉尘灰HW490.70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委托南京福昌环保有限公司处置过滤废渣HW133.48废化学品包装材料HW4911.0一般原料的包装材料/3.0环卫清运环卫清运5、验收监测评价标准5.1 废气排放标准废气排放标准见表5-1。表5-1 废气排放标准限值污染源/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依据标准有组织废气投料过程3#排气筒出口(Q1)颗粒物252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焚烧炉1#排气筒出口(Q2)非甲烷总烃506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苯乙烯2010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甲基丙烯酸121.83.6参照报告书推荐值烟尘65/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二氧化硫200/氮氧化物500/CO80/灌装站8#排气筒出口(Q3)苯乙烯15206.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颗粒物1.0/二氧化硫0.4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氮氧化物0.12/CO/甲基丙烯酸/苯乙烯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5.2 废水排放标准废水排放标准见表5-2。表5-2 废水排放标准限值监测点位项目排放标准限值(mg/L,pH无量纲)依据标准废水总排口排口(S1)pH6-9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污水接管标准CODcr1000SS400氨氮50总磷5.0石油类20雨排口(S2)pH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CODcr405.3 厂界噪声评价标准厂界噪声评价标准见表5-3。表5-3 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时段标准值Leq dB(A)依据标准昼间6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夜间555.4 总量控制指标表5-4 总量控制指标类别污染物一期建成后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吨/年)二期建成后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吨/年)一期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吨/年)二期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吨/年)评价依据废水废水总量/5001934619846环评批复COD/0.1255.3715.496SS/0.0752.842.915氨氮/0.1580.158总磷/0.0330.033废气粉尘0.0110.016520.49770.50322TVOC0.083480.15024111.0760811.142841苯乙烯0.00880.01330.60980.6143非甲烷总烃0.074110.135245.543115.60424甲基丙烯酸0.000570.0017010.000570.001701丙二醇/3.233.23丙酮/0.1220.122二氧戊烷/0.9690.969丙醛/0.5070.507顺丁烯二酸/0.0920.092甲苯/0.00010.0001乙醇/0.0010.001注: 我站及周边实验室暂不具备废气中甲基丙烯酸、丙二醇、二氧戊烷、丙醛、顺丁烯二酸的监测能力,故本次验收暂不对上述污染因子进行监测;TVOC暂无国家检测方法,故本次验收暂不监测。6、验收监测内容此次竣工验收监测是对金陵帝斯曼树脂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乙烯基树脂技术改造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进行全面考核,对环保设施的处理效果和排污状况进行现场监测,以检查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达到设计能力和预期效果,并评价其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6.1 废水监测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见表6-1。表6-1 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监测点位布点个数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废水总排口(S1)1pH、CODcr、SS、氨氮、总磷、石油类4次/天、共2天雨排口(S2)1pH、CODcr 2次/天、共2天6.2 废气监测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见表6-2。表6-2 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污染源名称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布点个数监测频次有组织废气排放投料过程3#排气筒出口(Q1)颗粒物、烟气参数1非甲烷总烃4次/小时,3小时/天,共2天;其余1次/小时,3小时/天,共2天焚烧炉1#排气筒出口(Q2)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烟尘、SO2、NOx、CO、TVOC*、烟气参数1灌装站8#排气筒出口(Q3)苯乙烯、烟气参数1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废气(上风向一个点,下风向3个点)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基丙烯酸*、颗粒物、SO2、NOx、CO、TVOC*、气象参数4非甲烷总烃4次/小时,4小时/天,共2天;其余1次/小时,4小时/天,共2天注: 我站及周边实验室暂不具备废气中甲基丙烯酸的监测能力,故本次验收暂不对上述污染因子进行监测;TVOC暂无相应国标监测方法,故本次验收暂不监测;投料过程3#排气筒出口(Q1)、焚烧炉1#排气筒出口(Q2)、灌装站8#排气筒出口(Q3)不具备进口开孔条件,故本次验收暂不监测进口,说明见附件9。6.3 厂界噪声监测根据声源分布和厂界情况,本次监测共布设6个厂界噪声监测点。监测项目和频次见表6-3。表6-3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厂北界布设1个测点(Z1)等效连续(A)声级昼、夜间各2次,监测2天厂东界布设2个测点(Z2、Z3)厂南界布设1个测点(Z4)厂西界布设2个测点(Z5、Z6)7、监测质量保证及分析方法本次监测的质量保证严格按照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编制的质量手册的要求,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按质控要求废水增加20%的平行样和10%的加标回收样。监测人员需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所有监测仪器需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现场监测仪器使用前后必须经过校准。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监测方法见表7-1。 表7-1 监测分析方法类别项目分析方法方法来源检出限废水pH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6920-1986/化学需氧量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11914-198910mg/L悬浮物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11901-19894mg/L氨氮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0.025mg/L总磷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0.01mg/L石油类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HJ637-20120.01mg/L废气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38-19990.20mg/m3二氧化硫(有组织)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57-20000.003mg/m3二氧化硫(无组织)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482-20090.007mg/m3氮氧化物(有组织)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3mg/m3氮氧化物(无组织)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479-20090.015mg/m3烟尘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157-1996/颗粒物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5432-19950.001mg/m3苯乙烯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0.0015mg/m3CO(有组织)定电位电解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3.1.5.3,5.2.6.10.3mg/m3CO(无组织)环境空气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GB/T9801-19880.3mg/m3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7-2 废水监测分析质量控制表污染物样品数空白平行加标合格率(%)平行样(个)检查率(%)合格率(%)加标样(个)检查率(%)合格率(%)pH12/12100100/CODcr12100325100/氨氮8100450100225100SS8/总磷8100225100225100石油类8100225100/8、监测结果与评价8.1 监测工况金陵帝斯曼树脂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乙烯基树脂技术改造项目经现场核查,生产正常,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具体说明见附件5)。8-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统计表日期产品名称实际生产量(t/d)设计生产量(t/d)生产负荷(%)2016年3月31日乙烯基树脂2430.379.22016年4月1日乙烯基树脂2479.28.2 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废水监测结果表明:2016年3月31-2016年4月1日废水总排口(S1)pH范围为7.30-7.38,CODcr、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的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29mg/L、25mg/L、0.350mg/L、0.188mg/L、0.28mg/L,均符合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污水接管标准。监测数据见表8-2。表8-2 废水总排口(S1)监测结果评价表点位名称日期监测项目单位均值标准值评价检出限废水总排口S12016年3月31日pH最大无量纲7.356-9达标/pH最小无量纲7.306-9达标/CODcrmg/L281000达标/SSmg/L24400达标/氨氮mg/L0.35050达标/TPmg/L0.1845.0达标/石油类mg/L0.2820达标/2016年4月1日pH最大无量纲7.386-9达标/pH最小无量纲7.336-9达标/CODcrmg/L291000达标/SSmg/L25400达标/氨氮mg/L0.33650达标/TPmg/L0.1885.0达标/石油类mg/L0.2620达标/2016年3月31-2016年4月1日雨水排口(S2)pH范围为7.62-7.65,CODcr的最大日均浓度值为39mg/L,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监测数据见表8-3。表8-3 雨排口(S2)监测结果评价表点位名称日期监测项目单位均值标准值评价检出限雨水排口S22016年3月31日pH最大无量纲7.646-9达标/pH最小无量纲7.636-9达标/CODcrmg/L3940达标/2016年4月1日pH最大无量纲7.656-9达标/pH最小无量纲7.626-9达标/CODcrmg/L3440达标/8.3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2016年3月31-2016年4月1日投料过程3#排气筒排口(Q1)中颗粒物的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12.3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的最大小时排放速率为0.019kg/h,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中未明确限值,此值仅供参考。监测数据见表8-4。表8-4 投料过程3#排气筒排口(Q1)监测结果评价表日期点位测试项目单位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评价值限值评价2016年3月31日投料过程3#排气筒排口(Q1)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4.191.801.504.1920达标颗粒物排放速率kg/h4.1×10-32.8×10-32.2×10-34.1×10-3/2016年4月1日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12.39.063.3212.320达标颗粒物排放速率kg/h0.0190.0134.7×10-30.019/2016年3月31-2016年4月1日焚烧炉1#排气筒排口(Q2)中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0.50mg/m3,最大小时排放速率为3.1×10-3 kg/h,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苯乙烯的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0.0018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最大小时排放速率为1.1×10-5kg/h,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的平均小时排放浓度分别为8.12mg/m3、6mg/m3、186mg/m3、0mg/m3,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其平均小时排放速率分别为0.034kg/h、0.031kg/h、1.2kg/h、0kg/h,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中未明确其限值,此处仅供参考。监测数据见表8-5。表8-5 焚烧炉1#排气筒排口(Q2)监测结果评价表日期点位测试项目单位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评价值限值评价2016年3月31日焚烧炉1#排气筒排口(Q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30.290.140.240.2960达标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kg/h1.2×10-35.7×10-41.0×10-31.2×10-3/苯乙烯排放浓度mg/m30.00180.00180.00180.001820达标苯乙烯排放速率kg/h3.2×10-63.1×10-63.1×10-63.2×10-6104达标烟尘排放浓度mg/m32.689.2912.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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