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考纲3第二章 认识的本质及其规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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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考纲3第二章 认识的本质及其规律第二章 认识的本质及其规律 第一节 认识的产生及本质 识记:认识主体的含义。 答:认识主体是指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现实的、具体的人。 认识客体的含义。 答:认识客体是指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领会: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答: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基本的观点,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认识主体的特点。 答:认识主体的性质和特点:首先,认识主体具有自然的物质基础。人是自然界长期分化的产物,具有自然属性。其次,认识主体具有社会历史性。认识主体的社会性,是指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是生活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现实的、具体的人;认识主体的历史性,是指主体的认识活动不能超越特定的历史时代,每一时代主体的认识都代表、反映那个时代的水平。再次,认识主体具有能动性。认识主体不是消极被动地反映客体,从对客体对象的选择和设定,到主体通过认识工具对客体施加作用和影响,再到主体对客体信息的加工制作,都体现着主体的能动性。 认识主体的结构。 答:人是唯一能担当起认识主体的存在物,这个存在物具有自身的结构,它分为个体、群体和人类整体诸层次。 第 1 页 共 9 页 认识客体的特点。 答: 认识客体的性质。 答:首先,认识客体具有客观实在性。无论是自然客体、社会客体还是精神客体,都具有客观实在性,归根结底都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方式。其次,认识客体具有对象性。不是所有具有客观实在性的事物都能成为认识客体,只有那些与主体活动发生关系、成为主体活动对象的外部事物,才成为认识的客体。 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关系。 答:实践关系。这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它是主体与客体之间首要的基本的关系,没有实践关系,其他任何关系都无从谈起。 认识关系。这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主体和客体在实践关系中,同时发生着认识关系。就是说,主体在改造客体的过程中,就在观念上、理论上达到对客体的认识。 相互作用关系。无论是实践关系还是认识关系,都不是主体或客体各自独立进行的,而是二者相互作用的过程。主体对客体的改造和认识作用,是主体能动性的表现;同时,这种能动性又受到客体的制约。 认识的本质。 答:认识的真正本质是在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唯物论是反映论和唯心论的认识论的对立。 答:唯物论的反映论是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唯心论的认识论是从感觉和思想到物的认识路线,这是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 唯物主义从存在第一性、思维第二性的基本原则出发,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认为人的认识归根到底是从外部世界得来的。 唯心主义从思想第一性、存在第二性的原则出发,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主张人的认识是先于经验而获得的,或者认为认识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或者认为认识是人主观自生的。总之,都认为人的认识与外部世界没有关系。 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 答:可知论和不可知论是由对思维能不能认识存在、能不能正确认识现实世界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而划分出来的。 第 2 页 共 9 页 唯物主义哲学都是可知论,认为人的思维能认识和正确认识现实世界,即认为现实世界是可知的。有些唯心主义哲学家,如黑格尔也是可知论者,他认为客观世界是绝对精神的产物,精神认识世界就是精神认识自己和自己的产物。 不可知论是指那些认为世界不可认识或不能彻底认识的认识论。英国的休谟认为人能认识的只是自己的感觉,这种感觉是不是对外部世界的反映,人是无法知道的,外部世界是否存在、是否可以认识,我们是无法知道的。德国哲学家康德虽然不否认外部世界的存在,但他认为人只能认识客观世界的外在现象,至于现象背后的本质即“自在之物”,人是无法认识到的。 马克思主义把实践观引入认识论,认为人在实践中能够认识、并能够正确认识客观世界,实践的观点彻底驳倒了不可知论和哲学上的其他一切怪论。世界上只存在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不存在根本不能认识的事物;现在没有被认识的事物,将来总会被人们所认识。 辩证唯物主义的能动的反映论和旧唯物论的机械的反映论的对立。 答:旧唯物论的机械的反映论,离开主体的社会性、实践性和能动性来考察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把客体仅仅看作是消极的认识对象,完全不懂得它还是实践的对象,不能从认识主体方面去认识客体,把认识理解为主体对客体的直观的照镜子式的反映。 辩证唯物论的能动的反映论,是对旧唯物论的机械的反映论的超越,它把实践观点引进到认识论中来,并把认识论与辩证法结合起来,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把认识看作是主体能动地反映客体的过程,从而使得辩证唯物论的反映论成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综合应用:认识的本质及其理论意义。 答:认识的真正本质是在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对认识的本质的科学概括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这一概括揭示了唯物论的反映论与唯心论的认识论的对立。前者从存在第一性、思维第二性的根本原则出发,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后者从思维第一性、存在第二性的原则出发,主张人的认识是先于经验而获得的。 这一概括揭示了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可知论与不可知论是由对思维能不能认识存在、能不能正确地认识现实世界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而划分出来的。可知论认为思维能够认识、并能够正确认识现实世界;不可知论认为世界是不可认识或不能彻底认识的。 这一概括揭示了辩证唯物论的能动的反映论与旧唯物论的机械的反映论的对立。前者把实践观引进认识论,并把认识论与辩证法结合起来,把认识看作是主体能动地反映客体的过程;后者离开主体的社会性、实践性和能动性去考察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把认识理解为主体对客体的直观的照镜子式的反映。 第 3 页 共 9 页 第二节 认识的辩证运动 识记:感性认识的含义。 答: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它是对事物的各个片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是具体的、丰富的、生动的,然而却是表面的、不深刻的。 感性认识的形式。 答:感性认识分为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理性认识的含义。 答: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它是对事物的全体、本质和内部联系的反映,是抽象的、间接的、相对稳定的,它比感情认识深刻,反映了事物的全体和本质。 理性认识的形式。 答: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 领会:感性认识的特点。 答: 理性认识的特点。 答: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答: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的两个阶段,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区别:感性认识是对事物表面的、直接的、具体的、个别特性的反映,因而是不深刻的、片面的认识;理性认识是对事物本质的、全体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因而是深刻的、全面的,相对稳定的认识。 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联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其二,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其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 反对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 答: 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第 4 页 共 9 页 答:必须有正确的思维方法。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必须借助于思维才能实现,即必须对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才能透过现象达到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 感性材料应是丰富的、全面的,而不是零散不全的。认识由感性上升到理性的辩证运动,也就是人们的认识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过程。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答: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从理性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 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比第一次飞跃具有更加重大的意义。这是因为:第一,只有经过第二次飞跃,才能把理论用于指导实践,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第二,只有经过第二次飞跃,使理性认识再回到实践中去,才能使之得到检验、丰富和发展。 整个人类的认识是有限与无限的统一。 答:认识的有限性是指每个时代的第一次具体的认识是有限的,认识的无限性是指整个人类无止境的世代更替的认识是无限的。每个时代的人的每一次具体的认识,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都是有限的;整个人类无止境的世代更替的认识,则具有无限性。 认识的有限性和无限性是辩证统一的。整个人类认识的无限性,存在于每个时代的人的认识的有限性中,并通过无数有限性的认识而得以实现。 认识的有限性和无限性的矛盾,只有在无限的前进过程中,在至少对我们来说实际上是无止境的世代更迭中才能得到解决。 简单应用:一个正确的认识需要经过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答: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是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不是通过实践认识实践一次反复就能完成的,而是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这是因为认识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 从客体方面来看:其一,客观事物本身是多种矛盾构成的复杂统一体;其二,事物的矛盾有个展开和发展的过程,事物的本质有个逐渐显露的过程;其三,人的认识受到社会历史条件和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 从认识主体方面来看。人的认识受到主体的生理因素、知识水平、生活经验、认识能力及其立场、观点、方法的限制。 第三节 真理与价值 识记:真理。 答:正确地反映客体的认识就是真理。 第 5 页 共 9 页 谬误。 答:歪曲地反映客体的认识就是谬误。 真理的绝对性。 答:是指任何真理都包含着不依赖于主体的客观内容、每一个真理性认识都是向着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 真理的相对性。 答:是指任何真理都只能是对客观世界某一部分的正确认识,需要进一步扩展、任何真理都只能是对客观世界某一部分一定程度和层次近似正确的反映,有待于深化。 价值的含义。 答: 领会:真理和谬误的关系。 答:真理与谬误是认识运动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 真理与谬误的对立表现在二者的相互排斥、相互否定上。二者的相互排斥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真理与谬误的区分具有绝对意义:是真理就不能是谬误,是谬误就不能是真理,真理与谬误不能混淆。真理与谬误的相互否定是指,否定了真理必然导致谬误,否定谬误才可能达到真理。 真理与谬误的统一表现为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真理与谬误相互依存,是说真理与谬误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真理与谬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任何真理都是具体的,都有与之相符合的特定的对象、时间和范围,一旦离开这个对象,超出特定的时间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谬误也可以转化为真理,这是指当人们把超出特定对象、时间和范围的认识进行纠正,使之重新与对象、时间和范围相符合,这时谬误就变成了真理。 真理的客观性。 答:任何真理都包含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类的客观内容,或者说,真理的客观性就是主体的认识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相一致,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 真理的客观性还指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它是一种感性的物质活动,它的主体、手段、结果都是客观实在,都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逻辑证明在认识和探索真理中的作用。 答: 第 6 页 共 9 页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及其相互关系。 答:实践标准是确定的、绝对的,又是不确定的、相对的,在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 实践标准的绝对性、确定性是指:第一,认识是否是真理,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第二,人的实践和人的认识都是有限和无限的统一,实践能够对人类的一切认识做出检验,今天的实践未能证实或驳倒的认识,最终会被以后的实践所证实或驳倒。 实践标准的相对性、不确定性是指:第一,任何实践总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的实践,都是有局限性的,它不可能完全证实或驳倒现有的一切认识。第二,实践对真理的检验具有反复性。许多认识的真理性往往不是经过实践的一次检验就能被证实或驳倒,而是经过多次反复检验,才能被证实或驳倒。实践对真理的检验是一个过程,随着实践的扩展和深化,对认识的检验也不断地深化。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是不可分的,任何夸大一方面而否认另一方面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可以防止把人的知识变成绝对不变的教条;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可以使人们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斗争。 真理与价值的对立统一。 答:真理与价值的对立是指二者的区别。真理是讲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关系,要求认识要与对象相一致、相符合。价值是指外物对人的需要的满足,表示某物具有对人有用或使人愉快的属性。 真理与价值又是统一的、不可分的。首先,真理能够指导社会实践,成功地改造世界,以实践成果满足人的需要,这就是真理的价值。人们之所以追求真理,就是因为它有价值,真理与价值是不可分的。其次,真理与正确的价值观相一致,正确的价值观必定是在真理的指导下实现需要的满足。真理与价值的统一,要求人们对价值的追求应建立在真理的基础之上。 真理的价值表现在它的功能上。 答:第一,真理具有指导实践的功能; 第二,真理具有再认识的功能; 第三,真理具有教育和激励的功能。 简单应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及其现实意义。 答: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因为:第一,检验真理就是要判明认识与认识对第 7 页 共 9 页 象是否相一致、相符合。实践是人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只有它能把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来确定认识是否与认识对象相一致、相符合,从而使认识得到检验。第二,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人们通过实践把思想、理论在现实中实现出来,并把这种实现出来的东西同原来的思想、理论相对照,从而判明其是否正确。一般说来,成功了的就是正确的,失败了的就是错误的。 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实质是要不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问题。只有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才可能冲破教条主义的束缚,坚持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东西,放弃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东西,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从而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取得胜利。如果不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固守过去的一切,就会落在时代后面。正是因为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综合应用: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现实意义。 答: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第一,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相互依存。没有真理的绝对性就无所谓真理的相对性,反之亦然。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第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相互包含、相互渗透。一方面,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现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第三,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人的认识是一个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的过程,每一个真理性认识都是这个转化过程的一个环节。客观世界的发展是无限的,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过程永远不会完结。 把握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相统一的原理,对于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有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是真理,它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它正确地反映了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具有绝对性的一面。但是,它又没有穷尽一切事物及其规律,需要随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又具有相对性的一面。因为它具有绝对性,所以我们必须坚持它并以它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因为它具有相对性,所以又必须在实践中丰富它、发展它。既坚持又发展,才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态度。 第四节 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统一 识记:思想路线。 答:是指一个阶级及其政党作为指导思想并用以支配行动的认识路线。 领会:党的思想路线的内容。 答: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容。 答: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第 8 页 共 9 页 简单应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党的群众路线的一致性。 答:党的群众路线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从群众中来”就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到群众中去”就是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从群从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也就是实践认识实践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这表明群众路线同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是完全一致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在实践工作中的运用。 人心向背决定一切,我们要永远不脱离人民群众,和人民群众在一起。在新的历史时期,仍然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仍然要坚持从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这个根本前提出发,相信和依靠群众,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完成振兴中华的伟大历史任务。 综合应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党的思想路线的理论基础。 答: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党的思想路线的理论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党的思想路线坚持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根本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路线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表现。 第二,党的思想路线坚持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认识和实践的统一,反对脱离实际的教条主义。 第三,“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认识论的精髓。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只有实事求是,才能保证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第四,党的思想路线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一样,都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主张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第 9 页 共 9 页