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仲裁法案例题.docx

    • 资源ID:3261186       资源大小:44.13KB        全文页数:1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6.99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6.99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仲裁法案例题.docx

    仲裁法案例题仲裁法案例题 1、按照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无论是否有仲裁协议,一方均可向被申请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应当按照仲裁庭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形不成多数意见时,报仲裁委员会决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上诉。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任何单位无权撤销。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作出此裁决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 请自上而下地找出上面表述中存在的法律错误,并逐一简要说明理由。 答: (1)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2)当事人必须达成仲裁协议才能仲裁,无仲裁协议的不能申请仲裁。 (3)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商选定,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 (4)仲裁庭形不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不是报仲裁委员会决定。 (5)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1 (6)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依法撤销裁决。 (7)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应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某修配厂与某研究所签订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规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合同双方所在地及A市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A市B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修配厂认为该项技术存在缺陷,双方发生争议。修配厂据此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均未选定仲裁员,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某丁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某丁于是指定了某甲、某乙、某丙三名仲裁员。修配厂认为某甲与研究所有利害关系,申请其回避。首席仲裁员某丙审查后确认申请理由不实,决定公开审理。研究所对此不服,仲裁庭经过研究,又决定不公开审理。研究所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仲裁庭因此决定中止仲裁程序。一周后研究所表示愿意出庭,仲裁庭决定再次开2 庭。开庭前仲裁委员会指定某机构对该项技术进行了鉴定,但始终未告知当事人鉴定报告的内容,只由仲裁庭内部掌握和参考。裁决作出后,修配厂以仲裁员某甲在仲裁该案时应予回避而未回避为由,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根据以上情况介绍,指出仲裁协议以及仲裁庭、仲裁员存在哪些法律上的问题,并说明理由或正确的做法。 答: 仲裁协议同时约定了仲裁管辖和诉讼管辖,这种仲裁协议属于约定不明确的协议,如果当事人没有补充协议,则该协议无效。 该仲裁协议不明确,仲裁委员会本应待该协议明确或当事人双方重新签订协议后,方可受理。而本案中,仲裁委员会直接受理了修配厂的申请,这是违反仲裁法规定的。 本案中双方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违反了仲裁法的规定。理由是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只能共同委托指定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三名仲裁员的情形只3 发生在双方当事人超过仲裁规则规定的时间而没有约定仲裁员的情况下。 仲裁员某甲的回避问题,由首席仲裁员某丙决定是错误的,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某丁决定。 仲裁庭根据修配厂的要求,曾经决定公开审理是错误的,因为仲裁原则上不应当公开审理,除非当事人双方协议约定并且不涉及国家秘密。 仲裁庭在被申请人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仲裁法规定可以进行缺席裁判。2分 仲裁庭不将技术鉴定结论在开庭时出示是错误的,这实际上剥夺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的权利。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节能灯的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纠纷,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来乙公司作为买方提货时发现甲公司提供的货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于是向甲公司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甲公司不允,双方协商未果。乙公司遂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申请的时间为4 x月x日,仲裁委员会于x月x日受理此案,并决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甲、乙公司分别选定了一名仲裁员。乙公司作为申请方又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员。乙公司所选的仲裁员恰好是乙公司上级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此三名仲裁员公开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当事人当庭达成了和解协议,仲裁庭依和解协议制作了仲裁调解书,此案圆满结束。问: 仲裁委员会在程序上有无不当之处,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答本案中仲裁委员会从收到申请书到受理申请之间间隔的时间,违反程序。仲裁法第24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本案的间隔时间已经有10天了,显然不合法。 选定仲裁员的方法是错误的。仲裁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本案中乙公司独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的5 作法是违背程序的。 仲裁员没有申请回避。仲裁法第34条第3项规定,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仲裁员,应当申请回避。而本案中乙公司选定的仲裁员是自己上级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属于这一情形,当事人虽然没有申请回避,仲裁员也应自行回避。 仲裁不应公开进行。仲载法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本案中,当事人没有协议公开审理,但仲裁庭却将该案公开审理,这一作法显然违反法律规定。 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争议发生后,双方签定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原告奥杰健身房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与否,为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是否正确,为什么? 被告健身器械公司的上诉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因为仲裁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并未指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属14 于内容不明确,因此该仲裁条款无法履行,是无效。 争议发生后,双方重新签订的仲裁协议是有效的。因为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奥杰健身房与健身器械公司重新签订的仲裁协议指明了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因此是有效的。 奥杰健身房向人民法院的起诉是不正确的。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本案中,双方当事人重新签定的仲裁协议是有效的,因此奥杰健身房的起诉是不正确的。 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是合法的。因为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15 视为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案中,奥杰健身房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健身器械公司又应诉答辩了,因此应当视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被告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因为在法院受理该案后,被告未提出异议,且应诉答辩,则人民法院的审理和判决都是有效的。 8、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 刘某按约定先行支付了部分房款,何某却迟迟不按约定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双方发生纠纷。刘某向M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何某履行交房义务,M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在仲裁庭人员组成期间,刘某、何某各选择一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指定了一名仲裁员任首席仲裁员组成合议庭。16 第一次仲裁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对何某选择的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刘某申请理由成立,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另行指定一名仲裁员参加审理。第二次开庭审理,刘某请求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主张仲裁协议无效,请求驳回刘某的仲裁申请。 经审查,仲裁庭认为刘某申请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主张仲裁协议无效理由均不成立。仲裁庭继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何某在30日内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因何某在义务履行期间内拒不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问题: 1.刘某、何某发生纠纷后依法应当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纠纷?理由是什么? 2.刘某提出的回避申请和重新进行仲裁程序的申请,何某提出的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分别应由谁审查并作出决定或裁定? 3.如何评价仲裁委两次直接指定仲裁员的做法?理由是什么? 4.刘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17 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5.如法院认为本案可以重新仲裁,应当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6.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刘某、何某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他们的纠纷?理由是什么? 答:1根据本案情况,当事人应当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因为双方的仲裁协议无效。但刘某向M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何某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的,仲裁协议有效,当事人可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2仲裁员的回避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重新进行仲裁程序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协议的效力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3仲裁委员会两次直接指定首席仲裁员是错误的。因为只有当事人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或者在规定期间内没有选定仲裁员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才能指定仲裁员。 4刘某应当向乙市中级法院或丙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对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18 何某应当向甲市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的撤销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5如法院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且仲裁庭重新仲裁的,法院应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仲裁的或仲裁庭未在指定的期间内开始仲裁的,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6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也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因为,一方面原仲裁协议和管辖协议都是无效的,另一方面,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原协议即已失效,只能重新达成协议方能申请仲裁。 9、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XX年6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 请根据以下设问所给的假设条件回答: 19 如果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以下仲裁条款:“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天南公司因海北公司无力支付租金,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将海北公司和银行作为被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拖欠的租金。天南公司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如果存在上问中所说的仲裁条款,天南公司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海北公司和银行,请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为什么? 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天南公司申请仲裁委员会对海北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 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后,在对仲裁裁决执行的过程中,法院裁定对裁决不予执行,在此情况下,天南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答:天南公司将海北公司作为申请人进行仲裁的行为是正确的。因为本案中的仲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但天南公司将银行作为被申请人进行仲裁,则不正确。因为银行并不是仲裁协议的当事人。 20 天南公司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双方当事人已自愿达成了仲裁协议。 仲裁委员会应将该财产保全申请依法提交给人民法院。 天南公司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北京甲公司卖给北京乙公司红果2000斤,价金2000元,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事后也未达成仲裁协议。后因红果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能解决。乙向北京市中级法院起诉,要求退货或降价处理。北京市中级法院会支持该诉讼请求吗? 答:该案中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事后也未达成仲裁协议,故不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本案被告住所和合同履行地都在北京,因此向北京的法院起诉是没有问题的。 但本案争议标的额小,且不属于复杂,影响大的案件,应该由基层法院管辖。因此,21 受理案件的北京中院应当将本案移送有关基层法院管辖。该基层法院应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11、甲乙两公司发生合同纠纷,两公司在合同中订有:“双方若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仲裁”。甲遂向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则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受理该案后作出了裁决。乙不服,遂以原仲裁协议无效为由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认为,甲乙公司的仲裁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因此该仲裁条款无效,裁定撤销仲裁裁决。问: 、仲裁委员会受理该案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如果乙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应向哪一级法院申请撤销? 、该仲裁裁决能否撤销?说明理由。 答:该仲裁条款没有约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应当补充协议。若达成补充协议,则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该案,不能通过诉讼来22 解决。如果达不成仲裁补充协议,则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若乙不服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 若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则仲裁条款有效。该仲裁裁决不能撤销。但从本题材料来看,当事人并未达成补充协议,因此仲裁条款无效。裁决可以撤销。撤销理由是: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 12、公司甲和公司乙发生合同纠纷,双方达成协议,决定将纠纷交由某仲裁委员会来裁决,甲公司担心仲裁裁决对自己权益保护不够,又向人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诉讼。请回答问题: 设人民法院拒绝受理甲公司的起诉,请问这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设甲、乙公司均同意仲裁,但裁决作出后,甲公司觉得仲裁委员会对自己权益维护不够,又向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问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答案: 人民法院拒绝受理甲公司的起诉是正23 确的。因为甲、乙公司发生纠纷后,双方已达成了将纠纷交由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协议,该协议就是仲裁协议,它的达成表明甲、乙公司均放弃了通过法院审判来解决纠纷这一途径,选择了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所以,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甲公司的起诉。 仲裁裁决作出后,甲公司又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因为甲公司起诉的原因是认为仲裁裁决对自己权益维护不够,事由还是同一纠纷,依据我国仲裁法第9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3、案情:太阳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在有偿取得某幅土地的使用权之后,由于资金困难,与月亮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合同,约定由双方共同投资并分享该开发项目的利润。但双方未实际履行。此后,环球公司就同一幅土地以更优惠的条件与太阳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合同并开始实际履行。三方之间由此发生纠纷。环球公司根据其与太阳公24 司签订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确认其与太阳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并裁决太阳公司继续履行。双方在仲裁委员会受理后自行达成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和解协议,请求仲裁委员会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仲裁庭三名仲裁员中一名认为应当否定和解协议,一名认为应当制作调解书,首席仲裁员认为应当制作裁决书,最后按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的意见,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了裁决书并送达给了双方当事人。此后月亮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本公司与太阳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并履行该合同。问题: (1)月亮公司在得知环球公司申请仲裁后,能否申请参加太阳公司与环球公司正在进行的仲裁程序?为什么? (2)仲裁委员会制作裁决书在程序上是否合法,为什么? (3)在仲裁裁决已确认太阳公司与环球公司的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法院能否判决太阳公司与月亮公司之间的合同有效?为什么? (4)月亮公司是否有权以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为什么? 25 (5)对仲裁裁决中已经认定的事实,太阳公司在诉讼中能否免除举证责任?为什么? 答案: (1)不能。因为太阳公司分别与月亮公司和环球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合同,太阳公司与环球公司签订的合同其仲裁条款对月亮公司无效,月亮公司不是该仲裁协议的主体 。 (2)合法。因为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 (3)能。因为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该合同是否具备法定的有效要件,关于同一项目的两份合同只要都具备有效要件,可以同时有效,但只能履行其中一份合同 。 (4)无权。因为只有仲裁案件的当事人才有权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月亮公司不是仲裁案件的当事人。法律依据:仲裁法58条规定。 (5)能免除。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法律依据:证据规定第9条第项规定。 26 14、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和兴旺机械铸造厂于XX年3月订立了一份精密配件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兴旺机械铸造厂向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提供用于出口的精密配件3万只。合同还约定:因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当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为精密配件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兴旺机械铸造厂赔偿由于其所供应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在仲裁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订立了和解协议。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随即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仲裁申请。随即该仲裁委员会准许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撤回仲裁申请。但此后,兴旺机械铸造厂又反悔,拒不履行和解协议,而且以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应诉答辩,参与庭审。在庭审结束前,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无权受理该案,人民法院27 应当中止诉讼程序。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述请求。在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后,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又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 问题 (1) 在仲裁的过程中,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和兴旺机械铸造厂订立的和解协议是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在兴旺机械铸造厂反悔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况下,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可以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兴旺机械铸造厂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为什么? (4)对于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在庭审结束前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5)对于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在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后提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6)假设本案中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没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仲裁申请,而是由仲裁庭依据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的内容做出了仲裁裁决,此时和解协议的内容是否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该仲裁裁决做出后,双方28 当事人可否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 (1) 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和兴旺机械铸造厂订立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2) 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可以依据双方原达成的仲裁协议再次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兴旺机械铸造厂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因为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协议依然有效,只能通过仲裁裁决。 (4) 对于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在庭审结束前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庭审结束前才提出司法管辖权异议,未在法定期间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5) 仲裁委员会对于新中机械进出口公司在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后提出的仲裁申请应当不予受理;因为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的或裁或审的原则,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不能再提起仲裁。 29 (6) 如果仲裁庭依据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的内容做出了仲裁裁决,那么和解协议的内容即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该仲裁裁决做出后,双方当事人不可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30

    注意事项

    本文(仲裁法案例题.docx)为本站会员(小飞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